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海南省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海南省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2〕1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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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关于将琼海县改为县级市建制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县级),以原琼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琼海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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