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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9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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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九十七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七卷

明史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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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洪武五則 。建文帝二則 。成祖永樂三則 。仁宗洪熙一宗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二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
四則 穆
===

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四則 。熹宗天啟三則 。懷宗崇禎三則。

明史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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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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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竑經籍志》敕修 紀注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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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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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籍典》第三百九十七卷。

明史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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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元年命陶安兼修國史授安然起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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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陶安傳》:「洪武元年,命知制誥兼修國史。」 按《安然傳》,「洪武元年,授起居注,轉給事中。」

洪武二年,以宋濂兼修《國史》。

按《明外史宋濂傳》:「洪武二年,除翰林學士,兼修國史。 洪武三年,授孔希學起居注。」

按:《明外史孔希學傳》:「洪武三年,授起居注。」

洪武六年,詹同請編《日曆》。帝從之。

按《明外史詹同傳》:「『洪武六年,為學士承旨,兼吏部尚 書,上言,陛下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蹟,禮樂治道之 詳,雖有記載,尚未成書,乞編日曆,以傳後世』。帝從之, 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逾年,《日 曆》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征伐次第,禮樂刑政、 群臣功過,四夷朝貢之類,共一百卷,藏之金匱,副在」 祕書監。同等又言,「日曆祕天府,人不得見,請倣唐《貞 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同等乃分四十 類,自敬天始,凡五卷,於是賜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 有政蹟,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按《孔希學傳》, 洪武六年,改侍講學士,與承旨詹同編集《大明日曆》。 按《吳伯宗傳》,廷對,擢進士第一,時開科之始,得伯 宗。帝甚喜,賜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與修《大明日 曆》按《文苑》孫作傳,洪武六年,聘修「《大明日曆》,授翰 林編修。」

洪武七年以郭傳直《起居注》。

按《明外史文苑王蒙傳》:「洪武七年,帝御武樓,賜學士 宋濂坐,謂曰:『天下既定,朕方垂意宿學之士,卿知其 人乎』?對曰:『會稽有郭傳者,異才也』。帝召見於謹身殿, 授翰林應奉,直起居注。」

建文帝建文元年修太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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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廖昇傳》:「建文初,修太祖實錄,董倫、王景為 總裁官,昇與高遜志為副總裁官,李貫、王紳、胡子昭、 楊士奇、羅恢、程本立為纂修官,皆一時選殉難諸臣, 昇死最先。」按《張紞傳》,「王景,松江人,建文中,召入翰 林,修太祖實錄。」按《程本立傳》,「洪武三十一年,徵入 翰林,預修太祖實錄。建文三年,坐失陪祀貶官,仍留 纂修」實錄成,出為江西副使。按《張彥方傳》,葉惠仲 與兄夷仲並有文名。建文初,以知縣充史官,修《太祖 實錄》,遷南昌知府。按《楊士奇傳》:建文初,集諸儒修 《太祖實錄》,士奇已用薦,徵教授當行,王叔英復以史 才薦,遂入翰林,與編纂事。尋命吏部第史館諸儒。尚 書張紞得士奇策曰:「此非經生言也。」奏第一,授吳王 府審理,仍供職翰林。

建文二年,修《太祖實錄》,以方孝孺為總裁。

按《明外史方孝孺傳》,「建文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明 年,遷侍讀學士。時方修《太祖實錄》,孝孺為總裁。」按 《王艮傳》,「建文二年進士,授翰林院修撰,預修《太祖實 錄》。」

成祖永樂元年修太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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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桂彥良傳》,「金實,開化人,成祖即位,除翰林 典籍,預修《太祖實錄》,選為東宮講官。蕭用道,泰和人, 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改右長史。趙季通,字師道,天 台人,由教官歷永豐、龍溪知縣,與修《太祖實錄》,除國 子博士,進司業。」按《鄒濟傳》,「永樂初,修《太祖實錄》,書 成除禮部郎中。」按《梁潛傳》,「永樂元年,召修《太祖實 錄》,書成,進翰林修撰,賜白金襲衣文幣。」按《胡儼傳》, 「成祖即位,拜國子監,修《高皇帝實錄》,為總裁官。」按 《劉辰傳》,「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遷江西布政司左參 政。」按《李至剛傳》,「成祖即位,以至剛為右通政,與修 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 永樂二年,以王英、李時勉等預修太祖實錄按《明外史王英傳》,「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 淵閣,預修《太祖實錄》,授翰林院修撰。」按《李時勉傳》, 「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淵閣,與修太祖實 錄,授刑部主事,復與重修實錄。書成改翰林侍讀。 永樂十六年,《太祖實錄》成。」

按《明外史姚廣孝傳》,「廣孝嘗監修太祖實錄,書成,帝 褒美之。」按《楊榮傳》,「永樂十六年,太祖實錄成,宴勞 如初。」按《陳敬宗傳》,「再修太祖實錄,授翰林侍講。」

仁宗洪熙元年修太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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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楊士奇傳》,「仁宗即位,修太宗實錄,士奇與 黃淮、楊榮、金幼孜、楊溥並為總裁官。」按《蹇義傳》:「仁 宗即位,命義監修太宗實錄。」

宣宗宣德元年命楊士奇等修仁宗實錄命金幼孜等修兩朝實錄命曾棨等修三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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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楊士奇傳》,「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士奇等 仍為總裁。」按《金幼孜傳》,「宣德元年,母卒,起復為總 裁官,修兩朝實錄。」按《陳敬宗傳》,「授翰林侍講,以內 艱歸,宣德元年,起修兩朝實錄,尋轉南京國子監司 業。」按《劉鉉傳》:「宣德時,鉉預修兩朝實錄,遷兵部主 事。」按《曾棨傳》,「宣宗立,進少詹事,預修三朝實錄。」 按《儒林張洪傳》:「洪熙元年,擢翰林修撰,同修《仁宗實 錄》。」

宣德五年,《兩朝實錄》成。

按《明外史楊榮傳》:「宣德三年,帝北征。又明年,兩朝實 錄成,宴勞有加,尋進少傅。」按《王英傳》:「宣宗立,修太 宗、仁宗實錄成,遷詹事府少詹事,賜麒麟帶。」按《李 時勉傳》,「宣德五年,修《成祖實錄》成,遷侍讀學士。」

英宗正統元年修宣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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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王英傳》:「正統元年,修《宣宗實錄》為總裁。實 錄成,進禮部左侍郎。」按《馬愉傳》:「正統元年,以楊士 奇薦,與苗衷、高穀、曹鼐同直經筵,進侍讀,預修《宣宗 實錄》成,進侍讀學士。」按《曹鼐傳》:「英宗即位,充經筵 講官。《宣宗實錄》成,進侍講。」按《劉鉉傳》:「與修《宣宗實 錄》,進侍講。」按《劉球傳》:「授禮部主事,胡濙薦,侍經筵, 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

正統三年,《宣宗實錄》成,帝幸史館,散金錢,賜諸學士。 按《明外史儀智傳》:「智子銘,正統三年,預修《宣廟實錄》 成,遷侍講。」按《李時勉傳》,「宣德五年,遷侍讀學士。帝 幸史館,撒金錢,賜諸學士,皆俛取。時勉獨正立,帝乃 出餘錢賜之。」正統三年,以《宣宗實錄》成,進學士,掌院 事。按《錢習禮傳》,「《宣宗實錄》成,擢學士掌院事。」

憲宗成化元年修英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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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邢讓傳》,「天順末,父憂歸,未終喪,起修《英宗 實錄》,進修撰。成化二年,超遷國子祭酒。」按《柯潛傳》, 「潛字孟時,憲宗即位,擢翰林學士。《英宗實錄》成,進少 詹事。」「劉璟字明仲,天順末,進士及第,授編修。《英宗實 錄》成,進修撰。」按《陳文傳》,「進禮部尚書。《英宗實錄》成, 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按《劉吉傳》,「憲宗初, 進侍讀。」《英宗實錄》成,遷侍讀學士。按《尹直傳》:成化 初,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 號,引漢昌邑、更始為比。直辨曰:「實錄中有初為大臣, 後為軍民者,方居官時,必稱某官某。既罷去而後改 稱。如漢府以謀逆降庶人,其未反時,書王書叔如故 也。豈有逆計其反而即降從庶人之號者哉?」《實錄》載 當時事直書,善惡自見,非若《春秋綱目》以義例為予 奪者也。且昌邑旋立旋廢,景泰帝則為宗廟社稷主, 七年更始無所受命;景泰帝則策命於母后,當時定 傾於危難之中。微帝則京師非國家有。雖易儲失德, 然能不惑於盧忠、徐振之言,卒全兩宮以至今日?其 功過足相準,不宜去帝號。時不「能難,既成,進侍讀。」 按《岳正傳》,「憲宗立,詔正纂修《英宗實錄》,還朝,忌者出 為興化知府。」按《彭時傳》,「成化改元,進兵部尚書。明 年《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按《劉健傳》,「成化初,修 《英宗實錄》,從憂中起復,固辭不許,書成,進修撰。」按 《丘濬傳》,「成化中,進侍講,修《英宗實錄》,進侍講學士。」 按《楊守陳傳》,成化初,進侍講。《英宗實錄》成,遷洗馬。 按《謝鐸傳》,「天順末,進士,授編修,預修《英宗實錄》。」按 《張元禎傳》,「憲宗嗣位,預修《英宗實錄》,與執政議不合, 引疾家居,講求性命之學。」

孝宗弘治元年修憲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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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丘濬傳》,「孝宗嗣位,特進禮部尚書,修《憲宗 實錄》,充副總裁。」按《楊守陳傳》,「孝宗嗣位,修《憲宗實 錄》,充副總裁。守陳弟守阯,為南京侍讀,弘治初,召修 《憲宗實錄》,再遷侍講學士。」按《謝鐸傳》,「弘治初,言者 交薦,召修《憲宗實錄》。」按《張元禎傳》,「弘治初,修《憲宗 實錄》,進左贊善。」按《張嵿傳》,「嵿成化末年進士,弘治 初,修《憲宗實錄》。」命往蘇、松諸府採軼事。事竣,授上饒 知縣。遷南京兵部主事。

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

按《明外史丘濬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進加太子 太保。」按《李東陽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由侍講學士進太常少卿。」按《劉忠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 成,遷侍講。」按《楊廷和傳》,「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 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按《吳寬傳》,「孝宗即位,以舊 學遷左庶子,預修《憲宗實錄》成,進少詹事兼侍讀學 士。」按《張元禎傳》,「《憲宗實錄》成,遷南京侍講學士。」 按《林瀚傳》,「弘治初,修《憲宗實錄》,遷國子監祭酒。」

武宗正德元年修孝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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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傅珪傳》:「武宗立,進左諭德,充講官,纂修《孝 宗實錄》。」按《吳儼傳》:「正德初,召修《孝宗實錄》,直講筵。」 按《儒林崔銑傳》,「弘治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 修,預修《孝宗實錄》。」

正德三年,《孝宗實錄》成。

按《明外史李東陽傳》,「正德三年,詔東陽食正一品祿。 久之,摘《會典》中譌謬,奪所加祿。居數日,以《孝宗實錄》 成,旋復之。」按《傅珪傳》,「《孝宗實錄》成,進左中允。」按 《梁儲傳》,「《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按《毛 紀傳》,「《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按《費宏傳》,「武宗立, 擢太常少卿,兼侍講,預修《孝宗實錄》,充日講官。」按 《汪俊傳》,「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 南京工部員外郎。」按《朱希周傳》:「進侍講,貶修撰。《孝 宗實錄》成,復官。」

世宗嘉靖元年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御史黎貫請復起居注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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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盧瓊傳》,「瓊由知縣入為御史。嘉靖改元,上 言景皇帝有撥亂大功,而《實錄》猶稱郕戾王。敬皇帝 深仁厚澤,而《實錄》成於焦芳手,是非顛倒。乞詔儒臣 改撰。」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按《黎貫 傳》,貫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世宗入繼, 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 嘉靖 年。修《武宗實錄》。

按《明外史楊慎傳》:「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總裁,蔣 冕、費宏盡付槁草削定。」按蔣冕費宏傳未載修武宗實錄事按《文徵 明傳》,「授翰林院待詔。世宗立,預修《武宗實錄》。」

嘉靖十二年修《累朝實錄》。

按《明外史唐順之傳》:「嘉靖十二年秋,詔選朝官為翰 林,乃改順之編修,校累朝實錄。」

嘉靖十三年,置「皇史宬。」

按《春明夢餘錄》:皇史宬在重華殿西,建于嘉靖十三 年。門額以「史」為「史」,以「成」為「宬」,左右小門曰:請幫助識別此字。歷以「龍 為。」請幫助識別此字。皆上自製字而手書也。中貯列朝《實錄》及《寶訓》。 每一帝山陵,則開局纂修,告成焚稿。椒園正本貯此 《實錄》中,諸可傳誦宣布之,曰《寶訓》。宬中四周,上下俱 用石甃。中具二十臺,永陵各占二臺。

穆宗隆慶元年修世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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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瞿景淳傳》,「隆慶元年,召為禮部左侍郎,兼 翰林學士,修《嘉靖實錄》。」按《張居正傳》,「充《世宗實錄》 總裁,進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後《實錄》成,加居 正左柱國,支尚書俸,再疏辭。帝為溫諭百言,頒示史 館。」按《王家屏傳》,「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預修《世宗實錄》。」按《馬自強傳》,「《世宗實錄》成,加太子 少保。」按《文苑歸有光傳》:「隆慶四年,有光為南京太 僕丞,留掌內閣制敕,修《世宗實錄》。卒官。」

神宗萬曆元年修世穆兩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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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陳于陛傳》,「隆慶年進士,授編修。萬曆初,預 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按《于慎行傳》,「隆慶年 進士,授編修。萬曆初,《穆宗實錄》成,進修撰。」按《申時 行傳》,「嘉靖四十一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充經 筵講官,纂《世、穆兩朝實錄》,進左庶子,掌翰林院事。」 按《王錫爵傳》:「萬曆初,充《穆宗實錄》副總裁,書成,進侍 講學士。」按《張位傳》,「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 修,預修《世宗實錄》。」按《黃鳳翔傳》,「《世宗實錄》成,進修 撰。韓世能,鳳翔同年進士,授編修,與修《世宗穆宗實 錄》,充經筵日講官。」按《文苑李維楨傳》,「萬曆時,修《穆 宗實錄》成,進修撰。」

萬曆 年,張居正請立《起居注》。

按《明外史張居正傳》:「帝初政,居正嘗纂古治亂事百 餘條,以俗語解之,使帝易曉。至是請立起居注,紀帝 言動與朝內外事。日用翰林官四員入直,應制詩文 及備顧問,帝優詔報許。」按《張位傳》:萬曆元年,位以 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獨無疏言。臣備員纂修,竊 見先朝政事,自非出於詔令,形諸章疏,悉湮沒無考。 鴻「猷茂烈,鬱而未彰,徒使野史流傳,用偽亂真。今史 官充位,無以自效,宜日分數人入直,凡詔旨起居、朝 端政務,皆據見聞書之,待內閣裁定,為他年《實錄》之 助,庶國典備,職業舉。」張居正善其議,奏行焉。

萬曆十六年,沈鯉請重定《景皇帝實錄》。

按《明外史沈鯉傳》:「萬曆十六年,鯉請復建文年號,重 定《景皇帝實錄》,勿稱郕戾王。」

萬曆二十二年三月,命詞臣修《國史》。

按《明外史陳于陛傳》:「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

日講官,歷禮部尚書。于陛少從父以勤習國家故實
考證
為史官,益究經世學,以前代皆修國史,而本朝獨無

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宋去我朝 近,制猶可考。真宗祥符間,王旦撰進太祖、太宗兩朝 正史。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 史》,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我朝史 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闕焉未講。伏睹朝野所撰次 可備採擇者無慮數百種,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 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跡罕據,欲成信史,將不可得。 惟陛下立下明詔,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犁然 可考,鴻謨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詔 從之。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 南京禮部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 臣總裁之。按《余繼登傳》:繼登歷少詹事兼侍讀學 士,充正史副總裁。按《焦竑傳》,二十二年修國史,內 閣陳于陛欲竑耑領其事。竑謝不敏,乃先撰《經籍志》。 其他率無所撰,館亦竟罷。

熹宗天啟元年修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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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蔡毅中傳》:「天啟初,纂修《神宗實錄》,充經筵 講官。」按《文苑李維楨傳》:「天啟初,召為南京太僕卿, 旋改太常,未赴。時方修《神宗實錄》,僉以維楨擅史才, 且通籍五十餘年,熟諳先朝政事,宜領史局。給事中 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按《文苑董其昌傳》:「天啟 二年,兼侍讀學士,時修《神宗實錄》,命往江南採輯先 朝章」疏及遺事,其昌廣搜博徵,錄成三百本。又採留 中之疏切於國本、藩封、人才、風俗、河渠、食貨、吏治、邊 防者,別為四十卷,倣《史贊》之例,每篇繫以筆斷。書成 表進。有詔褒美,宣付史館。

天啟 年,修《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鄒元標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周炳 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直筆無所 阿。」

天啟六年,曹學佺私撰《野史》,燬所鏤板。

按《明外史文苑曹學佺傳》:「天啟二年,起廣西右參議。 初,梃擊獄興,劉廷元輩主瘋癲,學佺著《野史記略》,直 書事本末。至六年秋,學佺遷陝西副使,未行,而廷元 附魏忠賢,大幸,乃劾學佺私撰野史,淆亂國章,遂削 籍,燬所鏤板。」

懷宗崇禎元年修神光二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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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陳仁錫傳》:「崇禎改元,進右中允。預修神、光 二宗實錄,進右諭德。」

崇禎三年,文震孟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文震孟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禮部 侍郎周炳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 直筆無所阿。其後魏忠賢盜國柄,御史石三畏效削 炳謨職。忠賢使其黨重修,是非倒置。震孟摘尤謬者 數條,疏請改正。帝特御平臺,召廷臣面議,卒為溫體 仁、王應熊所沮。」

崇禎六年,許士柔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許士柔傳》,「崇禎時,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 先是,魏忠賢輯《三朝要典》,以《光宗實錄》所載,與《要典》 相左,乃言葉向高等所修非實,宜重修,遂恣意改削, 牴牾《要典》者。崇禎改元,燬《要典》,而所改《光宗實錄》如 故。」六年,少詹事文震孟言:「《皇考實錄》為魏黨曲筆,當 改正從原錄。時溫體仁當國,與王應熊等陰沮之,遂」 寢。士柔憤然曰:「若是,《要典》猶弗焚矣!」乃上疏曰:「《皇考 實錄》總紀於《世系》,獨略。皇上娠教之年,聖誕之日不 書也。命名之典,潛邸之號不書也。聖母出何氏族,受 何封號,不書也。此皆《原錄》備載而改錄,故削之者,何 也?《原錄》之成,在皇上潛邸之日,猶詳慎如彼。《新錄》之 進,在皇上御極之初,何以率略如此?使聖朝父子、母 后、兄弟之大倫,皆闇而不明,缺而莫考,其於信史謂 何?」疏上不省。體仁令中書官檢《穆宗總紀》,示士柔,士 柔具揭爭之曰:「皇考《實錄》與列聖條例不同。列聖在 位久,登極後事,編年排纂,則《總紀》可以不書。皇考在 位僅一月,三后誕育聖躬,皆在未登極以前,不書之 《總紀》將於何書也?穆廟大婚之禮,皇子之生在嘉靖 中,故《總紀》不載。至於冊立,《大典》,編年未嘗不具載也。 皇考一月易世,熹廟之冊立當書,皇上之冊封,獨不 當書乎?」體仁怒,將劾之,為同列阻止。士柔復上疏曰: 「累朝《實錄》無不書世系之例,臣所以抉摘改錄,正謂 與累朝成例不合也。孝端皇后,皇考之嫡母也。《原錄》 具書保護之功,而改錄削之,何也?當日國本幾危,坤 寧調護,真孝慈之極。則顧復之深恩,史官不難以寸 管抹摋之,此尤不可解也。」疏上報聞,體仁滋不悅。體 仁嗾劉孔昭劾祭酒倪元璐,因言士柔族子重熙私 撰《五朝注略》,將以連士柔。士柔亟以《注略》進,乃得解。 尋出為南京國子祭酒

明史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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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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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考按明史未成無正史可載今止就別史已著錄者採之以備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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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日曆》一百卷。

洪武七年命宋訥、樂韶鳳等修

《皇明寶訓》五卷。

洪武七年,命宋濂等輯。自《敬天》至《四夷》,分四十類。

《洪武聖政記》 卷。

洪武八年宋濂等編

《皇明政要》二十卷。

弘治十六年南京兵部郎中婁性編。

《皇明聖政記》 卷、《皇明本紀》 卷、《國初事蹟》一卷、《奉 天靖難記》四卷

劉《宸著》「宸」 ,金華人。

《皇明翊運錄》 卷。

青田劉基著

《平吳錄》 卷。

太和楊士奇著

《建文遺蹟》 卷。

清江張芹著

《革除遺事》 卷。

太和黃佐著

《吾學編》,《徵吾錄》,今言 卷

海鹽鄭曉著

《皇明憲章錄》 卷。

武進薛應旂編

《國朝典故輯遺 卷》。

夏邑梅純著

《孤樹裒談》 卷。

建安李默著

《傳信錄》 卷。

順德梁億著

《天順日錄》三卷。

南陽李賢著

《焦竑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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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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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帝實錄》二百五十七卷。胡廣等撰。

《寶訓》十五卷。詹同等撰。

《大明日曆》一百卷。

《聖政記》一卷。宋濂撰。

《成祖皇帝實錄》一百三十卷。

《寶訓》十五卷。

《聖政記》三卷。

《永樂年表》四卷。

《仁宗皇帝實錄》十卷。

《寶訓》六卷。

《年表》二卷。

《宣宗皇帝實錄》一百十五卷。

《寶訓》十二卷。

《年表》四卷。

《英宗皇帝實錄》三百六十一卷。陳文等撰。

《寶訓》十卷。

《憲宗皇帝實錄》二百九十三卷。劉吉等撰。

《寶訓》十卷。

《孝宗皇帝實錄》二百二十四卷。李東陽等撰 《寶訓》十卷。

《武宗皇帝實錄》一百九十七卷。費宏等撰。

《寶訓》十卷。

《世宗皇帝實錄》五百六十六卷。張居正等撰 《寶訓》二十四卷。

《穆宗皇帝實錄》七十卷。

《寶訓》八卷。

紀注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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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學編》六十九卷。鄭曉。

《昭代典則》二十六卷。黃光昇:

《大政紀》三十六卷。《雷禮》。

《皇明政要》二十卷。《婁性》。

《洪武大記》二十卷。吳朴。

《開國事略》十卷。蔡于榖。

《憲章錄》四十六卷。薛應旂:

《兩朝憲章錄》二十卷。吳瑞登:

《皇明繩武編》三十四卷。吳瑞登:

《國朝謨烈輯遺》二十卷。

《明初略》二卷。孫宜:

《國朝事蹟》一百二十卷。孫宜:

《皇明紀略》 卷。

《皇明泳化編》一百三十六卷。鄧球:

《徵吾錄》二卷。鄭曉。

《今言》四卷。鄭曉。

《九朝野記》四卷。祝允明:

《鴻猷錄》八卷。高岱《今獻彙言》三十八卷。

《天潢玉牒》 卷。

《皇明統宗繩蟄錄》十二卷。

《孝陵紀略》一卷。

《剪勝野聞》一卷。徐禎卿:

《禮賢錄》一卷。劉基。

《翊運錄》二卷。劉基。

《興濠開基錄》一卷。卞瑺 「《明興雜記》四卷。」

《國初事蹟》一卷。劉辰。

《尊聞錄》二卷。梁億:

《賢識錄》一卷。陸釴:

《洪武輯遺》二卷。梁億:

《革除遺事》六卷。黃佐。

《建文事蹟》一卷。

《備遺錄》二卷。張芹:

《遺忠錄》二卷。郁襄。

《革朝志》十卷。許相卿:

《遜國紀》二卷。朱《睦桔》。

《奉天刑賞錄》一卷。袁褧:

《奉天靖難記》四卷。

《前後北征錄》二卷。金幼孜。

《北征紀》一卷。楊榮:

《壬午功臣爵賞錄》一卷。《都穆》。

《順命錄》一卷。郁袞。

《平定交南錄》一卷。《丘濬》。

《三朝聖諭錄》三卷。楊士奇:

《正統臨戎錄》一卷。楊銘:

《北征事蹟》一卷。袁彬:

《革書》一卷。劉濟。

《復辟錄》一卷。

《平夏錄》一卷。黃標:

《平胡錄》一卷。陸深。

《使北錄》一卷。李實。

《否泰錄》一卷。劉定之:

《天順日錄》一卷。李賢。

《三患傳》一卷。劉定之:

《可齋筆記》二卷。彭時。

《西征石城記》一卷。馬文昇:

《平漢錄》一卷。童承敘:

《撫安東夷記》一卷。馬文昇:

《病逸漫記》二卷。陸釴:

《瑣綴錄》八卷。尹直。

《燕對錄》一卷。李東陽:

《平蕃始末》一卷。《許進》。

《興復哈密記》一卷。馬文昇:

《治世餘聞》四卷。陳洪謨:

《震澤長語》二卷。王鏊:

《毉閭漫記》二卷。賀欽。

《後鑒錄》 卷。謝蕡:

《北虜事蹟》一卷。《王瓊》。

《西番事蹟》一卷。《王瓊》。

《繼世餘聞》四卷。陳洪謨:

《江海殲渠記》一卷。祝允明:

《視草餘錄》二卷。楊廷和:

《召對錄》一卷。李時。

《諭對錄》一卷。張孚敬:

《宸章集錄》一卷。費宏。

《南巡錄》一卷。陸深。

《北還錄》一卷。陸深。

《雙溪雜記》二卷。《王瓊》。

《大同紀事》一卷。韓邦奇:

《雲中紀變》一卷。孫允中:

《菽園雜記》十卷。《陸容》。

《俺荅前後記》二卷。馮時可:

《平惠州事》一卷。方逢時:

《金臺紀聞》一卷。陸深。

《玉堂漫筆》一卷。陸深。

《松寇紀略》一卷。徐宗《魯》。

《海寇前後議》二卷。《范表》:

《海寇後編》一卷。

《孤樹裒談》十卷。李默。

《大獄錄》二卷。張孚敬:

《庚申紀事》一卷。楊希淳:

《邊略》五卷。高拱。

《三封北國始末》一卷。《鄧林喬》。

《雲中降寇傳》一卷。劉紹恤。

《上谷議略》一卷。方逢時:

《安慶兵變》一卷。查志隆:

《病榻遺言》一卷。高拱。

《平曾》一本,《敘》一卷。林廷機《征南紀略》一卷。王尚文:

《西南三征記》一卷。《郭子》章。

《甘州紀變》一卷。曹子登:

《平夏紀事》一卷。曾偉芳:

明史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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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夢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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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史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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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宰夫八職,有史以贊治。」漢法,太史公位丞相上,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宋宰相皆兼史 官。自成周有左、右史,漢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 著作郎,皆史官也。明初猶設起居注。如洪武中宋濂 為起居注,劉基條答天象之問,命付史館。永樂中,王 直以右春坊右庶子兼記起居。後不知廢於何時,惟 以修撰、編修、檢討掌國史。遇有纂修,以勳臣爵高者 一人監修,間以學士為總裁,翰林學士為副總裁。至 萬曆初,閣學士張居正言:「國初設起居注,後定官制, 設翰林院修撰、編討等官,以記載事重,故設官加詳, 非有所罷廢也。但自職名更定之後,遂失朝夕記注 之規,以致累朝史文闕略。世宗皇帝」嘗諭大學士張 璁曰:「古左右史即今編討等官,今居此職者,弗盡力 乃職,何也?是紀錄之職,本自備官,而臣曠廢之耳。」邇 者纂修《世宗穆皇帝實錄》,臣等祇是總裁,凡所編輯, 不過諸司章奏,稍加刪潤,檃括成篇。至於仗前柱下 之語,章疏所不及者,即有見聞,無憑增入。是以兩朝 之大經大法,罔敢或「遺,而二聖之嘉謨嘉猷,多所未 備,此皆史官職廢致然也。今日講官密邇天顏,見聞 真切。又每從閣臣後出入便殿,即有密勿謀議、非禁 祕不可宣洩者,皆得知聞。宜令講官日輪一員,專記 起居錄、聖諭、詔冊文及內閣題稿。其朝廷政事見諸 司章奏者,另選年深文學素優史官六員編修,仍遵 照祖」制。除御殿外例內史官侍班,常朝列班六科給 事中之上,午門列御座西稍南,專記注言動。凡郊祀、 耕籍、幸學、大閱諸大典,有舉輒書。至不時宣召,及大 臣祕殿獨對。恐有宣洩,則自紀聖諭及奏對始末,封 送史館銓次。其諸司章奏,該科奉旨發部,即全抄送 閣,轉發史館。其《紀錄》體例,祇備事由顛末,「日月先後, 待異日之考求。所貴核實,不尚文詞,不得妄以己意 及輕信傳聞為褒貶。每月終,史官編草稿為七冊,一 冊起居,六冊六曹于冊面記年月,記史官姓名,送閣 驗訖即投小櫃,用文淵閣印封鎖。歲終,內閣同各史 官開取各月草稿,收入大櫃,印封如前,永不開視。」旨 允行。一日,神宗顧見史官還宮偶有戲言,慮外聞自 失曰:「莫使起居聞之,聞則書矣。」起居之有益於主德 如此。元宰相拜住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 聞奏事目,上之言動,宜悉書付史館。蓋起居之廢其 職自元已然。觀《通鑑續編》所記元人事實,與明之《實 錄》規略不甚相遠,以此知明之《實錄》乃國初諸人襲 元人之法而成,所以遠不及古。

大學士王鏊云:「前代修史有起居注,左《史記》言,右《史 記》動。如晉董狐齊《南史》,皆以死守職。司馬遷、班固皆 世史官,通知典故,所紀君臣言動,皆得之親睹記,後 世讀之,如在目前。我朝翰林皆稱史官立班,雖近螭 頭,然猶遠在殿下,未能執筆左右。成化以來,職纂修 者,惟取六部前後章奏,分為十館,以年月編次成書」, 總裁官惟略加刪削,便稱《實錄》,不知後世將何憑以 成信史乎?竊惟國家二百餘年,制度文為,咸正罔缺。 惟正史未有成編,將來何所考信?王文恪慮之甚是。 至萬曆年間,閣臣陳于陛請修正史,詔從之。於是開 館分局,集累世之實錄,采朝野之見聞,紀傳書志,頗 有成緒。忽遭天災,化為灰燼,史事益屬茫然矣。古今 正史,自遷國外,如左丘明、范曄、陳壽、王隱、干寶、裴子 野、習鑿齒、袁宏之倫,各有藏史,傳之久永,不必皆世 史也。倘一日開弘文,延儒碩,寬忌諱之網,採稗官家 乘之言,博覽廣詢,寧無左丘明輩贊成筆削盛典者 乎?

史貴世官,官廢則貴世才。司馬談之子遷,劉向之子 歆,班彪之子固,尚矣。後有王詮之子隱,姚察之子簡, 李太師之子延壽,劉知幾之子餗,而後更無聞矣。 史之職壞於宋之李昉。宋琪建議復《時政記》,自送史 館,先進御而後付有司,史遂不敢有直筆。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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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實錄》凡三修。建文即位初修,王景充總裁;靖難 後再修,總裁解縉;縉得罪後三修,總裁楊士奇初修、 再修。時士奇皆秉筆以一人,而前後依違者甚多。 《明史》可議者,如建文嗣位,頗稱賢明,乃以靖難之故,

去其年號,不存《實錄》之未輯。楊文懿守陳曰:「國可滅
考證
史不可滅。」靖難後不記建文君事,遂使當時政典,方、

黃死事諸臣,皆闕落無傳。及今蒐采,猶可補輯。此偉 議也。崇禎壬午,都尉鞏永固、給事沈引培俱具疏請, 未行。

景帝已正位號,《英宗實錄》猶稱郕戾王附。夫景帝與 于忠肅再造乾坤,有功宗社,當時「戾」字之諡,已違公 議,後憲宗追稱景帝,乃不為之稱宗改諡,而《實錄》仍 書郕戾王附。

嘉靖初,纂修《武宗實錄》,差進士訪求事實,蘇州府聘 楊循吉主之。其所修有《吳郡纂修實錄冊》,凡例可觀。 及隆慶以後,改行提學,行學官令禮生、秀才抄錄一 二大臣墓誌塞責,於是史無所取裁。

監修《實錄》,惟用「元勳」一人,此非定制。考英宗修《仁宗 實錄》,以英國公張輔、成山侯王通、少師蹇義、少師夏 元吉為監修官。則文武並用,官不必盡詞林,元勳亦 不止用一人。此可為修史例。

《石氏集》云:「列朝皆有寶訓,如穆宗於隆慶六年正月 下旬不豫,二月十二日忽出視朝,諸相趨而往,則已 下金臺,怒而欲出執高文襄,拱手語不甚了了,文襄 固請其所以,怒曰:『甚事不是內官壞了?此言何等明 切,可以式子孫,戒後世』。」《寶訓》乃不載。

天啟初,議修《神廟實錄》,御史郭增光疏云:「請就往日 輔臣中功罪較然在人耳目者,略陳大概,為授簡佐, 一得焉。」高拱以裕邸之舊,初授托孤之明命,崎嶇於 雲間、江陵,兩才相阨,卒能總持銓衡,懋建功業,所稱 經濟之名流,非乎?張居正得君行政,致治精嚴,固自 有功於國,而奪情起復,獲罪名教,則瑕瑜存而各不 相掩可已。王家屏以講幄之特遇,矢建儲之孤忠,雖 徼倖於批解,抉攖一去為恝,然而竟令君心感悟,嘿 定元良,所稱「翼戴之誠臣」,非乎?至於王錫爵大略雄 才,高睨闊步,豈不顯名於時?而三王並封,幾危宗社, 則得失衡,而失浮於得矣。趙志皋鄙而荏,張位狡而 狠,皋輕主封貢,貽害尚在屬國;位密揭礦稅,流毒則 在生靈。二臣相較,而位之罪大於皋,不獨以其貪也。 沈一貫之惡,莫甚於楚,事妖書,駢僇諸宗,羅織無辜, 皆一貫以前所未有。朱賡之失,又在黨助一貫傳衣 扇惡,妨賢蔽主,皆一貫之後所隱留。二臣同傳,而貫 之罪重乎賡,亦不以其貪也。假令於此隨人立論,據 事直書,則正人一生「志行不白於群奸」者,待信史而 白,奸回無窮;過惡不誅於生前者,待信史而誅,授簡 之光也。臚列諸輔,功罪,可謂史之董狐,未可以人廢 言。

崇禎十五年六月,有御史吳履中一疏,可備授簡者 之助。其略曰:「皇上臨御初年,天下猶未大壞也。特用 一溫體仁,顯托嚴正之義,陰行媢嫉之私。凡正人君 子,必百計摧折,以致賢士解體,救過不遑,使朝廷不 得任人以治事。而釀成大害之源者,體仁之罪狀也。 專任一楊嗣昌,以疑撫為忠謀,以四事為實政,加練」 餉以刈割海內,致使民怨天怒,災旱頻仍,四海困窮, 盜賊𧔧起,而結成大亂之勢者,嗣昌之罪狀也。又曰: 「皇上治尚嚴明也,而引之于苛刻;刑欲當罪也,而引 之于從重。皇上念舉事之善,無由見於天下,而亂臣 賊子無知小民,遂見為朝廷缺失,敢於非議而叛背 之。此亡國之定案。」

朱閣學國禎云,「正德四年,《孝宗敬皇帝實錄》成時,焦 芳操筆,褒貶任意。葉盛、何喬新、彭韶、謝遷,天下所稱 正人,皆肆詆誣。」嘉靖元年,御史盧瑗奏「《孝宗實錄》多 焦芳曲筆,乞改正。」上曰:「焦芳任情,天下自有公論,不 必改修。」

又曰:「我朝攻道學者自焦芳始,然只從聲音容貌描 寫,已不堪讀。越六十年,游居敬攻湛甘泉,則進一步 矣。又六十年,郭興治、郭允厚、朱童蒙連攻鄒元標,允 厚比之山東妖賊,非所謂愈趨愈下者耶?」

《三朝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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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閣學《大事記》曰:「天啟五年,禮科給事中楊所修請 纂編三案」,事成書,如《明倫大典》例,其黨起而和之。六 年正月開館,五月書成,閣臣請其名曰《傳信鴻編》,曰 《三大政紀》。中旨定曰《三朝要典》。「梃擊」始于萬曆乙卯 五月,「紅丸」始于泰昌庚申八月,「移宮」始于是年九月。 先梃擊列詔諭之關係者為原始。

又曰:「甚哉,小人之愚,自供罪案」,又代為他人發揚盛 美也。《要典》一書,先敘爭者之疏,附以史斷,曲詆妄詈, 無所不至。然後綴以駁者之疏,主其事者徐大化等 五人。由今而觀,「肉足食乎?骨之臭可洗乎?前之爭者 不啻百十人,或死或廢,其疏稿未必盡存,子孫未必 盡能守,纂者亦安能一一搜集,而《要典》」收之略備,借 「天子威靈,既藏內府,又下郡邑,遍散民間,幾與《六經》 《四書》並行,可謂密矣。未幾,內府告燬,而散者不可收, 人皆得而見之,於爭者無不擊節歎賞,於駁者無不 切齒唾罵。而史臣數語,段段可恨可羞,穢莫加焉,罪 莫甚焉,是天奪之魄,自投穢廁中,唼唼有味,而沒頂不可拔也。」五人既坐,大詬,其二又攖大僇,如劉廷元, 如岳駿聲,對質求勝,猶曰常情。又霍維華者,天分儘 高,筆底甚鬯,只以一外轉憤憤入其中,兩出疏為助, 既躋崇顯,欲以視師,避逆賊之染,計其平生果可當 此任,而事則已無及矣。廷元自請南兵,亦是此意。二 人與駿聲皆有才,皆可為平世卿士,吾甚惜之。如逆 賊既害多少善人,又累多少才人。從古已然,立身者 不可不察。總之功名之念一澹,則思過半矣。

蔣閣學德璟曰:「嘉靖中《明倫大典》為議禮諸臣發,然 實出上意。若天啟中《三朝要典》,則諸人嗾魏璫為之, 以為諸君子罪。案中作,論斷尤多舛。倪公元璐上疏 請燬之。時德璟在禮部,亦言於內閣,謂既有實錄,此 書可燬。」內閣楊公景辰深以為然,遂焚其板。楊公亦 與修《要典》者侍讀孫之獬力言不可燬,痛哭失聲,相 「傳以為怪。」

崇禎元年,侍講倪元璐上言:「主梃擊者,力護東宮;爭 梃擊者,計安神祖。主紅丸者,仗義之言。爭紅丸者,原 情之論。主移宮者,彌變幾先;爭移宮者,持平事後。六 者各有其是,不可偏廢也。未幾而魏忠賢殺人,則借 三案;群小求富貴,則干義父;批根今日,則眾正之黨 碑;免死他年,即上公之鐵券。由此而觀,三案者天下 之共議;《要典》者,魏氏之私書。以臣所見,惟燬之而已。」 是年五月,燬《三朝要典》。諭:「朕惟皇祖、皇考洎於熹皇, 止慈止孝,炳若日星,載之《實錄》,自足光昭盛美。乃復 增《三朝要典》一書,原不能於已明之綱常復加揚闡, 徒爾刻深傅會,偏駁不倫,朕無取焉。可將皇史宬內 原藏一部取出燬之。仍傳示天下各」處官府學官,所 有書板盡燬不行。自今而後,官方不以此書為臧否, 人才不以此書定進退。惟是三朝原無遺議,紹明前 烈、注意編摩諸臣各宜捐去成心,勿滋異論,務襄朕 清平之治。欽哉!

《光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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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閣學《大政紀》云:「《實錄》改修,惟文皇行之於建文,尋 以未備重修。光宗在位止一月,《實錄》先上,以三案改 修。蓋群奸仗魏逆之勢,恣行如此。首先建議者,黃承 昊也;把持塗改者,霍維華、謝啟光、徐紹吉也。」

葉文忠向高曰:「光宗在位僅一月,《實錄》所載多潛邸 時事,然其間亦有干礙而難直書,牽連而難盡書。」脫 草日,余與同官互閱,皆以為允,而自余歸後,言者鬨 然,以張差、進葯、移宮三事為非是,得旨改正。余思移 宮事原未敘,及其敘進葯亦甚平,惟張差事,則因王 之寀疏侵張太宰,余偕同官往問曰:「此事之發,生輩 皆里居,不及知其詳。公親讞此獄,虛實云何?」張曰:「謀 逆事千真萬真,之寀所發覺事情,無一不實。某當時 讞奏,皆與之寀同,何以罪我?」余又問當時風顛之說 云何?張曰:「此飾辭也。安有持梃入宮門而稱風癲者?」 此與余同官共聞,朝紳議論,亦皆如是。故《實錄》中稍 採其說,而詞亦委婉。乃當時之言風癲者遂耽耽矣。 問官如岳,駿聲遂上疏力駁。時局已變,無敢出片辭, 言官從風而靡。皆附會駿聲,而之寀被重譴矣。余念 事關宮闈,似屬曖昧。但罪疑惟輕,施于他事則可;東 宮何地而持梃突入?當時賴有中官格之,萬一進而 不止,則跬步間便成大難,而宗社有不測之憂矣。在 《禮》,「齒君之路馬有誅」,而《春秋》于許世子、趙盾皆書「弒 君」,凡以絕干犯之萌,為萬世立此大防也。今無論風 癲之真假,而持梃入宮,幾危儲貳,可但以風癲蔽罪 而遂已乎?況禁中千門萬戶,他處不入,而獨闖於東 宮乎?當王日乾告變,已云劉成、龐保二奄有謀,今張 差所供,復與之同,似又不出於癲者之口,而神祖斃 二奄於禁中,不遣之就理,亦聖意淵微,可以默喻者。 惟時事體重大,難深窮究,當日聖斷處分,原自妥當。 至欲併此一段情形而盡沒之,竊恐千秋萬世而下, 終無以厭人心也。

詞臣文震孟《孝思無窮疏》云:「臣猥以菲才,備員史局。 頃因纂修《熹宗皇帝實錄》,從閣中恭請《光宗皇帝實 錄》副本較對,見其間舛誤甚多。而悖謬之大者,如先 帝之冊立與梃擊紅丸大事,皆祖《三朝要典》之邪說 而應和之。」蓋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實錄》進呈,則禮 臣周炳謨等,史官莊際昌等所纂修,而閣臣葉向高、 韓爌等所總裁者也。至天啟六年,逆黨崔呈秀等謂 《實錄》非實,請旨重修,則崇禎元年二月十七日所進, 今皇史宬之所藏者也。是時,皇上初登大寶,《要典》未 燬,「逆案」未成,閣臣黃立極等不行奏明,含糊從事。後 來諸臣,亦無復發金匱之祕,洗石渠之穢者。《要典》雖 焚,邪說未殄,凡先帝二十年青宮之憂患,與夫「一月 天子、萬年聖人」等事,俱隱而不彰,斯固臣子之所痛 心者也。昨見皇上追念先帝,冊封敬妃、「慎嬪」以寄。永 思皇衷純孝,孺慕彌殷;薄海臣民,咸為感動。乃先帝 紀載尚未清明,使今日編修將何所據?流傳後世,又 安取衷?國是所關,良非細故。若謂已入《史宬》,不可復 出,則《逆璫》之矯旨且「能行於當年;聖明之獨斷,豈不易於反手。視為緩圖,置不上聞,亦非臣子之所安也。」 臣謹摘甚者,上瀆睿覽。一云:「當命哲之日,詔誥恩賚, 儼然負震器之重。儲宮既定,典制大明,而浮議外滋, 無端蔓引,皆好事者之過」云云。臣謹按先帝冊立一 事,自萬曆十四年以至二十八年,廷臣羽翼國本,有 貶謫者、有削籍者、有遣戍者、有廷杖者,亡身殉國,九 死不移,諸臣亦何利於己而為之?縱皇心有主,未忍 言夾日之功,而精忠自盟,豈可沒回天之力?乃謂「浮 議外滋,無端蔓引」,一語抹殺,謂皆好事者之過。此與 《三朝要典》所稱「奸黨搆釁,希圖定策」,與三案之奸一 脈相貫者,同一邪說也。宜改正者一一云:「四十三年 五月,有男子張差持梃入東宮殿簷下,擊傷門者,中 官共執之。巡視皇城御史劉廷元回奏:張差話不情 實,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風癲;稽其貌,的是黠猾。而 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捏謀危東宮之說,詞連二璫。 科臣何士晉、行人陸大受、主事張庭等附和其說,愈 加激聒」云云。臣按:此即《要典》中「梃擊」一案也。即據劉 廷元疏,亦明言稽其貌的是黠猾,而必欲以「風癲」二 字草草結局,不容王之寀奏張差口詞,指為捏謀,何 也?且張差有口,舉朝豈應默然?而一有言者,輒曰附 和、曰激聒,則必使東宮無一護衛之人而後快乎?正 與《要典》同一邪說。宜改正者二。一因工科給事中惠 世揚疏論劉廷元,遂謂「初張差狂闖薊道,闌入宮門, 廷元巡視皇城,按狀風魔,皇祖是其奏,讞決平允。自 王之寀突揭搆釁,徒黨因以為利,借他事衊廷元,未 幾果顯攻風癲之案,一時邪說,世揚實為之倡」云云。 臣按:王之寀摘發張差之逆,至於察處,至於削奪,後 逮死詔獄,莫敢議卹。即惠世揚身被五毒,體無完膚, 所以不即死者,逆璫欲借為戎首,遍殺天下名流,非 宥之也。幸聖明御宇,僅免一死,尚稽啟事,乃云徒黨 因以為利,斯亦何利之有焉?況風癲之案,忠臣義士 所共明目張膽而攻者何俟?世揚為倡始顯攻之要 典,邪說宜改正者三:一云張差闖入東朝,言者紛紛。 御史劉光復言「致辟行刑,一獄吏,任似不必,言官託 為奇貨,居為元功,以此二語為異,議者刺骨」云云。臣 按劉光復之得罪也,實以奏對越次。然據其語,但言 皇上極慈愛,太子極仁孝兩言,亦未見其有功於神 祖及先帝;而奇貨「元功」之語,不可謂非抹殺忠臣矣。 大抵闖宮一事,梃擊殿簷,近侍俱踣,亦天下奇變也。 必欲視為平常,不當根究,以為僅一獄吏,任此何心 哉?《要典》邪說宜改正者四。一云:方上疾大漸,召李可 灼并趣和藥,悉出聖意,一時臣工共聞共見。其後有 造為許世子不嘗藥之論,群小附和,囂然鼎沸,汙衊 君父,幾成晦暝之世。亡何,正論大明,邪說漸滅。且云: 「李可灼往來思善門,中使以聞,其傳奏姓名莫可得 而問」云云。臣按:此即《要典》中紅丸一案也。昔唐憲宗 歿,杖殺方士柳泌,泌蓋為憲宗製長生藥者,彼豈不 願其主之長生,而餌藥不效,則殺之而不為過,後世 亦不為寬。今可灼進藥而先帝賓天,縱謂之誤,庸醫 殺人,律有明罪,況誤傷天子乎?此即肆諸市朝,亦人 情所愜,而乃與顧命大臣同賜金帛,比屢經論劾,僅 准致仕回籍,此何以解於天下後世?且宮闈之中,傳 奏姓名,豈遂不可窮詰?稍欲窮詰,即曰「群小」,曰「汙衊」, 曰「晦暝」,此皆要典邪說也。宜改正者五。以上五條,僅 摘其尢悖謬者。伏乞聖裁,即敕史官逐一改正。或取 天啟三年所進遺稿,再加勘定,入《皇史宬》。庶千古之 是非不悖,一代之袞鉞可憑,而於皇上之達孝,亦有 光矣。方今兵戈未靖,四郊多壘,或謂臣言非其時,而 邪說之害,甚於兵戈,自古記之矣。況目睹止孝之聖 主,永言維則,何敢不俯循職掌,仰佐涓埃。

《西垣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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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宗實錄》進於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實錄八卷,《寶 訓》四卷,合目錄凡例十四冊。監修英國公張惟賢,總 裁內閣大學士葉向高、韓爌、何宗彥、史繼偕、孫承宗、 朱國禎、顧秉謙、朱延禧,副總裁尚書林堯俞,侍郎鄭 以偉、周如盤、錢象坤,纂修侍郎周炳謨、來宗道、汪燀、 張鼐,少詹董其昌,諭德蔡毅,中洗馬成基命,贊善李 康先,中允姜逢元、羅喻義、孟紹虞、王祚遠、曾楚卿,修 撰莊際昌、張翀、侯恪、傅冠、丁乾學。其書立論頗正,而 又忠厚不盡人之情,良史也。自經改修,人鮮有見其 原本者,謹錄其大要,以備採擇。

《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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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四年丙戌,皇第三子生,貴妃鄭氏出也。貴妃 進封皇貴妃。時主鬯未定,而貴妃最愛幸,廷臣無不 私憂。會輔臣申時行等請冊立,神宗諭以元子嬰弱 少待,再請再諭如前旨。禮臣沈鯉有《折衷典禮》,疏請 加封恭妃。得旨:「子顯母貴,待元子冊立加封。」科臣姜 應麟疏請首冊恭妃,次及貴妃。明詔冊立元嗣東宮, 以定天下之本。有旨謂其疑君賣直,降極邊雜職。已, 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連疏言之,俱被 謫。科臣楊廷相等論救,奉旨:「立儲以長幼為序。祖宗家法,朕仰遵成憲,俯察輿情,豈肯以私意拂公論?姜 應麟等揣摩上意,置朕有過之地,故特降處示懲。非 為奏請冊立之故。國本有歸,朕已明白曉示,待期舉 行,毋得妄疑瀆擾。」又傳諭內閣,亦云然。神宗英明沉 毅,修紀敘倫,以為天性至親,儲宮大典,權統一尊,事 宜獨斷。至於宮闈倫序,祖宗舊章,宸慮先定矣。十五 年丁亥正月,申時行等請並舉建儲封王吉典,皇長 子正位東宮,皇第三子宜封大國,《聖諭》候旨行。御史 許守恩更申前封妃之說,不報。十八年庚寅正月朔 日,神宗召見輔臣于毓德宮,諭良久,乃共以《冊立豫 教》請。將退,有旨:令宣長哥來與先生每一見時上至, 皇三子亦至,上侍立榻右,神宗攜之,輔臣仰視睿容 稱賀,神宗悅,諭以此祖宗德澤,聖母恩庇所致。輔臣 再進諦視,神宗頷之出。再疏申請慰答,不必煩擾,以 間天性。禮部尋上疏,請有如何紛紛奏擾,意欲離間 之旨。十月,兩京九卿、科道合詞懇請,而輔臣請之益 力。禮部尚書于慎行以激聒奪俸。三月,諭內閣:「以皇 子長幼之序,豈有搖動朕意?必待朕自處,不喜於聒 激耳。」凡諄諄數百言。輔臣錫爵又上疏申言:「凡稱間 者,貴而使賤之,親而使疏之也。今上親挈」元子,明示 臣等以長幼之序,臣等因勸冊立,以成上之所欲貴, 又因請豫教,以成上之所欲親,何名為間也?且「建儲 一事,前有皇長子始生之明旨,公有兩部臣僚之合 奏,私有皇親鄭國泰之專請,近有京城之流言,遠有 海內之喁望。重以九廟之神靈,兩宮之屬望,皇上豈 可差舉一念,臣等亦豈敢苟順一言。」詞尤剴切。神宗 諭:「朕以誠實待天下,豈有溺愛偏執之理?俟過十齡 冊立,豫教當並舉。」十月,內閣共疏請冊立,有詔切責 三輔臣,各引疾。輔臣王家屏獨當直,謂:欲釋眾疑,莫 若大信之蚤全;欲解搖亂,莫若聖志之蚤定。疏再上, 神宗遣內官傳諭,以明年春夏科道等衛門不來瀆 擾,便于冬冊立,而又傳各衙門造辦錢糧,俟後年春 舉行。是時聖意已定,蓋前詔所云「自處」者也。而科臣 胡汝寧以瀆奏罰俸。 明年辛卯秋,工部主事張有 德以《大禮》儀物未備,疏請。有詔謂其邀功聒激,奪俸, 改冊立期於次年。會內閣臣合疏爭之,有旨詰責。時 首輔申時行以病在告,密揭言:「故科臣羅大統、中」書 黃正賓遂連疏劾首輔,皆削籍。正賓下詔獄杖百。時 行去,國亦尋去。家屏乞與國同去,不允。 又明年壬 辰,科臣李獻可等以請豫教降俸,列名者奪俸輔臣 家屏封還御批,疏救,不報。會申救者皆獲譴,家屏凡 五疏爭之。蓋念明主可以理奪,引義決去,事宜少濟。 神宗雖聽家屏去,而聖心益怒。時以申救削籍者,科 臣鍾羽正、舒弘緒、陳尚象、張棟、丁懋遜、葉初春、吳之 佳、楊其休、李周策,御史鄒德泳、錢一本;而科臣孟養 浩杖一百為民,賈名儒降邊方雜職。 又明年癸巳, 有三皇子進封之旨。時首輔王錫爵以召至,密揭建 儲事,言「前皇上業有今春舉行之旨,及茲朝期,廷臣 未有先發一言者,故臣具疏手封以進。乞乘此時從 中降諭,決于春月舉行,使盛美盡歸于獨斷。」神宗復 稱引《祖訓立嫡條》,謂:中宮年尚少,朕欲三皇子並封 王,而虛儲位以待嫡。即令輔臣錫爵擬二諭以進。隨 疏言:「待嫡之說,臣未之前聞,安敢奉詔。昔漢家母后 有養育庶子故事。無已,請令元子母中宮而正儲位。」 神宗不許,曰:「奈何以偽亂真?」遂下前擬,而並封之。爭 起,光祿寺卿凃杰、寺丞王學曾削籍。部科諸臣皆言 與歷年成命不合,語侵錫爵。輔臣請九卿會議及面 陳可否,不允。而科臣史孟麟上所撰《條議》,錫爵以三 誤自劾。神宗報曰:「卿自引咎,置朕何地?」議乃寢。是時, 爭者則郎中于孔兼,主事張納陛、顧允成、陳泰來、賈 嚴、薛敷教、岳元,聲若而人云。 二十二年甲午二月, 上出閣講讀,告於奉先殿,朝謁兩宮。上之御講筵也, 儀度熟閑,舉止凝重。儒臣進說經旨,潛心聽受,間有 問答,旁通大旨。一日,講官焦竑仰叩,以「維皇上帝降 衷于下民若有恆性」大義,上應曰:「只天命之謂性是 己。」董其昌講擇可勞而勞之。上答曰:「此所謂不輕用 民力也。」講官驚喜歎服。時神宗深拱靜攝,上習讀經 典,皆有恆度。神宗喜悅,間與諸王子偕召,防護有加 焉。而先是科臣張貞觀以請備出講仗,降黎道,詔以 論罷。 二十八年庚子三月,詔議移皇長子居於慈 慶宮。再諭內閣,以冊立有期,惡刑部主事謝廷讚之 疏瀆。且曰:「使天下臣民曉然知出自朕心,斷不惑於 奸小之口也。」會是時天再傳諭,凡遇雨皇長子講學, 暫免一日。十月,戚畹鄭國泰欲先請冠婚,次舉冊立, 科臣疏糾之。禮部署事侍郎朱國祚以國泰顛倒,其 詞與明旨相背,恐釀國家無窮之禍。無何,科臣王德 完請篤厚中宮之疏上。神宗震怒,杖之百,且傳諭廷 臣,無瀆救,以至遲延冊期。 二十九年辛丑二月,上 移居慈慶宮。是年輔臣沈一貫屢揭催請,諭以「俟即 擇日舉行。」九月十八日,漏下二鼓,諭內閣傳示,禮部 上冊立、《冠婚儀注》。十月十五日,冊上為皇太子,并封諸王,上聖母徽號,大赦天下。

《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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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宗室訐奏楚王事,行勘上事皆有跡。於是物論紛 然,以楚王為「假王。」下廷議,獨戶部尚書趙世卿、總督 倉場尚書謝杰謂王非假,餘皆如楚宗言。郭正域請 再勘,神宗意殊難之。沈一貫亦從中阻格,與正域相 口語。正域疏侵一貫,且言其受楚王金。輔臣鯉頗右 正域,彼此之嫌生矣。其後楚王復訐奏正域,勒歸聽 勘,楚事竟寢。楚王遣人奏謝,因遺書謝諸貴人,楚宗 眾途奪之。備兵副使周應治,鄞人也,恐事露,遣兵捕 楚宗,械而繫之獄。諸宗群訴于巡撫趙可懷,可懷譙 責之,中有一人發憤突起,以手械擊可懷,立斃。傳者 遂以楚宗為謀叛,捕治坐斬絞者六七人,禁高牆者 數十人,議者多以為冤。正域行至楊村,屬妖書事起, 諸姦遂言此正域所為。一貫意動,故揭言:「此書必出 于臣下相傾之詭計,特借國本為名,而自請絕私為 公,以身討賊,必得真正主使之人,殄滅之,以洩廟社 之憤。」其言甚危。神宗覽之倉皇,故下令大索緹騎兵 番,四出逐捕。而給事中錢夢皋遂露章攻正域,且及 鯉,御史康丕揚佐之,隨發卒圍正域舟,盡捕其僕隸、 佐書、乳媼等下獄。詔嚴行考訊,無所得,其株連波及, 奪官、削籍、幾斃杖下者甚眾。邏卒又圍輔臣鯉第,日 夜偵伺,長安中人皆重足屏息,無敢偶語。又行文天 下,搜捕,騷然煩擾矣。最後乃得皦生、光業以款服,然 非一貫意,故獄久不成。禮部侍郎李廷機及趙世卿 皆告輔臣。賡謂此即可以具獄,毋他求,語甚切至。賡 亦力勸一貫如廷機言。得旨,廷鞫、生光仍款服。而刑 部尚書蕭大亨不欲坐生光,再三誘合,令扳扯同謀 主使之人。生光抗言:「我自為之,誰為主使?」廷機與沈 史、沈裕、湯兆京、牛應元輩皆言生光宜坐。大亨曰:「脫 他日獲有真犯,誰當其辜?」廷機曰:「某請任之。」沈裕等 亦曰:「某願同坐。」大璫陳矩方主讞,深然拱手曰:「朝 廷有人。」議遂定,乃具奏,神宗亦心悟,磔生光于市,其 獄乃得解。夢皋等後挂察典,復奉旨留用。物論愈喧, 彼此紛拏,縉紳之釁,卒從此起焉。

《梃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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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乙卯,有男子張差,持赤梃突入 東宮殿簷下,并傷門者,璫輩共執之。東宮奏聞,下法 司提問。御史劉廷元疏言其跡涉風魔,貌是黠猾,刑 官胡士相等及一二言官,緣此遂有風癲之說。提牢 主事王之寀詳加詰問,乃言有馬三道誘至龐、劉二 中官處,與以棗木棍,令至東宮,逢人即打。」語多涉《翊 坤宮之寀,以聞。科臣何士晉力言當窮其事,太常少 卿史孟麟亦有疏。神宗不得已,召上慰諭,因率上及 皇長孫、諸皇孫詣慈寧宮聖母几筵行告慰禮。召見 群臣於宮門外。神宗白衣冠立左簷前,上青袍侍於 右。神宗召群臣諭曰:「皇太子國家根本,朕豈有不愛? 諸皇孫振振眾多,朕喜甚,何外庭疑朕有他也?時御 史劉光復從班後抗稱皇上東宮慈孝,語不甚明。神 宗責其恣肆,震驚几筵,令緹騎提出,笞杖亂下。上亟 止之,得旨下法司。神宗復諄諄理前諭,命決張差、龐 保、劉成等。上從旁請無株連以傷天和。神宗復命上 代諭群臣,上承旨諭爾等毋得流言為不忠之臣,使 本宮為不孝之子。神宗悅,命閣臣速擬,諭以進。尋誅 張差于市,斃龐、劉二璫。內廷比獄上,率從寬典。方事 初起,中外聞者心知其故,而難於言。至「風癲」之說倡, 則議者謂其意有所為,而王之寀直發逆狀。刑部尚 書張問達深以為然,形跡愈露。顧必欲窮究其所由 來,則所傷實多。神宗獸念大臣中無足與計,不得已 而自行。召諭其不下二璫,於理亦有深意。而主〈風癲 〉》者遂齕齮王之寀罷其官,史孟麟謫何士晉補外。人 甚不平焉。

《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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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五日丙寅,召太醫院官診視,進方,賞銀六 十兩。次日,大學士方從哲以未獲入宮候安,上疏曰: 「臣論醫官,知聖體御膳減少,兼有疾喘,必須一意調 養。除每日發票本章,俱宜暫輟,至於進藥,尤宜十分 謹慎。昔人謂治病者,以服藥有效為上策,以不服藥 保養為中策。蓋欲寡心清,元氣自固。用之不當,其害」 更不可言。惟聖明留意 兵科給事中楊漣疏陳聖 躬違和之由,保攝萬安之法。先是,十二日,諸臣見天 顏頓減,不似登極之初。至十六日,到宮問安,旋奉有 「頭目眩暈,身體軟弱,不能動履」之諭,各相驚駭,不知 其故。及十七日,諸臣敬問聖安,因大選,問內官以違 豫之故,因知外廷所傳進御不節,流言絕謬,乃是崔 文昇用藥差誤所致。至是,上召見大臣,親奉天語,「兩 夜未睡,米粥日不多食,困頓至此。」於是給事中楊漣 言:「文昇不知藥,不宜以宗社託重之身,妄為嘗試。如 其知醫,則有餘者泄之,不足者補之,其事明白易見。 以皇上之日日萬幾,煢煢哀痛,精神耗費,於法止宜 清補,文昇何投相反相伐之劑?」然則《外傳》流言,必文昇藉口以蓋其誤藥之奸耳。既益聖躬之疾,又損聖 明之名。且皇上初用文昇一劑,泄補倒置若此,有心 之誤耶?無心之誤耶?有心則虀粉不足贖。或其無心, 一誤寧堪再誤?「臣念皇上睡少食少,此豈有大小諸 臣安枕之時?各部大臣各宜尋諸臣中有知醫者,日 於宮門前齋心問候,同欽召御醫細細講求藥餌多 方斟酌,封付忠順內官,如法煎和以進。至如文昇者, 宜發司禮監究問處分,傳示中外,使知聖躬不安,全 是藥餌之誤,以解道路紛紛之口。井祈皇上召皇長 子,同眾皇子承顏導喜於前,以發天地之真和。又擇 一二通《書史大義》內臣,時在左右說誦,古聖」帝明王 通快可喜之事,以清宸聽,以醒脾神,如此自獲勿藥 之慶矣。又臣接都督僉事鄭養性一本,為懇乞天恩 收回封后成命,此一事也。祖宗典制,難干聖明,當已 有裁決。第無上尊稱告播中外,必有其名。今所稱封, 尊之以嫡母乎,則於大行皇后有礙;尊之為生母乎, 則於本生皇太后有礙,或於往日之恩有當酬耶?今 日之請難已耶?當年主鬯未定,實不聞調護之深心, 而此時長君踐祚,儘無取於沾沾承奉之虛文矣。總 之,皇后非可以輕乞恩之名,天子無可以輕自卑之 理,宮嬪無可以妄自尊之事。貴妃試思,聖母仁慈,配 天育聖,辛苦勞劬,垂四十春秋。我皇上孝思無極,止 能崇此「『皇后』二字之追尊,如貴妃當年今日,舊眷新 恩,已是隆厚無涯,奈何又多生此不可萌之妄念。故 養性前日之請收成命,正所以善安其始,在皇貴妃 今後養老別宮,省心為念。凡朝見必須啟請侍御,無 相攙越,更所以善保全先帝之明德於有終與殊恩 於無已也。」有旨:「所奏皇貴妃鄭氏欲進封皇后,朕遵 皇考遺囑。昨覽都督僉事鄭養性所奏,收回封后成 命,以全體制。特允所奏,已輟旨不行,外廷不得再行 瀆擾。其御藥房提督崔文昇,已有旨皇長子擇用端 人,朕已知之。」 二十八日癸酉,上疾彌留,召大學士 方從哲、劉一燝、韓爌及英國公張惟賢,尚書周嘉謨、 李汝華、孫如游、黃嘉善、黃克纘,左都御史張問達、給 事中范濟世楊漣、御史顧慥于乾清宮。上御東暖閣, 倚榻憑几。今上侍立,諸臣問安畢,上命諸臣前降色 連諭云:「朕見卿等甚喜。」又云:「朕在東宮感寒證,調理 未痊,值皇考妣相繼大喪,典禮殷繁,悲傷勞苦,朕不 進藥已兩旬餘。卿等大臣勿聽小臣言。今上承旨,再 申前諭。」又諭:「冊封皇」妃,禮臣言:「二后封諡、東宮、冊立 諸大典禮,當次第行。」諸臣叩頭退。先是,給事中楊漣 疏陳保攝,參論內監崔文昇醫藥之誤,故召見部院、 吏科、河南道,外特及漣,因諭及此云。甲戌,上再召見 輔臣方從哲等十三員於乾清宮。諸臣問安畢,上仍 諭冊立皇貴妃。從哲等對以冊儲原卜,期宜移近。蚤 竣吉「典,以慰聖懷。」上因顧今上諭曰:「卿等輔佐為堯 舜。」又語及壽宮,輔臣以皇考山陵工有次第對,則自 指云是朕壽宮。諸臣言聖壽無疆,何遽及此?上仍諭 緊要者再。因問:有鴻臚寺官進藥何在?輔臣奏:「鴻臚 寺寺丞李可灼,自云僊丹,臣等未敢輕信。」即命中使 傳宣諸臣退出。可灼至,同進診視,具言病源及治法 甚合。上喜,命進藥。諸臣復出,令李可灼與御醫各官 商確未決。輔臣一燝言:「其鄉兩人用此丸,一損一益, 非萬全藥。」禮臣如游言:「此大有關係,未可輕易。」乳嫗 至,上趨和藥,諸臣復入。可灼調藥進,上飲湯輒喘逆, 藥進乃受,喜稱忠臣者再。諸臣出宮門外,俟少頃,中 使傳「聖上用藥後暖潤舒」泰,思進飲膳,諸臣歡躍而 退。可灼及御醫各官留時日巳午。比申末,可灼出,輔 臣邀詢之,可灼言上恐藥力竭,欲再進一丸。諸醫言 不宜驟傳,趣益急,因再進訖。輔臣亟問藥後何狀,云 「聖躬傳安如前。」先是,可灼來閣門,言有仙丹,欲具本 進。輔臣出所具《問安揭》中有「進藥宜慎,及不效傷害」 等語,遂諭之去。是早,輔臣恭視寫篆《大行皇帝冊寶》, 兩內監在云。有鴻臚官李某在思善門具本進藥,輔 臣應以難信,俄蒙召見。蓋可灼時從諸御醫往來思 善門,中使偏聞以達於上,其傳奏姓名莫可得而聞。 是日仍以問安賜諸臣銀幣燒割,可灼與焉。次日五 鼓內宣召急,諸臣趨進,而龍馭己上賓矣。蓋九月一 日也。觀此然後知臣子之所謂用藥宜慎者。真苦心 也。

《信史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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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十月,禮科給事中馮元飆《熹朝信史》宜成 疏云:「臣待罪禮科,與聞掌故,每見鉅重諸務,類多廢 弛,習為固然,莫之省究。如《諡法》五年一舉,所以風世 也,今或有再訪而無一報。《曆法》終古不易,所以奉天 也,今或持各是而滋大疑。積怠成荒,蓋難枚舉。第以 四郊多壘,未敢一切具陳。至若《實錄》一書,則萬世是」 非之衡,亦一時勸懲所恃也。凡禮樂沿革,征伐次第、 刑政設施,群臣功過,四裔朝貢之類,莫不具載。太祖 高皇帝曰:「國史貴於直筆,是非善惡,皆當書之,使後 世觀之,不失其實。」世宗肅皇帝曰:「史之可否,一出于公,非公則神亦察之。」世宗重史若此,而又慮其書藏 之金匱,副在祕書,人欲見之不可得,「更就其事輯為 《寶訓》,以傳於天下。賢者有所勸,而不忠不孝之臣有 所畏,至盛典也。」故歷朝以來,雖御世長久,事蹟繁重, 《實錄》之成,無踰至數年者。今熹廟之政,前後七載,《實 錄》故事,以月繫年,總其書成,不過八十餘卷耳。夫古 之修史者,或訪諸故老,或採及輶軒,故其編次至煩, 折衷匪易。若我昭代,則法制既詳,官事畢具。在翰林 有起居之職,在六垣有章奏之抄,在內閣有票擬之 籍。纂輯磨對,豈待九年,何徇何疑,坐成廢閣。此固非 一政一事之蠱惰也。臣嘗誦《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 亂臣賊子懼。」天啟之間,是稱陽九。其為忠逆,殆亦多 途。法誡所陳,至非渺小。徒以《實錄》未上,寶訓弗傳,遂 使眾志紛營,猶思擾溷。保奸舉逆,蠅集兔爰。外患未 寧,其漸方長。臣所切切,良抱深憂,非敢過執硜迂,徒 于奮武之秋,漫作揆文之論也。伏乞皇上毅然獨斷, 即敕所司將《實錄》《寶訓》立行竣役。如《寶訓》頒,而是非 曲直有不合匹夫匹婦之公者,許廷臣據實糾正按 治如法。如此則人心自定,政體肅然,天下「幸甚。萬世 幸甚。」

定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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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一年九月,給事中李清請定開國靖難慘死 三案。《諡典疏》云:臣伏讀皇上所訂記注,天語諄諄舉 先師孔子為言。夫《孔子春秋》一書,定二百餘年彰癉。 今者諡法一事,亦有二百餘年未決之勸懲焉。在皇 上一昭定之臣,約略其說,厥有三端,可使時日之諮 核無稽,而瞭於開卷,翕於素論者,則其一為太祖之」 龍興,泰運也,勳名所聚也;其一為成祖龍戰革運也, 忠義所動也;其一為世廟與皇上之龍潛。毒霧方濃, 離明未耀,蒙運也,鉤黨所起也。則所號為開國與靖 難及慘死諸臣三案,《諡典》所宜急與定者矣。以言乎 開國時屬草昧,於諡多缺,當奉太祖之成言以補缺。 謀略無雙,文章第一,非御對所以褒陶安乎?傅一、廖 二,非御製《平蜀頌》所以美傅友德、廖永忠乎?效忠致 死,每念不忘,非聖諭所以悼韓成乎?此四臣者,均宜 首諡。若葉居昇以建言隕獄,則一訓導耳。丁普郎以 喪元執兵作戰鬥狀,則一樞密同知耳。諡一訓導,而 後此「直掖棲烏,寒蟬寂」而「仗馬緘」者,可愧也;諡一「同 知」,而後此橫玉珥貂,穴中鬥而床下伏者,可愧也。從 此遞推,如章溢、馮勝、孫炎輩,不過十餘人,而可以定 《開國諡》典矣。以言乎?靖難時屬革除,於諡猶疑,當奉 成祖、仁宗之定論以破疑。練子寧若在,朕當用之,非 成祖追宥其戇者乎?國家養士三十年,惟得卓敬,非 成祖深惜其才者乎?方孝孺輩皆忠臣,非仁宗重嘉 其烈者乎?此三臣者,均宜首諡。至若龔翊之不負城 門一慟,則一「衛卒」耳。王良、黃觀妻之投水,與胡閏女 之毀形不嫁,則三「笄流」耳。諡一「衛卒」,而後此改頭換 面、身冠裳而心市井者,可愧也;諡三「笄流」,而後此覆 雨翻雲、貌簪纓而行巾幗者,可愧也。從茲遞推,如鐵 鉉、陳迪、暴昭三尚書輩,不過二十餘人,而可以定「《靖 難諡》典矣。若夫《慘死》一案,其經諸臣屢陳者,近時人 耳。然以天啟之末,參正德之季,則如御史蔣欽、指揮 張英以及陸震、孟陽、何遵等,皆諫而死者也。合之左 光斗、萬燝、黃尊素等,可共作一「慘死案。」蓋強項之挺 骨、鐵漢之嘔肝,皆撐持世運一鎖鑰也。撩虎牙者,固 封章可採;尸犴穴者,亦姓「名可稽;而袞褒未備,何處 可尋馬鬣?芝蘭半薙,誰人為乞龍章?」此弔古愴今者 所興感於蠹簡零編,荒煙斷隴,而欲代為呼籲也。伏 乞敕下禮部,將三案諸臣臚列大概,刻期上聞。至於 去取予奪,一聽上裁。異日書之史冊,曰「崇禎某年。諡 開國諸臣若而人,又諡靖難慘死諸臣若而人」,甚盛 舉也。蓋所舉止十餘年曠典,而所括乃數百年疑案, 知非明斷,並出之皇上,固不能立定此善舉善諡耳。 若夫李善長恃勳而驕,耿炳文墮成而耄,然其功有 不可掩,宜予「中」諡可也。胡廣始悖周是修約,而有媿 「死友」,繼負解縉子婚,而有慚「生女」,亟奪原諡可也。陳 瑛「蛇吻蝎尾,肆螫逢午,卒無逃於好還」,徑加惡「諡可 也。」此又推惡與惡諡之旨而分別言之。將皇上旌善 癉惡,昭往勸來之書,與《孔氏春秋》並昭垂不朽矣。崇 禎十五年十月,給事中沈引培疏云:「竊見駙馬都尉 鞏永固一本,奉旨著該部科詳酌確議。臣不覺舉手 加額曰:『皇上修明舊章,無幽不闡,請諡建文』」於此日, 真千載一時,殆祖宗陰牖之使言,而我皇上繼述之 善也。按臣祖為銀臺時,具疏請祀建文,大略言:「建文 君高祖太孫,懿文太子嫡子,五年御宇,統順系明,生 為《金潢玉牒》之主,沒含斷蓬飛革之怨,心竊痛之。」成 祖用王景議,以天子禮葬,遣官致祭,輟朝三日,而成 祖之不欲廢其祀可知也。恩詔褒祀死節諸臣,是忠 於建文者宜祀「矣,乃建文何獨不得祀?」因請祀於孝 陵高皇帝之旁,或懿文太子之側。疏下部覆,如議,留 中不報。而要非臣祖一人之私言也。方弘治中,禮部主事楊循吉亦嘗請追諡建文,而以景皇帝及元順 帝為比。謂親親固當視景帝,避位猶當視順帝,人皆 誦其不刊。萬曆十六年,國子監司業王祖嫡復以建 文不宜革除,景泰不宜附錄,並形奏辨。乃景泰附錄 改正,而建文年號報罷。至二十三年九月,神宗始允 禮臣范謙復科臣楊天民、臺臣牛應元疏,而奉有建 文事蹟,著附載《太祖高皇帝紀》之末,仍存其年號之 旨。其難其慎,越今又四朝矣。推而論之,不帝而何以 編年,不帝而何以議享?存其年號,不得不復其《帝統》。 復其帝統,不得不酌其徽稱,修其祀典。事本相因,禮 原一貫。合先後諸臣之奏章,神宗霈發之明綸,已示 顯號鴻名之漸矣。且成祖不嘗曰:「欲法周公輔成王 乎?」令孺子而在,未必不復辟也。又不嘗稱建文為少 帝乎?位號依然,並未如景泰之追廢為郕戾王也。且 建文得統於高皇帝,尤非若景泰之因危擁立也。乃 一則尊崇於易世之後,一則泯滅於十數代之餘,不 過謂「表章遜國,則靖難無光」,不知天與人歸,成祖自 不能避征誅之跡,勢窮事去,建文亦何必存揖讓之 名。要以承祧有主,即冢君避野,原無傷太祖之明。況 一脈相傳,則繼體開天,更遞禪文皇之緒,而何嫌何 疑之有哉?聖上至仁符堯,虛受邁禹,遠希憲廟追崇 景帝之規,近體神宗褒表忠魂之意,則臣有四說於 此。察改《實錄》,令建文自為本紀,無溷附以成萬世之 信史,一可議也;祛西山不封不樹之訛,而攷尋成祖 禮葬之蹟,因以喪為陵園,二可議也;倣恭仁、康定之 諡法,而斟酌於二字、四字之間,三可議也;「即園為寢 而春秋二饗掌於南奉常,四可議也。夫然後皇上之 心盡,二祖列宗之心盡,而三百年來臣民之心亦無 所不盡,念祖德而隆孝思,恢皇謨而舉廢典,端在此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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