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30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三十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三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三十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紀事

禮儀典第二百三十卷

宗廟祀典部紀事[编辑]

《尚書大傳》:高宗祭成湯之廟,有雉升鼎耳而鳴,高宗 問祖己,祖己曰:「遠方君子殆有至者。」祖己見雉有似 君子之行,今從外來,則遠方君子將有至者矣。 《汲冢周書》:武王在祀,大師負商王紂懸首白旂,妻二 首赤旂,乃以先馘入燎於周廟。

《禮記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于太廟。牲用 白牡,尊用犧象山罍,鬱尊用黃目;灌用玉瓚大圭,薦 用玉豆雕篹,爵用玉琖仍雕,加以璧散璧角;俎用梡 嶡。升歌《清廟》,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 積,裼而舞《大夏》。昧東夷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納夷 蠻之樂於太廟,言廣魯于天下也。」

《左傳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太 廟,非禮也。冬,公至自唐,告於廟也。凡公行,告於宗廟, 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

莊公二十三年秋,丹桓公之楹;二十四年春,刻其桷。 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 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魯語》:嚴公丹桓宮之楹,而刻其桷。匠師慶言於公曰: 「『臣聞聖王公之先封者,遺後之人法,使無陷於惡。其 為後世,昭前之令聞也,使長監於世,故能攝固不解 以久。今先君儉而君侈之,令德替矣』。公曰:『吾屬欲美 之』。對曰:『無益於君,而替前之令德,臣故曰:『庶可以已 乎』』?」公弗聽。

夏,父弗忌為宗烝,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曰: 「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有司曰:「夫 宗廟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長幼,而等胄之親疏也。 夫祀,昭孝也,各致齊敬於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 史書世,宗祝書昭穆,猶恐其踰也。今將先明而後祖, 自元王以及主癸,莫若湯;自稷以及王季,莫若文、武。 商、周之烝也,未嘗躋湯與文、武為踰也。魯未若商、周 而改其常,無乃不可乎?」弗聽,遂躋之。

《漢書叔孫通傳》:高帝徙通為太子太傅。惠帝即位,迺 謂通曰:「先帝園陵寢廟,群臣莫習。」徙通為奉常,定宗 廟儀法。及稍定漢諸儀法,皆通所論著也。惠帝為東 朝長樂宮,及間往,數蹕煩民,作復道,方築武庫南。通 奏事,因請間,曰:「陛下何自築復道高帝寢,衣冠月出 游高廟,子孫奈何乘宗廟道上行哉?」惠帝懼曰:「急壞 之!」通曰:「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願陛下 為原廟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廣宗廟,大孝之本。」上 乃詔有司立原廟。惠帝常出游離宮,通曰:「古者有春 嘗果,方今櫻桃熟,可獻,願陛下出。」因取櫻桃獻宗廟。 上許之,諸果獻由此興。

《張釋之傳》:人有盜高廟座前玉環,得,文帝怒,下廷尉 治。案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亡 道,迺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 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 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基。今盜宗廟器而族 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 以加其法乎?

《文獻通考》:「王莽為安漢公,欲諂太皇太后,以斬郅支 功,奉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后晏駕後,當以禮配食。及 莽改號,稱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于漢,不令得體元 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 殿,以為文母篹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 未謂之廟。莽置酒長壽宮,請太后,既至,見孝元廟廢」 徹塗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 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 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飲酒不樂而 罷。

《後漢書鄧禹傳》:「禹南至長安,軍昆明池,大饗士卒,率 諸將齋戒,擇吉日修禮,謁祠高廟,收十一帝神主,遣 使奉詣洛陽,因循行園陵,為置吏士奉守焉。」

《三輔故事》:「光武至長安,宮闕燒盡,徙都洛陽,取十二 陵合為高廟,作十二室。太常卿一人,別治長安,主知 祭事,謂之高廟。」

《東觀漢記》:「建武三年,上幸舂陵祠園廟,大置酒於舂 陵,父老故人為樂。」

《帝王世紀》: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 在世祖廟坐位駁議,示東平憲王蒼。蒼上言:「文、武、宣、 元祫食高廟,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設張。《大雅》曰『昭哉來御,從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德 皇后宜配孝明皇帝。」

《後漢書孔融傳》:「融為少府。建安五年,南陽王馮、東海 王祗薨,帝傷其早歿,欲為修四時之祭,以訪於融。融 對曰:聖恩敦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詔, 稽度前典,以正禮制。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 齊哀王、臨淮懷王並薨無後,同產昆弟,即景、武、昭、明 四帝是也。未聞前朝修立祭祀。若臨時所施,則不列」 傳紀。臣愚以為諸在沖齔,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 號諡者,宜稱「上思祭祀」,禮畢而後絕之。至於一歲之 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

《魏志韓暨傳》:「黃初七年,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邑二 百戶,時新都洛陽,制度未備,而宗廟主祏皆在鄴都, 暨奏請迎鄴四廟神主,建立洛陽廟,四時烝嘗,親奉 粢盛,崇明正禮,廢去淫祀,多所匡正。」

《晉諸公讚》:王凌字彭祖,為幽州刺史。尋洛陽破後,承 制建行臺,以宗廟焚毀,設壇望祀七室,功臣配食。 《晉書·華表傳》:表子廙,廙子恆。恆拜太常,以疾求解。詔 曰:「太常職主宗廟,烝嘗敬重,而華恆所疾,不堪親奉 職事。夫子稱『吾不與祭』,如不祭,況宗伯之任,職所司 邪?」今轉恆為廷尉。

《鍾雅傳》:「『雅轉尚書右丞,時有事于太廟,雅奏曰:陛下 繼承世數,於京兆府君為元孫,而今祝文稱曾孫,恐 此因循之失,宜見改正。又禮,祖之昆弟,從祖父也。景 皇帝自以功德為世宗,不以伯祖而登廟,亦宜除伯 祖之文』。詔曰:禮,事宗廟,自曾孫已下皆稱曾孫,此非 因循之失也。義取於重孫,可歷世共其名,無所改也。」 稱伯祖不安,如所奏。

《荀崧傳》:「元帝崩,群臣議廟號,王敦遣使謂曰:『豺狼當 路,梓宮未反,祖宗之號,宜別思詳。崧議以為禮,祖有 功,宗有德。元皇帝天縱聖哲,光啟中興,德澤侔于太 戊,功惠邁于漢宣。臣敢依前典,上號曰中宗』。」既而與 敦書曰:「承以長蛇未剪,別詳祖宗。先帝應天受命,以 隆中興。中興之主,寧可隨世數而遷毀。敢率丹直,詢」 之朝野,上號「中宗。卜日有期,不及重請,專輒之愆,所 不敢辭。」

《宋書臧燾傳》,晉孝武帝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議者或 謂宜配食中宗。燾議曰:「《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故仲子 成風,咸稱夫人。經云:『考仲子之宮』。若配食惠廟,則宮 無緣別築。前漢孝文、孝昭太后並繫子為號,祭於寢 園,不配於高祖、孝武之廟。後漢和帝之母曰恭懷皇 后,安帝祖母曰敬隱皇后,順帝之母曰恭愍皇后,雖」 不繫子為號,亦祭于陵寢,不配章安二帝。此則二漢 雖有太后、皇后之異,至於並不配食,義同《陽秋》。唯光 武追廢呂后,故以薄后配高祖廟。又衛后既廢,霍光 追尊李夫人為皇后,配孝武廟。此非母以子貴之例, 直以高武二廟無配故耳。夫漢立寢於陵,自是晉制, 所異謂宜遠準《陽秋》考宮之義,近摹「二漢不配之典。 尊號既正,則罔極之情申;別建寢廟,則嚴禰之義顯; 繫子為稱,兼明母貴之所由。一舉而允三義,固哲王 之高致也。」議者從之。時太廟䲭尾災,燾謂著作郎徐 廣曰:「昔孔子在齊,聞魯廟災,曰必桓、僖也。今征西、京 兆四府君,宜在毀落而列廟饗,此其徵乎。」乃上議曰: 「臣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將營宮室,宗廟為首。古先 哲王,莫不致肅恭之誠心,盡崇嚴乎祖考,然後能流 淳化于四海,通幽感于神明。固宜詳廢興于古典,循 情禮以求中者也。《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 七。自考廟以至祖考五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 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然後祭之。」此 宗廟之次,親疏之序也。鄭元以為祧者,文王、武王之 廟。王肅以為五世、六世之祖。尋「去祧」之言,則祧非文、 武之廟矣。周之祖宗,何云去祧為壇乎?明遠廟為祧 者,無服之祖也。又遠廟則有享嘗之禮,去祧則有壇 墠之殊,明世遠者其義彌疏也。若祧是文、武之廟,宜 同月祭於太祖。雖推后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 尊崇之義,每有差降也。又禮有以多為貴者,故《傳》稱 「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又云「自上以下,降殺以兩, 禮也。」此尊卑等級之典,上下殊異之文,而云天子諸 侯俱祭五廟,何哉?又王祭嫡殤,下及來孫,而上祀之 禮不過高祖,推隆恩於下流,替誠敬於尊屬,非聖人 制禮之意也。是以泰始建廟,從王氏議。以《禮》,父為士, 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故上 及征西,以備六世之數。宣皇雖為太祖,尚在子孫之 位,至于殷祭之日,未申東向之禮,所謂子雖齊聖,不 先父食者矣。今京兆以上既遷,太祖始得居正。議者 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于卑坐。臣以為非禮典之旨, 所謂與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在六世之外, 非為須滿七廟,乃得居太祖也。議者又以四府君神 主,宜永同于殷祫。臣又以為不然。傳所謂「毀廟之主, 陳乎太祖」,謂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故《白虎通》云:「禘 祫祭遷廟者,以其繼君之體,持其統而不絕也。」豈如四府君在太祖之前,非繼統之主,無靈命之瑞,「非王 業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則情禮已遠,而當長饗殷 祫,永虛太祖之位。」求之《禮籍》,未見其可。昔永和之初, 大議斯禮,于時虞喜、范宣,並以淵儒碩學,咸謂「四府 君神主無緣永存于百世」,或欲瘞之兩階,或欲藏之 石室,或欲為之改築,雖所執小異,而大歸是同。若宣 皇既居群廟之上,而四主禘祫不已,則大晉殷祭,長 無太祖之位矣。夫禮貴有中,不必過厚,禮與世遷,豈 可順而不斷。故臣子之情雖篤,而「靈厲之諡彌彰;追 遠之懷雖切,而遷毀之禮為用。」豈不有心于加厚,顧 禮制不可踰耳。石室則藏於廟北,改築則未知所處。 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則有瘞埋之禮,四主若饗祀宜 廢,亦神之所不依也。準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瘞埋。然 經典難詳,群言紛錯,非臣卑淺所能折中。時學者多 從燾議,竟未施行。

《晉書桓元傳》:元篡位,既不追尊祖曾,疑其禮儀,問於 群臣。散騎常侍徐廣據晉典宜追立七廟。又敬其父 則子悅,位彌高者,情禮得申,道愈廣者,納敬必普也。 元曰:「禮云:『三昭三穆,與太祖為七』。然則太祖必居廟 之主也。昭穆皆自下之稱,而非逆數可知也。」禮,太祖 東向,左昭右穆,如晉室之廟,則宣帝在昭穆之列,不 得在太祖之位。昭穆既錯,太祖無寄,失之遠矣。元曾 祖以上,名位不顯,故不欲序列,且以王莽《九廟》見譏 於前史,遂以一廟矯之,郊廟齋二日而已。祕書監卞 承之曰:「祭不及祖,知楚德之不長也。」又毀晉小廟以 廣臺榭,其庶母烝嘗,靡有定所。忌日見賓客遊宴,唯 至亡時一哭而已。期服之內,不廢音樂。

《齊春秋》,高帝時,有獻白烏。帝問此何瑞?范雲位卑,最 後答曰:「臣聞王者敬宗廟則白烏至。」時謁廟始畢。帝 曰:「卿言是也。感應之理,一至此乎?」

《南齊書禮志》:世祖夢太祖云:「宋氏諸帝嘗在太廟,從 我求食,可別為吾祠。」上乃敕豫章王妃庾氏於青溪 宮舊宅奉祠二帝二后,用家人禮。

《筍譜》:「齊孝宣陳皇后性嗜筍、鴨卵。永明九年,詔太廟 祭后薦筍、鴨卵。」

《冊府元龜》:梁武帝嘗夢具朝服入太廟,拜伏悲感,旦 於延務殿說所夢,何敬容對曰:「臣聞孝悌之至,通於 神明。陛下性與天通,故感應斯夢。」上極然之。

《梁書侯景傳》:景僭位,其左僕射王偉請立七廟。景曰: 「『何為七廟』?偉曰:『天子祭七世祖考,故置七廟,并請七 世之諱』。」敕太常具祭祀之禮。景曰:「前世吾不復憶,惟 阿爺名標。」眾聞,咸竊笑之。景黨有知景祖名周者,自 外悉是王偉制其名位,以漢司徒侯霸為始祖,晉徵 士侯瑾為七世祖。於是追尊其祖周為大丞相,父標 《為元皇帝》。

《北魏書后妃列傳》:「明元密皇后杜氏,魏郡鄴人,陽平 王超之妹也。初以良家子選入太子宮,有寵,生世祖。 及太宗即位,拜貴嬇。泰常五年薨,諡曰密貴嬪,葬雲 中金陵。世祖即位,追尊號諡,配饗太廟。又立后廟于 鄴,刺史四時薦祀。以魏郡太后所生之邑,復其調役。 後甘露降于廟庭。高宗時,相州刺史高閭表修后廟」, 詔曰:「婦人外成,理無獨祀,陰必配陽,以成天地。未聞 有莘之國,立太姒之饗。此乃先皇所立一時之至感, 非經世之遠制,便可罷祀。」

《孫惠蔚傳》:先是七廟以平文為太祖。高祖議定祖宗, 以道武為太祖。祖宗雖定,然昭穆未改。及高祖崩,祔 神主于廟。時侍中崔光兼太常卿,以太祖既改,昭穆, 以次而易。兼御史中尉、黃門侍郎邢巒以為太祖雖 改,昭穆仍不應易。乃立彈草,欲按奏光。光謂惠蔚曰: 「『此乃禮也,而執法欲見彈劾,思獲助於碩學』。惠蔚曰: 『此深得禮變』。」尋為書以與光讚明其事。光以惠蔚書 呈宰輔,乃召惠蔚與巒庭議得失。尚書令王肅又助 巒,而巒理終屈,彈事遂寢。

《唐書朱子奢傳》:「子奢轉諫議大夫、弘文館學士。始武 德時,太廟享止四室,高祖崩,將祔主于廟,帝詔有司 詳議。子奢建言:漢丞相韋元成奏立五廟,劉歆議當 七,鄭元本、元成王、肅宗歆。於是歷代廟議不能一。且 天子七廟,諸侯五,降殺以兩,禮之正也。若天子與子 男同,則間無容等,非德厚游廣、德薄游狹之義。臣請 依古為七廟。若親盡則以王業所基為太祖,虛太祖 室,以俟無疆迭遷乃處之。」於是尚書共奏:「自《春秋》以 來,言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推親親顯尊尊, 為不可易之法,請建親廟六。」詔可。乃祔弘農府君高 祖神主為六室。

《于志寧傳》:「貞觀三年,志寧為中書侍郎,加散騎常侍, 太子左庶子,黎陽縣公。是時議立七廟,群臣皆請以 涼武昭王為始祖,志寧以涼非王業所因,獨建議違 之。」

《張士衡傳》:賈大隱為太常博士,累遷中書舍人。垂拱 中,博士周悰請武氏廟為七室,唐廟為五,下比諸侯。 大隱奏言:「『秦、漢母后稱制,未有戾古越禮者。悰損國廟數,悖大義,不可以訓』。武后不獲已,偽聽之。時皆服 大隱沈正不詭從,有大臣體。」

《張齊賢傳》:「中宗即位,因武后東都廟改為唐廟,議滿 七室,以涼武昭王為始祖。齊賢上議:禮,天子七廟,尊 始封君曰太祖,百代不遷,始祖無聞焉。殷自元王至 湯,周后稷至武王,皆出太祖後,合食有序。景皇帝始 封唐,實為太祖,以世數近,故尚在昭穆。今乃上引武 昭王為始祖,異乎殷周之本𥜽稷也。𥜽稷興祚,景皇 帝是也。昭王國不世傳,後嗣失守。景帝實始封唐,子 孫是承。若近捨唐,遠引涼,不見其可。且魏不祖曹參, 晉不祖司馬卭,宋不祖楚元王,齊、梁不祖蕭何,陳、隋 不祖胡公、楊震。今謂昭王為祖,可乎?」漢以周郊后稷, 議欲郊堯。杜林以為周興自后稷,漢業特起,功不緣 堯,卒不果郊。武德初,定去昭王尤近,「不託祖者不可 故也。今而立之,非祖宗意。景皇失位,神弗臨享,殆非 詒厥孫謀者。」博士劉承慶、尹知章又言:「受命之君,王 跡有淺深,代系有遠邇。祖以功,昭穆以親,有功者不 遷,親盡者毀。今不宜以廟數未備,引當遷之主於昭 穆上,苟充七室也。景皇帝既號太祖,以世淺猶在六 室位,則室未當有七,非天子廟不當七也。大帝神主 既祔,宣皇帝當遷。宣非始祖,又無宗號,親盡而遷,不 可復立。請仍為六室。」詔宰相詳裁。於是祝欽明等上 言:「博士等三百人為兩說,齊賢等不祖武昭王,劉承 慶等請遷宣皇帝。臣等欲皆可其奏。」詔可。俄以孝敬 皇帝為義宗,列於廟,為七室。西京太廟亦如之。 《齊澣傳》:睿「宗將祠太廟,刑部尚書裴談攝太尉,先告, 澣奏孝享攝事稽首而拜,恭明神也。而談慢媟不恭。」 并劾談神昏形滓,挾邪以罔上,神龍時事。武三思陷 敬暉,沒其家以獲進。妻外淫,男女不得姓氏。夫告神 慢事主不忠,家不治。有是三罪,不可不寘之法。由是 下除汾州刺史。

《韋湊傳》:開元初,遷將作大匠,詔復孝敬皇帝廟號義 宗,湊諫曰:「《傳》云:『必也正名』。禮:祖有功,宗有德,其廟百 世不毀。商有三宗,周宗武王,漢文帝為太宗,武帝為 世宗。歷代稱宗者,皆方制海內,德澤可尊,列於昭穆, 是謂不毀。孝敬皇帝未嘗南面,且別立寢廟,無稱宗 之義。」遂罷。

《陳貞節傳》:「貞節,潁川人,開元初為右拾遺。初,隱、章懷、 懿德、節愍四太子並建陵廟,分八署,置官列吏卒,四 時祠官進饗。貞節以為非是,上言王者制祀,以功德 者,猶親盡而毀。四太子廟皆別祖,無功於人,而園祠 時薦,有司守衛,與列帝侔,金奏登歌,所以頌功德。《詩》 曰:『鐘鼓既設,一朝饗之』。使無功而頌,不曰舞詠非度 邪?周制,始祖乃稱小廟,未知四廟欲何名乎?請罷卒 吏。」詔:「祠官無領屬,以應禮典。古者別子為祖,故有大 小宗,若謂祀未可絕,宜許所後子孫奉之。」詔有司博 議。駕部員外郎裴子餘曰:「『『四太子皆先帝冢嗣,列聖 念懿屬而為之享。《春秋》書《晉世子》曰:『將以晉𢌿秦』,秦 將祀予』,此不祀也』。又言:『神不歆非類,君祀無乃戾乎? 此有廟也,魯定公元年,立煬宮。煬,伯禽子,季氏遠祖, 尚不為限,況天子篤親親,以及旁期,誰不曰然』?」太常 博士段同曰:「四陵廟皆天子睦親繼絕也。逝者錫蘋 蘩,猶生者之開茅土。古封建子弟,詎皆有功,生無所 議,死乃援禮停祠,人其謂何?」隱於上,伯祖也;服緦,章 懷伯父也;服期,懿德、「節愍堂昆弟也,服大功。親未盡, 廟不可廢。」禮部尚書鄭惟忠等二十七人亦附其言。 於是四陵廟惟減吏卒半,它如舊。

《顏真卿傳》:兩京復,帝遣左司郎中李選告宗廟,祝署 嗣皇帝。真卿謂禮儀使崔器曰:「上皇在蜀,可乎?」器遽 奏改之,帝以為達識。又建言:「《春秋》新宮災,魯成公三 日哭。」今太廟為賊毀,請築壇於野,皇帝東向哭,然後 遣使。不從。宰相厭其言,出為馮翊太守。

《仲子陵傳》:「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舉賢良方正, 擢太常博士。通后蒼大小戴禮。有司請正太祖東嚮 位,而遷獻、懿二主于陵,議藏主德明興聖廟,其言典 正。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不能詘。」 《張薦傳》:「薦自拾遺至侍郎,凡二十年,常兼史館修撰。 貞元時,定昭德皇后廟樂,遷獻、懿二祖,定大儀位號, 大臣」祔廟,鼓吹法物,莫不參裁,諸儒謂博而詳。 《李夷簡傳》:「夷簡為御史大夫,進門下侍郎,同中書門 下平章事。穆宗立,有司方議廟號,夷𥳑建言:王者祖 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有武功,廟宜稱祖。詔公卿禮 官議,不合止。」

《冊府元龜》:長慶元年正月,「帝享太廟,禮畢,出朱雀門, 中路,日抱珥五色,宰臣蕭俛等率兩省官供奉稱賀 於馬前。」

《玉堂雜記》:「上乘逍遙車朝獻景靈宮,入太廟宿齋,四 日之間,雨晝夜傾注通衢,殆如溪澗。有旨來早不乘 玉輅,止用逍遙車,徑入北門,趨文德殿。」

《東觀奏記》:「李景讓為吏部尚書,抗疏言:『穆宗至敬宗、 文宗、武宗四廟當遷出。以穆宗是上兄弟,文宗以下是上猶子,陛下拜兄尚可,拜姪可乎?使陛下得新事, 七廟宜重昇太宗已下入廟,以正三昭三穆之序』。」事 下百官集議,不定而止。時人以上方銜穆宗,深為景 讓希旨,多不直其事。

《唐書楊收傳》:「收兄發,字至之,登進士,又中拔萃,累官 左司郎中。宣宗追加順、憲二宗尊號,有司議改造廟 主,署新諡,詔百官議。發與都官郎中盧搏以為改作 主,求古無文,執不可知禮者韙之。」

《殷盈孫傳》:盈孫為太常博士。光啟三年,帝將還京,而 七廟焚殘,告饗無所。盈孫白宰相:「始乘輿西,有司盡 載神主以行,至鄠悉為盜奪。今天子還宮,宜前具其 禮。」宰相建言:「修復宗廟功費廣,請與禮官議。」時它博 士不在,獨盈孫從議,曰:「故廟十一室,二十三楹,楹十 一樑,垣墉廣袤稱之。今朝廷多難,宜少變禮。按至德 時作神主長安殿,饗告如宗廟,廟成乃祔。今正衙外 無它殿,伏聞詔旨以少府監寓太廟,請因增完為十 一室,其三太后廟權舍西南夾廡,須廟成議遷。」詔可。 自是神主樂縣,皆所創定,舊學禮家當其議。

《聞見前錄》:太祖初即位,朝太廟,見其所陳籩豆簠簋, 則曰:「此何等物也?」侍臣以禮器為對。帝曰:「我之祖宗 寧曾識此!」命徹去,亟令進嘗膳。親享禮畢,顧近臣曰: 「卻令設向來禮器,俾儒士輩行事。」至今太廟先進牙 盤,後行禮。

《宋史和峴傳》:峴判太常寺,乾德二年,議孝明、孝惠二 后神主祔于別廟。峴議:「舊禮有二后同廟之文,無各 殿異室之說,今二后同祔別廟,亦宜共殿別室。孝明 皇后嘗母儀天下,宜居上室;孝惠皇后止以追尊,當 居次室。」從之。又嘗言:「依舊典,宗廟殿廷設宮縣三十 六架,加鼓吹熊羆十二案,朝會登歌用五瑞,郊廟奠」 獻用四瑞,迴仗至樓前奏《采茨》之曲,御樓奏《隆安》之 曲,各用樂章。復舉唐故事,宗廟祭料外別設珍膳,用 申孝享之意。又謂:「八佾之舞以象文德武功,請用《元 德升聞》《天下大定》二舞。」並從其議。

《燕翼貽謀錄》:太祖征李重進還,以御營建寺,所御之 榻存焉。後僧徒共建一殿,申嚴崇奉,名「彰武殿。」且請 降御容,使民庶瞻仰。真宗皇帝令翰林畫工圖寫嚴 衛而往,仍賜供具。景德二年八月癸巳,命中使前往 奉安,遇朔望州郡,率百官朝禮。

《潛確類書》:景德四年,建太祖神御殿,詔:「定鼎名區,測 圭故壤。《書》淵開奧,本庶邦取則之都;星渚流祥,乃藝 祖誕生之地。朕虔遵典禮,躬謁山園,亦既禮成,遂茲 臨幸。載念神宗之舊邸,盍恢紹聖之仁祠。爰就炳靈 之地,仰圖如在之容。宜於西京建太祖神御殿,一如 啟聖院制度。」

《宋史呂夷簡傳》:「夷簡以給事中參知政事。真宗祔廟, 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夷簡言: 『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姦 邪,獎忠直,輔成聖德,所以報先帝者,宜莫若此也。 夷簡子公綽判太常寺兼提舉修祭器。公綽以郊廟 祭器未完,制度多違禮,請悉更造故事,薦新諸物,禮 官』」議定迺薦,或後時陳敗。公綽採《月令》諸書,以四時 新物及所當薦者配合為圖。又以歲大中小祠凡六 十一禘,祫二祼獻興,俯,玉帛、尊彝、菁茆、醯醢、鐘、石歌 奏,集為《郊祀總儀》上之。

《宋綬傳》:綬為翰林侍讀學士,詔定章獻明肅章懿太 后祔廟禮,綬援《春秋》「考仲子之宮」,唐坤儀廟故事,請 別築宮曰奉慈廟,以安神主。事多采用。

《蘇頌傳》:「頌同知太常禮院,嘉祐中,詔禮院議立故郭 皇后神御殿於景靈宮。頌謂敕書云:『向因忿鬱,偶失 謙恭,此則無可廢之事。又云:『朕念其自歷長秋,僅周 一紀,逮事先后,祗奉寢園,此則有不當廢之悔。又云: 『可追復皇后,其祔廟諡冊並停』。此則有合祔廟及諡 冊之義。請祔郭皇后於后廟,以成追復之道』』。」眾論未 定,宰相曾公亮問曰:「郭后,上元妃,若祔廟,則事體重 矣?」頌曰:「國朝三聖,賀、尹、潘皆元妃,事體正相類。今止 祔后廟,則豈得有同異之言?」公亮曰:「議者以謂陰逼 母后,是恐萬歲後配祔之意。」頌曰:「若加一懷哀愍之 諡,則不為逼矣。」公亮歎重。

《王洙傳》:貴妃張氏薨,追冊溫成皇后。洙鉤摭非禮,陰 與內侍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喜其助己,擢 洙為翰林學士。既而溫成即園立廟,且欲用樂,洙令 禮直官填印紙上議,請用樂,朝廷從其說。

《王珪傳》:珪為學士兼侍讀學士。先是三聖並侑南郊, 而溫成廟享獻同大室。珪言:「三后並配,所以致孝也, 而瀆於饗帝;後宮有廟,所以廣恩也,而僭乎饗親。」於 是專以太祖侑於郊,而改溫成廟為祠殿。

《玉海》:嘉祐七年六月,禮院請增一室。觀文殿學士孫 抃等議曰:「禘祫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 穆位,北向。蓋先朝稽古,禮著祀典,請增為八室,以備 天子事七世之禮。」侍講盧士宗、司馬光議:僖祖遷西

夾室,祀三昭三穆。抃等再議,存僖祖室,以備七世之
考證
數。甲戌,廣太廟為八室。甲午,修奉太廟使蔡襄以《八

室圖》進焉。

《宋史呂誨傳》:治平二年,誨遷侍御史。濮議起,侍從請 稱王為皇伯,中書不以為然,誨引義固爭。會秋大水, 誨言:「陛下有過舉而災沴遽作,惟濮王一事失中,此 簡宗廟之罰也。」七上章,不聽,乞解臺職,亦不聽。遂劾 宰相韓琦不忠五罪曰:「昭陵之土未乾,遽欲追崇濮 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繼,隆小宗而絕大宗。」言者 「論辨累月,琦猶遂非,不為改正,中外憤鬱,萬口一詞。 願黜居外藩,以慰士論。」又與范純仁、呂大防共劾歐 陽修首開邪議,以枉道說人主,以近利負先帝,陷陛 下於過舉。皆不報。誨等知言不用,即上還告敕,居家 待罪。帝曰:「不宜責之太重。」乃下遷誨工部員外郎。 《范鎮傳》:鎮遷翰林學士。中書議追尊濮王,兩制、臺諫 與之異,詔禮官檢詳典禮。鎮判太常寺,率其屬言:「漢 宣帝於昭帝為孫,光武於平帝為祖,其父容可稱皇 考,議者猶非之,謂其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今陛下 既以仁宗為考,又加於濮王,則其失非特漢二帝比。 凡稱帝若考若寢廟,皆非是。」執政怒,召鎮責曰:「方令 檢詳,何遽列上?」鎮曰:「有司得詔,不敢稽留,即以聞,乃 其職也,奈何更以為罪乎?」

鎮從子百祿,字子功,鎮兄鍇之子也。第進士,又舉才 識兼茂科。時治平水災,大臣方議濮禮,百祿對策曰: 「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昔漢哀尊共皇,河南潁 川大水;孝安尊德皇,京師郡國二十九大水。蓋大宗 隆,小宗殺,宗廟重,私祀輕。今宜殺而隆,宜輕而重,是 悖先王之禮。禮一悖則人心失而天意暌,變異所由」 起也。

《彭思永傳》:「治平中,召為御史中丞。濮王有稱親之議, 言事者爭之,皆斥去。思永更上疏極論曰:濮王生陛 下,而仁宗以陛下為嗣,是仁宗為皇考,而濮王於屬 為伯,此天地大義,生人大倫。如乾坤定位,不可得而 變也。陛下為仁廟子,曰考曰親,乃仁廟也。若更施於 濮王,是有二親矣。使王與諸父夷等,無有殊別,則於 大孝之心亦為難安。臣以為當尊為濮國大王,祭告 之辭,則曰『侄嗣皇帝,書名昭告於皇伯父』。在王則極 尊崇之道,而於仁廟亦無所嫌矣。此萬世之法也。」疏 入,英宗感其切至,垂欲施行,而中書持之甚力,卒不 果。

《傅堯俞傳》:英宗即位,堯俞遷右司諫。大臣建言,濮安 懿王宜稱皇考,堯俞曰:「此於人情禮文,皆大謬戾。」與 侍御史呂誨同上十餘疏,其言極切。主議者知恟恟 不可遏,遂易「考」稱親。堯俞又言:「親非父母而何?亦不 可也。夫恩義存亡一也。先帝既以陛下為子,當是時, 設濮王尚無恙,陛下得以父名之乎?又因水災言簡 宗廟則水不潤下。今以濮王為皇考,於仁宗之廟,簡 孰甚焉!」俄命堯俞與趙瞻使契丹。比返,呂誨、呂大防、 范純仁皆以諫濮議罷,復除堯俞侍御史知雜事。堯 俞拜疏,必求罷去,英宗面留之。堯俞言:誨等已逐,臣 義不當止。因再拜辭。英宗愕然曰:「是果不可留也。」遂 出知和州。

《楊傑傳》:「傑少有名於時,舉進士。元豐中官太常者數 任,一時禮樂之事,皆預討論。嘗議玉牒帝系自僖祖 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 生帝。」又請孝惠賀后、淑德尹后、章懷潘后皆祖宗首 納之后,孝章宋后嘗母儀天下,升祔之禮,久而未講, 宜因慈聖光獻崇配之日,升四后神主祔於祖宗廟 室,「斷天下之大疑,正宗廟之大法。」由是四后始得升 祔。

《聞見前錄》:「元豐中,神宗倣漢原廟之制,增築景靈宮。 先於寺觀迎諸帝后御容,奉安禁中。涓日以次備法 駕羽衛前導,赴宮觀者夾路,鼓吹振作。教坊使丁仙 現舞望仁宗御像,引袖障面,若揮淚者,都人父老皆 泣下。」

《宋史蘇軾傳》: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 廟,有赭繖犢車并青蓋犢車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 使御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大長公主。時御史中 丞李子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聞。」 子純不敢言,軾於車奏之。

《李南公傳》:「南公擢龍圖閣直學士。初,哲宗主入廟,南 公修奉,希執政指,請祔東夾室。禮官爭之不得。及更 建廟室,坐前議弗當,奪學士。」

《徐鐸傳》:「崇寧中,拜禮部尚書。方議廟制,鐸請增為九 室。議者疑已祧之主不可復祔。鐸言:唐之獻祖、中宗、 代宗與本朝之僖祖,皆嘗祧而復。今宜存宣祖於當 祧,復翼祖於已祧,禮無不稱。」從之。

《揮麈後錄》:徽宗初郊,升玉輅,發駕導至景靈宮,行禮 畢,赴太廟。平旦,雪意甚暴,既入太廟,即大雪,出巡仗 至朱雀門,其勢未已,衛士皆沾濕。上顧語云:「雪甚好, 但不及時。」及赴太廟,雪益甚,二鼓未已。上遣御藥黃 經臣至二相所,傳宣問雪不止,來日若大風雪,何以出郊?布云:「無不晴之理。」經臣云:「只恐風雪難行。」布云: 「雪雖大,有司掃除道路,必無防阻,但稍衝冒,無如之 何。兼雪勢暴必不久,況乘輿順動,理無不晴。」中夜,雪 果止。五更,上朝享九室,布以禮儀使贊引,就罍洗之 際,已見月色。上喜云:「月色皎然。」布不敢對。再詣罍洗, 上云:「已見月色。」布云:「無不晴之理。」上奠瓚,至神宗室, 流涕被面。至再入室酌酒,又泣不已,左右皆為之感 泣。是日,聞帝卻常膳,蔬食以禱。己卯黎明,自太廟齋 殿步出廟門,升玉輅,然景色已開霽,時見日色已午 間至青城,晚遂晴,見日。五使巡仗至玉津園,夕陽滿 野,人情莫不欣悅。

《東京夢華錄》:駕乘玉輅,冠服如圖畫間星官之服。頭 冠皆北珠裝結頂通天冠,又謂之「卷雲冠」,服絳袍,執 元圭。其玉輅頂皆鏤金大蓮葉,攢簇四柱,欄檻鏤玉 盤花龍鳳。駕以四馬,後出旂常輅上御座,惟近侍二 人,一從官傍立,謂之「執綏」,以備顧問。夾輅衛士皆裹 黑漆團頂,無腳幞頭,著黃生色寬衫,青窄襯衫、青褲, 繫以錦繩。輅後四人擎行馬,前有朝服,二人執笏,面 輅倒行。是夜宿太廟,喝探警嚴,如宿殿儀。至三更,車 駕行事,執事皆宗室,宮架樂作,主上在殿東南隅西 面立,有一朱漆金字牌曰「皇帝位」,然後奉神主出室, 亦奏中嚴,外辦。逐室行禮畢,甲馬、儀仗、車輅番袞,出 南熏門。

《清波雜志》:「嘉祐中,修睦親宅神御殿。歐陽文忠公言 祖宗廟貌,非人臣私家所宜有。罷之。宣和間,朱勔在 蘇州即私室建神御殿,奉御容其中,監司郡邑吏每 朔望皆拜庭下。熙寧間,宗室魯王等亦建神御於本 宮。議臣謂諸侯不得祖天子,公廟不設於私家。今宗 室有祖宗神御,非所以明尊卑,崇正統也,宜一切廢」 罷。從之。近屬王尚有法禁,小臣私室豈應得為? 《宋史季陵傳》,建炎三年六月,淫雨,詔求直言。陵言:「《洪 範休徵》曰:『肅時雨』。若自古天子之出,必載廟主行,示 有尊也。前日倉卒迎奉,不能如禮。既至錢塘,置太廟 於道宮,薦享有闕,留神御於河滸,安奉後時,不肅之 咎,臣意宗廟當之。」

《陳桷傳》:「桷為太常少卿,上言:祫祭用太牢,此祀典之 常。駐蹕之初,未能備禮,止用一羊。乞檢會紹興六年 詔旨,復用太牢。」

《尤袤傳》:高宗崩前一日,除太常少卿。自南渡來,恤禮 散失,事出倉卒,上下罔措,每有討論,悉付之袤斟酌 損益,便於今而不戾於古。當定廟號,袤與禮官定號 高宗,洪邁獨請號世祖,袤率禮官顏師魯、鄭僑奏曰: 「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藝祖規創大業,為宋太祖; 太宗混一區夏,為宋太宗。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 廟制一定,萬世不易。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太上 親為徽宗子,子為祖,父為宗,失昭穆之序。議者不過 以漢光武為比。光武以長沙王後布衣崛起,不與哀、 平相繼,其稱無嫌。太上中興,雖同光武,然實繼徽宗 正統,以子繼父,非光武比。將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 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詔群臣集議。袤上議如初, 邁論遂屈。詔從禮官議,眾論紛然。會禮部、太常寺亦 同主高宗,謂「本朝創業中興皆在商丘,取商高宗,實 為有證。」始詔從初議。

《朱熹傳》:孝宗祔廟,議宗廟迭毀之制。孫逢吉曾三復 首請併祧僖、宣二祖,奉太祖居第一室,祫祭則正東 向之位。有旨集議,僖、順、翼、宣四祖祧主宜有所歸。自 太祖皇帝首尊四祖之廟,治平間,議者以世數寖遠, 請遷僖祖於夾室。後王安石等奏:「僖祖有廟,與稷、契 無異,請復其舊。」時相趙汝愚雅不以復祀僖祖為然, 侍從多從其說。吏部尚書鄭僑欲且祧宣祖而祔孝 宗,熹以為藏之夾室,則是以祖宗之主,下藏於子孫 之夾室,神宗復奉以為始祖,已為得禮之正,而合於 人心,所謂有舉之而莫敢廢者乎?又擬為《廟制》以辨, 以為:「物豈有無本而生者,廟堂不以聞,即毀撤僖、宣 廟室,更創別廟,以奉四祖。」

《樓鑰傳》:「鑰遷給事中,乞正太祖東嚮之位,別立僖祖 廟以代夾室,順祖、翼祖、宣祖之主,皆藏其中,祫祭即 廟而享。從之。」

陳隨隱《從駕記》:「孟享駕出,則軍器庫、御酒庫、御廚祗 候庫、儀鸞司、御藥院從物前導,騏驥院馬引從,舍人、 內外諸司庫務官繼之。前驅親從左右各二十一人, 控攏親從三百十四,沿路喝贊舍人二,文武左右各 八,都下親從如其數。閤門宣贊捧駕頭於馬上,乃太 祖即位所坐。香木為之,金飾四足,隨其角前小偃,織」 藤冒之,至則迎駕者起居引駕。主首左右各五人,閤 門提點,御史臺諸房副承直、御椅子簿書官,閤門祗 候,金鎗、銀鎗、招箭,東一至五,西一至二,茶酒等班環 衛,御帶內等子、逍遙子,御輦院官、御燎子,翰林司官、 閤門覺察、宣贊二人,殿侍五十二,快行如上數,而殺 其二。御馬數十,院官隨之,警蹕八人,殿侍執從物者

十人,行門往來禁衛內編排三十人,知閤、步帥行於
考證
中御,龍直執從物者八十人,引駕長八人,祗候,左右

班各二十人,殿前指揮使如上數,各殺其六。親從圍 子二百四十人,內殿直、御龍直各二百。崇政殿親從、 內外等子各如上數,內等子十七人作「內圍子,主管 殿司公事、主管禁衛官押之。」燭籠兩行,各六十人,快 行如初數。行門二十四人擎輦,六十人中仰天顏蓋 二,扇二。挾輦殿前指揮使左右各二十四人,內殿直 如之。挾輦御藥左右各二人,插帶,內外御帶倍上數。 帶御器械閤下官又倍之。文武親從又各如前數。筤 一,扇二,左賢右戚,乘馬從駕,彈壓宮殿之行門以下, 舒腳幞頭大團花羅袍,擊鞭編排小團花羅袍,御龍 直茶酒等班。紅地方勝練鵲纈羅衫,各塗金束帶控 攏御馬左右直執七寶素紅瑪瑙鞭各二,擎硃紅水 地戲珠龍杌子各一。皂紗帽,青地荷蓮纈羅衫,塗金 束帶。文武親從貼錦帽,紫寶相花大袖衫,銅革帶,內 外圍子。皂紗帽,紅地黃白獅子纈羅衫,緋線羅背子, 塗金戲獅束帶,前引從並姜牙帽、三色纈衫、銅帶。親 事官曲腳幞頭,簇四金鵰袍,塗金帶。百官諸司並朝 服。阮秀實《仰瞻聖駕》詩云:「紫煙斂翠碧天長,柳蔭旌 旗午尚霜。一朵彩雲擎瑞日,光華盡在舜衣裳。」僧必 萬云:「輕塵不動馬蹄催,警蹕聲中聖輦來。漢代威儀 周禮樂,太平天子拜香回。若恭謝駕回,於圍子內作 樂,添教坊東西班各三十六人,丞相以下皆簪花。」姜 夔云:「六軍文武浩如雲,花簇頭冠樣樣新。惟有至尊 渾不帶,盡分春色賜群臣。」「萬數簪花滿御街,聖人先 自景靈回。不知後面花多少,但見紅雲冉冉來。」潘昉 云:「輦路安排看駕迴,千官花壓帽簷垂。君王不輟憂 勤念,玉貌還如未插時。」鄧允中云:「輦路春風錦繡張, 裁紅剪綠鬥芬芳。黃羅傘底瞻天表,萬疊明霞捧太 陽。」阮秀實云:「宮花密映帽簷新,誤蝶疑蜂逐去塵。自 是近臣偏得賜,繡鞍扶上不勝春。」先臣云:「幸驂恭謝 睹繁華,馬上歸來戴御花。老婦稚兒相顧問,也頒春 色到詩家。」

《金史程輝傳》:輝拜參知政事。舊廟祭用牛,世宗晚年 欲以他牲易。輝奏曰:「凡祭用牛者,以牲之最重,故號 太牢。語曰:『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 古禮,不可廢也』。」

《元妃李氏傳》:承安五年,帝以繼嗣未立,禱祀太廟。少 府監張汝猷因轉對奏皇嗣未立,乞聖主親行。 《張行信傳》:上將祔享太廟,詔依世宗十六拜之禮。行 信與禮官參定儀注,上言宜從四十四拜之禮。上嘉 納焉。祭畢,賜行信寶券二萬貫,重幣十端,諭之曰:「太 廟拜禮,朕初欲依世宗所行,卿進奏章,備述隨室讀 祝,殊為中理,向非卿言,朕幾失之。故特以是旌賞,自 今每事,更宜盡心。」

《皇后王氏傳》:哀宗釋服,將禘饗太廟。先期,有司奏冕 服成,上請仁聖、慈聖兩宮太后御內殿,因試衣之以 見,兩宮大悅。上更便服奉觴為兩宮壽。仁聖太后諭 上曰:「祖宗初取天下甚不易,何時使四方承平,百姓 安樂,天子服此法服,於中都祖廟行禘饗乎?」上曰:「阿 婆有此意,臣亦何嘗忘。」

《元史拜住傳》: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廟於大都。至是四 十年親饗之禮,未暇講肄。拜住奏曰:「古云禮樂百年 而後興,郊廟祭饗,此其時矣。」帝悅曰:「朕能行之。」預敕 有司,以親享太室儀注禮節,一遵典故,毋擅增損。冬 十月,始有事於太廟。二年春正月孟饗,始備法駕,設 黃麾大仗。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自崇天門,拜住攝 太尉以從。帝見羽衛文物之美,顧拜住曰:「朕用卿言, 舉行大禮,亦卿所共喜也。」對曰:「陛下以帝王之道化 成天下,非獨臣之幸,實四海蒼生所共慶也。」致齋大 次,行酌獻禮,升降周旋,儼若素習,中外肅然。明日還 宮,鼓吹交作,萬姓聳觀,百年廢典,一旦復見,有感泣 者。拜住率百僚稱賀於大明殿,執事之臣賜金帛有 差。又奏「建太廟前殿,議行祫禘配饗等禮。」

《張昇傳》:昇遷太常博士。成宗崩,大臣承中旨,議奉徽 號,饗宗廟。昇曰:「在故典,凡有事於宗廟,必書嗣皇帝 名,今將何書?」議遂寢。

《齊履謙傳》,至大二年,太常請浚太廟庭中井,或以歲 君所直,欲止其役。履謙曰:「國家以四海為家,歲君豈 專在是。」

《元史紀事本末》:延祐七年冬十月,帝命太常禮官與 中書、翰林、集賢等議親祀禮制,曰:「此追遠報本之道 也,無以朕勞而有所損焉,其一遵典禮。」十一月,帝躬 祀太廟,備法駕,服袞冕以行禮。至仁宗室,輒欷歔流 涕,左右莫不感動。至是,遂行四孟親饗之禮,謂群臣 曰:「朕纘承祖宗丕緒,夙夜祗慄,無以報稱。歲惟四祀, 使人代之,不能致如在之誠,實所未安。自今以始,歲 必親祀,以終朕身。」

《元史曹元用傳》:「延祐六年,授太常禮儀院經歷。屬英 宗躬修祀事,銳意禮樂,其親祀儀注,鹵簿、輿服之制, 率所裁定。初,太廟九室,合饗於一殿。仁宗崩,無室可祔,乃於武宗室前結綵為次。英宗在上京,召禮官集 議,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為寢,當更 營大殿於前,為十五室。帝嘉其議,授翰林待制,陞直』」 學士。

《熊朋來傳》:至治中,英宗始采用古禮,親御袞冕祠太 廟,銳意於制禮作樂之事。翰林學士元明善颺言於 朝,以朋來為薦,未及召而卒。

《吳澄傳》,「至治末,詔作太廟。議者習見同堂異室之制, 乃作十三室。未及遷奉而國有大故,有司疑於昭穆 之次,命集議之。澄議曰:世祖混一天下,悉攷古制而 行之。古者天子七廟,廟各為宮,太祖居中,左三廟為 昭,右三廟為穆,昭穆神主,各以次遞遷。其廟之宮,頗 如今之中書六部。夫省部之設,亦倣金、宋,豈以宗廟」 敘次而不攷古乎?有司急於行事,竟如舊次云。 《馬札兒台傳》:馬札兒台以仁宗寵遇之深,忌日必先 百官詣原廟致敬,或一食一果之美,必持獻廟中。 《張珪傳》:泰定元年,珪奏曰:「太廟神主,祖宗之所妥靈, 國家孝治天下,四時大祀,誠為重典。比者仁宗皇帝 皇后神主,盜利其金而竊之,至今未獲,斯乃」非常之 事,而捕盜官兵,不聞杖責。臣等議:庶民失盜,應捕官 兵,尚有三限之法,監臨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 覺之罪。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請揀其官屬免之。 《李黼傳》:黼遷禮部主事,拜監察御史,首言「禴祠烝嘗, 古今大祭。今太廟唯二祭而日享,佛祠神御,非禮也。 宜據經行之。」

《曹鑑傳》:「元統二年,陞同僉太常禮儀院。鑑習典故,達 今古,凡禮樂度數名物,罔不周知,因集議明宗皇后 祔廟事,援禮據經,辨析詳明,君子多之。」

《陳祖仁傳》:大明兵進壓近郊,有旨命祖仁及同簽太 常禮儀院事王遜志等,載太廟神主,從皇太子北行。 祖仁等奏曰:「天子有大事,出則載主以行,從太子非 禮也。」帝然之,還守太廟以竢命。俄而天子北奔,祖仁 守神主,不果從。

《春明夢餘錄》:「景神殿在太廟東北,奉藏列聖御容。歲 六月六日,太常寺吉服詣殿灑掃。」

正德中,御史徐文華言:族無後者,祭終兄弟子孫之 身。今太廟配享諸王,未審於高皇何親?大抵非兄弟 即伯叔,至於今五世六世矣,祀宜祧。」下禮官議,不從。 《明外史黃綰傳》:方:「大禮之興也,首繼璁上疏者,為襄 府棗陽王祐,楒其言曰:『孝廟止宜稱皇伯考聖父,宜 稱皇考興獻大王,即興國之陵廟祀用天子禮樂,祝 稱『孝子皇帝某,聖母宜上徽號,稱太妃,迎養宮中。庶 繼體之道不失,天性之親不泯』』。」時世宗登極歲之八 月也。自時厥後,諸希寵干進之徒紛然而起。於是失 職武夫、罷閒小吏,亦皆攘臂怒目,抗論廟謨。即璁、萼 輩亦羞稱之,不與為伍。故自璁等八人外,率無殊擢。 至致仕教諭王价請加諸臣貶竄誅戮之刑,懲朋黨 欺蔽之罪。此其尤放言無忌者也。嘉靖四年七月,席 書將輯《大禮集議》,因言:「近題請刊布,多繫建言於三 年以前。若臣書及璁、萼、獻夫、韜所正取者,不過五人。 禮科右給事中熊浹、南京刑部郎中黃宗明、都察院 經歷黃綰、通政司經歷金述、監生陳雲章、儒士張少 連及楚王、棗陽王二宗室外,所附取者不過六人。有 同時建議,若監生何淵、主事王國光、同知馬時中、巡 檢房濬,言或未純,義多未正,亦在不取。其他罷職投 閒之夫,建言於璁、萼等召用後者,皆望風希旨,有所 覬覦,亦一切不錄。其錦衣百戶聶能遷、昌平致仕教 諭王价建言於三年二三月未經採入。今二臣奏乞 附名」,應如其請。帝從之。因詔大禮已定,自今有假言 陳奏者,必罪不宥。至十二年正月,蒲州諸生秦鏜伏 闕上書言:「孝宗之統,訖於武宗,則獻皇帝於孝宗,實 為兄終弟及。陛下承獻皇帝之統,當奉之於太廟,而 張孚敬《議禮》,別創世廟以祀之,使不得預昭穆之次, 是幽之也。」帝得奏大怒,責以毀上不道,下詔獄嚴訊, 令供主謀。鏜服妄議希恩,實無主使者,乃坐「《妖言律》 論死繫獄。其後又從豐坊之請,入廟稱宗,以配上帝, 則璁輩已死不及見矣。

《明史紀事本末》:「嘉靖八年十月朔,日食。刑部員外郎 邵經邦上言:《詩》:《十月之交》,刺無良也。意者陛下以議 禮之故,亟用張璁、皇甫專權,致召天變,則所議者不 為公禮矣。可守也,亦可變也;可成也,亦可毀也。」疏入, 帝怒。其疏末有引用茅、焦語,謫鎮海衛,與楊慎等永 遠不宥,死戍所。

嘉靖二十年夏四月辛酉,九廟災。時久暘不雨。是日 初昏,陰雨驟至,大雷雹。以風忽震,火起仁廟,烈風噓 之,須臾燬其主。延及成祖,主亦燬,遂及太祖昭穆群 廟,惟獻廟獨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