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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第17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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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學行典 第一百七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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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孝弟部總論一

  書經虞書大禹謨 商書伊訓 周書微子之命 康誥 酒誥 蔡仲之命 君陳

  詩經小雅斯干 小宛 何人斯 大雅皇矣 下武 既醉 卷阿 周頌閔予小子

  禮記曲禮上 曲禮下 檀弓上 檀弓下 文王世子 內則 玉藻 祭義 坊記

   冠義

  孝經開宗明義章 天子章 諸侯章 卿大夫章 士章 庶人章 三才章 孝治

  章 聖治章 紀孝行章 五刑章 廣要道章 廣至德章 廣揚名章 諫諍章 感應

  章 事君章 喪親章

  周禮地官 春官 秋官

學行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孝弟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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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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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書大禹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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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初于歷山,往于田,日號泣于旻天。「于父母,負罪引 慝,祗載見瞽瞍。夔夔齊慄,瞽亦允若。」

蔡傳舜耕歷山,往于田之時,以不獲順于父母之故,而日號呼于旻天,于其父母,蓋怨慕之深也。負罪,自負其罪,不敢以為父母之罪。引慝,自引其慝,不敢以為父母之慝也。祗敬,載,事也。瞍,長老之稱。言舜敬其子職之事,以見瞽瞍也。齊,莊敬也。慄,戰慄也。夔夔,莊敬戰慄之容也。舜之敬畏小心而盡于事親者如此。允,信。若,順也。言舜以誠孝感格,雖瞽瞍頑愚,亦且信順之,即《孟子》所謂「底豫」也。

《商書伊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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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始于家邦,終于四海。

蔡傳孝弟者,人心之所同,非必人人教詔之立植也。立愛敬于此,而形愛敬于彼。「親吾親以及人之親,長吾長以及人之長,始于家,達于國,終而措之天下矣。」

《周書微子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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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惟踐修厥猷,舊有令聞,恪慎克孝,肅恭神人。予嘉 乃德,曰「篤不忘。」

蔡傳微子踐履修舉,成湯之道,舊有善譽,非一日也。恪,敬也。恪慎克孝,肅恭神人,指微子實德而言。抱祭器歸周,亦其一也。篤,厚也。「我善汝德」,曰厚而不忘也。

《康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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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封,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 大傷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 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 惟弔。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彝大泯亂。曰: 『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蔡傳寇攘姦宄,固為大惡而大可惡矣。況不孝不友之人,而尤為可惡者,當商之季,禮義不明,人紀廢壞,子不敬事其父,大傷父心;父不能愛子,乃疾惡其子,是父子相夷也。天顯,猶《孝經》所謂「天明」,尊卑顯然之序也。弟不念尊卑之序,而不能敬其兄;兄亦不念父母鞠養之勞,而大不友于弟,是兄弟相賊也。父子兄弟至于如此,苟不于我為政之人而得罪焉,則天之與我民彝,必大泯滅而紊亂矣。「曰」者,言如此則汝其速由文王作罰,刑此無赦,而懲戒之不可緩也。

《酒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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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肇牽 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厥父母慶自洗腆致用 酒。

蔡傳言《妹土》民當嗣續汝四肢之力,無有怠惰,大修農功,服勞田畝,奔走以事其父兄,或敏于貿易,牽車牛,遠事賈,以孝養其父母。父母喜慶,然後可自洗腆,致用酒,洗以致其潔,腆以致其厚也。

《蔡仲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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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尚蓋前人之愆,惟忠惟孝。

大全新安陳氏曰:「子能改父之惡而為善,則孝矣。為子而孝,斯為臣而忠。古人云:『求忠臣于孝子之門,是惟忠本于惟孝也』。」

《君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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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 政。」

大全呂氏曰:令德,即孝恭也。令者所以形容孝恭之粹美,孝恭者所以指其德之實也。 西山真氏曰:惟孝者必友,不友于兄弟,則滅其親之心,非孝矣。《詩》曰:「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子曰:「父母其順矣乎必

「兄弟和而後父母順」 ,友之關于孝蓋如此。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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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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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尤矣。」

《小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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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昔先人。明發不寐, 《有懷二人》。

朱注《明發》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

《何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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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氏吹壎,仲氏吹篪。

朱注「《吹壎》吹篪」,言其心相親愛而聲相應和也。

《大雅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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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

大全華谷嚴氏曰:「孝弟之道,豈可以偽為哉?因其心而然耳。生而無不知愛其親,長而無不知敬其兄,本于良知良能,豈非因心而然哉?」

《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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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維則。

朱注言武王所以能成王者之信而為四方之法者,以其長言孝,思而不忘,是以其孝可為法耳。若有時而忘之,則其孝者偽耳,何足法哉。

《既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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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朱注「君子既孝」而嗣子又孝,其孝可謂「源源不竭」矣。

《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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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馮有翼,有孝有德。

大全疊山謝氏曰:「孝于親者,必忠于君,取其孝,正求其忠也。」

《周頌閔予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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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乎皇考,永世克孝。

朱注《皇考》,武王也。歎武王之終身能孝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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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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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 爭。」

陳注溫以禦其寒,凊以致其涼,定其衽席,省其安否。「醜」同類也;「夷」,平等也。一朝之忿,忘其身則害及其親。故在群眾儕輩之中,一于遜讓。大全藍田呂氏曰:「溫凊定省,所以養體也。醜夷不爭,所以養志也。」

夫為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 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 交遊稱其信也。

陳注古之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車馬。有車馬則尊貴之體貌備矣。今但受三賜之命,而不與車馬同受,故言「不及車馬」也。君之有賜,所以禮其臣,子之不受,不敢並于親也。孝之所該者大,故其稱最廣。曰慈,曰弟,曰仁,曰信,皆孝之事也。「僚友」,官同者;執友,志同者。「交遊」,則泛言遠近之往來者。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 不敢對」,此孝子之行也。

大全嚴陵方氏曰:「見父之執,于進退之節有所不敢,則一舉足不敢忘親可知;于對問之節有所不敢,則一出言不敢忘親可知。孝子之行,孰過乎是?」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 業,《恆言》不稱老。

大全藍田呂氏曰:「出必告,反必面,受命于親而不敢專也。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體親之愛而不敢貽其憂也。《恆言》不稱老,極子之慕而不忍忘也。」

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饗不為概,祭祀不為尸。聽于無聲,視于無形,不登 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 親也。

大全金華邵氏曰:「事親之道,當自卑以尊其親,尤當自重以愛其身。主奧、中席,皆尊者所居;中道、中門皆尊者所由;為概、為尸,皆尊者之事,人子皆不敢當,既不嫌于逼其親矣。聽于無聲,常若親有命;視於無形,常若親在前。又不至于違其親。其尊之者為如何,不登高而下,皆愛其身也。」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為人子者。「父母存,冠 衣不純素。」

陳注親在而以身許人,是有忘親之心;親在而以財專己,是有離親之志。大全馬氏曰:「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樂于中者,文必稱于外,冠衣不純素,所以文之也。」

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大全長樂陳氏曰:「諾者應之緩,唯者應之速。以道則唯、諾無以殊,以禮則緩急有所辨。子之于父,弟子之于師,其敬畏之篤,常聽于無聲,視于無形。于其所未召也,常若有所召,則于其召也,敢諾而不唯乎?」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大全長樂陳氏曰:「家無二長,故父前無伯仲之稱;國無二上,故君前無爵位之稱。」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 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 復故。

大全王氏曰:「父母有疾而致其憂,此子職所當然也。聖人猶必為之委曲以制禮者,蓋以人情有過有不及焉。約之以禮,庶乎歸之于中也。」

《曲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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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于父母,則自名也。

大全藍田呂氏曰:「子之名,父母所命,敬親之命,不敢有他稱也。」

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陳注呂氏曰:「君臣,義合也;父子,天合也。君臣,其合也,與父子同,其不合也去之,與父子異也。」

《檀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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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 年。

陳注饒氏曰:「養不止飲食之養,言或左或右,無一定之方。子之于親,不分職守,事事皆當理會,無可推托。」

《檀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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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

大全長樂陳氏曰:「君子之于親,以其所以養,則養在志不在體。富者不足矜,貧者不足傷,要在自盡而已。」

《文王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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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愛,明父子 之義,長幼之序。

大全臨川吳氏曰:「善事親之孝,即父子之義也。善事兄之弟,即長幼之序也。睦、友、子愛,皆孝弟之推。睦者和于族,友者宜于弟,子者慈於子,愛者慈於幼。」

公與族燕則以齒,而孝弟之道達矣。

陳注《燕食》主於親親,以齒相序,所以達孝弟之道也。

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

大全馬氏曰:「慮之以大者。孝弟,仁之本也。孝弟所以示其愛,愛而弗敬,獸畜之也。故愛之以敬,所以行敬之情,而曲致者存乎禮。行之不以禮,則直情徑行也。行之以禮,則無所不盡,而養之不可以無其具,故修之以孝養。」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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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王命冢宰降德于眾兆民。

陳注冢宰掌邦治,而治國者必先齊家,降德者,下其德教于民也。孝為德之本,故首言子事父母之道。

「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拂髦,冠緌纓端 韠紳搢笏。」

陳注盥,洗手也。漱,滌口也。櫛,梳也。縰,黑繒。韜髮者,以縰韜髮,作髻訖,即橫插笄以固髻總,亦繒為之,以束髮之本,而垂餘於髻後,以為飾也。拂髦,振去髦上之塵也。髦用髮為之,象幼時剪髮為之形。此所陳皆以先後之次,櫛訖加縰,次加笄,加總,然後加髦著冠,冠之纓結於頷下,以為固結之。餘者下垂,謂之緌端,元端,服也。衣用緇布而裳不同。上士元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也。服元端著韠,又加紳,大帶也。搢,插也,插笏于帶中。韠以韋為之,古者席地而坐,以臨俎豆,故設蔽膝以備濡漬。韠之言蔽也,在冕服謂之紱,他服則謂之韠。項氏曰:「髦者,以髮作偽髻,垂兩眉之上,如今小兒用一帶連雙髻,橫繫額上是也。」

左右佩用。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

陳注所佩之物,皆是備尊者使令之用。紛以拭器,帨以拭手。皆巾也。刀礪,小刀與礪石也。觿狀如錐,象骨為之。小觿,所以解小結者。金燧,用以取火於日中者。

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

陳注玦,射者,著於右手。大指,所以鉤弦而開弓體也。捍,拾也,韜左臂而收拾衣袖以利弦也。「管、筆彄」,其形制未聞。遰,刀室也。大觿,所以解大結。木燧,鑽火之器,晴則用金燧以取火,陰則用木燧以鑽火也

「偪,屨,著綦。」

陳注偪,《詩》所謂邪幅也。偪束其脛,自足至膝,故謂之偪也。綦,屨頭之飾,即絇也。著,猶施也。朱子曰:「綦,鞋口帶也。」古人皆旋繫,今人只從簡易,綴之於上,如假帶然。

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衣紳。」

陳注笄,今之簪也。《衣紳》元端綃衣之上加紳帶,士妻之服也。

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線纊,施縏袠大 觿木燧,衿纓綦屨,以適父母舅姑之所。

陳注箴管,箴在管中也。縏袠,皆囊屬,施縏袠者為貯。箴,線纊也。衿,結也。纓,香囊也。

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痾癢,而敬抑搔之。出 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 水。請沃盥。盥卒,授巾。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

陳注痾,疥也。抑按搔摩也。溫,承藉之義,謂以柔順之色承藉尊者之意。

饘酏酒醴芼羹菽麥蕡稻黍粱,秫唯所欲。

陳注饘,厚粥。酏,薄粥也。芼羹,以菜雜肉為羹也。蕡,大麻子。

棗栗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薨滫瀡以滑之,脂膏 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

陳注飴,餳也。堇,菜名。荁似堇而葉大。榆之白者名枌免,新鮮者。薨,乾陳者。言堇、荁、枌、榆四物,或用新,或用舊也。滫,《說文》:「久泔也。」瀡,滑也。滫瀡,滫之滑者也。凝者為脂,釋者為膏。甘之、滑之、膏之,皆謂調和飲食之味也。此篇所記飲食珍羞諸物,古今異制,風土異宜,不能盡曉,然亦可見古人察物之精,用物之詳也。

男女未冠笄者,雞初鳴,咸盥漱、櫛縰、拂髦、總角、衿纓, 皆佩容臭。昧爽而朝,問「何食飲矣?」若已食則退,若未 食,則佐長者視具。

陳注總角,總聚其髮而結束之為角,童子之飾也。容臭,香物也,助為形容之飾,故言容臭,以纓佩之,後世香囊即其遺制。昧,晦也。爽,明也。昧爽,欲明未明之時。

凡內外,雞初鳴,咸盥漱衣服,斂枕簟,灑掃室堂及庭, 布席,各從其事。孺子蚤寢晏起,唯所欲食,無時。由命 士以上,父子皆異宮。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 各從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陳注慈,愛也,謂敬愛其親,故以旨甘之味致其愛。「各從其事」者,各治其所當為之事也。晚朝為夕,鄭氏曰:「異宮崇敬也。」

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 少者執床與坐,御者舉几,斂席與簟,縣衾篋枕,斂簟 而襡之。

陳注將坐,旦起時也。衽,臥席也。將衽,謂更臥處也。床,安身之几。坐,非今之臥床也。將坐之時,少者執此床以與之坐。御,侍者舉几進之,使之憑以為安臥。必簟在席上,旦起則斂之,而簟,又以襡韜之者,以親身恐穢污也。衾則束而懸之,枕則貯于篋也。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杖屨,祗敬之,勿敢 近。敦牟巵匜,非餕「莫敢用與恆食飲,非餕莫之敢飲 食。」

陳注傳「移也」,謂此數者,每日置之有常處,子與婦不得輒移置他所也。近,謂挨偪之也。敦與牟,皆盛黍稷之器。牟,讀為堥,土釜也。此器則木為之,象土釜之形耳。巵酒器。匜,盛水漿之器。此四器皆尊者所用,子與婦非餕,其餘無敢用此器也。與,及也。及,尊者所常食飲之物。子與婦非餕,餘不敢擅飲食之也。

父母在,朝夕恆食,子婦佐餕,既食恆餕。父沒母存,冢 子御食,群子婦佐餕如初。旨甘柔滑,孺子餕。

陳注「佐餕」者,勸勉之使食,而後餕其餘也。「既食,《恆餕》」者,盡食其常食之餘也。御食,侍母食也。如初,如父在時也。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 升降、出入、揖遊,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 唾洟。

陳注應之辭唯為恭。噦,嘔逆之聲也。氣乏則欠,體疲則伸。偏任為跛,依物為倚。睇視,傾視也。洟,自鼻出者。

寒不敢襲,癢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 褻衣衾,不見裡。

陳注「襲」,重衣也。袒與裼皆禮之敬,故非敬事不袒、裼也。不因涉水,則不揭裳,不見裡,為其可穢。

《父母》唾洟不見,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澣。 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

陳注《唾洟不見》,謂即刷除之,不使見示於人也。漱澣皆洗濯之事。和灰,如今人用灰湯也,以線貫針為

五日則燂湯請浴,三日具沐。其閒面垢燂潘請靧,足

垢燂湯請洗。少事長,賤事貴,共師時。

陳注燂,溫也。潘,淅米汁也。靧,洗面也。共帥時,皆循是禮也。

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陳注子而孝,父母必愛之;婦而敬,舅姑必愛之。然猶恐其恃愛而於命或有所違,故以「勿逆勿怠」為戒。

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 而待。

陳注「嘗而待」,「服而待」,皆謂俟尊者察其不耆不欲而改命之,則或置之,或藏去,乃敢如己意也。

加之事人代之,「己雖弗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后復 之。

陳注尊者任之以事,而己既為之矣,或念其勞,又使他人代為己意,雖不以為勞而不欲其代,然必順尊者之意而姑與之。若慮其為之不如己意,姑教使之,及其果不能而後己復之也。

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

陳注謂雖甚愛此子婦而不忍其勞,然必且縱使為之,而寧數數休息之,必使終竟其事而後已,不可以姑息為愛而使之不事事也。

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 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陳注《庸》,用也。怒之,譴責之也。不可怒,謂雖譴責之而不改也。雖放逐其子,出棄其婦,而不表明其失禮之罪,示不終絕之也。

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 說則復諫,不說,「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父母 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 子,若庶子庶孫,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子 有二妾,父母愛一人焉,子愛一人焉,由衣服飲食,由 執事,毋敢視父母所愛,雖父母沒,不衰。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說。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 婦之禮焉,沒身不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 名,必果;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舅沒則姑 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冢婦。

陳注《老》,謂傳家事於長婦也。然長婦猶不敢專行,故祭祀賓客之事必稟問焉。

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 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凡 婦不命適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 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 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孝子之身終終身也者。 非終父母之身終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 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

陳注「樂其心」,喻父母於道也;「不違其志」,能養志也。

《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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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在,行禮於人,稱「父。」人或賜之,則稱「父」拜之。

陳注方氏曰:「不敢私交,不敢私受故也。」

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 而不趨。

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 疏節也。

陳注《易方》則恐召己而莫知所在。「過時」則恐失期而貽親之憂。癠,病也。《疏節》謂常行疏略之禮而已,非大節也。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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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 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慤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 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 也。

大全慶源輔氏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乃人之心也。先王能存其心,故父母之容色自不忘于目,父母之聲音自不絕于耳,父母之心志嗜欲自不忘乎心,此固非勉強矯飾之所能然也,亦致吾心之愛與敬而已,故曰『致愛則存,致慤則著』。」

「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 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執玉,如奉盈,洞洞屬屬然, 如弗勝,如將失之,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成人之 道也。

陳注「和氣、愉色、婉容」,皆愛心之所發。「如執玉,如奉盈」,如弗勝,如將失之,皆敬心之所存,愛敬兼至,乃孝子之道。故嚴威儼恪,使人望而畏之,是成人之道,非孝子之道也。

子曰:「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

陳注此言愛敬二道,為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公明 儀問于《曾子》曰:「夫子可以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與! 是何言與!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 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

大全西山真氏曰:「父母之意未形,而能逆之於其先,父母之志已形,而能承之于其後,非深於孝愛,以父母之心為心者不能。諭者,開說曉譬之謂。為人子者,平時能以理開曉其親,置之無過之地,猶臣之事君,格其非心,而引之當道也。其視有過而後諫者,功相百矣,故君子猶難之。」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 敬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涖官不敬, 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 遂,烖及于親,敢不敬乎?」

大全延平周氏曰:「居處莊者,慎其獨者也。能慎其獨,故以之在上則事君忠、涖官敬;以之在下則朋友信,戰陳勇,非君子之先務。故其序如此。」

亨熟羶薌嘗而薦之,非孝也,養也。君子之所謂孝也 者,國人稱願,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已。」眾之 本教曰孝,其行曰養。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 為難;安可能也,卒為難。父母既沒,慎行其身,不遺父 母惡名,可謂能終矣。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 義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強者,強此者也。樂自 「順此生,刑自反」此作。

陳注願,猶羨也,稱願,稱揚羡慕也。然,猶而也。《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眾之本教曰孝。」亦此意。言孝為教眾之本也。「其行曰養」,行,猶用也,言用之於奉養之閒也。「安為難」者,謂非勉強矯飾之敬也。「卒為難」者,謂不特終父母之身,孝子亦自終其身也。仁者,仁此者也。凡此字皆指孝而言也。

曾子曰:「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橫乎四海,施 諸後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東海而準,推而放諸西 海而準,推而放諸南海而準,推而放諸北海而準。」

大全山陰陸氏曰:「夫孝出於同然,故推而放諸四海。如此即有不準,是背類反倫者也。」

《曾子》曰:「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 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大全嚴陵方氏曰:「君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故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勞,大孝不匱。思慈愛忘勞, 可謂用力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博施備物,可謂 不匱矣」;父母愛之,喜而弗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 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沒,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 此之謂禮終。

陳注庶人思父母之慈愛,而忘己躬耕之勞,可謂用力矣。諸侯卿大夫士尊重于仁,安行于義,功勞足以及物,可謂用勞矣。「博施」,謂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備物」謂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可謂不匱矣。此即大孝尊親之事也。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 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 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 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 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 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 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壹舉足而不敢忘父母,壹 出言而不敢忘父母,壹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 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壹出 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 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陳注「無人為大」,言無如人最為大。大全馬氏曰:「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所以不虧其體;立身揚名于後世,所以不辱其身。昔曾子啟手足之際,然後釋淵冰之懼。樂正子春門人也,安得而不憂乎?」

「《孝弟》發諸朝廷,行乎道路,至乎州巷,放乎獀狩,修乎 軍旅」,眾以義死之而弗敢犯也。

陳注自朝廷至軍旅,其人可謂眾矣,然皆以「通達孝弟」之義,死于「孝弟」而不敢干犯也。

「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學」, 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大全延平周氏曰:「先王之于教,豈必諄諄而命之也哉?蓋行禮于此,而人得于彼而不知者,乃教之至也。」

《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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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善則稱親,過則稱己,則民作孝。」

子云:「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詩》云:

『孝子不匱』。」

大全馬氏曰:從命不忿,愛也;微諫不倦,敬也。

子云:睦于父母之黨,可謂孝矣,故君子因睦以合族。 《詩》云:「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瘉。」

大全嚴陵方氏曰:「于父母之黨猶且睦之,況父母乎?故可謂孝矣。」

子云:「于父之執,可以乘其車,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 廣孝也。」子云:「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子 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

大全嚴陵方氏曰:「夫孝所以事父也,于父之執猶且如此,則孝之所及者廣矣,故曰『君子以廣孝也』。」

《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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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責成人禮焉者,將責為 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將責四者 之行于人,其禮可不重與?故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后 可以為人,可以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陳注呂氏曰:「所謂成人者,非謂四體膚革異于童稚也,必知人倫之備焉。親親、貴貴、長長,不失其序之謂備,此所以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孝弟忠順之行立也。有諸己然後可以責諸人,故成人然後可以治人也。」

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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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宗明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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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 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 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 吾語汝。」

人之行莫大于孝,故「為德本。」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父母全而生之,己當全而歸之,故不敢毀傷,

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揚後世,光顯其親。故行孝以不毀為先,揚名為後。

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大雅》云:「無念爾 祖,聿修厥德。」

言行孝以事親為始,事君為中。忠孝道著,乃能揚名榮親,故曰「終于立身也。」

《天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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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愛親者不敢惡于人,敬親者不敢慢于人。愛敬 盡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蓋天子之孝 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正義曰:此陳天子之孝也。所謂「愛親」者,是天子身行愛敬也。「不敢惡于人,不敢慢于人」者,是天子施化,使天下之人皆行愛敬,不敢慢惡于其親也。言天子豈唯因心內恕,克己復禮,自行愛敬而已,亦當設教施令,使天下之人不慢惡于其父母。如此,則至德要道之教,加被天下,亦當使四海慕化而法則之。此蓋是天子之行孝也。

《諸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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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 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 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 《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諸侯,列國之君,貴在人上,可謂高矣。而能不驕,則免危也。費用約儉,謂之制節;慎行禮法,謂之「謹度。」無禮為驕,奢泰為溢。列國皆有社稷,其君主而祭之。言富貴常在其身,則常為社稷之主,而人自和平也。《正義》曰:「次明諸侯行孝也。」

《卿大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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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 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 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 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 夜匪懈,以事一人。」

服者,身之表也。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遵守禮法,不敢僭上偪下。法言謂禮法之言,德行謂道德之行。若言非法,行非德,則虧孝道,故不敢也。言必守法,行必遵道,言行皆遵法,道所以無可擇也。禮法之言,焉有口過,道德之行,自無怨惡。三者,服言行也。《禮》:卿大夫立三廟,以奉先祖,言能備此三者,則能長守宗廟之祀。《正義》曰:「次明卿大夫之行孝也。」

《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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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 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 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 沗爾所生。」

正義曰:次明士之行孝也。士始升公朝,離親入仕,故此敘事父之愛敬宜均,事母與事君以明割

恩從義也。資者,取也。取于事父之行以事母,則愛父與愛母同;取其事父之行以事君,則敬父與敬君同。母之于子先取其愛,君之于臣先取其敬,皆不奪其性也。若兼取愛敬者,其惟父乎?既說愛敬取捨之理,遂明出身入仕之行。謂以事父之孝移事其君,則為忠矣;以事兄之敬移事其長,則為順矣。長,謂公卿大夫,言其位長于士也。又言事上之道在于忠順,二者皆能不失,則可事上矣。上謂君與長也。言以忠順事上,然後乃能保其祿秩官位,而長守先祖之祭祀。

《庶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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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 孝也。

庶人服田力穡,當須用天之四時生成之道也。分地五土所宜之利,謹慎其身,節省其用,以供養其父母,此則庶人之孝也。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 也。

正義曰:于此總結之,則其五等尊卑雖殊,至于奉親,其道不別。故從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其孝道則無終始貴賤之異也。

《三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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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 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 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

經,常也。利物為義。孝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運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為義也。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則天地,亦以孝為常行也。法天明以為常,因地利以行義,順此以施政教,則不待嚴肅而成理也。

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 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 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 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君愛其親,則人化之,無有遺其親者。陳說德義之美,為眾所慕,則人起心而行之。「君行敬讓」,則人化而不爭。禮以檢其跡,樂以正其心,則和睦矣。「示好以引之,示惡以止之」,則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

《孝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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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 而況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 王。」

小國之臣,至卑者耳,王尚接之以禮,況于五等諸侯,是廣敬也。「萬國」,舉其多也。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懽心,則各以其職來助祭也。

「治國者不敢侮于鰥寡,而況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 懽心以事其先君。

《正義》曰:此說諸侯之孝治也。

「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況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懽 心以事其親。」

《正義》曰:此說卿大夫之孝治也。

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 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 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正義曰:此總結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孝治也。

《聖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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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 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 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正義》曰:「言聖德之廣,不過于孝。」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 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 何以加于孝乎?

正義曰:前陳周公以父配天,因言配天之事,

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 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 因者本也。

正義曰:此更廣陳嚴父之由,言人倫正性,必在蒙幼之年,「教之則明,不教則昧。」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君親臨之,厚莫重焉。

正義曰:此言父子恩親之情,是天生自然之道。

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 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于善,而 皆在于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正義曰:此說愛敬之失,悖于德禮之事也。

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 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 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 君子,其儀不忒。」

《正義》曰:此言「聖人君子則不然也

《紀孝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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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 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 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 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 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醜」,眾也。爭,競也,當和順以從眾也。

《五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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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無上, 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廣要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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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教民愛親,莫善于孝;教民禮順,莫善于弟;移風 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

正義曰:此夫子述《廣要》之義。

《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 其君則臣悅,敬一人則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 眾,此之謂要道也。

正義曰:此承上「莫善于禮」也。

《廣至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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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 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 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 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 大者乎?」

《言教》不必家到戶至,日見而語之,但行孝于內,其化自流于外。正義曰:此夫子《述廣至德》之義。

《廣揚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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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 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內,而名 立于後世矣。」

正義曰:此夫子《述廣》揚名之義。

《諫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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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 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 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 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 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 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 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 為孝乎。

《正義》曰:夫子以曾參所問,于理乖僻,陳諫諍之義。

《感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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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 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 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 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 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正義曰:此章夫子述明王以孝事父母,能致感應之事。

《事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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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 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 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正義》曰:此孝子在朝事君之時也。

《喪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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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 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 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 年,示民有終也。」

正義曰:此夫子述《喪親》之義。言孝子之喪親,哭以氣竭而止,不有餘偯之聲,舉措進退之禮,無趨翔之容。

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 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 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 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正義》曰:此言「送終之禮」,及三年之後宗廟祭祀之事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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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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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 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 數。

鄭註云:「善于父母,善于兄弟。言『于』」者,凡言孝友,非直甘殽先奉,昏定晨省而已,謂若《禮記祭義》云: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于道,國人稱之曰:「幸哉,有子。若是如此美行,乃為父母兄弟所善。」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 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不孝之刑者,有不孝于父母者則刑之。《孝經》「不孝不在三千者」,深塞逆源,此乃禮之通教也。「不弟」,即上六「行友」是也。上文在睦婣之上,此變言弟「退在睦婣之下」者,上言友專施于兄弟,此變言弟兼施于師長,故退在睦婣之下。

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 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 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

孝德,尊祖愛親,守其所以生者也。孔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孝在三德之下,三行之上,德有廣于孝,而行莫尊焉。

《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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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中猶忠也。和,剛柔適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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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曰《鄉刑》,上德糾孝。

「德』,六德也。善父母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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