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11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十一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十一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五

  北齊文宣帝天保二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一則 宣政一則 宣帝大象一則

  隋高祖開皇六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永徽一則 上元一則 中宗嗣聖

  三則 神龍二則 景龍一則 睿宗景雲一則 先天一則 元宗開元五則

禮儀典第二百十一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五[编辑]

北齊[编辑]

文宣帝天保元年詔追尊皇祖皇考皇兄為皇帝遷神主於太廟[编辑]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元年,詔追尊皇祖文穆 王為文穆皇帝,妣為文穆皇后;皇考獻武王為獻武 皇帝,兄文襄王為文襄皇帝,祖宗之稱,付外速議以 聞。甲戌,遷神主於太廟。」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文襄嗣位,猶為魏臣,置王高祖 泰州使君,王曾祖太尉武貞公,王祖太師文穆公,王 考相國獻武王,凡四廟。文宣帝受禪,置六廟,曰皇祖 司空公廟、皇祖吏部尚書廟、皇祖泰州使君廟、皇祖 文穆皇帝廟、太祖獻武皇帝廟、世宗文襄皇帝廟,為 六廟。獻武已下不毀,已上則遞毀,並同廟而別室。既」 而遷神主於太廟。

天保二年正月乙酉有事於太廟冬十月丁卯文襄 皇帝神主入於廟。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文襄、文宣,並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 昭穆之次,欲別立廟,眾議不同。至二年秋,始祔太廟。 春祠、夏礿、秋嘗、冬烝,皆以孟月。并臘。凡五祭,禘祫如 梁之制。每祭,室一太牢,始以皇后預祭。」

孝昭帝皇建元年詔定三祖廟樂[编辑]

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皇建元年九月壬申,詔議定 三祖樂。冬十一月癸丑,有司奏,「太祖獻武皇帝廟宜 奏《武德》之樂,舞《昭烈》之舞,世宗文襄皇帝廟宜奏《文 德》之樂,舞《宣政》之舞,顯祖文宣皇帝廟宜奏《文正》之 樂,舞《光大》之舞。詔曰『可』。」

武成帝河清元年正月壬午享太廟[编辑]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河清元年定令四時祭廟,禘祭及元 日廟庭設庭燎二所。」

北周[编辑]

孝閔帝元年有事於太廟[编辑]

按《北周書孝閔帝本紀》:元年正月辛丑,即天王位,追 尊皇考文公為文王。壬寅,詔曰:「始祖獻侯,啟土遼海, 肇有國基,配南北郊。文考德符五運,受天明命,祖於 明堂,以配上帝,廟為太祖。乙巳,祠太廟。」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之制,思復古之道,乃右宗廟而 左社稷,置太祖之廟,并高祖已下二昭二穆凡五,親 盡則遷,其有德者謂之祧,廟亦不毀。閔帝受禪,追尊 皇祖為德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廟號太祖。擬已上三 廟,遞遷至太祖不毀。其下相承,置二昭二穆為五焉。」

武帝保定元年詔祠太廟班六官[编辑]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春正月戊辰,詔曰:『履 端開物,實資元后,代終成務,諒惟宰棟。故周文公以 上聖之智,翼彼姬周,爰作六典,用光七百。自茲厥後, 代失其緒。俾巍巍之化,歷千祀而莫傳;郁郁之風,終 百王而永墜。我太祖文皇帝稟純和之氣,挺天縱之 英,德配乾元,功侔造化。故能捨末世之弊風,蹈隆周 之叡典,誕述百官,厥用允集。所謂乾坤改而重構,豈 《帝王洪範》而已哉!朕入嗣大寶,思揚休烈,今可班斯 禮於太祖廟庭』。」己巳,祠太廟,班太祖所述六官焉。

天和三年五月庚戌祠太廟十月癸亥祠太廟[编辑]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崩皇太子即皇帝位七月乙巳祠太廟[编辑]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明帝崩,廟號世宗,武帝崩,廟號高祖, 並為祧廟而不毀。其時祭各於其廟,祫禘則於太祖 廟,亦以皇后預祭,其儀與後齊同。所異者,皇后亞獻 訖,后又薦加豆之籩,其實菱、芡、芹葅、兔醢。冢宰終獻 訖,皇后親撤豆,降還板位,然後太祝撤焉。」

宣帝大象二年春祀廟復詔命婦拜宗廟夏再祀廟按北周書宣帝本紀大象二年正月癸巳祀太廟三月壬寅詔內外命婦皆執笏共拜宗廟四月己巳祀[编辑]

太廟、

[编辑]

高祖開皇元年上皇考皇妣廟號自高祖下立四親廟定祫禘禮[编辑]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元年二月甲子,即皇帝位。乙丑,追尊皇考為武元皇帝,廟號太祖,皇妣為元明皇 后。丙寅,修廟社。」按《禮儀志》,「高祖既受命,遣兼太保 宇文善、兼太尉李詢奉策詣同州告皇考桓王廟,兼 用女巫,同家人之禮,上皇考桓王尊號為武元皇帝, 皇妣尊號為元明皇后,奉迎神主歸於京師。犧牲尚 赤」,祭用日出。是時,帝崇建社廟,改周制,左宗廟而右 社稷。宗廟未言始祖,又無受命之祧。自高祖以下,置 四親廟,同殿異室而已:「一曰皇高祖太原府君廟,二 曰皇曾祖康王廟,三曰皇祖獻王廟,四曰皇考太祖 武元皇帝廟。」擬祖遷於上,而太祖之廟不毀。各以孟 月饗以太牢,四時薦新於太廟,有司行事,而不出神 主。祔祭之禮,並準時饗。「三年一祫」,以孟冬。遷主、未遷 主合食於太祖之廟。「五年一禘,以孟夏。其遷主各食 於所遷之廟,未遷之主各於其廟。」禘祫之月,則停時 饗,而陳諸瑞物及伐國所獲珍奇於廟庭,及以功臣 配饗。

開皇四年春正月己巳有事於太廟。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七年春正月癸巳有事於太廟。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八年,以伐陳告太廟。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八年十月甲子,將伐陳,有事 於太廟。」

按《冊府元龜》:「開皇八年,晉王廣將伐陳,內史令李德 林攝太尉,告於太廟。」

開皇十二年,有事於太廟。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二年十月壬午,有事於太 廟。至太祖神主前,上流涕嗚咽,悲不自勝。」

開皇十七年,詔「享廟日不設鼓吹,殿庭不設音樂,廟 內諸祭如舊。王公以下享廟,不得作樂。」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七年冬十月庚午,詔曰:「五 帝異樂,三王殊禮,皆隨事而有損益,因情而立節文。 仰惟祭享宗廟,瞻敬如在,罔極之感,情深茲日。而禮 畢升路,鼓吹發音,還入宮門,金石振響,斯則哀樂同 日,心事相違,情所不安,理實未允。宜改茲往式,用弘 禮教。自今以後,享廟日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懸。」

按《音樂志》:「故事,天子有事於太廟,備法駕,陳羽葆。」

以入於次。禮畢升車,而鼓吹並作。開皇十七年,詔「不 得作音樂。」

煬帝大業元年詔議復周七廟制於固本里起天經宮[编辑]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禮儀志》:大業元年,煬帝 欲遵周法,營立七廟,詔有司詳定其禮。禮部侍郎攝 太常少卿許善心與博士褚亮等議曰:「『謹按《禮記》,天 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鄭元注曰:『此周 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也。殷則 六廟,契及湯與二昭二穆也。夏則五廟,無太祖禹與 二』」昭二穆而已。元又據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立 四廟。按鄭元義,天子唯立四親廟,並始祖而為五。周 以文武為受命之祖,特立二祧,是為七廟。王肅注:「《禮 記》,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故天子七廟,諸侯五廟。 其有殊功異德,非太祖而不毀,不在七廟之數。」按王 肅以為天子七廟,是通百代之言。又據《王制》之文,「天 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降二為差。」是則天子立 四親廟,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並太祖而為七。周 有文、武、姜嫄,合為十廟。漢諸帝之廟各立,無迭毀之 義。至元帝時,貢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禮,以高帝為太 祖,而立四親廟,是為五廟。唯劉歆以為天子七廟,諸 侯五廟,降殺以兩之義。七者,其正法可常數也,宗不 在數內,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毀為數也。是以班固 稱「考論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光武即位,建高廟 於雒陽,乃立南頓君以上四廟,就祖宗而為七。至魏 初,高堂隆為鄭學,議立親廟四,太祖武帝猶在四親 之內,乃虛置太祖及二祧,以待後代。至景初間,乃依 王肅,更立五世、六世祖,就四親而為六廟。晉武受禪, 博議「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帝亦 序於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六也。」江左中興,賀循知 禮,至於寢廟之儀,皆依魏、晉舊事。宋武帝初受晉命 為王,依諸侯立親廟四。即位之後,增祠五世祖相國 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止於六廟。逮身「歿主,升 從昭穆,猶太祖之位也。降及齊、梁,守而弗革,加崇迭 毀,禮無違舊。臣等又按姬周自太祖以下,皆別立廟, 至於禘祫,俱合食於太祖。是以炎漢之初,諸廟各立, 歲時嘗享,亦隨處而祭,所用廟樂,皆象功德而歌舞 焉。至光武,乃總立一堂,而群主異室。」斯則新承寇亂, 欲從約省,自此以來,因循不「變。伏惟高祖文皇帝睿 哲,元覽神武應期,受命開基,垂統。聖嗣當文明之運, 定祖宗之禮。且損益不同,沿襲異趣,時王所制,可以 垂法。自歷代以來,雜用王鄭二義,若尋其指歸,校以 優劣,康成止論周代,非謂經通;子雍總貫皇王,事兼

長遠。今請依據古典,崇建七廟。受命之祖,宜別立廟
考證
祧,百代之後,為不毀之法。至於鑾駕親奉,申孝享於

高廟;有司行事,竭誠敬於群主。俾夫規模可則,嚴祀 易遵,表有功而彰明德,大復古而貴能變。」臣又按周 人立廟,亦無處置之文。據冢人處職而言之,先王居 中,以昭穆為左右。阮忱撰《禮圖》,亦從此議。漢京諸廟 既遠,又不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雜用漢「儀, 事難全採。謹詳立別圖,附之議末。」其圖太祖、高祖各 一殿,准周文、武二祧,與始祖而三,餘並分室而祭。始 祖及二祧之外,從迭毀之法。詔可,未及創制。既營建 洛邑,帝無心京師,乃於東都固本里北起天經宮,以 遊高祖衣冠,四時致祭。於三年,有司奏請准前議,於 東京建立宗廟。帝謂祕書監柳𧦬曰:「今始祖及二祧 已具,今後子孫處朕何所?」又下詔,唯議別立高祖之 廟,屬有行役,遂復停寢。

按《唐書褚亮傳》,「亮入隋為東宮學士,遷太常博士。煬 帝議改宗廟之制,亮請依古七廟,而太祖、高祖各一 殿,法周文武二祧,與始祖而三,餘則分室而祭,始祖 二祧,不從迭毀。」

大業三年,詔別建高祖廟,修月祭之禮,并修高廟樂。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六月丁亥詔曰:『聿追孝 饗,德莫至焉。崇建寢廟,禮之大者。然而質文異代,損 益殊時。學滅坑焚,經典散逸,憲章湮墜,廟堂制度,師 說不同。所以世數多少,莫能是正,連室異宮,亦無準 定。朕獲奉祖宗,欽承景業,永惟嚴配,思隆大典』。」於是 詢謀在位,博訪儒術。咸以為「高祖文皇帝受天明命, 奄有區夏,拯群飛於四海,革凋敝於百王,恤獄緩刑, 生靈皆遂其性;輕徭薄賦,比屋各安其業。恢夷宇宙, 混一車書。東漸西被,無思不服,南征北怨,俱荷來蘇。 駕毳乘風,歷代所弗至;辮髮左衽,聲教所罕及。莫不 厥角關塞,頓顙闕庭,譯靡絕時,書無」虛月。韜戈偃武, 天下晏如。嘉瑞休徵,表裡禔福,猗歟偉歟,無得而名 者也。朕又聞之,「德厚者流光,治辨者禮縟。是以周之 文、武,漢之高、光,其典章特立,諡號斯重,豈非緣情稱 述,即崇顯之義乎?高祖文皇帝宜別建廟宇,以彰巍 巍之德;仍遵月祭,用表蒸蒸之懷。有司以時創造,務 合典制。又名位既殊,禮亦異等。天子七廟,事著前經; 諸侯二昭,義有差降。故其以多為貴。王者之禮,今可 依用,貽厥後昆。」

唐一[编辑]

唐制,「時祭用太牢,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薦新、薦冰則 不出神主。」

按:《舊唐書禮儀志》:「四時以孟月享太廟,每室用太牢, 季冬蜡祭之後,以辰日臘享於太廟,用牲如時祭。三 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又「時享之日,修七 祀於太廟西門內之道南。若品物時新堪進御者,所 司先送太常,與尚食相知,簡擇精好者,以滋味與新 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奉薦於太廟,不出神主。仲春 薦冰亦如之。」

高祖武德元年始立四廟享四室[编辑]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元年六月己卯,追諡皇高祖 曰宣簡公;皇曾祖曰懿王;皇祖曰景皇帝,廟號太祖; 皇考曰元皇帝,廟號世祖。按《禮樂志》書曰:「七世之 廟,可以觀德。」而禮家之說,世數不同。然自《禮記》《王制》 《祭法》《禮器》,大儒荀卿、劉歆、班固、王肅之徒,以為七廟 者多。蓋自漢魏以來,創業之君特起其上世微而無 功德,故其初皆不能立七廟。武德元年,始立四廟,曰 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元年五月,備法駕迎宣簡公、 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於太廟,始享四室。」

太宗貞觀三年正月戊午享於太廟[编辑]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九年,始祔弘農府君及高祖為六廟。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貞觀九年,高祖 崩,太宗詔有司定議。諫議大夫朱子奢請立七廟,虛 太祖之室以待。於是尚書八座議曰:「禮,天子三昭三 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晉宋齊梁皆立親廟六,此故事 也。」制曰:「可。」於是祔弘農府君及高祖為六室。

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九年,高祖崩,將行遷祔之禮。 太宗命有司詳議廟制。諫議大夫朱子奢建議曰:「按 漢丞相韋元成奏立五廟,諸侯亦同五。劉子駿議開 七祖,邦君降二,鄭司農踵元成之轍,王子雍揚國師 之波,分塗並驅,各相師祖,咸翫其所習,好同惡異,遂 令歷代祧祀,多少參差,優劣去取,曾無畫一。傳稱名 位不同,禮亦異數。」《易》云:「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豈非別 嫌疑,慎微遠,防陵僭?尊君卑佐,升降無舛,所貴禮者, 義在茲乎?若使天子諸侯俱立五廟,便是賤所以同 貴,臣可以濫主。名器無準,冠履同歸,禮亦異數,義將 安設?《戴記》又稱:「禮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七廟,諸侯五 廟。」若天子五廟,纔與子男相埒,以多為貴,何所表乎? 愚以為諸侯立高祖以下,并太祖五廟,一國之貴也。 天子立高祖以上,并太祖七廟,四海之尊也。降殺以兩,禮之正焉。前史所謂「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 其義也。伏惟聖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嚴配,大事在 斯,宜依七廟,用崇大禮。若親盡之外,有王業之所基 者,如殷之元王,周之「后稷,尊為始祖。儻無其例,請三 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虛位,將待七百之 祚,遞遷方處,庶上依晉、宋,旁愜人情。」於是八座奏曰: 「臣聞揖讓受終之后,革命創制之君,何嘗不崇親親 之義,篤尊尊之道,虔奉祖宗,致敬郊廟。自義乖闕里, 學滅秦庭,儒雅既喪,經籍湮殄。雖兩漢纂修絕業,魏、 晉敦尚斯文,而宗廟制度,典章散逸,習所傳而競偏 說,執淺見而起異端。自昔迄茲,多歷年代,語其大略, 兩家而已。」祖鄭元者則陳四廟之制,述王肅者則引 七廟之文,貴賤混而莫辨,是非紛而不定。陛下至德 自然,孝思罔極,孺慕踰匹夫之志,制作窮聖人之道, 誠宜定一代之弘規,為萬世之彝則。臣奉述睿旨,討 論往載,紀七廟者實多,稱四祖者蓋寡。較其得失,昭 然可見。《春秋穀梁傳》及《禮記》《王制》《祭法》《禮器》《孔子家 語》並云:「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二廟。」《尚書》 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至於孫卿、孔安國、劉歆、班彪 父子,孔晁、虞憙、干寶之徒,或學推碩儒,或才稱博物, 商較今古,咸以為然。故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 祖之廟而七。」晉宋齊梁,皆依斯義,立親廟六。豈非有 國之茂典,不刊之休烈乎!若使違群經之明文,從累 代之疑議,背子雍之篤論,尊康成之舊學,則天子之 禮,下偪於人臣,諸侯之制,上僭於王者:非所謂尊卑 有序,名位不同者也。況復禮由人情,自非天墜,大孝 莫重於尊「親,厚本莫先於嚴配。數盡四廟,非貴多之 道;祀逮七世,得加隆之心。是知德厚者流光,乃可久 之高義;德薄者流卑,實不易之令範。臣等參議,請依 晉宋故事,立親廟六。其祖宗之制,式遵舊典。庶承宗 之道,興於禮定之辰;尊祖之義,成於孝治之日。」制從 之。

貞觀二十三年,遷弘農府君神主於夾室,祔太宗於 太廟。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二 十三年,太宗崩,將行崇祔之禮。禮部尚書許敬宗奏 言,「弘農府君廟應迭毀。謹按舊儀,漢丞相韋元成以 為毀主瘞埋,但萬國宗饗,有所從來,一旦瘞埋,事不 允愜。晉博士范宣意,欲別立廟宇,奉征西等主安置 其中。方之瘞埋,頗協情理。事無典故,亦未足依。又議 者或言,毀主藏於天府,祥瑞所藏,本非斯意。今謹準 量,去祧之外,猶有壇墠,祈禱所及,竊謂合宜。今時廟 制,與古不同,共基別室,四方為首。若在西夾之中,仍 處尊位,祈禱則祭,未絕祗享,方諸舊儀,情實可知。弘 農府君,廟遠親殺,詳據舊章,禮合迭毀。臣等參議,遷 奉神主,藏於夾室,本情篤教,在理為弘。」從之。其年八 月庚子,太宗文皇帝神主祔於太廟。

高宗永徽六年十一月己巳皇后見於太廟[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上元三年議祫祭禮[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祫禘,大祭也。」祫 以昭穆,合食於太祖,而禘以審諦其尊卑。此祫禘之 義,而為禮者失之。至於年數不同,祖宗失位,而議者 莫知所從。《禮》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傳》曰:「五年再殷 祭。」高宗上元三年十月當祫,而有司疑其年數。太學 博士史元璨等議,以為新君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自 是「之後,五年而再祭。蓋後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 禘後三年,禘常在祫後二年。魯宣公八年禘,僖公蓋 二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昭公二十 年禘,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議者以元璨言有 經據,遂從之。

中宗嗣聖元年即睿宗文明元年祔高宗於太廟[编辑]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文明元 年八月,奉高宗神主祔於太廟中,始遷宣皇帝神主 於夾室。」

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增七廟並議立武氏七室 按《唐書武后本紀》。「垂拱四年正月甲子。增七廟。立高 祖、太宗、高宗廟於神都。」

按《舊唐書禮儀志》:垂拱四年正月,又於東都立高祖、 太宗、高宗三廟,四時享祀,如京廟之儀,別立崇先廟, 以享武氏祖考。則天尋又令所司議立崇先廟室數。 司禮博士、崇文館學士周悰希旨,請立崇先廟為七 室,其皇室太廟減為五室。春官侍郎賈大隱奏曰:「臣 竊準秦漢皇太后臨朝稱制,并據《禮經》正文,天子七 廟,諸侯五廟,蓋百王不易之義,萬代常行之法,未有 越禮違古,而擅裁儀注者也。」今周悰別引浮議,廣述 異文,直崇臨朝權儀,不依國家常度,「升崇先之廟而 七,降國家之廟而五。」臣聞皇圖廣闢,實崇宗社之尊; 帝業弘基,實等山河之固。伏以天步多艱,時逢遏密, 代天理物,自古有之。伏惟皇太后親「承顧託,憂勤黎 庶,納孝慈之請,垂矜撫之懷,實所謂光顯大猷,恢崇聖載。其崇先廟室,合同諸侯之數,國家宗廟,不合,輒 有移變。臣之愚直,並依正禮;周悰之請,實乖古儀。」則 天由是且止。

嗣聖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九月。丙戌。立武氏七廟於神都。 十月。改唐太廟。為享德廟。以武氏七廟。為太廟 按《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禮儀志》:「天授二年,則天既革命,稱帝於東 都,改制太廟為七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於太廟。改 西京太廟為享德廟,四時唯享高祖已下三室,餘四 室令所司閉其門,廢其享祀之禮。又改西京崇先廟 為崇尊廟,其享祀如太廟之儀。」

神龍元年立太廟於東都廢崇恩廟[编辑]

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正月丙午,復於位。五月 壬午,遷武氏神主於崇恩廟。乙酉,立太廟於東都。八 月乙亥,祔孝敬皇帝於東都太廟,皇后見於廟。十一 月壬午,及皇后享於太廟,大赦。壬寅,皇太后崩,廢崇 恩廟。」按《禮樂志》:「初唐建東西二都,而東都無廟。則 天皇后僭號稱周,立周七廟於東都,以祀武氏。改西 京」唐太廟為「享德廟。」神龍元年,中宗復位,遷武氏廟 主於西京,為「崇尊廟」,而以東都武氏故廟為「唐太廟」, 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親享焉。由是東、西二都皆有 廟,歲時並享。中宗已復京太廟,又立太廟於東都, 議立始祖為七廟,而議者欲以涼武昭王為始祖。太 常博士張齊賢議以為不可,因曰:「古之有天下者,事 七世,而始封之君謂之太祖。太祖之廟,百世不遷,至 祫祭則毀廟,皆以昭穆合食於太祖。商祖元王,周祖 后稷,其世數遠,而遷廟之主,皆出太祖後,故合食之 序,尊卑不差。漢以高皇帝為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 食之列,為其尊於太祖故也。魏以武帝為太祖,晉以 宣帝為太祖,武、宣而上,廟室皆不合食於祫,至隋亦 然。唐受天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 在三昭三穆之內,而光皇帝以上,皆以屬尊,不列合 食。今宜以景皇帝為太祖,復祔宣皇帝為七室,而太」 祖以上四室皆不合食於祫。博士劉承慶、尹知章議 曰:「三昭三穆與太祖為七廟者,禮也。而王跡有淺深, 太祖有遠近。太祖以功建,昭穆以親崇,有功者不遷, 親盡者則毀。今以太祖近而廟數不備,乃欲於昭穆 之外遠立當遷之主,以足七廟,而乖迭毀之義,不可。」 天子下其議。大臣,禮部尚書祝欽明兩用其言,於是 以景皇帝為始祖,而不祔宣皇帝。已而以孝敬皇帝 為義宗,祔於廟。由是為七室,而京太廟亦七室。 按《舊唐書禮儀志》:神龍元年正月,改享德廟依舊為 京太廟。五月,遷武氏七廟神主於西京之崇尊廟,東 都創置太廟。太常博士張齊賢建議曰:「昔孫卿子云: 『有天下者事七代,有一國』」者事五代。則天子七廟,古 今達禮。故《尚書》稱「七代之廟,可以觀德。」《祭法》稱「王立 七廟,一壇一墠。」《王制》云: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 之廟而七。莫不尊始封之君,謂之太祖。太祖之廟,百 代不遷。祫祭之禮,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 皆升合食於太祖之室。太祖東向,昭南向,穆北向。商 之元王、周「之后稷是也。太祖之外,更無始祖。但商自 元王已後,十有四代,至湯而有天下;周自后稷已後, 十有七代,至武王而有天下。」其間代數既遠,遷廟親 廟,皆出太祖之後,故合食有序,尊卑不差。其後漢高 受命,無始封祖,即以高皇帝為太祖,太上皇帝之父, 立廟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為尊於太祖故也。魏 武創業,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為太祖,其高祖、太皇、 處士君等,並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晉宣創業, 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為太祖,其征西、豫章、潁川、京 兆府君等,並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歷茲已降, 至於周、隋,宗廟之制,斯禮不改。故宇文氏以文皇帝 為太祖,隋室以武元皇帝為太祖。國家誕受天命,累 葉重光。景皇帝始封唐公,實為太祖。中間「代數既近, 列在三昭三穆之內,故皇家太廟,唯有六室。其弘農 府君宣光二帝,尊於太祖,親盡則遷,不在昭穆合食 之數。今皇極再造,孝思匪寧,奉二月二十九日敕,七 室以下,依舊號尊崇。又奉三月一日敕,既立七廟,須 尊崇始祖,速令詳定」者。伏尋禮經,始祖即是太祖,太 祖之外,更無始祖。周朝太祖之外,以周文王為始祖, 不合禮經。或有引《白虎通義》云「后稷為始祖,文王為 太祖,武王為太宗」,及鄭元注《詩·雍序》云「太祖謂文王 以為說者」,其義不然。何者?彼以禮王者祖有功,宗有 德。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故謂文王為太祖爾,非祫 「祭群主合食之太祖。」今之議者,或有欲立涼武昭王 為始祖者,殊為不可。何者?昔在商周,稷禼始封,湯武 之興,祚由稷禼,故以稷禼為太祖,即皇家之景皇帝 是也。涼武昭王勳業未廣,後主失國,土宇不傳,景皇 始封,實基明命。今乃捨封唐之盛烈,崇西涼之遠構, 考之前古,實乖典禮。魏氏不以曹參「為太祖,晉氏不 以殷王卬為太祖,宋氏不以楚元王為太祖,齊、梁不 以蕭何為太祖,陳、隋不以胡公、楊震為太祖,則皇家安可以涼武昭王為太祖乎?」漢之東京,大議郊祀,多 以周郊后稷,漢當郊堯制,下公卿議,議者多同,帝亦 然之。杜林《正議》,獨以為「周室之興,祚由后稷。漢業特 起,功不緣堯。祖宗故事,所宜因循。」竟從林議。又《傳》稱 「欲知天上事,問長人。」以其近之。武德。貞觀之時,主聖 臣賢,其去涼武昭王,蓋亦近於今矣。當時不立者,必 不可立故也。今既年代寖遠,方復立之,是非三祖二 宗之意,實恐景王失職而震怒,武昭虛位而不答,非 社稷之福也。宗廟事重,禘祫禮崇,先王以之觀德,或 者不「知其說,既灌而往,孔子不欲觀之。今朝命惟新, 宜應慎禮,祭如神在,理不可誣。」請敕加太廟為七室, 享宣皇以備七代,其始祖不合別有尊崇。太常博士 劉承慶、尹知章又議云:「謹按《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 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此載籍之明文,古今之通制。皇 唐稽考前範,詳採列辟,崇建宗靈,式遵斯典。」但以開 基之王,受命之君,王跡有淺深,太祖有遠近。湯、文祚 基稷、𥜽,太祖代遠,出乎昭穆之上,故七廟可全。若夏 繼唐、虞,功非由鯀;漢除秦、項,力不因堯。及晉、魏經圖, 周、隋撥亂,皆勳隆近代,祖業非遠,受命始封之主,不 離昭穆之親,故肇立宗祊,罕聞全制。夫太祖以功建, 昭穆以親崇,有功百代而「不遷,親盡七葉而當毀。」或 以太祖代淺,廟數非備,更於昭穆之上,遠立合遷之 君,曲從七廟之文,深乖迭毀之制。皇家千齡啟旦,百 葉重光,景皇帝濬德基唐,代數猶近,號雖崇於太祖, 親尚列於昭穆,且臨六室之位,未申七代之尊。是知 太廟當六,未合有七。故先朝唯有宣、光、景、元、神堯、文 武六代親「廟。文帝登遐,神主升祔於廟室,以宣皇帝 代數當滿,準禮復遷。今止有光皇帝已下六代親廟, 非是天子之廟數,不當有七。本由太祖有遠近之異, 故初建有多少之殊。敬惟三后臨朝,代多儒雅,神祊 事重,禮豈虛存」,規模可沿,理難變革。宣皇既非始祖, 又廟無祖宗之號,親盡既遷,其廟不合重立。若「禮終 運往,建議復崇,實違王制之文,不合先朝之旨。請依 貞觀之故事,無改三聖之宏規,光崇六室,不虧古義。」 時有制令宰相更加詳定。禮部尚書祝欽明等奏言: 「博士三人,自分兩議:張齊賢以始同太祖,不合更祖 昭王;劉承慶以《王制》三昭三穆,不合重崇宣帝。臣等 商量,請依張齊賢以景皇帝為」太祖,依劉承慶尊崇 六室。制從之。尋有制以孝敬皇帝為義宗,升祔於太 廟。其年八月,崇祔光皇帝、太祖景皇帝、太祖元皇帝、 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聖皇帝、皇考高宗天皇大 帝、皇兄義宗孝敬皇帝於東都之太廟,躬行享獻之 禮。

景龍元年正月丙戌復武氏廟陵置令丞守戶[编辑]

按:《唐書中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禮儀志》:神龍二年,駕還京師,太廟自是亦 崇享七室,仍改武氏崇恩廟。明年二月,復令崇恩廟 一依天授時享祭。時武三思用事,密令安樂公主諷 中宗,故有此制。尋又特令武氏崇恩廟齋郎取五品 子充。太常博士楊孚奏言:「太廟齋郎承前只七品已 下子,今崇恩廟齋郎既取五品子,即太廟齋郎作何」 等級,上曰:「太廟齋郎亦準崇恩廟置。」孚奏曰:「崇恩廟 為太廟之臣,太廟為崇恩廟之君,以臣準君,猶為僭 逆;以君準臣,天下疑懼。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 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 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 可言也。伏願無惑邪言,以為亂始』。」其事乃寢。

睿宗景雲元年廢崇恩廟升祔中宗建義宗別廟於東都並置儀坤廟[编辑]

按《唐書睿宗本紀》:景雲元年七月乙亥,廢崇恩廟。十 月癸卯,出義宗於太廟。按《禮樂志》:中宗崩,中書令 姚元之、吏部尚書宋璟以謂義宗追尊之帝,不宜列 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請立別廟於東都,而有司時享 其京廟,神主藏於夾室。由是祔中宗而光皇帝不遷, 遂為七室矣。

按《舊唐書禮儀志》:「景雲元年,中書令姚元之、吏部尚 書宋璟奏言:『準禮,大行皇帝山陵事終,即合祔廟。其 太廟第七室,先祔皇兄義宗孝敬皇帝、哀皇后裴氏 神主。伏以義宗未登大位,崩後追尊,神龍之初,乃特 令遷祔。《春秋》之義,國君即位未踰年者,不合列敘昭 穆。又古者祖宗各別立廟,孝敬皇帝恭陵既在洛州, 望於東都別立義宗之廟。遷祔孝敬皇帝、哀皇后神 主,命有司以時享祭,則不違先旨,又協古訓,人神允 穆,進退得宜。在此神主,望入夾室安置,伏願陛下以 禮斷恩』。」制從之。及既葬,祔中宗孝和皇帝、和思皇后 趙氏神主於太廟,其義宗即於東都從善里建廟享 祀。時又追尊昭成、肅明二皇后於親仁里別置儀坤 廟,四時享祭。

先天元年正月辛未享於太廟[编辑]

按:《唐書睿宗本紀》云云。

====元宗開元四年六月太上皇崩十一月丁亥遷中宗====
考證
於西廟。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四年,睿宗崩,及行祔廟之禮, 太常博士陳貞節、蘇獻等奏議曰:謹按孝和皇帝在 廟七室以滿。今睿宗大聖真皇帝是孝和之弟,甫及 仲冬,禮當祔遷。但兄弟入廟,古則有焉,遞遷之禮,昭 穆須正。謹按《禮論》,太常賀循議云:『兄弟不相為後也。 故殷之盤庚,不序於陽甲,而上繼於先君;漢之光武, 不嗣於孝成,而上承於元帝』。」又曰:「晉惠帝無後,懷帝 承統,懷帝自繼於世祖,而不繼於惠帝,其惠帝當同 陽甲,孝成別出為廟。」又曰:「若兄弟相代,則共是一代, 昭穆位同,至其當遷,不可兼毀二廟。」此蓋禮之常例 也。《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代。」謂從禰已上也。尊者 統廣,故恩及遠祖。若旁容兄弟,上毀「祖考,此則天子 有不得全事於七代之義矣。孝和皇帝有中興之功, 而無後嗣,請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出為別廟,時祭 不虧。大祫之辰,合食太祖。奉睿宗神主升祔太廟,上 繼高宗,則昭穆永貞,獻祼長序。」制從之。初令以儀坤 廟為中宗廟,尋又改造中宗廟於太廟之西。

開元五年正月,太廟壞,遷神主於太極殿,遂謁神主, 行幸東都。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五年正月癸卯,太廟四室壞, 遷神主於太極殿。素服,避正殿,輟視朝五日。己酉,享 於太極殿。十月戊寅,祔神主於太廟。」按《禮樂志》:「開 元五年,太廟四室壞,奉其神主於太極殿,天子素服 避正殿,輟朝三日。時將行幸東都,遂謁神主於太極 殿而後行。」按《陳貞節傳》:「開元五年,太廟壞,天子舍 神主」太極殿,營新廟。素服避正寢,三日不朝。猶幸東 都。伊闕男子孫平子上書曰:「乃正月太廟毀。」此躋二 帝之驗也。《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 烝、嘗禘於廟。」今皆違之。魯文公之三年,躋僖於閔上, 後太室壞,《春秋》書其災。說曰:「僖雖閔兄,嘗為之臣。臣 居君上,是謂失禮,故太室壞。且兄臣於弟」,猶不可躋; 弟嘗臣兄,乃可躋乎?莊公薨,閔公二年而禘,《春秋》非 之。況大行夏崩,而太廟冬禘,不亦亟乎!太室尊所,若 曰「魯自是陵夷,墮周公之祀。」太廟今壞,意者其將陵 夷,墮先帝之祀乎?陛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 後君。昔躋兄弟上,今弟先兄祭。昔太室壞,今太廟毀, 與《春秋》正同,不可不察。武「后篡國,孝和中興有功,今 內主別祠,不得列於世,亦已薄矣。夫功不可棄,君不 可下,長不可輕。且臣繼君猶子繼父,故禹不先鯀,周 不先不窋,宋、鄭不以帝乙、厲王不肖,猶尊之也,況中 興邪!晉太康時,宣帝廟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廟殿陷 而及泉,更營之,梁又折。天之所譴,非必朽而壞也。」晉 不承天,故「及於亂。臣謂宜遷孝和還廟,何必違禮,下 同魯、晉哉?」帝異其言,詔有司復議。貞節獻與博士馮 宗質之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父昭子 穆,兄弟不與焉。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 六。《易乾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則兄弟不為世矣。 殷人六廟,親廟四,并湯而六。殷兄弟四君若以』」為世 方上毀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古者由禰極祖,雖 迭毀迭遷,而三昭穆未嘗闕也。《禮》:「大宗無子,則立支 子。」又曰:「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後者,故捨至 親,取遠屬。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廟,尚矣。 借有兄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稱嗣子嗣孫,乃言伯 考伯祖何統緒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 為別廟。漢世祖列七廟,而惠帝不與文武子孫昌衍, 文為漢太宗。晉景帝亦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及 告諡世祖,稱景為從祖。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 毀,及亡何,漢出惠帝而享世長久乎?七廟、五廟,明天 子諸侯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禮》:「兄 弟相繼,不得稱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 者偶室於廟,則為二穆,於禮可乎?禮所不可,而使天 子旁紹伯考,棄己親正統哉?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 世不毀,尚何議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 孝和升新寢,聖真方祔廟,則未嘗一日居上也。」帝語 宰相,召平子與博士詳論。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平 子援經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蘇頲右博士,故平子 坐貶都城尉。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迮,於禮官不平。 帝亦知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按《姚崇 傳》:帝將幸東都,而太廟屋自壞,帝問宰相,宋璟、蘇頲 同對曰:「三年之喪未終,不可以行幸。壞壓之變,天所 以示教戒,陛下宜停東巡,修德以答至譴。」帝以問崇, 對曰:「臣聞隋取苻堅故殿以營廟,而唐因之。且山有 朽壞乃崩,況木積年而木自當蠹乎!但壞與行會,不 緣行而壞。且陛下以關中無年,輸餉告勞,因以幸東 都,所以為人不為己也。百司已戒,供擬既具,請車駕 如行期。舊廟難復完,盍奉神主,舍太極殿更作新廟, 申誠奉,大孝之德也。」帝曰:「卿言正契朕意。」賜絹二百 匹,詔所司如崇言。

開元六年。十一月辛卯。至自東都。丙申。享於太廟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五年,元宗將行幸東都,而太 廟屋壞,乃敕有司修太廟。明年廟成,元宗還京,行親 祔之禮。時有司撰儀注,以祔祭之日,車駕發宮中。元 宗謂宋璟、蘇頲曰:「祭必先齋,所以齊心也。」據儀注,祭 之日發大明宮,又以質明行事。縱使侵星而發,猶是 移辰方到。質明之禮,其可及乎?又朕不宿齋宮,即安 「正殿,情所不安。宜於廟所設齋宮五日,赴行宮宿齋 六日,質明行事,庶合於禮。」璟等稱:「聖情深至,請即奉 行。」詔有司改定儀注。

按《唐會要》,開元六年十月,有撰《享太廟儀注》,自大次 至殿前施行褥,帝不許,但履地而行。六日,上自齋宮 步詣太廟。十一月丙申,親詣太廟。

開元十年。詔增太廟為九室。還祔中宗於太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十 年正月下制曰:「朕聞王者乘時以設教。因事以制禮。 沿革以從宜為本。取舍以適會為先。故損益之道有 殊。質文之用斯異。且夫至德之謂孝。所以通乎神明。 大事之謂祀。所以虔乎宗廟。國家握紀命曆。重光累 盛。四方由其繼明,七代可以觀德。」朕嗣守丕業,祗奉 睿圖,聿懷昭事,罔不恤祀。嘗覽古典,詢諸舊制,遠則 夏殷事異,近則漢晉道殊,雖禮文之不一,固嚴敬之 無二。朕以為立愛自親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長始,教 人順也。是知朕率於禮,緣於情,或教以道存,或禮從 時變,將因宜以創制,豈沿古而限今。況恩以「降殺而 疏,廟以毀遷而廢。雖式瞻古訓,禮則不違,而永言孝 思,情所未足。享嘗則止,豈愛崇而禮備;有禱而祭,非 德盛而流永。其祧室,宜別為正室,使親而不盡,遠而 不祧。廟以貌存,宗由尊立。俾四時式薦,不間於毀主; 百代靡遷,匪惟於始廟。所謂變以合禮,動而得中,嚴 配之典克崇,肅雍之美茲在。」又兄弟繼及,古有明文。 今中宗神主,猶居別處,詳求故實,當宁不安。移就正 廟,用章大典。仍創立九室,宜令所司擇日告遷。 按《通志》,開元十年加置九廟,移中宗神主就正廟,仍 創立九室。其後制獻祖、懿祖、太祖、世祖、高祖、太宗、高 宗、中宗、睿宗太廟九室也。

開元十一年五月乙丑復中宗於太廟八月戊申追 號宣皇帝曰:獻祖光皇帝曰:「懿祖。」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按《禮樂志》:「開元十一年,詔 宣皇帝復祔於正室,諡為獻祖,并諡光皇帝為懿祖。 又以中宗遷祔太廟,於是太廟為九室,將親祔之,而 遇雨不克行,乃命有司行事。」按禮樂志一段係十年事但與本紀十一年事

同故並列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一年四月丙辰,遷祔中 宗祔主於太廟。八月,尊八代祖宣皇帝廟號獻祖,光 皇帝廟號懿祖,始祔於太廟之九廟。按《禮儀志》:開 元十一年春,元宗還京師,下制曰:「崇建宗廟,禮之大 者。聿追孝享,德莫至焉。今宗以立尊,親無遷序,永惟 嚴配,致用蠲潔。棟宇式崇,祼奠斯受。顧茲薄德,獲承 禋祀,不躬不親,曷展誠敬。宜用八月十九日祗見九 室。」於是追尊宣皇帝為獻祖,復列於正室,光皇帝為 懿祖,并遷中宗神主於太廟。及將親祔,會雨而止,乃 令所司行事。其京師中宗舊廟便拆毀之,東都舊廟, 始移孝敬神主祔焉。其從善里孝敬舊廟,亦令拆毀。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