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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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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論上 正統論中
作者:魏禧 
正統論下
本作品收錄於《魏叔子文集

或問:以東晉興復爲正統,是矣,元帝爲牛氏子,非司馬子孫也。曰秦政以吕易嬴,未嘗有絕之於秦者,而獨絕元於晉乎?且元帝與始皇尤不同,不韋初進孕婦,後亂太后,始終事迹,鑿肰可據。牛氏之通,出於暧昧,庸或有汚蔑以快私怨者。故尋常閨門,君子所不道,况執此莫須有之事而絕人之宗、削人之國哉!是非良史之法矣。自記。

秦何以不爲正統也?歐陽子曰:「諸侯共起而弱周,非獨秦之暴也。」且夫周棄豐、鎬以賜襄公,赧王稽首獻邑自歸于秦,秦雖有滅周之罪,亦與後世之弑君篡國者異矣。秦何以不爲正統也?魏子曰:諸侯不敢滅周,而秦卒滅周。周無幽、厲之罪,而秦有桀、紂之惡,取之以詐力,守之以殘暴,惡在其爲正統也?唐高祖廢酅國公,與晉武廢陳留王,隋文廢介公,宋太祖廢鄭王同一篡也,何以不爲竊統?魏子曰:陳留、介公鄭王初無罪,不足以失天下,其臣又皆以勛戚居中用事,爲先君所依托,一旦欺人孤寡而攘奪之,故雖晉武、隋文,成混一之業,息南北之兵,宋太祖禪受之後,奉其故君與子孫無失禮,深仁厚德,浃數百年,而其得國之不正,終不可以貰。隋之淫虐,過于桀、紂,李氏興兵而誅,湯、武之業也,而惜乎其立侑而禪之,以湯、武始而以莽、操終,謀之不善,非其本志,固不可以爲篡。混一之功比晉隋,而仁恩之在天下者等宋祖,故予之也。後唐、後漢何以不爲竊統也?朱温滅唐,而李存朂帝鄴;契丹滅晉,而劉智遠帝晉陽。歐陽子曰:「李氏、朱氏共起窺唐,而梁先得之,李氏因之者,非也。」克用忠唐,志在滅梁。存朂後雖自帝,始未嘗不欲承父志而報國仇,故欲並之于梁者非也。歐陽子曰:「劉智遠始不與契丹戰,以幸其敗後不能奉從,益以存晉,與梁晉無異。」夫滅梁不自帝,與奉從益以存晉,此聖賢之用心,忠臣之盛節,而可責諸五代之君乎?今夫責人以聖賢爲忠臣不得,而遽同之于亂賊,此學者欲苟成其說而文致之,非天下之公論。故歐陽子之說不可訓也。東晉統承西晉,南宋統承北宋,何以祖宗之一統者爲竊,而子孫僅有天下之半得爲正也?曰:晉、宋之君天下,天下奉爲共主久矣。雖其始不正,前後相承,而元帝、高宗當滅亡之餘,有特起之勢,又以子孫復其祖業,義不得不進之于正統。楚子僣王,滅諸姬,罪在不赦,至昭王失國而復之,則聖人有取焉。歐陽子之黜東晉,亦不可訓也。且夫義得爲正統者,其子孫雖甚微弱,不可不存以爲正。故三十六邑一日未献,不可不書周。禪宋之筆一日未操,不可不書晉。崖山之舟一日未覆,不可不書宋。奈何旣以正統予西晉,而其子孫尚有天下之半者,乃以偏安斥乎?革姓受命之事,非天心所欲,勢也。君子必不得已而後絕其統,所以不傷忠臣孝子之心、仁人之志也。吾故曰,正統絕而後歸之偏統,偏統絕而後歸之竊統也。

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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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人涂尚岠曰:正統之義,古今實如聚訟。章氏「王統」、「覇統」之分似矣,然予正統者未必可進于王,非正統者弊又不止于覇,蘇氏雖辨其非而無以服之也。吾師立三統之說,而萬世之論定矣。篇中疏别疑義,足令觀者曉然。至于退晉、宋而進元、高,尤深得《春秋》之旨,非尋常考古論世之文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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