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4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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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四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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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四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四十二卷目錄

 孫子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孫子部彙考二

  唐杜牧孫子注自序

  宋梅堯臣孫子注歐陽修序

 孫子部彙考三

  漢書藝文志兵權謀

  隋書經籍志兵家

  唐書藝文志兵書

  宋史藝文志兵書

  宋鄭樵通志兵書 營陳 兵陰陽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兵權謀

  馬端臨文獻通考兵家

  明焦竑經籍志兵家

 孫子部總論

  宋蘇軾文集孫武論一 孫武論二

  朱子語錄諸子

 孫子部藝文

  孫吳傳贊        漢司馬遷

 孫子部紀事

 韓子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武帝建元一則

  北魏道武帝一則

  宋哲宗元祐一則

 韓子部彙考二

  明張鼎文校刻韓非子自序

  張榜韓非子纂自序

 韓子部彙考三

  漢書藝文志法家

 隋書經籍志法家

  唐書藝文志法家

  宋史藝文志法家

  宋鄭樵通志法家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法家

  馬端臨文獻通考法家

  明焦竑經籍志法家

 韓子部總論

  孔叢子答問篇

  後漢王充論衡非韓篇

  宋蘇軾文集韓非論

  黃震文集韓非論

  朱子語類韓子

韓子部藝文

  韓非           晉陶潛

 韓子部紀事

 韓子部雜錄

經籍典第四百四十二卷

孫子部彙考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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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時吳孫武著《孫子》十三篇。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孫武列傳》:孫子武者,齊人 也,以兵法見于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 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 人乎?」曰:「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人得百八十人。孫子 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令 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 「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 約束既布,乃設鈇鉞,即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 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 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 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 乃欲斬左右隊長。吳王從臺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 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 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 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 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 繩墨,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 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 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 言,不能用其實。」于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 西破彊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孫子部彙考二

《唐杜牧孫子注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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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牧自序兵者刑也刑者政事也為夫子之徒實仲由冉求之事也今者據案聽訟械繫罪人笞死于市者吏之所為也驅兵數萬撅其城郭纍其妻子斬其[编辑]

罪人,亦吏之所為也。木索兵刃,無異意也。笞之與斬, 無異刑也。小而易制,用力少者,《木索笞》也;大而難治, 用力多者,兵刃斬也。俱期於除去惡民,安活善民。為 國家者,使教化流通,無敢輒有不由我而自恣者。其 取吏無他術也,無異道也,俱止於仁義忠信智勇嚴 明也。苟得其道一二者,可以使之為小吏;盡得其道 者,可以使之為大吏。故用力少者,其吏易得也,功易 見也;用力多者,其吏難得也,功難就也。止此而已,無 他術也,無異道也。自三代已降,皆由斯也。子貢誦夫 子之德曰:「文武之道,未墜于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 遠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近者。」季孫問于冉有曰:「子之 戰,學之乎?性達之乎?」對曰:「學之。」季孫曰:「事孔子,惡乎 學?」冉有曰:即學之於孔子者。大聖兼該,文武並用,適 聞其戰法,實未之詳也。夫不知自何代何年何人,分 為二道,曰文曰武,離而俱行,因使縉紳之士,不敢言 兵,甚或恥言之,苟有言者,世以為麤暴異人,人不比 數。嗚呼!亡失根本,斯為最甚。周公相成王,制禮作樂, 尊大儒術,有淮夷叛,則出征之。夫子相魯,公會于夾 谷,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叱辱齊侯,伏不敢動。是二 大聖人豈不知兵乎?周有齊太公,秦有王翦,兩漢有 韓信、趙充國、耿弇、虞詡、段熲,魏有司馬懿,吳有周瑜, 蜀有諸葛武侯,晉有羊祜、杜公、元凱,梁有韋叡,元魏 有崔浩,周有韋孝寬,隋有楊素,國朝有李靖、李勣、裴 行儉」、郭元振,如此人者,當此一時,其所出計畫,皆考 古較今,奇祕長遠,策先定于內,功後成于外。彼壯健 輕死善擊刺者,供其呼召指使耳,豈可知其所由來 哉!牧幼讀《禮》,至于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也,謂其書 真不虛說。年十六時,見盜起,圍二三十里,殺戮將相, 族誅刺史及其官屬,屍塞城郭,山東崩壞,「殷殷焉聲 振朝廷。當其時,使將兵行誅者,則必壯健善擊刺者, 卿大夫行列進退,一如常時,笑歌嬉遊,輒不為辱。非 當不以為辱,以為山東亂事,非我輩所當知。」牧自此 謂「幼所讀《禮》,真妄人之言,不足取信,不足為教。」及年 二十,始讀《尚書》《毛詩》《左傳》《國語》、十三代史書,見其樹 立其國,滅亡其國,未始不「由兵也。主兵者,聖賢才能 多聞博識之士,則必樹立其國也;壯健擊刺不學之 徒,則必敗亡其國也。然後信知為國家者,兵最為大, 非賢卿大夫不可堪任其事,苟有敗滅,真卿大夫之 辱,信不虛也。」因求自古以兵著書列于後世,可以教 於後生者,凡十數家,且百萬言。其孫武所著十三篇, 自武死後凡千歲,將兵者有成者,有敗者,勘其事跡, 皆與武所著書一一相抵當,猶印圈模刻,一不差跌。 武之所論,大約用仁義使機權也。武所著書凡數十 萬言,曹魏武帝削其繁剩,筆其精切,凡十三篇,成為 一編。曹自為序,因注解之曰:「吾讀兵書戰策多矣,孫 武深矣,然其所為注解,十不釋一,此蓋非曹不」能盡 注解也。予尋《魏志》,見曹自作兵書十餘萬,言諸將征 戰,皆以《新書》從事,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意曹自 於《新書》中馳驟其說,自成一家事業,不欲隨孫武後 盡解其書。不然者,曹其不能耶?今《新書》已亡,不可復 知,予因取孫武書備為其注,曹之所注亦盡存之,分 為上中下卷。後之人有讀武書予解者,因而學之,猶 盤中走丸。丸之走盤,橫斜員直,計於臨時,不可盡知。 其必可知者,是知丸不能出於盤也。議於廊廟之上, 兵形已成,然後付之於將。漢祖言:「指縱者人也;獲兔 者犬也。」此其是也。彼為相者曰:「兵非吾事,吾不當知。」 君子曰:「叨居其位可也。」

《宋梅堯臣孫子注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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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歐陽修序世所傳孫武十三篇多用曹公杜牧陳皞注號三家孫子余頃與撰四庫書目所見孫子注者尤多武之書本于兵兵之術非一而以不窮為奇[编辑]

宜其說者之多也。凡人之用智有長短,其設施各異, 故或膠其說于偏見,然無出所謂三家者。三家之注 皞最後,其說時時攻牧之短,牧亦慨然最喜論兵,欲 試而不得者。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然 前世言善用兵稱曹公,曹公嘗與董、呂、諸袁角其力 而勝之,遂與吳蜀分漢而《王傳》言「魏之將出兵千里」, 每坐計勝敗,授其成算,諸將用之,十不失一,有違者, 兵輒敗北。故魏世用兵,悉以新書從事,其精于兵也 如此。牧謂曹公於注《孫子》尤略,蓋惜其所得自為一 書,是曹公悉得武之術也。然武嘗以其書干吳王闔 閭,闔閭用之,西破楚,北服齊、晉,而霸諸侯。夫使武自 用其書,止于彊霸。及曹公用之,然亦終不能滅吳、蜀。 豈武之術盡于此乎?抑用之不極其能也?後之學者, 徒見其書,又各牽於己見,是以注者雖多而少當也。 獨吾友聖俞不然,嘗評武之書曰:「此戰國相傾之說也。三代王者之師,司馬九伐之法,武不及也。」然亦愛 其文略而意深,其行師用兵、料敵制勝,亦皆有法。其 言甚有序次,而注者汨之,或失其意,乃自為注。凡膠 于偏見者皆抉去,傅以己意而發之,然後武之說不 汨而明。吾知此書當與三家並傳,而後世取其說者, 往往于吾聖俞多焉。聖俞為人,謹質溫恭,衣冠進趨, 眇然儒者也。後世之視其書者,與太史公疑張子房 為壯夫何異?

孫子部彙考三

《漢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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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權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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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孫子》八十二篇。《圖》九卷師古曰:「孫武也,臣於闔 廬。」

《隋書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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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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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二卷。吳將孫武撰。魏武帝注。梁三卷, 《孫子兵法》一卷。魏武王凌《集解》。

《孫武兵經》二卷。張子尚注。

鈔《孫子兵法》一卷。魏太尉賈詡鈔。梁有「《孫子兵法》 二卷,孟氏解詁;《孫子兵法》」二卷,吳處士沈友撰;又《孫 子八陣圖》一卷,亡。

吳孫子牝《八變陣圖》二卷。

《續孫子兵法》二卷。魏武帝撰。

《孫子兵法雜占》四卷。

《唐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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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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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帝注《孫子》三卷。

又《續孫子兵法》二卷。

《兵書捷要》七卷。《孫武》:

孟氏《解孫子》二卷。

沈友注《孫子》二卷。

《吳孫子三十二壘經》一卷。

李筌注《孫子》二卷。

杜牧注「《孫子》三卷。」

陳皞注《孫子》一卷。

賈林注《孫子》一卷。

《宋史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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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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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武子》三卷。

朱服校定《孫子》三卷。

魏武帝注《孫子》三卷。

蕭吉注《孫子》一卷。或題《曹蕭》注。

賈林注《孫子》一卷。

陳皞注《孫子》一卷。

宋奇「《孫子解》并《武經簡要》」二卷。

李筌注《孫子》一卷。

《五家注孫子》三卷。魏武帝杜牧陳皞賈隱林 杜牧《孫子注》三卷

曹杜注「《孫子》三卷。」曹操、《杜牧》

《十家孫子會注》十五卷。

《宋鄭樵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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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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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三卷。吳將孫武撰。魏武帝注。

《孫子兵法》一卷。魏武王凌《集解》。

又一卷。蕭吉注。

又二卷。《孟氏解詁》。

又二卷。《吳沈友》撰。

又一卷。《唐李筌》撰。

又一卷。杜牧撰。

又一卷。唐陳皞撰。

又一卷。唐·賈林注

又三卷。何延錫注。

又一卷。《張預注》。

又三卷。《王哲注》。

又一卷。宋朝梅堯臣注。

《孫武兵經》三卷。張子尚注。

鈔《孫子兵法》一卷。《魏太尉賈詡鈔》。

《續孫子兵法》二卷。魏武帝撰。

《孫子遺說》一卷。鄭友賢撰。

《營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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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八陣圖》一卷。

吳孫子牝《八變陣圖》二卷。

《吳孫子三十三壘經》一卷。

《兵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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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雜占》四卷。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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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權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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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

《史記·孫武傳》:「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 《正義》:《七錄》云:《孫子兵法》三卷,十三篇為上卷。又有中

考證

下二卷杜牧注。《孫子序》曰:「武所著書。凡數十萬言。魏武削其繁剩,筆其精切。凡十三篇。因注解之。」注:始計至《用間》。

《隋志》:「梁《孫子八陣圖》一卷。」注:《周禮車僕》注:孫子八陣有苹車之陣。

鄭氏曰:「圖,經也;書,緯也。」 《七略》收書不取圖,唯任宏校兵書四種,有書五十三家,有圖四十三卷。《武經摠要》曰:「今之祕府所存孫武書惟十三篇,無圖。其所言權謀之事,極為精密。戰國如二孫、吳起輩,號善用兵者,而著書皆有圖。漢名臣如韓信、子房刪定,亦著其法。周公《六典》,司馬教坐作進退之度。蓋陣法者,所以訓齊士眾,使其上下如一,前後左右,進退周旋,如身之運臂,臂之使指,無不如意。」 歐陽氏曰:「孫武常以其書干吳王闔廬,闔廬用之,西破楚,北服齊晉而霸諸侯。夫使武自用其書,止於強霸,及曹公用之,然亦終不能滅吳蜀,豈武之術盡於此乎?抑用之不極其能也?」 蘇氏曰:「武用兵不能必克,與書所言」 遠甚。吳起與武,一體之人也,皆著書言兵,世稱之曰「孫、吳。」 然而起之言兵也,輕法制,草略無所統紀,不若武之書詞約而義盡。然起始用于魯,破齊,及入魏,又能制秦入楚,楚復霸;而武之所為乃如是,《書》之不足信,固矣。

《馬端臨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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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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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注《孫子》一卷。

晁氏曰:吳孫武撰,魏武帝注。按《漢藝文志》,《孫子兵法》八十二篇,今魏武所注止十三篇,杜牧以為武書數十萬言,魏武削其繁剩,筆其精粹,以此書云。其《序》略曰:「吾讀兵書戰策多矣,武所著深矣。」水心葉氏曰:「按司馬遷稱《孫子》十三篇,兩言之,而班固志《藝文》乃言《孫吳子兵法》八十二篇,又《吳起》四十八篇,而今《吳起》」六篇而已。又今《中庸》一篇,而《志》稱四十九篇,豈昔所謂篇者,特章次之比,非今稡書也?然遷時已稱十三篇,而劉歆、班固在其後,反著八十二篇。以火攻用間考之,疑《孫子》亦有未盡之書,然此為文字多少,其不存者自不足論。遷載「孫武,齊人,而用於吳,在闔廬時破楚入郢為大將。」按《左氏》無孫武,他書所有,《左氏》不必盡有。然穎考叔、曹劌、燭之武、鱄設諸之流,微賤暴用事,《左氏》未嘗遺,而武功名章灼如此,乃更闕。又同時伍員宰。噽一一銓次,乃獨不及武耶?詳味《孫子》與《管子》《六韜》《越語》相出入,春秋末戰國初山林處士所為,其言得用於吳者,其徒夸大之說也。自周之盛至春秋,凡將兵者必與聞國政,未有特將於外者。六國時,此制始改。吳雖蠻夷,而孫武為大將,乃不為命卿,而《左氏》無傳焉,可乎?故凡謂穰苴、孫武者,皆辨士,妄相標指,非事實。其言闔閭試以「婦人」,尤為奇險,不足信。

《高氏子略》曰:「周衰則隳法蕩紀,政不克綱強弱。」凌,一趨於武,侈兵圖霸,干戈相尋,甚可畏也。其間謀帥行師,命意立制,猶知篤禮信,尚訓齊,庶幾三代仁義之萬一焉耳,殊未至於毒也。兵流於毒,始於孫武乎?武稱雄於言兵,往往舍正而鑿奇,背義而依詐,凡其言反覆,其變無常,智術相高,氣驅力奪,故《詩》《書》所述,韜匱所傳,至此皆索然無遺澤矣。先儒曰:「無以學術殺天下後世。」是猶言學者也。吳越交兵,勝負未決,武居其間,豈無所以為強?吳勝越者,二十年間,闔閭既以戰死夫差旋喪其國。方是時,武之言兵,亦知為吳計而已。成敗興亡,易如反掌,固無待於殺天下。後世兵其可以智用歟?陳氏曰:「世之言兵者祖孫武,然孫武事吳闔閭而不見於《左傳》,不知」果何時人也。

李筌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唐李筌注。以魏武所解多誤,約歷代史,依《遁甲》,注成三卷。

杜牧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唐杜牧牧之注。牧以《武書》大抵用仁義,使機權,曹公所注解,十不釋一,蓋惜其所得,自為《新書》爾,因備注之。世謂「牧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者。」 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知兵者有取焉。

陳言《孫子》三卷。

晁氏曰:唐陳皞撰。皞以曹公《注》隱微,杜牧注闊疏,重為之注云。

紀燮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唐紀》燮集唐孟氏、賈林、杜佑三家所解。

梅聖俞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皇朝梅堯臣聖俞注。歐公為之序。

歐陽氏序曰:「世所傳《孫武》十三篇,多用曹公、杜牧、陳皞注,號《三家孫子》。」余頃與撰《四庫書目》,所見《孫子》注者尤多。一「有」 至「二十餘家」 五字。《武》之書,本於兵。兵之術

非一,而以不窮為奇,宜其說者之多也。凡人之用智有短長,其設施各異,故或膠其說於偏見,然無出所謂「三家」 者。三家之注皞最後,其說時時攻牧之短,牧亦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者。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然前世言善用兵,稱曹公嘗與董、呂、諸袁角其力而勝之,遂與吳、蜀分漢而王,故魏世用兵悉以《新書》從事,其精於兵也如此。吾友聖俞乃自為注。吾知此書當與三家並傳。

《朱子語錄》曰:「歐公大段推許梅聖俞所注《孫子》,看來如何得似杜牧注底好?」

王晳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晳注。晳以古本校正闕誤,又為之注。仁廟時,天下久承平,人不習兵。元昊既叛,邊將數敗,朝廷頗訪知兵者,士大夫人人言「兵」 矣。本朝注解《孫武書》者,大抵皆其時人也。

何氏注《孫子》三卷。

晁氏曰:「未詳其名,近代人也。」

《明焦竑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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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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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三卷。魏武帝注。

蕭吉注《孫子》三卷。

吳沈友注「《孫子》三卷。」

陳皞注《孫子》三卷。

紀燮注《孫子》三卷。

杜牧注「《孫子》三卷。」

王晳注《孫子》三卷。 賈林注《孫子》三卷。

李筌注《孫子》三卷。

梅堯臣注《孫子》三卷。

《孫子集注》十三卷。

《孫武兵法》三卷。張子尚注。

鈔《孫子兵法》一卷。魏·賈詡

《續孫子兵法》三卷。《魏武帝》。

《孫子遺說》一卷。鄭友賢:

《孫子八陣圖》一卷。

吳孫子牝《八變陣圖》二卷。

《吳孫子三十三壘經》一卷。

《孫子兵法雜占》四卷。

孫子部總論[编辑]

《宋蘇軾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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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武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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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言兵者,無出於《孫子》矣。利害之相權,奇正之相 生,戰守攻圍之法,蓋以百數,雖欲加之,而不知所以 加之矣。然其所短者智有餘,而未知其所以用智,此 豈非其所大闕歟?夫兵無常形,而逆為之形,勝無常 處,而多為之地。是以其說屢變而不同。縱橫委曲,期 於避害而就利;雜然舉之,而聽用者之自擇也。是故 不難於用而難于擇。擇之為難者何也?銳于西而忘 于東,見其利而不見其所窮,得其一說而不知其又 有一說也。此豈非用智之難歟?夫智本非所以教人, 智而教人者,是君子之急於有功也。變詐汨其外而 無守於其中,則是五尺童子皆欲為之,使人勇而不 自知,貪而不顧,以陷於難,則有之矣。深山大澤,有天 地之寶,無意於寶者得之。「操舟於河,舟之逆順與水 之曲折,忘于水者見之。是故惟天下之至廉為能貪, 惟天下之至靜為能勇,惟天下之至信為能詐。何者? 不役於利也。」夫不役于利,則其見之也明,見之也明, 則其發之也果。古之善用兵者,見其害而後見其利, 見其敗而後見其成,其心閑而無事,是以若此明也。 不然,兵未交而先志於得,則將臨事而惑,雖有大利, 尚安得而見之。若夫聖人則不然,居天下於貪,而自 居於廉,故天下之貪者皆可得而用;居天下於勇,而 自居於靜,故天下之勇者皆可得而役;居天下於詐, 而自居於信,故天下之詐者皆可得而使。天下之人 欲有功于此,而即以此自居,則功不可得而成。是故 君子居晦以御明,則明者畢見;居陰以御陽,則陽者 畢赴。夫然後孫子之智可得而用也。《易》曰:「介於石,不 終日,貞吉。」君子方其未發也,介然如石之堅,若將終 身焉者,及其發也,不終日而作。故曰:「不役於利,則其 見之也明;見之也明,則其發之也果。」今夫世俗之論 則不然,曰:「兵者詭道也,非貪無以取,非勇無以得,非 詐無以成,廉靜而信者,無用於兵者也。」嗟夫!世俗之 說行,則天下紛紛乎如鳥獸之相搏,嬰兒之相擊,強 者傷,弱者廢,而天下之亂何從而已乎

《孫武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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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武,戰國之將也,知為吳慮而已矣。是故以將用之 則可,以君用之則不可。今其《書》十三篇,小至部曲營 壘芻糧器械之間,而大不過於攻城拔國,用間之際, 蓋亦盡于此矣。天子之兵,天下之勢,武未及也。其《書》 曰:「將能而君不御者勝。」為君而言者,有此而已。竊以 為天子之兵,莫大于御將;天下之勢,莫大於使天下 「樂戰而不好戰。」夫天下之患,不在于寇賊,亦不在于 敵國。患在于將帥之不力,而以寇賊敵國之勢,內邀 其君。是故將帥多而敵國愈強,兵加而寇賊愈堅。敵 國愈強而寇賊愈堅,則將帥之權愈重;將帥之權愈 重,則爵賞不得不加。夫如此,則是盜賊為君之患而 將帥利之,敵國為君之讎而將帥幸「之;舉百倍之勢, 而立毫芒之功,以藉其口,而邀利於其上。如此而天 下不亡者,特有所待耳。」昔唐之亂,始于明皇,自肅宗 復兩京,而不能乘勝并力,盡取河北之盜;德宗收洛 博,幾定魏地,而不能斬田悅於孤窮之中。至於憲宗, 天下略平矣,而其餘孽之存者,終不能盡去。夫唐之 所以屢興而終莫之振者,何也?將帥之臣養寇以自 封也。故曰:天子之兵,莫大于御將。御將之術,開之以 其所利,而授之以其所忌。如良醫之用藥,烏喙蝮蝎, 皆得自效於前,而不敢肆其毒。何者?授之以其所畏 也。憲宗將討劉闢,以為非高崇文則莫可用,而劉澭 者,崇文之所忌也,故告之曰:「闢之不克,將澭實汝代。」 是以崇文決戰,不旋踵擒劉闢。此天子御將之法也。 夫使天下樂戰而不好戰者,何也?天下不樂戰,則不 可與從事於危;好戰,則不可與從事於安。昔秦人之 法,使吏士自為戰,戰勝而利歸于民,所得於敵者,即 以有之,使民之所以養生送死者,非殺敵無由取也。 故其民以好戰并天下,而亦以亡。夫始皇雖已墮名 城,殺豪傑,銷鋒鏑,而民之好戰之心囂然其未已也。 是故不可與休息而至於亡。若夫王者之民,要在於 使之知愛其上而讎其敵,使之知其上之所以驅之 于戰者,凡皆以為我也,是以樂其戰而甘其死。至於 其戰也,務勝敵而不務得財;其賞也,發公室而行之 於廟,使其利不在于殺人。是故其民不至於好戰,夫 然後可以作之於安居之中,而休之於爭奪之際,可 與安,可與危而不可與亂,此天下之勢也。

《朱子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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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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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厚《藝圃折衷》云:「『《孫子》十三篇,不惟武人之根本,文 士亦當盡心焉。其詞約而縟,易而深,暢而可用。《論語》 《易大傳》之流,孟、荀、揚著書,皆不及也。以正合,以奇勝, 非善也;正變為奇,奇變為正,非善之善也。即奇為正, 即正為奇,善之善也』。而余隱之辯曰:『昔吾夫子對衛 靈公以軍旅之事未之學,答孔文子以甲兵之事未』」 之聞,乃觀夾谷之會,則以兵加萊人,而齊侯懼費人 之亂,則命將士以伐之,而費人北。嘗曰:「我戰則克。」而 冉有亦曰:「聖人文武並用」,孔子豈有真未學未聞哉! 特以軍旅甲兵之事,非所以為訓也。乃謂《孫子》十三 篇不惟武人根本,文人所當盡心,其詞可用。《論語》《易 大傳》之流,孟、荀、揚著書皆不及,是啟人君窮兵黷武 之心,庸非過歟?叛吾夫子已甚矣,何立言之不審也? 以予觀之,此段本不必辨,但其薄三王、罪孟子而尊 堯、舜似矣,乃取孫武之書廁之《易》《論語》之列,何其悖 之甚與!予嘗謂鄭氏未能真知堯、舜,而好為太高之 論以駭世,若商鞅之談帝道,於是信矣。

孫子部藝文

《孫吳傳贊》
漢·司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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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曰: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吳起兵 法,世多有,故弗論,論其行事所施設者。語曰:「能行之 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孫子籌策龐涓明 矣,然不能蚤救患於被刑。吳起說武侯以形勢不如 德,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悲夫!

孫子部紀事[编辑]

《後漢書馮異傳》:「異好讀書,通《左氏春秋》《孫子兵法》。」 《三國志魏武帝本紀》註,孫盛《異同雜語》云:「博覽群書, 特好兵法,抄集諸家兵法,名曰《接要》。」又註「《孫武》十二 篇,皆傳於世。」

吳《呂蒙傳》註《江表傳》曰:初,權謂蒙及蔣欽曰:「卿今並 當塗掌事,宜學問以自開益。孤統事以來,省三史諸 家兵書,自以為大有所益,如卿二人,意性朗悟,學必 得之,寧當不為乎?宜急讀《孫子》《六韜》《左傳》《國語》,孔子言,『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光武當 兵馬之務,手不釋卷,孟德亦自謂老而好學,卿何獨』」 不自勉勗耶。

《梁書羊侃傳》:「侃雅愛文史,博涉書記,尤好《左氏春秋》 及孫吳兵法。」

《明外史儒林黃潤玉傳》:「潤玉註孫子兵書。」

韓子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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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之時,韓非著《韓子》二十卷。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韓非傳》:「韓非者,韓之諸公 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于黃老。非為人口 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 不如非。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 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執勢以御其臣, 下富國強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 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 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養非所 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觀往者得 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于秦,不能自 脫。按說難文今不錄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 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 「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 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 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 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 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 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 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 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太史 公曰: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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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建元元年冬十月詔罷韓非之言[编辑]

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冬十月,丞相綰奏所舉 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奏可。」

北魏[编辑]

道武帝登國 年公孫表上韓非書[编辑]

按《北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公孫表傳》,「上《韓非書》 二十卷,太祖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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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元祐二年詔舉子不得以申韓書為學[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二年春正月戊辰,詔舉人程 試,主司毋得于子書命題。按《呂公著傳》,科舉罷詞 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說,凡士子自一 語上,非新義不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安石之 書以干進,精熟者博上第,故科舉益弊。公著始令禁 主司不得出題老、莊書,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為學。

韓子部彙考二

《明張鼎文校刻韓非子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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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鼎文自序漢志諸子略凡十類百八十九家灋家居第四唐六典子類十四藝文志子類十七六百九家法家皆居第三太史公曰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编辑]

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夫治,太上以道,其次以法。 韓子法家,其所著書,無非鉤箝決摘之術。當是時,天 下專習法令,以吏為師,《詩》《書》六藝之文棄而不講,故 終其書,無仁義忠厚之言,無欽恤明慎之意。今讀其 五十五篇,篇言其概曰:「初見秦干秦也,數秦之失而 欲一舉以成霸王之道。」從衡之說似之,曰:「存韓,連荊 魏以疑齊趙,齊趙定而天下服,是故不免有非,終為 韓之疑,李斯得以殺非者此也。」曰:「難言,多懼思也。」「其 將有言也,而先固其主歟?」曰:「愛臣,收權也。」曰:「主道虛 靜以待下」,黃老之遺術也。曰:「有度,強國也。國可以刑 法強,不可以刑法不亡,而況可以刑法使臣忠廉仁 義也歟哉?」曰:「二柄罪必刑,功不賞,虎其君,狗其臣,豈 功疑惟予,罪疑惟去」之意?曰「揚權,名,正物定,執一以 靜,道德虛靜,安用刑法?」曰「八姦,蠱君之術盡矣。」曰「《十 過》,人主之通鍳也。」曰「孤,憤憤大臣也,其阻於當塗作 歟?」曰「五不勝之勢,歷肝膽矣。」曰「說難以逆為順,多虞 也。」曰「和氏,以和氏之刖喻吳起之支解商君之車裂 也。」曰「姦劫弒臣,以管」仲之治齊,商君之強秦為使天 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曰「亡徵。」可亡之道四十有八, 而刑法之意寓焉。風摧蠹木,雨壞隙牆,湯武之於桀 紂是也。曰「三守其端,一也,幾事密則無三劫之患矣。」 曰「備內」,家道也。防及妻子,誰與信者?曰「南面。嚴於收權,而終以必行。」「通變不倦,革道也。」曰「飾邪。」龜筴無信, 而明「法有功也。」曰「解老深於老也。有道之君貴靜,不 重變法,孰謂非也,有此言也?」曰「喻老重賞罰也,在君 則勝臣,在臣則勝君,亦收權之意也。」曰「《說林》皆古人 詭稽突梯所為,而非特表出之,固智術之所尚也。」曰 「觀行資於人也。」曰「安危自勵也。」曰「守道重於全身,預 於立法。」曰「用人立可為之賞,設可避之罰,未嘗無恕 心者。曰《功名》主得臣而名實成也。曰《大體》,以天地、江 海、日月、山谷為量,而有長利大功之積。曰《內儲說》。上 篇詭祕矯詐,無所不至,而下篇參疑廢置之事,則亦 《春秋》之所以示戒者也。曰《外儲說四一曰左上》以先 王仁義不能正國,皆諸嬰兒之塵飯塗羹,可戲而不 可食也。中山好士而可攻」,必其士怠而兵弱,農惰而 國貧者然耶,非耶?二曰《左》下「誅賞毀譽,庶幾殺之不 怨,利之不庸」之意。然用有公私,則王霸之所由別也。 三曰右上三節,以君治臣,而一切以忍心從事,國狗 社鼠,古今有之,忍痛彈疽,未易得也。四曰右下五節 責成立功,善馭臣也。子之燕噲事與《孟子》不同,而禹、 益相詐,啟、益相攻,抑又滋惑之甚,禹益異。世得謬其 傳之噲同時亦詭其說,矯軻之正耶?非肆其妄耶?曰 難一。齊桓公三往處士,乃其好仁義之美節,而以為 輕上侮君之俗,是固以太公殺狂矞為當者也,曰難 二。「趙簡子處危,而士奮言可感也,謂不可使百族之 子皆若孝子之愛親」,是何言也?曰難三。「以儉而無術, 不免於貧。齊桓公侈于桀、紂,猶冠五霸,是何言也?」曰: 《難》四:「天子無道,諸侯伐之;諸侯無道,大夫伐之。故湯、 武王而齊、晉霸,安得以為常也?」曰:《難勢》:「天下賢不如 勢。勢不必賢,亦以法術勝仁義之說也。」曰:「問辨」:「法令 有定,文學不得非之,誹謗之令無已也。」曰問「田吳起 支解,商君車裂。」曰:「亂主闇君之咎也。」曰:「定法,申不害 佐韓七十年而不霸,商君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 帝,非無法,則無術也。非韓人而在秦,處申商之間,韓 亦不霸,秦亦不帝,何也?」曰:「《說疑》,獨以后稷、皋、伊、周召、 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趙衰、范蠡、大夫種逄同、 華登為霸王之佐。明於任臣,則趙敬侯縱欲無度,而 饗國數十年。不」明於任臣,則燕噲有聖王之節,而不 免於亂,好專也。曰「《詭使》私智相高,故上不勝下。」曰「六 反,母之愛子也倍父,父之令行於子也十母,吏之於 民也無愛,吏之令行於民也萬父,慈不如嚴也。」曰《八 說》。曰:「《八經》,文之變也。」頗不類,非作《八說》。曰:「法以制事, 事以名功,法立而有難,權其難而事成,則立之。事成」 而有害,權其害而功多,則為之權術也。商、管異世,而 非並稱,可疑也。《八經》曰:「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 鬼。夫以智力窮人鬼道也。曰五蠹,曰顯學,曰忠孝」,文 之至也。五蠹之意,以文學言談盛於耕戰帶劍,私門 末作之弊,亦其時之遺波也。顯學之意,以學術無益, 而富彊有用,廣譬長喻,心駭而神動也。忠孝之意,詆 訾孔子堯舜、湯武於君臣父子兄弟之間,皆非所以 教天下,狂者之言也。曰:「人主」與近習當塗論人言行, 智者使策於愚人,賢士程能於不肖,通論也。曰:「飾令」, 《陰符》之遺也。曰:「心,度禁先其本,兵戰其心」,言豫也。曰: 「制分」,刑賞,分別也。蓋里相坐止姦也。私告任,坐發姦 也。五十五篇略止此矣。夫非之學止於刑名,非之意 主於刻核。考其學術,與荀卿、李斯、商鞅、尸佼、李悝、申 不害之徒共為師友,各以智術相勝。當時不知李斯 之害己,是不智也;卒墮於斯之術中而不能出,是無 術也。為法之弊,反中其身,非斯則同,特後先耳。非之 書未行,止于獄死;斯之術已用,遂至車裂。天道之報 昭昭哉!《序》以為非喜刑名、法術,而歸其本于黃、老,余 則以非喜黃、老,而歸其本于刑名。但其書出自先秦, 載古人事多奇倔,後世儒者賴以為據。古今學士列 於諸子,與經史並行,其文則三代以下一家之言,絕 有氣力光燄。秦王讀之,已有「寡人得見斯人,死不恨 矣」之歎,況千載之下,舉業害文,大傷氣格,學士選其 近正者讀之,未必不如更幟易令,登陴一鼓,以助三 軍之氣也。《漢志》《史記》列傳、《隋唐志》皆云「二十卷,五十 五篇」,而王伯厚獨言。今本五十六篇,未知所定。嘉靖 辛酉歲五月端陽日,浙西張鼎文書。

《張榜韓非子纂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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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榜自序夫審乎不龜手之藥或不免乎洴䌟絖而或可以博裂地之封者而後可與讀韓非氏夫韓非氏之不能以其身免也兆已在乎其所著之書矣而[编辑]

博士家神明而用之,烏在其賈要領于咸陽之市者? 我不借之以發肝膈之幽思,而折寰中之奇致哉?故 掇其才可以發吾才,而鑒其所以用才者,且可沉可 毖,以善用吾才。張儀之才不及蘇季,以其不及也,而 又以其當季子時也,是故弢之以存舌。而舌之銛然 者,終鼓掉於山東西之國而莫之伉。非之才過李斯, 以其過也,而謂可以當李斯時而自為時也。故舌如 電光,而無以其舌存,而併無以其要領存。是故士有 才而張之也,毋寧其謹閟之也。且吾觀韓子,而知猜之不可長,而知凶德之不可首也。韓子以生人之類, 自君臣至其妻其子,而皆我之賊也。其妻子而賊,則 誰不為賊者乎?秦王猜鷙,韓非教猱,則豈顧以非子 為親,于其妻與子而不為賊耶?而韓子之法,擊斷無 諱,秦王不斷之,于非且誰斷耶?鄰父之于宋人也,謂 不築圯牆而虞盜,而宋人竟疑鄰父為盜。「桃誰氏」為 吳王鑄截甲之劎,曰:「謹閟之,毋泄,亦毋輕試也。」吳王 曰:「不試,且烏知善?且吾能從子之言而毋泄,而不能 必,子之為我毋泄也。」「殺桃誰氏」,此二者非子之謂也。 置其人,論其文,其文過刻者,猶之乎芟之也。其過俚 者,猶之乎芟之也。《內外儲篇》,懼其芟之而不成一體, 然評語不甚賞許者,猶之乎意芟之也。曰:如是,是可 善用韓非氏。至夫善用韓非氏者,寧僅僅盡是也?萬 曆龍在辛亥,律應應鍾哉生明金陵張榜賓王甫題。

韓子部彙考三

《漢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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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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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五十五篇。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 之。

《隋書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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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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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目一卷。韓非撰。

《唐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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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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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韓非撰。

尹知章注《韓子》。卷亡。

《宋史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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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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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韓非撰。

《宋鄭樵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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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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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韓非撰。唐有尹知章注,今亡。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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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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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五十五篇。

《史記韓非傳》:「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注:「《新序》曰:『申子書號曰術,商鞅書號曰法,皆曰刑名』。」東萊呂氏曰:「太史公謂非喜刑名法術之學,則兼治之也。」《索隱》按:《韓子》書有《解老》《喻老》二篇,是亦崇黃、老之學也。今本二十卷,五十六篇。沙隨程氏曰:「非書有《存韓》篇,故李」斯言「非終為韓,不為秦也。」後人誤以《范雎書》廁于其書之間,乃有舉韓之論。《通鑑》謂「非欲覆宗國」,則非也。注:韓安國受《韓子雜家說》。

《馬端臨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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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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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

晁氏曰:韓非撰。非,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

學作《孤憤》《五蠹》《說林》《說難》十萬餘言,秦王見其書。

歎曰:「得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急攻韓得非。後用李斯之毀,下吏使自殺。書凡五十五篇,其極刻覈無誠悃。謂夫婦父子舉不足相信,而有《解老》《喻老篇》,故太史公以為大要皆原於道德之意。夫老子之言高矣,世皆怪其流裔何至於是?殊不知《老子》之書,有「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彊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及欲上人者,必以其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後之。」 之言乃詐也,此所以一《傳》而為非歟?

高氏《子略》曰:「今讀其書,往往尚法以神其用,薄仁義,厲刑名,背《詩》書,課名實,心術辭旨,皆商鞅李斯治秦之法,而非又欲凌跨之。此始皇之所投合,而李斯之所忌者,非迄坐是為斯所殺,而秦即以亡,固不待始皇之用其言也。《說難》一篇,殊為切於事情者,惟其切切於求售,是以先為之說,而後說於人,亦庶幾萬一」 焉耳。太史公以其說之難也,固嘗悲之。太史公之所以悲之者,抑亦有所感慨焉而後發與?嗚呼!士不遇,視時以趨,使其盡遇,固無足道,而況《說難》《孤憤》之作,有如非之不遇者乎?揚雄氏曰:「秦之士,賤而拘」 ,信哉!

《明焦竑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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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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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二十卷。韓非撰,李瓚注

韓子部總論[编辑]

《孔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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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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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人有武臣謂子鮒曰:「夫聖人者,誠高材美稱也。吾 謂聖人之知,必見未形之前,功垂于身後,立教而戾 夫弗犯,吐言而辯士不破也。子之先君,可謂當之矣。 然韓子立法,其所以異夫子之謂者紛如也。」予每探 其意而校其事,持久歷遠,遏姦勸善,韓氏未必非,孔 子未必得也。吾今而後,乃知聖人無世不有,前聖後 聖,法制固不一也。若韓非者,亦當世之聖人也。子鮒 曰:「子信之為然」,是固未免凡俗也。今世人有言高者, 必以極天為稱,言下者,必以深淵為名,是資勢之談 而無其實者也,好事而未鑿也,必言經以自輔,援聖 以自賢,欲以取信于群愚而度其說也。若諸子之書, 其義皆然,吾先君之所自志也,請略「說一隅,而君子 審其信否焉。」武臣曰:「諾。」子鮒曰:「乃者趙、韓共并知氏。 趙襄子之行賞,先加具臣而後有功。《韓非書》云:『夫子 善之,引以張本,然後難之』。豈有不似哉?然實詐也。何 以明其然?昔我先君,以《春秋》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 卒,至二十七年荀瑤與韓、趙、魏伐鄭,遇東垣而還。是 時夫子卒已十一年矣,而晉四卿皆在也。後悼公十 四年,知氏乃亡。此先後甚遠,而韓非公稱之,曾無怍 意。是則世多好事之徒,皆非之罪也。故吾以是默口 于小道,塞耳于諸子久矣。而子立尺表以度天,植寸 指以測淵,矇大道而不悟,信誣說以疑聖,殆非所望 也。」武臣叉手跪謝,施施而退。遂告人曰:「吾自以為學 之博」矣,而可否于孔氏,方知「學不在多,要在精之也。」

《王充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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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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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之術,明法尚功。賢,無益於國,不加賞;不肖,無害 於治,不施罰。責功重賞,任刑用誅。故其論儒也,謂之 不耕而食,比之於一蠹,論有益與無益也。比之於鹿 馬,馬之似鹿者千金,天下有千金之馬,無千金之鹿。 鹿無益,馬有用也。儒者猶鹿,有用之吏猶馬也。夫韓 子知以鹿馬喻,不知以冠履譬。使韓子不冠徒履而 朝,吾將聽其言也;加冠於首而立于朝,受無益之服, 增無益之仕,言與服相違,行與術相反,吾是以非其 言而不用其法也。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 使韓子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 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故禮義在 身,身未必肥;而禮義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以謂有 益禮義不如飲食。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 肯為之乎?夫拜謁禮義之效,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 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夫儒生,禮義也,耕 戰飲食也。貴耕戰而賤儒生,是棄禮義求飲食也。使 禮義廢,綱紀敗,上下亂而陰陽謬,水旱失時,五穀不 登,萬民饑死,農不得耕,士不得戰也。子貢去告朔之 餼羊,孔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子貢惡費羊, 孔子重廢禮也。故以舊防為無益而去之,必有水災; 以舊禮為無補而去之,必有亂患。儒者之在世,禮義 之舊防也,有之無益,無之有損。庠序之設,自古有之, 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官不可廢,道不可棄。儒生,道 官之吏也,以為無益而廢之,是棄道也。夫道無成效 於人,成效者,須道而成。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路,須 不蹈者;身須手足而動,待不動者。故事或無益而益 者須之,無效而效者待之。儒生,耕戰所須待也,棄而 不存,如何也?韓子非儒,謂之無益有損,蓋謂俗儒無 行操,舉措不重禮,以儒名而俗行,以實學而偽說,貪 官尊榮,故不足貴。夫志潔行顯,不循爵祿,去卿相之 位,若脫躧者,居位治職,功雖不立,此禮義為業者也。 國之所以存者,禮義也。民無禮義,傾國危主。今儒者 之操,重禮愛義,率無禮之士,激無義之人,人民為善, 愛其主上,此亦有益也。聞《伯夷風》者,貪夫廉,懦夫有 立志;聞《柳下惠》風者,薄夫「敦,鄙夫寬,此上化也,非人 所見。」段干木闔門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閭,秦軍聞 之,卒不攻魏。使魏無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秦彊 國也,兵無不勝,兵加於魏,魏國必破,三軍兵頓,流血 千里。今魏文式闔門之士,卻彊秦之兵,全魏國之境, 濟三軍之眾,功莫大焉,賞莫先焉。齊有高節之士,曰 狂譎、華士,「二人昆弟也。義不降,志不仕,非其主。太公 封於齊,以此二子解沮齊眾,開不為上用之路,同時 誅之。」韓子善之,以為二子無益而有損也。夫狂譎、華 士,段干木之類也,太公誅之,無所卹到魏;文侯式之, 卻彊秦而全魏,功孰大者?使韓子善干木,闔門高節, 魏文式之,是也;狂譎、華士之操,干木之節也;善太公 誅之,非也。使韓子非干木之行,下魏文之式,則干木 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為有功,是韓子不賞 功,尊有益也。論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閭,秦兵為 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雖全國有 益,非所貴也。夫法度之功者,謂何等也?養三軍之士, 明罰賞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強「兵,此法度也。」按:秦之強,肯為此乎?六國之亡,皆滅於秦兵。六國之兵非不 銳,士眾之力非不勁也,然而不勝,至於破亡者,強弱 不敵,眾寡不同,雖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變孟賁 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力 不如也。孟賁怒而童子修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秦 之與魏,孟賁之「與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猶童 子操刃,孟賁不避也。其尊士式賢者之閭,非徒童子 脩禮盡敬也。夫力少則修德,兵強則奮威。秦以兵強, 威無不勝,卻軍還眾,不犯魏境者,賢干木之操,高魏 文之禮也。」夫敬賢,弱國之法度,力少之強助也。謂之 非法度之功如何?高皇帝議欲廢太子,呂后患之,即 召張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禮之,高 祖見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韓子為呂后議,進不 過強諫,退不過勁力。以此自安,取誅之道也,豈徒易 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議,猶魏文式段干 木之閭,卻強秦之兵也。

治國之道,所養有二:一曰養德,二曰養力。養德者,養 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賢;養力者,養氣力之士以明能 用兵。此所謂「文武張設,德力且足」者也。事或可以德 懷,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內以力自備,慕德者不 戰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卻。徐偃王修行仁義,陸地朝 者三十二國,強楚聞之,舉兵而滅之。此有德守,無力 備者也。夫德不可獨任以治國,力不可直任以御敵 也。韓子之術不養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駮,各 有不足。偃王有無力之禍,知韓子必有無德之患。凡 人稟性也,清濁貪廉,各有操行,猶草木異質,不可復 變易也。狂譎華士不仕於齊,猶段干木不仕於魏矣。 性行清廉,不貪富貴,非時疾世,義不苟仕。雖不誅此 人,此人行不可隨也。太公誅之,《韓子》是之,是謂人無 性行,草木無質也。太公誅二子,使齊有二子之類,必 不為二子見誅之故。不清其身,使無二子之類,雖養 之終無其化。堯不誅許由,唐民不皆樔處;武王不誅 伯夷,周民不皆隱餓;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閭,魏國不 皆闔門。由此言之,太公不誅二子,齊國亦不皆不仕。 何則?清廉之行,人所不能為也。夫人所不能為,養使 為之;不能使勸;人所能為,誅以禁之,不能使止。然則 太公誅二子,無益於化,空殺無辜之民;賞無功,殺無 辜,韓子所非也。太公殺無辜,韓子是之,以韓子之術 殺無辜也。夫執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誅之如 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賞之乎?賞須功而加,罰待罪而 施。使太公不賞出仕未有功之人,則其誅不仕未有 罪之民,非也,而《韓子》是之,失誤之言也。且不仕之民, 性廉寡欲;好仕之民,性貪多利。利欲不存於心,則視 爵祿猶糞土矣。廉則約省無極,貪則奢泰不止,奢泰 不止,則其所欲不避其主。案古篡畔之臣,希清白廉 潔之人。貪故能立功,憍故能輕生;積功以取大賞,奢 泰以貪主位,太公遺此法而去,故齊有陳氏劫殺之 患。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 亦危亡也。周公聞太公誅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執 贄,以下白屋之士。白屋之士,二子之類也。周公禮之, 太公誅之。二子之操,孰為是者?宋人有御馬者,不進, 拔劎剄而棄之於溝中。又駕一馬,馬又不進,又剄而 棄之於溝。若是者三,以此威馬至矣,然非王良之法 也。王良登車,馬無罷駑;堯、舜治世,民無狂悖。王良馴 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人同性,馬殊類也。王良能調 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然則周公之所下 白屋,王良之馴馬也。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馬也。 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使韓子平之,韓子必是王 良而非宋人矣。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馬之賊,則不 若其全,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使韓子非王良,自同 於宋人,賊善人矣。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非 宋人,是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治國猶治身也,治一 身省恩德之行,多傷害之操,則交黨疏絕,恥辱至身。 推治身,以況治國。治國之道,當任德也。韓子任刑獨 以治世,是則治身之人任傷害也。韓子豈不知任德 之為善哉?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 於刑也。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謂世衰難 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以春生乎?人君治一國,猶天 地生萬物,天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周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甫侯諫 之,「穆王存德,享國久長,功傳於世。」夫穆王之治,初亂 終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前任蚩尤之刑,後用 甫侯之言也。夫治人不能捨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 不能去春。韓子欲獨任刑用誅,如何?

魯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𢵧是子,不孝不孝,其行 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勸民。若夫 過行,是細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 見君,問龐𢵧是子,子服厲伯對以其過,皆君子所未 曾聞。自是之後,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韓子聞之, 以非繆公,以為明君,求姦而誅之。于思不以姦聞,而「厲伯以姦對。」厲伯宜貴,子思宜賤。今繆公貴,子思賤, 厲伯,失貴賤之宜,故非之也。夫韓子所尚者,法度也。 人為善法度賞之,惡法度罰之,雖不聞善惡於外,善 惡有所制矣。夫聞惡不可以行罰,猶聞善不可以行 賞也。非人不舉姦者,非韓子之術也。使韓子聞善,必 將試之,試之有功,乃肯賞之。夫聞善不輒加賞,虛言 未必可信也。若此,聞善與不聞,無以異也。夫聞善不 輒賞,則聞惡不輒罰矣。聞善必試之,聞惡必考之。試 有功乃加賞,考有驗乃加罰。虛聞空見,實試未立,賞 罰未加,賞罰未加,善惡未定。未定之事,須術乃立,則 欲耳聞之,非也。鄭子產晨出,過東匠之宮,聞婦人之 哭也,撫其僕之手而聽之。有間,使吏執而問之,手殺 其夫者也。翌日,其僕問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其 聲不慟。凡人於其所親愛也,知病而憂,臨死而懼,已 死而哀。今哭夫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姦也。」韓 子聞而非之曰:「子產不亦多事乎?姦必待耳目之所 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姦寡矣。不任典城之吏,察 參伍」之正,不明度量,待盡聰明,勞知慮而以知姦,不 亦無術乎?韓子之非子產是也;其非繆公,非也。夫婦 人之不哀,猶龐𢵧子不孝也。非子產持耳目以知姦, 獨欲繆公須問以定邪?子產不任典城之吏,而以耳 定實,繆公亦不任吏,而以口問立。誠夫耳聞口問,一 實也,俱不任吏,皆不參伍。厲伯之對,不可以立實,猶 婦人之哭,不可以定誠矣。不可定誠,使吏執而問之, 不可以立實,不使吏考。獨信厲伯口以罪,不考之姦, 如何?《韓子》曰:「子思不以過聞,繆公貴之;子服厲伯以 姦聞,繆公賤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故季氏之亂成 而不上聞,此魯君之所以劫也。夫魯君所以劫者,以 不明法度邪?以不早聞姦也。夫法度明,雖不聞姦,姦 無由生;法度不明,雖日求姦,決其源,鄣之以掌也。御 者無銜,見馬且奔,無以制也。使王良持轡馬,無欲奔 之心,御之有數也。今不言魯君無術,而曰不聞姦;不 言審法度,而曰不通下情,韓子之非繆公也,與術意 而相違矣。龐𢵧是子不孝,子思不言,繆公貴之,韓子 非之,以為明君求善而賞之,求姦而誅之。夫不孝之 人,下愚之才也。下愚無禮,順情從欲,與鳥獸同,謂之 惡可也;謂姦,非也。姦人外善內惡,色厲內荏,作為操 止,像類賢行,以取升進,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 為惡,以取棄殉之咎乎?龐𢵧是子,可謂不孝,不可謂 姦。《韓子》謂之姦,失姦之實矣。《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 不擇;爍金百鎰,盜跖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 也。設明法於邦,有盜賊之心不敢犯矣,不測之者不 敢發矣。姦心藏于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 明法恐之,則不須考姦求邪於下矣。使法峻民無姦 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姦,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 云求姦而誅之,言求姦,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世不 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姦,韓子之言與法相違。人之 釋溝渠也,知者必溺身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知水 之性不可閼,其勢必溺人也。臣子之性欲姦君父,猶 水之性溺人也。不教所以防姦,而非其不聞知,是猶 不備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溺於水,不責 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備也。然則人君劫於臣,己失法 也。備溺不閼水源,防劫不求臣姦,韓子所宜用教己 也。水之性勝火,如裹之以釜,水煎而不得勝必矣。夫 君猶火也,臣猶木也,法度釜也。火不求水之姦,君亦 不宜求,臣之罪也。

《蘇軾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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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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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所為,惡夫異端,盡力而排之者,非異端之能 亂天下,而天下之亂所由出也。昔周之衰,有老聃、莊 周、列禦寇之徒,更為虛無淡泊之言,而治其猖狂浮 游之說,紛紜顛倒,而卒歸于無有。由其道者,蕩然莫 得其當。是以忘乎富貴之樂,而齊乎死生之分,此不 得志於天下,高世遠舉之人,所以放心而無憂,雖非 聖人之道,而其用意,固亦無惡於天下。自老聃之死 百餘年,有商鞅、韓非著書,言「治天下無若刑名之嚴。」 及秦用之,終於勝廣之亂,教化不足而法有餘,秦以 不祀而天下被其毒。後世之學者,知申、韓之罪,而不 知老聃、莊周之使然。何者?仁義之道,起于夫婦父子 兄弟相愛之間;而禮法刑政之原,出「於君臣上下相 忌之際。相愛則有所不忍,相忌則有所不敢。不敢與 不忍之心合,而後聖人之道得存乎其中。」今老聃、莊 周論君臣父子之間,汎汎乎若萍游於江湖而適相 值也。夫是以父不足愛而君不足忌。不忌其君,不愛 其父,則仁不足以懷,義不足以勸,禮樂不足以化。此 四者皆不足用,而欲置天下於無有。夫無有,豈誠足 以治天下哉?商鞅、韓非求其說而不得,得其所以輕 天下而齊萬物之術,是以敢為殘忍而無疑。今夫不 忍殺人而不足以為仁,而仁亦不足以治民,則是殺 人不足以為不仁,而不仁亦不足以亂天下。如此,則 舉天下惟吾之所為,刀鋸斧鉞何施而不可?昔者夫子未嘗一日敢易其言,雖天下之小物,亦莫不有所 畏。今其視天下渺然若不足為者,此其所以輕殺人 歟!太史遷曰:「申子卑卑,施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 情,明是非,其極慘覈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嘗讀而 思之,事固有不相謀而相感者。莊老之後,其禍為申、 韓。由三代之衰至於今,凡所以亂聖人之道者,其弊 固已多矣。而未知其所終,奈何其不為之所也。

《黃震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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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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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盡斥堯、舜、湯、武、孔子凡先王之道為亂,而兼取 申不害、商鞅法術之說,加深刻焉。至謂妻子亦害己 者而不可信,蓋自謂獨智足舞一世矣。然以疏遠,一 旦說人之國,乃欲其主首去貴近,誰將汝容耶?送死 秦獄,愚莫與比。老聃氏自全自利,一切無情之流弊, 亦詎料至此!噫!亦可悲矣!然觀其書,猶有足警後世 之惑者。方是時,先王道熄,處士橫議,往往故為無稽 寓言,以相戲劇。彼其為是言者,亦未嘗自謂真有是 事也。後世襲取其餘而神之,流俗因信以為真,而異 端之說遂至禍天下。奈何韓非之說具在而不察耶? 非之言曰:「白馬非馬。」齊稷下之辨者屈焉,。及《乘白馬》 之賦而籍之,不見其非白也。蓋虛辭空辨,可以勝一 國;考實按形,不能漫一人。今人于異端,嘗有括其實 者否耶?非之言曰:「『宋人有欲為燕王削棘刺之端為 猿母者,必三月齋,然後能見。知王之必不能久齋而 試之耳』。王乃養之三乘。冶工言王曰:『果然,則其所以 削者必小。今臣冶人也,無以為削,此不然物也』。王因 囚而問之,果妄,乃殺」之。今人于異端,果嘗有訊其妄 者否耶?鄭人爭年者,謂我與黃帝之兄同年,非能笑 之。今異端自謂出於無始之前,其為黃帝之兄甚矣, 而人莫不信。趙主父施鉤梯而緣播吾,刻人跡其上, 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曰:「主父常遊此」,非能笑之。今 異端往往鑿跡崖石之巔,其為播吾之跡愈悖矣,而 人反以為神非之。辨誣若此者眾。姑取節焉。以告惑 者。

《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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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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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史記》云:『申子卑卑,施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 情,明是非,其極慘覈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曰:「張文 潛之說得之。」楊道夫曰:「東坡謂商鞅韓非得老子 所以輕天下者,是以敢為殘忍而無疑。」曰:「也是這意。 要之,只是《孟子》所謂『楊氏為我,是無君也』。」

韓子部藝文[编辑]

《韓非》
晉·陶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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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狐隱穴」,以文自殘。「君子失時,白首抱關。」巧行居災 枝一作忮辨召患,哀矣韓生竟死說難。

韓子部紀事[编辑]

《史記韓長孺傳》:「御史大夫韓安國者,梁城安人也,後 徙睢陽。嘗受《韓子雜家說》於騶田生,所事梁孝王,為 中大夫。」

《漢書·地理志》:「韓地,角、亢、氐之分野也。士有申子、韓非, 刻害餘烈。」

《劉陶傳》:「陶著書數十萬言,又作《七曜論》《匡老子》《反韓 非》《復孟軻》,及上書言當世便事,條教、賦、奏、書、記、辨疑 凡百餘篇。」

《酷吏傳》:「樊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 周紆字文通,下邳徐人也。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 術。」

「陽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 劎,習弓馬,性嚴厲,好申韓之學。」 《魏書公孫表傳》:「太祖以慕容垂諸子分據勢要,權柄 推移,遂至亡滅,且國俗敦樸,嗜欲寡少,不可啟其機 心,而導其巧利。深非之。表承指上《韓非書》二十卷。」 《李先傳》:「太宗召先讀《韓子連珠》二十二篇,《太公兵法》 十一事,詔有司曰:先所知者,皆軍國大事,自今常宿 於內,賜先絹五十匹,絲五十斤,雜綵五十匹,御馬一 匹,拜安東將軍、壽春侯,賜隸戶二十二。」

《劉昺傳》:「昺,敦煌人,注《韓子》,行于世。」

《宋史高若訥傳》:「若訥強學善記,尤喜申、韓、管子之書。」 《范鎮傳》:「鎮學本於六經,口不道佛、老、申、韓之說。」 《孫永傳》:「『神宗為潁王出新錄《韓非子》,畀官僚讎定,永 曰:非險薄刻核,其書背六經之旨,願無留意』。王曰:『廣

藏書之蓄耳,非所好也
考證

韓子部雜錄[编辑]

《芥隱筆記》:《史記》,季布言:「陛下以一人譽召臣,以一人 毀去臣。乃祖韓非子,魯丹曰:『夫以一言善我,必以一 言罪我』。」

《韓非子》:「國平則養儒俠,難至則用介士。所養非所用, 所用非所養。」東坡《六國論》用此語。

《丹鉛總錄》、朱子《本義》「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引《張 子》「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據本書乃是 「天地不宰而成化」,「不宰」字有理。復其見天地之心,豈 可謂天地無心乎?「參伍以變」注引《韓非子》「參之以比 物,伍之以合參」,據本文乃是「伍之以合虛」,比物合虛, 皆參互考之,以知物之虛實也。若云「伍之以合參」,則 上文當云「參之以比伍」矣。原其誤,乃是《荀子》注中引 此,朱子自荀注而見之,原不自韓非子中采出也。豈 可謂出于朱子一仍其誤而不敢改正者乎? 嘗讀《北史·李先傳》,魏帝召先讀韓子《連珠論》二十二 篇,《韓子》、韓非子。韓非書中有連語,先列其目而後著 其解,謂之連珠。據此,則連珠之體,兆于韓非。任昉《文 章緣起》謂「連珠始于揚雄」,非也。

弇州山人:《藝苑巵言》:「《韓非子》文甚奇。」 《弇州山人宛委餘編》:「《史記》載宰我為齊相作亂,夷其 宗,後人以為闞止之誤。」《韓非子難言》篇:「宰我不免於 田常,則在其時已記之矣。」

韓非云:「宋子罕與田恆九人,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 撓內,親下以謀上。」又云:「宋人失其爪牙於子罕,簡公 失其爪牙於田常,而不蚤奪之,故身死國亡。」然則子 罕者,左氏以為賢相,而韓非以為弒君之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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