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1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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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十九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十九卷目錄

 冠禮部總論二

  杜佑通典大功小功末冠議

  小學廣明倫

  朱子語類

  陳祥道禮書論冠禮

  劉公是七經小傳士冠禮

  山堂考索冠禮

  圖書編冠禮敘

 冠禮部藝文一

  上始加元服與群臣上壽表 後漢蔡邕

  天子冠頌          黃香

  五禮冠議駁        晉摰虞

  五禮駁           孫毓

  太子元服上至尊表     宋謝莊

  太子元服上太后表      前人

  冠子箴         梁蕭子範

  冠子祝文          沈約

  皇子冠禮賦        宋晏殊

  鄭氏三子加冠命字祝辭序  明宋濂

  張肯字辭序         前人

  補危安加冠祝辭序      前人

  鄭氏四子加冠祝辭     方孝孺

  天子諸侯無冠禮論     歸有光

  擬宋承天節百官上壽是日皇子加冠禮司天

  奏日輝珥廷臣賀表     顧起元

 冠禮部藝文二

  贈四王冠詩        漢應亨

  寶祐二年皇子冠二十首  宋史樂志

 冠禮部紀事

 冠禮部雜錄

禮儀典第十九卷

冠禮部總論二[编辑]

杜佑通典[编辑]

《大功小功末冠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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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 子、嫁子,可以娶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可以娶 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此皆謂可以用吉禮之時。

晉傅純難曰:「『按:《雜記》本文,己在小功則得冠,大功不 得冠也』。鄭氏云:『己大功卒哭,可以冠』,與本文不同,何 耶?又《要記》不見己冠,不知己冠當在何條。」賀循答曰: 「《禮》云:『大功小功之末可以冠』。娶道父為子,嫌但施於 子,不施於己,故下言『己雖小功著己與子亦同也。俱 同,則大功之末,己可以冠』。以理推之,正自應爾,非謂 與本文不同。《要記》不見己冠,直是句文脫耳。」高崧問 范汪曰:「按『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己雖小功,卒哭,可以 冠』。而鄭、孫二家注並云『己大功,卒哭,可以冠』。求之於 禮,無可冠之文。」范汪答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此於 子已為無服』。又云:『父小功,可以冠子』,疑與上章俱有 末語,特於下言『己雖小功,卒哭,可以冠,是為小功卒 哭,皆得行冠娶之事也。大夫三月而葬,葬而後虞,虞 而後卒哭,是為父雖小功,子服盡也。大功許冠婚,則 小功便無所不可也』。」高崧重問范汪曰:「下殤小功則 不可,而云小功之末可以冠婚何?」范汪重答曰:「下殤 小功,此是《周服》之下殤,不可以服輕而恩疏也。或曰: 『因喪而冠,亦禮之明文,何以復於大功小功喪中每 言冠乎』?」答曰:「在喪,冠而已,不行冠禮也。於大功小功 之末,故可行冠禮。因喪而冠,與備行冠禮殊也。」或問 者曰:「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冠 子,嫁子,可以娶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娶妻。按《經》 大功之末,雖云可以冠子嫁子,不言己可以冠。鄭注 云:『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未解,經又云「大功之末」,而 注云「卒哭」,不知此言末便是卒哭,為非卒哭耶?答曰: 《記》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而注又云:『己大功卒 哭,而可以冠,小功卒哭,而可以冠』。」娶妻者,冠而後娶。 今既云冠嫁其子,則于文不得復自著己冠,故注家 合而明之。以小功得娶妻,則大功亦可以得冠。冠輕 婚重,故大功之末得自冠,小功之末得自娶。以記文 不備,故注兼明之,注之有此,比《禮》,三月既葬卒哭,於 小功則餘有二月,是末也;於大功則正三分之一,便 謂之末。意嘗以疑之。然鄭氏注《喪服經》云:「葬,喪之大 事既畢,故謂之末耶?」重問曰:省及申釋注意,甚為允 也。然僕猶有所未了。《禮》,小「功卒哭,可以娶」者。《婚禮》娶 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明婚雖屬吉,而有嗣親之感;小

功餘喪,不重祖考之思,故可以娶也。大功可冠,猶有
考證
疑焉。夫吉禮將事,必先筮賓,然後成禮。大功之末可

以冠。嫁其子者,以己大功之末,于子則小功服已過 半。情降既殊,日算浸遠,故子可以行吉事。至于己身, 親有功布「重制,月數尚近,而便釋親重之服,行輕吉 之禮,于此稱情,無乃薄耶?且非《禮》正文,出自注義耳, 若有廣比,想能明例以告之?」答曰:「齊衰之喪,則冠婚 皆廢,大功則廢婚而行冠,冠吉輕而婚吉重故也。冠 吉輕故行之於大功之末,婚吉重故行之於小功之 餘。但以大功末云可以冠子,而自著己冠之文」不便 賢者以三隅反之。推小功得自娶,則大功得自冠,以 身有功服,月數尚近,釋親重之服,行輕吉之事。今正 以小功大功之末,俱得行吉禮,故施輕吉于重末,行 重吉于輕餘。重服不可以行重吉,故許其輕者;輕服 可以通重吉,故因得行之。若大功之冠,則行吉冠之 禮而反喪服。若服在齊衰,不得「行吉」,則因喪而冠之。 冠禮貴及,不可踰時,而齊衰之服崇重,則大功之末 差輕。輕則行以吉,重則因以凶也。

小學[编辑]

《廣明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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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溫公曰:「冠者成人之道也。成人者將責為人子、 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行也,將責四者之行於 人,其禮可不重與?」

所謂「成人」者,非謂形體異於童子也,將責以孝弟忠順之行也。四行立而後可以為人,故《冠》為成人之道。

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尢為輕薄,生子猶飲 乳,已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製公服而弄之,過十歲 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 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古禮 雖稱「二十而冠」,然世俗之弊,不可猝變。若敦厚好古 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 「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

世俗因襲之弊,不能皆二十而冠,然其間損益行之,庶免乎猝遽更變之難。若篤厚學古之君子,適待其子年過十五,能讀書、略識理,然後行冠禮,則可責成人之道也。

朱子語類[编辑]

《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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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夫嘗定諸禮可行者,乃除《冠禮》不載。問之云:「難行。」 某答之云:「古禮惟《冠禮》最易行。如《昏禮》須兩家皆好 禮,方得行。《喪禮》臨時哀痛中,少有心力及之;《祭禮》則 終獻之儀煩多,長久皆是難行。看《冠禮》比他禮卻最 易行。」

問:「喪祭之禮,今之士固難行,而冠昏自行,可乎?」曰:「亦 自可行。某今所定者,前一截依溫公,後一截依伊川。 《昏禮》事屬兩家,恐未必信。禮恐或難行。」某云:「是自家 屋裡事,關了門,將巾冠與子弟戴,有甚難。」

陳祥道禮書[编辑]

《論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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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禮》始加緇布,不忘本也;次加皮弁,朝服也;三加爵 弁,祭服也。不忘本,然後能事君,能事君,然後能事神。 所謂「三加彌尊」,喻其志者,如是而已。

筮必于廟,尊其尊也。廟必于禰,親其親也。士筮于門 而不于堂,避其君也。筮必面西,求諸陰也。卦者必居 筮之左,上其北也。《聘禮》:君受聘於先君之祧,卿受問 於祖廟,《士冠》、士昏,皆止言「廟」,則凡言廟者,禰廟也。《記》 曰「凡行事,受於禰廟」是也。若諸侯則冠于祖廟,《左氏》 曰「以先君之祧處之」是也。

賓盥,所以致潔;降盥,降受冠弁,所以致敬。始加受冠, 降一等,執者升一等,再加,降二等,三加,降三等。以服 彌尊,故降彌下也。始祝「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再祝「敬 爾威儀,淑慎爾德」;三祝兄弟具在,以成厥德。以順成 德,然後慎德,慎德然後能成德也。

「冠必用醴」,若不用醴,則醮焉。以醴者,太古之物,故其 禮簡,所以示質;酒者,後世之味,故其禮煩,所以示文。 故適子用醴,庶子用醮,適婦有醴與饗,庶婦使人醮 之,不饗,是醮輕於醴也。

既冠,乃醴賓,以一獻之禮酬賓,束帛儷皮,贊者皆與。 蓋君子之于人,勞之必有以禮之。故《昏禮》饗送者,《鄉 飲》司正,祭禮賓尸,冠禮醴賓,其義一也。

劉公是七經小傳[编辑]

《士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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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冠禮,若不醴則醮用酒。醴謂三加畢,以醴酒飲冠 者于客位者也。不醴而醮,謂庶子矣。醴重醮輕。曾子 問:「除喪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賜諸侯服,有冠醮,無 冠醴,醴為重也。」又《昏禮》「適婦醴之,庶婦醮之。」丈夫之 冠,猶婦人之嫁,則醮用酒者,必庶子也。下文曰「庶子 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是矣。又曰「孤子醴於阼」,知凡 適子皆醴也。鄭注云:「若不醴,謂國有舊俗可行,聖人 用焉。」又注「醮于客位」云「夏、殷禮也。」皆非也。夏、殷有天 下千餘歲,冠禮行之久矣。設以醮為禮者,溥天之下皆醮也,周公何以改之?然則醮於客位,當曰醴於客 位,適子冠於阼,醴於客位,以變為敬也。庶子冠與醮 相因,不於阼,亦不於客位,居房外南面,略庶子也。醮 禮繁,醴禮簡,以簡為貴也。醮三舉,醴一辭,以少為貴 也。醮用酒,醴用醴,以質為貴也。醮有折俎,醴脯醢而 已,不尚味也。酒在房外,醴在房中,以變為敬也。此皆 聖人分別適庶,異其儀也。

山堂考索[编辑]

《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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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盛,典禮素明,自天子至於諸侯,非無冠禮,但 因秦焚書,遂同蕩滅。其周制,士冠禮頗備,王者時採 行焉。東遷以後,禮樂廢壞,固異乎先王之時。魯襄公 可冠而未冠,則晉悼公問其年而告之曰:「盍為冠具。」 春秋之時猶如此,則盛時可知也。秦漢以來,人自為 禮,家自為俗,雖縉紳大夫,豈知?所謂筮日筮賓,主人 即位于門東,有司即位于門西。其卜筮之制為如何? 又豈知始加緇布,再加皮弁,三加爵弁,其弁之制為 如何?又豈知夏用葛屨,冬用皮屨,其屨之制又如何? 故唐孫嗣昌嘗冠其子至外庭,曳笏言於卿士曰:「某 冠子畢。」鄭叔明則肅然而卻立曰:「何與我耶?」庭中大 笑。此其勢然也。唐之禮制,一品之子以袞冕,二品之 子以鷩冕,自三品至九品,皆有其數,雖不盡合於古, 而唐人決行之者,禮從宜故也。至于母見其子,則立 而不拜,過也。考之《儀禮》,以酒脯奠干廟,既冠者遂持 酒脯以見母,母拜其酒脯,非拜其子也。而唐室輕之, 殊失古人之意。古人之意,果何為哉?不過曰「責成人 之禮」焉耳。蓋少之與長也異。當其未冠,則深衣結髮, 謂之未可勝冠也。其未可以成,人責之也。及其既冠, 則必責之以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之禮焉,必責之 以顏色齊、辭令順,容貌正焉。不如是,則徒服其服。童 子佩觿,雖則佩觿,能不我知。童子佩韘,雖則佩韘,能 不我甲。蓋觿韘者,成人之佩也。無成人之德,則是佩 觿而不我知,「佩韘」而不我甲也,雖謂之童子可也。使 行冠禮盡如斯,不幾於無冠乎?

圖書編[编辑]

《冠禮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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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讀《冠義》曰:「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 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 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 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此所以冠為禮之始也。此所 以責之以成人之禮。而古者聖王之重冠也,後世各 循其俗,此禮不講也久矣。方其冠也,不知去爾幼儀」, 責之以成人之禮。及其長也,猶若童稚,不能率循夫 成人之道,故容體不正,顏色不齊,辭令不順,而身既 不能修;君臣不正,父子不親,長幼不和,而倫又不能 盡。人之所以為人。顧如是哉?究其所以,由《冠禮》不行, 故人皆昧焉而莫之覺也。噫!《冠禮》之係於人,其重者 如此,人孰不以成人望子弟也?顧於《冠禮》而忽之哉!

冠禮部藝文一[编辑]

《上始加元服與群臣上壽表》
後漢·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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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惟陛下,應天淑靈,丁期中興,誕在幼齡,聖姿碩義, 威儀孔備。俯仰龍光,顏如日星。言稽典謨,動蹈規矩。 緝熙光明,思齊周成。早智夙就,參美顯宗。令月吉日, 始加元服。進御幘結,以章天休。臣妾萬國,遐邇大小, 同喜逸豫,式歌且舞。臣等不勝踊躍鳧藻,謹奉生頭 酒九鍾,稽首再拜,上千萬壽。陛下享茲吉福,永守皇」 極,通遵太和,靖綏六合。宜民宜人,受祿于天。《書》曰:「一 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詩》曰:「顒顒卬卬,如圭如 璋。」令聞不忘,萬壽無疆。

《天子冠頌》
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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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永元之盛代,仰皇德之茂純。躬烝烝之至孝,崇敬 順以奉天。以三載之孟春,建寅月之上旬,皇帝將加 元冕,簡甲子之元辰。厥日正于太皞,厥時葉于百神。」 皇輿幸夫金根,駕元虯之連蜷,建螭龍以為旂,鳴節 路之和鸞。既臻廟以成禮,乃迴軫而反宮。正朝服以 享宴,撞太簇之庭鐘。祚蕃屏與鼎輔,暨夷蠻之君王。 咸進酒于金罍,獻《萬年》之玉觴。

《五禮冠議駁》
晉·摰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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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即位之日,即為成君冕服以備,不宜有加。諸侯 即位為成,豈不定諸侯成君,不拘盛典而可以冠?天 子成君,獨有火龍黼衣,便不可乎?意為宜冠有加。

《五禮駁》
孫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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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天子一加三加,嫌同諸侯。毓按:《玉藻記》曰:「元冠 朱組緌,天子之冠也。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其說

謂皆始冠,則是有次加之辭。此二冠皆卑服質古勢
考證
不一加,必重加朝祭之服,以崇彌尊。聖人制禮,所以

一時歷加眾服者。今始成人卜擇令日而遍加之,所 以重始也。若冠日有不加者,後必不擇吉而服,非重 「始也。又禮器有以少為貴者,冠不在焉。記者彌尊喻 志之言,蓋以服從卑始,象德日新,不可先服尊服,轉 而即卑。今嫌士禮喻志之文,因從魏氏一加之制,考 之《玉藻》,似非古典。今三加者,先冠皮弁,次冠長冠,後 冠進賢冠,以為彌尊,于意又疑。」裴頠《答治禮》問:「天子 禮,元冠者,形之成也。為君未必成人」,故君位雖定,不 可孩抱而服冕弁。《摰虞》以為天子即位之日,即為成 君,冕服以備,不宜有加。諸侯即位為成,豈不定諸侯 成君,不拘盛典而可以冠?天子成君,獨有火龍黼衣, 便不可乎?意為宜冠有加。按摰虞議已見于前因孫毓引證故並載之

《太子元服上至尊表》
宋·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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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惟皇太子殿下,「明兩承乾,元良作貳,抗法迂身,英 華自遠。樂以修中,禮以治外,三善克懋,德成教尊。令 日昭辰,顯加元服。」對靈祇之望,儔上庠之歡。率天罄 世,莫不載躍。

《太子元服上太后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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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景承宸,樞光陪極。毓問東華,飛英上序。「樂正歌風, 司成頌德。清明神鏡,溫文在躬。練日簡辰,顯被元服。 懋三王之教,爥《少陽》之重。」

《冠子箴》
梁·蕭子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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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惟令敬擇良辰,式遵士典,誥筮于賓,嘉字爰錫, 醮酒方陳,禮莊爾質,德成爾身,永變童心,長移悼齒, 朱錦辭髮,青絇在履,丹石為操,冰泉厲己,務簡朋匹, 由蘇遊止,在我尚謙,推物盡美,面諂退言,弗納於耳, 直弦矢辭,斯為良士。

《冠子祝文》
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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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茲令日,元服肇加,成德既舉,童心自化。行之則至, 無謂道賒。敦以秋實,食以春華。無恥下問,乃至高車。 子孫千億,廣樹厥家。

《皇子冠禮賦》
宋·晏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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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英珠薏之元貺,日角山庭之峻格。漢幄增輝,堯門 有赫。」又曰:「亨期俯協,冠禮斯陳。曄華纓而粲粲,峨爵 弁以斌斌。啟嘉會于中闈,動懽聲於紫宸。正容體兮 道昭備服,順辭令兮誼協成人。羲《易》考祥,契黃離之 元吉;漢詩載美,歌皓月之重輪。觀吏牘以知遠,朝寢 門而竭忱。」

《鄭氏三子加冠命字祝辭序》
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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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陽孝義之門曰鄭氏。其十世之長仲德甫筮得柔 日,宿余為賓,將冠其三子木杲果,余親與之周旋降 升,以成三加之禮。于是稽名定義,製字命之。辭曰:「三 加三醮,既備禮儀,昭告爾字,各宜聽之。」又曰:「爾三子 者,昧昧以思。彼蒼者天,體物無遺。或出或入,靡不爾 隨。尚滌爾心,一髮不私。履善蹈道,君子之歸。苟務口 耳,言從行違,奚啻禽犢,安於鬚眉?」又曰:「遵厥祖武,全 其秉彝,群翔于堂,東塤西箎,獨行于庭,左規右矩,庶 幾無愧七尺之軀。」

《張肯字辭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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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冠而字,敬其名也。三加之後,必為字辭以祝之。 或稽于經,或據于史,凡可以繕性禔身者,無不可也。 由此觀之,非惟敬其名,抑且以敬其身。能敬其身,則 成人之道具矣。姑蘇張君芸己,嘗名其子曰肯,又以 繼「孟」,字之,蓋取《書大誥》之義。雖加冠子首,而未有為 之辭者,請余補之。余雖弗獲從大賓之後與聞酌醴 之事。然與芸己友也,輒陳所見而告之。其辭曰:「冠禮 之重,為敬其名。苟非其人,禮弗虛行。伊張氏子,世傳 以經。名子曰肯,厥義則弘。有法于先,爾基爾楹。有菑 于先,爾播爾營。勿違厥時,必將必迎。勿閼其成,載厲 載興,茲為善繼,父事是繩。」

《補危安加冠祝辭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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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者,成人之道。」其禮自天子至于諸侯,卿大夫士,各 有隆殺之節。《儀文》雖已失傳,唯《士冠禮》獨存。告廟筮 期,宿賓命贊,弁有皮爵之等,裳有黃元之錯,器有尊 甒柶觶之用,鼎有乾胏離肺之實,三加而彌尊。制字 以敬名,其為禮甚嚴矣。夫何故?事親從兄,忠君敬長 之行,望其有所成也。自冠禮久廢,風俗頹靡,冥然夜 行,如擿埴而索塗,君子未嘗不為之永慨也。臨川危 生安,清敏好修,其師曾先生旦初為字曰:子定來謁 禁林,求予為之說。予謂字之有說,《說文解字》備述之 矣,何假人言哉?然三加成禮之後,既命之字,必造辭 以祝之,是猶可為也。于是歷敘冠禮之嚴,定字代名 者為甚重。繼掇《大學》知止之義而申之以辭。辭曰:「人 之初生,父命其名。弱齡攸屆,乃以字稱。此非彌文,實 厚彝經。四行之責,用底于成。我後賓贊,不與酌醴。今 補祝辭,庸申規厲。行固宜篤,知亦須至。安定其中,聖 學可企。」

《鄭氏四子加冠祝辭》
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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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陽義門十世之長仲德甫,以禮冠,其從子杓及諸 孫燧、爚、燿,而以字為屬。余惟冠禮之不行二千年矣舉曠古久弛之禮而行之,夫豈謂耳目之美哉?亦曰: 以古君子成人之道,望乎子若孫爾。上以古道望其 身,而不能以君子自望,謂之愛身不可也。余欲四子 者為君子,故因字以勉其德。祝辭曰:「加爾元服,惟茲」 令辰。匪飾其外,貴乎成人。昔未有知,德或未備。人曰 「童子,宜有不至。」既峨爾弁,而童厥心。人謂之何?責望 也深。一言之善,終身可行。今字告汝,惟名是徵。

《天子諸侯無冠禮論》
歸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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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有士冠禮,無天子諸侯冠禮,非逸也。《記》曰:「無大 夫冠禮,而有其昏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 之有?公侯之有冠禮,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猶士 也,天下無生而貴者也。繼世以立諸侯,象賢也。」明天 子諸侯大夫之無冠禮也。冠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 為人臣、為人少之禮。故冠必有主人,孤子則父兄戒 宿父謂諸父。蓋父兄以成人之禮責子弟也。天子為 元子之時,以士冠禮所謂有父在則禮然也。已奉宗 統,君臨天下,將又責之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 少之禮乎?《家語》稱「孔子答孟懿子之問,吾取焉。曰:『古 者王世子雖幼,其即位則尊為人君。人君治成人之 事者何?冠之有』?」曰:「諸侯之冠,異天子」與?曰:「君薨而世 子主喪」,是亦冠也,與人君無所殊也。諸侯之有冠,禮 也,夏之末造也。此孔子之遺言也。蓋以祝雍頌《公冠》 之篇則誣矣。《公冠》曰:「公冠自為主」,迎賓揖,升自阼,立 于席;既醴,降自阼,饗之以三獻之禮,無介無樂,其酬 幣朱錦,采四馬,其慶也。天子擬焉,曰「自為主」,曰賓降 阼,嫌尊矣,非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之禮也。 且禮自上達,而曰天子擬冠,何也?此非孔氏之言也。 《公冠》曰:「公冠四加元冕。」《左傳》季武子曰:「君冠必以祼 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玉 藻》曰:「始冠緇布冠,自諸侯下達,冠而敝之可也。元冠 朱組纓,天子之冠也;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蓋務 為天子諸侯士庶之別,而不知先王制《冠禮》之義,所 以同之於士庶者也。

擬宋承天節百官上壽是日皇子加冠禮司天[编辑]

《奏日輝珥廷臣賀表》
顧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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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天保南山,合殿上千秋之鑑;日澄少海,重霄垂 兩珥之光。惟三代有道之長,值萬載無疆之候。宜其 遐福壽星,並華蓋高騫,載以遠游。帝耀暎彯纓彩發。 引綿綿之蒼籙,瞻旦旦之赤文。臣等誠懽誠忭,稽首 頓首上言。「竊惟祝華封者,使聖人之多年;纘禹服者, 戴吾君之有子。故箕疇之衍皇極,曰壽為先;肆《周書》」 之訓,嗣王惟冠尢重。如岡如陵,如山如阜,以莫不興, 克明克類,克長克君,自今伊始,擁天地山川之佑,介 眉壽所以報聖主恩。備衡紞紘綖之儀,加元服是唯 抗世子法。稱觥肇紀于七月,垂緌致警於三加。然未 有道葉龜靈,禮彰麟角,行醮戒之典,當祝頌之辰。天 剖神符,日流景曜,美彌多于御莢,揆覽懸弧,光下燭 于扶桑。綦隆會弁,如今日者也。茲蓋伏遇皇帝陛下, 得一居辰,函三御正。畏赫赫之成命,克配彼天;撫丕 丕之鴻基,肆昌厥後。去甚去奢去泰,握長生久視之 根;惟勤惟儉惟寬,立垂統貽謀之本。乃者時當初度, 序屬熙辰。虹渚麟洲,方啟真人之籙;銀題璇榜,遂開 長子之宮。爰筮戒以肅冠儀,際質明而升醮幄。龍疇 載演,推策符得歲之占;鶴禁初開,載弁肇如星之吉。 「輔以太公望、召公奭、周公旦,明禮異于幼儀,教以為 人君;為人子,為人臣,示命隆于著代。」人欣盛典,帝錫 休徵,羲和拂馭以奏祥,太史秉珪而獻瑞。赤熛內朗, 方爓爌以揄輝;黃理外通,忽回環而抱珥。是蓋兩明 之照,如太陽之長麗于天。故爾一索之符,若瑞彩之 依光於日。綜其事應,父作子述。將奄四方而煜煜其 明,按之簡編,出震繼離,直亙千古而煌煌獨燿。臣等 泳澤堯年,舞風舜日,叨陪末祝,快睹殊庥,奏萬年之 觴,未攄遐羙,戴三元之首,今仰重光。集衣冠而拜紫 宸,年就徵於楚樹;望閶闔而開黃道,歌願紀於《虞雲》。 伏願永撫鴻圖,益垂燕翼。耆艾徵而百祿總,壽社稷 於靈長。元良得而萬國貞,緝祖宗之休烈。癭尊永酌, 含常清常寧之體,而日升川至於大年;寶曆長新,衍 俾昌俾熾之祺,而海潤星暉於奕世。臣等無任瞻天 仰聖激切屏營之至。謹奉表稱賀以聞。

冠禮部藝文二[编辑]

《贈四王冠詩》
漢·應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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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四年,外弟王景系兄弟四人並冠,故《貽之詩》曰:

濟濟四令弟,妙年踐二九。令月惟吉日,成服加元首。 人咸飾其容,鮮能離塵垢。雖無兕觥爵,杯醮傳旨酒。

《皇子冠二十首》寶祐二年
宋·史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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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將出文德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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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皇帝德,乃聖乃神。本支百世,立愛惟親。敬共冠事
考證
以明大倫。承天右序,休命用申。

《賓贊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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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𦬊詒謀,建爾元子。揆禮儀年,筮龜敬事。八音克諧, 嘉賓至止。于以冠之,成其福履。

《賓贊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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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國之本,冠禮之始。賓升自西,維賓之位。于著于阼, 維子之義。厥維欽哉!敬以從事。

《皇帝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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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寢闢門,黼坐恭己。群公在庭,所重維禮。「正心齊家, 以燕翼子。於萬斯年,王心載喜。」

《皇子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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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來振振,月重輪兮。瑜玉在佩,綦組明兮。左徵右羽, 德結旌兮。步中采齊,矩彠循兮。

《賓贊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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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嘉賓》,直大以方。亦既至止,厥德用光。冠而字之, 厥義孔彰。表裡純備,黃耇無疆。

《皇子詣受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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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圭休成,其日南至。天子有詔,冠爾皇嗣。為國之本, 隆邦之禮。拜而受之,式共敬止。

《皇子升東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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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惟阼階,厥義有在。歷階而升,敬謹將冠。經訓昭昭, 邦儀粲粲。正纚賓筵,壽考未艾。

《皇子升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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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秩賓筵。籩豆孔嘉。帝子至止,衿纓振華。周旋陟降, 禮行三加。成人有德,匪驕匪奢。

《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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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子惟賢,懋昭厥德。跪冠于房,「元冠有特。鼓鐘喤喤, 威儀抑抑。百禮既洽,祚我王國。」

《初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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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賓在筵,有尊在戶。磬管將將,醮禮時舉。跪觴祝辭, 以永燕譽。寶祚萬年,磐石鞏固。

《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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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及肇祥,震維標德。乃共皮弁,其儀不忒。體正色齊, 維民之則。璇霄眷佑,國壽箕翼。

《再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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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醮之義,匪酬匪酌。于戶之西,敬共以恪。金石相宣, 冠醮相錯。帝祉之受,施及家國。

《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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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頌善禱,三加彌尊。爵弁峨㷍,介珪溫溫。陽德方長, 成德允存。燕及君親,厥祉孔蕃。

《三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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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于賓階,禮義以興。受爵執爵,多福以膺。匪惟服加, 德加愈升。匪惟德加,壽加愈增。

《皇子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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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服煌煌,跬步中度。慶輯皇闈,化行海宇。禮具樂成, 惕若戒懼。寶璐厥躬,有秩斯祜。

《朝謁皇帝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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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王烝哉,令聞不已。燕翼有謀,冠醮有禮。百僚在庭, 遹相厥事。頌聲所同,嘉受帝祉。

《皇子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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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社分封,前星啟燄。繁弱綏章,厥光莫揜。容稱其德, 蓄學之驗。芳譽敷華,大圭無玷。

《皇子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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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袞黼裳,垂徽永世。勉勉成德,是在元子。胙土南賓, 厥旨孔懿。充一「忠」字,作百無愧。

《皇帝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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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始于親,聖盡倫兮。元子冠字,邦禮成兮。天步舒徐, 皇心寧兮。家人之吉,億萬春兮。

冠禮部紀事[编辑]

《左傳》襄九年,晉人以諸侯之師伐鄭,次於陰口而還。 公送晉侯,晉侯以公宴於河上,問公年。季武子對曰: 「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 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 以冠矣。大夫盍為冠具?」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 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寡君 在行,未可具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曰:「諾。」 公還,及衛,冠於成公之廟,假鐘磬焉,禮也。

《國語》:趙文子冠,見欒武子。武子曰:「美哉!昔吾逮事莊 主,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見中行宣子,宣子 曰:「美哉,惜也,吾老矣。」見范文子。文子曰:「而今可以戒 矣。夫賢者寵至而益戒,不足者為寵驕,故興王賞諫 臣,逸王罰之。吾聞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聽於民,于 是乎使工誦諫于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風聽臚言」 于市,辨妖祥于謠,考百事于朝,問謗譽于路,有邪而 正之,盡戒之術也。先王疾是驕也,見郤駒伯,駒伯曰: 「美哉!然而壯者不若老者多矣。」見韓獻子,獻子曰:「戒之,此為成人。成人在始與善。始與善,善進善,不善蔑 由至矣;始與不善,不善進不善,善亦蔑由至矣。如草 木之產也,各以其物。人之有冠,猶宮室之有牆屋也, 糞除而已,何又加焉!」見知武子,武子曰:「吾子勉之!成 宣之後而老為大夫,非恥乎成子之文,宣子之忠,其 可忘乎?夫成子道前志,以佐先君道法,而卒以政,可 不謂文乎?夫宣子盡諫于襄、靈,以諫取惡,不憚死進, 可不謂忠乎?吾子勉之!有宣子之忠,而納之以成子 之文,事君必濟。」見苦成叔子,叔子曰:「抑年少而執官 者眾,吾安容子?」見溫季子,季子曰:「誰之不如?可以求 乎?」見張老而語之。張老曰:「善矣。從欒伯之言可以滋, 范叔之教可以大,韓子之戒可以成,物備矣,志在子。 若夫三郤亡人之言也,何稱述焉?」知子之道善矣,是 先主覆露子也。

《西京雜記》:梁孝王子賈從朝年幼,竇太后欲強冠昏 之。上謂王曰:「兒堪冠矣。」王頓首謝曰:「『臣聞禮,二十而 冠,冠而字,字以表德,自非顯才高行,安可強冠之哉』? 帝曰:『兒堪冠矣』。」餘日,帝又曰:「『兒堪室矣』。王頓首曰:『臣 聞禮,三十壯有室。兒年蒙悼,未有人父之端,安可強 室之哉』?帝曰:『兒堪室矣』。」餘日,賈朝至,閫而遺其舄。帝 曰:「兒真幼矣。」白太后,「未可冠昏之。」

《三輔黃圖》:博望苑,武帝立于據為太子,為太子開博 望苑以通賓客。《漢書》曰:「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 喜。太子冠,為立博望苑,使之通賓客,從其所好。」 《漢書·匡衡傳》:「衡為光祿大夫、太子少傅,上疏曰:『臣聞 室家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昏。 始乎國風,原情性而明人倫也;本乎冠昏,正基兆而 防未』」然也。福之興,莫不本乎室家;之道衰,莫不始乎 梱內。故聖王必慎妃后之際,別適長之位。禮之於內 也,卑不踰尊,親不先故,所以統人情而理陰氣也。其 尊適而卑庶也。適子冠乎阼,《禮》之用醴,眾子不得與 列,所以貴正體而明嫌疑也。非虛加其禮文而已,乃 中心與之殊異,故禮探其情而見之外也。

《劉向傳》:「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年十二,以父德任為輦 郎。既冠,以行修飭,擢為諫大夫。」

《哀帝紀》:「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 姬。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 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 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上令誦 《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 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于前後飽起,下襪係解。成帝」 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為加元服而 遣之。時年十七矣。

《平帝紀》:元始五年「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宮,大 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 以禮斂加元服。」奏可。

《王莽傳》:「莽令天下冠以戊子為元日,昏以戊寅之旬 為忌日,百姓多不從者。」

《後漢書周防傳》:「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 召掾史試經,防能誦讀,拜為守丞。防以未冠謁去。」 《下邳惠王衍傳》:「衍有容貌,肅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 初冠,詔賜衍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

《馬防傳》:「防為衛尉,子鉅為常從小侯。六年正月,以鉅 當冠,特拜為黃門侍郎。肅宗親御章臺,下殿,陳鼎俎, 自臨冠之。」

《黃香傳》:香家貧,內無僕妾,躬執苦勤,盡心奉養,遂博 學經典,究精道術,能文章,京師號曰「天下無雙,江夏 黃童。」初除郎中,元和元年,肅宗詔香詣東觀讀所未 嘗見書。香後告休,及歸京師,時千乘王冠帝會中山 邸,迺詔香殿下顧謂諸王曰:「此天下無雙,江夏黃童 者也。」左右莫不改觀。

《風俗通》:「袁元服名賀,汝南人也。祖父名原,為侍中,安 帝始加元服,百官會賀,臨嚴,垂出而孫適生,喜其嘉 會,因名曰賀,字元服。」

《晉書康獻褚皇后傳》:「穆帝既冠,太后詔曰:『昔遭不造, 帝在幼沖,皇緒之微,眇若贅旈。百辟卿士,率遵前朝, 勸喻攝政,以社稷之重,先代成義,僶俛敬從,弗遑固 守。仰憑七廟之靈,俯仗群后之力。帝加元服,禮成德 備,當陽親覽,臨御萬國。今歸事反政,一依舊典』。」于是 居崇德宮。簡文帝即位,尊后為崇德太后。及帝崩,孝 武帝幼沖,太后復臨朝。帝既冠,乃詔曰:「皇帝昏冠禮 備,遐邇宅心,宜當陽親覽,緝熙維始。今歸政事,率由 舊典。」于是復稱崇德太后。

《宋書後廢帝紀》:「帝諱昱,初在東宮,年五六歲始就書 學而惰業,好嬉戲,主師不能禁。及嗣位,內畏太后,外 憚諸大臣,猶未得肆志。自加元服,變態轉興,內外稍 無以制。」

《南齊書華寶傳》:「寶,晉陵無錫人也。父豪,義熙末戍長 安,寶年八歲,臨別謂寶曰:『須我還,當為汝上頭』。長安 陷虜,豪歿,寶年至七十,不昏冠。或問之者,輒號慟彌

日,不忍答也
考證
《杜栖傳》:「栖轉西曹佐,竟陵王子良,數致禮。按,國子祭

酒何引治禮,又重栖,以為學士,掌昏冠儀。」

《梁書阮孝緒傳》:「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父彥之, 宋太尉從事中郎。孝緒七歲,出後從伯引之。引之母 周氏卒,有遺財百餘萬,應歸孝緒,孝緒一無所納,盡 以歸引之姊琅邪王晏之母,聞者咸嘆異之。幼至孝, 性沈靜,雖與兒童遊戲,恆以穿池築山為樂。年十三, 遍通《五經》。十五冠而見其父彥之戒曰:『三加彌尊,人 倫之始,宜思自勗,以庇爾躬』。答曰:『願跡松子於瀛海, 追許由於穹谷,庶保促生,以免塵累。自是屏居一室, 非定省未嘗出戶,家人莫見其面,親友因呼為居士』。」 《魏書·孫惠蔚傳》:「太和十七年,高祖南征,上議告類之 禮。及太師馮熙薨,惠蔚監其喪禮,上書令熙未冠之 子,皆服成人之服。」

《隋書五行志》:後齊文宣帝時,太子殷當冠,詔令邢子 才為制字。子才字之曰正道。帝曰:「『正,一止也。吾兒其 替乎』?子才請改,帝不許,曰:『天也』。因顧謂常山王演曰: 『奪時任汝,慎無殺也』。」及帝崩,太子嗣位,常山果廢之 而自立,殷尋見害。

《唐書孝敬皇帝弘傳》:「顯慶四年,加元服,又命賓客許 敬宗、右庶子許圉師、中書侍郎上官儀、中書舍人楊 思儉,即文思殿擿采古今文章,號『瑤山玉彩』,凡五百 篇。書奏,帝賜物三萬段,餘臣賜有差。」

《宋史牟子才傳》:子才為起居郎兼侍講,皇子冠,面諭 作樂章。禮部言,「古者適子一醴無樂,庶子三醮,有樂 用樂。非是。子才言:嫡庶之分,特以所立之地不同,非 嫡專用醴,庶專用醮也。樂章乃學士院故事,況面諭, 臣不敢不作。」詔從之。

《潭州府志》:宋德祐二年,元兵破潭州時,知衡州尹穀 寓城中,乃為二子行冠禮。或曰:「『此何時行此迂闊事』? 穀曰:『正令兒曹冠帶見先人於地下耳』。」既畢禮與家 人自焚死。

《明外史懷獻太子見濟傳》:「景泰三年五月,更封太子 為沂王,立見濟為太子。四年二月乙未,太子冠,命胡 濙持節掌冠,高穀贊冠,蕭鎡宣戒敕。甲辰,冠沂王及 其弟榮王,命陳循、于謙持節掌冠,何文淵贊冠,商輅 宣戒敕。」

莊敬太子載。《傳》。嘉靖二十八年,行冠禮,是日風壞 泰折坊,越二日薨。「泰」與「太」同。未昏而死。曰「折」,殆其應 云。

《于慎行傳》:「慎行,字無垢,東阿人。年十七舉于鄉。御史 欲即鹿鳴宴冠之,以未奉父命辭。」

《張位傳》:位,進禮部尚書,復以延鎮功進少保吏部尚 書。時皇太子年十六,猶未冠昏,位請與冊立禮並行。 《余繼登傳》:繼登以禮部左侍郎攝部事,請元子冊立, 冠昏。疏累上,以不得請,鬱鬱成疾。每言及,輒流涕曰: 「大禮不舉,吾禮官死不瞑目。」

《趙志皋傳》:皇長子年十六時,志皋嘗請舉冠昏禮,帝 命禮官具儀,及儀上,不果行。二十六年三月,志皋等 復以為言,終不允。

《沈一貫傳》:時國本未定,廷臣爭十餘年不決。皇長子 年十八,諸請冊立冠昏者益迫。帝責戶部進銀二千 四百萬,為冊立、分封諸典禮費以困之。一貫再疏,不 聽。二十八年,帝以皇長子居湫隘,命營慈慶宮居之。 工竣,諭一貫草敕傳示禮官,上冊立冠昏及諸王分 封儀。敕。既上,帝復留不可。一貫疏趣,則言:「朕因小臣 謝廷讚乘機邀功,故中輟。俟皇長子移居後行之。」既 而不舉行,諭廷臣靜俟。明年春,廷臣遵旨,不復諍,而 冊立竟不舉。貴妃弟鄭國泰迫群議請冊立,冠、昏並 行,且量減珠金寶。帝怒。一貫言國泰戚臣,意在保家 族,與他瀆擾者異。因再草敕,請下禮官具儀,寢不報。 廷議有欲先冠昏後冊立者,一貫不可,曰:「不正名而 苟成事,是降儲君為諸王也。」會帝意亦頗悟,命即日 舉行。九月十有八日,漏下二鼓,詔下。既而帝復悔,令 改期。一貫封還詔書,言「萬死不敢奉詔」,帝乃止。十月 望,冊立禮成,時論頗稱之。

《定王慈炯傳》:慈炯,愍帝第三子。崇禎十四年六月,諭 禮臣:「朕第三子年已十齡,敬遵祖制,宜加王號。但既 受冊封,必具冕弁翼善冠服,而《會典》開載,年十二或 十五始行冠禮。十齡受封加冠,二禮可並行乎?」於是 禮臣歷考經傳及本朝典故,以奏定於是歲冊封,越 二年行冠禮。至九月封為定王。

冠禮部雜錄[编辑]

《詩經齊風甫田章》:「婉兮孌兮,總角丱兮。未幾見兮,突 而弁兮。」

《禮記:文王世子》:「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為庶人,冠取 妻,必告。」

《樂記》:「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

《左傳·昭九年》:「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童子垂髦,始 冠必三加冠成禮而棄其始冠,故言「弁髦」因以敝之。 弁謂緇布之冠,斂括垂髦,三加之後,去緇布之冠不復更用,故云「因以敝之。」

《荀子大略》篇:「古者天子諸侯子,十九而冠,冠而聽治, 其教至也。」

《大戴禮公符篇》:「公符自為主,迎賓,揖,升自阼,立於席; 既醴,降自阼。其餘自為主者,其降也,自西階,以異,其 餘,皆公同也。公元端以皮弁,皆韠,朝服素韠。公冠加 四元冕,饗之以三獻之禮,無介無樂,皆元端。其醻幣, 朱錦采四馬。其慶也,天子儗焉。太子與庶子,其冠皆 自為主,其禮與士同。饗賓也,皆同。」

《夏小正》:「二月,綏多女士。」綏,安也。冠子,取婦之時也。 《漢書賈誼傳》:誼陳治安之策云:「大國之王幼弱未壯, 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 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 上,遍置私人。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耶?

《新書保傅》篇:「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之嚴,則有司 過之。」

《韓詩外傳》:夫為人父者,必懷慈仁之愛,以畜養其子, 撫循飲食,以全其身。及其有識也,必嚴居正言,以先 導之。及其束髮也,授明師以成其技。十九見志請賓, 冠之足以死其意。血脈澄靜,娉內以定之。信承親授, 無有所疑。冠子不言,髮子不笞,聽其微諫,無令憂之。 此為人父之道也。《詩》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 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

《說苑建本》篇:「周召公年十九,見正而冠,冠則可以為 方伯諸侯矣。人之幼穉童蒙之時,非求師正,本無以 立身全性。」

《白虎通》:王者太子亦稱士何?舉從下升,以為人無生 得貴者莫不由士起,是以舜時稱為天子,必先試于 士,《禮士冠經》,「天子之元子士也。」

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故《禮·士冠經》曰: 「賓北面字之曰伯某甫。」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所 以五十乃稱伯仲者,五十知天命思慮定也,能順四 時長幼之序,故以伯仲號之。《禮·檀弓》曰:「幼名冠字,五 十乃稱伯仲。」

「陽小成于陰,大成于陽,故二十而冠,三十而娶。陰小 成于陽,大成于陰,故十五而《笄》,二十而嫁」也。

《晉書·輿服志》:「緇布冠,蔡邕云,即委貌冠也。太古冠布, 齊則緇之。緇布冠,始冠之冠也。其制有四形,一似武 冠,又一似進賢,其一上方,其下加幘顏,其一刺上而 方下。進賢冠,古緇布遺象也。斯蓋文儒者之服。前高 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有五梁、三梁、二梁、一梁。人主 元服,始加緇布,則冠五梁。進賢,三公及封郡公、縣公」、 郡侯、縣侯、鄉亭侯,則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書、關中 內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則冠兩梁。中書郎、祕書丞 郎、著作郎、尚書丞郎、太子洗馬、舍人,六百石以下至 于令史、門郎、小吏,並冠一梁。漢建初中,太官令冠兩 梁,親省御膳為重也。博士兩梁,崇儒也。宗室劉氏亦 得兩梁冠,示加服也。

《魏書劉芳傳》:王肅之來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屬 目。芳未及相見,高祖宴群臣于華林,肅語次云:「『古者 唯婦人有笄,男子則無』。芳曰:『推經禮正文,古者男子 婦人俱有笄。肅曰:『《喪服》稱『男子免而婦人髽,男子冠 而婦人笄』。如此則男子不應有笄』。芳曰:『此專謂凶事 也。禮,初遭喪,男子免時則婦人髽,男子冠時則婦人』』」 笄,言俱時變,而男子婦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又冠 尊,故奪其笄稱,且互言也,非謂男子無笄。又《禮內則》 稱「子事父母,雞初鳴,櫛纚笄總。」以茲而言,男子有笄 明矣。高祖稱善者久之。肅亦以芳言為然,曰:「此非劉 石經耶?」

《文中子禮樂》篇:「子曰:『冠禮廢,天下無成人矣』。」

《唐書車服志》:「天子未加元服,以空頂黑介幘、雙童髻, 雙玉導,加寶飾,三品以上亦加寶飾,五品以上雙玉 導,金飾,六品以下無飾。」緇布冠,始冠之服也。天子五 梁,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二梁,九品以上一梁。 柳宗元《答韋中立書》:「古者重冠禮,將以責成人之道, 是聖人所尢用心者也。數百年來,人不復行。近有孫 昌」引者,獨發憤行之。既成禮,明日造朝,至外廷,薦笏 言于卿士曰:「某子冠畢。」應之者咸憮然。京兆尹鄭叔 則怫然曳笏卻立曰:「何預我耶?」廷中皆大笑。天下不 以非鄭尹而快孫子,何哉?獨為所不為也。

杜佑《通典》:「『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曰:『冠而生子,禮 也』。許慎《五經異義》曰:『《春秋左氏傳》曰:『說歲星為年紀, 十二而一周於天。天道備,故人君子十二可以冠,自 夏、殷天子皆十二而冠』』。」譙周《五經然否論》云:「《古文尚 書》說:『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武王以庚辰歲崩,周公 以壬午歲出居東,癸未歲反。《禮?公冠記》:『周公冠,成王』』」, 命史作祝辭告,是除喪冠也。周公未反,成王冠弁開 金縢之書,時十六矣。是成王十五,周公冠之而後出 也。許慎《五經異義》云:「武王崩後,管、蔡作亂,周公出居 東。是歲大風,王與大夫冠弁開金縢之」書。成王年十 四,是喪冠也者,恐失矣。按《禮傳》,天子之年,近則十二遠則十五必冠矣。

聞見,近錄前人每子弟及冠,必置盛饌,會鄉黨之德 齒,使將冠者行酒,其巾裹如唐人之草裹,但繫其腳 于巾者。酒行,父兄起而告客曰:「某之子弟僅于成人, 敢有請將冠者再拜。」右席者乃焚香善祝,解其繫而 伸之,冠者再拜謝而出。自是齒于成人,冠服遂同長 者,故謂之巾裹,亦古之冠禮也。今冠帶尚謂之巾裹, 其由是矣。此風廢亦百年矣。

《談苑》:李昭遘修撰自河中移知晉州,云「母夫人年八 十矣,事姑二十年,唯梳髮髻,姑亡始戴冠。今士大夫 家子婦,三日已冠,而與姑宴飲矣。」

《朱子語類》:因言冠禮。或曰:邾隱公將冠,使孟懿子問 於孔子,孔子對他一段好。曰:似這樣事,孔子肚裏有 多,但今所載於方冊上者亦無幾爾。

熊氏《經說:士冠禮》:「將冠者,采衣紒。」紒即髻字。「采衣者, 緇衣錦緣錦紳錦束髮。要亦具慶者如此。」

十一《經問對》問:「禮始于冠、昏者何?」對曰:「冠者所以重 成人之道,昏者所以正夫婦之倫。」

《御龍子集教規》之五曰:「冠禮久廢,吾為爾復之。吾不 能使人人遵吾約束,但童生考取入學,其未冠者不 得私自加冠。教官及司會司檢者督其父兄各冠其 子弟,延賓三加,略如古儀而增損之。本道別有成書, 嗣布遵行。」

徐三《重家則》一,子弟未冠者不以字行,不以第稱,古 法也。今於子姪以名,諸弟以行,子弟自稱以名。其稱 父叔諸兄,則各以本等名分加行第以別之。若字與 號,則識友相呼,不當在門內也。

一、子弟少而名及冠而字,所以責成人之道,行禮似 不宜簡,其儀式具在《文公家禮》。若女子名與字,今人 類多忽之,至于俗節,多為煩瑣,而《禮經》正款乃不復 行,大可笑也。凡生女則名及笄而字,皆為備禮,使知 尊名重身之義,以成婦德,顧不羙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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