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82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八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八十二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八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八十二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八

  宋鄭樵奧論河圖八卦大衍之數 論先天後天之易 論易取變易之義 卦

  辭作於文王 爻辭作於周公 上下經辨 大象之義 卜筮 無咎悔亡

  沈該易小傳明例 上下經

  呂祖謙古周易上下經 彖上傳第一 彖下傳第二 象上傳第三 象下

  傳第四 繫辭上傳第五 繫辭下傳第六 文言第七 說卦傳第八 序卦傳第九 雜

  卦傳第十

  程迥周易古占太極第一 兩儀第二 四象第三 八卦第四 重卦第五

   變卦第六 占例第七 占說第八 揲蓍詳說第九 一卦變六十四卦圖第十 天地

  生成數配律呂圖第十一 乾坤六爻新圖第十二

經籍典第八十二卷

易經部總論八[编辑]

宋鄭樵奧論[编辑]

《河圖八卦大衍之數》
[编辑]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河圖》四十有五。虛十而不用, 何也?蓋十數雖不用,然一與九為十,二與八為十,三 與七為十,合居中之五數,縱橫皆十五,是知十數不 用之中,有至用者存焉。《河圖》之數四十五,而八卦之 數三十有六,虛九數而不用,何也?蓋九數雖不用,然 乾之與坤,其數則九。乾三坤六《震》之與《巽》,其數則九。震五巽四 《坎》之與《離》,其數則九。坎五離四《艮》之與《兌》,其數則九。艮五兌四 是知九數不用之中,有至用者存焉。天地之數五十 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虛。五數而不用,何也?蓋五數 雖不用,然天一生水,加五為六,故曰「地六成之。」地二 生火,加五為七,故曰「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加五為八, 故曰「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加五為九,故曰「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加五為十,故曰「地十成之。」是知五數不用 之中,有至用者存焉。《易》之為數,無往而不合;何疑九 數之不可為《河圖》,十數之不可為《洛書》哉!

《論先天後天之易》
[编辑]

先天始于《復》《姤》,終于《剝》《夬》,此伏羲之《易》也;後天始于 乾坤,終于《未濟》,此文王之《易》也。先天之《易》,取乾坤離 坎居四正位者,取其純乎乾,純乎坤,純乎中虛,純乎 中滿也;反對純乎一卦也。後天之《易》,以坎離震兌居 四正位者,取其金木水火土之正炁,生民日用之不 可無也。嘗謂先天者《易》之道,後天者《易》之書。《繫辭》首 篇便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至「變化見矣」,此言先天 自然之《易》。次言「聖人說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至 「剛柔者,晝夜之象」,此言後天已然之《易》。先天得于伏 羲,歷數千載,更文王、周公、孔子,不以語人,而其圖獨 傳于希夷先生,何也?蓋未有此《易》,先有此象;未有此 數,先有此理。昔者伏羲之作《易》,其示諸人,蓋特以象 云耳,而理與數皆不傳焉,非祕之也。聖人以為天地 之數,後世必有因象而發明之者,不可以一人之見 遽盡其蘊。是以文王作卦辭以明理,周公、孔子作《爻 彖象大傳》之辭以明理,而大衍五十之數,參天兩地 之數,五行生成之數,亦由是而間見也。而理與數之 學興,而伏羲六十四卦見其畫,未曉其象。于是希夷 陳先生始發之以示斯世。其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 《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只此十六字,邵康節得之于希 夷,將啟手足之日,又為圖以示人。參之《繫辭》所載,則 六十四卦,伏羲之前已具矣。此上《繫》以先天之《易》為 之旨,而下《繫》又序十三卦之制作于其後者此也。 後天文「王之《易》,必以離坎震兌居四正,而處乾位于 西北,坤位于西南者,何也?」曰:「以天地之象言之,水火 金木天地之正氣,生民之日用不可無,故以坎離震 兌居四正位,辰極居北而少西,天神之所宅也;崑崙 居西而少南,地祗之所舍也,故西北為《乾》,而西南為 《坤》也。搖蕩萬物莫如風,一氣自東而南,故東南為㢲。 五嶽之尊,莫如泰嶽,地形自北而東,故東北為艮。」此 皆象之大者。若以理而論之,乾居西北,父道也,父道 尊嚴,嚴凝之氣盛于西北,西北者萬物成就肅殺之 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養育萬物,萬物之生盛 于西南,西南者萬物長養茂盛之方也。《坎》《艮》《震》方位 次于乾者,乾統三男,而長男用事也。巽離兌方位夾 乎坤者,《坤》統三女,而長女代母也。若以氣而論之,西 北盛陰用事,而陰氣盛矣,非至健莫能與爭,故陰陽 相薄,曰「戰乎乾」,而乾位焉。戰勝則陽氣起,故《坎》險以 一陽犯眾陰而位乎北。萬物于此時方以用藏受納 為勞,故曰「勞乎坎。」艮者,止也,東北之卦也。物來地上, 將出而止,待春之謂也。此萬物之所以成終成始,故 曰「成乎艮。」物之始生,動出乎震,潔齊乎巽,故曰「出乎 震,齊乎巽。」至南方得明而相見,故曰「相見乎離。」坤者地也。萬物致養乎地,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 以成就為說,故曰「說言乎兌。」此文王後天之《易》次序 也。夫《易》有體有用,有常有變,此後天所以異于先天 也,

《論易取變易之義》
[编辑]

《易》之為道何道也?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之大者,莫 如日月,故聖人取日月二字而為《易》,而其義則取變 易之《易》也。孔穎達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者,變易也, 不易也,簡易也。」孔取《易緯》之言以為疏,胡安定辯其 非曰:「《易》者專變易之義,蓋變易之道,天人之理也。」程 伊川曰:「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二公有取于 變《易》之義,吾夫子已于《大傳》而發明之矣。既曰「剛柔 相推而生變化」,又曰「一闔一闢謂之變」,又曰「剛柔相 推,變在其中矣」,又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 唯變是適。」《易》不可以形拘,不可以跡求,與陰陽相為 變化,消息無有終窮,故取日月之名,變易之義謂之 《易》。

《卦辭作於文王》
[编辑]

陸德明曰:「宓羲因《河圖》而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 四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十翼,三聖不 數,周公以父統子業也。宓羲初畫八卦之時,一卦雖 有陰陽之象,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 澤之象,乃謂之卦。初有三畫,猶以為未足以盡萬物 變通之理,必重為六畫而後天下之能事畢矣。故曰 『六爻成卦』。」《易緯》曰:「卦者掛也,言垂掛物象以示人,故 謂之卦。卦辭亦謂之《繫辭》,言文王繫屬其文辭於逐 卦之下,亦謂之𦅸辭。𦅸者,抽也,言抽出《易》中吉凶悔 吝之事,謂之『𦅸』。」《易繫》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 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 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蓋謂文王遭羑里之拘 而作卦耳。此卦辭為文王之明驗也。

《爻辭作於周公》
[编辑]

周公被流言之變而作爻辭,故於三百八十四爻各 有辭傚,天地陰陽,君臣人事,萬物變化之理盡矣。爻 辭之中,「如入於穴」,「不速之客來」,「如或繫之牛」,「行人之 得」,「邑人之災」,「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如鳥焚其巢」,「旅 人先笑後號」,咷搜檃其辭,使世人觀之,其言若出於 無心者,實皆至理之所寓,特聖人不能遽以告人耳。 此非周公不能作也。《爻辭》亦謂之《繫辭》,《大傳》言《繫辭》 者五,皆指爻辭為《繫辭》,謂周公繫屬其辭於逐卦之 下,故亦謂之《繫辭》。惟《爻辭》為周公作,故多文王已後 事。《升》之六四,「王用亨于西山」;《明夷》之六五,箕子之《明 夷彖文》曰:「以蒙大難」,文王以之;《既濟》之九五,「東鄰殺 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小過》之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 郊。」詳此諸文爻辭,作於周公無疑矣。

《上下經辨》
[编辑]

孟喜《易》本分上下經,是孟喜以前已題「經」字。或謂文 王《易》卦本分上下經,《前漢·藝文志》只曰作上下篇「經」 字,為後人所加,非因孟喜而然也。《上經》首于乾坤,蓋 天道也,父母之道也;《下經》始于《咸》《恆》,蓋人道也,夫婦 之義也。天道莫大于日月,故以坎離終焉;人道莫貴 于水火相濟,而終以《既濟》《未濟》。《上經》以乾坤坎離包 始末,《下經》以震艮巽兌間于其中。非他也,以所受而 推之也,見于《序卦》。《上經》三十,而《下經》三十四者,非他 也,以反對推之也。《上經》三十,卦之正者有六,如《乾☰ ☰》,如《坤☷☷》,如《大過☱☴》,如《頤☶☳》,如《坎☵☵》,如《離 ☲☲》,皆一定而不易也。卦之反者二十有四,如《屯》反 而《蒙》,《需》反而《訟》,實以十二卦反而為二十有四也。正 者六,反者十二,共十八卦。《下經》三十四卦之正者有 二,如《中孚☴☱》,如《小過☳☶》,二卦,皆一定。《不易》卦之 反者三十有二,如《咸》反而《恆》,《遯》反而《大壯》,實十六卦, 反而為三十二卦也。正者二而反者十六,亦十八卦。 以十八卦之反正而論,則《上下經》實無多少之別矣。 《上下經》各十八卦,共三十六卦,正合八卦之數也。

大抵六十四卦之中,一陰五陽者,其卦十有二;二陰四陽者,其卦二十有四;三陰三陽者,其卦二十,是為反對。變卦五十有六:《乾》陽,《坤》陰,《離》二陽,《坎》二陰,《頤》二陽,《中孚》二陰,《小過》二陽,《大過》二陰。是謂「反對。」 不變者,凡八卦耳。

《大象之義》
[编辑]

宓羲之始畫八卦也,特示人以象而已,而理與數皆 不係焉。故《繫辭》十三卦之制作,無非觀象于《易》而為 之。即離之象而為網罟,即渙之象而為舟楫,即乾坤 之象而為衣裳,即《大壯》之象而為宮室可也。至夫子 以天地山澤風雷水火八者,盡六十四卦之象。夫子 取名不一,有以氣言者,《泰》《否》也;有以理言者,《損》《益》也; 有以物言者,《井》《鼎》有以形言者,《噬嗑》有取名于畫者, 剛浸長為二陽之《臨》,柔浸長為二陰之《遯》。有取名于 字者,《咸》,感也,無心以感天下謂之《咸》。《兌》,說也,說民之 道不以言,故謂之《兌》。有取爻之動,柔進而履剛,故謂

之《履》;剛反動于下,故謂之《復》。有取二卦之象者,如水
考證
上火下為《既濟》,水上山下為《蹇》。卦之名不一,夫子必

欲以八者之象而盡之,使皆明出地上,《晉》地中生木, 《升》山下出泉,《蒙》火在天上,大有可也。而震坎為屯為 解,則曰「雲雷屯,雷雨作解。」震離為雷電,《豐》亦為雷電 《噬嗑》。蓋為雲為雨者,《屯》解也。欲明屯者,難之未解,故 謂之雲雷。欲明解者,難之已解,故《易》為雷雨。《豐》取象 于明以動,《噬嗑》取義在于頤中有物,皆不在于雷電, 故均謂之「雷電」,不以上下別也。以至坎下兌上而為 《困》,分明取于澤中有水。今曰「澤無水,困」,蓋非無水,不 足見困之義,雖以有為無亦可也。聖人言象如斯而 已矣,何嘗泥于一象而不知變哉?故頤中有物謂之 《噬嗑》,而「日中為市」亦取之《噬嗑》。飛鳥之象謂之《小過》, 而杵臼之制,亦取諸《小過》。乾為龍,而震亦謂之龍;坤 為馬,而乾亦為馬。是知不可以一端求,一節取也。大 抵《易》具萬象,不特如《繫辭》所述十三卦制作而已。如 井田之法取於《師》,封建之法取于《比》,禘祫之禮取于 《觀》,作樂取于《豫》,宗廟取于《渙》,觸而長之。《易》具萬象,則 一卦不止于一象,如此可以類推矣。

《卜筮》
[编辑]

蘇子曰:「挾蓍布卦,以分陰陽而明吉凶。」此曰者,事 非聖人之道也。吁!《周禮》有筮人大卜掌三《易》之法,而 《洪範》亦有稽疑,是占筮之學,其來尚矣,特用之者有 善未善耳。夫卦之與爻,有體本吉者,有反而後吉者, 其相為倚仗,而占驗不可不知。卦之本吉,《豐》《泰》《既濟》 之類是也。反之而後吉者,《否》《屯》《未濟》之類是也。爻之 本吉者,《乾》之《飛龍》《坤》之「黃裳」之類是也。反之而後吉 者,上九「亢龍」、上六「龍戰于野」之類是也。知此而後可 以言卜筮矣。蓋嘗論之,世人顛倒于利欲之場,終日 戴天履地,行不祥之事而無所憚,至丘社則斂衽而 過之,終日言動擬議不出于《易》而不知畏,至露蓍而 得𦅸辭則敬而信之。吁!以此用心,宜乎「蓍龜之不驗 也。至哉橫渠之言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此言 盡之矣。然則將如之何?」曰:今之占驗者,當察其所占 之人,當究其所主之事。昔者穆姜之得比之隨,自知 其必死于辱,卦非不吉也,「元亨利貞,穆姜不足以稱 之也。南蒯得坤之比,君子知其不免于咎,爻非不吉 也,黃裳元吉」,南蒯不足「以當之也。」此其所謂觀其所 占之人。《泰》之為卦,天地氣交之卦也,而占父者憂之, 父入土也。《歸妹》之卦,男女室家之別也,而占母者憂 之,女之終也。此所謂當究其所主之事。如吉者遽謂 之吉,凶者便謂之凶,此其挾策布卦,為日者之事,非 善明理之君子也。

《無咎悔亡》
[编辑]

「《易》畫而後有卦,重而後有爻,動而後有變。變者,得失 之機,吉凶之先見者也。是以君子貴乎善用。《六經》皆 載聖人之道,而《易》著聖人之用。何謂用?處治處亂,宜 進宜退,處晦處明,宜剛宜柔,處上處下,宜為宜否,夫 是之謂用。」自《易》之始作而觀之,有吉有凶,有悔有吝, 有可為而不可為。自《易》之既作而觀之,則六十四卦 未有一卦不可為也,三百八十四爻未有一爻之不 吉也。《易》之爻辭,有所謂「無咎」者,「夕惕若厲,無咎」之類 是也,所以有咎,為不惕也,夕惕則無咎矣。所謂「悔」者, 「亢龍有悔」之類是也,所以有悔,為其亢也,不亢則無 悔,無悔則吉也。有所謂吝者,即「鹿無虞」,「往吝」之類是 也,所以有吝,為其往也,不往則無吝矣。有所謂凶者, 「師出以律」,「否臧凶」之類是也。所以有凶,為其不律也。 以律則無凶,無凶則吉矣。是謂事雖非吉,能從聖人 之訓,則反為吉矣。故曰:「六十四卦,未嘗一卦不可為 也,三百八十四爻,未有一爻用之不吉也。」是故君子 于《易》,貴乎善用。將欲養身,則《頤》不可不知;將欲正家, 則《家人》不可不知;將欲用兵,則《師》不可不知,將欲決 獄,則《噬嗑》不可不知。每事常取法于《易》,則無往不吉, 焉有凶咎悔吝也哉!

沈該易小傳[编辑]

《明例》
[编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其太極未判,有一而未形者乎? 及其一已形而奇耦分,於是兩儀生焉。聖人因奇耦 之始而為「兩儀之象;因三才之道而立乾坤之體。乾 坤始交而八卦生焉,八卦相盪而六十四卦成焉」,皆 由變之所生也。故《乾》之三爻交於《坤》,則變而為震、為 坎、為艮;《坤》之三爻交於《乾》,則變為巽、為離、為兌。此乾 坤之變而生八卦也。乾宮之變,一世為《遇》,二世為《遯》, 三世為《否》,四世為《觀》,五世為《剝》,遊魂為《晉》,歸魂為《大 有》。《坤》宮之變,一世為《復》,二世為《臨》,三世為《泰》,四世為 《大壯》,五世為《夬》,遊魂為《需》,歸魂為《比》。震巽坎離艮兌 六宮之變,大率皆然。此八卦之變而生六十四卦也。 六十四卦之變,一卦之中六十四卦具焉。其變四千 九十有六,而卦有四時推遷之異,爻有五行生剋之 殊。參伍錯綜,非巧歷之所能計,此卜筮之占,吉凶休 咎之應,所以無窮也。歷觀古人之用《易》筮,皆用爻變 以斷吉凶,其爻變之法,大略可見。如震之為車{{Annotation|,見《國語》公子重耳在泰筮,得《屯》之八}}為殺。見閔公元年畢萬筮仕于晉遇屯之比《坎》之為勞。見國 語同前為法。見宣公十二年晉楚戰于邲「《坤》之為眾」、為順、為文。見國語同 前《離》之為言,為牛,為鳥。見昭公五年穆公之生筮得明夷之謙《艮》之為 「門庭」,《坤》之為布帛。見莊公二十二年陳厲公生敬仲筮之遇觀之否「風為天」, 於土上則為風而行著於土。同上「《天》為澤以當日」,則為 天子降心以逆公。見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將納王遇大有之睽《震》而為《坤》, 則「為車從馬。」見閔公元年畢萬同前《坎》而為《兌》,則為川壅澤。見宣 公十二年同前《離》而為《艮》,則為火焚山。見昭公五年同前《坎》而為巽, 則為風隕妻。見襄公二十五年崔武子卜取東郭偃之姊亦有捨正體而 取別體者。如觀之否,《周史》以為有山之材。見前莊二十二年陳 厲公事自二至四有艮象《震》之「復」,漢儒以為有「坎」之象是也。前漢五行 志京房易傳曰震遂泥國多麋釋者謂自三至五有坎象四在水中故為泥有得二卦而 取合體者,如「《正》《屯》《悔》《豫》」是也。公子重耳在秦筮得正屯悔豫內卦曰正外卦 曰悔震下坎上為屯坤下震上為豫得此二卦震在屯為正在豫為悔爻皆無為故合二卦而言之也 或有一卦而多變,則以變卦為斷,如晉成公之歸,遇 《乾》之《否》,知其君之三出;有六爻皆為變,則以本卦而 言,如秦伯納公子重耳,遇《泰》之八,知其事之必濟。凡 此之類,爻變之大例也。觸類而長之,則思過半矣。

《上下經》
[编辑]

《乾鑿度》曰:「乾坤者,陰陽之根本,萬物之宗祖也。為上 篇首者,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 所以終始萬物。故坎離以為終,所以明天道也。《咸》《恆》 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承 祖宗,為天地主也。為下經首者,貴之也。《既濟》《未濟》為 厥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蓋物不可終,理不 可極。王者則天而行,與時消息,不可安而忘危,存而 忘亡,所以明人事也。」又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 卦六十四,分上下經,象陽陰也。陽道純而奇,故上篇 三十,所以象陽。陰道不純而耦,故下篇三十四,所以 法陰也。」予嘗考之,卦皆以俯仰相次,《上下經》各畫十 八卦。上經《乾坤》《頤》《大過》《坎離》,皆無俯仰之對,《下經》獨 《中孚》《小過》二卦無對,故多寡之數自然不同,非取陽 三陰四之數也。卦以俯仰相次者,明陰陽代謝,吉凶 失得,之相反復,變易不窮之義也。《上下經》略畫十八 卦,十有八變之象也。十有八者,《乾》六奇,《坤》六耦,共十 有八也。其爻之本乎一。三五為九,《乾》數也。以二乘之, 得十有八,陽中之陰也。二四為六,《坤》數也。以三乘之, 亦十有八,陰中之陽也。震坎艮皆五畫,合乾亦成十 有八。巽離兌皆四畫,合坤亦成十有八,故十有八者, 乾坤之數,奇耦之全,莫出於此也。

呂祖謙古周易[编辑]

《上下經》
[编辑]

案《前漢·藝文志》:《易經》十二篇。顏師古曰:「上下篇及《十 翼》,故十二篇。」杜預《春秋左氏傳集解後序》曰:「汲郡汲 縣有發舊蒙者,大得古書。《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 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于時仲尼造之于 魯,而未播之于遠國也。」然則戰國時《易》固分上下經 矣。《繫辭上傳》曰:「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謂 「二篇」,即上、下二篇也。然則孔子時《易》固分上、下經矣。 以此考之,《易經》之分上下,必始于文王作《周易》之時。 近世晁氏編《古周易》,乃合而為一,且謂後人妄有《上 下經》之辨,何其考之不詳哉?

《彖上傳第一彖下傳第二》
[编辑]

「卦下之辭為『《彖》』。」唐孔氏曰:「卦辭,文王所作。」漢上朱震 曰:「文王卦下之辭謂之《彖》,孔子序述其彖之意而已, 故名其篇曰《彖》。使文王卦下之辭不謂之《彖》,孔子何 為言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夫子自謂如此,非 遜以出之之義也。經,文王、周公所作也;《傳》,孔子所作 也。司馬談論六經要指,引天下殊塗而同歸,一致而 「百慮,謂之《易大傳》。」班固謂「孔子晚而學《易》,讀之韋編, 三絕而為之傳」,傳即《十翼》也。前漢六經與《傳》皆別行, 至後漢諸儒作註,始合《經》《傳》為一耳。今王弼注本,首 卷題曰《周易上經乾傳》,餘卷亦然,有《泰傳》《噬嗑傳》《咸 傳》《夬傳》《豐傳》之名,蓋弼所用者鄭氏本,鄭氏合《彖傳》 《象傳》于《經》,故合題之耳。漢上朱氏曰:魏高貴鄉公問 博士淳于俊曰:「今《彖》《象》不連經文,而注連之,何也?」俊 對曰:「鄭康成合《彖》《象》于《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孔 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則鄭未注六經之前, 《彖》《象》不連經文矣。自『大哉乾元』」以下,《彖》之傳也。自鄭 康成合《彖》《象》于《經》,故加《彖曰》《象曰》以別之,諸卦皆然。

《象上傳第三象下傳第四》
[编辑]

爻下辭謂之象。唐孔氏曰:「爻辭多文王後事。《升卦》六 五『王用亨于岐山』,《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皆文王後 事也。故諸說皆以為爻辭出于周公』。」馬融、陸績等並 同此說。《大象》卦畫是也。天、地、水、火、雷風、山澤,觀卦畫 則見其象也。《大象》之辭,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之類,《小象》釋周公之辭,如「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之類, 皆象之傳也。

《繫辭上傳第五繫辭下傳第六》
[编辑]

《易》始有卦畫而已,文王繫之以卦辭,周公又繫之以 爻辭,故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至于孔子所作,則《繫辭》之傳也。案陸氏音釋文,王肅本作《繫 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此蓋鄭元未合經傳前 標題之舊也。

《文言傳第七》
[编辑]

漢上朱氏曰:「王弼以《文言》附於《乾坤》二卦。」案:淳于俊 謂鄭康成合《彖》《象》于經,不言合《彖》《象》《文言》于經,則朱 氏之說是也。

《說卦傳第八序卦傳第九雜卦傳第十》按此三條無解
[编辑]

自康成、輔嗣合彖象文言于經學者,遂不見古本。近 晁氏編《古周易》,將以復于其舊,而其刊補離合之際, 覽者或以為未安。祖謙因晁氏書,參考傳記,復定為 十二篇。篇目卷帙,一以「古」為斷。按此係總跋附見說卦序卦雜卦傳後者

程迥周易古占[编辑]

《太極第一》
[编辑]

太極者,乾坤未列,無象可見;大衍未分,無數可數。其 理謂之道,其物謂之神。《莊子》謂「道在太極之先而不 為高」者,非也。太極與道,不可以差殊觀也。是故道之 超乎象數則為太極,行乎象數則為乾坤,一出一入, 皆道也。雖然,以時論之,不必求諸天地開闢之先。今 一晝一夜,陽生於子,陰生於午,蓋有不倚于陰陽而 生陰陽者也。太極者,大中也。非若日之中而有昃,國 之中而有外,位之中而有上下,太極無方無體,其所 謂中者,因陰陽倚于一偏而後見也。先儒謂天地未 分,元氣混而為一,老子謂「道生一」是也。故說者謂太 極已見氣也,非無也,胡不以在物者驗之乎?當乾未 資始,惡可謂之有一?氣未麗天,又惡可謂之有一?故 一物具天地之理。明乎此,則可以探《易》之原矣。

《兩儀第二》
[编辑]

兩儀者,乾坤之初畫也,《大衍》三變而得之者也。《爾雅》 曰:「儀,匹也。」言陰陽之相匹也。自太極而生兩儀,兩儀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其麗於 數者,皆逓升而倍之,則兩儀為乾坤之初畫可知矣。 劉牧以一二三四為兩儀,既兩矣,而四之,可乎?先儒 以天地為兩儀,或謂天地為乾坤之象,四象所生八 卦之二爾;蓋不知兩儀為乾坤之初畫,八卦為乾坤 三畫之相變故也;

《四象第三》
[编辑]

「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大衍》六變而得之 者也,所以配陰陽老少之分也。劉牧以九六七八為 四象,夫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謂 之九六七八矣,即數也,非象也。先儒以金木水火為 四象,夫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是四者既有定形, 嘗以配乾巽坎離矣,即器也,非象也。或以神物變化, 垂象圖書,為四象。然上與兩儀,下與八卦,不相連屬。 故曰:「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

《八卦第四》
[编辑]

八卦者,乾坤初、二、三相錯而成也,《大衍》九變而得之 者也。既已小成,則三才之理備矣。配之以八物,位之 以八方,所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者具矣。

《重卦第五》
[编辑]

陰陽之運,極六月而反,此八卦不得不重也。今每卦 之下曰「某下某上」,是三畫之卦相配而六也。然麗於 數者亦遞升而倍。故以兩儀乘八卦至四,則其別一 十有六,此《大衍》十有二變得之。以四象乘八卦至五, 則其別三十有二,此《大衍》十有五變得之。以八卦乘 八卦至上,則其別六十有四,此《大衍》十有八變而成 卦也。

《變卦第六》
[编辑]

六畫既成,六十四卦既具。若夫極數之占,則有變卦 存焉。其初列六十四卦,以兩儀乘之,其別一百二十 八;其二以四象乘之,其別二百五十六;其三以八卦 乘之,其別五百一十二;其四列內卦之數,復以兩儀 乘之,其別一千二十四;其五復以四象乘之,其別二 千四十八;其六復以八卦乘之,其別四千九十六。故 朱震曰:「《周易》以變者占。」一卦變六十四卦。六十四卦 變四千九十有六。此皆出于加一倍法也。

《占例第七》
[编辑]

六爻不變,以卦《彖》占。內卦為「貞」,外卦為「悔。」

《春秋左氏傳》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元,遇屯,曰:「利建侯。」 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遇蠱,曰:「貞風也,其悔山也」 者是也。

《一爻變》以變爻占。

閔元年,畢萬筮仕遇《屯》之《比》,初九變也。蔡墨論《乾》曰:「其《同人》」 ,九二變也。僖二十五年,晉侯將納王,遇《大有》之《睽》,九三變也。莊二十二年,周史筮陳敬仲,遇《觀》之《否》,六四變也。昭十二年,南蒯之筮,遇《坤》之《比》,六五變也。僖十五年,晉獻公筮嫁伯姬,遇《歸妹》之《睽》。上六變也。他倣此。

二爻、三爻、四爻變,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

《國語》:「重耳筮尚得晉國,遇貞。」 《屯》、悔、《豫》皆八。蓋初與四五凡三爻變也。初與五用九變,四用六變其數。

「不純其不變」 者,二三上在《屯》為八,在《豫》亦八,故舉其純者而言,皆八也。下章詳出。

《五爻變》,以不變爻占。

襄九年,穆姜始往東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 蓋五爻皆變,唯八二不變也。劉禹錫謂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是也。然謂八非變爻,不曰有所之,史謂《艮》之《隨》為苟悅于姜者,非也。蓋他爻變故之隨,惟之隨然後見八二之不變也。杜征南引《連山》《歸藏》以七八占,其失遠矣。

六爻變以《乾坤》二用為例,此占法之大略也。若神而 明之,則存乎其人。

昭二十九年,蔡墨對魏獻子曰:「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 此六爻皆變也。

《占說第八》
[编辑]

重耳筮尚得晉國,遇貞《屯》《悔》。《豫》,皆曰「利建侯。」《屯》初九 無位而得民,重耳在外之象。九五雖非失位,而所承 所應者,皆嚮初九,「惠懷無親」之象。至《豫》,則九四為眾 陰所宗,無有分其應者。震為諸侯,坤為國土,重耳得 國之象。「利行師」,一戰而霸之象。九四總眾陰以安土。 原本有闕之總。髮以「莊首重耳。」率諸侯以尊周室之象。 穆姜比于叔孫僑如,欲廢成公,僑如敗,遷穆姜于東 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其辭曰:「艮其腓, 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腓附下體。六二隨九三,當艮止 之時,上下不相與,不見拯者也。《艮》之《隨》亦隨之《艮》,其 辭曰:「係小子,失丈夫。」應九五順也,宜應而失;乘初九 逆也,宜失而係。且諸爻皆動,以明八二之不動,不可 出矣。

閔元年初,畢萬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 比入,吉孰大焉。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縶,遇《屯》之《比》。 史朝曰:「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孟將不列于宗。其筮同 而占異者,事不同故也,非忠信之事,遇黃裳元吉,反 以為凶,則占法大概可知已矣。

孔子筮《易》,遇《賁》,愀然色不平,貞離文明,柔中而當位, 其君位止而不應,此聖人道不行于當世之象。 孫權聞關羽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 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為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 故有是象。

「緯書有以世應占者,以八純卦自初變為某宮一世 卦,以至于五,其上爻不變,復變第四爻為遊魂,其後 舉內卦三爻同為一變為歸魂,是故一卦變八卦,其 不相通者五十有六。」按《易經》六爻皆九六用變。今乃 上爻不變,五既變而不復,自四而下,所復不同,體天 地之撰,配四時之變通者如是乎?以其為數不密,故 不得不用六神以配時日,由是與辭象乖矣。陸德明 引此以附《易音,辨》劉禹錫解貞、屯、悔、豫之說,非也。若 納甲卦氣之類,皆出緯書,不能合于正經。今不取。 《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 變者占,非也。《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也。古之筮 者,兼用三《易》之法。衛元之筮遇屯,曰「利建侯」,是《周易》 或以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 父,敬如君所。」此固二《易》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 山》《歸藏》,或以變者占也。

「《大衍》初揲,扐一二三者為少,扐四者為多」,是少者三 而多者一也。或以錢寓多少之數,雖適平,而非陽饒 陰乏之義。

奇數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數有六有七,有八有九; 而五與十不用;故成《易》者,無非四營也;

或曰:「九變六,六變九。」非也。九當變八,六當變七。何以 言之?《國語》董因為晉文公筮遇《泰》之八,謂初、二、三以 九變八,而四、五、上不變為八,故曰《泰》之八也。唐人張 轅作《周易啟元》曰:「老陽變成少陰,老陰變成少陽。」蓋 與此合。

八、《衍》數七衍,蓍數九六,不極其衍,故「發揮而為爻」 也。

貞者靜而正。悔者動而過。動乎外、豈皆有悔哉。曰有 戒懼之義焉。

大舜「志定謀同,然後用筮。」揚雄曰:「不以其占,不如不 筮。」王通曰:「驟而語《易》則玩神。」其旨一也。

一卦變六十四卦,一爻變六十四爻,謂如乾初變《姤》, 則自二至上,亦變《姤》之九,不待本爻變而後謂之變 也。二篇之中,其變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天地數衍, 爻數一,不用二衍三,四衍十六,五衍二十五,六衍三 十六,七衍四十九,八衍六十四,九衍八十一,十衍百, 以上積為三百八十四爻。

《揲蓍詳說第九》
[编辑]

蓍四十九分於兩手,掛一於左之小指,以左手之半 四揲之,歸其奇于扐扐指間也。復以右手之半四揲 之,再扐是為十有八變之一。扐揲之扐,不五則九,第 二第三揲之扐,不四則八,八九為多,四五為少,三少 得老陽之數九,三多得老陰之數六,兩多一少得少 陽之數七,兩少一多得少陰之數八。皆取過揲之策而四之也。

第一,揲左手餘一或餘二或餘三,則并掛一,與別手 者共為五,是少也;左手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 為九,是多也。

第二揲取第一揲所餘之數,或四十四或四十,復分 二掛一揲之,以四歸奇于扐,又再扐以求之,左手者 餘一或餘二,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四,是少也;餘 三或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八,是多也。 第三揲取第二揲所餘之數,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 十二,如第二揲求之,左手得一、二為少,三、四為多,是 故「三少之餘,其策三十有六,故四之而得九,謂掛與 扐者十有三也。三多之餘,其策二十有四,故四之而 得六,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五也。兩多一少之餘,其策 二十有八,故四之而得七,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一也。 兩少一多之餘,其策三十有二,故四之而得八,謂掛 與扐者十有七也。

以上三變,然後一畫立。其三變之間,其別有六十四, 老陽十二,老陰四,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是故以四 營之,而得一三五七之數,皆天數也。《蓍》得天數,故能 圓而神。卦得地數,曰兩儀、曰四象、曰六爻、曰八卦,故 能方以智。今詳推變數為之圖,只點左手扐數,其掛 與右手,即此可推。皆自下而之中,自中而之上,以傚 《爻畫》云:三少為老。陽者十二,謂四營,得天三之數,積 有數一百八,其策四百三十有二。

右陰陽各九百九十二策,合為一千九百八十有四 策,是為一爻之變數。總六爻之變,得萬有一千九百 四策,內爻位當三百八十四,二篇之策,當萬有一千 五百二十。「位數」也者,合九、六而一之也。「策數」也者,離 九、六而分之,而又四營之也。《太元》始于八十,終于五 十四,并始終七十二為一。與此義同。

《一卦變六十四卦圖第十》
[编辑]

一爻變者六:  《姤》  《同人》 《履》  《小畜》。

大有 夬

二爻變者十五: 《遯》  《訟》  《巽》  《鼎》。

大過 《無妄 》《家人 》,《離  》《革  》《大畜》《中孚 》,《睽  》《兌  》《需  》大壯。

三爻變者二十: 《否》  《漸》  《旅》  《咸》。

渙  :未濟 困  益  噬嗑 《隨》:

《蠱  》:賁  損  井  《既濟 》節

《恆  》:豐  :《歸妹 》:《泰》

四爻變者十五: 《觀》  《晉》  《萃》  《艮》。

《蹇  》《小過 》《蒙  》《坎  》《屯  》《頤》

解  震  《升  》《明夷 》《臨》。

五爻變者六:  《剝》  《比》  《豫》  《謙》。

師  復

六爻「變」者一  《坤》,

天地生成數配律呂圖第十一[编辑]

《天一》,子  十一月宮: 地二。未  六月 徵。

生水 黃鐘     生火 林鐘

天三,寅  正月 商 地四。酉  八月 羽:

生木 太蔟     生金 南呂

天五:辰  三月 角 地六。亥  十月 宮。

生土 姑洗     成水 應鐘

天七,午  五月 徵 地八。丑  十二月商。

成火 蕤賓     成木 大呂

《天》九,申  七月 羽 地,十。卯  二月 角。

成金 夷則     成土 夾鐘

右各以所王之方而生五行,而土寄王於辰;其成數 皆在生數之後,以其周流於十二辰也。自天一至地 十,順序生之;則與律呂「上生下生」之說相符;而虛無 射仲呂為畸數,十二律能生六十。

今以五聲十二律旋相為宮考之,「黃鐘為宮,下生林 鐘徵,又上生太蔟商,又下生南宮羽,又上生姑洗角, 此天一」至「天五」數也。林鐘為宮,上生太蔟徵,又下生 南呂商,又上生姑洗羽,又下生應鐘角,此地六至地 十數也。故二均獨無無射、仲呂之聲。以十二律各五 聲考之,無射自為宮、為夷則之商、蕤賓之角、夾鐘之 徵,大呂之羽,仲呂自為宮,為夾鐘之商,大呂之角,無 射之徵,夷則之羽,故二均竟無黃鐘、林鐘之聲,故曰: 「無射、仲呂為畸數」也。

《乾坤六爻新圖第十二》
[编辑]

圖之說曰:天形如雞子,地居天之中之半,其勢西北 高,東南下。乾天也。乾之三畫位乎上,坤地也。坤之三 畫位乎下,三也者,三才之象也。然天有十二次陰陽, 極六月而反,故重乾之三畫於東南方,重坤之三畫 於西北方,然後乾初九位乎寅,伏于地下,《經》曰「陽氣 潛藏」是也。處艮之位前,「萬物成終始」是也。九二見於 「地上」,「見龍在田」是也;九三春時已成而陽方上行,「與 時偕行」是也。九四革春而為夏,「乾道乃革」是也;九五 位夏之中,「飛龍在天」是也;上九夏時已成而陽已極 矣,「與時偕極」是也。《坤》之初六配孟秋之月,「陰始凝」是 也;六二應地上而當正秋之時,「地道光」是也;六三一 陽猶存而伏于地下,「含章」是也。六四純陰用事,「天地 閉」是也;六五處中居下,《黃裳》是也。陽生於陰中文在 中是也。上六陽將位乎內,陰已極于外,「龍戰于野」是也。是故二五中爻位四方之中矣。雖然陽生於子,故 坎位焉;陰生於午,故離位焉。陰陽歷三月而後位,以 其被于萬物也。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吾得 夏時焉。」此《連山》所以首艮也。又曰:「我欲觀商道,是故 之宋,吾得坤乾焉。」此《歸藏》所以首坤也。今《乾》初在艮 位,《坤》初在坤位,三《易》無異致也。夫《明夷》之《謙》,初九變 也。《左氏》載卜楚丘之言,以為旦之日。古人以寅配初, 其來尚矣。醫家難經為百刻圖,一歲陰陽升降,會於 立春。一曰陰陽昏曉,會于艮時。此說與《易》合,舊說不 同者,不暇辨也。或難之曰:「《復卦》以初九為主,《大象》何 以稱至日?」曰:「冬至乃先王朔巡狩之時,是日閉關,無 是理也。王曰元后,諸侯曰群后,后通諸侯,言侯無省 方之禮也。」「然則奈何?《春秋》公行書至自某者八十三, 先王于至之日閉關,后于至之日不省方是也,如今 之歇泊假是也。」「然則何為商旅不行?」曰:「出入關者,給 納傳符,關吏有假,則商旅不得行矣。是故陰陽生于 子午,已是于坎離之畫。若畫震兌于東西,亦見乾坤 始于寅申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