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02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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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十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十一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十卷目錄

 兵制部彙考六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六則 煬帝大業四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龍朔一則 總章一則 中宗景龍

  三則 睿宗景雲二則 元宗先天二則 開元十四則 天寶三則 肅宗至德一則 乾

  元一則 上元一則 寶應一則 代宗廣德二則 永泰一則 大曆六則 德宗建中三

  則 貞元八則 順宗永貞一則 憲宗元和十則 穆宗長慶二則 文宗太和一則 開

  成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光啟一則 昭宗景福一則 乾寧一則 天

  復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出帝天福一則 開運二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四則

戎政典第二十卷

兵制部彙考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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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諸衛軍官各分左右,皆置將軍,以分統諸府之 兵。」

按:《隋書百官志》:「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各大將 軍一人,將軍二人,並有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 曹參軍,法曹、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左右衛左右武候各 六人左右武衛各八人

左右衛,「掌宮掖禁禦,督攝仗衛。又各有直閣將軍六 人,直寢十二人,直齋、直後各十五人,並掌宿衛侍從。 奉車都尉六人,掌馭副車。武騎常侍十人,殿內將軍 十五人,員外將軍三十人,殿內司馬督二十人,員外 司馬督四十人,並以參軍府朝出使勞問。」左右衛又 各統親衛,置開府,府置開府一人,有長史、司馬、錄事 及倉、兵等曹參軍,法曹行參軍,各一人。又有儀同府, 儀同已下,置員同開府,但無行參軍員。諸府皆領軍 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每鄉團置團主一人,佐 二人。

左右武衛府,無直閣已下員,但領外軍宿衛。

左右武候,掌車駕出,先驅後殿,晝夜巡察,執捕姦非。 烽候道路,水草所置。巡狩師田,則掌其營禁。右加置 司辰師,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領左右府,各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侍衛左 右,供御兵仗。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 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備身六十人,掌宿衛侍從。 各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鎧曹行參 軍各一人。

左右監門府,各將軍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各 置郎將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長史、司馬、錄事及 倉、兵二曹參軍,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四人。 左右領軍府各掌十二軍籍帳、差科、辭訟之事。不置 將軍,惟有長史、司馬、掾屬及錄事,功、倉、戶、騎、兵等曹 參軍,法、鎧等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十六人。又置 明法四人,隸於法司,掌律令輕重。

行臺省則有尚書令、僕射,兵部尚書及丞各一人。 左右衛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宮中禁衛。各置長 史、司馬及錄事,功、倉、兵、騎兵等曹參軍事,法曹、鎧曹 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四人。又各有直閣四人,直寢 八人,直齋、直後各十人。

左右宗衛制官如左、右衛,各掌以宗人侍衛。加置行 參軍二人,而無直閣、直寢、直齋、直後等員。

左右虞候,各置開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長史以下如 左右衛,而無錄事參軍員,減行參軍一人。

左右內率、副率各一人,掌領備身以上禁內侍衛,供 奉兵仗。又無功騎、兵法等曹及行參軍員,餘與虞候 同。有千牛備身八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八人,掌 供奉弓箭;備身二十人,掌宿衛侍從。

左右監門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諸門禁。長史以下, 同內率府,而各有直長十人。

高祖開皇八年置壽春行省總兵五十餘萬[编辑]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八年十月,置淮南行臺省於 壽春,以晉王廣為尚書令,總管九十兵五十一萬八 千,皆受晉王節度。」

開皇九年詔除毀兵仗。頒木魚符于總管刺史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九年四月詔以兵可立威。不 可不戢。禁衛九重之餘。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 宜停罷。武力之子俱可學文。人閒甲仗悉皆除毀。」閏 月頒木魚符于總管刺史。雌一雄一。

開皇十年,詔罷新軍府,頒木魚符于京師。

按《隋書高祖本紀》:「十年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㝢 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南 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苞桑,恆為流寓之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 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 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冬十月,頒木魚符于 京師。

開皇十三年。夏四月癸未。制戰亡之家。給復一年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五年,收天下兵器。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五年二月,「收天下兵器,敢 有私造者,坐之關中,緣邊不在其例。」

開皇十七年,頒銅獸符。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七年冬十月,頒銅獸符于 驃騎車騎府。」

煬帝大業二年置都尉官又增改左右翊衛為十六府[编辑]

按:《隋書煬帝本紀》:「二年二月戊戌,置都尉官。」

按:《通鑑》,「大業二年,增改左右翊衛為十六府。」

大業五年,禁民閒兵器。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五年春正月,制民閒鐵叉、搭 鉤、䂎刃之類,皆禁絕之。 大業七年,以征遼東,親授節度,分騎步隊伍,各以將 領之。」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七年,詔問罪遼左,夏四月庚 午,至涿郡之臨朔宮。」

按:《文獻通考》:「大業七年夏,征遼東,眾軍將發,御臨朔 宮,親授節度。每軍大將、亞將各一人,騎兵四十隊,隊 百人。」

「百人置一纛,十隊為一團,團有偏將一人。」 第一團皆青絲連光甲,鐵具裝,青纓拂,建狻猊旗;第二團絳絲連珠犀甲,獸文具裝,赤纓拂,建貔貅旗;第三團白絲連明光甲,鐵具裝,素纓拂,建辟邪旗;第四團烏絲連元犀甲,獸文具裝,建六駮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長鳴、中鳴等各十八具,柵鼓、金鉦各二具。後部:鐃吹一部:鐃二面,歌簫及笳各四具,節鼓一面,篳篥、橫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

又步卒八十隊,分為四團,團有偏將一人。

第一團,每隊給青隼盪幡一;第二團,每隊《黃隼盪》幡一;第三團,每隊《蒼隼盪》幡一;第四團,每隊《烏隼盪》幡一。長槊、楯弩等,各稱兵數。

受降使者一人,承詔慰撫,不受大將制,戰陣則為監 軍。

大業九年春正月,募民為驍果。置郎官以領之。秋八 月,制「驍果之家免賦役。」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九年春正月丁丑,徵天下兵, 募民為驍果,集于涿郡。辛卯,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 等郎將官,以領驍果。八月甲辰,制驍果之家蠲免賦 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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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內外掌兵之職,及親征命將之儀。」

按《唐書百官志》:「左右衛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 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 凡五府及外府皆總制焉。凡五府三衛及折衝府驍 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皇帝御正殿,則守諸 門及內廂宿衛仗。非上日,亦將軍一人,押仗將軍。」 以中郎將代將軍,掌貳上將軍之事。左右驍衛、左右 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衛上 將軍以下品級同。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掌「判諸曹、五府、外府稟祿、卒 伍、軍團之名數,器械、車馬之多少,小事得專達。每歲 秋,贊大將軍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諸曹及五府之 外府事,句稽抄目,印給紙筆。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勳考、假 使、祿俸、公廨、田園、食料、醫藥、過所。」自「倉曹」以下,品級 同。

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衛番第,受其名 數,而大將軍配焉。」

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凡府馬 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馬。 冑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興繕、罰讁。大朝會 行從,則受黃質甲、鎧、弓矢於衛尉。

奉車都尉,掌馭副車,有其名而無其人,大陳設則它 官攝。駙馬都尉無定員,與奉車都尉皆從五品下。司 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二十 五人,從九品下。

親衛之府一曰「親府。」勳衛之府二:一曰勳一府,二曰 「勳二府。」翊衛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 府,每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一人,正五 品上;親衛正七品上,勳衛從七品上,翊衛正八品上。 總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

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帥二人,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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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上。每旅帥各有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隊正二

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將掌領校尉、旅帥、親衛、勳 衛之屬宿衛者,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番上者, 以名簿上于大將軍,而配以職。武德、貞觀世,重資蔭, 二品、三品子補親衛、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 官五品子、若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國公子,補勳 衛及率府親衛;四品孫、五品及上柱國子,補翊衛及 率府勳衛;勳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 若孫,補諸衛及率府翊衛。」王府執仗親事、執乘親事, 每月番上者數千人,宿衛內廡及城門,給稟食。執扇 三衛三百人,擇少壯肩膊齊、儀容整美者,本衛印臂, 送殿中省肄習。仗下每番三衛一人為太僕寺引輅。 其後入官路艱,三衛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 白首不得進者,流外雖鄙,不數年給祿稟,故三衛益 賤,人罕趨之。

左右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豹騎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面,宮城內外,則與左 右衛分知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 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 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 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 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各一人,左郎將各一人,右郎 將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帥各 十人,隊正各二十人,副隊正各二十人。

左右武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 配之。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 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 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 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 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騎。

左右威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面助鋪。長史各一人,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 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 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 將府官,同驍衛。

左右領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射聲番上者 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西面助鋪及京城、苑 城諸門。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 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 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 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 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 之翊衛及外府佽飛、番上皆屬焉。師田,則執左右營 之禁。南衙宿衛官將軍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 職。大功役則與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給病坊。 兵曹參軍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獵師。

騎曹參軍事「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之事。」

冑曹參軍事,掌同左右衛。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䂍, 槊於衛尉。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 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 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 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街 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如驍騎 衛。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督京城左右六 街鋪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閣日,中郎將一人 升殿受狀。衛士六百為「大角手,六番閱習,吹大角為 昏明之節,諸營壘候以進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門坊角有武候鋪, 衛士彉騎分守,大城門百人,大鋪三十人,小城門二 十人,小鋪五人。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街使以 騎卒循行囂謼,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 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諸門禁衛及門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 籍于引駕仗及監門衛衛,以帳報內門。凡朝參奏事, 待詔官及繖扇、儀仗出入者,閱其數;以物貨器用入 宮者,有籍有傍。左監門將軍判入,右監門將軍判出, 月一易其籍。行幸,則率屬于衙門監守。

長史掌判諸曹及禁門,巡視出入,而司其籍傍。餘同 左、右衛。兵曹參軍事兼掌倉曹;冑曹,兼掌騎曹。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涖宮殿城門,皆左入右 出。中郎將各四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侍衛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備身左右執弓箭 宿衛,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領備身左右升殿列侍。親 射,則率屬以從。胄曹參軍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 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 日執御弓箭者,亦自備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則配以 職行,從則兼騎曹。中郎將各二人,長史各一人,錄事 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 一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供奉侍衛。凡千牛及備 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將軍領之。中郎 將佐其職,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傳,聲不下聞者,中郎 將宣告」諸衛折衝都尉府,每府折衝都尉一人,上府 正四品上,中府從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 都尉各一人,上府從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 「六品,不別將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 下府從七品下。長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 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上府正 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從九品上。」校尉五人,從 七品下。旅帥十人,從八品上。隊正二十人,正九品下。 副隊正二十人,從九品下。折衝都尉掌領屬備宿衛。 師役則總戎具資糧點習。以三百人為團,一校尉領 之,捉捕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問,不應則彈弓而嚮 之,復不應則旁射,又不應則射之。晝以排門人遠望, 暮夜以持更人遠聽。有眾而囂,則告主帥。

左右果毅都尉、掌貳都尉。每府有錄事一人,府一人, 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隊正領兵五十人; 左右羽林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三人,從 三品。掌統北衙禁兵,督攝左右廂飛騎儀仗。大朝會 則周衛階陛,巡幸則夾馳道,為內仗。凡飛騎番上者, 配其職。有敕上南衙者,大將軍承《墨敕》白移于金吾, 引駕仗官與監門奏覆,降墨敕,然後乃得入。長史各 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 參軍事各一人,兼總騎曹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 曹參軍事各一人,自倉曹參軍以下,皆正八品下;司 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上;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十人。 左右翊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 郎一人,左、右郎將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參軍事一 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帥十人,隊正二十人,副隊 正二十人。

左右龍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 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掌同《羽林》軍。長史、錄事參軍 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 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 人。

左右神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 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總衙前射生兵。長史、錄事參 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 十人。

左右神策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二人,正 三品;將軍各四人,從三品。掌衛兵及內外八鎮兵。護 軍中尉各一人,中護軍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 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計官各一 人,孔目官各二人,驅使官各二人。自長史以下,員數 如《龍武軍》。

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號「六軍。」

天下兵馬元帥、副元帥、都統、副都統、行軍長史、行軍 司馬、行軍左司馬、行軍右司馬,判官掌書記。行軍參 謀,前軍兵馬使、中軍兵馬使、後軍兵馬使,中軍都虞 候,各一人。元帥、都統、招討使,掌征伐,兵罷則省。都統 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

行軍司馬「掌弼戎政,居則習蒐狩,有役則申戰守之 法,器械、糧糒、軍籍、賜予皆專焉。」

掌書記,「掌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號令升 絀之事。行軍參謀,關豫軍中機密。」景龍元年,置掌書 記。開元十二年,罷行軍參謀,尋復置。

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攴使、 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度副使十人,館 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 軍四人。節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 有判官、攴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 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攴度、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 副使、判官各一人,攴度使,復有遣運判官、巡官各一 人。節度使長總軍旅,顓誅殺

觀察使、副使、攴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 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

兵曹司共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 防烽候,傳驛畋獵。

參軍事掌出使贊導。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二品;長史一人,從三品;司馬 二人,從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 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 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 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 從九品上;文學一人,正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八」 品上;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別駕一人,正四品 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 軍事一人,正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 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 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 事四人」,從八品上;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從 八品上;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下都督府都督一 人,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 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 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 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 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文學 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都督掌督諸 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

「大都護府: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 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 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 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 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 三人,正八品下;上都護一人,正三品;副都護二人,從」 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 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 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 三人,從八品上。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 總判府事。

上鎮:將一人,正六品下;鎮副二人,正七品下;倉曹參 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中鎮:將一人,正 七品上;鎮副一人,從七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 品下;下鎮:將一人,正七品下;鎮副一人,從七品下;兵 曹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每鎮又有使一人,副使一 人。凡軍鎮,二萬人以上,置司馬一人,正六品上;增倉 曹、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不及二萬者。司馬, 從六品上;倉曹、兵曹參軍事,正八品上;上戍主一人, 正八品下;戍副一人,從八品下;中戍主一人,從八品 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鎮將,鎮副、戍主、戍副,掌捍 防守禦。凡上鎮二十,中鎮九十,下鎮一百三十五。上 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倉曹參軍事, 掌儀式倉庫,飲膳醫藥,付事句稽,省署鈔目,監印給 紙筆,市易公廨。中鎮則兵曹兼掌。兵曹參軍事,掌防 人名帳、戎器管鑰,馬驢土木讁罰之事。 按《唐書禮樂志》「軍禮,皇帝親征纂嚴,前期一日,有司 設御幄於太極殿,南向,文武群官次於殿庭東西,每 等異位,重行北向。乘黃令陳革輅」以下車旗於庭。其 日未明,諸衛勒所部列黃麾仗。平明,侍臣將帥從行 之官,皆平巾幘褲褶。留守之官公服,就次上水。五刻, 侍中版奏「請中嚴。」鈒戟近仗列於庭。三刻,群官就位, 諸侍臣詣閤奉迎。侍中版奏「外辦。」皇帝服武弁,御輿 以出,即御座。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中書令承 旨敕百寮群官出。侍中跪奏:「禮畢」,皇帝入自東房,侍 臣從,至閤,乃禷於昊天上帝。前一日,皇帝清齋於太 極殿,諸豫告之官、侍臣、軍將與在位者皆清齋一日。 共日皇帝服武弁,乘革輅,備大駕,至於壇所。其牲二 及玉幣皆以蒼,尊以太尊、山罍各二,其獻一。皇帝已 飲福,諸軍將升自東階,立於神座前,北向西上,飲福 受胙,將軍之次在外壝南門之外道東,西向北上。其 即事之位在縣南,北面,每等異位,重行西上。其奠玉 帛、進熟、飲福、望燎,皆如南郊。其宜於社、造於廟,皆各 如其禮而一獻。軍將飲福於太稷,廟則皇考之室。其 凱旋,則陳俘馘於廟南門之外,軍實陳於其後。其解 嚴,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再拜以退,而無所詔。 其餘皆如《纂嚴》。若禡於所征之地,則為壝再重,以熊 席。祀軒轅氏。兵部建兩旗於外壝南門之外,陳甲冑 弓矢於神位之側,植槊於其後,尊以犧象、山罍各二, 饌以特牲。皇帝服武弁,群臣戎服,三獻。其接神者,皆 如常祀,瘞而不燎。其軍將之位如禷。其軷於國門,右 校委土於國門外為軷,「又為瘞,埳於神位西北。太祝 布神位於軷前,南向。太官令帥宰人刳羊。郊社之屬 設尊、罍、篚、冪於神左,俱右向,置幣於尊所。皇帝將至, 太祝立於罍洗東南,西向再拜,取幣進,跪奠於神。進 饌者薦脯醢、加羊於軷,西首。太祝盥手洗爵,酌酒進, 跪奠於神,興,少退,北向立。讀祝,太祝再拜。少頃,帥齋郎奉幣」、爵酒饌,宰人舉羊肆解之,太祝并載,埋於埳, 執尊者徹罍篚席,駕至權停。太祝以爵酌酒授太僕 卿,左併轡,右受酒,祭兩軹及軓前,乃飲授爵。駕轢軷 而行。其所過山川,遣官告以一獻。若遣將出征,則皆 有司行事。賊平而宣露布。其日,守宮量設群官次。露 布至,兵部侍郎奉以奏聞。承制集文武群官、客使於 東朝堂,各服其服。奉禮設版位於其前近南,文東武 西,重行北向,又設客使之位。設中書令位於群官之 北,南面。吏部、兵部贊群官、客使,謁者引就位。中書令 受露布置於案,令史二人絳公服對舉之以從。中書 令出,就南面位,持案者立於西南,東面。中書令取露 布稱:「有制。」群官、客使皆再拜,遂宣之,又再拜舞蹈,又 再拜。兵部尚書進受露布,退復位,兵部侍郎前受之。 中書令入,群官客使各還次。

高祖武德元年始置軍府改銀菟符為銅魚符[编辑]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元年九月始置軍府。按《兵 志》:「高祖初起,開大將軍府,以建成為左領大都督,領 左三軍,燉煌公為右領大都督,領右三軍,元吉統中 軍,發自太原,有兵三萬人,及諸起義以相屬與降群 盜,得兵二十萬。武德初始置軍府,以驃騎車騎兩將 軍府領之。析關中為十二道,曰萬年道、長安道、富平 道、醴泉道,同州道,華州道,寧州道,岐州道,豳州道,《西 麟州》道,涇州道,《宜州道》,皆置府。」

按《冊府元龜》:「高祖初為唐王,頒銀菟符干諸郡。武德 元年九月,改銀菟符為銅魚符。」

武德三年,改諸道為軍,置將、副,以督耕戰,統于《車騎 府》。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兵志》,「三年更以萬年道 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元戈軍,醴泉 道為并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 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 西麟州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 節軍。軍置將副各一人,以督耕戰,以車騎府統之。」 按《冊府元龜》,「唐高祖武德三年七月壬申,詔曰:天生 五材,司牧資其器用;武有七德,撥亂所以定功。故黃 帝垂衣,尚有阪泉之戰;放勳光宅,猶稱丹浦之師。禁 暴安人,率繇茲道,創業垂統,莫此為先。是以周置六 軍,每習蒐狩;漢增八校,畢選驍雄。故能化行九有,威 震百蠻。」宄不萌,虔劉息志。自季葉凌替,軍政湮亡, 卒列不修,旌旗雜伍。符籍之內,空有調發之名;逗撓 之閒,竟無討襲之用。遂使戎狄放命,盜賊交侵,戰爭 多虞,黔黎殄喪。朕受天明命,撫育萬方,爰自義師,克 成帝業。至如超乘之士,莫匪百金,彀騎之才,豈唯七 萃。今雖關塞寧謐,荒裔肅清,伊雒猶蕪,江湖尚梗,役 車未息,戎「馬載馳,武備之方,尤宜精練。所以各因部 校,序其統屬,改授鉦鼓,創造徽章,取象天官,定其名 號,庶使前茅後勁,類別區分,玉帳絳宮,刑德允備。蹈 茲湯火,譬諸椒蘭,大定戎衣,止戈斯在。」于是置十二 軍,分關內諸府以隸焉。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 鼓旗軍,富平道為元戈軍,醴泉道為井鉞軍,同州道 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 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麟州道為《苑游軍》,涇 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時帝以天下未定, 實資武力,將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故興此制也。每 軍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以耕戰之務, 自是士馬精強,無敵於天下矣。

「武德六年廢十二軍,已又復之,軍置將軍一人。」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兵志》:「六年,以天下既定, 遂廢十二軍,改驃騎曰統軍,車騎曰別將。居歲餘,十 二軍復,而軍置將軍一人,軍有坊,置主一人,以檢察 戶口,勸課農桑。」又按《兵志》:「初高祖以義兵起太原, 已定天下,悉罷遣歸,其願留宿衛者三萬人。高祖以 渭北白渠」旁民棄腴田分給之,號元從禁軍。後老不 任事,以其子弟代,謂之父子軍。按《突厥傳》:帝始兼 天下,罷十二軍,尚文治。至是以鹵患方張,乃復置之, 以練卒蒐騎。

太宗貞觀 年始置北衙七營[编辑]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貞觀初,太宗擇善 射者百人為二番,於北門長上曰百騎,以從田獵。又 置北衙七營,選材力驍壯,月以一營番上。」

貞觀十年,始定「府兵」之制。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太宗貞觀十年,更 號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諸府總曰折 衝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號。而關 內二白六十有一,皆以隸諸衛。凡府三等,兵千二百 人為上,千人為中,八百人為下。府置折衝都尉一人, 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校尉 六」人。士以三百人為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 正。十人為火,火有長,火備六䭾馬。凡火具,烏布幕、鐵 馬盂、布槽、鍤、钁、鑿、碓、筐、斧、鉗、鋸皆一,甲床二,鎌二。隊

具火鑽一,胸馬繩一,首羈、足絆皆三。人具弓一、矢三
考證
十,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縢皆一,麥飯九

斗,米二斗,皆自備,并其介冑、戎具藏於庫,有所征行, 則視其入而出給之。其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橫刀 而已。凡民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 「越騎」,其餘為步兵。武騎、排䂎手步射。每歲季冬,折衝 都尉率五校兵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 百步,每校為步隊十,騎隊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 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諸校皆斂人騎為隊;二通,偃 旗槊、解幡;三通旗槊舉,左右校擊鼓,二校之人合譟 而進。右校擊鉦,隊少卻,左校進逐至右校立所,左右 擊鉦,少卻,右校進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復擊鉦,隊還; 左校復薄戰,皆擊鉦,隊各還。大角復鳴;一通,皆卷幡、 攝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舉,隊皆進;三通,左右校皆 引還。」是日也,因縱獵,獲各入其人。其隸於衛也,左右 衛皆領六十府,諸衛領五十至四十,其餘以隸東宮 《六率》。凡發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衝勘契乃發。 若全府發,則折衝都尉以下皆行,不盡則果毅,行少 則別將。行。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錢二萬 五千。刺史、折衝、果毅歲閱不任戰事者,鬻之以其錢 更市,不足則一府共足之。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 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 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 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甲十番,外為十二 番,亦月上。

貞觀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二年,始置左右 屯營於元武門,領以諸衛將軍,號「飛騎。其法:取戶二 等以上,長六尺、闊壯者,試弓馬四次,上翹關,舉五負, 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復擇馬射為百騎,衣五色袍,乘 六閑駁馬、虎皮韉,為游幸翊衛。」

高宗龍朔二年始取府兵為衛士[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龍朔二年始取府 兵越騎步射,置左右羽林軍,大朝會則執仗以衛階 陛,行幸則夾馳道為內仗。武后改百騎曰千騎。」

總章元年十二月置安東都護府總兵二萬人以鎮撫之[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二月壬午,李勣敗高麗, 克扶餘、南蘇木底、蒼巖城。九月癸巳,李勣敗高麗王 高藏,執之。十二月丁巳,俘高藏以獻。」

按《通鑑綱目》:「總章元年十二月,分高麗五部百七十 六城、六十九萬餘戶,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縣,置 安東都護府於平壤以統之。擢其酋帥有功者為都 督、刺史、縣令,與華人參理。以薛仁貴檢校安東都護, 總兵二萬人,以鎮撫之。」

中宗景龍元年改羽林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编辑]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景龍元年 九月,改左右羽林衛千騎為萬騎,仍分為左右。 景龍二年,朔方總管張仁愿築三受降城。」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初朔方軍與 突厥以河為境,時默啜悉眾西擊突騎張仁愿請乘 虛奪取漠南地,於河北築三受降城,首尾相應,絕其 南寇之路。以拂雲祠為中城,距東西城各四百餘里, 於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 度山畋牧,減鎮兵數萬。仁愿建城不置壅門守具。或 問之,仁愿曰:「兵貴進取,寇至當併力出戰,回首望城 者斬之。安用守備,生其退恧之心也?」其後常元楷為 總管,始築壅門。

景龍四年八月,詔「以萬騎補外官,更置飛騎。」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云云。

睿宗景雲元年改左右羽林衛為羽林軍[编辑]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八月 癸卯,「改左右羽林衛依舊為羽林軍。」

景雲二年,改「左右屯衛、宗衛」名。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八月 庚午,「改左右屯衛為左右威衛,左右宗衛率府為左 右司禦府。」

元宗先天元年以左右龍武軍分日更上[编辑]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宗以萬騎平韋 氏,改為左右龍武軍,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制,若宿衛 兵。是時良家子避征戍者,亦皆納資隸軍,分日更上, 如羽林。」

先天二年,詔「府兵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又敕 「諸州團練兵馬,令刺史押掌。」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先天二年 正月,敕河北諸州團結兵馬,皆令本州刺史押掌。 按《唐書兵志》,先天二年詔曰:「往者分建府衛,計戶充 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 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鎮者,十 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按《冊府元龜》:「先天二年正月,元宗詔曰:『往者皇運伊 始,戎政肇修,兩置軍旅,初分府衛,計戶充兵,纔足周事,遂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軍,既憚劬勞,咸規避匿, 不有整革,將何置理?其天下衛士,取年二十五以上 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頻經征鎮者,十年放出。自今以 後,羽林飛騎,並於衛中簡補』。」又敕:「河北諸州,加團練 兵,令州刺史押掌。」

開元五年置天兵軍八萬于并州[编辑]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五年七月,張 嘉貞上言,「突厥降者散居太原以北,請宿重兵以鎮 之。乃置天兵軍于并州,集兵八萬,以嘉貞為天兵軍 大使。」

開元六年,詔「府兵六歲一簡募士宿衛。」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宗開元六年,始 詔折衝府兵每六歲一簡。自高宗、武后時,天下久不 用兵,府兵之法寖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衛士稍稍 亡匿。至是益耗散,宿衛不能給。宰相張說乃請一切 募士宿衛。」

開元八年二月,敕「促軍府衛士歲限。使百姓更迭為 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八年二月壬子,敕 「以役莫重于軍府,一為衛士,六十乃免,宜促其歲限, 使百姓更迭為之。」

開元九年,詔「諸道募兵,令州軍勘實存亡,給牒本貫 破除。」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九年十 月詔曰:「如聞諸道兵募丁,防年滿應還,或征役處分 及在路死者,不得所繇,牒報本貫,無憑破除,仍有差 科,親鄰受弊。宜令今年團日勘責同行火隊,的知實 死,即與破除。自今以後,每有募丁放歸,令州軍具存 亡夾名牒本貫。」

開元十年,罷邊兵二十萬,始募兵充宿衛。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開元十年秋, 張說巡邊。討康待賓餘黨,平之。先是緣邊戍兵常六 十餘萬。說以時無彊寇,奏罷二十餘萬使還農,始募 兵充宿衛。初,諸衛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 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張說建議 請召募壯丁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制。逋逃者必 爭出應募。」上從之。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更 番上下,兵農之分,自此始矣。

開元十一年,取京兆諸郡及白丁為長從宿衛,號曰 「彉騎。」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一年,取京兆、蒲、 同、岐、華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長從兵共十二萬, 號長從宿衛,歲二番,命尚書左丞蕭嵩與州吏共選 之。明年,更號曰彉騎。又詔諸州府馬闕,官私共補之。 今兵貧難致,乃給以監牧馬。然自是諸府士益多不 補折衝將,又積歲不得遷,士人皆恥為之。」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一年十一月詔曰:「同、華兩州,精 兵所出,地資輦轂,不合外支。自今已後,更不得取同 華人充兵防。」又敕:「宜于京兆、蒲、同、岐、華等州府兵內 及白丁中簡一十二萬人,名為長從宿衛,准五尺入 例,一年兩番,州縣不得更議雜驅使。仍令尚書左丞 蕭嵩與本州官長同揀擇以聞。」

開元十二年。詔取京旁州府士。以補羽林闕騎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開元十二年。詔左 右羽林軍飛騎闕。取京旁州府士。以戶部印印其臂。 為二籍。羽林兵部分掌之。末年禁兵寖耗。及祿山反。 天子西駕。禁軍從者裁千人。

開元十三年,始以彉騎分隸十二衛。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二 月乙亥,初置彉騎,分隸十二司。」按《唐書兵志》,「十三 年,始以彉騎分隸十二衛,總十二萬,為六番,每衛萬 人。京兆彉騎六萬六千,華州六千,同州九千,蒲州萬 二千三百,絳州三千六百,晉州千五百,岐州六千,河 南府三千,陝、虢、汝、鄭、懷、汴六州各六百,內弩手六千。 其制」皆擇下戶白丁、宗丁、品子彊壯五尺七寸以上, 不足則兼以戶八等,五尺以上,皆免征鎮賦役。為四 籍,兵部及州縣衛分掌之。十人為火,五火為團,皆有 首長。又擇材勇者為番頭,頗習弩射。又有羽林軍飛 騎,亦習弩。凡伏遠弩,自能施張,縱矢三百步四發而 二中;擘張弩二百三十步四發而二中;角《弓弩》二百 步,四發而三中。《單弓弩》百六十步,四發而二中,皆為 及第。諸軍皆近營為堋,士,有便習者教試之,及第者 有賞。

開元十五年制「諸道團結民兵防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十五年十二月「戊 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 千人。河西道及諸軍團兵四萬人。」府兵廢行一切之法團結民兵謂之 團兵又徵關中兵萬人集臨洮。朔方兵萬人集會州。防 秋至冬初。無寇而罷。伺鹵入寇。互出兵腹背擊之。 開元十六年。改彉騎為羽林飛騎。立長征兵。分番酬 勳法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十六年春二 月。改彉騎為羽林飛騎。十二月。立長征兵。分番酬勳 法。

《敕長》征兵,無有還期,人情難堪。宜分五番,歲遣一番,還家。洗沐五年,酬勳五轉。

開元十七年,以奉先三府兵馬供宿衛。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七年十 一月丙申,制「奉先縣同赤縣,以所管萬三百戶供陵 寢,三府兵馬供宿衛。」

開元二十二年,移《平海軍》于海口。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二年 九月「辛巳,移登州平海軍于海口安置。」

開元二十五年,詔「募丁壯充邊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二十五年五月癸 未,「敕以方隅底定,令中書門下與諸道節度使量軍 鎮閒劇利害,審訃兵防定額,于諸色征人及客戶中 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增給田宅,務加優恤。」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五年五月癸未,詔曰:『自天下 一統,方隅底定,烽亭既廣,徭戍轉增。朕永念征夫,無 忘旰食,是用懷柔異俗,賓禮戎臣,二十五年于茲矣。 今欲小康戎旅,大致昇平,減停征徭,與人休息。諸方 將相,三事公卿,宜協朕心,勉成良算。宜令中書門下 與諸道節度使,各量軍鎮閒劇,審利害,計兵防健兒』」 等作定額,委節度使放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召 募取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任邊軍者,每歲加于常例 給田地屋宅,務加優恤,使得存濟。每年逐季,本使具 數報中書門下,至年終一時錄奏。長駕遠馭,事藉經 久,無害始慮之謀,以規苟且之利。

開元二十六年,析左右羽林置「龍武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六年 冬十月,「析左右羽林軍置左右龍武軍,以左右萬騎 營隸焉。」

天寶元年分置十節度經略使以備邊[编辑]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鑑》,「天寶元年正月壬 子,分平盧別為節度,以安祿山為節度使。是時天下 聲教所被之州三百二十一,羈縻之州八百,置十節 度經略使以備邊。安西節度撫寧西域,統龜茲、焉耆、 于闐、疏勒四鎮,治龜茲城,兵二萬四千。」

焉耆治所在安西府東八百里,于闐在南二千里,疏勒在西二千餘里。

北庭節度防制突騎施堅昆,統瀚海、天山、伊吾三軍, 屯伊、西二州之境。治北庭都護府,兵二萬人。

突騎施牙帳,在北庭府西北三千餘里。《堅昆》,在北七千里。《瀚海軍》,在北庭府城內,兵萬二千人。《天山軍》,在西州城內,兵五千人。《伊吾》軍,在伊州西北三百里,甘露川,兵三千人。

河西節度,斷隔吐蕃、突厥,統赤水、大斗、建康、寧寇、玉 門、墨離、豆盧、新泉八軍,張掖、交城、白亭三守捉,屯涼、 肅、瓜、沙、會五州之境。治涼州,兵七萬三千人。

《赤水軍》,在涼州城內,兵三萬三千人。《大斗軍》,在涼州西二百餘里,甘、肅二州界,兵七千五百人。《建康軍》,在涼州西二百里,兵五千三百人。《寧寇軍》,在涼州東北千餘里,兵八千五百人。《玉門軍》,在肅州西二百里,管兵五千二百人。《墨離軍》,本月氏國,在瓜州西北千里,管兵五千人。《豆盧軍》,在沙州城內,管兵四千三百人。「新泉軍,在會州西北二百里,管兵千人。張掖守捉,在涼州南二百里,管兵五百人。交城守捉,在涼州西二百里,管兵千人。白亭守捉,在涼州西北五百里,管兵千七百人。」 唐制:「大曰軍,小曰守捉。」 趙珣《聚米圖經》:「自甘州西至肅州五百里,自肅州西至瓜州四百五十里,自瓜州西至沙州二百八十里,自」 沙州西至伊州四百里,「會州東至鹽州八百里,西至涼州六百里,南至宋鎮戎軍一百四十里,北至靈州六百里。」

朔方節度,捍禦突厥,統經略豐安、定遠三軍、三受降 城、安北單于二都護府,屯靈、夏、豐三州之境。治靈州, 兵六萬四千七百人。

經略軍,在靈州城內,兵二萬七百人。豐安軍,在靈州西黃河外百八十里,兵八千人。定遠軍,在靈州東北二百里黃河外,兵七千人。西受降城,在豐州北黃河外八十里,兵七千人。安北都護府,治中受降城黃河北岸,兵六千人。東受降城,在勝州東北二百里,兵七千人。《振武軍》,在單于都護府城內,兵九千人。

河東節度,與朔方掎角,以禦突厥,統天兵。大同、橫野、 岢嵐四軍、雲中守捉,屯太原府忻、代、嵐三州之境,治 太原府,兵五萬五千人。

《天兵軍》,在太原城內,兵三萬人。《大同軍》,在代州北三百里,兵九千五百人;《橫野軍》,在蔚州東北一百四十里,兵三千人。《岢嵐軍》,在嵐州北百里,兵一千人。《雲中守捉》,在單于府西北二百七十里,兵七千。

七百人。《忻州》在太原府北八十里,兵七千八百人。代州,至太原五百里,兵四千人。《嵐州》在太原府西北二百五十里。兵三千人。

范陽節度,臨制奚、契丹,統經略、威武、清裔、靜塞、恆陽、 北平、高陽、《唐興》、橫海九軍,屯幽、薊、媯、檀、易、恆、定、漠、滄 九州之境,治幽州,兵九萬一千四百人。

《經略軍》,在幽州城內。兵三萬人。「《威武》軍」 ,在檀州城內。兵萬人。《清裔》軍,在媯州城內。兵萬人。「《靜塞》軍」 ,在薊州城內,兵萬六千人。「《恆陽》軍」 ,在恆州城東,兵六千五百人。「《北平》軍」 ,在定州城西。兵六千人。《高陽》軍,在易州城內,兵六千人。「《唐興》軍」 ,在漠州城內,兵六千人。「《橫海》軍」 ,在滄州城內,兵六千人。

平盧節度,鎮撫室韋、靺鞨,統平盧、盧龍二軍,榆關守 捉,安東都護府,屯營、平二州之境。治《營州》,兵三萬七 千五百人。

《平盧軍》,在營州城內。兵萬六千人。《盧龍軍》,在平州城內。兵萬人。《榆關守捉》,在營州城西四百八十里。兵三千人。安東都護府,在營州東三百里。兵八千五百人。

隴「右節度備禦吐蕃,統臨洮、河源、白水、安人、振威、威 戎、漠門、寧塞、積石、鎮西十軍、綏和、合川、平裔三守捉, 屯鄯、廓、洮、河之境,治鄯州,兵七萬五千人。」

《臨洮》軍,在鄯州城內,兵萬五千人。《河源》軍,在鄯州西百二十里,兵四千人。《白水》軍,在鄯州西北二百三十里,兵四千人。《安人》軍,在鄯州界星宿川西,兵萬人。《振威》軍,在鄯州西三百里,兵千人。《威戎》軍,在鄯州西北三百五十里,兵千人。《漠門》軍,在洮州城內,兵五千五百人。《寧塞》軍,在廓州城內,兵五百人。《積石》軍,在廓州西百八十里,兵七千人。鎮西軍,在河州城內,兵萬一千人。綏和守捉,在鄯州西南二百五十里,兵千人。合川守捉,在鄯州南百八十里,兵千人。平夷守捉,在河州西南四十里,兵三千人。

劍南節度,西抗吐蕃,南撫蠻獠,統天寶、平戎、昆明、寧 遠、澄川、南江六軍,屯益、翼、茂、當、巂、柘、松、維、恭、雅、黎、姚、 悉十三州之境。治益州,兵三萬九百人。

團結營,在成都府城內,兵萬四千人。《天寶》軍,在恭州東南九十里,兵千人。《平戎》軍,在恭州南八十里,兵千人。昆明軍,在巂州南,兵五千一百人。寧遠軍,在巂州西,兵三百人。澄川守捉,在姚州東六百里,管兵二千人。《南江》軍兵三百人,翼州兵五百人,茂州兵三百人,維州兵五百人,柘州兵五百人,松州兵一千八百人,當州兵五百人,雅州兵四百人,黎州兵千人,姚州兵三百人,悉州兵五千人。

嶺南五府,經略綏靜裔獠,統經略清海二軍,桂容邕 交四營,治廣州,兵萬五千四百人。

《經略軍》,在廣州城內。兵五千四百人。《清海軍》,在恩州城內。兵二千人,桂府兵千人,容府兵千一百人,邕府兵千七百人,安南府兵四千二百人。

此外又有《長樂經略》,福州領之,兵千五百人;《東萊守 捉》,萊州領之;「東牟守捉」,登州領之,兵各千人。凡鎮兵 四十九萬人。

《考異》曰:此兵數,《唐曆》所載也。《舊紀》,「是歲天下健兒團結彉騎等總五十七萬四千七百三十三。」 此蓋止言邊兵,彼并京畿諸州彉騎數之耳。

馬八萬餘匹。

安西馬二千七百匹,北庭、瀚海軍馬四千二百匹,天山軍馬五百匹,伊吾軍馬三百匹,河西赤水軍馬萬三千匹,大斗軍馬二千四百匹,建康軍馬五百匹,寧寇、玉門軍共管馬六百匹,墨離軍馬四百匹,豆盧軍馬四百匹,朔方軍馬三千匹,豐安軍馬一千三百匹,定遠軍馬二千匹,西受降城馬千七百匹,中受降城馬二千匹,《東受降城》馬千七百匹,《振武》軍馬千六百匹,《河東天兵》軍馬五千五百匹,雲中守捉馬二千匹,《大同》軍馬五千五百匹,《橫野》軍馬千八百匹,《范陽經略》軍馬五千四百匹,《威武》軍馬三百匹,《清裔》軍馬三百匹,《靜塞》軍馬五百匹,平盧軍馬四千二百匹,盧龍軍馬五百匹,榆關守捉馬百匹,《安東府》馬七百匹,隴右《臨洮》軍馬八千匹,河源軍馬六百五十匹,《白水》軍馬五百匹,安人軍馬三百五十匹,「威戎軍馬五十匹,漠門軍馬二百匹,寧塞軍馬五十匹,積石軍馬三百匹,《劍南團結營》馬千八百匹,昆明軍馬二百匹。」

開元之前,每歲供邊兵衣糧,費不過二百萬。天寶之 後,邊將奏「益兵浸多,每歲用衣千二十萬疋,糧百九 十萬斛」,公私勞費,民始困苦矣。

「安西,衣賜六十二萬疋段;北庭,衣賜四十八萬疋段;河西,衣賜百八十萬疋段;朔方,衣賜二百萬疋段;河東,衣賜百二十六萬疋段,糧五十萬石;范陽,衣賜八十萬疋段,糧五十萬石。」 平盧,失衣糧數:「隴右,衣賜二百五十萬疋段;劍南,衣賜八十萬疋段,糧七十萬石。」

天寶八載,彉騎法廢,折衝諸府無兵,李林甫請停「上

下魚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自天寶以後,彉騎 之法又稍變廢,士皆失拊循。八載,折衝諸府至無兵 可交,李林甫遂請停上下魚書。其後徒有兵額、官吏, 而戎器、馱馬、鍋幕、糗糧並廢矣。故時府人目番上宿 衛者曰侍官,言侍衛天子。至是衛佐悉以假人為童 奴,京師人恥之,至相罵辱必曰侍官。而六軍宿衛皆 市人,富者販繒綵、食粱肉,壯者為「角觝」、「拔河」、「翹木」、「扛 鐵」之戲。及祿山反,皆不能受甲矣。初,府兵之制,居無 事時耕于野,其番上者,宿衛京師而已。若四方有事, 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于府,將歸于朝,故士不 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漸,絕禍亂之萌 也。及府兵法壞而方鎮盛,武夫悍將,雖無事時,據要 險,專方面,既有其上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 有其財賦,以布列天下。然則方鎮不得不彊,京師不 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勢使然者,以此也。」

天寶十四載,詔河南置白亭管軍,又募京城十萬眾 為「天武軍。」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四載,十一月「丁丑,榮王琬為東 討元帥,高仙芝副之。」按《舊唐書本紀》,十四載,十一 月「甲申,以京兆牧榮王琬為元帥,命高仙芝副之。于 京城召募,號曰天武軍,其眾十萬。」

按:《冊府元龜》:「天寶十四載,詔河南置白亭管軍武士 健兒五千人,馬一千匹。」

肅宗至德二載置左右神武軍及射生手[编辑]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肅宗赴靈武,士不 滿百,及即位,稍復舊,補北軍。至德二載,置左右神武 軍,補元從、扈從官子弟,不足則取它色帶品者同四 軍,亦曰「神武天騎」,制如羽林,總曰「北衙六軍。」又擇便 騎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亦曰「供奉射生官,又曰 殿前射生手」,分左右廂,總號曰「左右英武軍。」

乾元元年李輔國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人徼巡以李揆諫罷之[编辑]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乾元元年,李輔國 用事,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人徼巡。李揆曰:「漢以南北 軍相制,故周勃以北軍安劉氏。朝廷置南北衙,文武 區列,以相察伺,今用羽林代金吾,警忽有非常,何以 制之?」遂罷。

上元元年置神策軍於陝州[编辑]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上元中,以北衙軍 使衛伯玉為神策軍節度使,鎮陝州,中使魚朝恩為 觀軍容使,監其軍。初,哥舒翰破吐蕃臨洮西之磨環 川,即其地置神策軍,以成如璆為軍使。及安祿山反, 如璆以伯玉將兵千人赴難,伯玉與朝恩皆屯於陝。 時邊土陷蹙,神策故地淪沒,即詔伯玉所部兵,號神 策軍,以伯玉為節度使,與陝州節度使郭英乂皆鎮 陝。其後伯玉罷,以英乂兼神策軍節度。英乂入為僕 射軍,遂統于觀軍容使。

按《資治通鑑》:「上元元年,初,哥舒翰破吐蕃于臨洮西 關磨環川,于其地置神策軍。」

《會要》:「天寶十三載,哥舒翰以前年收九曲,請以其地置洮陽郡。郡內置神策軍,去臨洮郡二百里。」

及安祿山反,軍使成如璆遣其將衛伯玉留屯于陝, 累官至右羽林大將軍。八月,庚午,以伯玉為神策軍 節度使。

寶應元年代宗即位以射生軍為寶應軍[编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代宗即位,以射生 軍入禁中清難,皆賜名「寶應功臣」,故射生軍又號「寶 應軍。」

代宗廣德元年以魚朝恩屯陝兵為神策軍[编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廣德元年,代宗避 吐蕃幸陝,魚朝恩舉在陝兵與神策軍迎扈,悉號「神 策軍,天子幸其營。及京師平,朝恩遂以軍歸禁中,自 將之,然尚未與北軍齒也。」

廣德二年,以魏博為「天雄軍。」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二年春正月, 以魏博為天雄軍,從田承嗣之請也。六月,罷河中節 度及耀德軍。」

永泰元年置代北軍以神策軍為左右廂禁軍[编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六月, 代州置代北軍。按《唐書兵志》,「永泰元年,吐蕃復入 寇,魚朝恩又以神策軍屯苑中,自是寖盛,分為左右 廂,勢居北軍右,遂為天子禁軍,非它軍比。朝恩乃以 觀軍容宣慰處置使知神策軍兵馬使。」

大曆二年詔潼關置兵三千[编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春正 月己巳。詔潼關置兵三千。」

大曆四年,以「好畤、麟遊、普潤」隸神策軍。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大曆四年,以京兆 之好畤,鳳翔之麟遊、普潤,皆隸神策軍大曆五年,以興平、武功、扶風、天興隸神策軍,置北軍 獄。」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五年,復以興平、武 功、扶風、天興隸神策軍,朝廷不能遏。又用愛將劉希 暹為神策虞候,主不法,遂置北軍獄,募坊市不逞,誣 捕大姓沒產為賞,至有選舉旅寓而挾厚貲,多橫死 者。朝恩得罪死,以希暹代為神策軍使。是歲,希暹復 得罪,以朝恩舊校王駕鶴代將之。」

大曆六年置《肅戍軍》,又置「靜塞軍。」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六年春正 月戊寅。于鄜州之析城置肅戍軍。八月戊申。于輪臺 置靜塞軍。」

大曆七年,詔「諸道歲報軍數,又置永平軍。」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大曆七年 正月,「詔諸道軍數,每于歲冬申報。十二月辛未,滑州 置永平軍。」

按《冊府元龜》:「代宗大曆七年正月丙辰,詔諸道軍數, 每年秋末冬首一申,春夏不須申。其官健逃亡,非承 正制敕,不得輒召募。」

大曆九年,置「義寧軍。」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大曆九年 六月,隴州華亭縣置義寧軍。

德宗建中二年移西京防秋兵鎮關東更汴宋軍名曰宣武[编辑]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三月, 「移京西防秋兵九萬二千人。以鎮關東。」

按《通鑑綱目》:「二年正月,更汴宋軍名曰宣武。」

建中三年,以易定、滄州為「義武軍。」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三年五月,以 易、定、滄州為義武軍。」

建中四年,令節度、都團練、觀察使子弟出奴馬裝鎧 從征。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神策軍使,德宗即 位,以白志貞代之。是時神策兵雖處內,而多以裨將 將兵征伐,往往有功。及李希烈反,河北盜且起,數出 禁軍征伐,神策之士多鬥死者。建中四年,下詔募兵, 以志貞為使,蒐補峻切。郭子儀之婿端王傅吳仲孺 殖貲累巨萬,以國家有急,不自安,請以子率奴馬從 軍,德宗喜甚,為官其子五品。志貞乃請節度、都團練、 觀察使與世嘗任者家,皆出子弟馬奴裝鎧助征授 宮,如仲孺子。于是豪富者緣為幸,而貧者苦之。神策 兵既發殆盡,志貞陰以市人補之,名隸籍而身居市 肆。及涇卒潰變,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初,段秀實見 禁兵寡弱,不足備非常,上疏曰:「天子萬乘,諸侯千,大 夫百,蓋以大制小,十制一也,尊君卑臣,彊幹弱枝之 道。今外有不庭之寇,內有梗命之臣,而禁兵不精,其 數削少,後有猝故,何以待之?猛虎所以百獸畏者,爪 牙也,爪牙廢,則狐豚特犬悉能為敵,願少留意。」至是 方以秀實言為然。及志貞等流貶,神策都虞候李晟 與其軍之他將,皆自飛《狐道》西兵赴難。遂為神策行 營節度。屯渭北。軍遂振。

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射生左右廂為殿前左右射生軍[编辑]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貞元二年,改神策 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特置監勾當左右神策軍,以 寵中官,而益置大將軍以下。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廂 曰殿前左右射生軍,亦置大將軍以下。

按:《資治通鑑》:二年八月初,上與李泌議復府兵,泌因 為上歷敘府兵自西魏以來興廢之由,且言:「府兵平 日皆安居田畝,每府有折衝領之,折衝以農隙教習 戰陳,國家有事徵發,則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參驗發 之。至所期處,將帥按閱,有教習不精者,罪其折衝,甚 者罪及刺史。軍還則賜勳加賞,便道罷之。行者近不」 踰時,遠不經歲。高宗以劉仁軌為洮河鎮守使以圖 吐蕃,於是始有久戍之役。武后以來,承平日久,府兵 浸墮,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又 牛仙客以積財得宰相,邊將效之。山東戍卒多齎繒 帛自隨,邊將誘之,寄於府庫。晝則苦役,夜繫地牢,利 其死而沒入其財。故自天寶以後,山東戍卒還者什 無二三,其殘虐如此,然未嘗有外叛內侮、殺帥自擅 者,誠以顧戀田園,恐累宗族故也。自開元之末,張說 始募長征兵,謂之彉騎,其後益為六軍。及李林甫為 相,奏「諸軍皆募人為之,兵不土著,又無宗族,不自重 惜,忘身徇利,禍亂遂生,至今為梗。」曏使府兵之法常 存不廢,安有如此下「陵上替之患哉!陛下思復府兵, 此乃社稷之福,太平有日矣。」上曰:「俟平河中,當與卿 議之。」九月丁亥,詔十六衛各置上將軍,以寵功臣。改 神策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殿前射生左右廂為殿 前左右射生軍,各置大將軍二人,將軍二人。

貞元三年改殿前左右射生軍為左右神威軍。李泌 議復府兵,又以西域人隸神策軍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三年詔射生神策 六軍將士。府縣以事辦治,先奏乃移軍,勿輒逮捕。京 兆尹鄭叔則建言「京劇輕猾所聚,慝作不常,俟奏報 將失罪人。請非昏田皆以時捕。」乃可之。俄改殿前左 右射生軍曰左右神威軍,置監左右神威軍使、左右 神策軍,皆加將軍二員,左右龍武軍加特軍一員,以 待諸道大將有功者。自肅宗以後,北軍增置威武、長 興等軍,名類頗多,而廢置不一,惟羽林、龍武、神武、神 策、神威最盛,總曰「左右十軍」矣。其後京畿之西,多以 神策軍鎮之,皆有屯營軍司之人,散處甸內,皆恃勢 陵暴,民閒苦之。自德宗幸梁還,以神策兵有勞,皆號 「興元元從。」奉天定難功臣,恕死罪;中書、御史府、兵部 乃不能歲比其籍,京兆又不敢總舉名實。三輔人假 比于軍,一牒至十數。長安姦人多寓占兩軍,身不宿 衛,以錢代行,謂之「納課戶」,益肆為暴,吏稍禁之,輒先 得罪,故當時京尹赤令,皆為之斂屈。

按《資治通鑑》:貞元三年六月,上復問泌以復府兵之 策,對曰:「今歲徵關東卒戍京西者十七萬人,計歲食 粟二百四萬斛。今粟斗直百五十,為錢三百六萬緡。 國家比遭饑亂,經費不充,就使有錢,亦無粟可糴,未 暇議復府兵也。」上曰:「然則奈何?亟減戍卒歸之,何如?」 對曰:「陛下用臣之言,可以不減戍卒,不擾百姓,糧食 皆足,粟麥日賤,府兵亦成。」上曰:「苟能如是,何為不用?」 對曰:「此須急為之,過旬日則不及矣。今吐蕃久居原、 會之閒,以牛運糧,糧盡牛無所用。請發左藏惡繒染 為綵纈,因党項以市之,每頭不過二三匹,計十八萬 匹,可致六萬餘頭。又命諸冶鑄農器糴麥種,分賜沿 邊軍鎮,募戍卒耕荒田而種之,約明年麥熟,倍償其 種,其餘據時價五分增一,官為糴之,來春種禾亦如 之。關中土沃而久荒,所收必厚,戍卒獲利,耕者浸多, 邊地居人至少,軍士月食官糧,粟麥無所售,其價必 賤,名為增價,實比今歲所減多矣。」上曰:「善。」即命行之。 泌又言:「邊地官多闕,請募人入粟以補之,可足今歲 之糧。」上亦從之,因問曰:「卿言府兵亦集,如何?」對曰:「戍 卒因屯田致富,則安於其土,不復思歸。舊制,戍卒五 年而代,及其將滿,下令有願留者,即以所開田為永 業。家人願來者,本貫給長牒,續食而遣之,據應募之 數,移報本道,雖河朔諸帥得免更代之煩,亦喜聞矣。 不過數番,則戍卒土著乃悉以府兵之法理之,是變 關中之疲弊為富強也。」上喜曰:「如此,天下無復事矣。」 泌曰:「未也。臣能不用中國之兵,使吐蕃自困。」上曰:「計 將安出?」對曰:「臣未敢言之。俟麥禾有效,然後可議也。」 上固問,不對。泌意欲結回紇、大食、雲南,與共圖吐蕃, 令吐蕃所備者多。知上素恨回紇,恐聞之不悅,并屯 田之議不行,故不肯言。既而戍卒應募,願耕屯田者 什五六。

按《通鑑綱目》:三年,停西域使者廩給,分隸神策軍。初, 河、隴既沒於吐蕃,安西、北庭及西域使人在長安者, 歸路阻絕,皆仰給於度支。李泌知其有妻子田宅,不 欲歸,命停其給。凡四千人,皆詣政府訴之。泌曰:「此皆 從來宰相之過,豈有外國使者留京師數十年不聽 歸乎?今當假道回紇,各遣歸國,不願者,當於鴻臚自 陳,授以職位,給俸祿。人生當乘時展用,豈可終身客 死乎!」於是無一人願歸者。泌皆分隸神策兩軍,禁旅 益壯,歲省五十萬緡。

貞元七年,定「《神威》、神策六軍訟事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七年春三 月辛巳,詔神威、神策六軍將士自相訟,軍司推劾,與 百姓相訟,委府縣推劾,小事移牒,大事奏取處分,軍 司府縣不得相侵。」

貞元十年敕:「五丁許二丁居軍,餘差以條限。」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年,京兆尹楊于 陵請置挾名敕,五丁許二丁居軍,餘差以條限,由是 豪強少畏。」

貞元十二年,初置左右護軍中尉監。中護軍監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二年六 月乙丑,初置左右護軍中尉監。中護軍監,授宦官。 按《唐書兵志》:「十二年,以監勾當左神策軍左監門衛 大將軍知內侍省事竇文場為左神策軍護軍中尉, 監,勾當右神策軍右監門衛將軍知內侍省事霍仙 鳴為右神」策軍護軍中尉,監右神威軍使,內侍兼內 謁者監;張尚進為右神威軍中護軍,監左神威軍使, 內侍兼內謁者監;焦希望為左神威軍中護軍。護軍 中尉、中護軍皆古官,帝既以禁衛假宦官,又以此寵 之。

貞元十四年,詔「左右神策置統軍。」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四年又詔左右 神策置統軍,以崇親衛,如六軍。時邊兵衣饟多不贍, 而戍卒屯防,藥茗蔬醬之給最厚。諸將務為詭辭,請 遙隸神策軍,稟賜遂贏舊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稱「神 策行營」,皆內統於中人矣。其軍乃至十五萬。按《鄭絪傳》:「絪入為起居郎,翰林學士,累遷中書舍人。德宗 自興」元還,置六軍統軍,視六尚書以處功臣,除制用 白麻付外,又廢宣威軍,益左右神策,以監軍為中尉。 竇文場恃功,陰諷宰相進擬如統軍比。絪當作制,奏 言:「天子封建,或用宰相,以白麻署制,付中書門下。今 以命中尉,不識陛下特以寵文場邪?」遂著為令也。帝 悟,謂文場曰:「《武德》、貞觀時,中人止內侍諸」衛將軍同 正賜緋者無幾。「自魚朝恩以來,無復舊制。朕今用爾 不謂私,若麻制宣告,天下謂爾脅我為之。」文場叩頭 謝,更命中書作詔,并罷統軍用麻矣。明日,帝見絪曰: 「宰相不能拒中人,得卿言乃悟。」

貞元十九年,以北軍地密,不許擅入。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故事,「京城諸司使 府縣,皆季以御史巡囚,後以北軍地密,未嘗至。十九 年,監察御史崔薳不知近事,遂入右神策中尉奏之, 帝怒,杖薳四十,流崖州。」

貞元二十年,置「唐昌軍。」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年冬 十月甲辰,「于景州南皮縣置唐昌軍。」

順宗永貞元年以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行營節度使[编辑]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順宗即位,王叔文 用事,欲取神策軍兵柄,乃用故將范希朝為左右神 策,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節度使,以奪宦者權,而不 克。」

按《資治通鑑》,「永貞元年五月,以右金吾大將軍范希 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行營節度使。甲戌,以度 支郎中韓泰為其行軍司馬。」王叔文自知為內外所 憎疾,欲奪取宦官兵權以自固,藉希朝老將,使主其 名,而實以泰專其事。人情不測其所為,益疑懼。

憲宗元和元年詔葬陣亡將士稟其家[编辑]

按《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元年十月甲子,減劍南東西 川、山南西道今歲賦,釋脅從將吏,葬陣亡者,稟其家 五歲。」

元和二年,停左右羽林軍月番,省神武軍及上總計 天下兵數。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二月 丙寅。左右羽林軍應管月番飛騎總五千六百一十 三人並停。」按《唐書兵志》。元和二年省神武軍。

按:《資治通鑑》:元和二年,李吉甫撰《元和國計簿》上之。 總計天下兵仰給縣官者八十三萬餘人,比天寶三 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不 在此數。

元和三年,合左右神威軍為「天威軍」,敕停畿汝將士。 尋復東都防禦兵。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三年春正 月戊申,罷左右神威軍,合為一,號天威軍。五月甲午, 敕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及副使,宜停所營將士三 千七百三十人,隨畿汝界分留守及汝州防禦使分 掌之。八月庚申,復置東都防禦兵七百人」按《唐書 兵志》:「三年,廢左右神威軍,合為一,曰天威軍。」

元和四年,中書敘「錄諸道將士總數。」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憲宗元和四 年四月,中書敘錄諸道將士,總八十八萬五千人,舉 大數,其邊遠未至者亦有焉。」

元和五年,以丹陽軍併為「鎮海軍。」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五年十一 月戊戌朔,浙西奏,「當鎮舊有丹陽軍,今請併為鎮海 軍,從之。」

元和八年,廢「天威軍」,分隸左右神策軍。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八年八月 乙巳,「廢天威軍併入神策軍。」按《唐書兵志》,八年,廢 天威軍,以其兵騎分隸左右神策軍。及僖宗幸蜀,田 令孜募神策新軍為五十四都,離為十軍,令孜自為 左右神策十軍兼十二衛觀軍容使,以左右神策大 將軍為左右神策諸都指揮使,諸都又領以都將,亦 曰都頭。

元和十年,募「三河子弟衛宮城。」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年十二 月,「東都留守呂元膺請募置三河子弟,以衛宮城。 元和十二年,葬淮西戰士,又置子弟義軍。」

按:《唐書憲宗本紀》:「十二年冬十月,葬淮西,戰士稟其 家。」

按《冊府元龜》:「元和十二年正月辛酉,河東節度使張 弘靖奏,准詔置子弟兵三千。」又按《冊府元龜》:「元和 十二年三月,義武軍節度使陳楚新置子弟義軍一 萬,請衣及賜,可之。」

元和十三年。停「納課戶一千八百人衣糧。」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十 二月辛亥,敕「左右龍武軍六軍及威遠營應納課戶 共一千八百人,衣糧並停元和十四年,烏重引奏請所管州兵還刺史,從之,並 詔諸道節使俱罷所領兵馬。」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四年夏 四月丙寅,詔「諸道節度都團練、防禦、經略等使所管 支郡,除本軍州外,別置鎮遏、守捉兵馬者,並合屬刺 史。如刺史帶本州團練、防禦、鎮遏等使,其兵馬額便 隸此使,如無別使,即屬軍事。其有邊於谿洞接連蕃 蠻之處,特建城鎮,不關州郡者,不在此限。」

按《冊府元龜》,元和十四年四月,橫海節度使烏重引 奏:「臣以河朔地能抗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見。所管刺 史,失其權與職分,反使鎮將領事。若刺史各得職分, 又有鎮兵,則節度使雖有安祿山、史思明之奸惡,豈 能據一州為反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不奉朝命者, 只以奪刺史權與縣令職守,而自作威福。臣所管德、 棣、景三州,已舉公牒,各還刺史職事。應在州兵,并令 刺史收管。」從之。

穆宗長慶元年簡留浙東等道防秋兵甲令淮南等道召募兵馬備邊[编辑]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正月 壬寅,夏州節度使奏,「浙東湖南等道防秋兵不習邊 事,請留其兵甲歸其人。」靈武節度使李聽奏,「請於淮 南忠武、武寧等道防秋兵中取三千人,衣賜月糧,賜 當道自召募一千五百人馬驍勇者以備邊。仍令五 十人為一社,每一馬死,社人共補之,馬永無闕。」從之。 二月乙酉,天平軍節度使馬總奏:「當道見管軍士三 萬三千五百人,從去年正月已後,情願居農者放,逃 亡者不捕。」先是,平定河南及王承元去鎮州,宰臣蕭 俛不顧遠圖,乃獻銷兵之議,請密詔天下軍鎮,每年 限百人內破八人逃死。故總有是奏。

長慶二年,詔「瘞戰亡者稟其家。」

按《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八月,詔瘞、汴、宋、鄭三州 戰亡者,稟其家三歲。」

按《冊府元龜》:「長慶二年八月誅李㝏,汴州平,下詔以 官軍陣亡將士,并㝏為亂以來,有潛謀效順,誠節可 嘉,并因此遇害者,並委本軍審勘,其姓名事跡申奏, 當與甄獎,及加褒贈,仍令本軍優賞。其家三年不停 衣糧,并委所在州縣為收葬,量事致祭。及將士有因 戰陣傷損尢甚,以至殘廢者,各委本軍厚加優恤,仍 勿停衣糧。其經戰陣處,所有賊中遺骸,并委所在州 縣隨事收埋,勿令暴露。」

文宗太和四年振武置雲伽關加鎮兵[编辑]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太和四年 秋七月,「振武置雲伽關,加鎮兵千人。」

開成二年以史元忠奏賜各道新銅魚[编辑]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成二年十 二月,幽州節度使史元忠奏,「當管八州,准門下牒追 刺史右魚各一隻。臣勘自天寶末年,頻有兵戈,並多 失墮,伏祈各賜新銅魚,可之。」

懿宗咸通五年發兵戍邕州[编辑]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五年,「發徐州 兵三千人戍邕州。」

僖宗乾符元年敕發長武等道兵赴劍南行營[编辑]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乾符元年 十二月,西川節度使高駢奏,「奉敕抽發長武鄜州河 東等道兵士赴劍南行營者。伏以西川新軍舊軍差 到已眾,況蠻蜑小醜,必可枝梧。今以道路崎嶇,館驛 窮困,更有軍頓,立見流移。所謂望一處完全而百處 俱破。且兵不在眾而在於和。其左右神策長武鎮鄜 川、河東,所抽甲馬兵士,人數不少,況備辦軍食,費損 尤多。又緣三道藩鎮,盡扼羌戎,邊鄙未寧,望不差發, 如已在道路,並請降敕勒迴。」

光啟元年置左右神策十軍[编辑]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四月 乙卯,以開府儀同三司、右金吾衛上將軍、左街功德 使、齊國公田令孜為左右神策十軍使。時自蜀中護 駕,令孜召募新軍五十四都,都千人,左右神策各二 十七都,分為五軍,令孜總領其權。」

昭宗景福二年以宗室典禁兵屯興平[编辑]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按《兵志》:「景福二年,昭宗以 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議以宗室典禁兵。及伐李茂貞, 乃用嗣覃王允為京西招討使,神策諸都指揮使李 鐬副之,悉發五十四軍屯興平。已而兵自潰,茂貞逼 京師,昭宗為斬神策中尉西門重遂、李周。」乃引去。

乾寧元年詔諸王召收禁軍亡散益置殿後四軍號曰安聖捧宸保寧安化[编辑]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乾寧元年,王行瑜、 韓建及茂貞連兵犯闕,天子又殺宰相韋昭度,李磎 乃去太原。李克用以其兵伐行瑜等,同州節度使王 行實入迫神策中尉駱全驩、劉景宣請天子幸邠州。 全驩、景宣及子繼晟與行實縱火東市。帝御承天門, 敕諸王率禁軍捍之,捧日都頭李均以其軍衛樓下茂貞將閻圭攻筠,矢及樓扉,帝乃與親王、公主幸筠 軍,扈蹕都頭李君實亦以兵至,侍帝出幸莎城、石門。 詔嗣薛王知柔入長安,收禁軍,清宮室,月餘乃還。又 詔諸王閱親軍,收拾神策亡散,得數萬。益置安聖、捧 宸、保寧、安化軍曰「殿後四軍」,嗣覃王允與、嗣延王戒 丕將之。

天復三年廢左右神策軍置六軍十二衛總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以宰相領之[编辑]

按《唐書昭宗本紀》,「天復三年正月辛未,崔引判六軍 十二衛事。」按《兵志》:「三年,茂貞再犯闕,嗣覃王戰敗, 昭宗幸華州。明年,韓建畏諸王有兵,請皆歸十六宅, 留殿後兵三十人為控鶴排馬官,隸飛龍坊,餘悉散 之,且列甲圍行宮。於是四軍二萬餘人皆罷。又請誅 都頭李筠,帝恐,為斬於大雲橋,俄遂殺十一王。及還 長安,左右神策軍復稍置之,以六千人為定。」是歲,左 右神策中尉劉季述、王仲先以其兵千人廢帝,幽之, 季述等誅。已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誅宦官,宦官覺, 劫天子幸鳳翔。全忠圍之歲餘,天子乃誅中尉韓全 誨、張弘彥等二十餘人,以解梁兵,乃還長安。於是悉 誅宦官,而神策左右軍由此廢矣。諸司悉歸尚書省 郎官,兩軍兵皆隸六軍,而以崔引判六軍十二衛事。 六軍者,左右龍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自是軍司 以宰相領。及全忠歸,留步騎萬人屯,故兩軍以子友 倫為左右軍宿衛都指揮使,禁衛皆汴卒。崔引乃奏: 「六軍名存而兵亡,非所以壯京師。」軍皆置步軍四將, 騎軍一將,步將皆兵二「百五十人,騎將皆百人,總六 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乃令六軍諸衛副使、京兆尹 鄭元規立格募兵於市,而全忠陰以汴人應之。後又 以宰相裴樞判左三軍,獨孤損判右三軍,向所募士 悉散去,全忠亦兼判左右六軍、十二衛。及東遷,唯小 黃門打毬供奉十數人,內園小兒五百人從,至穀水, 又盡屠之,易以「汴人」,於是天子無一人之衛。昭宗遇 弒,唐乃亡。

按《冊府元龜》:「昭宗天復三年五月,宰臣崔引奏,募置 左右軍士共六千六百人,從之。」

後梁[编辑]

太祖開平元年赦軍士逃亡為盜者[编辑]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開平元 年十一月,赦軍士逃亡為盜者。初梁主在藩鎮,用法 嚴,將校有戰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謂之「㧞隊斬。」士卒 多亡,乃命軍士皆文其面,以記軍號,逃輒執之,無不 死者。由是亡者皆聚山澤為盜。至是赦其罪,聽還鄉 里,盜減什七八。

後唐[编辑]

廢帝清泰三年置水軍五都[编辑]

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清泰三 年七月,置水軍五都,以董思鐸、馬暉、何溫、安韜、史希 儼為指揮使,尹居璠為都指揮,起鄴城。先是,范延光 進軍攻城,以濠水闊,溺兵士,故立此軍。」

後晉[编辑]

高祖天福二年吳置騎兵八軍步兵九軍[编辑]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天福二 年正月。吳齊王置騎兵八軍、步兵九軍。」

出帝天福八年置興捷武捷等十餘軍按五代史出帝以天福七 年六月即位仍稱天福至九年改元開運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天福八[编辑]

年九月,河東節度使劉知遠知景延廣必致寇,而畏 其方用事,不敢言,但益募兵,奏置興捷、武捷等十餘 軍,以備契丹。

開運元年敕天下籍鄉兵號武定軍[编辑]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開運元 年三月,敕天下籍鄉兵,每七戶出兵械,共資一卒。四 月丙戊,詔諸州所籍鄉兵,號「武定軍,凡得七萬餘人。」 時兵荒之餘,復有此擾,民不聊生。

開運二年,更命武定軍曰「天威軍。」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春正月。 更命武定軍曰天威軍。」

後周[编辑]

太祖廣順元年詔選諸州勇壯赴京師發虎捷軍守禦河陽陝州[编辑]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廣順元 年五月「戊子,河陽李暉言,奉詔置水軍五百,詔諸州 於州兵內選勇壯并家屬赴京師。十月,以寇侵軼平 陽,遣中使分押虎捷兵士赴河陽、陝州守禦。」

世宗顯德元年大簡諸軍拔其精銳及募天下壯士選為殿前諸班[编辑]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世宗即 位,既敗北漢兵於高平,謀肅軍政。初,宿衛之士。累朝 相承。務求姑息。不欲簡閱。恐傷人情。由是羸老者居 多。但驕蹇不用命,實不可用。每遇大敵,不走則降。其 所以失國,亦多由此。帝因高平之戰,始知其弊,謂侍臣曰:「凡兵務精不務多。今以農夫百未能當甲士一。 奈何浚民之膏澤,養此無用之物乎?且健懦不分,眾 何所勸?」乃命大簡諸軍,精銳者升之上軍,羸者斥去 之。又以驍勇之士多為諸蕃鎮所蓄,詔募天下壯士, 咸遣詣闕。命太祖皇帝選其尢者為殿前諸班,其騎、 步諸軍,各命將帥選之。由是士卒精強,近代無比。征 伐四方,所向皆捷,選練之力也。

按《冊府元龜》:世宗顯德元年十月,謂侍臣曰:「侍衛兵 士,累朝已來,老少相半,強懦不分,蓋徇于人情,不能 選練。今春于高平與劉崇及蕃軍相遇,臨敵有指揮 不前者,苟非朕親當堅陳,幾至喪敗,況百戶農夫,未 能贍得一甲士,且兵在精不在眾,今已令一一點選, 精銳者昇在上軍,怯弱者任從安便,庶期可用,又不 虛費也。」侍臣咸曰:「若非陛下天縱睿謀,無以有此英 斷。」先是,自用兵以來,勳武得志,至於偏裨之閒,鮮舉 雄勇,率以親舊互用,有懦怯不能自奮者,其行伍可 知矣。上案兵於高平,睹其退縮,慨然有懲革之意。 顯德四年,立懷德軍。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鑑》,顯德四 年四月,分江南降卒為六軍,三十指揮,號「懷德軍。」 顯德五年,賜淮南行營招收馬軍號曰「雄健」,步軍號 曰「武健。」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顯德五 年五月「壬午,賜淮南行營招收馬步軍號,馬軍曰雄 健,步軍曰武健。」

顯德六年,廢銅魚。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世宗顯 德六年三月癸酉,敕:「銅魚之設,雖載前編,原其始初, 蓋防偽濫。今諸道牧守,每遇除移,並特降放制書,又 何假於符契。如聞請納,頗是煩勞,宜易前規,罷茲虛 器。其銅魚並宜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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