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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5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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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五十五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九

  明黃佐樂典一黃鐘章第一 大呂章第二

樂律典第五十五卷

律呂部彙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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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黃佐樂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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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章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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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之均,應仲冬中氣,斗建子,合辰丑。其數八十一, 律九寸為宮。子聲變數三十九,律四寸三分八釐強。 《通》曰:「黃鐘者何?黃中之色也,鐘音之器也。」

凡聲生於鐘,因鐘以名律。律自鐘出曰「均。」 或曰「種也,動也」 ,非是。

陽氣潛藏於水土中央,故以中色著宮聲也。仲冬中 氣者何?冬至是也。節氣有入他月者,中氣必在正數 之月故也。何以首冬至也?陽始生也。候氣者求聲氣 之元,推步者求曆元,皆以冬至子半為定。天地之心, 靜極復動,期之日,自是周而復始,故首之也。建者,斗 所指也。

「昏建者杓,杓嶲龍角」 ,謂卯辰也,以天盤言之。

子,孳也。斗建之辰,位於正北。杓建子,昏奎中,衡建子, 夜半東井中,魁建子,旦角中。日出辰初初刻入申正四刻一陽初 復於陰極,是謂辜月,其宿危,虛須女。

《斗》循天而東至於危,為墳墓。又東至於虛,為宗廟。又東至於須女,為嫁娶。人道之所終始也。

其分野為齊青州。

《書》曰:「海岱惟青州。」 《周禮》曰:「其山鎮沂山,其川淮泗。」

合辰者何?日躔星紀之次在丑,與子合也。

「自斗三度至女初度,為星紀之次。」 星謂緯星也。紀謂七曜起於斗背建星之間,以紀曆也。

「太極元氣,函三為一」,始孳於子,故「《黃鐘》之律,置一於 子而三之。」

八十一大數,可以生五聲,不可以生《十一律》,故立此法。

丑三,寅九,卯二十七,辰八十一,巳二百四十三,午七 百二十九,未二千一百八十七,申六千五百六十一, 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戌五萬九千四十九,亥一 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在六陽辰子為全律。順間一位,則寅為寸數,辰為分數,午為釐數,申為毫數,戌為絲數。在六陰辰亥為黃鐘之實。逆間一位,酉為寸法,未為分法,巳為釐法,卯為毫法,丑為絲法。

此謂「黃鐘」之實,以該寸分釐毫絲,由是「《十一律》生」焉。

其寸、分、釐毫絲之法,皆用九數。故「九絲為毫,九毫為釐,九釐為分,九分為寸,九寸為黃鐘。」 蓋黃鐘之實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數,以三約之為絲者五萬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約之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二百四十三約之為釐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約之為分者八十一,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約之為寸者九。由是三分損益,以生《十一律》焉。

約之九寸,歸之正度,則八十一分爾。其譜曰合其律最長, 不為他均所役,當為徵、商、羽、角,則以子聲變數應之。 生自中呂,為變律之元,八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 四十三約之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歸之正度 則三十九分爾。其譜曰六黃帝命伶倫斷竹,兩節間聲出 三寸九分,故吹曰《含少》。合其無聲者四十二分,則為 全律。倍之七十八合吹口三分為八十一三十九,子半數也。子初四刻微陽初動 「陽猶麗陰,陰含少陽」,是以名也。凡律空圍九分,徑三 分四釐六毫,十一律皆如之。

其自為宮也,林鐘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 角,應鐘為變宮,蕤賓為變徵。其應聲也,於蕤賓為變 徵,於大呂為變宮,於夷則為角,於夾鐘為羽,於無射 為商,於中呂為徵。調起姑洗,南呂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太簇商徵和, 蕤賓應之。

《通》曰:「黃鐘律本九寸為管,則八寸七分虛;三分吹口, 則其數七十八,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

右出《史記律書》及揚雄《太元張氏行成》所謂「制管之法數」 是也。

七音六孔,黃鐘為宮。自吹口至底中凡九寸不為孔林鐘為徵。去吹口六 寸太簇為商。去吹口八寸南呂為羽:去吹口五寸三分姑洗為角, 去吹口七寸一分,}}《應鐘》為變宮。去吹口四寸六分六釐《蕤賓》為變徵。其孔 旁附去吹口六寸二分八釐律娶妻,則林鐘代宮,以變宮為角;呂 生子,則太簇代宮,以變徵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 用事。故曰:「五音之正,聲氣之元」也

管本七音,而後漢《律曆志》以為五音之正者。盧植曰:「十二月各三調,流轉用事。」 故京房六十律,止言宮、商、徵。

「三分損一,下生林鐘」者,黃鐘之實九寸。三分其實,得 三以為法。下生者倍故林鐘六寸。詳見本均及其聲應他 均也。於蕤賓則為變徵,於大呂則為變宮,於夷則則 為角,於夾鐘則為羽,於無射則為商,於中呂則為徵。 律自為宮,左行右還以應斗,聲應他均,右行左還以 應日。凡周十二律,而後返乎其宮,變宮變徵不為調, 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子,中呂之徵也;丙子,夾鐘 之羽也;戊子,黃鐘之宮也;庚子,無射之商也,壬子,夷 則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之。姑洗六變,夾鐘八變, 中呂、南呂六變,夷則八變無射。蓋黃鐘用宮逐羽,南 呂從宮,一變姑洗。為徵二變《應鐘》。為商三變《蕤賓》:為羽四變 《大呂》:為角五、變《夷則》變宮六變《夾鐘》。變徵七變無射,八變中 呂,九變黃鐘:

姑洗徵九合於宮,應鐘商八合於徵,大呂角六合於羽,皆得黃鐘。大呂應南呂為角,故六變黃鐘為角;夷則應應鐘為羽,故八變南呂為羽。姑洗從南呂為宮,故九變黃鐘為宮。避無射,故以羽應。

南呂倡而應鐘和之,姑洗倡而蕤賓和之,管皆併兩 而吹故也。《大合樂》應夷則之羽,中呂一變,黃鐘以至 九變,夷則亦如之。蓋生氣之和,惟在羽角。羽為宮,角 為徵,宮細而徵益清,故曰:「清角發徵」,其歌大呂也,大 呂應南呂之羽,蕤賓則中呂應大呂之羽,無射一變 以至九變亦如之。

大呂應南呂,六變黃鐘為角,八變太簇為角,九變為南呂之角。

清角,倡則流徵和。黃鐘角之羽,羽之角合於大呂,姑 洗角之羽,羽之角合於中呂,聲相應為清角。林鐘角 之羽,羽之角合於夷則,太簇角之羽,羽之角合於夾 鐘,聲相應為《流徵》。姑洗角之羽六變終天宮;林鐘角 之羽八變終地宮;太簇角之羽九變終人宮。而變宮 入於林鐘之角,變徵入於太簇之角,乃黃鐘之均,不 以二變為調,非終無所用也。祭祀避商聲,故列宮分 羽,而角、徵行於其中。後世俗樂訛舛,有商、羽,無角、徵, 而不知古樂角則羽也,徵則商也。張氏行成翼元所論彼豈知 聲相應生變之義哉。故詳著其說。後十一均準此。

俗樂黃鐘為宮,曰「正宮調」 ,南呂為羽,曰「般涉調」 ,太簇為商,曰「大食調」 ,應鐘為變宮,曰《大食角調》。黃鐘與南呂乃用宮逐羽,太簇與應鐘乃引商刻羽也。特俗伶訛傳至此耳,後倣此。

金奏特鏞高二尺三寸,兩舞相距一尺三寸五分,兩 銑相距一尺八寸;編鐘高九寸五分,兩舞相距五寸 四分,兩銑相距七寸二分;清聲編鐘高七寸一分七 釐強,兩舞相距三寸九分,兩銑相距五寸二分。特磬 鼓長二尺七寸,博六寸,股長一尺八寸,博九寸,皆厚 一寸。編磬鼓長一尺三寸五分,博三寸,股長九寸,博 四寸五分,皆厚二寸。清聲編磬,鼓長一尺一寸七分 強,博二寸三分,強,股長七寸八分,博三寸九分,皆厚 一寸八分。晉鼓高六尺六寸,面廣正度八尺一寸。 通曰宮懸,以鐘為律,鐘鎛播之,鼓磬應之,是謂金奏。 特懸於虡者,首尾用之,所謂金聲玉振是也;編懸於 虡者,中間用之,所謂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 迭相為經」是也。金聲太重,能陵眾樂,必細其器,使其 聲清小,故尚羽;石聲居清濁之中,必不大不小,使其 聲和平,故尚角。後世昧此,特鏞之高九尺,其數九九, 實八尺一寸。

宋徽宗製「景鐘為黃鐘之本」 ,用魏漢津言也,謬甚矣。

或製鐘磬,四倍全律。范鎮自謂合古皆非也。凡製鐘,計自倍 半,高二尺二寸五分,羨五分為兩欒。上為兩舞,廣一 尺三寸五分。舞上甬衡并旋蟲,共高八寸四分。中為 鉦,橫一尺五寸七分五釐。鼓為隧,圓徑一寸八分,深 一分二釐。篆帶每面縱者四,橫者四。枚景挾鼓與舞 四處各有九,各長二寸五分,每面共三十六口,徑視 高十之八。兩銑間一尺八寸,自銑而上,鼓鉦舞之所 居者。遞去二分,則舞視高十之六也。鼓一尺六寸八 分七釐八毫,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則一寸八 分,其為齊也重九十六斤,其為量也,容九斗九升。

宋制,重一百六斤,容九斗九升五合,如欲其濁,則厚六分,重三十二斤三之一。

編鐘用本律,不倍亦羨。五分為兩欒舞五寸四分,銑 七寸二分,鉦六寸三分十分。鉦間以其一為之,厚則 六分三釐,重三十六斤。

三之一,則厚二分一釐,重十二斤。今《太常製度》用此。

甬衡長三寸九分,徑一寸二分。枚三十六,各長五分, 餘皆如之。枚居其半者便考擊故也清聲者,用《含少律》加半,高六 寸五分。七釐七毫九絲六忽五初不用羨:五分為兩欒。七寸一分弱舞,三 寸九分。四釐六毫七絲七忽九初不用《銑》,五寸二分。六釐二毫三絲七忽二初不用鉦,四寸六分。四毫五絲七忽五初不用十分《鉦間》以其一為之,厚 則四分六釐,重二十四斤。

今製,重十一斤八兩。舞四寸二分,銑五寸八分,甬長一寸七分。

特磬以「《全律》《博》」為一。九寸股為二。一尺八寸鼓為《三》,二尺七寸鼓 博三之二,六寸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二寸弦三尺 八寸,兩頭相望股一矩有半觸其弦編磬用半律,起數亦如之,弦一 尺九寸,清聲者,變半數也。

陳暘《樂書》:「鼓長六寸七分五釐,博一寸五分,股長四寸五分,博二寸二分五釐,皆厚五分,弦如鼓數。」

苟如《子聲》之半,則短薄不可用矣。

今太常編磬,股長九寸,博四寸九分,鼓一尺三寸七分,博三寸六分,皆厚九分。清磬,股長九寸五分,博四寸六分,鼓長一尺三寸五分,博三寸三分,皆厚一寸九分。

故鐘漸減而薄,磬全用子,聲均故也。特鏞金以聲之, 則編鐘應夾鐘以始條理;特磬玉以振之,則清磬應 夷則以終條理。晉鼓十倍宮聲,統而節之,即鐘師「鐘 鼓奏《九夏》」,磬師掌擊磬,還相為宮者也。

登歌拊,長一尺三寸,面廣四寸五分。大琴、大瑟,皆長 《正度》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大絃二百四十三絲,中 絃一百六十二絲,小絃一百一十七絲。中琴,長正度 三尺九寸,廣九寸,大絃八十一絲,小絃三十九絲。 通曰:「登歌」,以琴為律,懸一鐘、一磬而尚拊。鐘用夾鐘 之律,磬用夷則之律。歌每永言,則拊先倡之琴瑟,依 詠而和之,其聲舒繹,鐘以宣之,磬以節之,故歌《詩》以 中聲而止也。拊,以木為身,以革為面。

身繪花卉、面繪雲彩。腹用二銅環、繫以黃絨絛,用則挂於頸、以手拊之

「《廣用》黃鐘半數,為眾樂父也。」大琴尚宮,以絲聲微細, 故大。其器長正度九尺九寸,隱間八尺一寸。

《史記樂書》與《易通卦驗》同。首尾各九寸,象雲卷狀。

相傳黃帝大合鬼神,以遞鐘之琴,奏《清角》之音,凡十 三絃。出太音琴譜中一絃不動,象戊己土,律中黃鐘之宮, 左右各六絃,施柱,以象十二月。右大呂至蕤賓左林鐘至黃清凡九 寸,每寸畫為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一琴之內為 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柱必與《臨岳》相等,移柱 上下,不使離絃,以調聲與旋宮相合,倡和清濁,而六 十調成焉。

京房以大琴為準,其法:凡絃皆須素張,使臨時不動,於中絃按畫一周之聲度著十二絃上,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瑟調以宮為主,清調以商為主,平調以角為主,然後錯採眾聲,以文飾之,如錦繡。

大瑟,長亦如之,廣尺有八寸,岳崇一寸八分,中施九 梁,皆象黃鐘之數。梁下相連,使其聲沖融。首尾之下 為兩穴,使其聲條達,所謂「大瑟達越」也。

雲和,蓋取材於雲土之山。《易通卦驗》曰:「冬日至,鼓黃鐘之瑟,用槐八尺一寸。」

設二十五,絃左十二,為大絃。

《太音琴譜》云:「二百四十三綸,以雙絲合成,實四百八十六絲。」

中一為君絃,右十二為小絃。每絃一柱,崇二寸七分。 凡絃具五聲,宮起角、羽,合以商、徵五聲為均,凡五均。 其二變之聲,則柱後抑角、羽而取之。五均凡三十五 聲。十二律六十均,四百二十聲,瑟之能事畢矣。

大合樂,指顧取象,不必盡用四百二十聲。《蔡氏新書》六十調正本此。

中琴,長正度四尺五寸,隱間三尺九寸,自臨岳至龍 齦度之,其徽十有三,七徽為君,徽中聲出焉。廣九寸 者,於七徽度之,其絃有七,二少為宮商應聲,其實五 絃而已。絃以經之,徽以緯之,絃統聲以作主,徽分律 以配臣。自七徽至龍齦一尺八寸為倍準,第一絃宮 應角。

琴,長九尺,折半,四尺五寸。絃起龍齦,三尺九寸。散聲至《臨岳》,皆黃鐘也,宮絃主之。其至七徽,則宮聲之初也。太簇應於十三徽之左為商,姑洗應於十一徽為角,中呂應於十徽為清,角林鐘應於九徽為徵,南呂應於八徽為羽。然其間一與三絃十徽應也,則角與散角應之。大呂在龍齦內二寸半,內四尺二寸半,外二寸半,雖皆為《角調》,然黃鐘應慢角,大呂應清角。

第六絃少宮,生於中呂,變半;

中呂生黃鐘,八寸七分強,折半四寸三分強,即三尺九寸也。故琴實黃鐘。清宮六絃,起於龍齦,為少宮之初,少商應於十三,少角應於十,少徵應於九,少羽應於八,與大宮絃同。故徵絃按上為夷則,以六絃應之,合樂黃鐘為角。

自七徽至四徽九寸,為中準第一絃宮承羽。

初絃七徽,承羽而為宮六,七間為商六右為角五。

考證

右為徵,四五間為羽,按上則「大呂。」

第六絃少宮,亦承羽。

六絃黃鐘清,承羽而為宮,七右為商,五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按上則大呂清。

四徽至臨岳,四寸五分為半,準,第一絃黃鐘,兼大呂。

初絃四徽之後,五聲有少,少一聲大呂,即緊接太簇。

第六絃少宮,亦兼大呂,清聲;六絃四徽之後五聲內有少宮大呂聲黃 鐘起姑洗為慢角,故於大絃十一徽應三絃散聲;《大 呂》起中呂為清角,故於大絃十徽應三絃散聲。若應 《夷則》之羽,中呂則少宮承羽,故於四絃十一徽應六 絃散聲。其合瑟也,琴第一絃,以左手中指按右手中 指勾瑟外第一絃,則右手食指順勾;內第一絃,用左 手食指順勾。雙鼓之,琴第六絃,左手大指按右手食 指。剔絃,則先內而後外,如前順勾,亦雙鼓之。大琴則 隨絃統調,與瑟齊柱取聲吹管,起黃鐘合之。中琴如 之。《周官》:「大師帥瞽登歌」,小師掌教絃歌。合簫管則令 奏擊拊以先之。歌工四人,一倡三歎,歌與絃比,每句 節以鐘磬,而曲成焉。合樂則簫管定絃,然後遍合諸 聲。此八音所以克諧也。

中琴第一絃合簫管「合」 字,第六絃合六字,尤為易諧。

下管長一尺八寸,笛如之《雷》5B3E高一尺八寸,面廣九 寸;雷鼓高四尺五寸,面廣八尺一寸。竽大管長四尺 二寸,中管長三尺九寸,小管長二尺七寸;巢笙大管 如之,小管長一尺八寸;和笙大管亦如之,小管長一 尺三寸五分,壎高三寸九分,廣七寸八分,箎長一尺 三寸五分。編簫大管長一尺四寸,小管長九寸三分, 柷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敔鉏鋙二十七籈、長二 尺四寸

《通》曰:「堂下之樂,以管為律。」

管本九寸,《爾雅》註曰:「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 舉大數而言。

「倍之」,一尺八寸,六孔皆從而倍焉。自吹口下度一尺六寸為商孔餘皆 准此笛長如之,去管端七寸作吹孔,去吹孔九寸作兩 旁孔,為宮。去吹孔八寸作正孔,為商。餘皆如之。

去吹孔七寸一分為角,六寸二分六釐為變徵,六寸為徵,五寸三分為羽,四寸六分六釐為變宮,皆作正孔。

或利制,則管有底,與篴同,亦為兩旁孔,而均七音於 三寸九分之中。相去俱五分有奇縱吹為管,橫吹為篴,其音 協一,凡簜器皆准焉。

「簜」 ,竹之美者,以管篴為眾樂之先也。亦猶胡樂觱篥、俗樂頭管皆均,其孔則十二律可該。

《鞀》,則播以先之。有兩耳垂綴還自擊鼓則擊以應之。舞羽吹籥, 則以為節。間鼓而舞鼓止為節笙入必先吹竽。竽大管四尺二 寸,在中央,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三尺九寸也。自簧上 至氣孔。簧二寸七分氣孔開方一寸四分下同二尺七寸,除一尺二寸, 中管次之,三尺九寸,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三尺六寸 也。自簧上至氣孔,二尺二寸五分,餘一尺三寸五分。 小管二尺七寸,在第四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二尺四 寸也。自簧上至氣孔,一尺八寸,餘六寸。《巢笙》中音管 二尺七寸,列在第二管端,去一寸,施簧上至氣孔。簧一 寸八分氣孔七分和笙同一尺八寸,餘八寸。中音子管一尺八寸, 列在第十管端,去一寸,施簧,上至氣孔九寸,餘八尺。 《和笙》平調管一尺八寸,在第十四,除入二分,簧至氣 孔九寸,餘八寸九分。平調子管一尺三寸五分,在第 十三,除入二分,簧至氣孔七寸八分,餘六寸六分。巢 笙起中音,和笙起平調,與竽第四管合,則黃鐘也。含 少則兼夷則管而吹之。壎大七寸八分,高半之,中虛 而六孔,上一徑厚四分,前三後二皆徑一寸五分。自 上吹之,下一孔為太簇,上二孔右為姑洗,啟下一孔 為中呂,左雙啟為林鐘;後二孔一啟為南呂,雙啟為 應鐘。合聲則黃鐘宮也。

如吹宮聲,先後五孔皆開;《商聲》,下閉一孔,開四孔;《角聲》,閉二開一;徵閉三開二,羽閉四開一。

箎,竹管之大者,其長一尺三寸五分,餘五分,合一尺 四寸,圍三寸三分。七孔有底,橫而左吹之,一孔上達, 大徑寸三分,名曰「翹」,以通氣底節外後一孔為太簇, 半為大呂;次上一孔為姑洗,半為夾鐘;又次上一孔 為蕤賓,半為中呂;又次上一孔為林鐘;又次上一孔 為南呂,半為夷則;七孔全開為應鐘,半孔為無射。合 之後一孔出翕,聲為「黃鐘。」六孔皆閉閉其三分之一,則半 孔也。編簫第一管,長一尺四寸,按律作孔於五分上 則一尺三寸五分,正律兼清聲也。第十三管,長九寸 三分,按清聲律作孔亦如之,除五分則八寸七分。陪, 含少也。柷敔各有九六之數,以象陰陽闔闢,柷以合 之,敔以止之,而樂成焉。《笙師》掌教龢、竽、笙、塤、籥、簫、箎、 篴管,而小師合止柷敔與絃歌終始,鐘師磬師以奏 燕樂縵樂,此金聲玉振,所以為集大成也與!

舞籥,長三尺六寸,小籥半之。凡樂,圜鐘龡羽,夷則龡角,以舞《雲門》,乃奏黃鐘,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下管之時,舞人皆八,舞羽則吹籥,籥師掌之,以 鼓為節。」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享射亦如之黃鐘之籥,長三尺六寸 為宮,以其下三尺二寸為商孔,二尺八寸四分為角 孔,二尺五寸二分二釐為變徵孔,二尺四寸為徵孔, 二尺一寸三分為羽孔,一尺八寸六分四釐為變宮 孔,或曰三孔清宮,姑洗南呂也,舞者執之,位對夾鐘。 清小籥一尺八寸,七音皆半之,位對夾鐘宮。凡奏黃 鐘升歌,必用平絃下管必吹平調夾鐘之籥,吹羽則 乾隅朔鼙。用應鐘律「鼓朄,黃鐘之鐘」,「聲之絃歌,角羽並起。」 姑洗為角南呂為羽笙鐘《頌》磬,合作應鼙。用大呂律與拊搏相答,大 呂鐘磬應焉。《夷則》之籥吹角,黃鐘之磬振之,然後雷 鞀導舞,舞人序立,自南表聽三鼓、雷鼓。一鼓進蹈,安 徐,兩兩相顧揖。二鼓,再步再揖;三鼓,三步三揖,稍後 合手立。三鼓畢。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見方謂此笙磬同音管篴塤箎 諧韻籥乃奏宮。黃鐘為宮姑洗為羽南呂之角一鼓稍前,舞蹈合手 正立。黃鐘二鼓,皆左顧左揖。姑角三鼓,皆右顧右揖。南羽《四》 「鼓《高呈手》」,林鐘《五鼓》兩兩相向蹲。應角六鼓稍前開手立。 姑羽《七》鼓,退後,俯伏。太簇八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左手 推出,為「再辭。」蕤角九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 為固辭。應羽《十》鼓合手蹲。南呂十一鼓,獻羽,拱之,正立。大角 十二鼓,「蹈向外,開手蹲。」蕤羽十三鼓,「蹈向裡,開手立。」姑洗 十四鼓,「合手,退後,正蹲。」夷角十五鼓,退後,躬身受終。大羽 聽三鼓止,往立西表,告成《大夏》萬舞,蕤賓之籥應之, 子午,水火之府也。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籥 乃奏徵。林鐘為宮應鐘之羽姑洗之角聽舉樂則蹲,一鼓皆舞,進一 步轉面相向。林鐘二鼓皆向前相揖。應角三鼓,皆左顧左 揖。姑羽「四鼓皆俯身,拱手當胸」,「為初《謙》。」太簇五鼓皆右側 身,左垂手,為《再謙》。蕤角「六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 應羽《七》鼓,合手蹲,正立;南呂《八鼓》「兩兩相向,交籥正蹲。」大角 九鼓,復位,獻羽拱之。蕤羽《十》「鼓稍前開手立。」姑洗十一鼓, 退後,躬身。夷角十二鼓,伏,興,「仰視。」大羽十三鼓,舉左手,收 開手,正蹲。應鐘十四鼓,舉右手,收開手,正蹲。夾角十五鼓, 《躬身受終》。夷羽聽三鼓止,自西徂東,表告成。大呂之籥, 應之丑未,土穀之府也。故二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 示,籥乃奏商。太簇為宮應鐘之角蕤賓之羽聽舉樂,則蹲,一鼓,稍前, 舞蹈。太簇二鼓復位,正立。蕤角《三》「鼓《高呈手》」,應羽四鼓收手 蹲。南呂五鼓左旋羽,左仆,右轉蔽首足起右。大角六鼓立 羽,右旋,足蹈右。蕤羽七鼓,左旋,如「執圭平衡。」姑洗八鼓舞 蹈相向立。夷角九鼓復位,俯伏。大羽十鼓舉左手,收左揖。 應鐘十一鼓,舉右手,收右「揖。」夾角十二鼓,伏,興,「仰視。」夷羽《十 三》鼓,「舞蹈相向立」;蕤賓十四鼓,復位,交籥,正蹲。無角十五 鼓,《躬身受終》。夾羽聽三鼓止,自東徂北,表告成。大濩萬 舞,《夷則》之籥應之寅申,金木之府也。故三變而致鱗 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至六變見大呂均 「其龡同律也,《廣莫》」,風從之,日在星紀。曆候冬至,音比 黃鐘三十九分,加旬有五日則小寒。音比應鐘四十 二分,加旬有五日則大寒。大呂為宮。

《通》曰:「黃鐘以大呂為同,子與丑合也。廣莫,風居北方。 廣莫者,言陽氣在下,陰莫陽廣大也,故曰廣莫東至 於虛。」虛者,能實能虛,言陽氣冬則宛藏於虛。正義曰宛音蘊 日冬至,則一陰下藏,一陽上舒,故曰「虛。」東至於須女。 索隱曰婺女名也言萬物變動其所,陰陽氣未相離,尚相如 胥也,故曰「須女。」其於十二子為子,子者滋也,滋者,言 萬物滋於下也。其於十母為壬癸,壬之為言任也,言 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癸之為言揆也,言萬物可揆 度,故曰:「癸。日躔星紀之次。」冬至後七日「大吉」,丑辰也。大吉 者,小往大來,大人之吉也。其象為玉衡,為金庫,為貴 臣,為薦賢,為關梁,為田宅,為隄池,為錢刀,為牛牲,為 龜鱉,為旗鼓,為怨讎。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而占 之。其候氣也,斗指子,則冬至音比黃鐘三十九分,加 旬有五日則小寒。斗指癸,音比應鐘四十二分。一升陽三 分京房增「黃鐘生五子律。」

《冬至》一日,律九寸,其五子,《包育》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強。《執始》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丙盛》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動》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質未》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強。

錢樂之增《黃鐘》一部,三十四律。

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曰「《包育》,曰《含微》,曰《帝德》,曰《廣運》,曰《下濟》,曰《克終》,曰《執始》,曰《握鑒》,曰《持樞》,曰《黃中》,曰《通聖》,曰《潛升》,曰《殷普》,曰《丙盛》,曰《滋萌》,曰《光被》,曰《咸亨》,曰《建文》,曰《闡聖》,曰《微陽》,曰《分動》,曰《生氣》,曰《雲繁》,曰《鬱湮》,曰《升引》,曰《屯結》,曰《開元》,曰《質未》,曰《僾昧》,曰《逋建》,曰《元中》,曰《玉燭》,曰《調風》。」

乃若卦氣冬為羽音,應《坎》冬至;坎之初六初候蚯蚓結起 《牽牛》一度。復之初九為中孚公卦又五日中候,麋角解入牽牛 五度。復之六二為復辟卦又五日末,候水泉動入,須女二度。復之 六三為屯侯卦內蚯蚓不結,君政不行,《糜角》不解,兵甲不藏, 水泉不動,陰不承陽,小寒坎之九二初,候雁北鄉,入須女 二度。復之六四為屯侯卦外又五日中候,鵲始巢,入須女十一度。復之六五為謙大夫卦又五日末,候雉始雊,入虛三度。復之上六 為睽卿卦「鴈不北鄉,民不懷主。鵲不始巢,國不寧處。雉不 始雊,國有大水。」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五分一釐三毫。」 其法黃鐘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內除後月大呂之實,餘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九。以分釐毫之法約之,得五分一釐三毫,是為冬至至大寒陽升之數。

交大寒,則大呂用事。

冬至之日,假如得戊子,黃鐘之宮也。甲午,衝子為中呂之徵;庚子,無射之商也。丙午,衝子為夾鐘之羽;壬子,夷則之角也。先五日癸丑,大寒氣至,大呂為宮。後五日戊午所畸五時辰零三刻,蕤賓生大呂。自此大呂始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黃鐘六變,應鐘則宮與變宮比也。圜 鐘之羽為夷則之角,聲應自穆羽、蕤賓,合乎大呂,是 謂「陽律陽紀。」

《大呂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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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呂之均,應季冬,中氣,斗建丑,合辰子。其數七十六, 律八寸三分七釐六毫為宮;半數三十八,律四寸一 分強。

《通》曰:「大呂者何?大間之元也,呂陽之旅也。」

《周語》曰:「元間,大呂。」 元,首也。間陰,間陽也。陰在陽地,與陽相間為旅。旅與侶同。

陰為陽侶,首助黃鐘宣氣,而牙物也。

《周語》曰:「黃鐘,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 元間大呂,助宣物也。宣,散也。天氣始於黃鐘,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鐘之功也。蓋窮冬陰陽雖閉塞不通,然物極則反,變化開通之理已具,故化生萬物。萌赤牙白,自此為泰矣。

季冬中氣者何?大寒是也,丑紐也。斗建之辰,位於東 北。杓建丑,昏昴中,衡建丑,夜半七星中。魁建丑,旦火 中。日出卯正四刻入酉初初刻二陽濅長以臨陰,是謂「涂月」,其宿 牽牛南斗。

斗循天而東,至於牽牛,為犧牲。又東至於建星,為關梁。又東至於南斗,為天廟。主祿壽,七政之所終始也。

其分野為吳、越、揚州。

《書》曰:「淮海惟揚州。」 《周禮》曰:「其山鎮會稽,其川三江。」

合辰者何?日躔元枵之次,在子與丑合也。

自女二度至危十一度,為《元枵》之次。元者,北方之正色也。枵者虛也,以虛宿在中。一曰天黿,以近天池之星也。

位雖在丑,然蕤賓隔八,娶妻則居其衝,律書生鐘分 曰「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生自午七百二十九分五 百一十二二千一百八十七分,本黃鐘之分法也。以三乘 午上數,得之。七百二十九分為午上數一千二十四者,得《黃鐘》全 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二十四也。倍午下數, 得之。

五百一十二,為午下數。倍。謂倍其實,為一千二十四。

二百四十三為一寸,二十七為一分,三為一釐,一為 三毫,凡四寸一分八釐三毫,為「大呂之半律。」

「《黃鐘全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非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約之,則與八十一之分數不合,此未所以為黃鐘之分法也。以黃鐘九寸為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二百四十三為一寸,凡得九百七十二為四寸,二十七為一分,二十四為八釐,一為三毫,是未所得者一千二十四也。

又置一千二十四,於《未》而三之。蕤賓下生故倍其實三其法申三 千七十二,酉九千二百一十六,戌二萬七千六百四 十八,亥八萬二千九百四十四。

此「大呂半律」 之實,即蕤賓下生數也。以黃鐘所該寸分釐毫法約之,亦得四寸一分八釐三毫。

然二陽方長則倍之,未二千四十八,申六千一百四 十四,酉一萬八千四百三十二,戌五萬五千二百九 十六,亥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是為全律大呂之 實也。以律法計之,八寸三分七釐六毫。

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為八寸,六千五百六十一為三分,一千七百一為七釐,一百六十二為六毫,皆於黃鐘所該寸分釐毫法筭之。

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七十五,小分,一千八百六十 三。

十六萬四千二十五,為七十五分;尚餘一千八百六十三,為小分。

故《律書》曰:「七寸五分,三分二強。」

七十五即七寸五分也。《小分》一千八百六十三,以七百二十九為三分二,尚餘四百五,故曰「強。」 後凡言「強」 者倣此。

舉大數,則正度七十六爾。其譜曰下四其律長次《黃鐘》,故 亦不為他均所役。黃鐘六律之首大呂六同之首當為徵、商、羽、角則 以子聲半數應之,生自蕤賓,八萬二千九百四十四約以分法得三十七,小分二千二十五,舉大數則三 十八爾。其譜曰下五自其為《蕤賓》之徵也,有婦道焉,故損 其數,抑而自卑,則為清聲。及其為宮,下生《夷則》也,有 母道焉,乃倍其數,引而自尊,則為正聲。王姬下嫁,義 殊王宮,此樂所以通倫理也。

其自為宮也,夷則為徵,夾鐘為商,無射為羽,中呂為 角,黃鐘為變宮,林鐘為變徵。其應聲也,於林鐘為變 徵,於太簇為變宮,於南呂為角,於姑洗為羽,於應鐘 為商,於蕤賓為徵。調起中呂,無射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夾鐘商徵和, 林鐘應之。

《通》曰:「大呂,律本八寸三分七釐六毫,為管則八寸有 奇,虛三分,吹口則其數七十三,合有聲、無聲而計之 也。七音六孔,大呂為宮。」自吹口至底中如其律數不為孔《夷則》為徵, 去吹口五寸五分五釐一毫為徵孔夾鐘為商。去吹口七寸四分二釐三絲為商孔無射 為羽。去吹口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為羽孔中呂為角:去吹口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 絲六忽為角孔黃鐘為變宮:去吹口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為孔林鐘為 變徵。

去吹口五寸八分二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初為「變徵附孔。」

呂生子,則夷則代宮,以變宮黃鐘為角。律娶妻,則夾 鐘代宮,以變徵林鐘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 三分損一,下生《夷則》者,大呂之實八寸三分七釐六 毫,三分其實,得二寸七分二釐五毫以為法,下生者 倍。

此予朱子律寸新法也,與律書「倍其實」 、「三其法」 大異,蓋因《月令註疏》舊法而為之。然亦可見參伍錯綜,無往不同,天地自然之數也。

故《夷則》五寸五分五釐一毫。

下生者,倍其法,得四寸十四分四釐十毫,內收九分為一寸,又收九毫為一釐,合之則五寸五分五釐一毫也。《月令註疏》:大呂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計二千四十八分。下生者,倍其實,得四千九十六以為法。三其二百四十三,得七百二十九以分其法。用三千六百四十五,得七百二十九者五,為五寸;餘四百五十一為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合之為《夷則》,其實一也。若約以分法,七十五小分一千八百六十三為宮,三分之每分二十五,小分六百二十一,損一分下生徵,得五十小分一千二百四十二為《夷則》,亦與此合。

及其聲應他均也,於林鐘則為變徵,於太簇則為變 宮,皆不為調。俱用半律與四聲同「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己丑, 蕤賓之徵也;辛丑,姑洗之羽也;癸丑,大呂之宮也;乙 丑,無射之商也;丁丑,南呂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 之。無射六變,南呂八變應鐘。中呂六變,姑洗八變蕤 賓。蓋大呂用宮逐羽,無射從宮,一變中呂。為徵二變《黃 鐘》:為商三變《林鐘》。為羽四變《太簇》:為角五變南呂:變宮六變《姑 洗》。變徵七變應鐘,八變《蕤賓》,九變大呂。

中呂徵九合於宮,黃鐘商八合於徵,太簇角六合於羽以分樂。變宮徵歸於本宮,徵商歸於夷則,商羽歸於夾鐘,羽角歸於無射,角變宮歸於中呂,變宮、變徵歸於黃鐘,變徵及商變宮歸於林鐘,商變宮變徵歸於太簇,商變徵及木聲,歸於南呂之宮。中呂應夷則為羽,六變姑洗為羽,九變返於大呂之宮,仍應南呂為角

無射倡而黃鐘和之,中呂倡而林鐘和之,管皆併兩 而吹,故《大合樂》,夾鐘起林鐘為角,黃鐘為羽,則中呂 為商,無射為徵矣。黃鐘應夾鐘為羽,夷則之羽,中呂 一變為角,於是蕤賓之管生大呂,為流徵以應之。由 黃鐘角羽並起,合於大呂故爾。大呂應姑洗為羽,南 呂之羽,蕤賓一變為角,於是林鐘之管生太簇,為流 「徵以應之」,由大呂角羽並起,合於太簇故爾。黃鐘之 音得而蕤賓應,大呂之音得而林鐘應,此謂「對待。」黃 鐘角羽合於大呂,大呂角羽合於太簇,此謂「流行。」乃 若變宮入於夷則之角,變徵入於夾鐘之角,乃大呂 之均,不以二變為調,非終亡所用也。

俗樂:大呂為宮,曰高宮調,夾鐘為商,曰高大食調,無射為羽,曰高般涉調,黃鐘變宮,曰高大食角調。《樂府雜錄》曰:「舊無此四調,唐貞觀中,太宗增之。」 《宋樂髓經》「以高大食角入正宮調。」

金奏特鏞高二尺一寸八分弱,兩舞相距一尺三寸 強,兩銑相距一尺七寸強。編鐘高九寸三分強,兩舞 相距五寸四分弱,兩銑相距七寸一分強。《清聲》編鐘 高六寸八分強,兩舞相距三寸八分強,兩銑相距五 寸強。特磬,鼓長二尺五寸二分強,博五寸六分弱。股 長一尺六寸七分強,博八寸四分,皆厚二寸一分。編 磬,鼓長一尺三寸三分強,博二寸九分,股長八寸八 分強,博四寸四分,皆厚二寸。清聲編磬,鼓長一尺一 寸二分強,博二寸一分強,股長七寸六分弱,博三寸 八分,皆厚一寸七分。應鼙高一尺三寸,面廣一尺七 寸通曰特。鏞高二尺一寸二分七釐八毫,而羨五分為 兩欒,故云「八分弱」也。鉦橫一尺五寸二分六釐四毫, 舞上甬,衡并旋蟲,欲其平懸,故高准《黃鐘》。餘皆如之。 編鐘鉦六寸三分強,清鐘鉦四寸四分強。

《博古圖》,大呂清聲小編鐘,高四寸七分,紐高一寸七分,兩舞相距三寸六分,橫二寸七分,兩銑相距三寸三分,橫二寸五分,重三斤四兩。豈《爾雅》所謂棧者與?

然今制編鐘重八斤,而清聲乃至十三斤八兩,其制 一揆獨何與?

今太常二製,俱高七寸,兩舞四寸五分,銑四寸八分,甬二寸一分。

其編磬二枚,亦與古異。

編磬,股長九寸,博五寸,鼓一尺五寸六分,博三寸八分,皆厚八分。清磬,股長九寸二分,博四寸五分,鼓一尺三寸八分,博三寸四分:皆厚二寸三分。

「應鼓高如律及半面,廣則其倍數也。縣於乾隅晉鼓 之右,與朔鼙相應,則下管角、羽倡而商、徵和矣。」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二百二十八絲,中絃一百五十 二絲,小絃一百一十一絲;中琴、小瑟,大絃七十六絲, 小絃三十八絲。

通曰:「登歌大呂之聲,高於黃鐘一律者也。」大琴,大瑟, 絃次黃鐘,設柱於七尺六寸,為正宮,三尺七寸七分 為清宮。瑟。第二絃,右手食指挑,第十五絃,左手食指 剔,琴則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挑。若中琴,在雲和,則 位於龍齦內二寸五分。宮絃自中徽為黃鐘,按上三 尺七寸七分降為大呂,又降為太簇,又降為夾鐘,又 降則逾四徽為姑洗、為中呂,少宮亦如之。先王立樂, 惡其聲亂也。在《空桑》,則宮絃自中徽為太簇,降為夾 鐘;在《龍門》,則宮絃自中徽為姑洗,降為中呂。然後中 聲五降,無不優柔而和平者矣。姑洗為宮,則大呂為 羽,絃用清聲三十八絲,於一尺八寸五分取聲。姑洗半律 三尺二寸為宮故大呂取少少聲《小瑟》長於中琴。五尺七寸為宮故絃用正 宮之絲,於三尺七寸七分取聲。夫《雲門》之樂,歌奏二 律,管皆長而聲濁,自餘十律皆包焉。故曰「黃鐘大呂, 不可與於繁奏之舞者,其音疏也。」然《大合樂》則清濁 迭相為經,大呂之律,較諸黃鐘,本自管短而聲清。故 黃鐘起慢角,大呂以清聲應之,非復疏音,所謂變也。 大呂起清角,則宮絃按上而緊,其三絃乃與龍齦相 應。《易》姑洗為中呂之宮。謂之清角。故曰「清角絃急。其 聲清也。」

漢劉昆善鼓雅琴,知清角之操,蓋即指此。梁元帝《纂要》以「清角」 為黃帝琴名,誤矣。

大呂倡以角、羽,則夾鍾和以商、徵,九變如之。大琴大 瑟,絃多律備,故六變歸于黃鍾之均,為《大卷》。大呂為宮六變 黃鐘為宮徵商以下皆然八變歸于太簇之均,為《承雲》。大呂為宮八變太簇 為宮徵商以下皆然九變歸于南呂之均,為《九㲈》。大呂為宮九變南呂為宮 姑商以下皆然徵商角羽與黃鍾交互。

大呂之徵:《夷則》以黃鍾為角,其角中呂以黃鍾為徵,其羽《無射》以黃鍾為商,其商夾鍾以黃鍾為羽。

此所以旅陽宣氣也。惟中琴絃少。難于諧律。故「龍齦 之羽。從姑洗為宮。而應雲和之羽。」南呂「為角」,《空桑》之羽。 應鐘為商,其所以必與黃鐘合者,正由角、羽並起,則姑 洗之鐘,南呂之磬,合竽瑟之宮,而蕤賓之徵應矣。且 七絃所以專用正聲,別為二少者,良由宮、商迭為角、 徵故耳。今世黃鐘之琴,第三絃用中呂律。按下姑洗按上蕤賓 「大呂之角,合陽紀」也。

申子辰,律申以子為清角;巳酉丑,律酉以丑為清角。

第五絃兼無射律:本南呂按上大呂之羽,起陰紀也。

寅午戌,律,戌以寅為清角;亥、卯未律,亥以卯為清角。

羽絃不用無射者,少宮之位,近於變宮。

用《無射》,則按下南呂,按上應鐘,一如第三絃法。

故宮羽之間,不至太闕,惟徵、角之間,巳午聲絕,必用 中呂為角,乃得與徵聯近。

古之清樂,以中呂為黃鐘變徵,正以按上,即得蕤賓耳。

然《姑》《夾》二位,又成曠闊,而商角二聲,將不能以相通。 幸而三絃姑洗之本聲,與十一徽姑洗之本位,自有 相得而不能相離者,乃獨固守其所而不去,於是中 呂前後皆間一律,而音始平和,是乃律呂性情之變, 非人力所能為也。故黃鐘為慢角調三正角,姑洗為 中聲,大呂為中呂宮三清角,中呂為中聲,慢角三為 《姑洗》者,從大絃十一徽調之,而應其絃緩也。「清角三 為《中呂》」者,從大絃十徽調之,而應其絃急也。慢角三謂申子 辰律清角三謂己酉丑律廣樂遍舞,倡和清濁。大瑟一,中琴三,歌 工四人,一倡三歎。故世猶傳其法,謂「琴通黃鐘、中呂、 無射三均,側出諸調,若蔦蘿附木然。蓋中呂角也,無 射羽也。大瑟翻回取均,而中琴還相為角,移宮換羽, 變入姑洗、南呂,則黃鐘奏而蕤賓應,大呂歌而林鐘應。行流散徙不主,故常音之疏者,至是則為繁會之 統矣。」夫聲數必主宮角,歌喉必發於牙唇,皆天然者。 故七絃散聲為五音之正,而大絃十二律之位,又眾 絃散聲之所取正也。凡絃之五音,皆自東而西,相為 次第。其六絃會於十徽,則一與三者,角與散角應也; 二與四者,徵與散徵應也;四與六者,宮與散少宮應 也;五與七者,商與散少商應也;三與五絃會於十一 徽,則羽與散羽應也。《樂府雲門篇》所謂「時奏宮角,雜 之以徵羽」者,其以此歟。

下管長一尺六寸七分強,篴如之。竽大管長四尺一 寸,中管長三尺八寸,小管長二尺五寸二分強。巢笙 大管如之,小管長一尺六寸七分強。和笙大管亦如 之,小管長一尺二寸五分弱。壎高三寸七分強,廣七 寸六分,箎長一尺二寸五分強。編簫大管長一尺三 寸,小管長八寸八分強。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三寸八分之中。竽管與黃鐘 相間四尺一寸,除三寸則三尺八寸也。自簧上至氣 孔,二尺五寸二分強,餘一尺一寸有奇,三尺八寸,餘 三寸,則三尺五寸也。自簧上至氣孔二尺。寸八分 弱,餘一尺三寸有奇,二尺五寸二分強,餘三寸,則二 尺二寸二分零也。自簧上至氣孔,一尺六寸七分強, 餘五寸五分有奇;《巢笙》大管,二尺五寸二分強,列在 第七。除一寸施簧上至氣孔,一尺六寸七分強,餘七 寸有奇。小管如其簧數,列在第十四,與高聲管同。《和 笙》大管,與《巢笙》小管同,列在第四,名大四管,一尺六 寸七分強,除入二分簧至氣孔八寸三分強,餘八寸 有奇。小管列在第十,亦名「斗管」,一尺二寸五分強,除 入二分簧至氣孔。寸六分,弱餘四寸八分有奇。塤 六孔前下一孔為夾鐘;上二孔右為中呂,啟下一孔 為蕤賓;左雙啟為夷則;後二孔一啟為無射,雙啟為 黃鐘、含少,合聲則大呂宮也。箎底節外後一孔為夾 鐘,半孔為太簇;次上一孔為中呂,半孔為姑洗;又次 上一孔為林鐘,半為蕤賓;又次上一孔為夷則;又次 上一孔為無射,半孔為南呂,七孔全開為黃鐘,半開 為應鐘,合則為大呂也。編簫,第二管,一尺三寸,作孔 於五分上,則一尺二寸四分八釐有奇;第十四管八 寸八分強,作孔于五分上,則與律合。大管五音之孔 與黃鐘。闕二字左右。闕三字微有。闕二字耳。管亦然。大 籥三尺四寸五分強,小籥半之。凡樂《姑洗》:闕三字「龡 角以舞《雲門》」,乃歌《大呂》,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大呂之籥,三尺四寸四分三釐六毫為宮,以其 上二尺九寸八分六釐二毫二絲為商孔,以二尺六 寸五分六釐五毫六絲為角孔,以二尺三寸六分七 毫四絲五忽三初為變徵孔,以二尺二寸四分二釐 四毫為徵孔,以一尺九寸八分七釐一毫五絲為羽 孔,以一尺七寸六分七釐三毫三絲四忽為變宮孔。 或曰三孔清宮,中呂無射也。舞位對太簇清,小籥半 之,舞位對太簇宮。凡歌大呂簫籥,合堂上下之樂,鐘 瑟隨竽笙聲,合歌平中之音,必使次於黃鐘,優游而 不迫,乃能協律應節。姑洗之籥吹羽,則大呂之鐘聲 之。南呂之籥吹角,則大呂之磬振之。絃歌,角羽並起。 中呂為角無射為羽太簇鐘磬應焉,舞人自北還南,表籥乃奏 羽。南呂為宮大呂之羽蕤賓之角聽舉樂則蹲,一鼓,稍前,舞蹈,轉羽 向西。南呂二鼓復位,正羽立。大角三鼓兩兩相向蹲。蕤羽四 鼓,舉左手,收左揖。姑洗五鼓,舉右手,收右揖。夷角六鼓稍 前開手立。大羽七鼓復位,正揖。應鐘《八鼓》「兩兩相向,交籥 正蹲。」夾角九鼓復位,「右手如揖,左垂手。」夷羽《十》「鼓稍前開 手立。」蕤賓十一鼓,合手,退後,躬身。無角十二鼓,伏,興,「仰視。」 夾羽十三鼓,舉左手,收開手,正蹲。大呂十四鼓,舉右手,收 開手,正蹲。中角十五鼓,《躬身受終》。無羽聽三鼓止,舞人從 南,至西表告成《大武》萬舞,夾鐘之籥應之。卯酉火金 之府也。故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籥乃奏角。姑洗 為宮夷則之羽大呂之角「聽舉樂則蹲」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姑洗 二鼓復位,正揖,右羽夷角三鼓,舉左手,收左「揖。」大羽四鼓, 舉右手,收右「揖。」應鐘五鼓高呈手左羽。夾角六鼓左旋,「鞠 躬俯視」《羽右仆》。夷羽七鼓,右旋,「伏」,興,仰視羽,左仆。蕤賓八 鼓舞蹈相向立。無角九鼓,右旋,復位,躬身夾羽《十》鼓交籥 正蹲。大呂十一、「鼓足起,右奏羽,足蹈右羽,立右旋。」中角十 二、鼓「左旋,反如執圭,平衡。」無羽十三鼓,「稍前開手立。」夷則 十四鼓退後伏,興。黃角十五鼓,《躬身受終》。中羽聽三鼓止, 舞人從西至東表告成,無射之籥應之。辰戌,水土之 府也,故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籥,乃奏變宮。應鐘為宮夾鐘 之羽夷則之角聽舉樂,則蹲,一鼓,稍前,舞蹈。應鐘二鼓,舉左手, 收左揖。夾角三鼓,舉右手,收右「揖。」夷羽四鼓,獻羽拱之。蕤賓 《五鼓》兩兩相向蹲。無角六鼓稍前,開手立,左羽:夾羽《七》鼓, 退後,俯伏。大呂八鼓,舉左手,收左揖。中角九鼓,舉右手,收, 右揖。無羽十鼓稍前,開手立,右羽:夷則十一鼓,合手,退後, 躬身。黃角十二鼓,伏,興,「仰視。」中羽《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夾鐘 十四鼓,復位,交籥,正蹲。林角十五鼓,《躬身受終》。黃羽聽三 鼓止,舞人從東還,至南表後,初告成大濩萬舞,中呂 之籥應之。己亥,水火之府也,水則羽為宮。南呂火,則《角為徵。夾鐘羽從宮以角應,而清角生焉;角從宮以徵應, 而流徵生焉。故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樂之始作也。 黃鐘倡太簇商徵,大呂和應鐘角羽朔鼙鼓朄應鼙 答拊,而管絃合矣。大瑟倡和,清濁中琴。聲律鼓為易見故詳言之 一與《三應》,角調以宮三與《五應》。羽調以角以起清角,二與四應, 四與六應。角調以徵五與七應。徵調以羽以會流徵籥舞,皆鐘 磬以為節焉。所謂倡太簇商徵者,黃鐘之角羽也。黃 鐘姑商林鐘:應姑太簇:蕤應南呂:大蕤姑洗:夷大六變而《應鐘》,夾夷 角、羽並起,故姑洗六變,圜鐘為宮,南呂六變,黃鐘為 角,大呂為羽之清角,亦六變而為黃鐘矣。所謂「和應 鐘角、羽」者,大呂之商、徵也。大呂夾夷《夷則》:無射圜鐘:中無無 射:黃中中呂:林黃六變而《黃鐘》,太林宮徵相應,故夾鐘六變, 太簇為徵;夷則六變,姑洗為羽;中呂為清角之羽,亦 六變而為姑洗矣。黃鐘之角羽皆縵於大呂之宮,而 蕤賓應以「流徵。」蕤賓為宮大呂為徵大呂之角、羽皆縵於太簇 之宮,而林鐘應以「流徵。」林鐘為宮太簇為徵太簇之於黃鐘,姑 洗之於太簇,皆以子繼父,猶地承天也。《雲門》終地宮 之羽,則天氣下降於地,故曰:「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其《龡同》律也,《廣莫》風及條風從之,日在元枵。曆候大 寒,音比無射四十五分,加旬有五日則立春。音比南 呂四十八分,加旬有五日則雨水。太簇為宮。

通曰:「大呂以黃鐘為同,丑與子合也。」廣莫風凡四旬 有五日,而條風至。故大呂者,冬春之交,水木之氣也。 東至牽牛。牽牛者,言陽氣牽引萬物出之也。牛者,冒 也,言地雖凍,能冒而生也。牛者,耕植種萬物也。東至 於建星。建星者,建諸生也。十二月,律中大呂。大呂者, 其於十二子為丑。丑者,紐也,言陽氣在上未降,萬物 厄紐,未敢出也。《日躔元枵》之次。大寒後五日神后,子辰也。 神后者,北方之中上帝所居也。其象為天宮,為江湖, 為嬪御,為恩私,為織帛,為服飾,為嫁娶,為鬼神,為墟 墓,為燕鼠,為淫佚,為哭泣,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 而占之,其候氣也。斗指丑則大寒,音比,《無射》四十五 分。升陽三分加旬有五日,斗指艮,則立春,音比南呂四十 八分。升陽三分京房增「大呂,生《三子律》。」

《大寒》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其三子分《否》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凌陰》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弱。《少出》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也。

錢樂之增「大呂」一部,二十七律。

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曰《荄動》,曰《始贊》,曰《大有》,曰《坤元》,曰《輔時》,曰《匡弼》,曰《分否》,曰《又繁》,曰《唯微》,曰《棄望》,曰《庶幾》,曰《執義》,曰《秉強》,曰《凌陰》,曰《侶陽》,曰《識沈》,曰《緝熙》,曰《知道》,曰《適時》,曰《權變》,曰《少出》,曰《倚平》,曰《同雲》,曰《承明》,曰《善述》,曰《休光》。

乃若卦氣,「冬為羽音,應坎大寒」;卦氣坎之六三初候雞始乳, 入虛八度。臨之六四為升公卦又五日中候,征鳥厲疾,入危三 度。臨之九四為臨辟卦又五日末,候水澤腹堅,入危七度。臨之上六 為小過侯卦內雞不始乳,淫女亂男。鷙鳥不厲,國不除兵。水 澤不堅,言乃不從。立春之日。卦氣坎之六四初候,東風解凍, 入危十一度。泰之初九為小過侯卦分又五日中候,蟄蟲始振,入 室四度。泰之九二為蒙大夫卦又五日,魚上冰,入室八度。泰之九三 為益卿卦「風不解凍,號令不行,蟄不振,陰姦陽,魚不上冰, 甲胄私藏」,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三分七釐六毫。」 其法:大呂之實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內除後月太簇之實,餘八千四百二十四。以分釐毫之法約之,得三分七釐六毫,是為大寒至雨水陽升之數。

交雨水,則太簇用事。

大寒之日,假如得癸丑,大呂之宮也。己未衝丑,為蕤賓之徵;乙丑,應鐘之商也。辛未衝丑,為姑洗之羽;丁丑,南呂之角也。先五日,戊寅立春氣至,太簇為宮。後五日所畸五時辰零三刻,林鐘生太簇。自此太簇始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無射,六變南呂,則羽與角比也。姑洗 之羽為南呂之角,聲應自穆羽。林鐘合乎太簇,是謂 陽呂陽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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