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家传统特色小吃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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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农家传统特色小吃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2018〕11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农家传统特色小吃(以下简称农家小吃)是指由历史传承、凝聚乡村传统文化、具 有地方特色和特定口味风格的农家小吃美食。发展农家小吃产业是实现农产品转化升 值、提高粮食安全系数的重要路径,是助推精准扶贫、农民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是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乡愁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改善民 生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农家小吃产业发展,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助推乡村振兴,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 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 年)〉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 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为主要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传承文化、注重创新、特质发展,统筹 规划、突出重点、产业联动,省级搭台、县级主推、各方参与,推动农家小吃产业经营规范 化、工艺标准化、主体组织化、产品品牌化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职业化专业化农家小吃生 产经营主体、特色村、原料基地,做大做强农家小吃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 力的品牌,使农家小吃产业成为振兴乡村的重要力量。 — 30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各地要对农家小吃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挖掘 一批具有产业规模、发展潜力、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底蕴的农家小吃,明确发展重点,培 育发展农家小吃产业。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农家小吃产业振兴规划,注重与农业、 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完善产业布局,建立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富有活力、规范 有序的产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展示、销售于一体的农家小吃特色街区,引 导经营主体集聚发展,将农家小吃打造成对外交流的新名片。

(二)注重传承创新,确保质量风味。坚持传承与创新的结合,加强对农家小吃传 统技艺的分析,研究提炼最佳配方、技术流程,形成技术规范,传承传统的“乡愁”味道; 在传承好传统技艺、风味等核心要素的基础上,根据人们消费习惯进行改良,完善制作 工艺,提升“乡愁”味道,使农家小吃更加符合人们的口味和消费需求。加强源头管理, 严格选材,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用二维码等技术,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积极推 进农家小吃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工作,支持有代表性的农家小吃注册集体商标,争取 原产地保护。

(三)培育现代主体,增强经营能力。 加强对农家小吃从业人员的培训,将其纳 入职业农民培训、农业领军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提升从业人员技艺水平、经营管理 水平,着力培养一批综合管理型、工匠型、领军型人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农 民、中式烹调师职称评审,加强农家小吃制作大师、名师、高级技师、技工的培养。鼓 励经营主体改造升级生产设施设备,强化制作工艺和质量控制,提高生产效率。支持 农家小吃由传统家庭生产经营向现代作坊式生产经营转变,有条件的向规模化企业 化生产经营发展。

(四)推进产业联动,提升经营水平。 引导规模经营主体与农业生产者建立紧密 合作关系,建立原辅材料种养基地或采购基地,促进农家小吃产业与现代农业联动发 展。支持有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建立从原辅料生产、加工制作、物流配送、终端销售 的全产业链。支持经营主体联合经营,组建合作社,培育发展农家小吃特色村,抱团 闯市场。支持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集特色美食、农事体验、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农 家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生产经营企业或特色街区,带 动农民群众发展农家小吃产业。推进农家小吃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包装、统一器具等,发展连锁经营、线上线下融合等现代流通业态,提升农家小吃产业 化经营水平。(五)讲好小吃故事,弘扬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家小吃蕴含的人文历史故事,丰 富其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加强传统经典配方、生产工艺、制 作方式的整理和传承,传播特色文化。鼓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 人和传承基地。引导新闻媒体通过现场体验、品尝之旅、采风活动等多种途径,挖掘、弘 扬农家小吃文化。

(六)加强公共营销,拓展市场空间。政府部门要搭建平台,加强公共营销,充分利 用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展示推广农家小吃,举办农家小吃交流、技艺大师竞赛等 活动,组织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引导农家小吃生产经营主体与经销商 对接,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新零售企业合作。推进农家小吃进酒店、进学校、进食 堂、进社区、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组织参加省内外相关展示展销活动,帮助农家小吃 “走出去”,扩大销售半径,成为弘扬中华文化的载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家小吃产业的重要意 义,切实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 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发展规划,加大工作推进 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市县统筹有关支农资金,支持农家小吃产业规范化、标 准化、组织化、品牌化建设。对建设农家小吃加工配送中心、原辅料基地的用电、用水、 用地等按规定予以支持。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征管程序, 减轻税费负担。

(三)增强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农家小吃工作。各级农 业农村、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建设、卫生健康、商 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税务、消防、电力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出台和落实相 应支持政策措施。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经营优势,将农家小吃作为为农服务的重要 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广泛宣传发展农家小吃产业的重要意义和成 功典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