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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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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九十六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十四

  日知錄二卿不書族 大夫稱子 有諡則不稱字 人君稱大夫字 王貳於虢

   星隕如雨 築郿 城小穀 齊人殺哀姜 微子啟 襄仲如齊納幣 子叔姬卒 齊

  昭公 趙盾弒其君 臨于周廟 欒懷子 子太叔之廟 城成周 五伯 占法之多

  以日同為占 天道遠 一事兩占 春秋言天之學 左氏不必盡信 列國官名 地名

   昌請幫助識別此字。 文字不同 所見異辭 紀履緰來逆女 母弟稱弟 子沈子 穀伯鄧侯書名

   鄭忽書名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爭門 仲嬰齊卒 隱十年無正 戎菽 隕石于

  宋五 王子虎卒 穀梁日誤作曰

經籍典第一百九十六卷

春秋部總論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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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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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不書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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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文不書族者有二義:「無駭卒、挾卒、柔會宋公、 陳侯、蔡叔盟于折溺。」會齊師伐衛,未賜氏也。「遂以夫 人婦姜至自齊。」「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僑如以夫 人婦姜氏至自齊」,「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意如至 自晉」,「婼至自晉」,一事再見,因上文而略其辭也。

《公羊宣公元年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 注:「卒,竟也。」 竟但舉名者,省文,如後人作史,一條之中,再見不復書姓。

《左氏》不得其解,於溺會齊師伐衛,則曰「疾之」 ;於歸父還自晉,則曰「善之」 ,豈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

《春秋》隱、桓之時,卿大夫賜氏者尚少,故無駭卒而羽 父為之請族。如挾、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

《穀梁傳》「不爵大夫」 之說近之,而未得其實。

莊、閔以下,則不復見於《經》,其時無不賜氏者矣。 劉原父曰:「諸侯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次國三卿,二 卿命於天子;小國三卿,一卿命於天子。大國之卿三 命,次國之卿再命,小國之卿一命,其於王朝皆士也。」

《韓宣子》稱「晉士起。」

三命以名氏通,再命名之一命略稱人。周衰禮廢,強 弱相并,卿大夫之制,雖不能盡如古見於《經》者,亦皆 當時之實錄也。故隱、桓之間,其去西周未久,制度頗 有存者,是以魯有無駭、柔挾,鄭有宛、詹,秦、楚多稱人。 至其晚節,無不名氏通矣。而邾、莒、滕、薛之君日已益 削,轉從小國之例,稱「人」而已。說者不知其故,因謂曹、 「秦以下,悉無大夫」,患其時有見者,害其臆說,因復構 架無端,以飾其偽。彼固不知王者諸侯之制度班爵 云爾。

或曰:「翬不稱公子,何與?」杜氏曰:「公子者,當時之寵號。」

宣元年注

《翬》之稱公子也,桓賜之也。其終《隱》之篇不稱「公子」者, 未賜也。

劉原父曰:「公子雖親,然天下無生而貴者,是以命為大夫,則名氏得兩通。未命為大夫,則得稱名,不得稱公子。」

若「專命」之罪,則直書而自見矣。

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己賜氏也。衛州吁弒其君完, 未賜氏也。胡氏以為以國氏者累及乎上,稱公子者 誅及其身,此求其說而不得,故立此論爾。

大夫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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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公、侯、伯、子、男為五等之爵,而大夫雖貴,不敢稱 子。《春秋》自僖公以前,大夫並以伯、仲、叔、季為稱。

《詩》云:「伯兮叔兮。」 此大夫之稱也。《春秋》僖公十五年,「震夷伯之廟。」 杜氏注:夷,諡;伯,字。大夫既卒,書字。

三桓之先,曰共仲,曰僖叔,曰「成季。」孟孫氏之稱子也, 自蔑也。

文公十五年

叔孫氏之稱子也,《自豹》也。

襄公七年

季孫氏之稱子也,自行父也。

《文公十三年 》、閔公元年書「季子」 ,二年書「高子」 ,皆《春秋》之特筆。

晉之諸卿,在文公以前無稱「子」者。魏氏之稱子也,自 犨也。

僖公二十三年

欒氏之稱子也,自枝也。

僖公二十八年

趙氏之稱「子也」,自衰也。

文公二年

中行氏之稱子也,《自林》父也。

文公十三年

卻氏之稱「子也」,自缺也。

文公十三年

知氏之稱子也,自首也。

宣公十二年

范氏之稱子也,自會也。

宣公十二年

韓氏之稱「子」也,自,厥也。

宣公十二年

晉、齊、魯、衛之執政稱「子」,他國惟鄭間一有之,餘則否, 不敢與大國並也。魯之三家稱「子」,如臧氏、子服氏、叔 仲氏,皆以伯叔稱焉,不敢與三家並也。

惟襄公十四年,有「子叔齊子」 ,《論語》有卞莊子。

其生也,或以伯仲稱之,如趙孟智伯,死則諡之,而後 子之,猶國君之死而諡稱「公」也。於此可以見世之升 降焉。讀《春秋》者,其可忽諸!

春秋時,大夫雖僭稱子,而不敢稱於其君之前,猶之 諸侯僭稱公,而不敢稱於天子之前也。何以知之?以 《衛孔悝之鼎銘》知之,曰:「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曰: 「乃考文叔,興舊耆。」欲成叔,孔成子烝鉏也;文叔,孔文 子圉也。叔而不子,是君前不敢子也。

《左傳》韓厥言於晉侯,亦云「成季宣孟。」

猶有先王之制存焉。

陸淳曰:「侯伯、子、男之位皆得稱其君曰公,其子孫亦曰公子而諡不得云公者,諡是王所賜也。大夫之臣得稱其主曰子而諡不得稱子者,諡是君所賜也。」

至戰國,則子又不足言,而封之為君矣。《洛誥》「予旦以 多子,越御事。」多子猶《春秋傳》之言「群子」也。

宣公十二年

唐孔氏以為「大夫皆稱子」,非也。

《春秋》自僖、文以後,而執政之卿始稱「子。」其後則匹夫 而為學者所宗,亦得稱「子」,老子、孔子是也。

孔子弟子惟有子、曾子二人稱,「子閔子、冉子」 ,僅一見。

又其後則門人亦得稱之,「樂正子、公都子」之流是也。

《孟子》樂正子注:「子,通稱。」

故《論語》之稱「子」者,皆弟子之於師。

如云「非不說子之道」 ,「衛君待子而為政」 之類。

《孟子》之稱「子」者,皆師之於弟子。

如云「子誠齊人也。子亦來見我乎」 之類。

亦世變之所從來矣。

《論語》稱孔子為「子」,蓋夫子而省其文,門人之辭也。亦 有稱夫子者,夫子矢之,夫子喟然歎曰:「夫子不答。」夫 子莞爾而笑。夫子憮然曰:「不直曰子,而加以夫避,不 成辭也。」

即此可悟《春秋書》法,凡對君卿大夫皆稱孔子,又《季氏》一篇,皆稱「孔子」 ,乃記者之異。

有諡則不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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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傳》:「凡大夫之有諡者,則不書字。外大夫若宋,若 鄭,若陳,若蔡,若楚,若秦,無諡也,而後字之。內大夫若 羽父,若眾仲,若子家,無諡也,而後字之。公子亦然。」

《玉藻》:「士於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諡若字。」

楚共王之五子,其成君者皆諡,康王、靈王、平王是也; 其不成君無諡而後字之,子干、子晰是也。他國亦然。 陳之五父,鄭之子亹、子儀是也。衛州吁,齊無知,賊也。 則名之,作傳者於稱名之法,可謂嚴且密矣。

人君稱大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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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人君於其國之卿大夫皆曰「伯父。」

鄭厲公謂原繁

叔父。

魯隱公謂臧僖伯

曰:「子大夫」,曰「二三子」,不獨諸侯然也。《曲禮》言列國之 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然而天子 接之,猶稱其字。《宣公十六年》,晉侯使士會平王室。王 曰:「季氏而弗聞乎?」《成公三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於 周,王曰:「鞏伯實來。」《昭公十五年》,晉荀躒如周葬穆后, 籍談為介。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

伯氏謂荀躒

又曰:「叔氏而忘諸乎?」

注叔籍談字

《周》德雖衰,辭不失舊,此其稱字,必先王之制也。

《春秋》凡命卿書字,皆本於此。

周公作《立政之書》,若侯國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並 列於王官之後。蓋古之人君,恭以接下,而不敢遺小 國之臣,故平平左右,亦是率從而成上下之交矣。

王貳於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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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而左氏之記周 事曰:「王貳於虢,王叛王孫蘇。」以天王之尊而曰貳曰 叛,若敵者之辭,其不知《春秋》之義甚矣

星隕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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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隕如雨」,言多也。

啖氏曰:「奔流者眾,如雨之多。」

《漢書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 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谷永對言: 「《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莊以來,至今再見。此為得 之。而後代之史,或曰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 星流如織,或曰四方星流大小縱橫百餘,皆其類也。」

《唐書天文志》:「太和七年六月戊午,日暮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縱橫百餘。正統四年八月癸卯,日夜達旦,有流星大小二百六十餘。」 余於甲申年閏六月丙申朢見月食既,星流竟夕,始悟古時有此異。

不言石隕,不至地也。《傳》曰:「與雨偕也。」然則無雨而隕, 將不為異乎?秋,無麥苗,不言嘉穀也。據隱公元年傳 曰:「有蜚,不為災,不書。」使不害嘉穀,焉用書之於經乎?

築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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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 曰築,都曰城。《舊唐書禮儀志》太常博士顧德章議引 此,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魯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 邑書築,其二十三邑曰城,豈皆有宗廟先君之主乎? 又定公十五年,「城漆」,漆是邾邑。《正義》亦知其不可通, 而曲為之說。

城小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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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小糓為管仲也。據《經》文,小糓不繫於齊,疑《左氏》之 誤。范甯解《糓梁傳》曰:「小糓,魯邑。」《春秋發微》曰:「曲阜西 北有故小糓城。」按《史記》,漢高帝以魯公禮葬項王糓 城,當即此地。杜氏以此小糓為齊邑。濟北糓城縣城 中有管仲井。劉昭《郡國志》、酈道元《水經注》皆同。按《春 秋》有言糓,不言小者,《莊公二十三年》,公及齊侯遇于 糓。《僖公二十六年》,「公以楚師伐齊,取糓。」《文公十七年》, 「公及齊侯盟于糓。」《成公五年》,「公孫僑如會晉荀首于 糓。」四書「糓」而一書小糓,別於糓也。又《昭公十一年傳》 曰:「齊桓公城糓,而寘管仲焉,至於今賴之。」則知《春秋》 四書之糓及管仲所封,在濟北糓城,而此之小糓自 為魯邑爾。況其時齊桓公始霸,管仲之功尚未見於 天下,豈遽勤諸侯以城其私邑哉?

齊人殺哀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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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姜通慶父,弒閔公,為國論所不容。而孫于邾,齊人 取而殺之,義也;而《傳》謂之「已甚」,非也。

微子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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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穆公將許僖公以見楚子于武城,許男面縛御璧, 大夫衰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 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 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何?」孟春曰:「按《書》,殷紂 無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商之前,何應當日而有是 事?已去之後,無復還之理,而牧野之戰,亦必不從人」 而伐其宗國也。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託 之古人以規楚子乎?

徐孚遠曰:「《史記》言微子持祭器造於軍門,武王乃釋 微子,復其位如故。」夫武王既立武庚,而又復微子之 位,則是微子與武庚同在故都也。厥後武庚之叛微 子何以初無異同之跡?然則武王克商,微子未嘗來 歸也。

襄仲如齊納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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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書僖公之薨以十二月,而「公子遂如齊納幣」,則但 書「冬」,即如杜氏之解,移公薨於十一月,而猶在二十 五月之內,惡得謂之禮乎?

子叔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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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杞桓公在位七十年。其二十二年,魯文公之十 二年,出一叔姬;其五十年,魯成公之四年,又出一叔 姬。再娶於魯,而再出之,必無此理。殆一事而《左氏》誤 重書之爾。

《成公九年》,「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 ,此其本事。

且文公十二年經書曰「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何以知 其為杞婦乎?趙子曰:「書卒,義與僖公九年伯姬同。以 其為時君之女,故曰子,以別其非先君之女也。」

齊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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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四年》「齊侯潘卒」,《傳》以為昭公。按僖公二十七 年經書「齊侯昭卒孝公。」今此昭公即孝公之弟,不當 以先君之名為諡,疑《左氏》之誤。

經不書葬

然《僖公十七年》《傳》曰:「葛嬴生昭公。」前後文同。

史記同

先儒無致疑者。

趙盾弒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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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此董狐之直筆也。子為正卿, 亡不越境,反不討賊,此董狐之巽辭也。傳者不察其 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為越境乃免,謬矣!穿之弒,盾 主之也,討穿猶不得免也。君臣之義,無逃於天地之 間,而可逃之境外乎?

===臨于周廟===《襄公十二年》,「吳子壽夢卒,臨于周廟。」杜氏以為文王 廟也。《昭公十八年》,「鄭子產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廟。」杜 氏以為厲王廟也。《傳》曰:「鄭祖厲王。」

宣公十二年,鄭伯逆楚子之辭曰:「徼福於厲宣桓武。」

而哀公二年蒯聵之禱,亦云:「敢昭告於皇祖文王。」夫 諸侯不得祖天子而有廟焉何?曰:此廟也,非祖也。始 封之君謂之祖。雖然,伯禽為文王之孫,鄭桓為厲王 之子,其就封而之國也,將何祭哉?天下有無祖考之 人乎?而況於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廟以祀文王、厲 王,而謂之周廟歟?漢時有郡國廟,其亦倣古而為之 歟。

漢高帝令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廟,蓋亦以天下不可有無廟之諸侯王也。薄昭《與淮南厲王書》曰「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於大王之手。」 明白。

《竹書紀年》:「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魯大禘於周公廟。」按 二十一年周文公薨於豐,周公未薨,何以有廟?蓋周 廟也。公字衍是則始封之君有廟,亦可因此而知《禘》之 說。

欒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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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人殺欒盈,安得有諡?《傳》言「懷子好施,士多歸之」,豈 其家臣為之諡,而遂傳於史策邪?

子太叔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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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十二年,鄭簡公卒,將為葬除。及游氏之廟將毀 焉。子太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曰:「子產過 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既如是, 子產乃使辟之。十八年,簡兵大蒐,將為蒐除。子太叔 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二日,使除徒 陳於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於南鄉。 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衝,使從者止之, 曰:「毀於北方。」此亦一事,而記者或以為葬,或以為蒐, 《傳》兩存之而失刪其一耳。

城成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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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三十二年傳》:「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 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 衛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 《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況敢 干位以作大事乎』?」《定公元年傳》:「春王正月辛巳,晉魏 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衛」 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干義,必 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此是一事,《左氏》 兩收而失刪其一。周之正月,晉之十一月也。其下文 曰:「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 洫,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餱糧,以 令役於諸侯。」又曰:「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庚寅即己 丑之明日,而傳分為兩年,豈有遲之兩月,而始栽宋 仲幾,乃不受功者乎?且此役不過三旬而畢矣。

五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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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伯之稱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氏》 成公二年:齊國佐曰:「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 命。」杜元凱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 文。」

《詩正義》引服虔云:「五伯,謂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 與此同。應劭《風俗通》亦主此說。

《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趙臺卿注:「齊桓、晉文、秦 穆、宋襄、楚莊。」二說不同。

顏師古注《漢書異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昆吾、大彭、豕韋、齊桓、晉文。《同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齊桓、晉文、秦穆、宋襄、吳夫差。

《白虎通》並存二說,其後一說,謂「齊桓、晉文、秦穆、楚莊、吳闔閭。」

據國佐對晉人言,其時楚莊之卒甫二年,不當遂列 為五,亦不當繼此無伯而定於五也。其通指三代無 疑。《國語》:「祝融能昭顯天地之光明,其後八姓,昆吾為 夏伯,大彭、豕韋為商伯。」《莊子》:「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 及五伯。」李軌注:「彭祖名鏗,堯臣,封於彭城,歷虞、夏至 商,年七百歲。」是所謂五伯者,亦商時也。

《淮南子》:「至於昆吾、夏后之世。」 高誘注:「昆吾,夏之伯,夏后,桀世也。」

是知國佐以前,其有「五伯」之名也久矣。

據此,周時但有二伯,《穀梁傳》「交質子不及二伯。」 《左傳昭公四年》,椒舉對楚子言六王二公,亦但指齊桓、晉文。

若孟子所稱五霸,而以桓公為盛,則止就東周以後 言之,如嚴安所謂「周之衰三百餘歲而五霸更起」者 也。然趙氏以宋襄並列,亦未為允。宋襄求霸不成,傷 於泓以卒未嘗霸也。《史記》言越王句踐遂報彊吳,觀 兵中國,稱號五伯。子長在臺卿之前,所聞異辭。

《越世家》言「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 又言「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 《淮南子》亦

言越王句踐勝夫差於五湖,南面而霸天下,泗上十二諸侯皆朝之。

然則言「三代之五伯」,當如杜氏之說。言《春秋》之五伯, 當列句踐而去宋襄。《荀子》以桓文及楚莊、闔閭、句踐 為五伯。

江都易王問越王句踐,董仲舒對以「五伯。」 是當時以句踐為五伯之數。

斯得之矣。

<a name="va21">.占法之多

占法之多

以日占事者史記天官書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 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 恆山以北是也以時占事者越絕書公孫聖今日壬 午時加南方史記賈誼傳庚子日斜服集予舍是也 又有以月行所在為占史記龜策傳今昔壬子宿在 牽牛漢書翼奉言白鶴館以月宿亢災後漢書蘇竟 言白虹見時月入於畢是也周禮占夢掌其歲時觀 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 則古人之法可知矣漢以下則其說愈多其占愈鑿 加以日時風角雲氣遲疾變動不一其物故有一事 而合於此者或迕於彼豈非所謂大道以多岐亡羊 者邪故士文伯對晉侯以六物不同民心不一而太 史公亦謂皋唐甘石書傳凌雜米鹽在人自得之於 象占之外耳

干寶解易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曰一卦六爻則皆 雜有八卦之氣若初九為震爻九二為坎爻也或若 見辰戌言艮巳亥言兌也或以甲壬名乾乙癸名坤 也或若以午位名離以子位名坎或若得來為惡物 王相為興休廢為衰解爻有等故曰物曰爻中之義 群物交集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眾形萬類 皆來發於爻故總謂之物也說易如此小數詳而大 道隱矣以此卜筮亦必不驗天文亦然

褚先生補史記日者列傳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 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 曰不吉叢辰家曰大凶歷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 太乙家曰大吉辯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 五行為主

以「日同」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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裨灶以逢公卒於戊子日而謂今七月戊子晉君將 死萇弘以昆吾乙卯日亡而謂毛得殺毛伯而代之 是乙卯日以卜其亡此以日之同於古人者為占又 是一法

《天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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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鄭裨灶魯梓慎最明於天文昭公十八年夏 五月宋衛陳鄭災裨灶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子產 不從亦不復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食梓慎 曰將水叔孫昭子曰旱也秋八月大雩是雖二子之 精亦有時而失之也

昭公七年,公將適楚,夢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 子服惠伯曰:「行」 三月公如楚。

故張衡思元賦曰慎灶顯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

一事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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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宋鄭其饑乎歲在星 紀而淫於元枵以有時災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 之星也宋鄭必饑元枵虛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 耗不饑何為裨灶曰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歲棄 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十一月 癸巳天王崩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鄭皆饑一事兩占 皆驗

《春秋》言天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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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五行之學愈疏則多中愈密則愈多不中春秋 時言天者不過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驗之日食星孛 之類而已五緯之中但言歲星而餘四星占不之及 何其簡也

《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

而其所詳者往往在於君卿大夫言語動作威儀之 間及人事之治亂敬怠故其說也易知而其驗也不 爽揚子法言曰史以天占人聖人以人占天

《左氏》不必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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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人所言興亡禍福之故不必盡驗左氏但記其信 而有徵者爾而亦不盡信也三良殉死君子是以知 秦之不復東征至於孝公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其 後始皇遂并天下季札聞齊風以為國未可量乃不 久而篡於陳氏聞鄭風以為其先亡乎而鄭至三家 分晉之後始滅於韓渾罕言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 先亡乎而滕滅於宋王偃在諸姬為最後僖三十一 年狄圍衛衛遷於帝丘卜曰三百年至秦二世元年 始廢歷四百二十一年是左氏所記之言亦不盡信 也

列國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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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列國官名,若晉之「中行」,宋之「門尹」,鄭之「馬師」, 秦之「不更庶長」,皆他國所無,而楚尤多,有「莫敖、令尹司馬、太宰、少宰、御士、左史、右領、左尹、右尹、連尹、鍼尹。」

《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黃。」 《哀公十六年》有「箴尹固。」 疑即鍼尹。

寢尹、工尹、卜尹、芋尹。

陳有芋尹蓋

「藍尹、沈尹、清尹、莠尹、囂尹、陵尹、郊尹、樂尹、宮廄尹、監 馬尹、揚豚尹、武城尹」,其官名大抵異於他國。

宋有褚師,而鄭亦有之。《昭公元年》,子晰請以印為褚師。

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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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成公元年》,「戰于鞌,入自丘輿」,注云:「齊邑。」《三年》,「鄭 師禦晉,敗諸丘輿」,注云:「鄭地。」《哀公十四年》,「阬氏葬諸 丘輿」,注云,「阬氏,魯人也。泰山南城縣西北有輿城,又 是魯地。」是三丘輿為三國地也。《文公七年》「穆伯如莒 涖盟,及鄢陵」,注云,「莒邑。」《成公十六年》,「戰于鄢陵」,注云: 「鄭地,今屬潁川郡。」是二鄢陵為二國地也。《襄公十四 年》「伐秦至于棫林」,注云「秦地。」《十六年》「次于棫林」,注云 「許地。」是二棫林為二國地也。《襄公十七年》「衛孫蒯田 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注云「曹邑。」《二十五年》「同盟于重 丘」,注云「齊地。」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定公十二年》「費 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無注,當是魯地。《哀公十三 年》「彌庸見姑蔑之旗」,注云「越地。今東陽大末縣是。」二 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 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宋之盂也。《定公八年》,「單子伐 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周之盂也。《十四年》,「衛太子 蒯聵獻盂于齊。」衛之盂也。而晉則有二盂。《昭公二十 八年》,「孟丙為盂大夫。」今太原盂縣。《哀公四年》:「齊國夏 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此盂當在邢、洺 之間。

州國有二。《桓公五年》,「州公如曹。」注州國在城陽淳于 縣。《十一年》,「鄖人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注「州國在南 郡華容縣東南。」

請幫助識別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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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 注曰:「昌歜,昌蒲葅。」而《釋文》:「歜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 邴歜,魯有公父歜。」

文公十七年,周甘歜敗戎于邥垂。

其音為觸。《說文》:「歜。盛氣怒也。從欠。蜀聲。」此昌歜之音。 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今考顧氏《玉篇》 有。請幫助識別此字。字。徂敢切。昌蒲俎也,然則傳之「昌。」請幫助識別此字。正合此字。 而唐人已誤作「歜。」

《廣韻》亦誤作「歜。」

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遍通。《哀公二十 五年》:「若見之,君將嗀之。」今本作。請幫助識別此字。《廣韻》注曰:「《說文》從 口」,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 月日食,理必不然。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 則縑以代簡,紙以代縑,多歷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 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此通人之至論。考《魏書》江式 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孝經》。又北平侯張 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自 古文以至於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 之學者於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 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顏氏 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 《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詮而忽呂 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 略蒼、雅。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吾有取 乎其言。

文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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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如 《桑葚》見於衛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於鄭風,而秦則 為《韔》。《左氏》一書,其錄楚也,薳氏或為《蒍氏》;《箴尹》或為 《鍼尹》,況於鐘鼎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已下公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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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生於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隱、桓、莊、 閔、僖,則所傳聞也。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 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於「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 又遠矣,雖得之於聞,必將參互以求其信。信則書之, 疑則闕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公子益師之卒,《魯史》 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

「《無駭》,卒、挾」 、「卒不書日」 ,同此義。

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 稷」之《傳》,以恩之深淺,有諱與目言之異,而以書日不 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竊疑所 「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而 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闕文一也;諱惡二也;言 孫三也。

孔子曰:「邦無道,危行言孫。」

從前之一說,則略於遠而詳於近;從後之二說,則晦

於近而章於遠。讀《春秋》者可以得之矣。《漢書》言孔子 作《春秋》,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 而異言,及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學。

鄒氏夾氏無傳

夫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曾子且聞而未達,非子游舉 其事以實之,亦烏得而明哉?故曰:「《春秋》之失亂。」

紀履緰來逆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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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然則紀有 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富平李因篤 曰:「此言經所以不書紀侯者,以見母雖不通,而紀侯 有母,則不得自稱主人,以別於宋公之無母也 <a name。」="va33">.母弟稱弟

母弟稱弟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 兄稱兄

《左氏宣公十七年傳》亦曰:「凡稱弟,皆母弟也。」

何休以為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 親厚異於群公子也夫一父之子而以同母不同母 為親疏此時人至陋之見春秋以下骨肉衰薄禍亂 萌生鮮不由此詩人美鳲鳩均愛七子豈有於父母 則望之以均平於兄弟則教之以疏外以此為質是 所謂直情而徑行者也郭氏曰若如公羊之說則異 母兄弟不謂之兄弟乎程子曰禮文有立嫡子同母 弟之說其曰同母弟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加親 也若以同母弟為加親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 也

子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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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公十一年公羊傳子沈子曰注云子沈子後師明 說此意者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不但言 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師也按傳中有子 公羊子曰

桓公六年宣公五年

而又有子沈子曰

隱公十一年莊公十年定公元年

子司馬子曰

莊公三十年

子女子曰

 女音汝閔公元年

子北宮子曰

哀公四年

何後師之多歟

又有《魯子》曰莊公三年,二十三年,僖公五年,二十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有高子,曰,文公四年,皆不冠子。

《穀梁傳》有《穀梁子》曰:「隱公五年」 ,《尸子》曰:「隱公五年,桓公八年。」 《沈子》曰「定公元年,皆不冠子。」

然則此傳不盡出於公羊子也明矣

<a name="va35">.「穀伯鄧侯」,書名。

穀伯鄧侯書名

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 君也。」

穀、鄧去魯甚遠,不緣失地,不得皆朝於魯。

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其義甚明。而何 氏乃有去二時者,桓公以火攻人君之說,又有「不月 者失地,君朝惡人」之說,胡氏因之,遂以「朝桓」之貶歸 之於天道矣。

<a name="va36">.鄭忽書名

鄭忽書名

鄭忽出奔衛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 所貶傳文簡而難曉李因篤曰春秋之法天子三公 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見初獻六羽傳

是則公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也故子產曰鄭伯 男也遭喪未踰年之君公侯皆稱子如宋子衛子陳 子之類是也以其等本貴於伯子男故降而稱子今 鄭伯爵也伯與子男為一等下此更無所降不得不 降而書名矣名非貶忽之辭故曰辭無所貶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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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九年春,紀季姜歸 于京師。從逆者而言,謂之王后;從歸者而言,謂之季 姜,此自然之文也。猶《詩》之言「為韓姞相攸」也,猶《左氏》 之言息媯將歸過蔡也,皆未嫁而冠以夫國之號,此 臨文之不得不然也。而《公羊》以為王者無外,其辭成 矣。又以為父母之於子,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是 其說經雖巧,而非聖人之意矣。今將曰「逆季姜于紀」, 則初學之士亦知其不通。又將曰「王后歸于京師」,則 王后者誰之女?辭窮矣。《公羊子》蓋拘於在國稱女之 例。

《隱公二年傳》:「女在其國稱女,在途稱婦,入國稱夫人。」

而不知文固有倒之而順者也。

《傳》文則有不同者,《左氏莊公十八年》:「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

爭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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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閔公二年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 而城魯。或曰自鹿門至於爭門者是也。或曰自爭門 至於吏門者是也。注:「鹿門,魯南城東門也。」據《左傳》「臧 紇斬鹿門之關,出奔邾」是也。爭門、吏門並闕。按《說文》 「淨,魯北城門池也。從水爭聲。士耕切。」是爭門即以此 水名省文作爭爾。

廣韻作埩

後人以「淨」字省作淨音,才性切,而梵書用之。自《南北 史》以下,俱為才性之淨,而魯之爭門不復知矣。

《禮記》「潔靜精微」 ,只作「靜」 字。

仲嬰齊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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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有二嬰齊,皆公孫也。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嬰 齊卒。」其為仲遂後者也。

《杜氏注》曰:「襄仲子,公孫歸父弟。」

《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孫嬰齊卒于貍脤」,則子 叔聲伯也。季㕛、仲遂皆生而賜氏,故其子即以父字 為氏。

劉炫曰:「仲遂受賜為仲氏,故其子孫稱仲氏。」 孔氏曰:「死後賜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有非禮生賜族者,華督是也。季㕛、仲遂亦同此例。中唐以後賜功臣之號,亦此意也。」

生而賜氏,非禮也;以父字為氏,亦非禮也。《春秋》從其 本稱,而不沒其變氏。其生也,書「公子遂」,其死也,書「仲 遂卒于垂」,於其子也;其生也,書「公孫歸父」,其死也,書 「仲嬰齊卒。」

「公子季㕛卒」 ,亦同此義。惟季㕛之子不見於《經》。

《公羊傳》:仲嬰齊者何?公孫嬰齊也。此言仲嬰齊,亦是 公孫嬰齊,非謂子叔聲伯,故注云:「未見於經,為公孫 嬰齊。今為大夫死,見經,為仲嬰齊。」此漢人解經之善。 若子叔聲伯,則戰鞌?成公二年如晉。六年如莒。八年已屢見於 經矣。

「為人後者為之子」,此語必有所受。然嬰齊之為後,後 仲遂,非後歸父也。

猶之叔孫僑如奔而立豹。

以為為兄後,則非也。《傳》拘於「孫以王父字為氏」之說, 而以嬰齊為後歸父,則以弟後兄,亂昭穆之倫矣,非 也。且三桓亦何愛於歸父而為之立後哉?

<a name="va40">.隱十年無正

《隱十年》無正。已下《穀梁傳》。

隱十年無正者以無其月之事而不書非有意削之 也穀梁以為隱不自正者鑿矣趙氏曰宣成以前人 名及甲子多不具舊史闕也得之矣

戎,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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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傳曰戎菽也似據管 子桓公北伐山戎得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而為之 說桓公以戎捷夸示諸侯豈徒一戎菽哉且生民之 詩曰蓺之荏菽荏菽斾斾傳曰荏菽戎菽也爾雅戎 菽謂之荏菽

亦作茙菽。《列子》:「北宮子既歸,進其茙菽,有稻粱之味。」

則自后稷之生而已蓺之不待桓公而始布矣

「隕石于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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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穀二傳相傳受之子夏其宏綱大指得聖人之深 意者凡數十條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 曲學多辯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亦不少矣且如隕石 于宋五六鶂

《左氏》《公羊》作「鷁。」

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云五石而夫 子改之石五史云鶂六而夫子改之六鶂也穀梁子 曰隕石于宋五後數散辭也六鶂退飛過宋都先數 聚辭也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 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 二見龍先九也世未有為之說者也

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鶂微有知之 物故月之然則有鴝鵒來巢不月何也夫日月之有 無其文則史也故劉敞謂言是月者宋不告日嫌與 隕石同日書是月以別之也

王子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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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四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左氏以為王叔文公者 是也而穀梁以為叔服按此後文公十四年有星孛 入于北斗周內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 將死亂成公元年劉康公伐戎叔服曰背盟而欺大 國此必敗明叔服別是一人非王子虎

胡氏仍穀梁之誤

《穀梁》「日」誤作「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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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傳宣公十五年》:「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 曰潞子嬰兒賢也。」疏解甚迂。按《傳》文「曰」字誤,當作「其 日潞子嬰兒賢也。」

 《書皋陶謨》:「思曰。贊贊襄哉《呂刑》。今爾罔不由慰曰。」

勤。《易大畜》九三曰「閑輿衛。」 皆當作日。古人日曰二。

字同一書法,唯曰「若之」 曰上畫不滿,與「日」字異耳。

故陸氏《釋文》,於九經中遇二字可疑者,即加音切。 又有一字而兩讀者,如《詩》「豈不曰戒」 ,曰音越,又人 栗反;曰「為改歲」 ,曰「殺羔羊」 亦然。自古經師所傳,或 以為日月之日,或以為曰「若之曰」 ,陸氏兩存,而以 其音別之。毛晃以為一字兩音而駮其失,誤矣。《史記秦始 皇本紀贊》:「而以責一日之孤。」 正義曰:「日音 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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