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7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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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五卷目錄

 射部彙考一

  詩經小雅賓之初筵 大雅行葦

  禮記少儀 射義

  周禮天官 地官 夏官 考工記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五卷

射部彙考一[编辑]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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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賓之初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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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之初筵,左右秩秩。籩豆有楚,殽核維旅。酒既和旨, 飲酒孔偕。鐘鼓既設,舉醻逸逸。大侯既抗,弓矢斯張。 射夫既同,獻爾發功。發彼有的,以祈爾爵。

朱注初筵,初即席也。左右,筵之左右也。秩秩,有序也。楚,列貌。殽,豆實也。核,籩實也。旅,陳也。和旨,調美也。孔,甚也。偕,齊一也。設宿,設而又遷於下也。大射,樂人宿縣。厥明將射,乃遷樂於下,以避射位是也。舉醻,舉所奠之醻爵也。逸逸,往來有序也。大侯,君侯也。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天子侯身一丈,其中三分居一,白質畫熊,其外則丹地,畫以雲氣。抗,張也。凡射,張侯而不繫左下綱,中掩束之。至將射,司馬命張侯,弟子脫束,遂繫下綱也。大侯張而弓矢亦張節也。射夫既同,此其耦也。《射禮》選群臣為三耦,三耦之外,其餘各自取匹,謂之眾耦。獻猶奏也。發,發矢也。的,質也。祈,求也。爵,射不中者,飲豐上之觶也。衛武公飲酒悔過而作此詩。此章言因射而飲者,初筵禮儀之盛,酒既調美而飲者齊一。至於設鐘鼓,舉醻爵,抗大侯,張弓矢,而眾耦拾發,各心競云,「我以此求爵汝」也。

《大雅行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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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弓既堅,四鍭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敦弓既句, 既挾四鍭。「《四鍭》如樹,序賓以不侮。」

朱注敦、雕通,畫也。天子雕弓,堅猶勁也。鍭,金鍭,翦羽矢也。鈞,參亭也,謂參分之,一在前,二在後,三訂之而平者,前有鐵重也。舍,釋也,謂發矢也。均,皆中也。賢,射多中也。《投壺》曰「某賢於某」,若于純奇則曰奇,均則曰左右均是也。句、彀通謂引滿也。《射禮》搢三挾一,既挾四鍭,則遍釋矣。如樹,如手就樹之言貫革而堅正也。不侮,敬也。令弟子辭,所謂「無憮、無敖,無偕立,無踰言」者也。或曰:「不以中」,病不中者也。射以中多為雋,以不侮為德。言既燕而射以為樂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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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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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射則約矢,侍投則擁矢,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 不角,不擢馬。

陳注凡射,必二人為耦,楅在中庭,箭倚於楅上,耦前取一矢,次下耦又進取一矢,如是更進,各得四矢。若卑者侍射,則不敢更迭取之,但一時并取四矢,故謂之「約矢」也。射與投壺之禮,勝者之弟子酌酒置於豐上,其不勝者跪而飲之。若卑者得勝,則不敢徑酌,當前洗爵而請行觴也。客若不勝,則主人亦洗而請,所以優賓也。角,兕觥也。今飲尊者及客,不敢用角,但如常獻酬之爵也。馬者,投壺之勝算。

《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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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鄭目錄》云:「名曰《射義》者,以其記燕射、大射之禮,觀德行取於士之義,此於《別錄》屬吉事。」案此篇中有《鄉射》,又云:「不失正鵠,正則賓射」,然則《鄉射》《賓射》俱有之矣。今《目錄》唯云燕射、《大射》者,但此篇廣說天子、諸侯大射、《燕射》之義,不專於鄉射、賓射,故《鄭目錄》特舉大射、《燕射》。其射之所起,起自黃帝。故《易·繫辭》「黃帝以下」九事章云:「古者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又《世本》云:「揮作弓,夷牟作矢。」註云:「揮、夷牟,黃帝臣。」是弓矢起於黃帝矣。《虞書》云:「侯以明之。」是射侯見於堯舜,夏、殷無文,周則具矣。

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 先行《鄉飲酒》之禮。故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鄉 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言「別尊卑老穉,然後射以觀德行也。」正義「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者,謂臣於堂下再拜稽首,升成拜,君答拜,以若臣盡竭其力,致敬於君,君施惠以報之也。「所以明長幼之序」者,此《鄉飲酒》,謂黨正飲酒,以鄉統名,「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是也。陳注諸侯之射,《大射》也;卿大夫之射,《鄉射》也。

故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內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 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 矣

陳注呂氏曰:「《禮》射者必先比耦,故一耦皆有上耦、下耦,皆執弓而挾矢。其進也,當階及階,當物及物皆揖。其退也亦如之。其行有左右,其升降有先後。其射皆拾發。其取矢於楅也,始進,揖當楅,揖取矢;揖;既搢挾,揖退;與將進者揖。其取矢也,有橫弓卻手,兼弣順羽,拾取之節焉。卒射而飲,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說」決拾,加弛弓,升飲相揖如初,則進退周旋必中禮可見矣。

其節。天子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卿大夫以 《采蘋》為節,士以《采蘩》為節。《騶虞》者,樂官備也;《貍首》者, 樂會時也;《采蘋》者,樂循法也;《采蘩》者,樂不失職也。是 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天子為節,卿大夫 以循法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故明乎其節之志,以 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則無暴亂之禍 矣。功成則國安。故曰:「射者所以觀德也。」

《騶虞》《采蘋》,《采蘩》,今詩篇名,《貍首》,逸下云「曾孫侯氏」是也。《樂官備》者,謂《騶虞》曰:「一發五豝」,喻得賢者多也。「于嗟乎《騶虞》,嘆仁人也。」「樂會時」者,謂《貍首》曰:「小大莫處,御於君所。」「樂循法」者,謂《采蘋》曰:「於以采蘋,南澗之濱。」循澗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也。「樂不失職」者,謂《采蘩》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陳注節者,歌詩以為發矢之節度也。一終為一節。《周禮射人》云:「《騶虞》九節,《貍首》七節,《采蘋》《采蘩》皆五節。」尊卑之節,雖多少不同,而四節以盡乘矢則同。如《騶虞》九節,則先歌五節以聽;餘四節則發四矢也。七節者,三節先以聽;五節者,一節先以聽也。四詩惟《貍首》亡。騶廄、官虞,山澤之官,此二職皆不乏人,則官備可知。呂氏曰:「彼茁者葭,則草木遂其生矣。一發五豝,則鳥獸蕃殖矣。吁嗟乎!騶虞者,所以歸功於二官也。天子之射,以是為節」者,言天子繼天,當推天地好生之德以育萬物,此所以樂官備也。《貍首》詩亡。《記》,有《原壤》所歌,及此篇所引曾孫侯氏,疑皆《貍首》詩也。《貍首》,田之所獲,物之至薄者也。君子相會,不以微薄廢禮。諸侯以燕射會其士大夫,物薄誠至,君臣相與習禮而結歡,奉天子而修朝事。故諸侯之射以是為節,所以樂會時也。《采蘋》之詩,言大夫之妻能循在家母教之法度,乃可奉先祖共祭祀,猶卿大夫已命,能循其未仕所學先王之法,乃可以與國政矣。故卿大夫之射以是為節,所以樂循法也。《采蘩》之詩,言夫人不失職。蓋夫人無外事,祭祀乃其職也。惟敬以從事,是為不失職。士之事君,何以異此?故士之射以此為節者,所以樂不失職也。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選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 事也,因而飾之以禮樂也。故事之盡禮樂而可數,為 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聖王務焉。

陳注諸侯雖繼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專以射而選也。但既為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材藝之高下,非謂直以射選補始用之也。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試之於 射宮,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 祭;其容體不比於禮,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 與於祭。數與於祭而君有慶,數不與於祭而君有讓。 數有慶而益地,數有讓則削地。故曰:「射者,射為諸侯 也。」是以諸侯君臣盡志於射,以習禮樂。夫君臣習禮 樂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故《詩》曰:「曾孫侯氏,四正具 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以燕以 射,則燕則譽,言君臣相與盡志於射,以習禮樂,則「安 則譽也。」是以天子制之,而諸侯務焉。此天子之所以 養諸侯,而兵不用,諸侯自為正之具也。

陳注「曾孫侯氏」者,諸侯推本始封之君,故以曾孫言,如《左傳》「曾孫蒯瞶」之類是也。「四正」,謂舉正爵以獻賓、獻卿、獻大夫,凡四也。具,皆也。此四獻皆畢,然後射。此時大夫君子下及眾士,無問大小之官,無有處其職司,獻君而不來者,皆御侍於君所也。「以燕以射」,言先行燕禮而後射也。「則燕則譽」者,燕,安也,言君臣上下以射而習禮樂,則安樂而有名譽也。天子養諸侯以禮樂,則無所事征討矣。而此藝者,又諸侯所以自為正身安國之具也。舊說「曾孫侯氏」以下八句,《貍首篇》文。

孔子射於瞿相之圃,蓋觀者如堵牆。射至於司馬,使 子路執弓矢出,延射,曰:「賁軍之將,亡國之大夫與為 人後者不入,其餘皆入。」蓋去者半,入者半。

陳注矍。相,地名,如堵牆,言圍遶而觀者眾也。《鄉飲之禮》,將旅酬,使相者一人為司正,至將射則轉司正為司馬,故云「射至於司馬」也。延,進也。誓眾,選賢而進其來。觀,欲射之人也。賁,與僨同。覆,敗也。亡國,亡其君之國也。「與為人後」,言人有死而無子者,則宗族既為之立後矣,此人復求為之後也。僨軍之將無勇,亡國之臣不「忠,求為人後者,忘親而貪利。」此三等人皆在所當棄,故不使之入,其餘則皆可與

之進也

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公罔之裘》揚《觶而語》 曰:「幼壯孝弟,耆耋好禮,不從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 在此位也。」蓋去者半,處者半。序點又揚《觶而語》曰:「好 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者,不在此位也!」蓋 有存者。

之發聲也。射畢,又使此二人舉《觶》者,古者於旅也。語,語謂說義理也。稱,猶言也。行也者,不言有此行,不可以在此賓位也。

射之為言者,繹也,或曰舍也。繹者,各繹己之志也。故 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則射中矣。故曰: 「為人父者,以為父鵠;為人子者,以為子鵠;為人君者, 以為君鵠;為人臣者,以為臣鵠。」故射者各射己之鵠。 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射侯者,射為諸侯也。射中 則得為諸侯,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

正義「以為父鵠」者,謂升射之時,既身為人父,則念之云所射之鵠,是為人父之鵠,中則任為人父,不中則不任為人父。以下倣此。謂之鵠者,取名於鳱鵠。鳱鵠小鳥而難中,是以中之為雋,但取其名,非呈實鳥也。

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澤者,所以擇士也。已射於 澤,而后射於射宮。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 於祭。不得與於祭者有讓,削以地;得與於祭者有慶, 益以地。進爵《絀地》是也。

陳注澤,宮名,其所在未詳。疏云:「於寬閒之處近水澤而為之射宮」,即學宮也。「進爵絀地」者,疏云:「進則爵輕於地,故先進爵而後益以地也;退則地輕於爵,故先削地而後絀爵也。」

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 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然後敢 用穀也,飯食之謂也。

陳注宇宙內事皆己分內事,此男子之志也。人臣所以先盡職事而後敢食君之祿者,正以始生之時,先射天地四方,而後使其母食之也。故曰:「飯食之謂也。」飯食,食子也。

射者,仁之道也。求正諸己,己正而後發,發而不中,則 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無所爭, 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孔子曰:「射 者何以射?何以聽?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 賢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則彼將安能以中?《詩》云:『發彼 有的,以祈爾爵』。」祈,求也,求中以辭爵也。酒者所以養 老也,所以養病也。「求中以辭爵」者,辭養也。

陳注《郊特牲》:孔子曰:「射之以樂也,何以聽?何以射?」謂射何以能不失射之容節,而又能聽樂之音節乎?何以能聽樂之音節,而使射之容與樂之節相應乎?言其難而美之也。「循聲而發」,謂射者依循樂聲而發矢也。「求免於爵」者,以己非老者病者,不敢當其養禮耳。此讓道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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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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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裘》:「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 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

訂義史氏曰:「射有三,曰賓射,曰大射,曰燕射。唯大射擇士而與祭,故《射義》曰:『射中者得與於祭』。然必以射擇人者,取其內志正,外體直,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心在焉故也。」 鄭康成曰:「諸侯,謂三公及王子弟封於畿內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其將祀其先祖,亦與群臣射以擇之。凡大射,各於射宮共侯者,其所射以虎」熊豹麋之皮飾其側,又方制之以為謂之鵠,著於侯中。所謂「皮侯」,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討迷惑者。 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熊侯,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已下所射;諸侯之大射;熊侯,諸侯所自射;豹侯,群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國之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糝七十,豻五十,遠尊得伸可同耳。

《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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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大夫之職,「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 法於司徒,退而頒之於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 考其德行,察其道藝。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 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 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 老者、疾者皆舍,以歲時入其書。三年則大比,考其德」 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 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 之書於王,王再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貳之。退而以 《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 曰和容,五曰興舞。」

賈氏曰:「謂獻賢能之書於王,退來鄉內 。」 鄭康成曰:「以,用也。行鄉射之禮,而以五物詢於眾民,當射之時,民必觀焉,因詢之也。」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蓋

觀者如堵牆。射至於《司馬》,使子路執弓矢出誓射者,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詢眾庶之儀若是乎 ?鄭司農曰:「詢,謀也。問於眾庶,以寧復有賢能者 。」 黃氏曰:「和內,志正也。容外,體直也。主皮,中也。《復》曰:『和容中不驕,不中不懾也 』。」 《易氏》曰:「射以觀德。」 古者諸侯貢士於天子,天子試之於射宮,大射猶然,則鄉射為可知。今以其禮推之,凡射之儀,天子與諸侯卿大夫,尊卑雖異,而皆發乘矢。乘矢,四矢也,皆有樂以為之節,《射義》所謂「何以射,何以聽」 是已。蓋天子騶虞九節,則四節以射,五節以聽;諸侯《貍首》七節,則四節以射,三節以聽;卿大夫士采蘋、《采蘩》五節,則四節以射,一節以聽。方其未射,其聽審矣,內志正而其節比於樂,是之謂「和」 ;外體直而其容比於禮,是之謂「容。」 及其射也,持弓矢審固而以中鵠為主,鵠以皮為之,是之謂「主皮」 ;乘矢皆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禮樂交作而前之和容備焉,是之謂「和容。」 及其已射,皆有舞以為發揚蹈厲之舉,是之謂興舞。且射之物有五,而其節有三:曰和,曰「容。」 見於未射之時;曰「主皮」 ,曰「和容」 ,見於射侯之際;曰「興舞」 ,見於既射之後。此射之序。以此推《鄉射》,其禮可考矣。

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

《易》氏曰:「賢者在位,則服休足以長民,居於本所則分勢不足以相臨,故出於其鄉以長之,所以任其教也。能者在職,則服采足以治乎民,居於他所則事情必至於不相諳,故入於其鄉以治之,所以任其事。成周賓興賢能,出於鄉,不過賓之於鄉,亦用之於鄉,此正所謂出使長之,入使治之者也。」

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

鄭鍔曰:「先王教民之法,未有不因時以諭其意。射之為藝,用於朝覲賓燕之時,其事為文;用於田獵攻守之時,其事為武,故以《春秋》教之,春陽用事所以明其事之為文,秋陰用事又以明其事之為武;因時而教,其藝易進,因以明義 。」 王昭禹曰:「古者男子生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示其有四方之志,先王之為射」 禮,因以習武事焉,因以繹志而觀德行焉。故必內志正,外體直,持弓矢,審固而後發,則無不中矣。《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學,凡以觀德行而已。序者,州之學也。《孟子》曰:「序者,射也。」 蓋射以序進,且以別其賢否也。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 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

鄭司農曰:「《五射》,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 》。」 賈氏曰:「先鄭云『五射』已下無正文,或別有所見。白矢者,矢在侯而貫侯,過見其鏃。白。參連者,前放一矢,後三矢連續而去。剡注者,謂羽頭高鏃低而去剡剡然。襄尺者,臣與君射,不與君並立,襄君一尺而退。《井儀》者,四矢貫侯,如井之容儀。」

《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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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 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險固之守必有其本,射人之屬,是固王政之本務歟?夫射者,男子之事,弧矢之利,其為威天下也久矣。先王於大祭祀則有射,於賓客則有射,於燕飲則有射,當君臣相事於禮文之交,而不忘武事於弓矢之用,此射人必以下大夫二人為之長者,所以重其本也 。」 賈氏曰:「射武事,故在此。」

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東面,卿大 夫西面。

黃氏曰:「此即《司士》朝儀之位。《射人》掌公卿大夫,其初命見於王,則其位如朝儀之位而有摯,故知其為初命始見也。《司士》『掌擯士者膳其摯』,是則士初命始見亦有摯矣。此日視朝之朝」,所謂治朝也。聽治於此則曰治朝,射於此則曰射朝。康成謂「將射始入見君之位」,非也。將射始入見君,其位或當如此,而何用摯哉?《經》文自此以上未有射事,是其設職不專為射也。諸侯來朝,國有吉凶慶弔之事,即亦於此。射人「掌其戒令,詔相其事。」 朝覲法。見畢有所請治。亦於此射人掌其治達故總稱之曰「諸侯。」在朝使射人專詔相之,異於諸臣也。大抵射人本掌選擇卿、大夫,故在國則使正其位,等其摯。會同、朝覲則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賓客則卿大夫從,戒大史與大夫介。大師則於此選將焉。將在車則主射,故使治射儀。以射名官,此建官之本意也。鄭徒見以射名官,遂謂其職皆射事。若以射名官,其職獨為射而已,則建官之意淺矣。夫「君射人師扶左」,「僕人師扶右」,是亦為射乎?

其摯:「三公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鴈。」

王昭禹曰:「三公,事道也,王之所承,有弗敢臣也。宗伯之摯不序於其職,而《射人》以主賓射為先,則三公之摯言於此,亦以見賓而弗敢臣之意。」

諸侯在朝,則皆北面,詔相其法。

鄭康成曰:「謂諸侯來朝而未歸,王與之射於朝者,皆北面從三公位 。」 賈氏曰:「法謂在朝進退周旋拱揖之儀 。」 王昭禹曰:「謂朝射之法也。」

若有國事,則掌其戒令,詔相其事。

鄭鍔曰:「賓射之時,或有國事掌其戒令以諭告之,使致其嚴矣。又從而詔相其事,慮其出封之久,或不知國事之始末也。」

掌其治達。

鄭康成曰:「謂諸侯因與王射及助祭而有所治,受而達之於王,王有命,又受而下之。」

《以射法》治射儀。

黃氏曰:「自此以下,則射事也。射法自王而下,各有其法,故以射法治射儀。射法必自射人出,故射人雖不掌士,而士之法儀具焉 。」 王昭禹曰:「射之法不可以不正,射之儀不可以不文。先王因其度數而制之以為法,因其動容而制之以為儀。自王而下,其耦或六或四或三,其侯或二或一,其樂歌則異節,以至其容、其獲、其正」 ,皆有多寡之差焉。此射之法也,又烏有不正哉?以是法而治之,其效見於內志正,外體直,持弓必審,持矢必固。揖遜有度,卑者不得以抗尊;升降有序,先者不得以居後。其為儀也,又烏有不文哉!

王以六耦。

賈氏曰:「古之射者,行同能耦,則別之以射,而勝者則飲不勝者,此射之所以有耦 。」 易氏曰:「大射則大司馬合諸侯之六耦,若賓射,則諸侯與王射而合卿大夫以為六耦,以至諸侯之四耦,卿大夫、士之三耦,亦各以等殺而辨。」

射三侯。

王氏《詳說》曰:「荊公以《司裘》之虎侯、熊侯、豹侯即《射人》之三侯,《司裘》之熊侯、豹侯即《射人》之二侯,《司裘》之麋侯即《射人》之一侯。」 陸農師謂「『王射三侯,於侯內以五采畫正;諸侯二侯,以三采畫正;卿大夫一侯,以二采畫正』。其說皆失之。《司裘》所言者,《大射》也,《射人》所言者,《賓射》也。」 《梓人》曰「『『張皮侯而棲鵠』,則大射之侯也』。又曰:『張五采之侯,則賓射之侯也』。」 又曰:「張獸侯,則燕射之侯也。」 《司裘》言侯而及鵠,《射人》言「侯而及正。」 《射人》所謂「三侯」 ,當如康成謂五正、三正、二正之侯也。諸侯二侯,即三正、二正之侯也。卿大夫一侯,則二正而已。若以《司裘》之熊侯、豹侯而降殺之,則《梓人》所謂「皮侯」 與五采之侯何別乎?若謂天子之侯皆五正,則是天子與諸侯、卿大夫射而同其侯矣。臣下與天子角勝負可乎?當從康成之說,謂異其侯,蓋上得以兼下,下不得以僭上也。鄭鍔曰:「大射之侯,用皮飾其側,則以皮為鵠。賓射之侯,用皮飾其側,則以五采為正。」 此所以不同。

《三獲》三容。

鄭鍔曰:「射必有人執旌以告獲,每侯用一人,故三侯而三獲,其名曰獲。獲者得之難,謂中侯難也。射必有容,其制如屏風,一名曰乏。矢力竭於此,告獲容身於此,以為隱蔽,每一侯用一容,故三侯而三容 。《易氏》曰:『獲即數中之旌,服不氏執之以待獲也。容即蔽身之乏,服不氏待獲而居乏也』。」

樂以《騶虞》,九節五正。

鄭康成曰:「九節、七節、五節者,奏樂以為射節之差。」

賈氏曰:「《九節》者,侯道九十《弓》;《七節》者,侯道七十。」

弓五節者,侯道五十弓 。鄭司農曰:「正所射也。《詩》曰:『終日射侯,不出正兮 』。」 鄭康成曰:「《考工梓人職》曰:『張五采之侯,則遠國屬。遠國,謂諸侯來朝者也。五采之侯,即五正之侯也。正之言正也。射者內志,正則能中焉』。」 畫五正之侯:中朱,次白、次蒼、次黃,元居外三正,損元黃二正,去白蒼而畫以朱綠,其外之廣,皆居侯中參分之一,中二尺。

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三正。 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 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 正。

鄭鍔曰:「諸侯在國賓射,則四耦而射二侯熊豹也。樂用《貍首》之詩,以會天子為義也。三節以聽,四節以射其正,則去元黃而用三色也。孤卿大夫自與其賓射,則三耦而射一侯麋侯也。樂用采蘋,以能循法度為貴也。一節以聽,四節以射其正,則去白蒼而畫以朱綠也。天子元士在家賓射,用三耦而射一侯,豻侯也。」 豻,犬也。犬能守士,以守節事君為義,故射豻侯。或謂《司裘》言天子、諸侯、卿大夫之侯,而不及士,《射人》乃有射豻侯之法,何也?蓋《司裘》所言者大射也,《射人》所言者賓射也。士無大射而有賓射,故於正特言豻侯,以有賓射而言也。其侯則用二采以為正,與孤卿大夫同樂用采蘩,以能守職為貴也。侯不同,而正與節皆同,蓋士之位,去「卿」

大夫為不遠,其禮可以與之同 。孫氏曰:「自諸侯卿、大夫等而下之,莫不有別,而所歌之詩,亦使之各諭其志而安其守,然後雍容禮遜之交修,乖爭陵犯之不作,信可以觀德矣。」

若王大射,則以《貍步》張三侯。

鄭鍔曰:「射之侯,梓人為之,《司裘》共之,射人張之。其張也,必用貍步為法。射人主賓射,嫌於張大射之侯,不貍步也,故併言及之。《大射》如此,則賓燕之侯可以類推 。」 鄭司農曰:「貍步謂一舉足為一步,於今為半步 。」 李嘉會曰:「貍步再舉則為六尺,一弓六尺,九十弓、七十弓、五十弓者,象貍步之弓以定遠近也 。」 鄭康成曰:「貍,善搏者也,行則止而擬度焉,其發必獲。是以量侯道法之。」 侯道者,各以弓為度,九節者九十弓,七節者七十弓,五節者五十弓,弓之下制長六尺。《大射禮》曰:「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 是也。

王射,則令去侯,立於後,以矢行告卒,令取矢。

鄭司農曰:「射人主令人去侯所而立於後 。」 賈氏曰:「負侯之人,服不氏也 。」 鄭鍔曰:「射已張侯,獲者執旌以負之,不使去侯以避矢,則有誤殺傷人之過 。」 鄭司農曰:「以矢行告射人,主以矢行高下左右告於王。」 《大射禮》曰:「大射正立於公後,以矢行告於公,下曰留,上曰揚,左右曰方 。」 鄭鍔曰:「射以中為主。王弓已發,不告以矢」 之高下左右,則王不知其中否 。王昭禹曰:「射畢,令射鳥氏取矢也。故《射鳥氏》曰:『射則取矢,矢在侯高,則以并夾取之』。」

祭「侯則為位。」

鄭鍔曰:「射既設侯則祭其神,司馬實爵以獻,服不氏,既受獻則於侯所北面而祭之,射人主為之位者,以其知儀位故也 。」 李嘉會曰:「賓射、大射、祭侯之禮一同。」

與《大史》數射中。

鄭康成曰:「射中數射者,中侯之筭也。」 《大射》曰:「司射適階西,釋弓,去扑襲,進由中東,立於中南,北面視筭。」

佐司馬治射正。

鄭鍔曰:「射必有正,《梓人》張之,大司馬治之,射人則掌其事,司馬合諸侯之六耦,射人則掌其五正、三正之法故也 。」 鄭氏曰:「射正,射之法儀。」

祭祀,則贊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儀。

易氏曰:「祭祀之禮,以牲為重。視牲、分牲、養牲、巡牲,見於未祭之先。將祭之時,則夕牲、展牲、牽牲、射牲、割牲,無非禮者。射人所掌,則射牲之禮而已。《國語》曰:『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此雖天子自為之,方其迎牲於門,則君執紼,卿大夫從,士執芻。至于君親射牲,而孤卿大夫咸與焉。此射人相孤卿大夫之法儀,以其『掌射法,治射儀』」 故也。

《服不氏》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鄭司農曰:「贊,佐也。《大射禮》命量人巾車張三侯。」 王昭禹曰:「凡射侯,共於司裘,張於射人。服不氏贊射人張之也 。」 鄭鍔曰:「使服不氏贊之者,以其力足以服不服,故雖熊虎豹之物皆能張之也。」

《射鳥》氏:「射則取矢,矢在侯高,則以并夾取之。」

鄭司農曰:「王射,則射鳥氏主取其矢,矢在侯高者,矢著侯高,人手不能及,則以并夾取之。并夾,鍼箭具。夾讀為甲。《司弓矢職》曰:『大射、燕射,共弓矢并夾』。」

《考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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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人》「為侯,廣與崇方,參分其廣而鵠居一焉。」

毛氏曰:「侯,以布為之,以皮飾之。《梓人》:『攻木之工而為侯者,以侯待木而張故也 』。」 鄭鍔曰:「射必用侯,正名曰侯者,蓋天子射之,所以服諸侯;臣下射之,得以為諸侯也。天子、諸侯、卿、大夫各有所射之侯,而侯之制則有小大之不同。天子之熊虎豹侯,九十弓,侯中丈八尺;諸侯熊侯,七十弓,侯中丈四尺;卿、大夫麋侯,五十」 弓,侯中一丈。然其侯中之廣與崇方則一而已,其廣與崇適相等焉。謂侯之中高廣相似也。蓋偏於左右則不得其正,倚於上下則不得其正,惟正然後可以期於中,所以欲其相等也。《匠人》之為防,亦云:「廣與崇方」 ,蓋非相等,則其力不足以捍患故也 。鄭康成曰:「崇,高也。方猶等也。」

王昭禹曰:「《鵠棲侯》以為的者,鵠之為物遠舉而」

難中,射以及遠中。難為善中,則告勝焉,故的謂之鵠也。鵠以皮為之,各如其侯,鵠居侯中三分之一,唯《大射》以皮侯,其餘有賓射、《燕射 》。鄭鍔曰:「弓二寸以為侯中。虎侯之弓,以九為節,則侯中一丈八尺也。中一丈八尺,則鵠六尺也。」 由是推之,熊侯七十弓,侯中丈四尺,則鵠方四尺六寸有奇;豹侯、麋侯五十弓,則侯中一丈,而鵠方三尺三寸有奇。鄭眾、馬融皆曰「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 者,蓋不考諸此耳。

上兩個與其身三,下兩個半之

鄭鍔曰:「弓之左右出者,其名曰個,亦名曰舌個或音幹,取其張而用力也。又名曰舌者,取其出而左右也。侯有中,又有躬、有舌,舌即個也。『與其身三者,言身居一分,上兩個倍之而居其三也。下兩個半之者,言下兩個居上兩個之半也 』。」 鄭康成曰:「身,躬也。《鄉射禮記》曰:『倍中以為躬,倍躬以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

「上綱與下綱」,出《舌尋縜》寸焉。

鄭司農曰:「綱,連侯繩也。舌維持侯者。縜,籠綱者。」 趙氏曰:「縜是圈子,穿在個邊,綱卻穿過圈子,以縛在植上 。」 《易氏》曰:「綱所以持侯,而繫於植;縜所以持綱,而繫於侯。上綱與下綱,出舌皆八尺者,以象人張臂之義;縜寸者,以象人伸指之義。蓋臂為尋而指為寸,皆近取諸身者也。」 此又《三射》之侯,與夫三侯、二侯、一侯之所同也。

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

王東巖曰:「此大射之侯 。」 鄭康成曰:「皮侯,以皮所飾之侯。」 《司裘職》曰:「王大射,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 謂此侯也 。賈氏曰:「綴於中間,似鳥之棲,故曰棲鵠 。」 鄭鍔曰:「春以功,蓋氣至於春則發生之時,人至於春則立功之時。大射之禮,所以發動,使之求為有功之事也。」

《張》:「五采之侯,則遠國屬。」

鄭鍔曰:「五采之鵠者,即《射人》所謂五正之侯也。虎侯五正,熊侯三正,豹侯二正,用五采以畫焉,中朱、次白、次蒼、次黃,而元居外,以五行相克為次也。以南為首,故先朱,以正為的故曰正。畫用五采,故曰采侯。張五采之侯,則王與來朝之諸侯行賓射之禮也。惟朝會而張此侯以射,此遠國所以繫心於王而不敢㩦貳」 也。

張《獸侯》,則王以息燕。

《鄭鍔》曰:「六獸皆正面,畫其正首,於正鵠之處張獸侯以明獸之害人者,吾已射之矣,此可以息燕焉。」

祭侯之禮,「以酒脯醢。」

《王昭禹》曰:「侯而祭之者,神無乎不在,而君子無往不用其至也。」

其辭曰:「惟若寧侯,毋或若女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 抗而射女。強飲強食,詒女曾孫,諸侯百福。」

鄭康成曰:若猶女也。寧,安也。謂先有功德,其鬼有神,或有也。若,如也。屬,猶朝會也。抗,舉也,張也。詒,遺也。曾孫諸侯,謂女後世為諸侯者 。」 《易氏》曰:「侯之為侯,非止射侯而已。內能受矢,外能威人者,為射之侯屏蔽王室,敵王所愾者,亦為天子之諸侯。使諸侯而安其為侯,則善矣;其或不安其為侯,不能奉承乎王命,則《司馬九伐》之法,在所必及,故托其辭於祭侯曰:「抗而射女爾。」 諸侯可不知所戒乎?誠能安其為侯,謹守臣節,則富貴可以長守。故曰:「強飲強食,詒女曾孫,諸侯百福。」 雖曰詒之自上,而所謂「惟若寧侯」 者,實諸侯之自求多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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