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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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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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五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五十卷目錄

 雜祀典部總論

  荊川稗編六宗 禋于六宗

  大學衍義補內外群祀之禮

 雜祀典部藝文一

  請正祀典疏略       明倪岳

  請革除濫祀疏        劉健

 雜祀典部藝文二

  和蕭東陽祀七里廟詩   梁簡文帝

 雜祀典部紀事

 雜祀典部雜錄

禮儀典第二百五十卷

雜祀典部總論[编辑]

荊川稗編[编辑]

《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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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虞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 神。」漢以王莽等奏日、月、星辰、山川、海澤六子之卦為 六宗者。按《周禮》以實柴祀日、月、星辰,則星辰非六宗 矣。卦是物象,不應祭之。後漢馬融以天地、四時為六 宗者,禮無禋地與四時之義。孔安國言寒、暑、日、月、水、 旱為六宗者,於理又乖;鄭元以星、辰、司中、司命、風師、 雨師為六宗者,並是星辰,不應更立風師、雨師之位。 魏劉邵以「沖和之氣,六氣宗之」者,氣先于天,不合禋。 天之下,炁從天有,則屬陰陽,若無所受,何所宗之?其 間有張迪以六代帝王,張髡以宗廟三昭三穆等,並 不堪錄。後漢孝文帝以天皇大帝、五帝為六宗,於義 為當。何者?按《周禮》以禋祀昊天上帝,則禋祀在祀天, 不屬別神。又《司服》云:「祀昊天上帝,大裘而冕,祀五帝 亦如之。」昊天五帝,乃百神之尊宗之義也。

《孔叢子》云:「宰我問禋于六宗。孔子曰:『所宗者六,埋少 牢于泰昭,祭時也;祖迎于坎壇,祭寒暑也。至于王宮, 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禋 于六宗,此之謂也』。」孔安國、王肅用此說。又一說云:六 宗星辰,風伯、雨師、司中、司命。一云乾坤六子。顏師古 用此說。一云天地四時;一云天宗三,日月星辰,地宗 三,泰山河海。一云:六為地數,祭地也。一云:天地間游 神也。一云:三昭三穆。王介甫用此說。一云:六氣之宗, 謂太極沖和之氣。蘇子由云:「捨祭法不用,而以意立 說。」未可信也。

孔安國注《尚書》「禋于六宗」云:「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 也。所尊祭者有六,謂四時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星辰 也,水旱也。」《尚書正義》又曰:「六宗」,明是所尊祭者有六, 但不知六者為何神耳。《祭法》曰:「埋少牢于泰昭,祭時 祖迎于坎壇,祭寒暑;王宮祭日,夜明祭月,幽禜祭星, 雩禜祭水旱也。」據此言六宗,彼祭六神,故傳以彼六 神,謂此六宗。王肅亦引彼文,乃云「禋于六宗」,此之謂 也。鄭康成注云:「四時,謂陰陽之神也。」然則陰陽、寒、暑、 水、旱,各自有神,此言「禋于六宗」,則六宗常禮也。禮無 此文,不知以何時祀之。鄭以彼皆為祈禱之祭,則不 可用鄭康成注以解此也。漢世以來,說六宗者多矣, 歐陽及大小夏侯說《尚書》,皆云「所祭」者六,上不謂天, 下不謂地,旁不謂四方。在六者之間,助陰陽變化,實 一而名六宗矣。孔光、劉歆以六宗謂乾坤六子,水火 雷風山澤也。賈逵以為:天宗者三,日月星辰也;地宗 者三,山河海岱也。馬融云:「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 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成,非冬不藏。」此其謂六 也。鄭康成以六宗言「禋,與祭天同名,則六者皆天之 神。祇謂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星謂五緯,辰謂日 辰所會十二次。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也;風師,箕 也,雨師,畢也。」晉張髡上表云:「臣謂禋于六宗,祀祖考 所尊者六,三昭三穆是也。」司馬彪又上表云:「歷難諸 家及自言己意。天宗者,日月、星辰、寒暑之屬;地宗者, 社稷」、五祀之屬。惟王肅據《家語》,六宗與孔同,各言其 志,未知孰是。司馬彪《續漢書》云:安帝元初六年,立六 宗祠于洛陽城西北亥地,祀比大社。魏亦因之。晉初, 荀顗定新祀,以六宗之神,諸說不同,廢之。摯虞駮之 謂宜依舊,近年以來,皆不立六宗之祠。梁博士崔靈 恩《三禮義宗》曰:「《尚書》禋于六宗,禋有三義」:禋者,煙也, 潔也,精也。煙者,燔柴升煙于天,以氣聞達。潔者,取潔 淨以表無穢之理。精者,取祭者精懃之意。六宗之神, 先儒所釋,義各不同,義雖不同,亦各有道。伏生、馬融 謂:「六宗者,天地四方,所以用天地四方為六宗者,萬 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 熟,非冬不藏,皆有功于民」,故尊而祭之,謂之「六宗。」而或有非之者,以前文有類于上帝,今復謂天為類六 宗,無天地意,謂其在天地四方,生成道廣,濟物既洪, 故報亦非一。或類或宗,尤未盡其功。豈有嫌前已祀, 而謂後為非也?然迎春既祭蒼帝靈威仰之神而復 郊祭,豈可復以迎春祭天,而嫌郊為非天也?

歐陽和伯、夏侯建謂:「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 及四方,在六者之間助陰陽變化萬物者,謂之六宗。」 許謹非之曰:「處六宗之間謂之六宗,其實為一而名 六宗,虛實相互,何以為義?」意謂《本義》以六宗之中合 共尊祭,故謂之六者,明其在六之中間為人所宗,非 名宗為六,不可責其稱六者非實,是一之名也。 孔光、劉歆謂:「六宗者,乾坤之六子,取水、火、雷、風、山、澤 能生萬物,故禋祀以報之,謂之六宗。」馬昭難云:「凡八 卦者,所以生育萬物。若祭卦便應祭八卦,豈但祭六, 明非六卦也。」意謂劉、孔之意,所以但祭六者,以為非 子不能成父之業,故生物之功,由于六子,合據成功 而報,故舍乾坤而不祭也。鄭云:「宗者,星、辰、司中、司命、 風師、雨師,此謂六宗也。」王肅難云:「星則五緯之星,合 為一位,辰則十二月之會次又合為一位,名實不相 副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而別為兩位。文昌 之星,獨分為二,五緯之星,所主各異,合而為一,義則 不安。」尋鄭本意,以五星十二次,各共成功,故各合為 一;司中、司命,所司有一,不共成功,故分而二。王肅《六 宗》亦以四時共成歲功,得合為一宗。鄭以十二次五 星各共成歲,則何以不得各合為一王?此難無通義 也。

晉虞喜《別論》曰:「地有五色,大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 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句,闕無祭則祭地也。劉昭謂虞 喜以祭地,近得其實,而分彼五色,合五為六,又不通 禋,更成疑昧。尋《虞書》所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不言 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極,舉帝則天帝斯盡,日月 星辰從可知也。禋于六宗,是祭地不言地而言六宗」, 六是地數之中,以該社稷等配,從可知也。禋者,埋祭 之名,非升煙之祭。

劉昭稱《孔叢子》之言,若果是夫子所說,則後儒無復 紛然,正謂未必然耳。至昭以六宗為祭地,則穿鑿甚 矣。若三昭三穆及天皇五帝之議,不待攻而自破也。 推司馬彪表云「《周禮》無六宗之兆,《祭法》無六宗之文, 不宜特復立六宗之祀。」極切于理。

古《尚書》及鄭元言「六宗,古《尚書》說。天宗,日、月、北辰也。 地宗,岱、河、海也。日月為陰陽宗,北辰為星宗,河為水 宗,海為澤宗,岱為山宗。」許君謹按:與古《尚書》同。鄭駁 之云:「《書》云:『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既六宗云 禋,山川言望,則六宗無山川明矣。《大宗伯》云:『以禋祀 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 命、風師、雨師。凡此所祭,皆天神也。《郊特牲》曰:「郊之祭 也,大報天而主日也。」又《祭義》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 日,配以月。」則郊天並祭日月可知。其餘星也,辰也,司 中也,司命也,風師也,雨師也,此之謂六宗,亦明矣。

《禋于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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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言六宗者非一家,或以為天地四方,或以為祖 宗四方,或以為天皇大帝及五帝,或以為五官,或以 為四望,或以為蜡之百物,或以為天宗三,地宗三,或 以為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或以為卦之六 子,或以為三昭三穆,各肆為臆說,互相駁黜,終無一 定之論,遂使六宗」之說不明,惜哉!按六宗出于《虞書》, 《周禮》則無明文。惟《孔叢子》以《祭法》「埋少牢于泰昭祭 時,祖迎于坎壇祭寒暑,王宮祭日,夜明祭月,幽禜祭 星,雩禜祭水旱為六宗。」孔安國因之,王肅之說亦同, 朱子書說亦取焉。三山楊信齋以朱子書說非苟從 者,今從之,必有深意。但鄭元注《祭法》,改「祖迎」為「禳祈」, 又以六者皆以為祈禱之祭。夫舜類于上帝,禋于六 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乃是攝位告祭之禮,安得禳 祈之禮哉?其說足以破之。若以此祭為常祀,則非也。 夫舜類于山川,遍于群神,所以告攝位也。告攝位于 天地、山川、群神足矣,何必告于四時寒暑水旱哉?先 儒以《家語》為漢儒附會,觀于此類,信矣。孔安國、王子 雍祖述其說,亦不足怪,朱子取之,何也?楊信齋述《祭 禮》一書,足以為不刊之典。既疑之,復以為朱子取之, 必有深意,又何也?愚謂:舜攝位,告祭類于上帝,及望 于山川,遍于群神矣。惟不告祭于地祇,意六宗謂地 祇也,蓋六為地數,宗尊也。且序其次地祇,正當在上 帝之後,山川群神之上,斯說豈不正大耶?《周禮大宗 伯》:「王大封,其先告后土」,大封猶且告后土,攝位為天 子,安得不告地也?晉虞喜《別論》蓋謂此也。但喜謂地 有五色,大社象之,其總五為一,或六為地,數涉于鑿 耳。劉昭亦以為喜說,近得其實。予亦云:昭以《虞書》所 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 之極,舉帝則天帝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于六 宗是祭地,不言地而言六宗,六是地數之中,舉中以 該社稷等配,從可知也。其說似好。謂帝能該日月星辰則可,謂舉地數之中以該社稷等配則不可,望于 山川,豈非地乎?即如其說,若重複矣,但以地數六為 六宗自明,何必穿鑿如是?《文獻通考》但歷考先儒訓 釋之同異,考訂節取,著為一門,亦無定六宗之說,又 不載《虞書》劉昭之辯、《梁博士》崔靈恩《三禮義宗》,詳于 六宗者也,亦略之,豈亦有所遺耶?

大學衍義補[编辑]

《內外群祀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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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成帝時,匡衡奏罷五畤及陳寶祠,復條奏長安廚 官、縣官給祠,郡國候神、方士、使者所祠,凡六百八十 三所。其二百八所應禮可奉祠如故,其餘四百七十 五所不應禮,請皆罷。奏可。明年,匡衡坐事免。眾庶多 言不當變動祭祀者,天子異之,以問劉向。對曰:「家人 尚不欲絕種祠,況於國乎?」

楊時曰:「人情狃於禍福而易動,鬼神隱於無形而難知。以易動之情稽難知之理而欲正百年之謬,宜乎其難矣。其劉向之賢猶溺於習見,況餘人乎!」 胡寅曰:「帝王無妄祭,無徼福,然則凡載於秩典者,其皆有功德垂世,如《祭法》所謂法施於民,以死勤事,以勞定國,能禦大災,能捍大患,及上古君臣之聖賢者歟非此族也,則非所事矣。」 漢興,禮廢之後,先王祭法既不傳,自秦以來,乃多淫祀,至武帝用方士言而尤盛焉。皆無所經見,率意建立,逮於季世,凡七百餘祠,一歲萬七千祠,其不度可知矣。匡衡請罷之,是也。然稽泉臺之議,不必毀撤,姑存而勿舉可也。劉向資氣精忠,漢賢大夫,豈谷、永所敢望!然學少不純,頗信異端,《鴻寶祕書》,其所舊習。今茲種祠之論,謂皆有感應而後營之者何?考之未詳歟?是皆山呼巨跡之類以欺武帝者,豈當據以為實也?善乎谷永之言曰:「明天地之性而知萬物之情,則不可惑以神怪,罔以非類。」 以永諂邪而能及此,向反不及焉。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其果然矣。

章帝元和二年,詔曰:「山川百神,應祀者未盡,其議增 修群祠宜享祀者。」

魏文帝黃初五年,詔曰:「先王之制,所以昭孝事祖,大 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 在祀典。叔世衰亂,崇使巫史,至乃宮殿之內,戶牖之 間,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設非禮之祭,巫 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著於令。」

宋哲宗紹聖六年,禮部侍郎黃裳請詔天下州軍籍 所在祠廟,略敘本末如圖經,命曰《某州祀典》。從之。

臣按:天下之神祠多矣,有一方專祀者,又有天下通祀者。專祀者則俾有司考求其所以為神之故,有何功烈、有何靈驗、始於何代,詳著其姓氏、爵位及歷代有無封號,其通祀者惟於所生及遊宦之地詳其始末,其他處則著其建置、祠宇歲月及在此靈應之跡,命祠部輯為一書,以備稽考。

徽宗政和元年,詔開封府,「一應神祠不在祀典者毀 之。」乃毀一千三十八區,仍禁軍民擅立神祠。

臣按:徽宗之世崇尚神怪之事,顧於神祠乃加毀壞,其時雖非而所行則是也。朱熹謂後世有個生的神道,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傑只留泰伯、伍子胥廟,壞了許多廟,其鬼亦不能為害,這是他見得無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 可見鬼神不能自神,所以神。不神,由人心之向背也。

雜祀典部藝文一[编辑]

《請正祀典疏略》
明·倪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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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迦牟尼文佛,三清三境天尊。謹按傳記,西方有佛 國曰天竺,五有中天竺,乃釋迦所生之地。後漢明帝 時,其法始入中國,後之宗其教者,遂以釋迦為師。其 曰三世佛者,則以釋迦之本性為法身,德業為報身, 并其真身而為三,其實本止一人耳。今乃分為三像 而並列之,失其旨矣。唐儒韓愈有曰:「三代之時,天下」 太平,百姓安樂,壽考中國,未有佛也。明帝時始有佛 法,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以下,事佛漸 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捨身施佛,其後餓死臺城,事 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至 於道家以老子為師,其所謂三清者,蓋倣釋氏三身 而為之,尤為謬妄。宋儒朱熹有曰:「玉清元始天尊既 非老子之法身,上清太上老君又非老子之報身,設 有二像,又非與老子為一,而老子又自為上清太上 老君,蓋倣釋氏之失而又失之者也。況《莊子》明言老 聃之死,則聃亦人鬼耳,豈可僭居昊天上帝之上哉由此言之,三清三境天尊,實無所據。況躬親祠醮,傾 心祠奉,如宋徽宗者,「可謂至矣。卒之陷身沙漠,覆亡 宗社,千載之下,可為明戒。但緣異端佛老之徒,轉相 模倣,惑世誣民,歷代因之,莫之有廢。是以遞年以來, 凡遇萬歲千秋等節,奉欽依修建吉祥好事,或遇喪 禮,七七修建,薦揚好事,俱先期一日,遣官詣大興隆 寺祭告釋迦牟尼文佛,朝天宮祭告三清三境天尊。」 此皆因襲而行,不合祀典。今議齋醮既合停止,其前 項祭告,俱各罷免。

北極中天星,主紫微大帝。謹按《象緯書》有曰:「北極五 星在紫微垣中,一名天極,一名北辰。其北第五星名 天樞。」蓋極星之在紫微垣,萬星所宗,七曜三垣,二十 八宿,眾星所拱,為天文之正中。又曰:「紫微大帝之坐, 天子之常居也。」即今朝廷宮殿所在,乃其象焉。國朝 正統初年,建紫微殿一所于大德觀之東,設立大帝 之象,每遇萬壽聖節、正旦、冬至,俱遣大臣一員祭告。 今議得:日月星辰,並曜于天,故古有「大明祭日,夜明 祭月,幽禜祭星」之文。祖宗以來,每歲南郊大祀,內壇 已有星辰壇合祭之禮,今乃象之如人,稱之為帝,以 極星之正,祠于異端之宮,稽之祀典,誠無所據。所有 前項祭祀,伏乞罷免。

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謹按《傳記》有曰:「凡陰陽凝 聚,陽氣在內而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非如異端 所謂龍車石斧、鬼鼓火鞭,怪誕之說也。雷聲普化天 尊者,道家以為玉霄一府,總司五雷,而雷部諸神,皆 其所主。而又託以六月二十四日為天尊示現之日, 故朝廷遂以是日遣官詣大德顯靈宮致祭。今議得 「雷雨風雲,皆陰陽之妙用,鬼神之盛德。祖宗以來,每 歲南郊大祀,外壇已有合祭之禮,而八月望後山川 壇復有秋報之祭。況自二月發聲之後,無非雷霆奮 震之日,顧乃定於六月二十四日,於義何取?至於象 說名稱,禮亦無據。所有祭告,伏乞罷免。」

梓潼帝君。謹按《圖志》,英顯王廟在劍州,即梓潼神,姓 張,諱亞子。其先越嶲人,因報母讎,徙居劍州之七曲 山。仕晉戰沒,人為立廟。唐元宗西狩,追封左丞;僖宗 入蜀,封濟順王;宋咸平中,改封英顯。又按文昌六星, 在北斗魁前,為天之六府。道家謂上帝命梓潼神掌 文昌府事及人間祿籍,故元加號為「輔元開化文昌 司祿宏仁帝君」,而天下學校亦多立祠以祀之。京師 之廟在北安門外,景泰五年間闢而新之,敕賜「文昌 宮」額,歲以三月初三日為帝君誕生之辰,遣官致祭。 今議得道家謂梓潼以孝德忠仁顯靈於蜀,廟食其 地,於禮為宜,祠之京師,不合祀典。至於文星,與梓潼 無干,今乃合而為一,誠出傅會。所有「前項祭祀,伏乞 罷免。仍行天下學校,如舊有文昌宮者,亦合拆毀。 祖師三天扶教輔元大法師真君,謹按傳記,張道陵 字元輔,漢光武十年生於吳之天目山,善以符水治 病。桓帝永壽元年,於靈峰白日上升,百二十歲。唐天 寶七年,冊贈太史。中和四年,封三天扶教大法師。宋 熙寧中,加封三天扶教輔元大法師。大觀二年,冊號 正一應真君,子孫歷代相傳,皆有封號。迨入國朝,仍 令傳襲正一嗣教真人之封,秩正二品。歲以正月十 五日為祖師示現之日,遣官詣大德靈顯宮告祭。」又 按宋邵伯溫《聞見錄》:「建安二十年,曹操破張魯,定漢 中。魯祖陵,順帝時客蜀,學道鳴鶴山中,造作符書惑 百姓,從」受其教者,輒出五斗米,時謂之「五斗米賊。」陵 子衡,衡子魯,以法相授受,自號師君。其眾曰「鬼卒」,曰 祭酒,大抵與黃巾相類。朝廷不能討,就拜魯漢寧太 守,鎮夷中。觀此,則陵本非異人,而道家祖陵為天師 者,特因《天寶詔》稱漢天師而然耳。今議得正月十五 日乃其生辰,自宜其子孫祭於其家。所有前「項祭祀, 伏乞罷免。」

大小青龍之神。謹按碑記,「昔有僧名盧,自江南來,寓 西山之屍陀林祕魔岩。一日,二童子來拜於前,盧納 之,鬻薪供奉,雖寒暑不怠。時久旱不雨,二童子白於 盧,能限雨期。言訖,即委身龍潭。須臾化青龍,一大一 小,至期果得甘雨。事聞,賜盧師號曰感應禪師」,建祠 設像,立碑以記其事。又別設祠於龍潭之上,春秋遣 官祭青龍神。國朝宣德中,敕建大圓通寺,青龍出現, 禱之有應,於是加以封號,至今春秋二時,遣順天府 官致祭,及遇歲旱,遣官祭告。蓋因舊傳二龍能致雲 雨,故累朝崇奉如此。然雖稱二青龍,其實蛇也。蛇有 神蛇,其名曰「蜦」,亦能致雨。今此二蛇,西山寺院處處 有之,略無靈異。近者京師連年亢旱,「累累祭告祈禱, 杳無應驗」,則此亦非蜦蛇,乃凡蛇耳。蓋妖由人興,久 自衰息,無足崇矣。昔宋祥符中,天慶觀有蛇極怪異, 人以為龍,孔道輔以手板擊其首死之,其患遂息。程 明道為上元主薄,茅山池有小青龍如蜥蜴,崇奉以 為神物,明道捕而脯之,使人不惑,後亦不聞如何,則 此二蛇之怪誕,正此「類也。所有前項春秋祭告之禮, 伏乞罷免東嶽泰山之神。」謹按《圖志》:東嶽,魯之泰山,今在山東 濟南府泰安州,山下有廟。自黃帝以來,封禪者七十 二君。唐、宋、元皆加神以封號曰王,曰帝若,祀人鬼。國 朝洪武三年,詔去封號,稱為「東嶽泰山之神」,有司春 秋致祭,有事則遣廷臣祭告。今京師朝陽門外亦有 東嶽廟。蓋自元延祐中,元教宗師張留孫買地為宮, 奉祀東嶽天齊神聖帝。國朝仍而不廢,歲以三月二 十八日及萬壽聖節遣官致祭。夫嶽鎮海瀆,以其山 「川靈氣有發生潤澤之功,故歷代祀之。而泰山在魯 封內,歲時已有常祭,況每歲南郊大祀壇、八月山川 壇俱有合祀之禮,所有前項祭」祀,稽之祀典,煩瀆無 據,今當罷免。

北極佑聖真君。謹按傳記,北極佑聖真君,蓋真武神 也。真武本元武,宋真宗尚道教,避聖祖諱,改元為真。 元,龜也;武,蛇也。此本北方元武七宿,虛危星形似之, 故因而名。後乃以元武為真武,而作龜蛇於下。靖康 初,詔加號助順曰佑順助聖真武靈應真君。及考《圖 志》,乃云:真武為嘉樂王太子也。生而神靈,長而勇猛, 「志除邪魔。遇紫虛元君,授以道祕。東遊遇天神授以 寶劍。入武當山修煉。功成,白日飛升。上帝命往鎮北 方,被頭跣足,建皂纛元旗,統攝元武之位。」則此道家 傅會之說,殊為誕妄。再考國朝御製碑文,太祖高皇 帝平定天下,兵戈所向,神陰佑為多。及定鼎金陵,乃 於雞鳴山建廟,以崇祀事,載在《祀典》。太宗文皇帝肅 靖內難,以神有顯相,又於京師艮隅并武當山,各重 建廟宇,而兩京歲時春秋及京師,每月朔望,各遣官 致祭武當山,則命內外官員專一在彼提督。列聖崇 奉之意,可謂至矣。憲宗純皇帝在位,常範金為像,遣 內官陳善齎往武當安奉,蓋亦不過承先志以祈神 休耳。豈其陳善授引左右之人鄧常恩等,上則熒惑 聖聽,糜費內帑,下則騷擾道路,虐害生民。且又奏請 重修京師廟宇,改號「靈明顯佑宮。」日居其間,引進邪 術,遂使香火之地幾為奸盜之區,固非朝廷崇奉之 本意。使元武有神,亦豈其所樂聞哉?今議得神既有 功於國,則累朝崇奉之禮固不可廢,但本以一人,而 一歲「之間,兩京俱有春秋之祭,京師復有朔望等祭, 過於煩瀆。合無照依南京洪武年間以來例,應每年 三月初三日、九月初九日,各用素羞,遣太常寺官祭 祀。其餘祭禮並行停止。其《武當山神像》之類,頻年齎 送,不無太煩。況已有內外官員領敕在彼,一應供用 之物,自合責令各官嚴加整辦。所有襄陽府縣三年 一次額辦給散道士闊白綿布二千四百疋,闊白苧 布二千四百疋,神油蠟香炷三萬七千八十四觔,雖 稱送日久,皆係正稅所出,即今民力憊敝,亦應量為 裁革減省,合行湖廣巡撫巡按官員,徑自酌量奏銷 定奪。今後差遣內官鑄送神像等事,並乞一例禁革, 庶幾神祠不替,而國用稍節矣。」

崇恩真君,隆恩真君。謹按道家之言,有曰:「崇恩真君, 姓薩氏,諱守堅,西蜀人。在宋徽宗時,嘗從虛靖天師 張繼先及王侍宸、林靈素傳學道法,累有靈驗。而隆 恩真君,則玉樞火府天將王靈官也,又嘗從薩真君 傳授符法。國朝永樂中,有杭州道士周師,得以靈官 之法顯于京師,附體降神,禱之有應,乃于禁城之西」, 建天將廟,及祖師殿。宣德中,改廟為火德觀,封薩真 人為崇恩真人。成化初,改觀曰宮,加「靈顯」二字。遞年 四季更換袍服。三年一小焚化,十年一大焚化,又復 易以新珠玉錦綺,所費不貲。每年萬壽聖節、正旦、冬 至,及二真君示現之日,皆遣官致祭,其崇奉可謂至 矣。今就其言議之,薩真人之法,因王「《靈官》而行,《王靈 官》之法,因周思得而顯。其法之所自,皆宋徽宗時林 靈素輩之所傳。一時傅會之說,淺謬如此,本無可信。 況近年附體降神者,乃欽發充軍。顧玒、顧綸之父子, 其為鄙襲尤甚,往往禱雨祈晴,杳無應驗,則其怪誕 可知。但經累朝建創,一時難便廢毀。所有前項祭告 之禮,俱各罷免。其四《時袍服》宜令本宮住持并庫役 人等,於每年應換之日,仍會同道錄司掌印官照舊 依期更換,如法收貯,不必焚化,永為定例。仍乞敕內 府衙門,以後袍服等件不必再行製造。如此則國用 不至于妄費,而邪術亦可以少貶矣。」

金闕上帝、玉闕上帝。謹按《大明一統志》,福州府閩縣 南,有舊洪恩靈濟宮一所,祀二徐真人,即今之金闕、 玉闕二真人也。真人五代時徐溫子曰知証,封江王, 知諤封饒王,常提兵平福建,父老戴之,圖像以祀,宋 賜今額。又考之御製碑文云:「太宗文皇帝臨御之十 有五年,適遇疾弗豫,醫藥罔效。或有言神靈驗者,禱」 之輒應,脫然平復。于是大新閩地廟宇,命有司春秋 致祭,歲時易衣,給戶灑掃。又于京師立廟以祀之,加 封金闕真人、玉闕真人。十六年又加封金闕真君、玉 闕真君,賜廟額名「洪恩靈濟宮。」正統初年,重新宮宇, 進號金闕崇福真君、玉闕隆福真君。成化二十二年, 重加尊號。遞年以來,每月朔望并萬「壽聖節、元旦、冬至及二真君誕辰,俱有祭祀,遣官行禮,及時食獻新, 至今不闕。四時已有皮弁冠、大紅紗羅紵絲衣服。其 黃服五年一次更換,紅服十年一次更換焚化。」夫神 之世系年代可考如此,本非有甚異也。先年止因有 功於閩,廟食一方,後以保護太宗文皇帝躬,故京師 有別廟之奉祀。但本「處既有春秋二祭,而京師一年 之間,復有前項祭祀數次,不無煩瀆。且維皇上帝主 宰于天,而兄弟並稱上帝」,其為僭擬可知。其袍服等 件,在京更換焚化,差遣內官前往福建齎送,道路騷 擾,虐害人民,不可勝言。今議得:廟之創造,既始於閩, 則神如有靈,固當往來于閩。所有福建舊時祭祀,宜 仍其「舊。京師聖節并朔望等項祭祀,及時食獻新,俱 乞罷免。若以有廟無祭為嫌,則以二真君誕辰,各遣 本宮住持祭祀一次。仍乞革去帝號,照依永樂年間 《加封事例》,止稱真君冠服,止用本等服色。在京者聽, 令本宮住持廟戶人等,於每年應換之日,會同道籙 司掌印官,依期更換,如法收貯,不必焚化」,直待敝壞 之日,方許奏請更製,將不堪者照舊火焚。其在福建 者亦同此例。但遇有敝壞者,聽令布政司督屬本司 處置修理,以後再不差人前去,永為定例。所有現在 《平天冠》、明黃袍,責付本宮庫內收貯,仍行內府、各該 衙門毋得再行置造。如此既不失報功之典,而祀亦 不至於煩瀆矣。

「神父聖帝、神母元君、金闕元君、玉闕元君。」謹按《徐仙 真錄》及國朝御製碑文,神父神母者,即二真君之父 母金闕玉闕元君者,蓋其配也。宋理宗朝,封父齊王 為忠武真人,母白氏仁壽仙妃,配許氏助順仁忠仙 妃,陶氏助善慈懿仙妃。國朝永樂中,加封父翼亮真 人,母淑善仙妃,許氏真應仙妃,陶氏恭靖仙妃,繼又 進封其父為真君。成化二十二年,神父加封「高尚神 主慈悲聖帝」,神母加封「安寧護國恭靖元妃、金闕妃, 天房衛保節靖元君、玉闕妃,天房眾母顯佑元君。」每 歲萬壽聖節,正旦、冬至,遣官致祭,而金闕、玉闕元君, 又有誕辰之祭,皆二真君一時禱應之功,故推及而 崇奉之如此。今議得神父徐溫,乃五「代時誤國專權 弒主殊無功德。祀以報功,豈宜濫及?況父母并妃,並 受隆名,稱帝稱君,僭擬益甚。所有名號,乞照《永樂》間 封者為正,以後加增。一切祭祀,俱各罷革。」

京都城隍之神。謹按《易·坎卦》有曰:「王公設險,以守其 國。」蓋謂人君者觀坎之象,知險之不可陵也,故設為 城郭溝池,以守其國,以保其民人。傳記謂其制自黃 帝始。歷代建國,必有高城深隍,上以保障宗社朝廷, 下以衛捍百官萬姓,其所係甚重,其為功不小。故國 朝之制,天下府州縣皆有城隍廟之祭。京都城隍廟, 舊順天府西南,累朝皆加修葺,歲以五月十一日為 神之誕辰,及萬壽聖節,各遣官致祭。夫廟祀城隍之 神,本非人鬼,安得誕辰?可謂謬妄。況每歲南郊大祀 壇、八月山川壇俱有各祭之祀,事體已重,此于天下 府州、縣之祭不同,前項祭告,煩瀆無據,俱各罷免。奉 旨:「是。」

《請革除濫祀疏》
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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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月十七日冬至節,靈濟宮祭金闕真君。《玉闕真君》 奉旨遣尚書李東陽行禮。臣等切有愚悃,謹昧死為 陛下陳之。」佛老二教,聖主所必禁,儒者所不談。近世 以來,正道不明,人心久溺。如秦始皇、宋徽宗好仙,漢 楚王英、梁武帝好佛,唐憲宗仙佛俱好,求福未得,皆 以得禍。載在史冊,事跡甚明。若靈濟宮所奉二真君, 乃南唐徐溫二子知證、知諤。謹按《正史》所載,徐溫養 子知誥,篡為吳王,楊氏諸子皆為節度使,知證夭死, 知諤病死。五代石晉時,無故立廟,稱之為神。國朝雖 有廟宇,然亦止稱為真人,令道士供奉香火。成化末 年,加為上帝,禮官失職,不能規正。先帝初年,革去帝 號,天下傳聞,以為聖政,而真君舊稱,尚未盡革。至神 父、神母、仙妃,皆僭叛家屬,濫冒美名,尤為非禮。每歲 三大節,分官祭祀,不知何時復遣內閣儒臣。臣等初 承遣命,未敢固違,因循至今,勉強從事。恭遇孝宗皇 帝崇儒訪治,舍己聽言,方欲具奏上列,而龍馭上升, 徒深悵慕。近者文華殿供佛像,有旨令臣等撰文祝 告。臣等以為事有關於治體,據禮上陳,荷蒙聖斷,即 時撤去。仰見陛下聰明正大,遠過百王,善推所為,雖 堯舜之治,不難致矣。靈濟真君生為叛臣,死為逆鬼, 而冒名僣禮,享祀無窮,惑世誣民,莫此為甚。「臣等讀 聖賢之書,當勸帝王行聖賢之道,心知邪偽而身與 周旋,則講讀者皆為虛文,輔導者更為何事?且有其 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縱即有之,亦須誠心 對越,乃能感格。臣等心既不信,誠從何生?強使驅馳, 雖祭何益?若先師孔子遣祭舊規,臣等自當竭誠奉 命。其一應寺觀祭告,自來並不干預。伏乞聖明洞察, 俯聽愚言,將前項祭祀通行革罷,免令臣等行禮。先 帝革號于涖政之初,陛下革除于嗣位之」始、傳之後 世、于前有光。庶祀典不愆,治體無累。而臣等曠瘝失職之咎亦少逭於萬一矣。

雜祀典部藝文二[编辑]

《和蕭東陽祀七里廟詩》
梁·簡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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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實幽宗,三神亦天構。豈謂木石精,斯乃山川守。 遠來「《太白》旗」,遙徵青鳥候。以茲敬弗怠,方知教應富。

雜祀典部紀事[编辑]

《周語》:惠王十五年,有神降於莘。王問於內史過曰:「是 何故,固有之乎?」對曰:「有之。國之將興,其君齊明衷正, 精潔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 神饗而民聽,民神無怨。故明神降之,觀其政德而均 布福焉。國之將亡,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麤穢暴 虐,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矯誣,百姓㩦貳。明神弗 蠲,而民有遠志。民神怨痛,無所依懷,故神亦往焉,觀 其苛慝而降之禍,是以或見神以興,亦或以亡。昔夏 之興也,融降於崇山;其亡也,回祿信於耹隧;商之興 也,檮杌次於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興也,鸑鷟 鳴於岐山;其衰也,杜伯射王於鄗。是皆明神之志者 也。」王曰:「今是何神也?」對曰:「昔昭王娶於房,曰房后,實 有爽德,協於丹朱,丹朱馮身以儀之,生穆王焉,實臨 照周之子孫而禍福之。夫神壹不遠徙遷焉。若由是 觀之,其丹朱乎!」王曰:「其誰受之?」對曰:「在虢土。」王曰:「然 則何為?」對曰:「臣聞之,道而得神,是謂逢福;淫而得神, 是謂貪禍。今虢少荒,其亡乎?」王曰:「吾其若之何?」對曰: 「使太宰以祝史,帥貍」姓奉犧牲粢盛玉帛往獻焉,無 有祈也。王曰:「虢其幾何?」對曰:「昔堯臨民以五,今其胄 見,神之見也,不過其物。若由是觀之,不過五年。」王使 太宰忌父帥傅氏及祝史,奉犧牲玉鬯往獻焉。內史 過從至虢,虢公亦使祝史請土焉。內史過歸告王曰: 「虢必亡矣,不禋於神而求福焉,神必禍之。不親於民 而求」用焉,民必違之。精意以享,禋也。慈保庶民,親也。 今虢公動匱百姓以逞其違,離民怒神而求利焉,不 亦難乎?

《晏子春秋》:楚巫微導裔款以見景公,侍坐三日,景公 說之,楚巫曰:「公明神之主,帝王之君也。公即位七年 矣,事未大濟者,明神未至也。請致五帝,以明君德。」景 公再拜稽首。楚巫曰:「請巡國郊以觀帝位」,至於牛山 而不敢登,曰:「五帝之位,在於國南,請齋而後登之。」公 命百官供齋具於楚巫之所,裔款視事。晏子聞之而 見於公曰:「公令楚巫齋牛山乎?」公曰:「然。致五帝以明 寡人之德,神將降福於寡人,其有所濟乎?」晏子曰:「君 之言過矣。古之王者,德厚足以安世,行廣足以容眾, 諸侯戴之以為君長,百姓歸之以為父母,是故天地 四時,和而不失;星辰日月,順而不亂。德厚行廣,配天 象時,然後為帝王之君,神明之主。古者不慢行而繁 祭,不輕身而恃巫。今政亂而行僻,而求五帝之明德 也;棄賢而用巫,而求帝王之在身也。夫民不苟德,福 不苟降,君之帝王,不亦難乎?惜夫君位之高,所論之 卑也!」公曰:「裔款以楚巫命寡人曰:『試嘗見而觀焉,寡 人見而說之,信其道,行其言。今夫子譏之,請逐楚巫 而拘裔款』。」晏子曰:「楚巫不可出。」公曰:「何故?」對曰:「楚巫 出,諸侯必或受之。公信之以過於內,不知出以易諸 侯於外,不仁。請東楚巫而拘裔款。」公曰:「諾。」故曰送楚 巫於東,而拘裔款於國也。

《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圍衛,衛遷於帝丘。卜曰:三 百年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 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 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 祀,請改祀命。」

《國語》:海鳥曰:「『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二日,臧文仲使 國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孫之為政也。夫祀,國之大 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今無故 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民則 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 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 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穀百蔬。夏之興 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 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黃帝能成命百物,以 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鄣洪水而殛 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 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穀而山死。文 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穢。故有虞氏禘黃帝而祖顓 頊,郊堯而宗舜。夏后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 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 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杼, 能帥禹者也,夏后氏「報焉。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 報焉;高圉太王,能帥稷者也,周人報焉。凡禘、郊、宗、祖、 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 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明質也;及 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 及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非是不在祀典。今 海鳥至,己不知而祀之,以為國典,難以為仁且知矣。 夫仁者講功,而知者處物。無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 而不問,非知也。今茲海其有災乎?夫廣川之鳥獸,恆 知而避其災也。是歲也,海多大風,冬暖。文仲聞柳下 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書以 為《三筴》。

《左傳·昭公七年》:鄭子產聘於晉,晉侯有疾,韓宣子逆 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 無瘳。今夢黃熊入於寢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 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 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 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賜子產 莒之二方鼎。

《後漢書劉盆子傳》:樊崇起兵,軍中常有齊巫鼓舞祠 城陽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當為縣官, 何故為賊?」有笑巫者,輒病,軍中驚動。六月,遂立盆子 為帝。遂于鄭北設壇場,祠城陽景王。

《第五倫傳》:「倫拜會稽太守,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 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 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 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 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 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宋均傳》:均遷九江太守,浚遒縣有唐后二山,民共祠 之,眾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歲歲改易。既而不 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 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絕。

《風俗通》葉令祠,俗說:孝明帝時,尚書郎河東王喬遷 為葉令。喬有神術,每月朔常詣臺朝。帝怪其數而無 車騎,密令太史候望,言「其臨至時,常有雙鳧從南飛 來,因伏伺,見鳧舉羅,但得一雙舄耳。使尚方識視四 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每當朝時,葉門鼓不擊自 鳴,聞於京師。後天下一玉棺於廳事前,令臣吏試入」, 終不動搖。喬曰:「天帝獨欲召我。」沐浴服飾,寢其中,蓋 便立覆。宿。夜葬於城東,土自成墳。縣中牛皆流汗吐 舌,而人無知者,號葉君祠。牧守班錄,皆先謁拜,吏民 祈禱,無不如意。若有違犯,立得禍。明帝迎取其鼓,置 都亭下,略無音聲,但云葉太史候望,在上西門上。遂 以占星辰,省察氛祥,言此令即仙人王喬者也。 城陽景王祠。謹按《漢書》,朱虛侯劉章,齊悼惠王子,高 祖孫也,封城陽王,二年薨。城陽,今莒縣是也。自琅琊、 青州六郡,及渤海諸邑鄉亭聚落,皆為立祠,造飾五 二千石車,商人次第為之。立服帶綬,備置官屬,烹殺 謳歌,紛籍連日,轉相誑曜,言有神明,其遣問,禍福立 應。歷載彌久,莫之匡糾。唯樂安太傅陳蕃、濟南相曹 操,一切禁絕,肅然政清。陳、曹之後,稍復如故,安有鬼 神能為病者哉!予為營陵令,以為章本封朱虛,并食 此縣。《春秋國語》,「以勞定國,能禦大災。」凡在於他,尚列 祀典。章親高祖之孫,進說耕田,軍法行酒,時固有大 志矣。及誅諸呂,尊立太宗,功冠天下,社稷已寧。同姓 如此,功烈「如彼,餘郡禁之可也。朱虛與莒,宜常血食。」 於是乃移《書》曰:「到聞此俗舊多淫祀,靡財妨農,長亂 積惑。其侈可忿,其愚可愍。昔仲尼不許子路之禱,晉 悼不解桑林之祟。死生有命,吉凶由人。哀哉黔黎,漸 染迷謬,豈樂也哉?莫之懲耳!今條下禁,申約吏民,為 陳利害,其有犯者,便收朝廷。若私遺脫,彌彌不絕,主 者髡截,歎無反已。城陽景王,縣甚尊之。惟王弱冠,內 侍帷幄。呂氏恣睢,將危漢室,獨見先識,權發酒令,抑 邪扶正,忠義洪毅,其歆禋祀禮,亦宜之於駕乘。烹殺 倡優,男女雜錯,是何謂也?三邊紛拏,師老器弊,朝廷 旰食,百姓囂然。禮興在有年,饑則損。自今聽歲再祀, 備物而已,不得殺牛遠迎。他倡」賦會宗落。造設紛華, 方廉察之,明為身計,而復僭失,罰與上同,明除見處, 勿後中覺。

鮑君神。謹按汝南鮦陽有於田得麏者,其主未往取 也。商車十餘乘經澤中行,望見此麏著繩,因持去。念 其不事,持一鮑魚置其處。有頃,其主往,不見所得麏, 反見鮑魚澤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為神,轉相告語,治病求福,多有效驗。因為起祠舍,眾巫數十,帷 帳鐘鼓,方數百里皆來禱祀,號鮑君神。其後數年,鮑 魚主來歷祠下。詢問其故。曰:「此我魚也。當有何神。」上 堂取之。遂從此壞。

《宋書明帝本紀》:「帝末年好鬼神,多忌諱,宮內禁忌尤 甚。移床治壁,必先祭土神及文士,為文詞祝策,如大 祭饗。」

《唐書王璵傳》:「始璵託鬼神,致位將相,當時以左道進 者,紛紛出焉。李國禎者,以術士顯。廣德初,建言唐家 仙系,宜崇表福區,招致神靈。請度昭應南山,作天華 上宮露臺、大地婆父祠,并三皇道君、太古天皇、中古 伏羲、女媧等各為堂皇,給百戶掃除。又即義扶谷故 湫祠龍置房宇,有詔從之」,乃除地課工。方歲饑,人不 堪命,昭應令梁鎮上疏切諫,以為:「有七不可。天地之 神,推之尊極者,掃地可祭,精意可享。今廢先王之典, 為人祈福,福未至而人已困,又違神虐人,何從而致 福邪!宗廟月無三祭,此不宜。然婆父之鄙,語不經見, 若為地建祖廟,上天必貽向背之責。夫湫者,龍所託 耳。今湫竭已久,龍安所存?不宜崇去龍之穴,破生人 之產。若三皇、五帝、道君等,兩京及所都各有宮廟,《春 秋》彝饗,此復營造,是謂瀆神。」夫休咎豐凶,本於五事, 不在山川百神明矣。即劾國禎等,動眾則得人,興工 則獲利,祭祀則受胙,主執則市權,營罔天聽,負抱粢 糈,道路相望,無時而息,人神胥怨,災孽並至。臣昨受 命,有所安輯,陛下許「以權宜。今所興造,臣謹以便宜 悉停。」帝從之。

《退朝錄》:「九宮貴神,始天寶初,術士蘇嘉慶上言,請置 壇明皇親祠。及王璵為相,又勸肅宗親祠。」太和中,監 察御史舒元輿論列,遂降為中祀。會昌中,李德裕為 相,復為大祀。宣宗時,又降為中祀。乾符中,宰相崔彥 昭因歲旱禱雨獲應,又升為大祀。

《宋史·禮志·祈報》:「《周官》太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祈 其福祥。於是歷代皆有禬禜之事。宋因之,有祈、有報。 祈用酒、脯醢,郊廟、社稷或用少牢,其報如常祀。或親 禱諸寺觀,或再幸,或徹樂、減膳、進蔬饌,或分遣官告 天地、太廟、社稷、嶽鎮海瀆,或望祭於南北郊,或五龍 堂、城隍廟、九龍堂、浚溝廟諸祠。如子張、子夏、信陵君」 段干木、《扁鵲》、張儀、吳起、單雄信等廟亦祀之。或啟建 道場於諸寺觀,或遣內臣分詣州郡,如河中之后土 廟、太寧宮,亳之太清明道宮,兗之會真景靈宮、太極 觀,鳳翔之太平宮,舒州之靈僊觀,江州之太平觀,泗 州之延祥觀,皆函香奉祝,驛往禱之。凡旱蝗水潦無 雪,皆禜禱焉。

《顏衎傳》:「衎字祖德,兗州曲阜人。少苦學,治《左氏春秋》。 梁龍德中擢第,解褐授北海主簿,以治行聞,再調臨 濟令。臨濟多淫祠,有針姑廟者里人奉之尢篤,衎至 即焚其廟。」

《文獻通考》:「靈濟公廟在梓州射洪縣白崖山下。唐中 書舍人陸弼貶涪州刺史,卒葬山側。土人立廟,水旱 禱之必應。偽蜀封洪濟王。大中祥符六年,詔封公號。」 又「䢼亭廟在南康軍䢼亭湖上,能使行舟分風上下。 先是,江中有蛟狎為害。東晉旌陽令許遜斬之,小蛟 逸去。後頗為害,行舟多覆溺者。大中祥符三年,內侍」 趙履信奉使過滄湖,有龍長十餘丈,自空而下,須臾 暴雨,因焚香祝之。翌日,龍自湖中復乘雲而上。又有 木筏過湖,忽有巨蟒登筏,筏遂沈。俗言即廟神也。遂 詔官吏祭蛟,又改蛇山為吳山,立廟山側。六年十月, 上作《戒蛟文》,遣中使齎往刻石仍致祭。自是頗有靈 應。

《雲麓漫抄》:景祐元年四月,上謂宰臣曰:「近年以來,陰 陽不順,卦氣乖舛,此必應天之道,有未合於天心而 違於人意者,宜推明咎徵之本。」臣僚上言:「早歲陳彭 年等定中外醮儀,聖祖天尊在北極之上。伏緣北極 大帝總領萬物,主宰中極,聖祖司命真君因薦尊號, 驟居紫微帝君之上。既定位非順,自茲天下郡縣多 致災傷。伏望重行詳定禮院詳定。當院與道眾參詳, 天下道觀,聖祖每遇醮設,於本殿供獻聖祖天尊及 六位仙官,郎與眾真,各無相妨,仍別用青詞奏告。如 無聖祖殿處,即別設醮位為便。」從之。後道士欲得聖 祖雜於其間,以重其教,復合之。自渡江,朝廷作醮,亦 從其說。老氏之教,本以清虛澹泊為本,《五千文》不可 易也。故竇太后、漢文帝用之,皆能治國。外又有方士 神仙,家祠官、太祝,與夫按摩導引,書符咒水,《史記》皆 以家名,初未嘗合也。秦皇、漢武始好神仙,方士祠祝, 始有觀。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乃令咸 陽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複道相通,於此候神 仙。漢武故事,於上林「作飛廉觀,高四十丈。長安作桂 館」、益壽館,以候神人,猶未居道士。元帝被疾,遠求方 士,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能忍寒,遂即昆明觀處仲都 故後,道士所居曰觀,六朝多曰館,亦武帝故事。後魏 嵩山道士寇謙之修張道陵之術,以其教太冷淡,無所得,自言遇老子降,授以辟穀輕身之法及科戒二 十卷。崔浩師事之,始合為一,已見《通鑑》。唐置崇元學, 專奉老氏,配以莊、列。道家者流,以謂天地未判,有元 始天尊為祖,其次有道君以闡其端,老子以明其道。 老子乃李氏之祖,取郊祀配天之義以尊之,號曰「三 清」,然未嘗殿而祀之。本朝更定醮儀,設上九位,失於 詳究,以昊天上帝列於周柱史之下,故景祐有此施 行,謂宜倣景祐之制少變之,奉三清於殿,以為教門 之祖。若醮則祭昊天上帝於壇,以為百神之宗,庶不 失崇敬之義,亦唐崇元學之舊。醮儀當更為奏章之 制,而去其邀迎之僭,庶景貺來臨矣。

《蓄德錄》:倪文毅公岳初為禮部尚書,值遣祭金闕真 人,奏曰:「徐知證、知諤,唐叛臣之裔也。祠官不敢議廢, 但歲時祭祀,一寺官之職耳,宗伯何與焉。」遂為令。 《續文獻通考》:世宗嘉靖二年,暖殿太監崔文以禱祀 誘上醮祭,立西天、西番二廠,楊廷和諍之不得,給事 中鄭一鵬言:一醮之費,至用金錢一萬八千,以月計 之,「不知幾百萬。今天災時變,月無虛日,京師之民,裹 席行乞,奈何徇佞幸之言而飽僧道之腹哉!願改西 天廠為寶訓廠,以貯祖訓;西番廠為古訓廠,以貯奏 疏。經筵之暇,遊息其中,壽何以不若堯、舜,治何以不 若唐虞?」上曰:「天時饑饉,齋祠其暫輟之。」

雜祀典部雜錄[编辑]

《風俗通》葉令祠,謹按《春秋左氏傳》:葉公子高,姓沈,名 諸梁。古者令曰:「公忠於社稷,惠恤萬民,方城之外,莫 不欣戴。」白公勝作亂,子西、子期劫惠王以兵。葉公自 葉而入,至於北門,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國人望君,如 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 不胄?」乃胄而進,又遇一人曰:「何為胄,國人望君,如望 歲焉。日月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人知不死,其亦 無有奮心,猶將旌君以徇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 不亦甚乎!」乃免胄而進之,與國人攻白,公奔山而縊, 生烹石乞,迎反惠王,整肅官司,退而老於葉。及其終 也,葉人追思而立祠,功施於民,以勞定國。兼茲二事, 固祀典之所先也。此乃春秋之時,何有近孝明乎?《周 書》稱:靈王太子晉,幼有盛德,聰明博達,師曠與言,弗 能尚也。晉年十五,顧而問曰:「吾聞太師能知人年之 短長也。」師曠對曰:「女色赤白,女聲清,女色不壽。」晉曰: 「然。吾後三年將上賓於天。女慎無言,禍將及女。」其後 太子果死。孔子聞之曰:「惜夫殺吾君也。」後世以其自 豫知其死。傳稱王子喬仙,或人問仙。揚雄以為虙、羲、 神農、黃帝、堯、舜殞落,文王葬畢,孔子葬魯城之北,獨 不愛其死乎?知非人之所能也。生乎生乎,吾恐名生 而實死也。國家畏天之威,思求譴告,故於上西門城 上候望。近太史寺令丞,躬親靈臺,位國之陽,別在宮 中,懼有得失,故參之也。何有伺一飛鳧,遂建其處乎? 世之矯誣,豈一事哉。

《夢溪筆談》:「十神太一,一曰太一,次曰五福太一,三曰 天一太一,四曰地一太一,五曰君基太一,六曰臣基 太一,七曰民基太一,八曰大遊太一,九曰九氣太一, 十曰十神太一。唯太一最尊,更無別名,止謂之太一, 三年一移。後人以其別無名,遂對大遊而謂之小遊 太一,此出於後人誤加之。」京師東西太一宮,正殿祠 五福,而太一乃在廊廡,甚為失序。熙寧中,初營中太 一宮,下太史考定神位。予時領太史,預其議論,今前 殿祠五福,而太一別為後殿,各全其尊,深為得禮。然 「君基」、「臣基」、「民基」,避唐明帝諱改為「棋」,至今仍襲舊名, 未曾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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