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文物辦關於我市「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保護單位報告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文物辦關於我市「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保護單位報告的通知 武政辦〔1993〕152號 制定機關: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1993年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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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辦關於我市「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保護單位的報告》已報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人民政府:
我市是具有悠久歷史和光榮革命傳統的歷史文化名城,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古蹟有二百三十五處(其中國家級三處,省級六十二處,市級七十處,區、縣級一百處)。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是我市歷史和城市特色的重要標誌,對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由於歷史上的種種原因,我市的不可移動文物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有的相當嚴重。近十多年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雖投資搶救維修了一批重要文物,但是,尚有相當一部分破損嚴重的文物未能修繕,特別是至今仍有少數單位對文物建築只使用不維修,有的甚至破壞性使用。根據國家「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國家文物局的統一布置,結合我市情況,現就「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問題提出意見如下:
一、文物建築的搶救維修,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誰使用,誰管理,誰維修」的原則,由使用、管理文物的單位負責籌措經費和組織實施。使用、管理文物的單位要以保護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大局為重,切實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護、維修文物的責任和義務。
二、文物維修計劃由我辦下達,使用、管理文物的單位在接到文物維修計劃後的兩個月內,應作出具體的維修方案和實施計劃,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我辦。各有關主管部門應做好組織、督促和協調工作,以保證文物維修計劃的落實。
三、文物維修方案的審定和技術指導工作由我辦負責,審批手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文物建築的維修施工要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凡以前在使用或維修過程中擅自改變文物原狀的,在今後的維修中均應恢復原狀。對文物建築作不合理使用的要立即停止。
我市「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保護單位共三十一處(見附表),對未列入此次重點搶救維修計劃的文物建築,使用、管理單位亦應做好日常性的保養和維修,以使我市的文物建築保持完好狀態。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予批轉。
附:武漢市「八五」期間重點搶救維修文物項目一覽表。
武漢市文物管理辦公室
—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編制單位:武漢市文物管理辦公室 一九九三年四月 | ||||||||||||
序號 | 文保單位名稱 | 級別 | 年代 | 地址 | 使用管理單位 | 破損情況 | 維修費估算 (萬元) |
開工時間 | 維修責任單位 | 主管部門 | 協辦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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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七會議會址 | 國家級 | 1927年 | 江岸區鄱陽街139號 | 八七會議會址紀念館 | 屋面破損嚴重、混凝土天溝破裂,常年滲水,部分木地板,門窗朽壞。 | 20 | 1993年 | 市文物辦 | |||
2 | 大智門火車站候車廳 | 省級 | 清末 | 江岸區車站路北首 | 室內外部分裝飾和混凝土結構損壞,鋼結構鏽蝕、部分門窗損腐,屋面材料老化或損壞。 | 60 | 1994年 | 市文物辦 | ||||
3 | 武昌農民運動講習所舊址 | 省級 | 1927年 | 武昌區紅巷13號 | 農講所紀念館 | 由於建築年代久,部分牆體和木構件腐壞、油漆剝落。 | 40 | 1993年 | 市文物辦 | |||
4 | 雙鳳亭 | 省級 | 明、清 | 黃陂縣魯台山 | 公共場所 | 亭柱、檁、枋部分腐朽,瓦屋頂破損,油漆剝落。另外,環境較差。 | 8 | 1994年 | 黃陂縣文化局 | 黃陂縣政府 市文物辦 | ||
5 | 賀勝橋北伐陣亡將士陵園 | 省級 | 1929年 | 武昌縣賀站鎮 | 賀站鎮 | 紀念碑、亭裂損、紀念碑護欄損壞,陵園圍牆、墓道、台階、地坪嚴重破損,樹木或死或毀。 | 8 | 1993年 | 賀站鎮政府 | 市民政局 武昌縣政府 | 武昌縣文化局、民政局 | |
6 | 陳友諒墓 | 省級 | 元 | 長江大橋武昌橋頭南側 | 公共場所 | 墓亭一座被毀,一座破損,墓道殘破。環境破敗不堪。 | 10 | 1995年 | 武昌區政府 市文物辦 | 武昌區政府負責環境治理 市文物辦負責維修 | ||
7 | 孫中山先生紀念碑 | 市級 | 1928年 | 長江大橋武昌橋頭南側 | 公共場所 | 紀念碑被雜亂的簡易建築包圍,環境差,碑表面部分風化,護欄被毀。需維修碑體和整治環境。 | 12 | 1995年 | 武昌區政府 市文物辦 | 武昌區政府負責環境治理 市文物辦負責維修 | ||
8 | 古琴台 | 省級 | 清代 | 漢陽區月湖南岸 | 琴台工人文化宮 | 知音堂、山門等建築木構件部分腐壞,變形,屋面破損。 | 15 | 1994年 | 琴台工人文化宮 | 市總工會 | ||
9 | 歸元寺 | 省級 | 清代 | 漢陽區翠微路 | 歸元寺 | 鐘樓、鼓樓、韋駝殿、客堂、藏經閣已嚴重損壞,需翻修。 | 200 | 1993年 | 市佛協 | 市宗教局 | ||
10 | 周恩來同志在珞珈山舊居 | 市級 | 30年代 | 武漢大學珞珈山一區27號 | 武漢大學 | 檁、樓梯、門窗、地板等木結構腐壞,牆麵粉刷層破損。 | 6 | 1994年 | 武漢大學 | |||
11 | 馬銓墓 | 市級 | 清代 | 洪山區華師二附中東側 | 伊斯蘭教協會 | 磚混結構的墓室部分裂損,台基被毀,無墓道,環境雜亂需整治。 | 3 | 1993年 | 伊斯蘭教協會 | 市宗教局 | ||
12 | 京漢鐵路總工會舊址 | 省級 | 1923年 | 江岸區解放大道1437號 | 市文物辦 | 房屋室內地坪低於室外地面,常年潮濕,大部分立柱、梁架、檁、椽隔板等木構件腐朽,瓦面破損。 | 20 | 1993年 | 市文物辦 | 市北大門解放大道下延線擴建改造工程房屋拆遷改造指揮部辦公室 | 位於解放大道規劃線內,需就近遷移。 | |
13 | 南橋 | 省級 | 元代 | 武昌縣賀站鎮大屋饒村 | 公共場所 | 由於年代久,橋墩和橋拱部分條石風化或開裂,已危及安全,石橋面殘破。 | 8 | 1993年 | 武昌縣文化局 | 武昌縣政府 市文物辦 | 賀站鎮政府 | |
14 | 新四軍第五師司政機關舊址 | 市級 | 1940年 | 黃陂縣蔡店鎮姚家山 | 姚家山村 | 牆體破損開裂,屋架、柱、檁、椽腐壞,屋面破損。 | 6 | 1994年 | 蔡店鎮政府 | 黃陂縣政府 市文物辦 | 黃陂縣文化局 | |
15 | 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舊址 | 省級 | 1927年 | 武昌實驗小學內 | 實驗小學 武昌區教委 | 木結構大部分損腐,屋面嚴重破損,油漆脫落,有一棟牆體已倒塌。 | 60 | 1994年 | 武昌區教委 | 武昌區教委 市教委 | 由教育部門籌措、申請款項 | |
16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舊址 | 市級 | 1938年 | 武昌曇華林市第十四中學內 | 市第十四中學 | 房屋破爛,木結構嚴重損腐,牆體破損,油漆脫落,環境亦較差。 | 30 | 1994年 | 市第十四中學 | 武昌區教委 市教委 | 由教育部門籌措、申請款項 | |
17 | 北洋橋 | 市級 | 清代 | 洪山區和平鄉 | 公共場所 | 橋基、橋身塌陷、開裂,常年超負荷使用,已危及結構安全。 | 25 | 1994年 | 和平鄉政府 | 洪山區政府 市文物辦 | 洪山區文化局 | |
18 | 萬嬰墓 | 市級 | 1951年修建 | 武昌花園山 | 公共場所 | 紀念碑已嚴重破損,墓地被返漢人員的簡陋棚舍占駐,破敗不堪。 | 20 | 1995年 | 武昌區政府 | 市文物辦 | 居民的搬遷費未計 | |
19 | 徐源泉住宅 | 市級 | 1929年 | 新洲縣倉埠鎮 | 倉埠中學 | 由於年久失修,梁、柱、檁椽地板等木構件已腐朽,部分木雕飾已殘損 | 22 | 1993年 | 倉埠中學 | 新洲縣政府 | 市文物辦 | |
20 | 半河橋 | 市級 | 清代 | 黃陂縣羅漢寺鎮 | 公共場所 | 橋墩開裂、部分已塌毀,石橋面殘破。 | 12 | 1995年 | 黃陂縣文化局 | 黃陂縣政府 市文物辦 | 羅漢寺鎮政府 | |
21 | 湖北共進會舊址 | 省級 | 清末 | 江岸區楚善里 | 市房地局公房處 | 由於年代久、磚混結構損腐、地板、門窗、椽、柱等木構件腐朽。 | 30 | 1993年 | 市公房處 | 市房地局 | 因房地產開發建設,需遷移。 | |
22 | 木蘭古建築群 | 市級 | 元代 | 黃陂縣木蘭山 | 黃陂縣建委 | 由於年代久,保存的古寨垣和古建築已嚴重殘損。 | 40 | 1993年 | 黃陂縣建委 | |||
23 | 《新華日報》社大陸里舊址 | 市級 | 1938年 | 江漢區民意一路大陸里 | 江漢區房地公司(民居) | 牆體和混凝土已破損,木結構腐朽,已成危房。 | 50 | 1994年 | 江漢區房地公司 | 江漢區政府 | ||
24 | 長春觀 | 省級 | 清代 | 武昌區大東門 | 長春觀 | 來成樓、藏經樓等建築已嚴重破損,已成危房。 | 120 | 1994年 | 市道協 | 市宗教局 | ||
25 | 寶通寺 | 省級 | 清代 | 武昌區洪山南麓 | 寶通寺 | 法界宮等建築已塌圮,尚存骨架亟待修復。 | 100 | 1994年 | 市佛協 | 市宗教局 | ||
26 | 卓刀泉 | 市級 | 清代 | 洪山區卓刀泉 | 市佛協 | 主殿木結構嚴重腐朽,屋面破損,兩廂房屋亦破損。 | 35 | 1994年 | 市佛協 | 市宗教局 | ||
27 | 古德寺 | 省級 | 1921年 | 江岸區上滑路74號 | 產權為市佛協,現為市照相機公司使用 | 大雄寶殿已千瘡百孔,破損嚴重,天王殿等建築已成危房。 | 80 | 1994年 | 市佛協和武漢照相機工業公司 | 市宗教局 | ||
28 | 施洋烈士故居 | 市級 | 民國初期 | 江漢區花樓街皮業巷 | 江漢區房地公司(居民) | 牆體開裂,大部分木結構嚴重腐朽,已成危房。 | 15 | 1994年 | 江漢區房地公司 | 江漢區政府 | ||
29 | 向警予故居 | 市級 | 1927年 | 江漢區三德里27號 | 江岸區房地公司 | 房屋長期用於民居,從未大修,磚混結構已損壞,木構件腐朽。 | 8 | 1994年 | 江岸區房地公司 | 江岸區政府 | ||
30 | 中共中央機關舊址 | 市級 | 1927年 | 江岸區勝利街185-187號 | 江岸區房地公司 | 長期用於民居,牆體和裝修層破損,木結構損腐。 | 25 | 1994年 | 江岸區房地公司 | 江岸區政府 | ||
31 | 中共中央軍委辦事處舊址 | 市級 | 1927年 | 武昌區乾福巷6-13號(原中和里) | 武昌區房地公司(居民) | 部分牆體損腐、開裂,粉刷層破損,尤其是地板、檁、柱、門窗等木構件多已損朽。 | 40 | 1994年 | 武昌區房地公司 | 武昌區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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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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