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物办关于我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保护单位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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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物办关于我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保护单位报告的通知
武政办〔1993〕152号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3年10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武汉政报/1994年/第1期

《市文物办关于我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保护单位的报告》已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文物办关于我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保护单位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我市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历史文化名城,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有二百三十五处(其中国家级三处,省级六十二处,市级七十处,区、县级一百处)。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市历史和城市特色的重要标志,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我市的不可移动文物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相当严重。近十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虽投资抢救维修了一批重要文物,但是,尚有相当一部分破损严重的文物未能修缮,特别是至今仍有少数单位对文物建筑只使用不维修,有的甚至破坏性使用。根据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布置,结合我市情况,现就“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文物建筑的抢救维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由使用、管理文物的单位负责筹措经费和组织实施。使用、管理文物的单位要以保护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大局为重,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保护、维修文物的责任和义务。

二、文物维修计划由我办下达,使用、管理文物的单位在接到文物维修计划后的两个月内,应作出具体的维修方案和实施计划,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我办。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做好组织、督促和协调工作,以保证文物维修计划的落实。

三、文物维修方案的审定和技术指导工作由我办负责,审批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文物建筑的维修施工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凡以前在使用或维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文物原状的,在今后的维修中均应恢复原状。对文物建筑作不合理使用的要立即停止。

我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保护单位共三十一处(见附表),对未列入此次重点抢救维修计划的文物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亦应做好日常性的保养和维修,以使我市的文物建筑保持完好状态。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附:武汉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项目一览表。

武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武汉市“八五”期间重点抢救维修文物项目一览表

编制单位:武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四月

序号 文保单位名称 级别 年代 地址 使用管理单位 破损情况 维修费估算
(万元)
开工时间 维修责任单位 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 备注
1 八七会议会址 国家级 1927年 江岸区鄱阳街139号 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 屋面破损严重、混凝土天沟破裂,常年渗水,部分木地板,门窗朽坏。 20 1993年 市文物办
2 大智门火车站候车厅 省级 清末 江岸区车站路北首 室内外部分装饰和混凝土结构损坏,钢结构锈蚀、部分门窗损腐,屋面材料老化或损坏。 60 1994年 市文物办
3 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省级 1927年 武昌区红巷13号 农讲所纪念馆 由于建筑年代久,部分墙体和木构件腐坏、油漆剥落。 40 1993年 市文物办
4 双凤亭 省级 明、清 黄陂县鲁台山 公共场所 亭柱、檩、枋部分腐朽,瓦屋顶破损,油漆剥落。另外,环境较差。 8 1994年 黄陂县文化局 黄陂县政府 市文物办
5 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 省级 1929年 武昌县贺站镇 贺站镇 纪念碑、亭裂损、纪念碑护栏损坏,陵园围墙、墓道、台阶、地坪严重破损,树木或死或毁。 8 1993年 贺站镇政府 市民政局 武昌县政府 武昌县文化局、民政局
6 陈友谅墓 省级 长江大桥武昌桥头南侧 公共场所 墓亭一座被毁,一座破损,墓道残破。环境破败不堪。 10 1995年 武昌区政府 市文物办 武昌区政府负责环境治理 市文物办负责维修
7 孙中山先生纪念碑 市级 1928年 长江大桥武昌桥头南侧 公共场所 纪念碑被杂乱的简易建筑包围,环境差,碑表面部分风化,护栏被毁。需维修碑体和整治环境。 12 1995年 武昌区政府 市文物办 武昌区政府负责环境治理 市文物办负责维修
8 古琴台 省级 清代 汉阳区月湖南岸 琴台工人文化宫 知音堂、山门等建筑木构件部分腐坏,变形,屋面破损。 15 1994年 琴台工人文化宫 市总工会
9 归元寺 省级 清代 汉阳区翠微路 归元寺 钟楼、鼓楼、韦驼殿、客堂、藏经阁已严重损坏,需翻修。 200 1993年 市佛协 市宗教局
10 周恩来同志在珞珈山旧居 市级 30年代 武汉大学珞珈山一区27号 武汉大学 檩、楼梯、门窗、地板等木结构腐坏,墙面粉刷层破损。 6 1994年 武汉大学
11 马铨墓 市级 清代 洪山区华师附中东侧 伊斯兰教协会 砖混结构的墓室部分裂损,台基被毁,无墓道,环境杂乱需整治。 3 1993年 伊斯兰教协会 市宗教局
12 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 省级 1923年 江岸区解放大道1437号 市文物办 房屋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面,常年潮湿,大部分立柱、梁架、檩、椽隔板等木构件腐朽,瓦面破损。 20 1993年 市文物办 市北大门解放大道下延线扩建改造工程房屋拆迁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位于解放大道规划线内,需就近迁移。
13 南桥 省级 元代 武昌县贺站镇大屋饶村 公共场所 由于年代久,桥墩和桥拱部分条石风化或开裂,已危及安全,石桥面残破。 8 1993年 武昌县文化局 武昌县政府 市文物办 贺站镇政府
14 新四军第五师司政机关旧址 市级 1940年 黄陂县蔡店镇姚家山 姚家山村 墙体破损开裂,屋架、柱、檩、椽腐坏,屋面破损。 6 1994年 蔡店镇政府 黄陂县政府 市文物办 黄陂县文化局
15 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旧址 省级 1927年 武昌实验小学内 实验小学 武昌区教委 木结构大部分损腐,屋面严重破损,油漆脱落,有一栋墙体已倒塌。 60 1994年 武昌区教委 武昌区教委 市教委 由教育部门筹措、申请款项
16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旧址 市级 1938年 武昌昙华林市第十四中学内 市第十四中学 房屋破烂,木结构严重损腐,墙体破损,油漆脱落,环境亦较差。 30 1994年 市第十四中学 武昌区教委 市教委 由教育部门筹措、申请款项
17 北洋桥 市级 清代 洪山区和平乡 公共场所 桥基、桥身塌陷、开裂,常年超负荷使用,已危及结构安全。 25 1994年 和平乡政府 洪山区政府 市文物办 洪山区文化局
18 万婴墓 市级 1951年修建 武昌花园山 公共场所 纪念碑已严重破损,墓地被返汉人员的简陋棚舍占驻,破败不堪。 20 1995年 武昌区政府 市文物办 居民的搬迁费未计
19 徐源泉住宅 市级 1929年 新洲县仓埠镇 仓埠中学 由于年久失修,梁、柱、檩椽地板等木构件已腐朽,部分木雕饰已残损 22 1993年 仓埠中学 新洲县政府 市文物办
20 半河桥 市级 清代 黄陂县罗汉寺镇 公共场所 桥墩开裂、部分已塌毁,石桥面残破。 12 1995年 黄陂县文化局 黄陂县政府 市文物办 罗汉寺镇政府
21 湖北共进会旧址 省级 清末 江岸区楚善里 市房地局公房处 由于年代久、砖混结构损腐、地板、门窗、椽、柱等木构件腐朽。 30 1993年 市公房处 市房地局 因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迁移。
22 木兰古建筑群 市级 元代 黄陂县木兰山 黄陂县建委 由于年代久,保存的古寨垣和古建筑已严重残损。 40 1993年 黄陂县建委
23 《新华日报》社大陆里旧址 市级 1938年 江汉区民意一路大陆里 江汉区房地公司(民居) 墙体和混凝土已破损,木结构腐朽,已成危房。 50 1994年 江汉区房地公司 江汉区政府
24 长春观 省级 清代 武昌区大东门 长春观 来成楼、藏经楼等建筑已严重破损,已成危房。 120 1994年 市道协 市宗教局
25 宝通寺 省级 清代 武昌区洪山南麓 宝通寺 法界宫等建筑已塌圮,尚存骨架亟待修复。 100 1994年 市佛协 市宗教局
26 卓刀泉 市级 清代 洪山区卓刀泉 市佛协 主殿木结构严重腐朽,屋面破损,两厢房屋亦破损。 35 1994年 市佛协 市宗教局
27 古德寺 省级 1921年 江岸区上滑路74号 产权为市佛协,现为市照相机公司使用 大雄宝殿已千疮百孔,破损严重,天王殿等建筑已成危房。 80 1994年 市佛协和武汉照相机工业公司 市宗教局
28 施洋烈士故居 市级 民国初期 江汉区花楼街皮业巷 江汉区房地公司(居民) 墙体开裂,大部分木结构严重腐朽,已成危房。 15 1994年 江汉区房地公司 江汉区政府
29 向警予故居 市级 1927年 区三德里27号 江岸区房地公司 房屋长期用于民居,从未大修,砖混结构已损坏,木构件腐朽。 8 1994年 江岸区房地公司 江岸区政府
30 中共中央机关旧址 市级 1927年 江岸区胜利街185-187号 江岸区房地公司 长期用于民居,墙体和装修层破损,木结构损腐。 25 1994年 江岸区房地公司 江岸区政府
31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处旧址 市级 1927年 武昌区乾福巷6-13号(原中和里) 武昌区房地公司(居民) 部分墙体损腐、开裂,粉刷层破损,尤其是地板、檩、柱、门窗等木构件多已损朽。 40 1994年 武昌区房地公司 武昌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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