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集/卷五
狀
[编辑]移弘文館,論東江狀竝《東江志》
[编辑]往者郡縣圖山川、城郭、關防、鎭堡、道里、郵驛、倉廩、祠廟、樓臺、橋梁,又志其師旅强弱、錢穀多寡及忠臣、孝子、烈女之事,詞人,墨客,退士,逸民之文,上本館以備考覽,而東江不在圖中,可不惜哉!
竊見東江,距鐵山可六十里,無田畒,四面洲島,白葦蕭然,蓋所謂牧馬之地也。自天啓開鎭以來,登州、遼陽、寧遠衛無賴之徒,皆屬麾下爲士卒,與虜人通,宣泄中國機密事。故虜人初自瀋陽取西平,又破旅順,拔寧遠,屠錦州,入大安口,蹂遵化薄德勝門。又犯永平,下灤州,圍大凌城,陷保安。又直搗萬全左衛,呑寶坻,皇都遂震,由東江無賴之徒,附虜人而爲之助也。
然大學士姜曰廣,往視東江,還奏言:「留屯數年,可資牽制。」天子下勑諭屬國,以保東江,是曰廣始誤邊事也。兵部尙書袁崇煥誅毛文龍,猶不輟東江一鎭,請勑都督陳繼盛總文龍兵,是崇煥重誤邊事也。及劉興治殺繼盛,謀犯皇都,大學士孫承宗議「輟東江,勑王朝具船百艘,徙鎭民,寘之登州」,已而寢。
夫姜曰廣、袁崇煥二人者,近世名臣也,而徒持牽制之議,不輟東江,歲輸銀二十四萬,米十三萬六千石,以養鎭民,爲中國肘腋之患。然王朝常保東江,卒不違天子之命,其深仁烏可泯也!
作《東江志》凡二篇,異日館閣,如增修本國地志,則東江一鎭始終,亦可以繫鐵山府關防矣。
東江志上
[编辑]天啓二年,平遼將軍、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毛文龍,出屯東江,哲皇帝賜尙方劒以鎭之。初文龍率河東兵三百人,浮海夜襲鎭江城,殺其將佟養正,遂留宣、鐵二府間,招集遼民,遼民悅而歸之者十餘萬,巡撫御史王化貞,奏授文龍總兵官。然文龍殘賊,喜貨無大略,出師輒敗。
四年,分兵入諸島,初置屯田。宣川府爲島者六,而身彌最大,身彌者,雲從島也。鐵山府爲島者十,而皮島最大,皮島者,東江鎭也。自文龍屯田以來,十六島耜者相望,虜人惡之,襲文龍於島中,燒其粟。是時,仁廟新卽位,事明恭謹,乃下敎,歲漕淸南、淸北粟各二萬石,以餉文龍。淸南漕,從石多山西北行凡三百里上東江;淸北漕,從宣沙浦西南行凡六十里下東江,東江委輸自此始。
六年,天子使翰林院編修姜曰廣、給事中王夢尹,往視東江。曰廣等歸自東江,奏曰:「東江在大海中,周四十里,地斥鹵,不生草木。然文龍以三百人入島中,招集遼民,至十餘萬,如文龍者,誠可謂豪傑之士也。留屯數年,則遼陽十萬之衆,庶可以養成精銳矣。或設伏而用間,或乘敝而出奇,此文龍自信其能,而臣等亦信文龍之能也。至於戰必勝攻必取,臣等不敢信文龍,而文龍亦不敢自信也。」
於是天子賜璽書奬諭文龍。然文龍堅壁一島,不能復尺寸之地。始出師,踰長白山七百里,襲建州帳爲所敗。其後又襲鞍山驛,喪其精卒千餘人,而文龍匿不上聞,殺遼陽民歸義者,獻其首級,故天子猶以文龍爲有功也。
文龍開鎭凡八年,暴露海上,王閔之,嘗諭平安觀察使厚奉東江,其屯田,出其鉏銚以助之。至通貨,則豐其贏利以資之,及告糶,發其倉廥以拯之,其仁如此。
初文龍建寺杭州,乃移帖乞施貨財。王報曰:「王氏篤信浮屠,入元朝聽法番僧,故國君施財造寺,其俗然也。今敝邦自洪武時,上儒術,以古聖人禮樂仁義爲治敎,不糓守先王之訓,不敢墜也。」文龍恚,遂不復請。旣而使人趣漕粟,粟猶未至,乃大怨,流言于朝曰:「某國與倭爲媾,而又欵於建州。」會文正公金尙憲等,至京師,上書禮部以訟之。然王未嘗以流言怨恨文龍也。
文龍父事魏忠賢,歲時上賀以千金,爲忠賢壽立祠海中,塑忠賢冕旒之像,朝夕拜焉。忠賢大喜,凡文龍所上請者,無不聽。由是文龍日益橫,不守約束,侵擾屬國。下昌義千章之木,以爲舶,棊置海口,自石城綴于三山、鼉磯者,可百艘。盡籠度支歲餉銀二十四萬爲權利,不予戰士,薄軍食,私其餘粟,積二歲得十二萬八千石。自專一鎭,而錢糓不受部核,巡撫御史袁崇煥心不悅也。
初文龍留鎭東江,王亦發南師十萬,戍于淸北,與東江鎭爲掎角,以備敵國。及東江告糶不絶,淸南、北積蓄大空,乃輟南師,只令入粟委輸東江。嶺南漕,由露梁下碧波亭;湖南漕,由碧波亭下袁山;湖西漕,由袁山下燕尾亭,二千里舳艫相接,漕多者十四萬石,少者不減六萬石。然遼民仰給東江,而東江不能盡哺,令就食於淸北,强者行劫,弱者行乞。王以爲不徙遼民,則東江必受其難。
乃奏曰:「遼民日滋月盛,而皇朝萬里委輸,理難全活。臣上感皇朝之仁,下閔赤子之命,振乏急菑,義所不辭。然臣國蓄積已空,餓殍相屬。當此之時,遼民來聚塞下,嗷嗷告饑,凡民㷀獨,尙可哀矜,況上國歸正之民,餓死於臣之土地,則得罪父母之邦,無以自解矣。今若使老弱男婦,徙登、萊,則全活必易爲力,不特遼民脫水火之中,臣亦免不救之罪,豈不兩全乎?今遼民不耕不商,仰人而食,雖以天下之大,尙難計口資給,況臣國凋敝,不足以救朝夕之急,終必相率而塡溝壑,此天下得失之機也。」
奏至,兵部大疑之,言于天子曰:「屬國虞其逼處,欲驅其民驅其帥,宜布兵以防屬國。」王又奏曰:「子之有身,無一髮非父母之遺也。旣因父母而有其身,雖爲父母而捐其身,有不敢辭。臣之於君,何以異於此哉?自古中國,御外藩,覊縻而已,皇朝之於臣國則不然。自太祖皇帝以來,覆露之恩,同於侯服,有祈焉而靡不應也,有籲焉而靡不聽也。及倭奴之難,社稷爲墟,神宗皇帝發天下之兵,傾府庫之財,拯救而全安之,五廟血食得不墜者,皆神宗皇帝之力也。夫皇朝旣爲臣國,續垂亡之命,而臣國不爲皇朝盡其職,則狗彘不食其餘矣。總鎭當全遼淪沒之後,孤軍東渡,寄居海上,遼民襁負而至者數十萬。此數十萬在遼地,皆爲建州所驅使,賴總鎭風諭招來,使中國得數十萬衆,建州失數十萬衆,雖未能犂庭蹀血,功亦足以暴於天下矣。夫總鎭開府海島,非惟遼民之所依歸,實亦臣國之所承藉也。故臣國歲集南軍,入西鄙,欲與總鎭爲掎角。及中原兵興以來,山東輸粟,寖不如初,而總鎭告糶之使,無月不至,臣遂輟南軍之入,只令出粟以給總鎭。軍不足則無以戰,粟不贍則無以守,臣於此,可謂窮矣。今遼民四布州閭,强者攫之,弱者丐之,昌義人不勝其苦,遂入安、肅,而遼民亦入安、肅。昌義以南,安、肅以北,客居六七、主居三四。天下之事,窮則變。苟非陛下臨照之,臣何望焉?向具奏乞徙遼民,固未嘗慮及於逼處也。況總鎭爲臣輔車,將一力上答皇恩,豈敢有猜防之意乎?臣雖無狀,亦嘗聞先臣之遺訓矣。嗣位以來,至誠饗上,銘鏤心肺,不敢以形虞勢危,自變其忠貞之節也。伏惟陛下曲垂鑑諒,使日月昭明之光,畢燭無外。」
天子爲之感動,然議臣皆不肯徙遼民矣。八月,崇煥遣使者,貽書瀋陽,議和親。文龍怒曰:「崇煥私與建州和親邪?」乃諷忠賢以撓之,崇煥切齒。後文龍嘗過覺華,掠閩船於海雲寺下,奪其貨。陰縱姦民千餘人,入古渤海山谷中,盜取善蔘數百斤。擅弛馬禁,集天下之富商大賈,而爲之市,罔羅財幣。崇煥心欲除文龍,而內憚忠賢之勢,不敢發也。
七年,瀋陽數萬騎襲義州,又屠安州,王幸江華。虜人乃遣劉興祚請和親,王許之。是時,瀋陽分精兵,夜擣東江,文龍遁入雲從島,不出一甲爲王援。而王還都,猶遣使予文龍米一百石,以救其饑,文龍慙服。興祚旣歸,王具奏覊縻曲折無所諱。文龍移帖曰:「羈縻權也。大謬於忠順之道,宜諱之。」王謝曰:「敝邦臣事皇朝,一於忠實而已矣。今不糓有覊縻之計,而行覊縻之事,則直陳覊縻之實。此事上不欺之道也,事之經權,何可論耶?今總鎭爲不糓慮誠至矣,而所謂『與忠順之道大謬』者,殆不然也。兵家制變非一道,故不穀權許覊縻,以緩建州之鋒,而奏本盡沒其事,非所以事上無隱之義也。」遂不之諱。
其八月,毅宗卽位,見王奏,乃下詔曰:「君臣大義,皎若日星。王忠藎,朕所鑑臨。」其後文龍以興祚事,流言於京師,而天子卒不信也。
初忠賢深結文龍爲爪牙,乃使黨與,劾崇煥。崇煥旣去,而文龍威震關外,募死士三千餘人,皆冒己姓爲毛氏,橫行海上,掠民間女子甚衆。欲浮船入大同江,襲平壤,遂犯南京。嘗奏曰:「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諸公卿皆輕文龍,而崇煥獨以爲憂也。
及忠賢誅,詔擢崇煥兵部尙書兼右副都御史,賜尙方劒,督師遼、薊。崇煥入朝,大學士錢龍錫問復遼之策。崇煥曰:「先誅文龍,然後全遼可復也。」
崇禎二年春二月,崇煥閱兵,至雙島,與文龍飮。夜半崇煥謂文龍曰:「公已老矣,胡不釋兵歸鄕里乎?」文龍曰:「文龍亦嘗有此意,然而未歸者爲遼事也。遼事旣畢,則朝鮮可襲而有也。」崇煥愕然,入帳中,語諸將曰「文龍可斬」,謀遂決。
三月,文龍移本國咨,求糧糗、勁弓、利刀。是時,淸北大饑,乞糶東江。王歎曰:「淸北之民,皆死溝壑,而有司力不能救,至乞糶於總鎭。然總鎭銳志盛氣,能以平遼爲己任,而寡人不能相助,則何以自解於後世乎?」乃命有司,造弓刀具糧糗,輸之東江,而不知文龍之有叛謀也。
五月,崇煥邀文龍觀將士射,先設幄於山上,令參將謝尙政等,伏甲士於幄外。文龍旣至其部,卒皆不得入。崇煥起拜曰:「公居海外重鎭,受予一拜。」文龍亦拜。崇煥遂與登山上,東江諸將多毛氏,崇煥顧謂文龍曰:「毛氏何其盛也?」文龍曰:「皆予之孫也。」崇煥大笑,謂諸將曰:「爾等積勞海上,亦受予一拜。」諸將皆頓首謝。
於是崇煥詰文龍違令數事,命縛之,文龍倔强。崇煥叱曰:「爾有十二大罪。祖制大將居於外,必命文臣監制之。爾出鎭萬里海外,軍馬錢糓,都不受部臣之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於欺君。爾殺降者,虗冒軍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稱『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三當斬。山東委輸歲十三萬六千石,窖置東江,人率一月三斗米,纖嗇餘粟以自盜,四當斬。擅開馬市,與宣、鐵、昌義之民,相買賣,五當斬。部下諸將數千人,皆冒己姓爲毛氏,六當斬。歸自寧遠,掠商舶於大海之中,盡奪金帛,七當斬。納民間女子甚多,將士效之,歷四朞,人不安室,八當斬。盡驅亂民入遼地,竊採名蔘數百斤,九當斬。事魏忠賢如事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東江喪師以萬數,不聞于朝,十一當斬。開鎭八年,不能復尺寸之地,十二當斬。」
文龍震怖不能言。崇煥北向頓首曰:「臣誅文龍,以肅三軍。臣不成功,陛下亦以誅文龍者誅臣。」遂取尙方劒,斬文龍於帳前,文龍精卒數萬人,皆慴伏不敢仰視。明日,崇煥具牲醴,祭文龍曰「昨斬爾朝廷大法,今祭爾僚友私情」,爲之泣下。乃收文龍尙方劒、勑命、印綬,分其卒二萬八千爲四協,盡除苛政,聞于朝。文龍旣死,子承祚與陳繼盛等,共主其衆。崇煥奏曰:「東江距建州界八十里,可資牽制。然騎士不過十營,而步卒不過五營。今不宜更置都督,令繼盛攝之足矣。」詔曰:「可。」
始天啓時,王建言請徙遼民,天子不許。其明年,遼民遂叛,陷廣平、小坡二堡,攻雲山郡,射中權管崔完成,郡守尹爓謀襲東江。後四年,叛者滋衆,挾虜人爲東江患,中朝議臣,始悔不用王言矣。
東江志下
[编辑]崇禎三年,劉興治叛,與其兄興基、興良,殺總兵官陳繼盛,自稱都督,據有島衆,謀犯皇朝。王命李曙爲都元帥,鄭忠信爲副元帥,率舟師往討興治。
乃爲檄諭東江曰:「有明御天下,遠邇臣順,凡有罪辜,無所遁匿。彼瀋陽俘卒小校,曷敢奸亂統紀,賊害主將,以掩蔽日月之明哉?總兵陳公欽承皇命,來領島衆,雖功績未效,而過惡無所布聞。設有微細違慢,按司、督府,自宜訓飭。今者逆臣劉興治,歸自北庭,陰懷異圖,挾豺狼之勢、肆蜂蠆之毒,敢行悖逆,擅害主將,忠良之士,皆罹凶虐。猶且劫持軍衆,盜竊旌旄,將欲專據江關,阻絶海津,憑恃殊類,窺覦皇畿,上國之民,莫不扼腕。古者諸侯有亂,方伯連帥,得以征討。故桓、文之事,《春秋》大之。我主上恪謹守邦,所重者,君民之義;所秉者,連帥之權。是以大興師旅,命都元帥臣曙、副元帥臣忠信,董帥三軍,水陸竝進,東西合圍。所問者,叛魁也,非脅從詿誤之徒也;所取者,興治也,非將校偏禆之類也。況遼地士民,首懷忠義,來歸本鎭,或建功名而受爵命,或當隊伍而飽廩粟,其於君臣之義、將卒之分,知之熟矣,感之深矣,雖迫於凶威,豈欲爲亂逆之屬,淪於禽獸哉?爾等各自矜奮,亟縛興治,來詣軍前,則皇朝自有爵賞,使本鎭永爲藩輔,不亦休哉?」
興治懼,遂率島衆,遁入登洋島中。大學士孫承宗,移咨本國曰:「興治旣歸義矣,姑釋之。」曙等由是引兵還。興治遣其黨尹光裕議置軍門,王不許。四年三月,興治又叛,殺島中將士人民,焚其屍。明日欲殺接伴使李景憲,將投瀋陽。景憲聞之,欲自縊。游擊將軍張燾、參將沈世魁ㆍ李永同ㆍ呂得寶等,謀誅興治,率將士屯島北高峰,發火箭以射之,島中如晝,飛砲四下,聲震天地。自戌至寅,殊死戰,斬興治及其兄興基、興良,盡殺降卒八百人,島中遂定。王命有司,輸米二千石以餉東江,又予戰馬三百匹。帝以世魁爲左都督,以鎭東江。
先時,瀋陽遣其將,引二萬騎,屯鳳皇城,欲與興治,襲王都,分王劉氏諸兄弟。及興治死,心恚之,乃引其兵入淸北,移書曰:「劉家兄弟率島民,欲投於我。若貴國不餉島民,則島民何以不降乎?建州人皆曰:『朝鮮不與之種,則島民不得屯田;不與之糧,則島民不得粒食,必早歸於建州矣。』往年貴國容毛文龍於東江,與之糧而撫養之,及遼民欲歸我家,貴國復與之糧而阻之,此貴國壞我家事矣。我家遣將抵義州,聞東江人耕龍川、鐵山諸島,貴國與之種而供給之。貴國旣以南朝爲之父,而供養其民。我家與貴國,亦爲兄弟之邦,兄豈有不可餉弟之理哉?我家士卒,不慣舟楫,貴國借船,以便攻島,則我家盡棄芥滯矣。」
王不受,移都督黃龍咨曰:「建州借船之事,寧以國斃,斷不可從也。」龍以聞天子曰:「屬國秉義事上國,建州借船欲攻東江,而能嚴辭斥絶之,甚可嘉也。」乃下詔褒其義。
龍在東江,求通糴,王命輸粟七千石以餉之。瀋陽二萬騎屯蛇浦,掠宣川、郭山、嘉山、定州、博川,得漁船十餘艘。又斫諸山松木下海岸,日夜造船。龍遣世魁率舟師,泊于浦口,與虜人戰,虜人中丸死者甚衆。會潮生,世魁船佯膠淺沙,虜見之,悉兵趣進,世魁船火礮齊發,虜人死於泥中。世魁三戰三破之。及潮退,世魁凱還。王聞之,又輸粟一萬七千石以餉之。
島中將士,陰附虜,乃縛龍,奪其印綬,島中又亂。王命政府,又爲檄諭東江曰:「往歲興治害主將,本國擧義致天討,此貴島之所明知也。總鎭黃公受天子明命,掛印建牙,來鎭東江,此實皇朝之命帥、全島之司命也。雖戎政失宜,士心不附,自朝廷議其得失可也,其在部下,唯當恪守分義而已。今者偏禆倡亂,敢行無道,執縛拘囚,奪其印綬、掠其財賄,雖大盜,何以加此?
夫總鎭名位之隆,非陳將之比,而縛之與殺,相去無幾,則今者之變,比諸興治,寧有間乎?頃者總鎭以島中乏食,屢請易糧,本國許發一萬七千石,已令餉臣,日夜督運,不謂總鎭遽遭肘腋之變。當此之際,若復仍舊輸粟,以餉亂衆,是助逆而養姦也。倘皇朝有聞,責以正義,本國將何辭以對乎?
夫島中數萬人衆,必有忼慨搤腕,思爲總鎭報仇者。如能昭明大義,聲罪致討,縛取元惡,傳示本國,使逆順暴著于遠邇,則本國敢不敦好如舊?不然,本國唯知遵皇命,致王法而已,寧與貴島告絶,不忍與犯上無義者,私相比周,以亂皇朝之綱紀。」
檄至,島中皆震懼,復龍之位,還其印綬。龍差都司沈璽,以聞天子曰:「往者逆臣劉興治,陰結建州賊,殺總兵陳繼盛。屬國陳兵討其罪,傳檄島中,興治遠遁。今亂民又縛督臣,奪印綬,以干天誅。屬國又檄島中,使亂民有所憚畏,此大義也。」下詔奬諭之。王益感厲輸東江粟二萬石,又命有司,月餉島民二千石。
初太學士孫承宗,聞興治之亂,議輟東江,令屬國具船百艘,以三月輸送島民,到登州,盡毁島中廬舍。王命有司,具五十艘以待輟鎭。及黃龍督師東江,輟鎭之議遂寢。
王移承宗咨曰:「東江僻在大海中,地勢懸遠,不足以牽制建州,而中國涉海餫餉,徒爲天下元元之勞。自興治據爲巢窟,聯結建州,叛計已成,大則侵軼靑、齊、小則竝呑屬國。賴天之靈,自就殲滅,豈唯天下之幸?屬國士臣,亦與徼餘福矣。往者中朝議輟島衆,令屬國具船百艘以資轉運,聲威所及,莫不歎服。至於盡毁島中廬舍,以防後患,其爲屬國慮者亦至矣。夫中朝爲天下大計,徙全島數萬之衆,浮大海致之登州,屬國凋瘵,雖不能具舟百艘,亦可以搜取民船相濟也。」承宗不應。
五年五月,東江差官胡雲鸞、李逢春、劉承信等,至安州,縛運餉使朴簉,以鐵索繫其頸。節度使申景瑗,引兵赴救,雲鸞等馳馬遁去,其一人拔劒前進,擊景瑗軍吏一人,左臂幾斷,流血仆地。是時,黃龍屯旅順。世魁以副總兵,在東江,數遣差官督軍食。而島中無賴之民,出入閭里,掠奪財粟、婦女甚衆。
王移世魁咨曰:「今民之最苦者,差官之頻數與島人之掠奪耳。差官之來,每以催糧爲名,廚傳之弊極矣。糧苟可濟,何待催督?不然,差官雖日至,何益於事哉?無賴之徒,出海作亂,掠人財粟,刦人婦女,其爲害與盜無異。敝邦之民,不勝憤恚,或有爭闘傷害者,則敝邦輒繩以法,以是島人日益恣。前時督府,雖有綁送之令,窮閻僻里,孤弱之民,不敢以兵刃相抗,雖欲縛致於督府,何可得也?故束手而受毒,誠可閔也。今宜明定約束。每當市易之期,差一員,齎貨坐船,來到餉臣所在處,一循時直,易糓米,無名之差,勿復發遣。島民冒禁出海者,一切禁斷,不從令者,一一綁解島中。則貴鎭坐收通糴之利,而敝邦官民,得免於虐害矣。」世魁不從。
十一月,文龍麾下孔有德、耿仲明叛,陷商河、臨邑、齊東、新城、登州、黃縣、平度,山東大亂,巡撫御史朱大典擊却之。
六年,有德、仲明走旅順。龍邀擊之,斬其黨李應元,執毛承祿等十六人。有德、仲明,亡入海,龍兵追之狄江南。王遣劒山防禦使林慶業,夾攻之。慶業率師,與仲明戰于牛家庄,大破之。事聞,天子詔曰:「朕惟爾國世守藩封,夙稱忠順。近以逆臣孔有德、耿仲明,肆爲不道,朕令都督黃龍率師往討,陪臣夾攻,追奔逐北。捷書來聞,具見王同仇之義。是用特降璽書奬厲。」仍賜彩幣,以答忠誠。
七月,有德引虜兵,圍龍旅順。龍力戰,知不能脫,自剄死。龍,遼東人,故大將軍劉綎之甥也。高成友嘗執龍母及其妻子,脅龍降,龍終不屈。
九年十二月,虜圍廣州。明年正月,致書城中曰:「朕得遼地,而爾國招納遼民,獻之明。孔、耿二將來歸大淸,朕率師迎接二將于狄江之上,而爾兵與之截戰,是兵端。自爾國啓也,爾國父事明國,明國何以救爾國乎?豈有子危而父不救者乎?」王堅城守,終不應。天子聞虜圍廣州,詔左都督陳洪範曰:「建州東犯屬國,宜率山東諸鎭舟師,往救之。」於是洪範與萊州副總兵官金日觀,出東江。
巡撫御史顔繼祖奏曰:「建州甚强,屬國朝暮必潰矣,山東舟師雖往援,必不及也。」天子不聽。已而虜兵陷江華,遂破廣州。二月,孔有德、耿仲明,犯東江,與世魁戰于前港,爲所敗。是時,洪範、日觀兵,皆屯東江。有德等夜乘小舟,載銳兵三千人,由蛇浦北,潛下海。會天大霧,世魁兵猶守前港,不知虜兵之入島中也。副總兵官白登庸先遁,世魁戰敗走石城,洪範不戰而走。日觀率諸將楚繼功等,力戰不屈,凡相持七日七夜,竟死之,東江遂破。有德等又攻石城,世魁戰死。
事聞天子,贈日觀光祿大夫、太子太師,世廕錦衣副千戶,立祠海上。繼功等贈卹,有差。
移觀察使,論積芻狀
[编辑]伏見三月二十日兵曹條目,令本府具薪芻,每戶一束,十二月,以薪芻委積之數,牒觀察使,觀察使驛置以聞者。竊詳,《聘義》稱「三積」,三積者,所以厚賓客也。故經曰:「禾三十車,薪芻倍禾。」言「倍禾」,以其用多也,薪芻不積六十車,則無以厚賓客也。古者委人斂遠郊,三十里爲一宿焉,宿有委;五十里爲一市焉,市有積。委、積之中有薪芻,遠郊之所斂也。然則薪芻,烏可以不委積邪?
昔單襄公過陳國也,甸人不積其薪,司馬不積其芻。襄公曰:「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後九年,楚師入陳。使陳人委積薪芻,則疆塲能有備也,疆塲有備,則楚師必不入也,今本府委積薪芻也,亦宜矣。然《唐風ㆍ綢繆》之首章曰「綢繆束薪,三星在天」,蓋季春也。三星在天,則固非束薪之時也。其二章曰「綢繆束芻,三星在隅」,亦季春也。三星在隅,則又非束芻之時也。故《月令》著先王之法以叙民時。「於季秋以伐薪書」者,薪成於九月也;「於仲秋以案芻書」者,芻成於八月也。由此觀之,八九月,其委積薪芻之時歟。
府使聞之,孔子曰:「使民以時。」今兵曹督令本府,具薪芻,自三月始,安在其使民以時也?伏惟閤下閔本府㷀獨之民,移文兵曹,凡農月無督委積,自八月白露以後,行薪芻令,庶有合於時使之義矣。
上政府,論市馬狀
[编辑]某等昨抵義州府,伏見九月十二日啓下條目,凡象譯歸自燕都,無得與淸國之人市馬者。
本國之馬,固不當賣於他國,然他國所賣之馬,孰不可市邪?《周官》曰:「馬量三物。」言市馬者,量其質之高下,而平其直也。馬苟良矣,雖出於四海之外,亦可市也。故先王必廣牧圉,而列置市馬之官,未嘗有市馬之禁也。
唐高祖初定天下,得突厥馬二千匹。至玄宗世,雖不置市馬之官,然有司歲輸金帛遺突厥,市其戰馬而牧之。戰馬最盛,方唐之時,內自飛黃、天苑、騊駼、駃駒、龍媒、諸閑,外至歧陽、安定、太平、甘露之坊,其良馬不可勝數,而每歲市於突厥者,何也?突厥馬名於天下,百戰而不罷也。故祿山、思明之亂,郭子儀、李光弼能收河北、定山東,掃淸中國。由是觀之,他國馬不可以不市也,亦明矣。
凡國之馬難得者:一曰路馬,二曰戰馬,三曰驛馬。自朝廷旣設馬禁,司僕寺所馴養者,惟濟州諸島之馬,而馬性善驚多悍,不可以奉乘輿。故寺中無路馬焉。王家不上武力者,百年矣。州縣民又不牧馬,節度使戰馬,率不滿萬匹,春秋大閱,輒借馬以備行伍。故軍中無戰馬焉。往時象譯出白金,市淸國馬,馬善走,日行百里,而使者東西旁午,馬多勞疾,不一歲,輒皆道死。觀察使始令諸驛,無敢市他國之馬。故國中無驛馬焉。
夫淸國馬,上可以列於御廐,中可以資於戰陣,下可以充於驛置。故燕都雲錦百端,固不若駿馬一匹。而象譯入於燕都,市雲錦,不市駿馬者,法禁嚴也。然義州歲與淸人爲馬市,會寧亦然。獨使者自燕都歸,則象譯不得市馬,此某等之所未諭也。
今朝廷如弛馬禁,則象譯有白金者,皆可得而市馬矣。一年市之,二年市之,未踰十年,而淸人肅爽之馬,徧於一國,何患路馬、戰馬、驛馬之不得其良乎?
伏惟廟堂弛馬禁,咨于淸人,使象譯還至柵門爲馬市,計其銀幣,定其匹數,三千兩者市二匹,二千兩者市一匹,歲以爲常,則國馬無所乏矣。
上政府,論修城狀
[编辑]留守承命莅本府,値歲大饑,未得督外城之役,至今年,乃始經理。自二月二十七日,築外城花島以下鰲頭以上一千一百三十一步,爲堞者二百七十有五,高二十尺,廣五尺。因民大疫,以六月二十九日,輟其役,登聞于朝。
自古國家之所以爲固者,不在於山谿之險。故傳曰:「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謂人心不得其和,雖外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必不可守也。
今本府外城之役,已二十有七年矣。始廟堂立議改築,自東北環四十里,夷土垜,易之以甓。又三年潦雨甓壞,易之以石,遂著令,定其步數。凡留守期歲,具錢八百兩、米二百石,督將吏而一築之。然人心不得其和,雖外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必不可守,何也?
來歲二月,將修城,先設鐵冶、置灰窰、拾壞甓,而後始築。冶者、窰者、拾甓者,皆府民也。又建雉堞、立水門、飾女墻,而後告成。建堞者、立水門者、飾女墻者,亦府民也。府民服一月之役,受本府一月之糧。然方春,四境之人皆耕田,及秋而穫,妻子欣欣有樂生之心。獨外城力役之民,春不耕半畒之田,秋不穫一斗之稻,雖受糧於本府,不足以活其妻子也。非徒今年失其業,每歲盼盼服大役,無以耕田,則人心不得其和一也。
本府緣海,二百里地皆瀸洳無礫石。比年修城,令石工入諸島中,伐亂石而下于浦,發官船,輸至城下,自驚蟄逮于白露,凡七月舳艫相屬。當鱗魚與潮大上,喬桐船擧網之利,至千金,歌謳之聲,聞於海門諸鎭者,日夜不絶。惟本府載石之船,通一年從役外城,運磊硌百斤之重,朝轉於花島、暮泊於廣城,抱魚網而不飮泣者幾希矣,則人心不得其和二也。
凡爲城,老弱負薪,自摩尼、鼎足、吉祥、鳳頭千仞之山,交道而下,排丈雪躡層氷,手足未嘗不寒瘃也。薪木旣積,一以燎鐵冶之坑,一以燃灰窰之坎。不負薪者,卽負土東鑿高丘以畚之,西鑿平原以挶之,深者綆之,黏者㨨之,疏者篩之,仍九閏不敢少息,與壯者版築之勞,無以異焉,則人心不得其和三也。
自本府始修外城,農夫釋耒,困於版築;舟子棄網,勞於石運;老弱離家,疲於薪土。易十留守,猶未輟,其後又易七留守,又未輟,竭人之力、失人之心,甚非國家之利也。蓋聞:君子謀國家,必以柔道臨於下,寬人之力、和人之心,故能建百雉之城,而人不知其爲勞也。昔仲山甫城于齊,夙夜不解,而其道柔而已矣。故《詩》曰「維仲山甫,柔亦不茹」,此之謂也。
今廟堂如遵柔道,令本府休息元元,經十年一修外城,積十留守所具錢八千兩、米二千石,一歲中合財竝築,則人力可得而寬也,人心可得而和也,何憂外城之不告成乎?
書
[编辑]上陶菴李先生縡書
[编辑]六月十日,黃景源謹再拜上書于先生執事:景源向在門下時,執事問景源伯父觀察公死於王事,而人以爲不能討賊。景源粗陳吳命恒所以詆伯父者,爲執事對,而伯父討賊本末,猶未白,故謹以書布。
始李麟佐陷淸州,伯父選屬州之卒,阻山川爲十二寨,置左右協守之將。居七日,鄭希亮反,募州縣兵,屯居昌,而曹聖佐據陜川,爲希亮援。伯父以草溪之軍爲左、星州之軍爲右,因欲自將而伐之。希亮聞伯父將出師謀,襲大丘。伯父堅營守,出重兵以爲五軍,進圍居昌,出輕兵,從間道,伏牛頭山。又出奇兵三百人,授金振玉,趨陜川。振玉馳至金陽驛,聖佐登高,望見振玉兵,乃大驚,夜半軍亂,遂見殺。聖佐旣誅,重兵又薄居昌,希亮懼,遂棄居昌,入茂朱,至牛頭山,輕兵已伏山上,遂還走至省草驛,重兵夾攻之,遂禽希亮,嶺南平。討賊本末,蓋如此。
命恒曰:「興兵過多,而不知討賊之方。」凡希亮所募之兵,皆州縣之民也。州縣之民,不從觀察,則皆附希亮而爲賊矣,與其棄州縣之民以資希亮,曷若先發而爲我用乎?且以多擊少,必勝之道也,王師雖多,豈伯父之罪哉?
命恒曰:「徒設寨於界上,而不能討賊。」方希亮之起兵也,固倚麟佐以爲重。雖麟佐亦以希亮爲之援,而界上有十二寨,希亮逡巡不敢踰,麟佐軍敗,而希亮亦不得救。則設寨之廣,非獨絶麟佐之援,以弱希亮,使麟佐勢孤力窮,而卒見禽者,亦其效也。
命恒曰:「虗張討賊之名,閉營而不動。」夫希亮謀取大丘,而欲據嶺南之地,以窺王京,非一日也。然屯于陜、昌之間,而終不敢入大丘者,以伯父堅營而死守爾。況營中之士,陰與賊通,而伺伯父之便者,亦久矣。是不出陜、昌之間。而營中之士,盡希亮也,使伯父一動,則營中已先潰矣。營中潰則嶺南之地,其不爲希亮所有者幾希矣,安得不堅營而死守邪?
命恒之巡撫南方也,嘗使人徵安東砲手三百人,伯父輒格而不遣,命恒恨之。安陰陷,命恒族父吳遂郁,以吏當死,伯父立遣李茂實,索之甚急,遂郁恐遂奔,命恒匿其軍中。茂實直馳入命恒軍中,搜得遂郁。會有旨减諸吏罪,遂郁遂杖。而命恒怨伯父,甚言於朝曰「黃某不能討賊」,卽不討賊,彼奇兵奚爲而下?金陽重兵奚爲而出?居昌輕兵奚爲而守牛頭之隘也?希亮之誅與聖佐之敗,皆由於伯父之出奇,而命恒毁忠以爲罪,雖三尺童子,皆知其言之誣。而所謂吾黨之士,內挾銖兩之怨,因其誣而增飾之,暴揚於薦紳先生之間,貶削事實,而沒其美,傷忠臣之義,雪希亮之耻,以長逆賊之氣,嗚呼!其亦無人心者矣。
景源嘗侍伯父,飮于營中。伯父念故李忠愍公健命時事,輒流涕曰:「吾與李公,俱事先王,同日被逐。今朝廷追罪李公,吾豈誠戀戀於是而不去哉?大亂將作,不敢去爾。」此其志欲死於國也决矣。
明年亂作,嶺南傳言:公不去營,必有陰賊之禍,諸將皆爲伯父泣,伯父指所居澄淸閣曰:「吾死不出此閣。」未幾,卒如其言。使伯父誠不討賊,則必不爲其所讎,而受其陰賊之害也。然小人訾忠訕義,造爲惡言,酬怨於地下,其禍慘於陰賊也。
今執事嘉伯父之烈,而愍其死事之節,懼流言之行於遠也,訪伯父之事,而思欲揚其大義,垂之無窮,景源感激,不知所云。謹獻伯父遺狀一冊,伏惟執事憫察焉。景源再拜。
上李參議亮臣書
[编辑]參議執事:伏聞宰相將薦宋文欽,爲王世子諮議者。朝之卿士大夫,相傳以爲文欽榮,而景源惻然不樂。夫諮議徵士之官也。今宰相將薦文欽,而處之徵士之官,惻然不樂,獨何心哉?誠憫文欽之不幸,而爲宰相所引重爾。
文欽端方有質行,與其兄處士,俱隱於懷、沃之間,事其母能盡其孝,未嘗以窮賤困窶,易其樂也。少好古文,雖不能以聖人之道爲己任,而其所得於經術者,固非今之徵士所能及,則雖爲王世子諮議可也。然而宰相之意,蓋曰「宋文欽不赴科擧,誠可以爲王世子諮議」云爾。凡士之不赴科擧者,固有可以爲王世子諮議者。而不問其人之賢不賢,不考其學之成不成,直取其不赴科擧,而擧而爲王世子諮議,是宰相徒以虗名薦文欽也,豈不謬哉?
且文欽,未始不赴科擧也。五年前,嘗至京城,赴增廣試,其明年,又赴九月九日試。其後數年,雖不至,而亦非終棄科擧者,今年之試,又安知文欽之不更赴也?然則宰相何以薦哉?自古公卿大夫有以君子而薦君子者,有以小人而薦君子者,以君子而薦君子,其薦也榮;以小人而薦君子,其薦也辱。今宰相之薦於文欽,榮邪?辱邪?
往者兪肅基爲今宰相所論薦,其弟郁基耻之曰:「吾伯氏之辱也。」宰相之薦,郁基猶以爲辱,況於文欽乎?文欽之游於明公之門久矣,其爲人與其問學,明公之所知也。明公如爲朝廷言曰:「宋文欽有時而赴科擧,不當爲王世子諮議。」宰相雖欲薦文欽,聞明公之言,亦可以止焉矣。
且《周易》之《象》曰:「遠小人,不惡而嚴。」今宰相誠薦文欽,則文欽雖死必不至,文欽不至,則亦見其嚴於小人也。然明公不待文欽之不至,而能止宰相之薦,是率一世,而嚴於小人也。明公率一世,而嚴於小人,則四方儒學之士,孰不思自潔其身,以遠於小人之群也?
再上李參議書
[编辑]景源昨爲宋文欽,乞諷宰相無薦爲王世子諮議。明公敎之曰:「宋文欽不就而已,宰相雖薦之,何傷?」竊恐明公猶未察景源之意也。
齊景公以旌招虞人,虞人不至,將殺之。以不至而將殺之,固不足懼,以非其招而招之,豈不耻邪?今文欽學爲文詞,應科擧,不肯以高逸之士名於時。而宰相欲以諮議召之,其與虞人之旌,何以異哉?夫文欽之義不當就,則宰相之道不當召。與其使文欽不至,而辱王朝之命,孰若使宰相無召,而全文欽之節乎?
往年尹生得敏謂景源曰:「宋伯子眞諮議也,宰相薦之可也。」文欽聞之,不悅曰:「甚矣!尹生之不愛吾兄也。」文欽之志,旣不欲以宰相之薦累其兄,則其不欲以累其身,亦可知也,奚論其就與不就邪?
與吳大學士瑗書
[编辑]皇壇之祀,本於仁而達於義,誠可爲列國諸王祀天子者法也。然而象方丘大社之壇,以爲壇,景源不知其說也。
古者諸侯見天子,必爲壇宮。宮者,壝也。壝四門而方三百步,壝上有旂,以正諸侯之位。壇三成而方十二尋,壇上有扆,以正天子之位。然後天子立壇上,南鄕而揖,以覲諸侯;諸侯立壝上,北鄕而拜,以享天子。
今王家不忘先帝,而爲之壇壝以事之,則宜象壇宮之制,壇可以爲十二尋,壝可以爲三百步也,豈宜象方丘大社之壇而享先帝也?夫先帝未嘗行覲禮,而先王未嘗立壇宮,則吾國享先帝也,數尺之壇、數丈之壝,廣可也,不廣亦可也。又焉用先帝未行之古禮,立先王未立之古壇而享之也?
然而壇壝丈尺之制,名數之所存也。故方十六尺謂之方丘,廣於方丘三十六尺,謂之大社;廣於大社四十三尺,謂之壇宮。方丘者,所以事地也;大社者,所以事后土也;壇宮者,所以事天子也。今王家不以壇宮事先帝,而事先帝以方丘大社之壇。嗚呼!先帝其將享於方丘之壇邪?其將享於大社之壇邪?
或曰:「今皇壇之祀,用大牢。苟倣壇宮以爲壇,則亦可用大牢與?」曰:「禮,社稷大牢,郊特牲。諸侯之事天子,猶天子之事天也,故天子適諸侯之國,膳用犢。然則壇宮之事犢可也,大牢不可也。」
夫先帝之祀列國之大禮也,而當時議禮之臣,不能本諸侯之義,以建其制,則恐不可以壇壝之已成而不爲之正也。
與吳大學士第二書
[编辑]今之爲皇壇之說者,或以謂:「古禮諸侯覲天子,必祀方明,今遵古禮爲壇宮,而不立方明之祀,則安在其爲古禮也?」夫祀方明,天子之禮也,非諸侯之禮也。經曰:「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加方明者,爲天子反祀方明也。書「加」而不書「祀」者,諸侯不祀方明也。
經曰:「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四傳擯。」傳擯者,覲天子也。言傳擯而不及方明者,諸侯不敢祀方明也。經曰:「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拜日者,已覲諸侯而朝于日也,祀方明者,告于天地四方也。古者天子覲諸侯,然後拜日,拜日然後祀方明。故曰:「祀方明,天子之禮也,非諸侯之禮也。」
昔魯公郊祀上帝,又象明堂,作太廟,禘祀文王。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蓋周公之道衰,而魯始郊禘。然而天下之情無窮,而先王之禮有時乎窮,禮窮則以義起之。以義起之,而能合於先王之意,則君子不以爲濫也。使周室旣亡之後,文王之廟不血食,而魯公以舊諸侯祀文王,而不祀上帝,雖孔子必予魯矣。然則壇宮祀先帝,而不祀方明,乃所以善爲古禮也。
或又謂:「古之帝王在祀典者,或廟焉或壇焉。先帝古之先王也,今爲壇則宜倣古帝王壇,不宜倣壇宮爲也。」夫祀之禮,墠不如壇,壇不如祧,祧不如廟。當周之時,爲二王封其子孫,設其廟、祧。惟五帝,各以其德,配食于郊壇之兆。《周官》曰「兆五帝於四郊」,此之謂也。而壇制不見於經。《唐書》稱「古帝王壇,高三尺,方三丈五尺」,非先王之制本然也。
且吾聞之,天子崩而四海之內稱之曰先王,宗廟亡而百世之後稱之曰古帝王,古帝王不廟而壇,蓋殊之也。今吾王壇事先帝,雖不得廟而祀之,又何忍以古帝王殊先帝邪?傳曰:「事亡如事存。」先帝雖亡,而事之如先帝在時,吾王之義宜然也。
夫明堂,朝諸侯之堂也,而周公宗祀文王。故《我將》之詩曰:「伊嘏文王,旣右享之。」夫壇宮,覲諸侯之壇也,今吾王苟倣壇宮祀先帝,則其亦有明堂之意乎。凡景源之議,非傅會,聖人之禮也。誠以爲旣建壇壝祀先帝,則宜加數丈而爲壇宮,以正其制也。
答趙翊衛龜命書
[编辑]景源白:辱諭屬以文集序,非敢辭也。執事之文,本之以自得之奇,發之以獨見之竗,刻深而辯博,精篤而橫放。執事所謂「似幻而非幻」者,不竢人之論贊,而其自知也已明矣。景源又安敢議其長短、等其高下,以塞執事之指邪?
然竊觀執事之學,務欲合三氏之道而一之,何其謬也?夫浮屠、老子之說,其幽竗者、高遠者,聖人之書,亦有之矣。世之學者,明聖人之書,以求其道,則雖無浮屠、老子之說,亦足以造其幽竗,而致其高遠也。且浮屠、老子之說,近於道者,此其所以爲道之害也。君子誠取其近似者,而合之聖人之道,則其爲害也益甚矣。
楊氏之道,過於爲我;墨氏之道,過於兼愛。子莫執楊、墨之中,爲我焉而非無君也,兼愛焉而非無父也。然而孟子非之曰:「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爲其賊道也。」
今執事執浮屠、老子、孔氏之中,雖空寂矣,未嘗爲浮屠之學;雖淸靜矣,未嘗爲老子之學;雖孝謹矣,未嘗爲孔氏之學,其害於聖人之道也,豈少哉?且浮屠不能爲孔氏、孔氏不能爲老子,其術異也。其術異而彊與之合者,惑也。
今有人被袈裟,袈裟之上,加羽衣,羽衣之上,加深衣、黃冠,而錫杖、佩玉之聲鏘如也,則執事必知其怪焉,然而其所自以爲學也。華嚴之文、道德之文,與詩書六藝之文,竝陳于前,而交誦於口曰:「我非浮屠之徒也,非老子之徒也,非孔氏之徒也。合浮屠、老子、孔氏之道而一之者也。」嗚呼!其亦雜矣,吾未見其能一也。
然古之道術,未始不合而爲一,今之道術,二之而爲老子、三之而爲浮屠。有大人者,誠削其二之三之者而復一之,則天下無異學矣。今執事欲合三氏之道,其志誠大,而其慮誠遠矣。然執事將削孔氏,以合於浮屠、老子邪?將削浮屠、老子,以合於孔氏邪?削孔氏以合於浮屠、老子,則其不傷仁毁義,自陷於異端之學也幾希矣。削浮屠、老子,以合於孔氏,則必將絶慈悲之源、塞玄竗之門,使二氏之敎,不待禁而止;二氏之書,不待火而熄也。之二者,不知執事何居焉,謹因一書以問之。
答趙翊衛第二書
[编辑]執事近以序文事,見托甚勤,而景源不敢聞命者,誠以執事通三敎,而實入於釋氏,然深諱其宗,不肯以釋氏之敎目名故也。今世之士沈溺於釋氏之敎者何可勝數?而獨於執事有足歎也。
凡治亂之際,先天下而得氣者,莫速於文章。蓋氣至則心爲之奪,心奪則言爲之化,雖作者亦不自知其所以然也。昔蘇軾議論、文章高天下,而歸於釋氏之敎,豈戎狄將亂天下,而蘇軾先得其氣歟!
孟子曰:「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彼蘇軾尊事釋氏,歌頌戎狄之敎,不少忌憚,使知言者,讀其文,則亦有以見宋之天下,不百年而淪於戎狄也。世之君子學蘇軾者,多陷於釋氏之敎,無乃氣之使然歟!凡好釋氏者,皆以謂:「善學釋氏,則戎狄之敎不吾害也。」夫一入戎狄之敎,其心知、性術、聰明、言語無不淫液,而化於戎狄,雖被服先王之禮揖讓升降,是亦戎狄而已矣,豈不懼哉?
且執事常以虜人不容於中州,必將東歸,爲國家無窮之憂。是執事惟知釋氏之爲釋氏,而不知釋氏之敎適足以啓戎狄也,非徒不能距之也,而又贊之進之,張大之何邪?
與李獻可獻輔書
[编辑]景源白:朝者足下責景源以不就昨日試,而景源以疾爲解,若將有隱於足下者,且悚且恧,終日爲之不豫也。景源與今大提學李德壽,本不相識,而德壽嘗見景源所爲文,稱引甚盛。今年九月九日,考試國學,景源有疾,未之赴也。德壽出而語人曰:「吾必欲擧黃景源,而景源不就考試,何也?」悵然久之。今德壽又主考試,而景源疾且良已,賓客或爲景源勸之赴,景源辭焉。
夫所謂科目者,士大夫之所由進也,獲選者無賢不肖,皆得策名而立於朝。故世俗之士,求祿利,必慕科目。景源先人有文學,遇疾而早卒。自先人以上五世,又皆不第。伯父雖仕,至觀察而遭國難,死於南方。宗族衰少而家甚貧,日爨升米,母子夫妻以爲生,而猶不自給,其所以汲汲於一第者,比之他人,有甚焉,何以辭爲?
且德壽之於景源也,未嘗有一日之雅,而直好景源之文,欲擧之多士之上,則景源之就考試也,豈有私於德壽者哉?然德壽有司也,景源貢士也。以貢士揣知有司之將擧我,而就其考試,古之君子必不爲也。孟子曰「得之有命」,使景源如可擧也,雖無德壽,必得之矣;如不可擧也,雖有德壽,必不得也,此景源之所以不就考試者也。
今之貢士不讀書,日夜營營求擧於有司,而有司以其科目,易骨肉而擧之。足下用是爲耻辱,退然自晦,未嘗一就,有司擧而景源不赴考試,則反責之,何其待己甚高,而處人甚卑也?足下之意,閔景源之貧且困,而不知德壽之欲擧景源也,故責其不屑科目爾。然區區之守誠,有所不可變者,聊以自列,庶足下有以察之也。
與尹聖範得敍書
[编辑]僕與足下同里而居者三歲矣。足下無疾,未嘗不叩僕之門,而僕無疾,亦未嘗不至於足下之室也。五月中,僕如廣州,病暑以歸,而足下又寢疾,不相往還,豈前日交游之樂,過其分而憂及之者邪!
李廷燮稱僕之文曰「三百年所未有者」,是妄說也。今足下過信妄說,而請學不腆之文甚勤,何足下之淺且粗也?僕少昏鈍,爲文詞,苦遲不出,旣出而又數數改,猶未之至也。宋士行,僕之師友也,其文章非僕之所敢及。吳伯玉,亦僕之師友也,其文章非僕之所敢及。今世之文有二子焉,而僕也尙不能及,則廷燮所謂「三百年所未有者」,於僕何有哉?
僕少孤無所依歸,而又抱幽憂之疾,平晝忽忽心不樂,遂游於文詞以自慰,非爲當時之譽也,亦非爲後世之名也。今廷燮之所云云者,僕固不願也。且足下之於僕也,有鄰里之好,有交游之私,而僕猶不敢以區區薄伎,求知於足下,況求知於廷燮邪?然忘大本,而溺於枝葉之詞,乃爲廷燮所奬引僕之罪也。
今足下聞僕虗譽而輕信之,欲學僕所爲文詞,僕誠自笑,而且笑足下之誤也。孟子曰:「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凡僕之所自貴者,豈文詞之謂乎?然文詞之貴與不貴,亦不在於廷燮之言也。朴淵詩,如已繕寫,可示及。比僕欲得善畵者,追去年朴淵之游而爲之圖,懸諸左右而未能也,足下能遂僕意不?
與尹聖範第二書
[编辑]某白聖範足下:辱書論僕所爲《李獻可哀詞》,載宋文欽,不載足下,若有所分別於三人者,以是足下之心,有不慊者。僕旣瞿然,將爲足下辯其惑,而前日疾作不報,疎慢之罪亦甚矣。
凡僕之所述,述其事也,述其事者,載其當著之人。昔者孔子之序弟子也,言雍、商則不言師、柴,於師、柴也亦然。而雍也,商也,師也,柴也,孰不可爲弟子邪?韓愈氏之序朋友也,稱李翺、張籍則不稱皇甫湜,於張籍、皇甫湜也亦然。而李翺、張籍、皇甫湜,孰不可爲朋友邪?今僕之爲哀詞,有載足下則載足下,有載文欽則載文欽,焯其事而不張,彰其人而不誣,豈宜纍纍然著三人者,然後謂之朋友哉?
夫孔子、韓愈氏之言,天下之所師而奉者也,其稱於人也必詳。然其弟子與朋友,有著有不著者,其與之也同,則其稱之也或異,各因事以見於文,無不可也。今僕之爲文,雖不敢希於古之人,然其義豈其遠乎哉?夫古之交也,求諸心;今之交也,求諸容。古之交也,求諸德;今之交也,求諸聲。比於容而不齊於心,肖於聲而不師於德,其非朋友之道也明矣。
足下氣亮而色和,天性仁厚忠恕,材藝拔乎衆,名譽耀乎世,雖一見足下,猶足以爲僕之幸。況竊朋友之列,以承敎喩,又焉敢自外於足下哉?然僕之所慕在乎道,不欲希合於足下之聲與容而已也。然則僕之求異者,惡知其不求同?而足下之求同者,惡知其不求異也?傳曰「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謂友爭而寡尤也。《記》曰「燕朋逆其師」,謂朋之燕昵而違于道也。
足下之賢,固非僕之所能及,而旣以古人之道,相處焉。請與足下爲爭友,而毋爲燕朋,使後世知三人者,其道不相異,卓然有成,則不負於獻可。
與李士固思重書
[编辑]景源白:湖中幽曠,而又有田園之樂,士固閒居,窮道藝、治詩書,徜徉乎木石之間,何其守己之靜而求志之篤也?
前書論置長史司以遵明制者,非以明制爲盡善也,王國之禮當然也。而說者曰:「三十九員,不足以具百官之列。」夫王國之官,有命於天子者,有不命於天子者。命於天子者,固有常數,而不命於天子者,雖無常數,亦不革也。
《周官》曰:「陳其殷,置其輔。」殷也者,適士之謂也;輔也者,庶士之謂也。蓋三代諸侯之國,自適士以上,凡三十五人,命於天子,而自庶士以下,不命於天子。然置庶士而不置適士,則無以正百官之名也;置適士而不置庶士,則亦無以備百官之數也。
今王家欲遵明制,則自長史以下三十九員,宜本其名而正其職。如天子之所命者,至於衆官,雖不與於是數,亦存之。如不命於天子者可也。
贈序蒙見屬,而比苦頸疾,不能沉思爲文字,竢少間,乃可作耳。不宣。
與申明賓皓書
[编辑]景源常欲足下於文辭,放權謀而去之,修明仁義,以遵聖人之道。及蒙所諭,終不見合,竊恐足下之明不能察其本也。足下曰:「爲蘇軾者不當爲經術,徒傷於詞而道不同。」是足下雖學蘇軾之書而不足爲知蘇軾者也。
軾生長西方,以其父爲師、以其弟爲友,不得與有道之士遵習禮制。初至京師,群公卿汲汲推挽,名聲聞於天下,於是乎自信其才,不復有所增益焉耳。
然其心未始不好經術也。嘗在黃州時,作《論語說》五卷,托于宰相文彥博以謂:窮苦多難,壽命不可期,恐此書一朝淪沒而不傳。軾之文章可傳於後世者多,而獨眷眷以是爲托,其好經術可知矣。
惜乎!軾無師無友,負材而自放。故其所明者智數、所能者言語,卒未有以至於先王之道也。誠使軾自少時獲觀聖人,聞禮樂仁義之敎,又安知其言之不純於道也?
故凡士之有高世之材者,其始也不得其道,各以所習爲述,往往與聖人者異趣爾,非其志本然也。若軾之所謂戰國權謀之說豈特爲學者所賤?軾且不愛也。故其勸後學,不敢因其習之所蔽而諭之也。其言曰:「積學不倦,落其華而成其實,深願爲禮義君子,不願豐於材而廉於德也。」然則軾之有志於道也,亦深矣。今足下以經術爲傷於詞而不爲,爲道之不一而不爲,信其所蔽而莫之改焉,未見其學軾之精也。
景源旣辱知於足下,其慕愛之心不在於區區文字之末而已。故雖無材智以輔足下之業,然有所闕差,輒敢相告,久而不休,惟足下亮之。
與金元博茂澤書
[编辑]元博足下辱示文,僕有眩疾,不能讀。時時略窺一二篇,雖未辨其精粗淺深,而鏘然之聲、芬然之光猶使人神定而氣淸也。
然足下之於文也,似有所希慕中國而爲者,可謂惑矣。夫所謂中國者何也?禮義而已矣。禮義明則戎狄可以爲中國;禮義不明則中國可以爲戎狄。一人之身有時乎中國、有時乎戎狄,固在於禮義之明與不明也。
吳季札聞歌秦曰「美哉!此之謂夏聲」,夏聲者,中國之聲也。秦有夏聲者,由襄公征戎復讎,禮義誠明也:此所謂戎狄可以爲中國者也。
晉與楚人伐中國,故《經》曰「晉伐鮮虞」,狄之也。鄭人從楚而伐衛之喪,故經曰「鄭伐許」,狄之也。夫晉也、鄭也豈不誠中國哉?然而聖人於《春秋》書晉書鄭以狄之何也?無禮、無義,雖中國亦戎狄也:此所謂中國可以爲戎狄者也。
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擧,楚師敗績。《傳》曰「吳進矣」,進矣者,進于禮義也。庚辰吳入楚,《傳》曰「反其狄道也」,反其狄道者,無禮義也。自庚午而至庚辰纔十日爾,吳子十日爲中國而反其戎狄之道,此所謂一人之身有時乎中國、有時乎戎狄者也。
夫君子本之以義、文之以禮,爲人臣能盡其忠、爲人子能盡其孝、爲人弟能盡其弟,而中國在其中矣。至於小人則不然,不本之以義、不文之以禮,臣不知其所以爲忠、子不知其所以爲孝、弟不知其所以爲弟,其不同於戎狄也,幾希矣。然則中國與戎狄非在外也。
今足下欲學中國而求之言語文字之間,雖能假中國之聲而飾之以中國之容,惡足以進之中國哉?譬如楚人口能爲周人之言,而身不行周人之道,則是亦楚人而已爾。《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中國之謂也。故中國者人皆有之,惟君子能修其身而章其物,以全其明德之懿。足下如能求諸身則中國亦不遠矣。
答任直仲敬周書
[编辑]直仲足下:
僕三月自丹陽郡入仙巖,登趙處士雲夕亭,與吳伯玉臨澄潭,圍棊不返。故太學雖有考試而未之赴焉。彼世俗譏罵之言何足卹哉?
辱惠書。論召穆公爲周三公,不能救厲王之禍,共和時攝天子事,及王崩,擁立太子,平淮夷,而《江漢》猶書其名以刺之,甚不然也。
始厲王用榮夷公爲卿士,又得衛巫以監謗,賊殺言者。穆公諫曰:「爲川者,決之使噵;爲民者,宣之使言。塞下之口,遂上之過,恐爲社稷之憂。」
厲王不聽,虐益甚,諸侯皆叛。故穆公作詩以諷,《民勞》是也。王不用穆公之諫,卒亡天下。言詩者孰謂《江漢》刺穆公也?
共和時上無天子凡十四年,大臣行政以攝天子之事,而穆公能全臣節。及厲王旣崩然後立太子,周道復興,則《江漢》美穆公也,非刺穆公也。誠使穆公立太子於厲王在彘之時,則必知其無共和矣。然厲王未釋天位,而大臣又立太子,是中國有二天子也,其可乎?
《江漢》五章稱康公以爲召祖,至於穆公則名之,所以別於康公也。若康公不見於詩,則穆公不當書名。故《崧高》曰「王命召伯」,召伯者,穆公也。
夫《常武》不名程伯、《六月》不名尹吉甫、《烝民》不名仲山甫,而《江漢》獨名穆公,固可疑。
然穆公如有大過,則非特《江漢》名之也,《崧高》亦當名之也。名於《江漢》而不名於《崧高》,安在其刺穆公也?
且穆公旣平淮夷,以文德風勸宣王,而宣王能修文德,洽于四方,此穆公一言之功也。又何刺焉?
古之雅頌有變例、有微辭。可以刺而不名之,可以無刺而反名之:此變例也;美之之中有刺之,刺之之中有美之:此微辭也。
世之學者,不窮變例、不明微辭而能得詩人之情者,未之有也。夫《江漢》可以無刺而反名之,謂之變例則可也,謂之微辭則不可也。今足下見其變例而疑其爲微辭也,不亦過乎?
齊桓公有功於中國,而《春秋》書「齊小白」者,非貶之也。上稱子糾,下稱襄公,於桓公則書之名而別之也。故《江漢》之名召穆公,猶《春秋》之名齊桓公也。
比苦熱,千萬自愛。景源白。
答任直仲第二書
[编辑]辱惠書,論子車氏三子者,以秦之良皆自殺以從穆公,則《黃鳥》名而刺之也宜矣,豈非惑歟?
《黃鳥》曰「殲我良人」,明穆公殺三子也。然首章曰「誰從穆公?子車奄息」,二章曰「誰從穆公?子車仲行」,三章曰「誰從穆公?子車鍼虎」,三子見殺而詩云「從穆公」者,爲康公諱也。然則三子非自殺也。如之何其刺之也?
《春秋》之法凡無罪而見殺者,雖大夫亦書之名。陳大夫洩冶見殺,而《經》曰「陳殺其大夫洩冶」,是名之也。楚大夫得臣見殺,而《經》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是亦名之也。晉大夫趙同、趙括見殺,而《經》曰「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是亦名之也。夫洩冶也、得臣也、同也、括也死非其罪,而孔子猶書之名,則《黃鳥》之所以書名者,僕未見其刺三子也。
且古者公卿書官、大夫書字、上士中士書名、下士書人。彼子車氏三子者皆得書名,安知非秦之上士中士乎?
然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彼秦國以人爲殉,自武公始,則三子不待臨穴而其心必惴惴也,去之可也、徙之可也。不當以百夫之特名於秦國也。
《蒹葭》詩曰:「蒹葭蒼蒼,白露爲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在水一方而不爲秦國之臣,可謂智矣。三子如能去秦國,而在水一方,老死於蒹葭白露之間,使秦人不知其良,則康公必不迫致而內諸壙也。悲夫!三子臨其穴然後知慄,亦已晩矣。世之君子觀《黃鳥》,可以爲戒也。
《春秋傳》以殺三子爲穆公罪。然《秦誓》曰:「仡仡勇夫,射御不違,我尙不欲。」夫穆公,秦之賢伯也,其生也,猶不欲用勇夫焉,況其死也,又焉用百夫之特哉?故殉葬雖曰「治命」,非其志也,而康公乃迫三子以殺之,甚不仁也。《春秋傳》歸罪穆公,亦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