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廳志/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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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四 祥異考[编辑]

  史家志五行以驗禨祥,蓋天事實本於人事也。今不曰五行者,彼推大故,此第紀其事。地誌與史氏,大小廣狹之不同,故體例亦略異也。台地與內地禨祥有別者,地震最多,土匪亦數年十數年動煩兵力。官斯土者,懲前毖後,不可不豫計也。考祥異。

  康熙四十有四年冬飢。

  四十有六年冬飢。

  四十有九年冬飢。

  五十年秋九月地震。

  五十有四年秋九月,大風,地震。

  五十有六年冬飢。

  五十有九年冬十月,地大震。

  六十年春三月,大雨如注。

  雍正三年秋七月大風。

  八年秋八月地震。

  乾隆九年冬十二月,白沙墩雷擊巨魚死。魚豕首,目生頷下,口闊,腹寬,尾如蝦,長三丈許,黑色牛聲,隨潮而來,若隱雷然。凡二十二尾排列,背流黃水,肉膻難食,油可熬燈。居民謂海翁魚。

  十有五年秋八月大風。

  十有九年夏四月地震。毛少翁社陷為巨浸。

  二十有四年秋八月大水。南靖厝庄居民漂沒。

  五十有一年秋,星隕。斗大有火光,其聲如雷。

  五十有三年春二月,大雨雪,飢。斗米千錢。

  六十年秋七月大水。

  嘉慶十有五年冬十一月,地震。

  十有八年秋七月,艋舺街火。

  二十年秋九月地大震,傾損民居。復小震匝月止。冬十二月雨雪,冰堅寸余。

  二十有二年冬十二月,大星隕關渡。隕聲如雷,化為石,墜入地中。掘視之,形圓質堅而色黑。

  二十有三年,下嵌庄番花叢生,白蕎五、六枚。

  二十有五年夏大旱。秋疫。

  道光元年夏六月大風,早禾損。

  二年秋七月大水。夏四月北投庄桂生蘭。

  六年秋九月,大風雨,晚禾損。

  七年夏六月,艋舺溪水濁,月余復清。

  十有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大風雨大水,田園損,人口淹沒。

  二十有三年秋九月滬尾港水甘,月余復咸。

  二十有六年春二月大水,大有年。

  二十有八年秋九月水返腳大水。

  三十年夏六月大水:十二日午刻大雨,山頹水溢,海漲暴潮,淹壞民居,多溺死者。

  咸豐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星孛於西。

  三年夏,屯山鳴三晝夜。六月,大風雨,內港大水,民居傾沒。夏四月,有星自東北入東南,大如掌,光如月。

  五年冬十二月雨雹。

  六年夏,竹實。

  七年春正月大雪,屯山積數尺。

  八年夏,有巨魚被浪涌白沙墩上。居民割數十日始畢。

  十年夏四月,柴竹圍庄雄雞生卵。冬十月地震,日凡三次。

  同治元年春地大震,二月大甲堡雄雞生卵。夏五月地大震。六月大風,飢。冬十月,地震。

  三年夏五月,艋舺街雌雞變雄。飢。

  五年春,地震。

  夏四月,大疫。五月,大旱,飢。

  六年夏四月,艋舺街火,六月有年。冬十一月,地大震:二十三日雞籠頭金包里沿海山傾地裂,海水暴漲,屋宇傾壞,溺數百人。桃仔園火。

  七年春正月朔,廳治西門外火。

  九年秋九月,竹坑山產靈芝:初四日竹坑山員外郎鄭用錫墓前見白兔,尾之,得靈芝一朵,雙層。

  人瑞(附)

  林貴揚,中港堡內灣庄人,年一百一歲。

  林固,梘尾庄人,籍安溪,年一百歲。

  廖天賜,大姑嵌人,年一百餘歲。

  鄧暖,大坪頂人,年一百餘歲。

  周忽,舊路坑人,年一百一歲。

  葉拱,中港街番社人,現年一百三歲。

  陳瑞麟,廳治北門外水田街人,年一百歲。

  陳康氏,廳治北門街人,年一百五歲。

  江氏,新埔庄內山人,陳萬成妻,年一百三歲。

  何氏,竿榛林庄人,張吉妻,年一百十歲。

  林氏,湳仔庄人,吳講妻,年一百餘歲。

  曾氏,廳治北門外水田后街仔蘇魯妻,現年一百一歲。

  徐氏,竹北六張犁庄人,林象賢妻,年一百歲,六代同堂。

  林姜氏,竹南燔桃庄人,年一百三歲,五代同堂。

  陳氏,黃桂其妻,艋舺人,一產三男。

  兵燹(附)

  明萬曆二十年,倭侵淡水,雞籠(謝金鑾「蛤仔難紀略」)。

  大清康熙二十有二年六月癸巳,水師提督內大臣伯施琅進兵雞籠嶼,斬偽鄭將林升。

  林升在雞籠嶼,沿岸築壘,環二十餘里,琅申嚴號令,分兵三路,以五十艘出雞籠嶼,為奇兵,酣戰竟日。我軍裹創力戰,陣斬林升等,獲大小戰艦三百餘艘(徐鼐「小腆紀年」)。

  三十有八年二月,吞霄社土官卓個、卓霧、亞生,亂。

  五月,內北投社土官冰冷殺主帳金賢,與卓個等通,秋七月,水師把總襲執之。

  八月,署北路參將常泰率岸里社番擊吞霄,擒卓個、卓霧、亞生,歸斬於市。

  初,通事黃申贌社於吞霄,征派無虛日。社番苦之。土官卓個、卓霧、亞生,鷙而驍,陰謀作亂。會番當捕鹿,申約令,先納錢米而後出。卓個、卓霧、亞生等,鼓眾大噪殺申及其伙數十人。鎮道遣使招諭不得入,乃發兩標官兵,委署北路參將常泰進剿。令新港、蕭壟、麻豆、目加溜灣,四社番為前部,個、霧等阻拒,四社番死傷頗眾。既而有獻計者,曰:岸里社番穿林越澗如飛,擒亞生非此不可。時岸里社番尚未內附,乃遣譯者入說其魁,多致糖煙銀布。番大喜自以收捕為功,繞出吞霄山後,日有擒獲。官軍攻其前,個、霧等大窘,將逃入山內,岸里社番設伏擒之,至郡,屍諸市,傳首以示諸番。是役也,勞師七閱月,官軍瘴死者數百人(「新修通志」參「鄭稿」)。

  冰冷者,麻里郎吼之姻黨也。麻里郎吼有女,字主帳金賢。賢將娶之。父以女幼弗與,告賢曰,俟長歸汝。賢怒,縛丈人於樹撻之。麻里郎吼泣愬冰冷。冰冷故兇悍,率眾射殺賢,諸與賢善者皆殺之。時吞霄土官個霧等方亂,冷遣使與通。適有水師把總巡哨至,聞變潛泊海口,冷未之覺。把總遣他社番誘以貨物交易,伏壯士水次縛之,亟發舟。比諸番出,已掛帆矣。吞霄平,諸番以首惡既誅,乃因通事求撫(新修「通志」參「鄭稿」)。

  六十年四月乙酉,台灣奸民朱一貴亂。

  一貴,長泰人,游手無賴,渡台灣充台廈道轅役,被革,飼鴨為生。其鴨旦暮編隊出入,愚氓異焉。奸匪過者,一貴輒烹鴨具饌,款延盡歡。時承平日久,守土恬熙,防範疏闊,一貴心易之。是年鳳山令缺,郡守王珍攝縣篆,委政次子,徵收苛刻,以風聞捕治盟歃,及違禁入內山斫竹木者,囚系百餘人。奸匪藉為口實,搖惑人心。有黃殿者,居羅漢門,約惡少李勇、吳外、鄭定瑞等,見一貴曰:今地方官長,但知沈湎樗蒱耳。兵民互解,欲舉大事,此其時乎。一貴曰然。我姓朱,若以明裔聳鄉村,從者必眾。皆曰可。推一貴為渠首,立賊幟,書大元帥朱。夜出岡山,襲劫塘汛。先是粵民高永壽在笨港,負販為生。有病者棲破廟中,餓且死,永壽活之。偶至南路,遇前所活人,欷歔感泣,引入見一貴,言倡亂謀甚悉。邀永壽入伙。佯許之。乘間逃回,赴南路營告變,弗信。至府,復告之鎮道。鎮道以為狂疾,坐妖言惑眾將論死,從寬遞迴原籍(「新修通志」)。

  五月乙亥,總督覺羅滿保馳至廈門,檄召南澳總兵藍廷珍,會水師提督施世驃於澎湖,剋期進兵討賊。台中各官逃至澎湖,喘息稍定,乃始具文申報。滿保聞變,以廈門為控制台灣咽喉,親行彈壓。巡撫呂猶龍,綏輯省城,令布政使沙木哈,督買延建上游之米。復移檄浙江、廣東兩省運米,並赴廈門平糶。庚午,滿保發福州。乙亥,至廈門,則世驃已登舟出港兩日矣。初,民閒聞台灣全郡俱陷,疑賊且長驅澎、廈,加以各路徵兵皆集,米價騰貴,市里驚惶。滿保募丁壯,籍游手,潛消伏莽,所征各鎮協標營兵,多從海舟赴廈。陸行至者,處之舟中,止許一人登岸買辦所需,悉依民價。街巷寂然不見兵革。未幾諸路運載米石數萬俱至,米價頓平,民益歡慶亡亂(「新修通志」)。

  淡水營守備陳策,遣人至廈門請援,總督滿保發兵救之,復率淡水義民侯觀德、李直三等,固守要害,斬賊數萬。

  策聞台郡陷,督弁堅守,招集鄉壯,分佈要害。遣隊目鄭明、蔡武,赴廈請援。滿保令金門守備李燕、北路營守備劉錫、千總李郡,帶兵星赴淡水應援。策復團練義勇,固守要害,率淡水庄義民侯觀德、李直三等,以鄉兵破一貴賊數萬,斬賊萬計(「新修通志」參「聖武記」)。

  六月,提督施世驃、總兵藍廷珍等復台灣,檄游擊張駥,會淡水營守備陳策,夾攻於上淡水。閏六月丙寅,擒朱一貴於溝尾,械送京師磔之。游擊謝希賢復引兵與陳策下半線,北路平。

  一貴既獲,游擊朱文,率兵收復諸羅,擒斬賊目萬和尚等。希賢與策複合兵下半線,於是北路千餘里悉平(節「新修通志」)。

  雍正四年秋,水沙連社番骨宗等戕民,總督高其倬,檄巡道吳昌祚,進攻之。調淡水同知王汧協征。

  昌祚遣北路參將何勉,率兵直抵水沙連。北港之蛤仔難社諸番震懾就撫。復入南港,擒骨宗父子三人,及黨阿密氏麻薯等二十餘番,解省伏誅(節「彰化縣誌」)。

  九年十二月,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亂,台灣鎮總兵呂瑞麟討之弗克,淡水同知張宏章,道經阿束社,逆番圍之,庄佃救免。

  瑞麟既敗,村落為番焚殺,宏章適帶勇巡庄,路經阿束社,逆番突圍,槍矢齊發,勇潰。庄佃負耒出,聞官長至,急呼眾與戰,逆番退,乃免。陣亡者黃仕遠、黃展期、陳世英、陳世亮、湯邦連、湯仕麟、李伯壽、李任淑、賴得旺、劉志瑞、吳伴雲、謝仕德、江運德、廖時尚、盧俊德、張啟寗、周潮德、林東伯等。大憲以其事聞,上賜祭予恤,飭建祠,春秋致祭。鄉人題其冢曰十八義民之墓。在彰邑城西(節「彰化縣誌」)。

  十年八月,陸路提督王郡等率兵討大甲西社番賊平之。

  先是五月間,番賊復結復結沙轆、吞霄等十餘社同反,圍彰化縣。百姓奔逃,絡繹於道。六月,總督郝玉麟赴廈門,調呂瑞麟回台灣府彈壓。檄新授陸路提督王郡討之。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覺羅柏修至鹿仔港,遣參將李應越、游擊黃貴、林榮茂、守備蔡彬等,圍於束社;番賊潛逸。參將靳光瀚、游擊林黃彩、守備林世正等,扼隘口絕其去路。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門鎮李之棟、游擊高得志、李科、守備呂九如、林如錦等,分路追殺,歷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賊大窘,走南日內山,峭壁峻絕,僅一線,魚貫攀緣而上。番據高嶺,下矢石如雨。我師奮勇爭進,槍炮交攻,聲震山谷。番負創四竄,官軍搗其巢,縱火焚所積。番計窮,於是各社相繼獻渠凶林武力學生等來降。凡四閱月,北路平(「新修通志」)。

  乾隆五十有一年十一月丁酉,彰化奸民林爽文亂,城陷。台灣知府孫景燧北路理番同知長庚等,皆遇害。

  爽文,漳州平和人,徙居彰化大里杙,少充縣捕,尋棄去,與匪徒潛行劫掠。大里杙去縣城二十里,逼近內山,恣為盜賊,囊橐吏不敢問。先是閩廣間奸徒結黨,名目有所謂天地會者。四十有八年,漳州人嚴煙,渡海傳會爽文,與劉升、陳泮、王芬,及淡水之王作、林小文,諸羅之楊光勛、黃鍾、張烈、葉省、蔡福,鳳山之庄大田、庄大韭等,均入會。光勛為楊文麟養子。文麟幼子楊媽世與光勛不睦,創雷公會與之敵。是年七月,台灣道永福,知府孫景燧,聞其事,密飭文武員弁嚴緝。石榴班汛把總陳和獲黃鍾解郡,攝諸羅縣台防同知董啟埏獲楊文麟及子楊狗。狗以賄釋,謀殺和。適和又獲張烈械之,夜宿斗六門,狗與眾焚劫奪烈而去。和被殺,永福與總兵柴大紀,率兵馳赴諸羅,擒數十人,搜得姓名會簿。首犯楊光勛逃逸,旋為攝彰化台防同知劉亨基所獲。永福、大紀,審鞠光勛等十八人,皆斬諸市。然彰化匪類根株未拔也。烈等餘黨遂竄入大里杙嘯聚。是月初旬,大紀巡視彰化,賊方豎旗起事。北路理番同知長庚,請大紀駐鎮,不許。即日旋府,令中軍游擊耿世文,領兵三百人,同景燧赴彰化。景燧至,促新縣令俞峻,副將赫升額,與世文率兵往捕。駐營於二十五里外之大墩,諭各擒獻。焚數小庄以怵之。賊遂鼓煽會於茹老山。眾怨官兵以無辜焚其庄,皆從亂,因林氏之族不肯令爽文主名,乃暫推劉升為首。是夜賊目陳泮、王芬等,從爽文倡攻大墩。營陷,殺赫升額、耿世文、俞峻及千把總兵役等數百人。時彰化守兵僅八十人,景燧、長庚,糾集番眾,掘濠插竹,同都司王宗武,原任知縣張貞生,署典史馮啟宗,丁艱典史李爾和,分門戒嚴。二十八日戊戌大雷雨,賊抵城下,槍炮莫施。二十九日己亥,城中有與賊通者,開門納之。賊入城拘景燧不害,褫亨基衣冠,叢刃斃之。其女滿姑尚幼,賊扶之出。姑切齒痛罵,賊以刀割其舌,噴血大慟而絕。劉氏一門死者十三人。啟宗守監門,為監犯楊牛所害。長庚有膂力,與賊戰,手刃二賊。賊磔之,沈其首於濠。宗武及其子死於署前。賊擁景燧至演武廳迫降。景燧以大義斥之,遂與亨基幕友孫南容、范琪輝,同死焉(節新修「通志」參「彰化縣誌」)。

  十二月朔庚子,賊陷淡水,護淡水同知台灣知縣程峻自殺。竹塹巡檢張芝馨死之。丁未,賊黨林小文等攻淡水。

  先是峻與守備董得魁,馳赴中港守御。賊黨盤山逾嶺而入,糾結貓盂庄李同,貓里社黃阿寗、何添等,直至新莊,所過附逆者甚眾。峻聞彰化陷,退回塹城,至山頂,伏起,峻自殺。或雲中傷馳田死。賊乘機進攻,塹城陷。巡檢張芝馨,把總高茂、尹貴、尹仰舟,外委虞文光等,俱死之。峻長子必大,懷印從八里坌內渡。賊共推林爽文為盟主,偽號順天。以彰化縣署為盟主府,胥吏劉懷清為偽彰化知縣,劉士賢為北路海防廳,作為偽征北大元帥。王芬為偽平海大將軍。爽文用烏緞作笠,蟠金龍二,以黃線結蕤,自頂垂背,掠取官幕袍服衣之。其眾以烏布帕頭。同時賊黨林小文等,亦於初八日毀新莊巡檢署,巡檢王增錞,奔艋舺免。賊困同知程峻,巡檢李國楷眷屬於滬尾。初十日己酉,遍豎偽旗,踞新莊、擺接、八芝蘭、滬尾、八里坌等處,焚害良民。署都司易□□招募義民。十二日辛亥,率千總席榮,把總蘇升,守備董得魁,同義民首黃朝陽等,先搗新莊,殺賊,獲劉長芳。十三日壬子,擊滬尾,救程李兩眷,駐守港口。十四日癸丑,署郡司易□□同千總張正耀,把總譚朝亮,率義民夾攻八芝蘭。賊並眾力拒。官軍火炮齊發,殺傷甚眾,賊潰逃入金包里。是夜林小文、賴欲、黃祖成、葉山林等,從擺接潛攻艋舺不克。十五日甲寅,署都司易□□復率官軍義民合圍擺接,四面殺入,群逆不能當,皆奔。獲賴欲、鄭昌盛、蔡紅等。逆散,復糾黨據險自守。署都司易□□悉心征戰,日無寧晷(「節新修通志」「彰化縣誌」參「鄭稿」)。

  十三日壬子,淡水同知幕賓壽同春,偕原任竹塹巡檢李生椿,書院掌教原任榆林知縣孫讓,復淡水廳。

  先是淡水賊王作、林小文等,劫奪淡水倉庫,遂居廳事,偽號「天運」。以賊五千屯距後壟,拘樹林頭庄把總吳洪,不屈死。同春被執,賊素重其名,不殺。請受計,同春詭許之。潛遣人揚言內地大兵已到,賊眾疑散。是月十三日壬子,同春復約生椿、讓,糾合義民一萬三千餘人,收復塹城,擒作及餘黨許律、陳覺、鄭加等,斬之(「新修通志」參「彰化縣誌」)。

  五十有二年春正月十九日戊子,獲賊黨蔡綱,二十四日癸巳,閩安協副將徐鼎士等,領兵渡海,抵淡水駐艋舺。

  是月,既獲蔡綱,旋鼎士同游擊吳琇,都司朱龍章,舟師到淡,駐札艋舺,環繞大河。有義民萬餘人,協同守護。乃安撫良民,攻捕逆賊。賊通塹南逆黨萬計,合聚甘林陂(「節新修通志」、「彰化縣誌」參「鄭稿」)。

  三月十二日庚辰,賊攻三角涌,游擊吳琇救之,追賊甘林陂。二十五日癸巳,進剿白石湖,同知徐夢麟招安降眾,獲林小文械省誅之。

  是月十二日至十六日甲申,連攻三角涌,義民黃日勉調眾並力堵御,游擊吳琇率師救之。大戰於甘林陂。十七日乙酉,賊焚殺三重埔、錫口,署都司易□□率義民擊之,賊退。二十二日庚寅,賊分擊艋舺、和尚洲、三角涌、錫口等處,鼎士遣琇、龍章、易□□同義民首黃朝陽、日勉等,分路追殺,賊奔踞甘林陂、白石湖。二十三日辛卯,琇與易□□乘銳攻甘林陂。二十四日壬辰,火攻克之,賊負傷溺死殆盡,焚其巢,逸竄白石湖。二十五日癸巳,進兵攻之。賊踞高巔下矢石如雨。師退札山麓,數攻之,賊大窘,並眾力拒。同知徐夢麟招安之,於是先後來降。獲林小文解省伏誅(節「鄭稿」)。

  五月八日甲戌,新任淡水同知徐夢麟,會副將徐鼎士,都司朱龍章,幕賓壽同春,抵白石湖山下,安撫居民。

  時大甲溪迫近賊巢,同春謁提督任承恩,意圖合攻,以兵小辭歸塹城;而白石湖等處之漳、泉、粵人,分庄互殺,故同春撫之(節「彰化縣誌」)。

  六月八日甲辰,同知徐夢麟進兵屯大甲。

  大甲溪兩山對峙,南彰北淡,中隔一溪,迫近牛罵頭、葫蘆墩、紅圳頭,與大里杙唇齒相連。時溪南皆賊,惟千總袁良熹率兵二百餘人,同義民共御。力疲糧匱,各懷去志。夢麟招集義民,倚溪扼險,請參贊藍元枚,發兵協守。元枚委守備潘國材,以兵六百赴之。鼎士亦領兵千八百人,同龍章會於大甲溪,與夢麟及番兵數千,結營溪口,復令工鑄大小炮二百餘位,屢用攻賊。賊多敗潰,淡北恃以無恐(「新修通志」參「彰化縣誌」)。

  冬十月六日庚子,副將徐鼎士、同知徐夢麟、都司敏祿、守備潘國材進兵剿賊。

  時官兵分為六路進剿,至山頂遇賊,賈勇逐殺,獲賊及軍械無算(「彰化縣誌」)。

  十日甲辰,淡水幕賓壽同春,剿賊被擄,不屈死。

  同春率義民剿賊,駐烏牛欄追殺。賊眾抵三十張犁,馬蹶被擄,罵賊不屈。賊支解之(「彰化縣誌」)。

  十二月丙午,淡水官兵義民攻大肚克之。

  先是淡北兵民出扎大甲,守御日久,謀歸。徐夢麟乃與廣東右翼總鎮李□□議分兵進攻。李約以是日赴大肚應援。同日徐鼎士、敏祿、潘國材等,分兵進攻大肚。先於蛇仔侖焚何有志巢穴,賊越山逃,鹿港官兵不至,遂收軍。鼉頭距大里杙三十餘里,鼎士等紮營以待,遣貢生張鳳華及淡水役王松,密結生番,伏內山險隘,截其衝突。社番踴躍力戰,殺賊無算。

  二十九日癸亥,大學士嘉勇侯福廉安統兵抵鹿港(「彰化縣誌」)。

  五十有三年春正月四日丁卯,獲賊首林爽文於老衢崎,檻送京師伏誅。北路平。

  先是爽文既遁入番社,福康安令通事黃彥率番丁防守阿里山。參贊恆瑞,總兵許駐小半天,總兵普□□駐科仔坑口,領隊普□□駐科仔坑,仍率兵由內木柵橫截。將軍鄂輝,同穆克登阿,駐大半天;副將格繃額,駐清水溝;福康安及海蘭察,駐東埔蠟;仍率兵由龜仔頭入山搜捕。參贊張奉廷,防潦水庄;參贊舒,駐龜仔頭;參將琢靈阿,駐集集埔;游擊葉有光,駐盧厝庄。翼長六十七及吳琇,分防大里杙;潘國材防東大墩;敏祿防軍工寮;徐鼎士防沙里巴來;游擊裴起鼉防犁頭店。徐夢麟由三貂至內山,率生番橫截蛤仔難。知府楊廷理督運各路軍餉。五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戊午,進搜捒社、麻薯社。二十七日庚申,至獅仔頭,遂由打鐵寮、蝦骨社、合歡社、炭窯搜捕。爽文自知不免,乃投於所善高振家,曰:吾使若富貴。振縛之以獻。遂獲爽文與其弟林躍,賊目何有志,悉檻致京師伏誅。北路平(「彰化縣誌」)。

  十日癸酉巡撫徐嗣曾抵台灣(「彰化縣誌」)。

  嘉慶二年十一月,楊兆亂,知府遇昌,同知李明心,捕誅之(「鄭稿」)。

  九年十二月三日戊午,海寇蔡牽亂,水師提督李長庚追剿至淡水圍攻,淹斃逆匪數十,遂南竄。

  牽,同安人,初傭工自食,繼為寇出沒海上,遂成巨憝。為閩、浙、粵大患。其入鹿耳門嘉慶五年,越九年四月又至,乘雨登岸北,汕炮不得發。戕游擊武克勤,奪商船所有而去。牽船凡六十餘艘。十二月,李長庚追至淡水門,圍攻,落海多淹斃,至十年二月乃去(節「彰化縣誌」參阮元「瀛舟筆談」)。

  十年四月,蔡牽再至淡水。

  是月牽擁百餘艘停泊淡水,原結山賊洪四老等,輾轉招致,乃偽造光明元年逆示,自稱鎮海威武王(節「新修通志」)。

  五月十四日丁酉,蔡牽盜船復駛至竹塹鹿耳頭等處游奕(「瀛舟筆談」)。

  六月四日丙辰,蔡牽竄淡水滬尾港。七月己未,水師提督李長庚抵台灣(「瀛舟筆談」)。

  十一月十四日癸亥,蔡牽復竄八里坌。十六日乙丑,焚殺艋舺官軍。都司陳廷梅戰死,同知胡應魁傷免。北路副將金殿安統兵堵捕。二十四日癸酉,蔡牽由滬尾入踞鹿耳門,鳳山賊吳淮泗,彰化賊洪四老等應之。十二月,賊陷鳳山,郡城戒嚴。

  是月在滬尾起事,陳延梅與戰不利,死之胡應魁被傷走免。金殿安統兵堵截,郡城戒嚴。知府馬夔升,同總鎮愛新泰率兵往援。牽自至滬尾,即遣其黨徑至鳳山東港等處,賊首吳淮應之。巡道慶保檄台防廳錢■〈雨上澍下〉,率把總曾瑞、王正華等,領鄉勇屯番往援。繼命陳名聲,假三品頂戴以行。未至,而鳳山已失守,■〈雨上澍下〉與鳳山令吳兆麟遁入粵庄。名聲收兵,共謀回埤頭,粵兵送至淡水溪南遇賊,官軍後隊藥桶火發,隊亂,賊截殺兆鱗於磚窖庄,■〈雨上澍下〉以身免,與名聲入處粵之內埔庄。南路賊陳棒、葉豹、黃灶、李璉、盧章平等,攻游擊吉凌阿於楠梓坑。凌阿以援鳳山,屯兵在此僅三百人,屢敗賊。會糧盡,以計拔營歸。比賊覺,已入郡城矣(節「新修通志」、「彰化縣誌」參「鄭稿」)。

  十有一年二月十六日甲午,蔡牽復泊鹿耳門,水師提督李長庚擊走之。南路賊陳棒等,敗走桃仔園,仍回生番界。吳淮泗遁入逆船(「節彰化縣誌」)。

  三月,蔡牽攻噶瑪蘭,土民鄭奠邦、吳化等率眾御郄之。

  噶瑪蘭在淡水東北,三貂、雞籠大山之後,社番地也。乾隆末,有漳浦、吳沙者,久居三貂,好俠,通番市有信,番悅之。沙招三籍流民入墾,以嘉慶元年,於烏石港南,築土圍墾之,即頭圍也。二年沙死,侄吳化代理其事,復有吳養、劉胎先、蔡添福等附之。牽至烏石港,欲取其地。眾患之。賊揚言且滅頭圍,眾益懼。吳化與陳奠邦等謀拒賊,乃夜定計,集鄉勇並各社番,伏岸上為備,賊猶未覺,晨入市貨物,眾縛之,得十三人並賊目。牽怒進攻,眾斷大樹塞港,賊不得進。敵久之,賊敗去。化等以所擒獻將軍賽沖阿軍前(新修「通志」)。

  三月,漳、泉分類械鬥,巡道慶保平之(「鄭稿」)。

  六月朔丁丑,澎湖協副將王得祿追擊蔡牽於鹿耳門,盜船衝浪出,多溺死。

  自是蔡牽不復犯台灣矣(節「彰化縣誌」)。

  十有二年七月,南澳鎮總兵王得祿擊敗海賊朱濆於大雞籠港內。濆竄入噶瑪蘭之蘇澳。九月二十日戊午,得祿會台灣知府楊廷理率兵大破之。濆遁。

  閩海巨盜自蔡牽外,朱濆最熾。而與牽不相能。濆嘗挾洋艇窺金、廈,漳、泉為之戒嚴。是時濆在廣東大萊蕪外洋,為澄海協副將孫全謀所追,竄入鹿港、淡水一帶伺劫。得祿自銅山放舟渡台,夜至大雞籠澳,見濆船潛匿港內,率兵前攻。濆逃至噶瑪蘭,大載農具泊蘇澳,謀奪溪南地為巢穴。五圍頭人陳奠邦告急,廷理乃與得祿會同水陸赴援。有潘賢文者,岸里社之番通事,處東勢羅東社,濆思結之,漳人李佑陰通焉。廷理廉得其實,曉以大義,並賚眾番嗶吱十板,紅布五百疋,番銀千餅,賢文大悅,番番亦皆鼓勵。乃設木柵於海口,捕通賊者。佑懼,挈妻拏入賊舟。九月九日丁未,廷理自艋舺入山,至五圍,集耆老撫慰之。義首林永福、翁清和等願率精壯效用。時濆踞蘇澳,得祿以舟師追至港口,賊以巨纜纏鐵鍬橫沉港口,廷理令永福等領番勇,穿山辟路達蘇澳,與得祿舟師合。賢文率眾斷賊樵汲。二十日戊午夾攻之,凡焚賊舟三,沉其大舟一。賊以十六艘順流東遁(節「新修通志」)

  十有四年五月,漳、粵與泉分類械鬥,知府楊廷理平之(「鄭稿」)。

  八月十八日丙午,水師提督王得祿邱良功,追擊蔡牽至外洋落海死,海寇平(節「彰化縣誌」)。

  十有六年六月,淡北高夔亂,伏誅。

  夔,內港人也。有賣卜者,以先知之術惑夔,遂與高姣等,在柑園謀不軌。事覺,六月十六日壬戌,新莊縣丞弓清瀚,艋舺都司庄秉元,率兵捕之。夔潛匿八連港之午子山。知府汪楠,同知查廷華,搜夔姣等磔之(節「鄭稿」)。

  道光六年五月,閩、粵分類械鬥,內山賊匪黃斗奶、黃武二等,乘機率生番亂中港。總督孫爾准統兵駐塹城,遣金門總鎮陳化成,領官軍入山剿之,斗奶、武二等伏誅(「鄭稿」)。

  十有四年,閩、粵分類械鬥。

  釀事,鳳山縣蠻蠻大庄(廳案)。

  二十有一年八月十六日丁酉,洋船至雞籠,炮台參將邱鎮功、調守備許長明、歐陽寶等,在雞籠防所堵守。淡水同知曹謹、協防澎湖通判范學恆,委巡海口。知縣王廷干,督同艋舺縣丞宓惟康,在三沙灣炮台應之。洋船折桅沖礁碎。

  九月洋船再至雞籠,參將邱鎮功、淡水同知曹謹協防澎湖通判范學恆,御之。

  二十有二年二月三十日已酉,洋船復至大安,我軍偵探入口,淡水同知曹謹、署鹿港同知魏瀛、澎湖通判范學恆、彰化知縣黃開基、護北路副將關桂、游擊安定邦,督同守備何必捷、千總何建忠、李青雲、把總翁標桂、林飛鵬等御之,洋船破。

  三月草鳥匪船擾塹南各港口。

  三十有四年漳、泉分類械鬥。

  紳士有捐恤難民者,分別奏獎(見「斯未信齋文稿」)。

  咸豐三年八月,漳、泉四縣分類械鬥。

  三角涌匪徒倡亂,毀八甲、新莊。

  四年春正月,閩粵分類械鬥。

  初,田寮庄匪徒羅慶一、賴得六等,在中港搶肇釁,釀及中壢閩、粵互配斗。

  會匪黃得美,率黨黃位陷同安、海澄、廈門。得美誅,位竄大雞籠口,逸竹塹港,同知丁日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類械鬥。

  是日枋寮街火,漳同互斗;並燒港仔嘴瓦窯、加蠟仔等庄,旋而擺接、芝蘭一二堡亦斗,縱房屋。

  十年九月十五日乙巳,漳、泉分類械鬥。十八日戊申,漳匪攻南勢矼、束板等庄,破之。

  桃仔園漳人與大坪頂泉人斗,焚毀十餘里。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會匪戴萬生亂。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覲死之。彰化縣城斗六門、大甲城堡均陷,淡南戒嚴。

  先是內山三■〈氵義〉河、蕉坑一帶,向為盜藪。有劉阿妹招致戴萬生、林晟等逆,既破彰化縣斗六門,遂攻陷淡屬之大甲城堡(節「治台必告錄」)。

  五月,中港逆黨王江龍伏誅,大甲城堡復。艋舺縣丞郭志煒捕土匪楊貢誅之。

  復大甲者,通判張世英,知縣王楨等(節「治台必告錄)。奉諭旨,以北路張世英一軍防剿,尚為得力也。

  六月,桃仔園逆首楊升聞亂,斬之。

  二年春正月,林晟等復犯大甲。十八日乙丑,獲戇晟斬之。

  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復,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門。

  復彰化者,都司陳捷元、鄭榮等。紳士林占梅,前同官軍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備資斧,募勇千名,越境助剿。克斗六門者,參將關鎮國等軍(節「治台必告錄」)。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萬生等,斬之。

  自康熙迄道光五朝,悉據志乘,參以案牘,互稽年月,確鑿者詳敘之。咸豐以後,錄其梗概。與淡屬無涉者不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