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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3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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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三十九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四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九卷目錄

 聽斷部藝文一

  讞獄詔          漢景帝

  請斷獄毋事煩苛疏并序後漢陳寵

  請斷獄不宜改用三冬奏并序前人

  刪定律令為漢儀奏      應劭

  刑法疏          晉劉頌

  明意賦并序       傅咸

  陳滿罪議        宋何承天

  尹嘉罪議          前人

  決遣民獄詔      北魏孝文帝

  疑獄斷理議并序     辛雄

  上擬定律章表     南齊孔稚珪

  判決錄          唐張鷟

  為百官賀斷獄甘露降表    崔融

  限日決獄詔        宋太宗

  恤刑詔           真宗

  斷獄詔           孝宗

  論馬辛獄情劄子       朱熹

  論阿梁獄情劄子       前人

 聽斷部藝文二

  送韓十四被魯王推遞往濟南府

              唐崔國輔

  定襄郡獄          崔顥

  覆案後赴睦州贈苗侍郎   劉長卿

  送蔡少府赴登州推事     高適

  贈裴南部聞袁判官自來欲有按問

                杜甫

  縣內水亭晨興聽訟      錢起

祥刑典第一百三十九卷

聽斷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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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讞獄詔》
漢·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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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 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欲 令治獄者務先寬。

《請斷獄毋事煩苛疏》并序
後漢·陳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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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宗初,寵為尚書。是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切,尚書決事,率近於重。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帝敬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其後遂詔有司絕鉆鑽諸慘酷之科,解妖惡之禁,除文致之請讞五十餘事,定著於令。

臣聞先王之政,賞不僭,刑不濫,與其不得已,寧僭不 濫。故唐堯著典,眚災肆赦;周公作戒,「勿誤庶獄。」伯夷 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 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姦慝既平,必宜濟 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群僚,弘崇晏晏。而 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 於篣格酷烈之痛;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 公行私,逞縱威福。夫為政猶張琴瑟,大絃急者小絃 絕。故子貢非臧孫之猛法,而美鄭喬之仁政。《詩》云:「不 剛不柔,布政優優。」方今聖德充塞,假於上下,宜隆先 王之道,蕩滌煩苛之法。輕薄箠楚,以濟群生;全廣至 德,以奉天心。

《請斷獄不宜改用三冬奏》并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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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陰氣微弱,陽氣發泄,招致災旱,事在於此。」 帝以其言下公卿議。寵書奏,帝納之,遂不復改。

夫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蘭、射、干、芸、荔之 應。《時令》曰:「諸生蕩,安形體。」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 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三月 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 夏以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周以天元,殷以地元, 夏以人元。若以此時行刑,則殷周歲首,皆當流血,不 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 明大刑畢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若 以降威怒,不可謂寧;若以行大刑,不可謂靜。議者咸 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 而化致康平,無有災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 旱之異,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害自為,他應,不以改 律。秦為虐政,四時行刑,聖漢初興,改從簡易。蕭何草 律,季秋論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計天地之正。二王

之春,實頗有違。陛下探幽析微,允執其中,革百載之
考證
失,建永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稽《春

秋》之文,當《月令》之意,聖功美業,不宜中疑。

《刪定律令為漢儀奏》
應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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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 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故膠東相董 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 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 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 有孑遺,開辟以來,莫或茲酷。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 「拔出險難,其命維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 揆,貪少云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 《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 五十篇,蠲去復重,為之節文。又集《駮議》三十篇,以類 相從,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二十五,《漢記》四,皆刪敘 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採古今瓌瑋之士,文章 煥炳,德義可觀。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 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昔鄭人以乾鼠為璞,鬻之 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請幫助識別此字。十重夫睹之者掩口,胡 盧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左氏》實云:「雖有姬姜,絲 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是用敢露頑才,廁 於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 增闡聖聽。惟因萬機之餘暇,游意省覽焉。

《刑法疏》
晉·劉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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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世以來,法漸多門,令甚不一。臣今備掌刑斷,職 思其憂,謹具啟聞。臣竊伏惟陛下為政每盡善,故事 求曲當,則例不得直,盡善故法不得全。何則?上求盡 善,則諸下牽文就意,以赴主之所許,是以法不得全。 刑書徵文,徵文必有乖於情聽之斷,而上安於曲當, 故執平者因文可引,則生二端。是法多門令不一,則 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姦偽者因法之多門,以售 其情。所欲淺深,苟斷不一,則居上者難以撿下。於是 事同議異,獄犴不平,有傷於法。古人有言:「人主詳其 政荒,人臣期其事理」詳。匪他,盡善則法傷,故其政荒 也。期者輕重之當,雖不厭情,苟入於文則佷。狠本字「而 行之,故其事理也。」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必奉, 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窮塞,故使大臣釋滯;事有時宜, 故人主權斷。主者守文,若釋之執犯蹕之卒也;大臣 釋滯,若公孫弘斷郭解之獄也;人主權斷,若漢祖戮 丁公之為也。天下萬事,自非斯格,不得以意妄議,其 餘皆以律令從事。然後法信於下,人聽不惑,吏不「容 奸,可以言政。」「人主軌斯格,以責群下,大臣小吏各守 其局,則法一矣。」夫人君所與天下共者,法也。已令四 海不可以不信以為教,方求天下之不慢,不可繩以 不信之法。上古議事以制,不為刑辟;夏殷及周,書法 象魏。三代之君齊聖,然咸棄曲當之妙鑒,而任徵文 之直準,非聖有殊,所遇異也。今論時敦弊,不及中古, 而執平者欲適情之所安,自託於議事以制。臣竊以 為聽言則美,論理則違。然天下至大,事務眾雜,時有 不得悉循文如令。故臣謂「宜立格為限,使主者守文, 死生以之,不敢錯思於成制之外,以差輕重,則法恆 全,事無正據。」名例不及,大臣論當,以釋不滯,則事無 閡。礙同至如非常之斷,出法賞罰,若漢祖戮楚臣之私 已,封趙氏之無功。唯人主專之,非奉職之臣所得擬 議。然後情求傍請之蹟絕,似是而非之奏塞,此蓋《齊 法》之大準也。夫出法權制,指施一事,厭情合聽,可適 耳目,誠有臨時當意之快,勝於徵文不允人心也。然 起為經制,終年施用,恆得一而失十。故小有所得者, 必大「有所失;近有所漏者,必遠有所苞。故諳事識體 者,善權輕重,不以小害大,不以近妨遠。忍曲當之近 適,以全簡直之大準。不牽於凡聽之所安,必守徵文 以正例。每臨其事,恆御此心以決斷。此又法之大概 也。」又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 名例斷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論。法吏以上,所 執不同,得為異議。如《律》之文,守法之官,惟當奉用律 令。至於法律之內,所見不同,乃得為異議也。今限法 曹郎令史意有不同為駁,唯得論釋法律,以正所斷, 不得援求諸外論隨時之宜,以明法官守局之分。

《明意賦》并序
傅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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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傅咸奉詔治獄,作賦用明意云。

舍控款以彌載,令棲遲以淹留。吏砥身以存公,古有 死而無柔。彼背正以從邪,我沒世而是尤。敷腎腸以 為效兮,豈文飾之足修。感恩輸命,心口自滅。加我數 年,竭力效節。《春秋》既不吾與,日月忽其不屈。周道兮 如砥,吉人兮是由。材曲兮枉橈,朽木兮難抽。

《陳滿罪議》
宋·何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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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 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故不 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 人。按《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微罰可也。

《尹嘉罪議》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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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府宣令普議尹嘉大辟事,稱「法吏葛滕籤母告子不孝,欲殺者,許之。」法云:謂違犯教令,敬恭有虧,父母 欲殺,皆許之。其所告惟取信於所求而許之。謹尋事 原心,嘉母辭自求質錢,為子還責。嘉雖虧犯教義,而 熊無請殺之辭。熊求所以生之,而今殺之,非隨所求 之謂。始以不孝為劾,終於和賣結刑,倚旁兩端,母子 俱罪,滕籤法文,為非其條。嘉所存者大,理在難申,但 明教爰發,矜其愚蔽。夫明德慎罰,文王所以恤下;議 獄緩死,《中孚》所以垂化。言情則母為子隱,語敬則禮 所不及。今捨乞宥之評,依請殺之條,責敬恭之節,於 饑寒之隸,誠非罰疑從輕,寧失有罪之謂也。愚以謂 降嘉之死,以普春澤之恩;赦熊之愆,以明子隱之宜。 則蒲亭雖陋,可比德於盛明;豚魚微物,不獨遺於今 化。

《決遣民獄詔》
北魏·孝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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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者,天下之平,民命之所懸也。「朕得惟刑」之恤者, 仗獄官之稱其任也。一夫不耕,或將受其餒;一婦不 織,或將受其寒。今農時要月,百姓肆力之秋,而愚民 陷罪者甚眾,宜隨輕重決遣,以赴耕耘之業。

《疑獄斷理議》并序
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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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廷尉少卿袁飜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 詔令門下、尚書、廷尉議之。雄議曰:

《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僭則失罪人,濫乃害 善人。」今議者不忍罪姦吏,使出入縱情,令君子小人 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殷勤隱恤者也?仰尋周 公不減流言之愆,俯惟釋之不加驚馬之辟,所以小 大用情,貴在得所。失之千里,差在毫釐。雄久執案牘, 數見疑訟,職掌三千,願言者六。一曰御史所糾有注 「其逃走者,及其出訴,或為公使本曹給過所有指,如 不推檢,文案灼然者,雪之。」二曰,御史赦前注獲見贓, 不辨行賕主名,檢無賂以置直之主,宜應洗復。三曰, 經拷不引,傍無三證,比以獄案既成,因即除削,或有 據令奏復者,與奪不同,未獲為通例。又須定何如得 為證人?若必須三人對見受財,然後「成證,則於理太 寬;若傳聞即為證,則於理太急。今請以行賕後三人 俱見,物及證狀顯著,準以為驗。」四曰:赦前斷事,或引 律乖錯,使除復失衷,雖案成經赦,宜追從律。五曰:經 赦除名之後,或邀駕訴枉,被旨重究;或訴省稱冤,為 奏更檢;事付有司,未被研判,遂遇恩宥。如此之徒,謂 不得異於常格,依前「案為定。若不合拷究,已復之流, 請不追奪。」六曰:或受辭下檢,反覆使鞫獄,證占分明, 理合清雪,未及告案,忽逢恩赦。若從證占而雪,則違 正格。如除其名,罪濫潔士以為罪,須案成,雪以占定。 若拷未畢格,及要證一人未集者,不得為占定。古人 雖患察獄之不精,未聞知冤而不理。今之所陳,實士 師之「深疑,朝夕之急務,願垂察焉。」

《上擬定律章表》
南齊·孔稚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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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又聞《老子》仲尼曰:「古之聽獄者,求所以生之;今之 聽獄者,求所以殺之。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是則斷 獄之職,自古所難矣。今律文雖定,必須用之,用失其 平,不異無律。律書精細,文約例廣,疑似相傾,故誤相 亂,一乖其綱,枉濫橫起。法吏無解,既多謬僻,監司不 習,無以相斷。則法書徒明於帙裡,冤魂猶結於獄中。 今府州郡縣,千有餘獄,如令一獄歲枉一人,則一年 之中,枉死千餘矣。冤毒之死,上干和氣,聖明所急,不 可不防。致此之由,又非但律吏之咎,列邑之宰,亦亂 其經。或以軍勳餘力,或以勞吏暮齒,獷情濁氣,忍并 生靈,昏心狠態,吞剝氓物,《虐理》殘其命,《曲文》被其罪, 冤積之興,復緣斯發。獄吏雖良,不能「為用。」使于公哭 於邊城,孝婦冤於遐外。陛下雖欲宥之,其已血濺九 泉矣。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故釋之、定國,聲光漢臺; 元常文惠,續映魏閣。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 世議所輕。良由空懃永歲,不逢一朝之賞;積學當年, 終為閭伍所嗤,將恐此書永墜下走之手矣。今若弘 其爵賞,開其勸慕,課「業宦流,班習胄子,拔其精究,使 處內局,簡其才良,以居外任,方岳咸選其能,邑長並 擢其術,則皋」、繇之謀,指掌可致,杜、鄭之業,鬱焉何遠? 然後姦邪無所逃其刑,惡吏不能藏其詐,如身手之 相驅,若絃括之相接矣。臣以疏短,謬司大理,陛下發 自聖衷,憂矜刑網,御延奉訓,遠照民瘼。臣謹仰述天 官,伏奏雲「陛所奏繆允者,宜寫律上國學,置律學助 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上過高第,即便 擢用,使處法職,以勸士流。

《判決錄科罪》
唐·張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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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學生劉仁軌等,省試落第,撾鼓申訴:「准式,卯時付問頭,酉時收策試,日晚付問頭。不盡經業,更請重試臺付法。」 不伏。

劉仁軌,青襟胄子,黃卷書生,非應奉之五行,異王充 之一覽。天下第一,希聞胡廣之才;日下無雙,罕見黃 童之譽。《春秋》一日,徒棄光陰;文史三冬,虛淹歲序。有 司試策,無晁錯之中科;主者銓量,落公孫之下第。理合逡巡斂分,退坐授銓,豈得俛仰?自之「肆情撾鼓,狀 稱問頭付晚,策自難周。銓退者既恨獨遲,簡得者不」 應偏早。訴人之口,皆有愛憎;試官之情,終無向背。傲 不可長,驕不可盈,若引窺覘之門,恐開僥倖之路。《豸 冠》奏劾,自合甘從,烏喙無冤,何煩苦訴。宜從明典,勿 信浮辭。

《評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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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爵員外郎梁璨奏:「左僕射魏宰無汗馬勞,御史大夫李加為佐命功,並妄爵也,請皆追奪。」

疏茅建社,剪桐開國,隆定鼎於昌基,茂勤王之令典。 公侯珪組,百代相仍;帶礪山河,千秋不絕。祇如吳、鄧 四縣,東海之功臣;蕭、曹萬家,西京之佐命。莫不甘棠 教化,光宣召伯之風;大樹辭榮,獨擅將軍之氣。魏宰 智不動俗,曾無汗馬之勳;李加謀不出凡,詎展饑鷹 之效。無功而祿,不可勵勳臣;無德而官,如何獎朝士? 昔《豕突》命賞,偽新於是覆亡;羊爛封侯,更始由其喪 敗。並為爵人失敘,錫土無綱。自遵操斧之柯,豈踵覆 車之轍。

《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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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對仗,遺箭於仗內,御史彈付法。

杜俊,幼乏過庭,少虧函丈,濫荷苴茅之蔭,叨居蘭桂 之叢,故得佩韘龍軒,腰鞬鳳闕。不能翕肩斂氣,對黼 帳以兢魂;俛首曲躬,臨玉階而側足。豈得欽承聖旨, 曾無戰灼之心;侍奉天威,敢縱胡廬之笑?石慶謹厚, 未著於朝儀;鄧通驕淫,已塵於國典。不恭之罪,付衛 碏以懲科;無禮之徒,從日磾而訓戒。雖仗內落箭,未 見遺弓,律有正條,相須「乃坐」;二罪俱發,自合從重而 論;一狀既輕,不可累成其過。

《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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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嚴宣,前任洪洞縣尉日,被長史田順鞭之。宣為御史,彈順受贓二百貫,勘當是實。順訴宣挾私彈事,勘問宣挾私有實,順受贓不虛。

田順提輿晉望,讓珮汾陽,作二分城,參榮半刺。性非 卓茂,酷甚崔林,鞭危甯以振威,辱何夏而逞志。嚴宣 昔為郊尉,雌伏喬元之班;今踐憲司,雄飛杜林之位。 祁奚舉薦,不避親讎;鮑永繩愆,寧論貴賤?許揚大辟, 詎顧微嫌?振白鷺之清塵,糾黃魚之濁政。貪殘有核, 贓狀非虛。此乃為國鋤凶,豈是挾私彈事?二百鏹坐 「法有常科;三千獄」,條刑茲罔捨。

《判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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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員外郎趙務支蒲陝布供漁陽軍幽、易絹入京,百姓訴不便,務款:「布是粗物,將以供軍;絹是細絹,擬貯官庫。」

趙務鳴鶴登朝,含雞伏奏,轉箸之敏,未見稱奇;聚米 之能,無聞播美。張蒼之善算國用,詎肯留情;馮勒之 巧計軍儲,曾何介意?迴長作短,異趙達之精心;變近 成遙,殊顧談之屈指。蒲陝之布,卻入漁陽;幽易之絹, 返歸關隴。同北轅之適越,類東走之望秦。人之情乎? 繄獨無也?細絹稱以納庫,粗布貯以充軍,非直運者 「苦勞,抑亦兵家賈怨。宜從削黜,以肅頑愚。」

《判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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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騎將軍劉恭,膂力強群,弓馬超眾,眇其一目。恐不堪侍奉,欲放歸鄉里,又惜其身材。

主上股肱,是為心膂。漢高之得樊噲,廓去妖氛;曹公 之有典韋,克寧寰宇。劉恭力齊烏獲,勇若專諸,非無 孟悅之才,實兼任鄙之狀。登城斷布,所向無前;荷石 投人,誰當餘勇?越稷門之宇,俊健有聞;舉大國之關, 驍雄可尚。昔子夏喪目,猶講授於西河;左丘失明,亦 修書於東魯。殷堪雖眇,作牧於江濱;丁儀止婚,興嗟 於魏帝,用大掩小,棄短從長。川澤納汙,山藪藏疾。蛇 銜輝乘,不以細類為嫌;虹氣連城,不以微瑕致損。大 材可錄,小疹何傷?既要所須,宜依舊定。

《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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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人祁元泰賄司勳令徐整作偽。勳插入申奏,大理斷「泰為首,整為從」 ,泰不服。

「止戈為武,靖亂之嘉謀;致果為毅,安邊之茂軌。」疇庸 命賞,將酬犬馬之功;書勞策勳,用答鷹揚之效。祁元 泰奸回是務,逞狙詐於千端;徐整乾沒為懷,縱狼心 於百變。勳輝筆注,官逐賄成,將此白丁,插名黃綬。雖 復龍蛇共澤,善惡斯殊,終是雞鶴同群,是非交錯。整 行詐業,泰受偽勳,兩並日拙,為非一種雷同獲罪執 行故造,造者自合流刑;囑請貨求,求者元無首從。

《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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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陽公主》為子求內官親得侍衛。

山陽;分輝若木,派浪咸池,七襄之駕既嚴,萬金之禮 斯盛。張敖勳舊,竊湯沐之微滋;竇固名宗,霑脂粉之 餘潤。但任人以器,有國之大經;官不私親,前王之令 範;拜官床下,時聞丞相之男。乞衛宮中,唯允左師之 息。燕王之請身入侍,竟不從依;館陶之為子求郎,終 無允許。若有言有行,胡越可以正除;無德無功,昆季 寧容濫及。宜銓其器識,察其廉能,待得實才,方可詳擇。

《末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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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書,皆納賄錢。被御史彈付法計贓十五匹,斷絞,不服。

王隆沗沾趨吏,幸列胥徒,祿雖給於斗儲,官未階於 尺木。雞卵之饌,雖避嫌疑;鵝目之錢,若為窺覘。每受 一狀,皆取百文,未申疵面之功,翻起黑頭之患。獵青 鳧之小利,觸驄馬之嚴威。因事受財,實非通理,枉法 科罪,頗涉深文。宜據六贓,式明三典。

《案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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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奏,「海州奏朱鴈集,岐州奏白麟見及薦郊廟二項俱無空信。」 州申,未知合附與否。

典朕《三禮》,大舜委於姜尼;分敕《六經》,成王任於邢伯。 建茲歲首,實曰春官。敦敘九族之親,欽若五常之教。 祀地郊天之典,舉其宏綱;朝日夕月之儀,撮其機要。 岐州俯鄰八水,斜瞻鸑鷟之峰;海部近控三山,迴瞰 鯨鯢之穴。陳敬所奏,瑞鴈翻朱;薛泰申文,祥麟孕素。 赩丹霞於日羽,冕若朝輪;晶白雪於霜毛,皎同秋練。 既無狀驗,空有奏章。尋鳥跡於長空,察人形於水鏡。 刻猿猴於棘刺,尚且見欺;說蠶繭於天宮,譙堪輒信。 語同捕影,不可誣神;狀等繫風,如何薦廟?管窺其事, 案記為宜。

《為百官賀斷獄甘露降表》
崔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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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見御史中丞吉頊稱,某日承制,推法司斷事,惡逆 者會赦不免,謀反者會赦從流。主上以為輕重不當, 陷入人罪。制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安有忠孝同極, 而罪流異貫?若此者,豈欽恤之意耶』?」旋命主司,奏上 沿革。謹按《貞觀律》唯有十卷,其《捕亡、斷獄》兩卷,乃是 永徽二年長孫無忌等奏加,果非庭堅所制。百寮蒙 「瞽,一朝開鑿,聖鑒元通,有如影響。自發德音之後,每 夜觸處有甘露降者。臣等聞刑罰者人之鞭策,號令 者國之舟車,所以懲惡止奸,輔政助化。」故軒轅之為 君也,設法而天下安樂;陶唐之為帝也,察令而天下 昭明。然則不令而誅,不教而殺,是虐人也;法不勝奸, 刑不制罪,是陷人也。有以知懸之象「魏,布之都鄙,是 謂禁人為非;銘之鍾鼎,鑄之金石,是謂丕天之責。」為 人上者,可不務乎?若乃前主所是疏為律,後主所是 疏為令,事有不合於古,不務於時,則弛而更張,矯以 歸正。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復,王禮不相襲,帝樂不 相沿。夫何為乎?亦云適時而已。惟天冊金輪聖神皇 帝陛下,躬明哲之性,「秉淑聖之姿,順風雨以發生,乘 雷電以震耀。推功天地,所以告成太室;致孝祖考,所 以宗祀明堂。」陳寶鼎於帝庭,正土圭於王邑。能事畢, 頌聲興,冤積之氣不彰,刑殘之尸復育。斷獄四百,愈 鑒寐於淳源;科條三千,尚劬勞於畫象。日者有司奏 牘,議事不明,大聖當樞,因人軫慮。但臣之事君,猶子 之事親,父子則身體髮膚,君臣則股肱元首,出忠入 孝,義在俱全,履霜堅冰,法無異罰。《曲禮》垂教,子處洿 宮之條;《大傳》立文,臣從瀦室之坐。何以纔經赦宥,頓 隔刑書,反逆首條而遂生,惡逆未坐而猶死?下上簪 履,顛倒衣裳,遂使吏生淫巧,人無常禁,逆節所以時 萌,凶黨由其或在。夫立殺止殺,制刑息刑,「重其死然 後生,峻其法然後禁。」禮以齊君子,刑以齊小人,非惟 聞義而輸忠,固亦知教而遷善。斲彫為樸,自然登至 道之初;墨幪赭衣,何必獨上皇之代?銓也法也,念茲 在茲。昔者仲尼修《春秋》,亂臣賊子懼;梁靖撰《七序》,竊 位素食慚。況我大君財成上帝,制作,昭昭焉若日月 之代明,纍纍焉似星辰之錯行。有典有則,是彝是訓, 懷生幸生而有餘,群下瞻仰而不足。蕭相國捃摭秦 法,窺天無階;杜武庫參定漢章,蹐地失措。誠可以垂 後,誠可以達幽。至人無心,靈契昭於元極;昊天有命, 神物萃於休期。巽風未行,甘露頻降,亦何止言善而 星退,躬禱而雲來。夫其素液繁灑,芳滋豐溢,叢駢六 氣之英,搖動二儀之粹。匝園林而並潤,溥郡邑而同 霑。漢宮無假於玉杯,魏殿不勞於瓊爵。臣等謹按,甘 露者,美露也,一名膏露,一名天酒。其凝如脂,其甘如 飴,蓋神靈之精,仁瑞之澤。《稽命徵》云:「稱諡正名,則葦 竹受甘露。」《孫氏圖》云:「王者和氣茂,則降於草木,食之 壽。」《援神契》云:「天子刑于四海,德洞淪冥,則甘露」降。《鶡 冠子》曰:「聖人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寧,中及萬靈,則 膏露下。」《白虎通》云:「甘露之降,則百物無不盛也。」陛下 俯迴沖睠,親定律文,必也正名,果符稽命。是使。孟堅 持論,談功德而未詳;抱朴裁書,稱太平而不盡。上可 以輔聖躬之壽,下可以延庶物之和。言之動天,一至 於是。臣等庇廕昌運,接景清朝,常勉志於克家,每勤 誠於報國。恭聞大典,伏覽殊恩。知拱極之尊,識當陽 之慶。無任抃躍之至,謹詣朝堂奉表稱賀以聞。仍請 宣付所司,頒告遐邇。

《限日決獄詔》
宋·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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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州大獄,長吏不親決,胥吏旁緣為姦,逮捕證佐滋 蔓,踰年而獄未具。自今長吏每五日一慮囚,情得者即決之。復制聽獄之限,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 事十日,不他逮捕而易決者,毋過三日。

《恤刑詔》
真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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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念生齒之蕃,抵冒者眾。法有高下,情有輕重,而有 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辟,豈稱朕好生之志哉!其 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具案以聞,有 司無得舉駁。

《斷獄詔》
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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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重事也,稽者有律,當者有比,疑者有讞。比年顧以 獄情白於執政,探取旨意,以輕為重,甚亡謂也。自今 其祗乃心,敬於刑,惟當為貴,毋習前非,不如吾詔,吾 將大寘於罰,罔攸赦。

《論馬辛獄情劄子》
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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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契勘本軍軍院昨準使帖,押下承局馬辛根勘陵 犯階級情罪,依條施行,已據本院勘到招伏情節,依 條合徒二年,配鄰州。」熹竊詳本人所犯,卻因發覺方 彥故違使司元降約束,私買板木,遂致爭鬧。若便依 條斷罪,竊恐情輕法重,或非台慈之本意,未敢便行 決遣,亦不敢輒具公狀申陳,敢以此私於下執事。欲 望矜察行下,稍從寬典,不勝幸甚。熹以亟遣遞筒,未 暇別紙布謝悃,併乞台照

《論阿梁獄情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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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照對本軍,阿梁之獄,節次審詞,互有同異,須至依 條再行推鞫。然以愚見,本人審詞雖非實情,然且只 據其所通情理,亦不可恕,不必再行推鞫,盡如前後 累勘所招,然後可殺也。蓋阿梁與葉勝私通,致葉勝 因其夫病而手殺之。雖使阿梁全然不知殺害之情, 究其所因,已絕人理,況已明知殺意,當時自合出門 「聲叫,或密投鄰里以求救援,今乃抱兒立於門外半 時之久,以俟其夫之死。及見其夫之出,聞其夫之聲, 知其事之不成,然後隨聲叫呼以求救。只此一節,其 情蓋已灼然可見,不必同謀共殺,然後可寘極典也。」 夫人道莫大於《三綱》,而夫婦為之首。今阿梁所犯,窮 凶極惡,人理之所不容,據其審詞,自「合誅死,無足憐 者。本軍雖已具申,乞行推鞫,然熹愚意,欲望使司詳 此情節,別具奏聞。乞降睿旨,只依原降指揮,處斬施 行。」不惟得以蚤正典刑,使奸凶之人不得以遷延幸 免,亦以聳動群聽,使眾奢於人倫之義。於以弼成聖 教,實非小補。熹以人微職賤,不敢頻有奏陳,敢以此 私於執事。伏惟鈞照。

聽斷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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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韓十四被魯王推遞往濟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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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崔國輔

西候情何極,南冠怨有餘。梁王雖好士,不察獄中書。

《定襄郡獄》
崔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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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東時,使往定襄里。定襄諸小兒,爭訟紛城市。 長老莫敢言,太守不能理。謗書隱几案,文墨相填委。 牽引肆中翁,追呼田家子。我來折此獄,五聽辨疑似。 小大必以情,未嘗施鞭箠。是時三月暮,遍野農桑起。 里巷鳴春鳩,田園引流水。此鄉多雜俗,戎夏殊音旨。 顧問邊塞人,勞情曷云已。

《覆按後赴睦州贈苗侍郎》
劉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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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遠心難達,天高謗易成。羊腸留覆轍,虎口脫餘生。 直氏偷金枉,于家決獄平。一言知己重,片議殺身輕。 日下人誰憶,天涯客獨行。年光銷蹇步,秋氣入衰情。 建德知何在,長江問去程。孤舟百口淚,萬里一猿聲。 落日開鄉路,空山向郡城。豈令冤氣積,千里在長平。

《送蔡少府赴登州推事》
高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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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連即墨,萊水入滄溟。國小常多事,人訛屢抵刑。 公才徵郡邑,詔使出郊坰。標格誰當犯,風謠信可聽。 崢嶸大峴口,邐迤汶陽亭。地迥雲偏白,天秋山更青。 祖筵方卜晝,王事急侵星。勸爾將為德,斯言蓋有聽。

《贈裴南部聞袁判官自來欲有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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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

塵滿萊蕪甑,堂橫單父琴。人皆知飲水,公輩不偷金。 《梁獄》書應作,秦臺鏡欲臨。獨醒時所嫉,群小謗能深。 即出黃沙在,何須白髮侵。使君傳舊德,已見直繩心。

《縣內水亭晨興聽訟》
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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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起宿露,池上判黎甿。借問秋泉色,何如拙宦情。 磨鉛辱利用,策蹇愁前程。昨夜明月滿,中心如鵲驚。 負恩時易失,多病績難成。坐惜寒塘晚,霜風吹杜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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