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17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15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7〕68号
2017年8月30日
发布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19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第一至六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地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共809处)

2017年08月30日


附件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 陈友谅墓(武汉市武昌区蛇山长江大桥桥头)

保护范围:陈友谅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武珞路现状道路边线,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11米至武珞路规划道路中线。

2. 归元寺(武汉市汉阳区翠微横路20号)

保护范围:归元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归元寺围墙为界,东面、南面与本体围墙线重合,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60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45米,北面向外延伸80米。

3. 洪山宝塔(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49号宝通寺后山)

保护范围:洪山宝塔与宝通寺、洪山摩崖题刻实行联体保护。东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7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南面向外延伸至武珞路现状道路边线;西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13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北面向外延伸至洪山北坡5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22米至武珞路规划道路中线。

4. 辛亥首义烈士墓(一)(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

保护范围:辛亥首义烈士墓(一)与李汉俊墓、郝梦龄墓、张森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保护。东面向外延伸至蓝天蔚墓冢东边缘以东4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脊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卓刀泉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3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与李汉俊墓、郝梦龄墓、张森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垭口,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南坡40米高程等高线,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珞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5. 辛亥首义烈士墓(二)

5-1 硚口区:武汉市硚口区利济北路97号

保护范围:辛亥首义烈士墓(二)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围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利济北路现状道路边线,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6米,北面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6米至利济北路规划道路中线,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7米至规划道路红线。

5-2 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2号

保护范围:辛亥首义烈士墓(二)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围墙为界,东面、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7米至球场路现状道路边线,北面与陵园围墙线重合。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西面、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6. 红色烈士墓(武汉市汉阳区龟山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红色烈士墓与向警予烈士墓实施联体保护。以红色烈士墓墓园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0米,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65米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红色烈士墓与向警予烈士墓实施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山脚线。

7. 辛亥铁血将士墓(武汉市汉阳区扁担山)

保护范围:辛亥铁血将士墓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墓冢外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烈士墓陵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71米至山脚线,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

8. 陈定一墓(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石门峰烈士陵园内)

保护范围:陈定一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园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9. 苏联空军烈士墓(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1号解放公园内)

保护范围:苏联空军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67米至解放公园河岸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10. 二七惨案烈士纪念碑(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

保护范围:二七惨案烈士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台基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40米,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97米至解放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44米至二七路现状道路边线,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

11. 九女墩(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九女墩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台基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各至九女墩纪念碑台基平台外10米,南面为自台基至湖边墓道两侧各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至东湖边。

12. 楚望台(武汉市武昌区梅亭山)

保护范围:楚望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与起义门实行联体保护。以起义门城台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30米,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津水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100米;首义南路的南面、北面,自保护范围起算再各向外延伸250米,其东面、西面自规划道路红线各向外延伸30米。

13. 工程营(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34号)

保护范围:工程营纪念碑、原有建筑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分别以纪念碑基座和原有建筑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原有建筑保护范围外延伸16米至首义南路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西面各向原有建筑保护范围外延伸10米,北面向纪念碑保护范围外延伸6米至张之洞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14. 黄兴拜将台(武汉市武昌区首义广场中部)

保护范围:黄兴拜将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黄兴拜将台碑座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武昌路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89米,北面向外延伸4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51米至彭刘杨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96米至规划道路红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15. 三烈士亭(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号武昌造船厂内)

保护范围:三烈士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烈士亭台基边缘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6. 庚子革命烈士墓(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33号省军区院内)

保护范围:庚子革命烈士墓、亭、纪念碑和牌坊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西面各自烈士墓中轴线向外延伸40米,南面至墓冢边线外20米,北面至八一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及八一路北面墓道两侧各10米、牌坊以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八一路南侧,东、西面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面至洪山山脊线,北面至八一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八一路北侧,东、西面至保护范围外20米,北面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面至八一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17. 施洋烈士墓(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84号洪山公园内)

保护范围:施洋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与无影塔实行联体保护,东面自施洋烈士墓中轴线向东延伸55米,南面自施洋烈士墓南侧台基向外延伸111米至武路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自无影塔基座西侧向外延伸40米,北面自无影塔基座北侧向外延伸40米,并与50米高程等高线相连。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18. 北伐军第四军独立团官兵公墓(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东段南麓)

保护范围:北伐军第四军独立团官兵公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围墙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78米至武珞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207米至洪山山脊线。

19. 老人桥遗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村)

保护范围:老人桥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周均向外延伸至遗址坡脚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20. 鲁台山古墓群(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鲁台山)

保护范围:鲁台山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为中心,东面以滠水河边为界向东至公路以东10米;南面以黄陂大桥为界,向南外延3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40米至丝绸厂后墙,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双凤大桥北侧。

21. 向警予烈士墓(武汉市汉阳区龟山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向警予烈士墓与红色烈士墓实施联体保护。以红色烈士墓墓园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0米,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65米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向警予烈士墓与红色烈士墓实施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山脚线。

22. 陈子墩遗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古迹村)

保护范围:陈子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台地坡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23. 马投潭遗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马投潭村)

保护范围:马投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坡脚线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0米,南面向外延伸57米至马投潭北侧水岸边,西面向外延伸60米至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规划道路红线。

24. 许家墩遗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联合村)

保护范围:许家墩遗址(含棋子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墩地坡脚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花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30米。

25. 面前畈遗址(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楼子田村潘家堰湾)

保护范围:面前畈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月牙形台地和周围四个土墩均至其坡脚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向外延伸至周边缓坡坡脚线。

26. 中分卫遗址(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中分卫村大梅湾)

保护范围:中分卫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坡脚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中分卫湾东南、东北面的整个土坡地带,西面向外延伸至河岗边。

27. 作京城遗址(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作京城村作京城湾)

保护范围:作京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城垣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28. 五谷城遗址(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民主村)

保护范围:五谷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城垣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29. 古琴台(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2号)

保护范围:古琴台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琴台本体为界,东面、北面各向外延伸至月湖岸边,南面向外延伸至琴台大道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至文化宫内湖塘西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西面向外延伸100米。

30. 双凤亭(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鲁台山顶)

保护范围:双凤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双凤亭台基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至鲁台山坡脚线。

31. 南桥(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陈六村大屋饶湾)

保护范围:南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体外边沿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至引桥端点外10米,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至桥身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2. 宝通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49号)

保护范围:宝通寺与洪山宝塔、洪山摩崖题刻实行联体保护。东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7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南面向外延伸至武珞路现状道路边线;西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13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北面向外延伸至洪山北坡5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22米至武珞路规划道路中线。

33. 长春观(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69号)

保护范围:长春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长春观建筑本体为界,东面自太清殿东墙向外延伸70米,南面与长春观南围墙线重合至武珞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北面分别向外延伸至武大线、京广线铁路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西面、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34. 洪山摩崖题刻(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49号)

保护范围:与洪山宝塔、宝通寺实行联体保护。东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7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南面向外延伸至武珞路现状道路边线;西面以宝通寺中轴线为界向外延伸130米,并与洪山南坡围墙相连;北面向外延伸至洪山北坡5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22米至武珞路规划道路中线。

35. 黄兴铜像(武汉市汉阳区龟山东麓)

保护范围:黄兴铜像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铜像基座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龟山山脚线,西面向外延伸50米。

36. 李汉俊墓(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

保护范围:李汉俊墓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郝梦龄墓、张森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保护。东面向外延伸至蓝天蔚墓冢东边缘以东4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脊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卓刀泉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3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郝梦龄墓、张森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垭口,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南坡40米高程等高线,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珞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37. 湖北共进会旧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楚善里)

保护范围:湖北共进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8. 汉口花旗银行大楼(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青岛路口)

保护范围:汉口花旗银行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楼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6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向外延伸4米至青岛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沿江大道现状道路边线,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青岛路规划道路中线。

39. 史沫特莱旧居(鲁兹旧居)(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32号)

保护范围:史沫特莱旧居(鲁兹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0. 孙中山先生铜像(武汉市江汉区三民路)

保护范围:孙中山先生铜像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孙中山先生铜像基座为中心,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41. 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贺站社区)

保护范围: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

42. 大余湾古民居建筑群(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双泉村大余湾)

保护范围:大余湾古民居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群为中心向外延伸,东至上下岗塘,西至村西藕塘,南至清水河,北至百子堂。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至大余湾村东头村外围道路交叉口,南至双龟山山脚线,西至原余氏宗祠,北至葫芦山葫芦腰。

43. 问津书院(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孔子河村)

保护范围:问津书院(含孔叹桥)及周围一定范围。分别以书院围墙和桥体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问津书院以东河流西岸边线,南面向外延伸至孔叹桥南侧山体北坡脚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孔叹桥保护范围以西3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问津书院北侧山体北坡脚线。

44. 张森墓(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

保护范围:张森墓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郝梦龄墓、李汉俊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保护。东面向外延伸至蓝天蔚墓冢东边缘以东4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脊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卓刀泉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3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郝梦龄墓、李汉俊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垭口,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南坡40米高程等高线,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珞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45. 郝梦龄墓(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

保护范围:郝梦龄墓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张森墓、李汉俊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保护。东面向外延伸至蓝天蔚墓冢东边缘以东4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脊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卓刀泉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3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张森墓、李汉俊墓、孙武墓、吴兆麟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垭口,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南坡40米高程等高线,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珞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46. 孙武、吴兆麟墓(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

保护范围:孙武、吴兆麟墓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张森墓、李汉俊墓、郝梦龄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保护。东面向外延伸至蓝天蔚墓冢东边缘以东4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脊线,西面向外延伸至卓刀泉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30米高程等高线。

建设控制地带:与辛亥首义烈士墓(一)、张森墓、李汉俊墓、郝梦龄墓、卓刀泉等实行联体控制。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山垭口,南面向外延伸至伏虎山南坡40米高程等高线,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至珞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47. 吴光浩烈士旧居及墓(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三合村蔡吴湾)

47-1 吴光浩烈士旧居

保护范围:吴光浩烈士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5米至现状道路,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水岸边,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水岸边,北面向外延伸20米。

47-2 吴光浩烈士墓

保护范围:吴光浩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5米至现状道路,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现状道路。

48. 宋庆龄汉口旧居(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口)

保护范围:宋庆龄汉口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6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15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

49. 国民政府第六战区受降堂旧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65号中山公园内)

保护范围:国民政府第六战区受降堂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0. 德明饭店(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45号)

保护范围:德明饭店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饭店围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米至胜利街北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26米,西面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至蔡锷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71米至车站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45米至中山大道南侧规划道路红线、岳飞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51. 铁门坎遗址(武汉市黄陂区罗汉街坦皮塘村铁门坎湾)

保护范围:铁门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台地坡脚线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龙须河西岸,南面、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52. 龙王尖遗址(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驻程岗村二门李塆)

保护范围:龙王尖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石寨墙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0米。

53. 钟子期墓(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马鞍村)

保护范围:钟子期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南面向外延伸57米至马鞍山南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75米至知音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300米至马鞍山山脊线。

54. 木兰山古建筑群(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山)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古寨区。以古寨垣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55. 雨霖古建筑群(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雨霖村)

保护范围:雨霖古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群各单体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夏家寺水库水岸线,南面、西面向外延伸至山体坡脚线,北面向外延伸至现状道路边线。

56. 抱冰堂(武汉市武昌区蛇山)

保护范围:抱冰堂建筑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7. 黎元洪墓(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校内)

保护范围:黎元洪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中心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5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147米至现状道路边线,北面向外延伸40米。

58. 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41号)

保护范围: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洞庭街现状道路边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青岛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青岛路规划道路中线。

59. 汉口俄商新泰大楼(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

保护范围:汉口俄商新泰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楼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兰陵路现状道路边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兰陵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4米,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

60. 汉口上海路天主堂(武汉市江岸区上海路16号)

保护范围:汉口上海路天主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上海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7米至鄱阳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西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40米。

61. 汉口美国领事馆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保护范围:汉口美国领事馆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7米至车站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47米至洞庭小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4米,东北面向外延伸4米至车站路规划道路中线。

62. 汉口英商电灯公司旧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22号)

保护范围:汉口英商电灯公司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米至合作路现状道路边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合作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

63. 汉口英商和利冰厂旧址(武汉市江岸区岳飞街44号)

保护范围:汉口英商和利冰厂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中山大道、岳飞街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胜利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15米至车站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分别向外延伸至中山大道北侧规划道路红线、岳飞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24米至蔡锷路规划道路中线。

64. 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10号)

保护范围: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7米,西南面向外延伸14米至黎黄陂路现状道路边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1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4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75米,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

65. 汉口赞育药房(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103-105号)

保护范围:汉口赞育药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药房建筑外墙为界,东南面、东北面分别向外延伸2米至洞庭街、车站路现状道路边线,西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47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车站路规划道路中线。

66. 唐生智公馆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3号)

保护范围:唐生智公馆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公馆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胜利街现状道路边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42米至黎黄陂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

67. 汉口电话局旧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51号)

保护范围:汉口电话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天津路现状道路边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中山大道现状道路边线,东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合作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2米至中山大道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合作路规划道路中线。

68. 汉口景明大楼(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43号)

保护范围:汉口景明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楼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米至鄱阳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69. 汉口交通银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号)

保护范围:汉口交通银行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胜利街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分别向外延伸30米、121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1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

70. 汉口平汉铁路局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74号)

保护范围:平汉铁路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4米至胜利街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

71. 汉口盐业银行大楼(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98号)

保护范围:汉口盐业银行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楼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北京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50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53米至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4米至中山大道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北京路规划道路中线。

72. 汉口商业银行大楼(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64号)

保护范围:汉口商业银行大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楼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胜利街现状道路边线,西南面向外延伸7米至南京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7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南京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73. 中南局招待所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6号)

保护范围:中南局招待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惠济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2米,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惠济路规划道路中线。

74. 武汉防汛纪念碑(武汉市江岸区滨江公园内)

保护范围:武汉防汛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台基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米至沿江大道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13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

75.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处旧址(武汉市武昌区乾福巷)

保护范围:中共中央军委办事处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后长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6. 武泰闸(武汉市武昌区武泰闸)

保护范围:武泰闸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武泰闸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50米,西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77. 武昌第一纱厂旧址(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76号蓝湾俊园内)

保护范围:武昌第一纱厂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60米,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27米至临江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北面各向外延伸4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8. 阅马场孙中山铜像(武汉市武昌区阅马场)

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实行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执行。

79. 孙中山纪念碑(武汉市武昌区蛇山首义公园内)

保护范围:孙中山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基座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0. 田桐墓(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7号武汉总医院内)

保护范围:田桐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137米至洪山山脊线。

81.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旧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市第十四中学内)

保护范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58米至昙华林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95米至螃蟹岬山山脊线。

82. 张难先旧居(武汉市武昌区蛇山五坡7号)

保护范围:张难先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3米至京广铁路控制边线,西面向外延伸12米,北面向外延伸18米至民主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11米至蛇山北侧山脚线,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民主路规划道路中线。

83. 石瑛旧居(武汉市武昌区三义村)

保护范围:石瑛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4. 东湖毛泽东旧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东湖宾馆内)

保护范围:东湖毛泽东旧居(包括梅岭一号、梅岭三号和南山甲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南面均向外延伸至东湖水岸线,西面、北面均向外延伸至现状景观道路边线。

85. 武昌首义纪念碑(武汉市武昌区蛇山)

保护范围:武昌首义纪念碑及周边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基座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86. 放鹰台遗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边)

保护范围:放鹰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遗址外围为界,四面均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至天鹅路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西面均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35米至白鹭街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87. 鸡公程遗址(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鸡公城村鸡公城塆)

保护范围:鸡公程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城墙外边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88. 庙墩遗址(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连玉村)

保护范围:庙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岗地边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89. 珠山遗址(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龙口村)

保护范围:珠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台地坡脚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90. 熊伯龙墓(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九如桥村)

保护范围:熊伯龙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7米至现状道路边线,南面、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91. 戢岗墓群(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戢岗村、寨山村、柏林岗村、毛铺村)

保护范围:墓冢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均以各墓冢坡脚线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92. 汉口东正教堂(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38号)

保护范围:汉口东正教堂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15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3米至鄱阳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至天津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90米至洞庭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2米至天津路规划道路中线。

93. 亚细亚火油公司汉口分公司旧址(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路1号)

保护范围:亚细亚火油公司汉口分公司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米至天津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天津路规划道路中线。

94. 中国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593号)

保护范围:中国银行汉口分行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中山大道现状道路边线,西南面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95. 中国实业银行大楼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2号)

保护范围:中国实业银行大楼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东南面、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

96. 四明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45号)

保护范围:四明银行汉口分行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9米至鄱阳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至江汉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15米,西南面向外延伸4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72米至花楼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

97. 上海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60号)

保护范围:上海银行汉口分行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15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东面、北面分别向外延伸92米、34米。

98. 西商赛马俱乐部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09号)

保护范围:西商赛马俱乐部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大看台、大厅、澡堂、游泳池、办公楼等建筑实行联体保护。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99. 台湾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21号)

保护范围:台湾银行汉口分行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银行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54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64米至花楼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4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

100. 国共汉口会议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39号)

保护范围:国共汉口会议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01. 英文楚报馆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99号)

保护范围:英文楚报馆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胜利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北京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56米至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75米至中山大道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4米至北京路规划道路中线。

102. 汉口总商会暨中华文艺界抗敌协会旧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

保护范围:汉口总商会暨中华文艺界抗敌协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商会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5米至中山大道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前进四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中山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前进四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103. 汉口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5号)

保护范围:汉口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南面、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一元路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一元路规划道路中线。

104. 李书城旧居(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号)

保护范围:李书城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21米至武珞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

105. 既济水电公司宗关水厂旧址(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水厂社区)

保护范围:既济水电公司宗关水厂旧址(含泵房和办公楼)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泵房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办公楼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西北面、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沿河大道现状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分别以泵房和办公楼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分别向泵房保护范围外延伸67米、向办公楼保护范围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办公楼保护范围外延伸9米至沿河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泵房保护范围外30米,东北面分别向泵房保护范围外延伸30米、向办公楼保护范围外延伸20米。

106. 博学中学旧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47号)

保护范围:博学中学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博学中学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07. 徐源泉旧居(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新洲二中内)

保护范围:徐源泉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米至正源路现状道路边线,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现状道路边线,北面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40米。

108. 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机关旧址(武汉市黄陂区蔡店街姚家山村)

保护范围: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机关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09. 陆氏宗祠(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管山村)

保护范围:陆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110. 大冶钢厂职工俱乐部旧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新冶钢集团公司内)

保护范围:大冶钢厂职工俱乐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111. 大冶铁矿东露天采场旧址(黄石市铁山区铁山街道冶矿路社区象鼻山)

保护范围:大冶铁矿东露天采场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12. 黄石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黄石市西塞山区八泉街道飞鹅山社区)

保护范围:黄石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113. 老猪林遗址(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刘逊村)

保护范围:老猪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老猪林遗址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14. 五里界古城址(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五里界村)

保护范围:五里界古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五里界古城址四周城垣为界,向外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15. 草王咀古城址(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田垅村)

保护范围:草王嘴古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草王嘴城址城垣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16. 邹村古墓群(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西畈村)

保护范围:邹村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胡彦贵自然村,南面至周全自然村,西面至邹家自然村,北面至胡李夏自然村。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陈经服自然村,南面至徐志龙自然村,西面至邹家自然村,北面至林立然自然村。

117.红八军建军旧址(黄石市大冶市殷祖镇马对于村)

保护范围:红八军建军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墙基为准,四面均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平行延伸50米。

118. 鄂皖湘赣指挥部旧址(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谈桥村)

保护范围:鄂皖湘赣指挥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四面墙基为准,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平行延伸50米。

119. 大谷垴遗址(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

保护范围:大谷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四周边缘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100米。

120. 太婆山遗址(黄石市大冶市刘仁八镇云台村)

保护范围:太婆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太婆山遗址四周边缘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100米。

121. 水南湾民居(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水南湾村)

保护范围:水南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水南湾民居四面墙基为准,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延伸50米。

122. 胡家大院(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长坪胡村)

保护范围:胡家大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胡家大院四面墙基为准,向外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平行延伸50米。

123. 邹氏宗祠(黄石市大冶市刘仁八镇三策村)

保护范围:邹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邹氏祠四面墙基为准,向外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124. 大冶中心县委旧址(黄石市大冶市殷祖镇南山村)

保护范围:大冶中心县委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墙基为准,向外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均向外平行延伸60米。

125. 率州遗址(黄石市阳新县排市镇率洲村猪婆岭)

保护范围:率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至五显庙,南面至村级公路,西面至率洲中学校区西侧,北面至率洲管理区办公楼。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富河,西面至106国道,南面向外延伸200米,北面向外延伸200米至率洲湖。

126. 龙港革命旧址

126-1 鄂东南列宁学校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河东村)

保护范围:鄂东南列宁学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龙港河,西面至山脚下。

126-2 红十六军电台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上泉村二组)

保护范围:红十六军电台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山脚下。

126-3 岩泉红军烈士墓群(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

保护范围:岩泉红军烈士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至村级公路。

126-4 鄂东南石印局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陈窖湾)

保护范围:鄂东南石印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26-5 红军井(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王坑垅口)

保护范围:红军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井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至小溪西侧山体。

126-6 红五、八军留守处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上边湾)

保护范围:红五、八军留守处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26-7 上曾列宁小学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上曾湾)

保护范围:上曾列宁小学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西面至文招公祠。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至山脚下。

126-8 平民学校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石下村)

保护范围:平民学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7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40米,南面至山脚下。

126-9 芭茅岭列宁小学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石下村芭茅岭湾)

保护范围:芭茅岭列宁小学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126-10 红五军后方总医院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黄桥村)

保护范围:红五军后方总医院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26-11 茶寮武装暴动总部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茶寮村)

保护范围:茶寮武装暴动总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126-12 红十六军后方医院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石丘村)

保护范围:红十六军后方医院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26-13 红军独立第三师司令部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门楼村)

保护范围:红军独立第三师司令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26-14 龙燕区第二十二乡俱乐部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坜上村)

保护范围:龙燕区第二十二乡俱乐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以旧址外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旧址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北面以旧址外墙为界向外延伸至山脚下。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126-15 鄂东南红军被服厂旧址(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钟山村杨家井)

保护范围:鄂东南红军被服厂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至山脚下。

126-16 中共鄂东南第一次党代会旧址(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潮坑村)

保护范围:中共鄂东南第一次党代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80米,北面至山脚下。

126-17 黄石市鄂东南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桂源村)

保护范围:鄂东南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26-18 龙湖瑞中心县委旧址(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小港村小泉湾)

保护范围:龙湖瑞中心县委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26-19 哥老会遗址(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燕窠村)

保护范围:哥老会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6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127. 太平天国军半壁山战场遗址及千人冢(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半壁山村)

127-1 太平天国军半壁山战场遗址

保护范围:太平天国军半壁山战场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南面以一号圆形炮台为界向外延伸50米,东、北面至长江边,西面以一号圆形炮台至摩崖石刻南北轴线为界向外延伸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至长江边,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0米。

127-2 千人冢

保护范围:千人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28. 陈献甲明墓(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下李村献甲组)

保护范围:陈献甲明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以墓葬罗围栏板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墓葬拜场为界向外延伸10米,北面以墓碑为界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29. 李蘅石故居及李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玉堍村)

保护范围:李蘅石故居及李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李蘅石故居及李氏宗祠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0. 宝下洞遗址(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周通村上岩邢组)

保护范围:宝下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遗址洞口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遗址洞口南侧为界向外延伸20米,北面以遗址洞口北侧为界向外延伸20米,西面以遗址洞口西侧为界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1. 和尚垴遗址(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石河村七房组)

保护范围:和尚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2. 岳家岭遗址(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袁广村)

保护范围:岳家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岳家岭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133. 观音垴遗址(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荻田村邹家湾组)

保护范围:观音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134. 石清垴遗址(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石清村许家大屋组)

保护范围:石清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所处台地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5. 刘伏包墓群(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汪武颈村)

保护范围:刘伏包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6. 骆守浩墓(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渡口骆村)

保护范围:骆守浩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骆守浩墓罗围栏板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南面以墓葬石牌坊为界向外延伸30米,西面以骆守浩墓罗围栏板为界向外延伸20米,北面以墓葬墓碑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40米。

137. 十八折井(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玉堍村十八折组)

保护范围:十八折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十八折井围栏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38. “圣旨”牌楼(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石角村牌楼湾)

保护范围:“圣旨”牌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圣旨”牌楼外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南面以牌楼前檐口为界向外延伸30米至池塘南侧村级公路,西面以牌楼外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北面以牌楼后檐口为界向外延伸20米至杨氏祠大门。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39. 宝塔村文峰塔(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

保护范围:宝塔村文峰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50米,南面向外延伸120米至村级公路。

140. 伍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王英镇大田村)

保护范围:伍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宗祠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25米,南面以宗祠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以宗祠配殿外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北面以宗祠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41. 梁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黄塘村)

保护范围:梁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宗祠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宗祠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北面以宗祠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42. 李清塔(黄石市阳新县大王镇港西村一组)

保护范围:李清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

143. 陈光亨国师府(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漆坊村下陈组)

保护范围:陈光亨国师府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北面以国师府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5米至村级公路,东北面以国师府官厅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东南面以国师府前重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以国师府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40米至国师府花园区域外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15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50米。

144. 贾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陶港镇青龙村贾清伍湾)

保护范围:贾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以宗祠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西南面以宗祠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以宗祠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6米,东北面以宗祠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至古树。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

145. 洪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梧塘村六组)

保护范围:洪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宗祠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面至富河,东、南、西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各向外延伸200米。

146. 李家堡民居(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龙港村李家堡湾)

保护范围:李家堡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以李家堡民居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东北、西南面各以民居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以民居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30米至池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147. 柯家老屋(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金河村何子恕组)

保护范围:柯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老屋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40米,南、北面各以老屋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西面以老屋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

148. 铜湾陈民居群(黄石市阳新县王英镇遂洞村铜湾陈组)

保护范围:铜湾陈民居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村东山泉溪为界向外延伸50米,南面以陈世银老屋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50米,西面以陈瑞庭老屋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30米,北面以村北山泉溪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单栋古民居以建筑外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为重点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149. 铁壁摩崖石刻(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银山村西南)

保护范围:铁壁摩崖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本体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50. 墩福影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墩福村甲墙组)

保护范围:墩福影壁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影壁墙体为界向外延伸2米,南、西、北面各以影壁墙体为界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51. 坳上老屋(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坳上村栗子坳)

保护范围:坳上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北面各以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西面以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52. 阚家塘古民居(黄石市阳新县排市镇下容村阚家塘)

保护范围:阚家塘古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外山墙为界向外延伸8米,南面以前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5米,北面以后檐墙为界向外延伸12米至山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山脚下。

153. 李氏宗祠(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太子老街)

保护范围:李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山墙为界向外延伸5米,南、北面各以檐墙为界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54. 余冈九冢古墓群(襄阳市樊城区竹条镇九冢村)

保护范围:余冈九冢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55. 三步两道桥遗址(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赵山村)

保护范围:三步两道桥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56. 抚州会馆(襄阳市樊城区中山后街陈老巷口)

保护范围:抚州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会馆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57. 习家池(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观音阁村)

保护范围:习家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荷花池池壁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58. 水星台(襄阳市樊城区水星台巷)

保护范围:水星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59. 襄阳学宫大成殿(襄阳市襄城区襄阳五中老校区内)

保护范围:襄阳学宫大成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殿外墙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至状元桥南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160. 庆元己未摩崖题刻(襄阳市襄城区郑家山)

保护范围:庆元己未摩崖题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摩崖中心正下方触地点为基准点,向外延伸30米。

161. 岘山寺摩崖题刻(襄阳市襄城区岘山北麓岘石洞外)

保护范围:岘山寺摩崖题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棲霞”、“啸月”题刻的“月”字正下方触地点为基准点,向外延伸30米。

162. 樊城城墙遗址

162-1 定中门(襄阳市樊城区定中街)

保护范围:定中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2-2 屏襄门(襄阳市樊城区解放东路)

保护范围:屏襄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3. 樊城山陕、黄州、小江西、中州会馆

163-1 山陕会馆(襄阳市樊城区磁器街)

保护范围:山陕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大殿东侧外沿为界,向外延伸至照壁以东5米;南、西、北三面以大殿外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163-2 黄州会馆(襄阳市樊城区交通巷)

保护范围:黄州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会馆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163-3 小江西会馆(襄阳市樊城区沿江大道)

保护范围:小江西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会馆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3-4 中州会馆(襄阳市樊城区沿江大道)

保护范围:中州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会馆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4. 铁佛寺(襄阳市襄城区西门外)

保护范围:铁佛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殿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5. 襄阳谯楼(襄阳市襄城区南街)

保护范围:襄阳谯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6. 陆寨墓(襄阳市樊城区团山镇陆寨村)

保护范围:陆寨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7. 韩洼墓(襄阳市樊城区团山镇韩洼村)

保护范围:韩洼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68. 襄樊码头(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汉江两岸)

保护范围:襄樊码头及周围一定范围。汉江南岸码头四至:东面至闸口码头以东50米,南面至沿江大道规划红线,西面至长虹桥头,北面至汉江中线;汉江北岸码头四至:东面至鱼梁洲桥头,南面至汉江中线,西面至长虹桥头,北面至沿江大道规划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10米。

169. 襄阳楚王城遗址(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高明村油坊湾)

保护范围:襄阳楚王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许家河,南面至台地边,西面至台地沟边,北面至堰塘南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东、南面至许家河,西面至堰塘,北面至堰塘北堤。

170. 朝阳城遗址(襄阳市襄州区石桥朱杨镇村)

保护范围:朝阳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王李家西100米处,西北面至城址柳,南面至史家庄,北面至高营南10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王李家,南面至史李村,西北面至城址柳西部堰塘处,北面至高营。

171. 鹿门寺(襄阳市襄州区东津镇)

保护范围:鹿门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霸王山寨东100米处,西面至孟浩然纪念馆西500米处,南面至鹿门山南山坡脚下,北面至鹿门寺牌坊北10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0米。

172. “湖广北界”碑(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黄渠河村)

保护范围:“湖广北界”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l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73. 凤凰咀遗址(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阎营村)

保护范围:凤凰咀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小清河河边,南面至台地边缘机耕道,西面至台地边缘,北面至台地边缘机耕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74. 老坟坡遗址(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宋营村)

保护范围:老坟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堰塘东南角,南面至遗址台地边缘水渠沟拐角处,西面至遗址台地边缘,北面至遗址台地边水渠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堰塘东南角东100米处,南面至双黄公路,北面至堰塘西北角。

175. 陈坡遗址(襄阳市襄州区东津镇陈坡村)

保护范围:陈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陈坡变电站东南角,南面至陈坡村公路下坡处,西面至汉江边,北面至省考古所发掘的东周贵族墓北10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陈坡电站东100米的水沟处,南面至陈坡村公路下坡南100米处,西面至汉江,北面至台水渠。

176. 苏公泉井(襄阳市保康县县城东街)

保护范围:苏公泉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由井台至围墙1.8米处,南面由井台至水务局花坛边6米,西面由井台至水务局正门前6米,北面由井台至围墙2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从东围墙至东街人行道路沿石7.5米处,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南延伸5米至办公楼外墙处,西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西延伸14米至花坛处,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北延伸4.5米至东街中线处。

177. 吴氏庄园(襄阳市保康县歇马镇白竹村石磐岭)

保护范围:吴氏庄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正门百步梯前10米处李华书责任田,南面至寨门11米路边杜仲树,西面至屋后寨墙外5米路边墓前古柏树,北面至庄园药铺旁10米大石包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西面各向外延伸45米,东、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正门百步梯前60米处李华书责任田楸树前,西面至屋后寨墙外50米花栎树,南面至45米处杨洪奎菜园旁竹园边,北面至庄园药铺旁60米熊家义屋坎下石包处。

178. 李永富夫妇墓(襄阳市保康县歇马镇东坪村桂竹园)

保护范围:李永富夫妇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前石供案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79. 襄宪王墓(襄阳市谷城县茨河镇承恩寺村)

保护范围:襄宪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80. 三神殿(襄阳市谷城县三神殿巷子)

保护范围:三神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延伸至三神殿外的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81. 杨洪胜烈士墓(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茶庵村一组)

保护范围:杨洪胜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82. 谷城老街古建筑群(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老街)

保护范围:谷城老街古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到老街和横街交接处,南面抵南河堤,西面至谷城县城关卫生院,北面至中码头街以南。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183. 万寿宫(襄阳市谷城县盛康镇前街)

保护范围:万寿宫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万寿宫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184. 鄂北手纺织训练所旧址(襄阳市谷城县茨河镇下街)

保护范围:鄂北手纺织训练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85. 尖角墓群(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尖角村)

保护范围:尖角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大坟顶梁子,南面至余家洼水库,西面至石卡子沟,北面至尖角老水厂。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魏家湾,南面到余家湾水库,西面至石卡子沟,北面至张家湾。

186. 冢子岗遗址(襄阳老河口市竹林桥镇苏家店自然村)

保护范围:冢子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临蒿堰河西岸,南面至苏家自然村以北100米处,西面至冯营水库东面大坝100米处,北面至邓家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87. 五座坟古墓群(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办事处刘营村前刘营自然村)

保护范围:五座坟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1972年在此发掘的西汉墓葬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2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188. 光化黉学(襄阳市老河口光化街道老县城村)

保护范围:光化黉学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现有院门前公路,南面至护城河,西面至堰塘边,北面至后殿后墙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89. 国民政府第五战区李宗仁长官司令部旧址(襄阳市老河口市北京路288号)

保护范围:国民政府第五战区李宗仁长官司令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体育场路,南面至火车站广场北路,西面至北京路,北面至保险公司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90. 柴店岗遗址(襄阳市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柴店岗村)

保护范围:柴店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九里山山梁,南面至汪家庄,西面至316国道,北面至邓家村自然村。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杨家凹西侧,南面至汪家庄自然村内,西面至316国道西侧低洼地,北面至杨家凹北侧。

191. 秦家老屋(襄阳市老河口市南街秦川楼道子2号)

保护范围:秦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商业街西侧,南面至市刑警大队,西面至老工商局家属院内,北面至大巷子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南面至市刑警大队,东面至商业街西侧,西面至老工商局家属院内,北面至大巷子北侧。

192. 太平街民居(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街道太平街社区)

保护范围:太平街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两仪街东侧,南面至乐盛街,西面至太平街码头,北面至秋丰路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两仪街东100米,南面至乐盛街南50米,西面至太平街码头,北面至秋丰路北侧。

193. 监生坡遗址(襄阳市老河口市袁冲乡槐树湾村监生坡自然村)

保护范围:监生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余家河,南面至监生坡新村东西向道路,西面至村村通公路,北面至东西向冲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194. 福民医院旧址(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街道胜利路社区市委大院内)

保护范围:福民医院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南北向道路,南面至东西向道路,西面至市委办办公楼,北面至市委家属楼。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市委家属楼东侧院墙,南面至东西向道路,西面至市委办办公楼,北面至市委家属楼北侧。

195. 小胡岗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红星村小胡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小胡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距小胡岗村东边水渠100米的田坎,南面至小胡岗水库北边,西面至村道西80米一线,北面至杨旗岗南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大胡岗自然村西边线向北的延线,南面至小胡岗水库北,西面至谢家岗自然村向南一线,北面至杨旗岗自然村南边。

196. 张上将自忠殉国处纪念碑、同难官兵公墓及张公祠

196-1 张上将自忠殉国处纪念碑、同难官兵公墓(襄阳市宜城市板桥店镇罗屋村)

保护范围:纪念碑及同难官兵公墓实施联体保护,东面至上山的公路,南面至罗屋自然村北100米,西面至公墓西30米的田坎边,北面至长山顶中轴线纪念碑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196-2 张公祠(襄阳市南漳县武安镇东关社区)

保护范围:张公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张公祠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教学楼办公楼,南面至长渠边,西面至西校门,北面至单元楼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教学楼后坡,南面至南(漳)宜(城)公路,西面向外延伸20米,北面至院墙边。

197. 罗家岗墓群(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护洲村骆家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罗家岗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村民赵子平住宅东向南一线,南面至村外堰塘边,西面至村西边,北面至距村道80米的菜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罗家岗自然村东边,南面至堰塘边,西面至村外50米,北面至菜地以北50米。

198. 老鸹仓遗址(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胡湾村朱家湾)

保护范围:老鸹仓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遗址台地东边沿的机耕路,南面至遗址内的堰塘南堤坝,西面至抬水渠向南一线,北面至朱家湾自然村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胡湾自然村西边沿线向南延伸线,南面至小水渠,西面至襄荆高速公路,北面至朱家湾自然村以北60米。

199. 曹家楼遗址(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詹营村曹家楼自然村)

保护范围:曹家楼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遗址台地边沿,南面至堰塘北机耕路北边,西面至遗址内路西住户约80米的田坎上,北面至村道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0米至水渠,南面向外延伸至曹家楼自然村北,西面向外延伸至耿家营自然村东边,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200. 南门口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皇城村楚皇城城址南门外)

保护范围:南门口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南门口自然村东西向的中心线,南面至南门口自然村南边向西一线,西面至离村道150米的田坎,北面至楚皇城城址南城墙外的堰塘南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南门口自然村东边沿线,南面至养鸭场堰塘北边,西面至田坎外延80米,北面至楚皇城城址南城墙边。

201. 胡家庄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季连村)

保护范围:胡家庄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距襄荆高速公路东边线80米的田坎,南面至距村道150米的台地边沿,西面至距襄荆高速公路120米台地边沿,北面至距村道150米的台地边沿的田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02. 古楼岗遗址(宜城市郑集镇赤湖村古楼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古楼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古楼岗自然村北的土路向东120米坡地边,南面至自然村北向南50米,西面至自然村西80米,北面至现代坟地北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第一台阶,南面向外延伸40米,西面向外延伸12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203. 陈家岗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赤湖村陈家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陈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遗址台地边沿,南面至陈家岗自然村北水渠北边,西面沿村级公路向西50米,北面至遗址台地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60米,南面向自然村内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百里长渠,西面向外延伸50米。

204. 娃子坟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武当湖村王子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娃子坟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西距新丰渠180米的田坎,南面至王子岗自然村北,西面至距新丰渠30米的台地边沿,北面至距自然村240米的田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80米,南面向村内延伸50米,西面至新丰渠,北面至机耕路。

205. 郑家湖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官堰村郑家湖自然村)

保护范围:郑家湖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郑家湖西边,南面至堰塘北边的田坎,西面至通村公路,北面临十四支渠。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80米,南面至村级公路北边。

206. 毛家洼遗址(襄阳市宜城市孔湾镇杜岗村毛家洼子自然村)

保护范围:毛家洼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临毛家洼子水库边沿,南面临毛家洼子水库,西面至台地边沿,北面至冲地南边的田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南面临毛家洼子水库,西、北面各向外延伸80米。

207. 赤湖岗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赤湖村)

保护范围:赤湖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距赤湖自然村西边沿80米,南面至百里长渠,西面至遗址边沿距赤湖小学120米,北面至遗址所在台地一级台阶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赤湖自然村西边沿,南面至百里长渠,西面至赤湖小学东边围墙,北面向外延伸50米。

208. 王子岗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武当湖村王子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王子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台地东边较低处,南面至机耕路,西面至武当湖边,北面临武当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新丰渠,南面至机耕路外50米,西、北面临武当湖。

209. 骆家岗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护洲村骆家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骆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骆家岗自然村,南面至连接东大路和新丰渠的机耕路,西面至遗址台地边沿,北面至骆家岗自然村北的机耕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骆家岗自然村东边沿,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至新丰渠,北面向外延伸80米。

210. 朱家岭遗址(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护洲村骆家岗自然村)

保护范围:朱家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岗地东边沿的机耕路,南面至通骆家岗自然村村道,西面至台地边沿,北面至距村道近300米岗地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11. 长渠遗址

211-1 宜城市境内(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郭海村)

保护范围:长渠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渠两边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0米。

211-2 南漳县境内(南漳县武安镇)

保护范围:长渠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长渠渠堤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武安镇界碑头村八组,南面靠渠堤净脚线(开线口)外20米,西面至武安镇谢家台村一组(渠道),北面靠渠堤净脚线(开口线)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12. 黄宪集墓群(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黄集村黄宪集自然村)

保护范围:黄宪集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墓冢东20米的田坎,南面至村民何立法门前东西流向的小水渠,西面至村民王耀成住宅东围墙边,北面至墓冢北15米的土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至通村公路。

213. 临沮城遗址(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临沮寺岗)

保护范围:临沮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临沮城遗址台地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临清凉河,南面至临沮四组居民点,西面至村道界,北面至临沮岗坡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清凉河东岸,南面至李家土城,西面至田畈,北面至临沮岗分水岭。

214. 襄定王墓(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古林坪村)

保护范围:襄定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南面至电站机房,北面至老崖坡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琵琶岭,南面至朱砂七里店,西面至牌坊山,北面至老崖坡分水岭。

215. 徐庶祠(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

保护范围:徐庶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徐庶祠四周外墙为界,东面、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徐庶路,北面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居民点,西面向外延伸至徐庶路西,北面向外延伸至自来水公司。

216. 玉印岩(又名抱璞岩)(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金镶坪村)

保护范围:玉印岩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玉印岩洞口为起点,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小杨冲口,西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北坡山根,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凤凰台山边,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玉印岩山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100米至小杨冲,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北坡山顶,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凤凰台山顶,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玉印岩北山脚。

217. 板桥民居

217-1 鞠家湾板桥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冯家湾村)

保护范围:鞠家湾板桥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南(漳)板(桥)公路,西面向外延伸18米,北面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戈家湾,南面至笔架山山脚下,西面至冯耀鞠住宅,北面至罗家山山腰冯祖永住宅。

217-2 夹马寨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冯家湾村夹马寨)

夹马寨民居与夹马寨造纸作坊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夹马寨造纸作坊。

217-3 冯家湾民居(含东栋、西栋)(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冯家湾村)

冯家湾民居东栋、西栋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冯家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西栋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冯家湾村委会,南面至村级道路,西面至金竹岗,北面至南(漳)板(桥)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南(漳)板(桥)公路与村级道路交接处,南面至李汉林住宅,西面至王家湾,北面至池塘垭紧靠南(漳)板(桥)公路。

217-4 雷坪陶氏民居(含雷坪陶氏民居、陶匡伦民居、陶述照民居、陶绍初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雷坪村上坪)

雷坪陶氏民居、陶匡伦民居、陶述照民居、陶绍初民居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雷坪陶氏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陶绍初民居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施春九住宅并紧靠村级道路,南面至王启明住宅,西面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山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级道路,南面至雷坪完全小学,西面至周传国住宅,北面至黄龙洞脚下。

217-5 焦家湾民居(陶堪伦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古井村三组)

保护范围:焦家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级道路,南面至水井古路,西面至王正国住宅,北面至马耳朵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板(桥)巡(检)公路,南面至李家山山脚下,西面至西垭,北面至南垭。

217-6 老湾陶家祠堂(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老湾村凉水泉)

保护范围:老湾陶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20米,南面向外延伸80米至大桑树,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阳坡,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大山坡。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板(桥)雷(坪)公路,南面至板(桥)雷(坪)公路,西面至阳坡山腰,北面至大山坡山脚下。

217-7 甘沟陶氏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甘沟村)

保护范围:甘沟陶氏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王正西住宅,西面向外延伸6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石沟冲。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刘友军住宅,南面至豁把淌,西面至北坡山腰,北面至板(桥)雷(坪)公路。

217-8 九龙观冯氏民居(含王启明民居、冯祖绪民居、冯祖仲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九龙观村板桥坪)

①王启明民居

保护范围:王启明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级道路,南面至田间小路,西面至村级道路,北面至小山坡。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余传阳住宅,南面至冯祖贵住宅,西面至李先义住宅,北面至九龙观村村委会。

②冯祖绪民居、冯祖仲民居

冯祖绪民居、冯祖仲民居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冯祖绪民居、冯祖仲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冯泽辉住宅旁竹林,南面至村级道路,西面至冯泽熊住宅,北面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乌龟包,南面至陈忠培住宅,西面至冯泽和住宅西墙边,北面至杉淌。

217-9 曾家坪刘家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双龙寺村曾家坪)曾家坪刘家民居与曾家坪墓群、松树林墓群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曾家坪墓群。

217-10 冲口子冯氏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新集村冲子口)

保护范围:冲口子冯氏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15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南(漳)板(桥)公路,西面向外延伸至南(漳)板(桥)公路,北面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王明丹住宅,南面至南(漳)板(桥)公路,西面向外延伸100米,北面至后坡。

217-11 彭家湾冯氏民居(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新集村彭家湾)

保护范围:彭家湾冯氏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杜昌永住宅,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至余开建住宅,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朱教训住宅,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至完全小学,北面至后淌。

218. 罗国城遗址(襄阳市南漳县武安镇洪山寺村)

保护范围:罗国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罗国城遗址中部为起点向四周延伸,东面临柳河,南面至葡萄架,西面至村道,北面临黑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219. 黄林寨遗址(又称黄陵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王家畈村)

保护范围:黄林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阎家岩,西面至庙沟,南面至大黄林坡,北面至小黄林坡。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泉湾,南面至大黄林坡坡脚,西面至庙沟西沟沿,北面至小黄林坡坡分水岭。

220. 阎家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上泉坪村)

保护范围:阎家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水峡(临峡),西面至黑沟(临沟),南面至阎家滩,北面至寨窝子。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笔架山崖壁,南面至阎家滩,西面至黑沟西桑树垭,北面至寨窝子洼心。

221. 关帝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杜家坪村)

保护范围:关帝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干化沟,西面至千丈坡,南面至桑树垭,北面至翎滑沟(临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干化沟东沟沿,南面至桑树垭口,西面至千丈坡坡脚,北面至翎滑沟西崖壁。

222. 虎洞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胎坪村虎洞山)

保护范围:虎洞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洞寨门墙为起点,东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虎洞山根,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虎洞山前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至牛鼻弓洞,西面向外延伸200米至李山山根,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虎洞沟心,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虎洞山分水岭。

223. 沉坡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不二坪村祠堂湾)

保护范围:沉坡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沉坡东山边,西面至陈家沟东沿,南面至八宝山洼地,北面至前头洼。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干洞坡,西面至陈家沟心,南面至八宝山边,北面至前头洼梁子。

224. 不二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不二坪村)

保护范围:不二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垣四周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松林子山边,西面至不二寨山根,南面至村级道路,北面至马家垭。

225. 九龙山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九龙观村)

保护范围:九龙山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九龙山寨山脚下,南面至堰湾(九龙堰碑),西面至棵树湾水库边,北面至观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河口村村委会,南面至村级道路,西面至冯仕海住宅(紧靠村级道路),北面至冯泽升住宅。

226. 雷公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苍坪村)

保护范围:雷公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250省道,南面至龙王滩北岭,西面至陈家沟崖岭,北面至雷家沟坎上。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250省道,南面至龙王滩,西面至陈家沟,北面至雷家沟。

227. 新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杜家坪村)

保护范围:新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垣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西、南面至茅坪河,北面至黄树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南面至茅坪河对岸,西面至茅坪河对岸五泉山脚,北面至黄树岗分水岭。

228. 山家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灵关垭村)

保护范围:山家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山于明住宅,南面至王家山山脚下,西面至村级道路,北面至泰山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胡宗善住宅,南面至王家山山顶,西面至黑林包山脚下,北面向外延伸150米。

229. 点子寨遗址(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任家庄村)

保护范围:点子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级道路,南面至任家庄村原保管室,西面向外延伸500米至杉树林,北面至刘家河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任家庄村委会,南面至南(漳)板(桥)公路,西面至徐家崖,北面至刘家河北岸。

230. 木桥墓群(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木桥村大屋自然村)

保护范围:木桥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中间一座墓冢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大屋墙边,南面至冯泽迁住宅,西面至乐围扒,北面至余志明住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茶山下古井,南面至冯锐住宅,西面至陈家河,北面至乌龟包。

231. 凉泉墓群(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雷坪老湾村)

保护范围:凉泉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中间一座墓冢四周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山坡,南面至山腰,西面至山腰,北面延伸500米至山脚下。

232. 曾家坪墓群(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双龙寺村曾家坪)曾家坪墓群、松树林墓群、板桥民居之曾家坪刘家民居三处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以曾家坪刘家民居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刘友武住宅,南面至竹林,西面至王诚意住宅,北面至张学坤住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树旁湾,南面至关帝庙,西面至小杉坡,北面向外延伸80米。

233. 松树林墓群(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双龙寺村曾家坪)松树林墓群、曾家坪墓群、板桥民居之曾家坪刘家民居三处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曾家坪墓群。

234. 张家湾墓群(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不二坪村张家湾)

保护范围:张家湾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杨三书墓门为基点,东面向外延伸100米,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至三叉坑,西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尾子坑,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老井沟,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阳坡分水岭。

235. 竹上坪墓群(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不二坪村)

保护范围:竹上坪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齐氏墓冢四周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门前沟,西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坡外沿,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断崖,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石廊山边。

236. 白云庵墓群(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白云庵村张焕垭)

保护范围:白云庵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葬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堰凹子后头,南面至殷永全住宅老大门,西面至坎下,北面至头坡天坑旁。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塘垭子,南面至张焕垭殷永东住宅,西面至黑冲淌,北面至锅底坑。

237. 凤山墓群(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凤山村)

保护范围:凤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胡家逻围为基点向外延伸,东面至凤翔坪田畈,西面至虎山边,南面至龙架山边,北面至皮壳树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凤翔坪村道,西面至虎山分水岭,南面至龙架山分水岭,北面至象山山边。

238. 水镜庄(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南郊白马洞)

保护范围:水镜庄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水镜庄大门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30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水镜庄大桥,北面向外延伸至北堤。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文峰塔,南面向外延伸500米,西面至珍珠桥,北面至西关十字路。

239. 东巩民居

239-1 田家湾民居(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口泉村一组)

保护范围:田家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铺子河,南面至漳河北岸,西面至寨尖分水岭,北面至缸娅子沟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道东山边,南面至漳河南岸,西面至寨尖分水岭西沿,北面至缸垭子沟北。

239-2 蔡家老屋(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口泉村一组)

保护范围:蔡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铁塔老秧地,南面至口泉沟,西面至阎王垱,北面至白岭岗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铺子河,西面至古楼崖,南面至将家塝,北面至白岭岗分水岭。

239-3 蔡家棚民居(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口泉村三组)

保护范围:蔡家棚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漳河交汇地庙岗,西面至垭堰塘,南面至漳河,北面至平天岗山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白岩,西面至垭堰塘西,南面至漳河,北面至平天岗分水岭。

240. 甘溪民居

240-1 漫浴民居(又称漫云民居)(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漫云村)

保护范围:漫浴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漳河垭口,西面至白狸笼坪地,南面至鼠山腰,北面至古牛岗山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漳河,西面至白狸笼山边,南面至鼠山顶,北面至古牛岗分水岭。

240-2 都家巷民居(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三里岗村)

保护范围:都家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四周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栗家岗坡脚,南面向外延300米至前甘溪河,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榨屋岗山边,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榨屋岗山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栗家岗分水岭,南面向外延100米至白岩山边,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榨屋岗分水岭,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榨屋岗分水岭。

241. 夹马寨造纸作坊(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冯家湾村)

夹马寨河淌作坊、夹马寨河上游作坊、夹马寨河山脚下作坊与板桥民居之夹马寨民居实施联体保护。保护范围:以夹马寨民居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夹马寨河西岸,南面至柚树林子,西面至周登英住宅,北面至二级水电站洞口。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夹马寨河东岸,南面至门坎石,西面至村级道路,北面至一级水电站压力池。

242. 河口碉楼(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河口村苏家湾)

保护范围:河口碉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碉楼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李先锋住宅后墙,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至梨树淌,北面至小竹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屋后山顶,南面至庙垭,西面至北场子,北面至下淌。

243. 晏山碉楼(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晏山村四方坪)

保护范围:晏山碉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碉楼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村级道路,南面至山边大花梁树,西面至刘昌俊住宅,北面至冯祖安住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刘昌兵住宅,南面至南(漳)板(桥)公路,西面至道坊垭到沈家沟路上白果树,北面至杜德军住宅。

244. 板桥乡公所旧址(襄阳市南漳县板桥镇新集村完全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板桥乡公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四周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西面至旧址围墙,南面至教学楼,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彭家,南面至完全小学操场围墙,西面至靳家岗,北面至读书岭山坡。

245. 毛狗洞遗址(襄阳市枣阳市南城街道梁集段湾村)

保护范围:毛狗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保护标志为中心,东、南面分别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1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南郑洼自然村西侧,南面向外延伸至荷花堰,西面向外延伸至滚河东岸,北面向外延伸至滚河南岸。

246. 墓子岗遗址(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赵庄村)

保护范围:墓子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保护标志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120米,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47. 跑马道遗址(襄阳市枣阳市鹿头镇刘庄村)

保护范围:跑马道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距西吴庄自然村200米,西面至刘庄村竹林坟地,南面隔枣(阳)新(市)公路距刘庄村250米,北面至吉河水库坝堤。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西面、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各向外延伸200米,北面至吉河水库坝堤。

248. 翟家古城遗址(襄阳市枣阳市琚湾镇古城村)

保护范围:翟家古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保护标志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500米至滚河西岸,南面向外延伸1000米至滚河北岸,西面向外延伸900米至章庄,北面向外延伸700米至枣蔡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0米。

249. 黉学大殿(襄阳市枣阳市北城街道大南街市粮食局院内)

保护范围:黉学大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殿基座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平行延伸80米至小南街,向南平行延伸100米至小南街,向西平行延伸至大南街东侧,向北平行延伸70米至大东街。

250. 白水寺(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白水村)

保护范围:白水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核心景区界线碑,南面至泥鳅岗,西面至过风崖,北面至滚河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0米。

251. 石鼓山石刻革命标语(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魏庄村)

保护范围:石鼓山石刻革命标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标语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自然形成的山脚下,南面向外延伸至杨庄自然村,西面向外延伸至枣阳至刑川公路,北面向外延伸至刑川水库库稍。

252. 枣阳城墙遗址(襄阳市枣阳市北城街道北关村书院街市行管局院东侧)

保护范围:枣阳城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枣阳城墙城垣为中心,向东面延伸至顺城街东侧,向南面延伸至书院街北侧,向西面延伸10米,向北面延伸至实验中学南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53. 郭家庙墓群(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东赵湖村)

保护范围:郭家庙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东赵湖村西一鱼塘的东北角为起点,向东面延伸1100米至一台堰南一电线杆,以此点向北面延伸2600米至县级公路吴店至乌金路旁一加工厂蓝色铁皮房西往南小路与公路相交的T型路口,以此点向西面沿县级公路延伸1100米至九连墩三岔路口往东一鱼塘处,往北乡间小路与公路相交的T型路口,以此点向南面延伸2300米交于起点为郭家庙墓群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54. 前塆民居(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前塆村)

保护范围:前塆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前塆民居寨墙基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55. 钱岗陕山会馆(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钱岗村钱岗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钱岗陕山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陕山会馆建筑基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56. 郭营祠堂(襄阳市枣阳市鹿头镇郭营村)

保护范围:郭营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祠堂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57. 古城遗址(襄阳市枣阳市七方镇潘岗村)

保护范围:古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城自然村东西向入村公路为基点,向北面延伸270米,向南面延伸330米,向西面至村内南北向村道,向东面至距枣阳至罗岗公路18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枣阳至罗岗公路,南面至陈寨自然村,西面至小泥河,北面至上柯庄自然村南侧堰塘南岸处。

258. 周台遗址(襄阳市枣阳市兴隆镇周台村)

保护范围:周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忠义寨村北口往西延伸田间小路第二块田的西北角为基点(北纬31°58′9.35″,东经112°50′23.87″),向东面延伸925米至忠义寨东一南北向乡村公路临路河渠上一棵大树下,再以此点向北面延伸2260米至乌金街南头往东一临河人工堰旁养殖场民房处电线杆,再以此点向西延伸1000米至陈岗五组(姚堰)东北角民房的东南方向电线杆处,再以此点向南延伸2310米交于起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59. 南乡遗址(襄阳市枣阳市琚湾镇芦坡村)

保护范围:南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台地东侧边缘,西面至距离引水渠230米处,南面至距离南乡水库南岸425米处,北面至距离南乡水库南岸25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延伸100米至田间作业道,向南延伸100米,向西延伸230米至引水渠,向北延伸25米至南乡水库南岸处。

260. 余家湾墓(襄阳市枣阳市车河管理区孙畈村)

保护范围:余家湾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南北二墓中心点为基点,南墓向外延伸100米,北墓向外延伸150米;南面以南墓中心点为基点向外延伸100米至村民房屋南侧的村道;西面以南北二墓中心点为基点,南墓向外延伸80米,北墓向外延伸50米;北面以北墓中心点为基点向外延伸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70米至孙家畈自然村西侧,南面向外延伸70米,西面向外延伸80米至河边,北面向外延伸60米。

261. 白竹园寺(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周楼村)

保护范围:白竹园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保护标志牌为基点,向西面延伸10米,向南面延伸20米,向东、北面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62. 高公村桥(襄阳市枣阳市太平镇高公村)

保护范围:高公村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面各延伸50米,向北面延伸150米至功德碑。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40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

263. 万城(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万城村三组)

保护范围:万城遗址及四周向外延伸50米所围合的区域。东面至与太湖交界的南渠,南面至318国道,西面至荆江大堤,北面至太湖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264. 江陵湘献王墓(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太晖村十组、太晖观西侧)

保护范围:江陵湘献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南角至北纬30°21′42.75″,东经112°09′50.51″;东南角至北纬30°21′42.86″,东经112°09′51.80″;东北角至北纬30°21′46.33″,东经112°09′51.49″;西北角至北纬30°21′46.25″,东经112°09′50.0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65. 承天寺碑(荆州市荆州区,元代)

已搬迁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荆州三观之开元观内,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开元观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执行。

266. 孙家山墓群(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董场村一组、三组、五组、十组)

保护范围:孙家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花树台,西面至二圣庙,南面至幽陂寺,北面抵董场黄经堂。共有11个封土堆。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67. 荆州文庙(荆州市荆州区西城街道荆中路市实验中学内)

保护范围:荆州文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至中轴线以外30米,南面至实验中学围墙,北面至荆中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68. 铁女寺(荆州市荆州区西城街道铁女巷)

保护范围:铁女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北面各至围墙外20米,南面至铁女巷南侧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69. 梅槐桥(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梅槐生产大队)

保护范围:梅槐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长34米、宽5.4米的梅槐桥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270. 荆州南门天主教堂(荆州市荆州区城南街道东堤街)

保护范围:荆州南门天主教堂及周围一定范围。天主堂:东、西面各至中轴线以外30米,南面至后墙外20米,北面至东堤街北路沿石;修道院:东、西面各至中轴线以外50米,北面至护城河南岸,南面至东堤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天主堂:东面至中轴线以外60米,西面至御河路,南面至后墙外50米,北面至东堤街北30米;修道院:东、西面各至中轴线以外80米,北面至护城河北岸,南面至东堤街南侧20米。

271. 荆州城区民居

271-1 南门大街46号民居(荆州市荆州区东城街道南门大街新门牌号33-4)

保护范围:南门大街46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民居中轴线为基线,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至内环道,北面至南门大街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至荆州城墙,北面至南门大街北侧。

271-2 东堤街10号民居(荆州市荆州区城南街道东堤街)

保护范围:东堤街10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民居中轴线为基线,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至后檐墙外20米,北面至东堤街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71-3 东堤街18号民居(荆州市荆州区城南街道东堤街)

保护范围:东堤街18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民居中轴线为基线,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至后檐墙外20米,北面至东堤街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71-4 胜利街260号民居、胜利街234号民居、健康巷52号民居(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260号、234号、健康巷52号)

保护范围:胜利街260号民居、胜利街234号民居、健康巷52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胜利街中心点(北纬30°18′24″,东经112°14′46″)为基点向四周延伸,东面抵大寨巷、华艺卫浴,南面至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西面到科普广场,北面至胜利街234号、260号民居北侧山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江汉南路道路中心线,南面至中山路道路中心线,西面至便河东路,北面盛泰商务宾馆、美度荆州旗舰店。

272. 李埠铁牛(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中心集镇西南150米荆江大堤上)

保护范围:李埠铁牛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铁牛为中心,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73. 蔡桥遗址

273-1 蔡桥遗址(1)(荆州市荆州区马山镇蔡桥村一组)

保护范围:蔡桥遗址(1)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北湖,西面至下北湖,南面至一组居民点,北面至七四堤。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73-2 蔡桥遗址(2)(荆州市荆州区马山镇蔡桥村三组)

保护范围:蔡桥遗址(2)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三组公路,西面至李学银农田,南面至蔡迪雄渔池,北面至蔡迪雄堰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74. 江陵梁代墓(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麻林村四组)

保护范围:江陵梁代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封土边缘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75. 章华寺(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道太师渊路北侧)

保护范围:章华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沙市古城遗址,南面至太师渊路,西面至林青花园,北面至烈士陵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25米。

276. 周梁玉桥遗址(荆州市沙市区朝阳街道豉湖路与长港路交汇处)

保护范围:周梁玉桥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豉湖路西侧沙市农场商业门店,南面至长港路,西面至金港花园,北面至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豉湖路,南面至红苑玉桥宾馆、富迪和悦店,西面至金港花园向外延伸10米处,北面至西干渠南岸。

277. 张居正墓(荆州市沙市区荆沙村五组张家台)

保护范围:张居正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排污渠西岸荆沙村五组村路,南面到首辅路,西面抵菩提寺,北面到荆沙村五组居民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5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西面至菩提寺围墙。

278. 川主宫戏楼(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道碧波路西端南侧江津湖畔)

保护范围:川主宫戏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戏楼建筑四边为基点,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碧波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170米,南面至中山公园西大门湖心岛,西面至塔桥路东侧绿化带,北面至碧波路。

279. 春秋阁(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中山公园东北隅)

保护范围:春秋阁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春秋阁为中心点,东、北面向外延伸至江津湖、便河风景区,西、南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园林路城市绿化带,南面到便河湖,西面抵蜈蚣岭,北面至卧虹桥。

280. 荆江分洪纪念碑(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街道荆江大堤望江亭矶北侧)

保护范围:荆江分洪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荆江大堤堤脚40米,南面至荆江大堤堤身75米,西面临长江,北面至荆江大堤堤身7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南面到长江,北面到荆江大堤。

281. 凤凰山遗址(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凤凰村凤凰森林公园内)

保护范围:凤凰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凤凰山坡脚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82. 华廊庙遗址(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东湖村实验林场一组)

保护范围:华廊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东湖村实验林场一组抽水机房,北面至实验林场一组农田水渠,西面至实验林场一组农耕道,南面至东湖村实验林场一组居民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283. 戴家场秋收暴动纪念地及纪念碑(荆州市洪湖市戴家场镇戴市村)

保护范围:戴家场秋收暴动纪念地及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台基为边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围墙外民居,西面至碑座以西20米处,南面至碑座以南20米处,北面至紫金佳园小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不朽桥”,西面至围墙外戴市公路,南面至保护范围外10米处,北面至保护范围外10米紫金佳园小区。

284. 路易·艾黎旧居(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西后街1号)

保护范围:路易·艾黎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荷花广场,西面至民居,南面抵长江大堤,北面至洪湖市餐饮服务公司宿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荷花广场,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洪湖市排污管理站宿舍,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洪湖市餐饮服务公司宿舍,南面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285. 新华日报总馆及八路军武汉办事处二十五位烈士殉难处与烈士公墓(荆州市洪湖市燕窝镇燕窝村)

保护范围:新华日报总馆及八路军武汉办事处二十五位烈士殉难处与烈士公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烈士公墓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南面至围墙,西、北面至绿化带。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南面至围墙外农田,西面至围墙内道路东面,北面至绿化带。

286. 圆山遗址(荆州市洪湖市乌林镇香山村香山北圆山)

保护范围:圆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圆山遗址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10米至香山村公路,南面向外延伸375米至大水坑(万人坑遗址),西面向外延伸210米至农田,北面向外延伸375米至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香山村一组徐水平农田,南面至香山村五组魏建平农田,西面至香山村一组农田,北面至松林村农田。

287. 小城壕遗址(荆州市洪湖市乌林镇黄蓬街东首小城壕)

保护范围:小城壕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址中部(北纬29°55′51.7″,东经113°35′45.9″)为基点,东面向外延伸360米至树林,南面向外延伸300米至现代墓地,西面向外延伸360米至黄蓬老街粮站,北面向外延伸300米至树林墓碑。

建设控制地带:与大城壕遗址实行联体保护。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村级公路岔口处,南面至农田,西面至徐道国鱼池,北面至树林北面鱼池。

288. 大城壕遗址(荆州市洪湖市乌林镇黄蓬老街东首大城壕)

保护范围:大城壕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址中部(北纬29°55′51.7″,东经113°35′45.9″)为基点,东面向外延伸500米至建设河及闸,南面向外延伸280米至村级公路南10米处,西面向外延伸500米至村级公路岔口处,北面向外延伸280米至鱼池。

建设控制地带:与小城壕遗址实行联体保护。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农田,南面至农田,西面至树林墓碑处,北面至鱼池(铁塔以北15米处)。

289. 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纪念碑(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沿江路)

保护范围: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台基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80米。

290. 乌林矶遗址(荆州市洪湖市乌林镇乌林村)

保护范围:乌林矶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保护范围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91. 高陵岗墓群(荆州市石首市高陵镇高陵岗村一、二、三组)

保护范围:高陵岗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寺湖西岸,南面至高陵镇居民房屋,西面至高陵岗村四组李明发农田,北面至李友红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王强农田,南面至廖琴方房屋,西面至黄寺湖,北面至安乡河堤内角。

292. 铁剑岗墓群(荆州市石首市南口镇二郎庙村一、二组)

保护范围:铁剑岗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余军宅东侧,南面至二郎庙村二组农田,西面至管家铺村十一组鱼池东缘,北面至墓群北部公石公路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面至余国清宅东北角,西面至车落湖东缘,北面至公石公路北侧。

293. 肖家岭墓群(荆州市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村一、二、三、四组)

保护范围:肖家岭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夏朝斌宅,南面至黄莲湖,西面至秦皇公路,北面至肖家岭砖厂西北角。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面抵黄莲湖南缘,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20米。

294. 红军军事政治学校旧址

294-1 红军军事政治学校旧址(荆州市石首市东升镇焦山河社区老街)

保护范围:红军军事政治学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0.5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移民建镇街,南面至严若红房屋,西面至焦山河卫生院,北面至张小梅房屋。

294-2 洪湖军事政治学校旧址(荆州市监利县桥市镇北吴村)

保护范围:洪湖军事政治学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座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0米;南、北面各以两山墙为起点,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北(吴)码(头)公路规划红线,西面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295. 城濠岗遗址(荆州市石首市高基庙镇喻家碑村十组)

保护范围:城濠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喻家碑村十一组罗凤先房屋,南面至喻家碑村十组傅道华农田,西面至喻家碑村十组李红彩房屋,北面起喻家碑村十组夏朝剑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址四至为界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喻家碑村十一组孙东平房屋,南面至喻家碑村十组孙再平农田,西面至喻家碑村十组陈平二房屋,北面至喻家碑村九组陈家炎鱼塘。

296. 陈浩岗遗址(荆州市石首市高陵镇长港村五组)

保护范围:陈浩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长港村五组王昌红房屋,南面至长港村五组王昌福农田,西面至长港村五组王昌红农田,北面起长港村五组王永友菜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址四至为界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王昌福鱼塘,南面至八横沟,西面至王昌红农田,北面至王永友房屋。

297. 何家岗遗址(荆州市松滋市南海镇三垸村三组)

保护范围:何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遗址东部居民点曾祥勇宅后30米的堰塘西北角,南面至遗址南部机耕路北缘,西面至南海河河堤外坡脚,北面起遗址北部居民点刘作发宅前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曾祥勇宅,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南海河道内坡脚,南面向两鱼塘间小路延伸35米,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刘作发宅。

298. 唐家岗遗址(荆州市松滋市洈水镇花园洲村四组)

保护范围:唐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遗址东部机耕路西缘,南面至遗址南部机耕路旁小水渠北缘,西面至遗址西部居民点雷经纬宅东北角,北面起遗址北部机耕路南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洛河水渠东缘,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村级公路东侧保护标志碑,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花园洲四组74号冉进贵宅前。

299. 姚家祠遗址(荆州市松滋市万家乡新桥湾五组)

保护范围:姚家祠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遗址东部老白鹤渠与新白鹤渠交汇处东界桩,南面至老白鹤渠北侧遗址南界桩,西面至遗址西部新白鹤渠与老白鹤渠交汇处西界桩,北面起严家堰土地庙前15米的遗址北界桩。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米至老白鹤渠东缘,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老白鹤渠南缘,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老白鹤渠西缘,北面向外延伸15米至严家堰土地庙前。

300. 段山口墓群(荆州市松滋市南海镇断山口村十组)

保护范围:段山口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李明全宅,南面至王军宅,西面至邓继文宅,北面起谭兵宅南2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小岔路口,南、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谭兵宅。

301. 雨坛包墓群(荆州市松滋市王家桥镇中水桥村三组)

保护范围:雨坛包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杨圣万宅,南面至王麻公路西侧保护标志碑,西面至乔士平宅,北面起楼飞二网线075号塔。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杨圣振宅,南面向外延伸60米至围岭村五组张家术宅,西面向外延伸60米至王新祥宅,北面向外延伸80米至孙明成宅。

302. 桃子岭墓群(荆州市松滋市陈店镇桃子岭村七组)

保护范围:桃子岭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墓群东部杨军宅东侧,南面至墓群南部杨祖权宅,西面到墓群西部徐旬军宅,北面起墓群北部李迎春宅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村级公路西缘,南面向外延伸30米到杨祖权宅前水塘北缘,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徐旬军宅前水塘东缘,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的西南角。

303. 万寿桥(荆州市松滋市危水镇九岭岗村八组)

保护范围:万寿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万寿桥东20米处路边电杆,南面至万寿桥南25米污溪沟西岸边缘,西面至万寿桥西25米周昌强宅,北面起万寿桥北20米处污溪沟东岸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304. 云联塔(荆州市松滋市老城镇白龙埂村三组)

保护范围:云联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云联塔塔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新老公路,南面向外延伸至水库管理处后院墙,西面向外延伸至焦青海宅,北面向外延伸至仲光勇宅。

305. 九岭岗农民暴动纪念地(荆州市松滋市洈水镇九岭岗村)

保护范围:九岭岗农民暴动纪念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章学俭宅西侧,南面至彭宏吉宅北侧,西面至洈水北干渠东堤东侧,北面起张兴高宅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06. 过脉堰墓群(荆州市松滋市杨林市镇黄石岗村八组)

保护范围:过脉堰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起绍家大堰南侧,东面起墓群东部山地与水田的交接处,南面至湖北、湖南两省交界的土路中部,西面至湖北、湖南两省交界的土路中部。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07. 红四军军部与红二团总部旧址(荆州市松滋市刘家场镇柳林河社区)

保护范围:红四军军部与红二团总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各由旧址外墙向外延伸3米,南面由旧址大门向南外延2.5米,西面无法划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米,南面向外延伸0.5米,西面无法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308. 换甲山学堂旧址(荆州市松滋市沙道观镇松滋四中内)

保护范围:换甲山学堂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由四中办公楼北墙向北外延10米,东面由换甲山学堂东墙向东外延5米,南面由换甲山学堂大门向南外延10米,西面由四中办公楼西墙向西外延1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2米,东面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4米,西面向外延伸8米。

309. 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文庙)

保护范围: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庙中轴线为基线,向东面延伸32米至荆州车桥有限公司配电房,向南面至灵星门,向西面延伸25米至原百货居住楼,向北面延伸25米至原食品厂居住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荆州车桥有限公司仓库,南面至南正街南面商铺,西面至积谷街,北面至东正街。

310. 王家岗遗址(荆州市公安县黄山头镇栗树窖村)

保护范围:王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部(北纬29°44′23.5″,东经112°12′23.9″)为基点向外延伸,东面至灌溉机房,南、西面至稻田,北面至分洪区总排渠左堤。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稻田,南面至居民点,西面至鱼池,北面至荆江分洪总排渠中部。

311. 袁宗道、袁中道合葬墓(荆州市公安县孟家溪镇三袁村)

保护范围:袁宗道、袁中道合葬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至稻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东北、西南面向外延伸5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110米。

312. 青河城遗址(荆州市公安县甘家厂乡清河村五组)

保护范围:护城河以内,北面至安堰,东面至荷堰,南面至草家山,西面至小龟山。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北面至水闸,东面至方堰,南面至居民点,西面至公路西面稻田。

313. 红六军军部旧址(荆州市监利县汪桥镇六军街190号)

保护范围:红六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分别以两山墙为基点,向外延伸15米;南面至六军街(北)规划红线;北面以座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面分别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南面至六军街(南)规划红线;北面抵汪南路(南)规划红线。

314. 湘鄂西特委机关旧址(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民主路239号)

保护范围:湘鄂西特委机关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座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5米;西面至民主路(东)规划红线;南、北面各以两山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至民主路(西)规划红线。

315. 红三军军部旧址(荆州市监利县新沟镇解放路94号)

保护范围:红三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面墙为界向外延伸至解放路(西)规划红线,西面以座墙为界向外延伸至前进路(东)规划红线,南、北面分别以两山墙为起点,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解放路(东)规划红线,西面至前进路(西)规划红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316. 柳关红军无名烈士墓地(荆州市监利县福田寺镇滩垸村七组、凡三剅村一组、双红村一组、柳关烈士陵园)

316-1 二甲湾墓地

保护范围:二甲湾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四周边缘为界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联凡路,南面至内荆河堤,西面至滩垸村七组原居民点,北面至内荆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16-2 沙基垸墓地

保护范围:沙基垸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四周边缘为界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防护林东边缘,南面至内荆河,西面至防护林西边缘,北面至四(沿)凡(三)村级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16-3 双红村墓地

保护范围:双红村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四周边缘为界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柳关粮库,南面至双红村一、二组居民点,西面至柳关棉组,北面至内荆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16-4 柳关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柳关烈士陵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陵园四周围墙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5米,南面向外延伸至柳(关)瞿(家湾)公路规划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17. 程家集民居(荆州市监利县程集镇老街)

保护范围:程家集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后街规划红线以东20米,南面至三岔街(文昌宫)以南20米,西面至程家集河以西20米,北面至中心河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粮棉路、粮棉仓库以东30米处,西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0米,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30米,北面抵中心街规划红线。

318. 白螺机场(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雷刘村、红灯村)

保护范围:白螺机场及周围一定范围。地堡、暗堡、碉堡及其设施实行单体和分体保护。

1. 东面以地堡一、地堡二东墙为起点,向外延伸至丁家洲堤堤脚;西面以地堡一、地堡二西墙为起点,向西平行延伸50米;南面以地堡二南墙为起点,向南延伸50米;北面以地堡一北墙为起点,向北延伸50米。

2. 以蓄水池四周墙基为界,向外延伸50米。

3. 东面以暗堡二东墙为起点,向东平行延伸50米;西面以地堡三、暗堡一西墙为起点,向西平行延伸50米;南面地堡三南墙为起点,向南延伸50米;北面以暗堡二为起点,向北延伸50米。

4. 以碉堡四周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各向外延伸100米。

319. 镇安寺铁牛(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荆江大堤铁牛矶)

保护范围:镇安寺铁牛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铁牛座边缘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抵荆江大堤新塏工程记碑底座内脚,南面抵长江护栏,西面抵荆江大堤赋碑底座内脚,北面抵荆江大堤堤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抵荆江大堤新塏工程记碑底座外脚,西面抵荆江大堤赋碑底座外脚;北面抵荆江大堤堤肩,南面抵长江护栏外1.5米。

320. 青山遗址(荆州市江陵县资市镇青山村)

保护范围:青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抵村八米渠西堤背水面堤脚,南面抵岳中排渠北堤背水面堤脚,西面抵村级中心公路东堤背水面路堤堤脚,北面抵青范渠南堤背水面堤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抵村八米渠东堤背水面堤脚,南面抵岳中排渠南堤背水面堤脚,西面抵村级中心公路西堤背水面路堤堤脚,北面抵青范渠北堤背水面堤脚。

321. 松鹤堂(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西湖路)

保护范围:松鹤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郝穴工商所车库,南面抵郝穴工商所办公楼,西面抵郝穴工商所宿舍楼,北面抵郝穴工商所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22. 天然塔(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沿江大道长江北岸)

保护范围:天然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八棱形塔基基座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东、北、西面各至新筑的六棱形平台之下3米处,南面至新筑的二层平台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65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75米,南面至长江堤岸边,北面至沿江大道路南边。

323. 峡口军垒

323-1 峡口军垒(宜昌市西陵区南津关路8号三游洞景区后山江边)

323-2 三游洞南宋军事遗址(宜昌市西陵区南津关路8号三游洞景区内)

均位于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游洞摩崖保护范围之内,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三游洞摩崖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执行。

324. 英驻宜领事馆(宜昌市西陵区红星路42号)

保护范围:英驻宜领事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从红星路42号大门向北面延伸26米抵达基点(北纬30°41′42″,东经111°16′56″),向东北面延伸5.5米,向东南面延伸5.3米,向西北延伸4米,向西南延伸5.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

325.虎牙山盐运纤道(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虎牙居委会二组猇亭古战场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虎牙山盐运纤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中心点(北纬30°34′22.9″,东经111°23′47.4″)为基点,南抵长江东侧边,向外延伸5米;北以虎牙山为界,向外延伸5米;东、西两端以纤道起止点各向外延伸30米,西至狮子头,东至鹰子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北两侧各向外延伸20米,东、西两端各向外延伸30米。

326. 碑湾遗址(原名宜昌北湾遗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紫阳村)

保护范围:碑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台湾丰宾凯普松电子科技(宜昌三峡)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和办公楼四周使用区为界,周边50米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27.李家河遗址(原名宜昌王家前湾遗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李家河村)

保护范围:李家河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磨基山,南面至下溪边沟,西面至江南大道,北面至长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28.石门洞石刻(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楠木溪村五组石门洞景区内)

保护范围:石门洞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夜呼嘴,南面至笔架山,西面至高岩屋,北面至坛子口山脊。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北纬30°61′55.3″,东经111°11′59.4″;南面向外延伸11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北纬30°61′62.2″,东经111°11′55.9″。

329.汉寿亭侯点军碑(宜昌市点军区朱市街点军公园内)

保护范围:汉寿亭侯点军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30.万福垴遗址(宜昌市高新区万福垴村)

330-1 上沙湾片区

保护范围:以编钟出土点的箱涵道为坐标,西起靠江边的第一个圆下水道口为起点,向东延伸150米,南、北界线以该箱涵道向南、北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30-2 甘家河片区

保护范围:以编钟出土点的箱涵道为坐标,西起靠江边的第一个圆下水道口为起点,向东延伸300米处,即遗址长150米,宽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

331. 聂家河古兵塞遗址(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聂家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聂家河古兵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聂家河古兵塞遗址大门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0米抵兵塞山脚,向南面延伸80米至杨岭头山南山脚,向西面延伸30米至杨岭头山西山脚,向北面延伸30米至山间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垂直下抵宜兴公路,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杨岭头南山顶,西面向外延伸25米至杨岭头西山顶,北面向外延伸20米抵山沟。

332. 新坪悬棺墓群(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新坪村一组)

保护范围:新坪悬棺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洞中心(北纬30°53′16.7″,东经111°20′38.6″)为基点,向东、西面延伸12米,向南面延伸10米至岩崖上,向北面延伸3米至岩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0米至验票处,南面向外延伸至笔架山山顶,西面沿岩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笔架山山脚。

333.望家祠堂(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伍厢庙居委会高峡大道89号)

保护范围:望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望家祠堂大门为基点,向东面延伸60米抵太平溪镇政府,向南面延伸80米至宜邓公路边,向西面延伸60米至黎开万屋,向北面延伸3米至望家祠堂屋后坎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太平溪镇政府办公大楼,南面向外延伸60米至三峡库区护岸,西面向外延伸180米至望开胜屋后供电线杆,北面向外延伸150米至刘家山顶。

334.圆通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界岭村)

保护范围:圆通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圆通寺大门为基点,向东面延伸50米抵郑江龙屋后,向南面延伸56米抵毕天宜屋后坎,向西面延伸50米至田坎边,向北面延伸70米抵左成木屋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抵稻田坎,南面向外延伸40米抵李登凤屋,西面向外延伸100米抵龙洞,北面向外延伸50米为伏牛山顶。

335. 南边民居(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南边村)

保护范围:南边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南边民居“老号”大门为基点,向东面延伸38米到大凉山公路边,向南面延伸130米至陈灵波屋山墙,向西面延伸28米至七洞坡山脚,向北面延伸30米至黄成林屋山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易德常屋后,南面向外延伸80米至易正明屋门口,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七洞坡山顶,北面向外延伸32米至村水池。

336. 盘古庙(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古村坪村)

保护范围:盘古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盘古庙大门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6米至村级公路边,向南面延伸40米至聂家云房屋,向西面延伸38米抵庙坪,向北面延伸10米至聂家云茶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5米抵朱义林屋前,南面向外延伸34米抵长石头,西面向外延伸30米抵聂家坤林边,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聂家云茶园。

337. 川汉铁路上风垭山峒遗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姜家湾村)

保护范围:川汉铁路上风垭山峒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川汉铁路上风垭山峒遗址洞口为基点,向东面延伸30米至云盘山脚,向南面延伸56米至王兵电池店,向西面延伸40米至王世潮屋门口,向北面延伸1500米至王世秀责任田电线杆。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屈定红屋后,南面向外延伸110米至上风垭加油站,西面向外延伸80米至王世潮屋后山林,北面向外延伸120米至黄庭财屋。

338. 石牌抗战遗址(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石牌村)

保护范围:

338-1 穿洞子防空洞。穿洞子防空洞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防空洞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延伸22米,向南面延伸15米,向北面延伸至黄家湾坡下13米。

338-2 野战医院。野战医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野战医院(宋明红老屋)正间大门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1米至宋明红道场坎边,向南面延伸25米至宋明华房屋山墙,向西面延伸10米至宋明红屋后田棕树,向北面延伸20米至电线杆。

338-3 鼎戈田炮台。鼎戈田炮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炮台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6米至黎本海田坎边,向南面延伸7米至村级公路,向西面延伸20米至黎本海责任田,向北面延伸27米至黎本海责任田木子树。

338-4 青树包炮台。青树包炮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炮台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4米至高兴章房屋后檐,向南面延伸15米至高兴章责任田柏树,向西面延伸7米至高兴章责任田茶树,向北面延伸12米。

338-5 学校岭炮台。学校岭炮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炮台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50米抵徐世年责任田,向南、西、北面各延伸30米至徐世年责任田。

338-6 浴血池。浴血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池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0米至石牌村集体林地,向南面延伸15米至杜国荣房屋,向西面延伸10米至石牌学校田坎边,向北面延伸15米至石牌村山林地。

338-7 纪念塔。纪念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塔基座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4米至石牌小学入口处铁门,向南面延伸20米至小学教室,向西面延伸15米至小学教学楼,向北面延伸20米至小学教学楼。

338-8 防空洞。防空洞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防空洞西入洞口处为基点,向东面延伸20米抵张昌焱屋墙,向南面延伸10米至缓坡山林,向西面延伸10米抵薛金梅猪圈屋,向北面延伸16米至薛金梅道场边。

338-9 敌人的坟墓石刻。敌人的坟墓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延伸20米至石天公路边,向南面延伸20米至象鼻子山脚,向北面延伸10米至公路边。

338-10 下溪炮台。下溪炮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炮台洞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7米至赵因翠屋道场边,向南面延伸10米至赵因翠屋后檐角,向西面延伸15米至龚祥军屋后山脚,向北面延伸20米至龚祥军屋道场坎边倒石沟炮台群。

338-11 倒石沟炮台。倒石沟炮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炮台群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平行延伸40米,向南面缓坡延伸15米,向北面延伸3米至长江边。

338-12 象鼻子地堡。象鼻子地堡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地堡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延伸20米,向南面延伸15米至张新房屋,向北面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纪念塔为基点,东面至倒石沟,南面抵穿洞子防空洞,西面至杨家湾,北面至长江边。

339. 龙门桥(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川汉路东湖水泥厂东门)

保护范围:龙门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基点,以桥面中心垂直横剖线(125°/305°)为横轴,以桥面中心垂直纵剖线(35°/215°)为纵轴,从基点沿横轴向东南延伸8.32米、向西北延伸4.82米,沿纵轴向东北延伸11.55米、向西南延伸11.5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南面向外延伸5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340. 盐井寺河神亭(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龙池村一组)

保护范围:盐井寺河神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众义亭基座为界,向东面延伸55米,向南面延伸34米至黄角香古树,向西面延伸45米至公共厕所,向北面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161米乡村公路第一湾道处,南面向外延伸95米至榔水公路内沿,西面向外延伸6米至保护围墙,北面向外延伸75米至保护围墙。

341. 香炉石遗址(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渔坪村五组)

保护范围:香炉石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二龙戏猪”墓葬为基点,向东面延伸84米至保护围墙,向南面延伸57米至廪君祠岩边,向西面延伸119米至公共厕所西角,向北面延伸49米至保护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63米至凉水沟,东南面向外延伸112米至清江岸边,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煤矿宿舍楼,北面向外延伸12米至自然崖壁边。

342. 李发轫夫妇墓(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高峰村一组)

保护范围:李发轫夫妇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内六角亭为基点,向东面延伸25米至上田坎边,向南面延伸17米至道场坎,向西面延伸11米至民居墙角,向北面延伸12米至田坎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7米至下田坎边,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下田坎,西面向外延伸38米至民居板栗树,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小路。

343. 天柱山古建筑群(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天柱山村四组)

保护范围:天柱山古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地母宫大门门槛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88米,向西南面延伸92米,向西面延伸190米至悬崖边,向北面延伸242米至悬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地母宫大门门槛中心为基点,向东南面延伸588米至山庄公路与下渔公路交汇处,向南面延伸458米至景区停车场向西下渔公路第一弯道处,向西面延伸190米至悬崖边,向北面延伸707米至民居与山庄公路交汇处。

344. 鸣凤塔(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坪村二组)

保护范围:鸣凤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东门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2米;以西门中心为基点,向西面延伸12米;以南门中心为基点,向南面延伸12米;以北门中心为基点,向北面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

345. 枝柘坪红三军军部旧址(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枝柘坪村五组)

保护范围:枝柘坪红三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大门中心为基点,向东北面延伸8.6米至肖文喜民居墙基,向东南面延伸2米,向西南面延伸至旧址墙基外8米处,向西北面延伸至公路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15米,东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江志国民居,西面向外延伸6米至江志国附属物,西北面向外延伸9米。

346. 麻池革命旧址(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麻池村一组)

346-1 苏维埃政府旧址

保护范围: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大门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8米至杨远昌民居墙基,向南面延伸10米至土坎,向西面延伸24米至银杏树,向北面延伸9米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米,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乡村公路外边缘,西面向外延伸5米至公厕坎边,北面向外延伸10米。

346-2 县委会旧址

保护范围:县委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大门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6米至旧址墙基,南面至大门前2米,西面至旧址外墙基,向北面延伸2米至坎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米至侯礼柱民居墙基,南面向外延伸2米至商店墙基,西面向外延伸1米至杨泽志民居墙基,北面向外延伸5米。

346-3 军事委员会旧址

保护范围:军事委员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大门中心为基点向外延伸,东面至旧址墙基外12米处,南面至大门外1.5米处,西面至旧址墙基外2米处,向北延伸1米至后坎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米,南面向外至大门外10米,西面向外延伸6米至吕斌民居大门处,北面向外延伸3米。

346-4 妇女协会旧址

保护范围:妇女协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大门中心为基点,东面向外延伸至墙基外12米处,南面向外延伸至大门外6米处,西面向外延伸15米至旧址墙基外土坎边处,北面向外延伸12米至后坎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米,南面向外延伸25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12米。

347. 朱家湾遗址(宜昌市当阳市庙前镇旭光村四组)朱家湾遗址由杨木岗、西面山和平面山三处相连的遗址组成,呈“品”字形排列,总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杨木岗12万平方米、西面山10万平方米、平面山8万平方米。

保护范围:朱家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朱王军住房(位于西面山)为界,向东面延伸500米至旭光村四组朱开勇住房处,向南面延伸300米至石头坟堰支渠,向西面延伸300米至旭光村公墓,向北面延伸80米至皂当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至漳河朱家湾泵站,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旭光村委会到庙前镇的村级水泥路,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公墓前水泥路,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向阳渠。

348. 任家垄遗址(宜昌市当阳市淯溪镇绿林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任家垄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心方云房屋为界,向东面延伸180米至刘代民宅,向南面延伸120米至军李家垄台子,向西面延伸140米至郑家岗李文华鱼塘,向北面延伸300米至绿林山村通村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70米至绿林山村三组通组土石路,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河溶丁场村(原红军村三组)农田,西面向外延伸60米至郑家岗李文华养猪场,北面向外延伸70米至黄华乔养猪场。

349. 糜城遗址(宜昌市当阳市两河镇糜城村三组)

保护范围:糜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心十字路口(两条通村土路交汇)省保保护标志碑为基点,向东面延伸230米至东城垣,向南面延伸300米至糜城村三组排水渠,向西面延伸250米至西城垣,向北面延伸280米至糜城村四支渠。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10米至两河镇通往草埠湖镇的公路,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糜城村三组农田,西面向外延伸60米至糜城村三组排水渠,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糜城村三组农田。

350. 赵家湖古墓群(宜昌市当阳市河溶镇赵家湖村二组)

赵家湖古墓群由郑家洼子墓群、李家洼子墓群、金家山墓群、赵家塝墓群、杨家山墓群组成。郑家洼子墓群分布于郑家洼东西两侧的浅丘岗上,两岗均呈南北向,面积约1万平方米;李家洼子墓群分布于李家洼子岗地上,岗地呈不规则东西向,南北宽150米,东西长200米,面积3万平方米;金家山墓群分布于金家山不规则的东西走向的浅丘地上,面积约6万平方米;赵家塝墓群分布于赵家塝台地上,面积1万平方米;杨家山墓群分布于杨家山北端的岗上和南端的洼地,呈东西分布,南北宽150米,东西长200米,面积3万平方米。

保护范围:以赵湖小学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900米至杨家大山支渠,向南面延伸200米至赵家湖溢洪渠道,向西面延伸350米至赵湖粮站,向北面延伸800米至赵家湖村通村土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0米至杨家大山主渠,南面向外延伸600米至螺丝港,西面向外延伸1000米至沮漳河东岸大堤,北面向外延伸60米至赵湖村二组千米岗。

351. 百顺桥碑(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锁金山村二组)

保护范围:百顺桥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碑座为起点向外延伸,南面抵百顺河岩坎,北面抵古道,西面至山沟,东面与河岩坎和古道相连。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东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抵河心。

352. 汉土疆界碑

352-1 漂水岩汉土疆界碑(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苦竹坪村一组)

保护范围:漂水岩汉土疆界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碑基为起点向外延伸,东面至岩顶,南面至古道路岩嘴,西面抵古大路,北面过沟抵山岩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80米,东面自岩顶向外50米。

352-2 竹桥汉土疆界碑(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怀抱窝村二组)

保护范围:竹桥汉土疆界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碑亭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53. 兴文塔(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香东村十五组)

保护范围:兴文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起点向外延伸,东南至二级平台护栏外5米,西北至一级平台护栏外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54. 乃见天日坊(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楠木桥村一组)

保护范围:乃见天日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牌坊本体为界,北面向外延伸至一级台阶坎,南面向外延伸至后山树林边无名墓,东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大界树林与农田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二级台地田坎,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向外延伸约30米至电站压力水管。

355. 青龙寺碉堡(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杨柳池村一组)

保护范围:青龙寺碉堡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碉堡主体基脚为界,西面向外延伸至碉堡门前岩坎,北面向外延伸15米至山岩体,东、南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56. 长乐城墙(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香东村十组)

保护范围:长乐城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墙为基线,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米。

357. 昭君村楠木井(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一组)

保护范围:昭君村楠木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井亭四边为基线,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南面向外延伸30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昭君宅以西500米处,北面向外延伸50米。

358. 古夫民居(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邹家岭社区)

保护范围:古夫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围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北面向外延伸5米;西以门面房西墙为界,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经济适用房,南面至香溪大道,西面至小区公路,北面至经济商务房。

359. 百城遗址(宜昌市兴山县黄粮镇百城村一组)

保护范围:百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梯子口栈道遗址,南面至一道城城墙外围,西面至二道城城墙外围,北面至新城城墙外围。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张家河河谷,南面至一道城城墙外500米,西面至兴山县古夫镇朝阳村一组山林边缘,北面至关口垭灵验庙遗址。

360. 王家祠堂(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建阳坪村二组)

保护范围:王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祠堂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米至王家照房屋后檐处,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王邦群房屋后檐,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王邦顺房屋大门处,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王尧祚墓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王家照屋前场坝外缘,南面向外延伸25米至王邦云厨房后檐,西面向外延伸至王邦国屋旁山墙处,北面向外延伸至王家甫农田左侧。

361. 洋房子(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四组)

保护范围:洋房子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以右厢房后墙为基点向外延伸5米,西北面以大门为基点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至左厢房外5米处,东南面至屋后5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至桥沟边,西北面至水井沟,西南面至稠木树岭坎沿处,东南面至屋后菜园与山林交界处。

362. 唐君命墓(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北斗社区)

保护范围:唐君命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碑中点为基点,向墓碑后方延伸100米,其它三个方向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

363. 兴山川汉铁路桥墩

363-1 三拱桥(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南对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三拱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体东侧中点为基线,向东、西面各延伸2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363-2 白石子湾口铁路桥墩(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马粮坪三组)

保护范围:白石子湾口铁路桥墩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南桥墩为基点,向东、西面各延伸2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363-3 青树包铁路桥墩(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南对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青树包铁路桥墩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墩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各延伸2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0米。

363-4 学堂坪铁路桥(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南对河村二组)

保护范围:学堂坪铁路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墩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各延伸3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363-5 斑鸠窝铁路桥(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村二组)

保护范围:东桥墩以桥墩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各延伸2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30米。西桥墩以桥墩中心为基点,向东、西面各延伸10米,向南、北面各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桥墩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0米。西桥墩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64. 城背溪遗址(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吴家岗村五组)

保护范围:长江边二级台地,保护区面积1000平万米。东面至吴家岗渡口亭中心,西面至长江堤的城背溪遗址保护标志2号碑,南面至通往吴家岗渡口公路旁的城背溪遗址保护标志1号碑,北面至新河口。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吴家岗渡口亭以东15米处,西面至长江堤边60米,南面至城背溪遗址保护标志1号碑以南13米,北面至新河口长江边。

365. 远安城墙遗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西侧沮河边)

保护范围:远安城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远安城墙墙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与栖凤阳光小区紧邻,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城南商城民房,西面向外延伸至沮河防洪堤,北面向外延伸至客运西站。

366. 曾家湾民居(宜昌市远安县河口乡漳沐村一组)

保护范围:曾家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曾家湾民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约2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田坎。

367. 石佛庵佛像群(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龙泉村一组)

保护范围:石佛庵佛像群及石佛庵建筑房基实行整体保护。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自主佛像向外延伸10米,南面自罗汉像向外延伸10米,西面自石佛庵房基外墙向外延伸20米,北面自罗汉雕像向外延伸10米。

368. 鸣凤山摩崖石刻(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山村)

保护范围:以重点保护区四至为界,沿景区入口梯子坡,向东南面至东神道云霞洞后山顶古松树下,向南面至南天门,向西面至华真洞,向西北面至山门验票处。

建设控制地带:由景区售票处向东南面至信号塔下三根水泥线杆处,向南面至南神道入口民房旁,向西面至鸣凤山拱桥,向西北面至景区入口。

369. 问安古墓群(宜昌市枝江市问安镇医院西北部)

保护范围:问安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正宗街,西面至友谊路,南面至问安镇医院,北面至工农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0. 龚家台遗址(宜昌市枝江市七星台镇鲜家港村)

保护范围:龚家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鲜七路以东10米,南面至低水渠以南100米,西面至陶江渠东堤,北面至宏福牧业生态养殖基地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371. 枝江烽燧遗址

该遗址为烽燧遗址群,按沿江线、中线、北线分布,共发现夯土堆筑的烽燧遗址27处,尚存较好的圆锥形烽燧13座及障城1座。

371-1 洋船包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镇东北500米)

保护范围:洋船包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2 擂鼓台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镇东北800米)

保护范围:擂鼓台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3 马家湖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顾家店镇长岭岗村第六组)

保护范围:马家湖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371-4 两美垸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两美垸村三组)

保护范围:两美垸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5 古董包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村一组)

保护范围:古董包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6 草鞋包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覃家坡村三组)

保护范围:草鞋包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7 伙仓口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火山口村一组)

保护范围:伙仓口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371-8 云从寺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吴家门村五组)

保护范围:云从寺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9 郑家畈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白杨冲村五组)

保护范围:郑家畈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10 菜籽坪障城遗址(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秦家塝村六组)

保护范围:菜籽坪障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北三面以城垣外缘为界,各向外延伸4米;西面以陡坡为界,向外延伸4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11 鸡公嘴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鸡公嘴子林场)

保护范围:鸡公嘴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12 白鹤嘴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石岭村二组)

保护范围:白鹤嘴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13 晒金山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石岭村二组)

保护范围:晒金山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1-14 傅家包烽燧遗址(宜昌市枝江市问安镇同心桥村四组)

保护范围:傅家包烽燧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土堆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72. 金湖墓群(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金湖村一组)

372-1 青冢

保护范围:青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坡脚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2-2 青隆包墓

保护范围:青隆包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坡脚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3. 肖家山墓群

373-1 肖家山墓群(宜昌市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山村二组)

保护范围:肖家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村民谢良斌住宅东村级水泥路,南面至七屯路以北100米旱地,西面至村民胡永忠住宅东水泥路,北面至枝江市助力建材有限公司大门前水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3-2 杨家山墓群(宜昌市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杨家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村民胡守志住宅后,南面至村民宋启坤住宅后,西面至村民赵先莱旱地内输电铁塔,北面至现代墓地以北边界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3-3 谢家山墓群(宜昌市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山村四组)

保护范围:谢家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岗地以东坡脚田埂,南面至村级土公路,西面至乡村道路,北面至新农村住宅区南水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374. 秭归楚王城遗址(宜昌市秭归县郭家坝镇楚王井村)

保护范围:锁场坪所在的整个台地。南北长约800米,东西宽约2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接王家岭,西北面至台地最外缘,东南面至楚王井、晒席坡一带,西南面毗校场坝、红砂坡一线。

375. 归州城遗址(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归州居委会)

保护范围:归州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归州城遗址城墙外墙面基础为准,向周边外延20米,其中遗址南部由于三峡工程蓄水而长期处于水位线下。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归州老县城城区。

376. 仙人洞崖墓群(宜昌市秭归县磨坪乡杨林村三组)

保护范围:以岩棺群前方50米河床为基点,划定文物点周边30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377.桃源塔(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

保护范围:以桃源塔塔基为中心,周边300米以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378. 回龙寺(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西坪村瞿家湾)

保护范围:回龙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回龙寺为中心,向四周延伸20米。东面至瞿义家西屋檐,南面至瞿德奎家北屋檐,西面至道路东,北面至孔庆来南屋檐。

建设控制地带:以回龙寺为基点向四周延伸50米。东面至民居,南面至坡地,西面至民居,北面至高地。

379. 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东沟村)

保护范围: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为中心向四周延伸30米。东面至溪流,南面至山林,西面至广场西,北面至山林。

建设控制地带:以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为基点向四周延伸80米。东面至溪流,南面至山林,西面至农田,北面至莫先富洼。

380. 黄龙古建筑群(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黄龙滩村)

保护范围:

380-1 武昌会馆

武昌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南面以山门台阶处为界,东、北、西面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2 黄州会馆

黄州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四周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3 江西会馆

江西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四周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4 山陕会馆

山陕会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四周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5 黄龙镇64号民居

黄龙镇64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第三个天井为中心,四周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6 黄龙镇64号附2号民居

黄龙镇64号附2号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四周分别以该建筑墙体为界。

380-7 理发店

理发店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天井为中心,以四周墙体为界。

380-8 王启华老屋

王启华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南、北面以墙体为界,东面到墙体以外2米,西面到墙体以外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武昌会馆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至市场路,南、西面向外延伸至西宁路,北面向外延伸至316国道。东面至西宁路黄龙上街交汇处、九中大操场东边围墙马路边、九中与316国道交汇处。南面至西宁路东湾富民小区出口处、西宁路黄龙镇中心幼儿园门口处、西宁路与黄东路交汇处。西面至316国道新桥在西宁路上第一个桥基处、西宁路与黄龙古镇前街交汇处口外端、西宁路与黄马路交汇处。北面至九中门口、金太阳幼儿园门口、黄龙搬运站门口。

381. 安城古铜矿遗址(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下山岔村一组)

保护范围:安城古铜矿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顶洞口为中心,向东面至石箱子沟400米,向南面延伸500米至下山岔村一组农民居住区,向西面延伸500米至铜洞凹西部山坡,向北面延伸500米至东发沟坡山顶。

建设控制地带:以山顶洞口为中心,向东面延伸1000米,向南面延伸1500米至彭家院后坡大山的山坡,向西面延伸1000米至铜洞凹西部山坡,向北面延伸1000米至东发沟坡山坡。

382. 韩家洲遗址(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韩家洲村二组)

保护范围:韩家洲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韩家洲岛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至岛屿江岸。

383. 青龙泉遗址(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五组)

保护范围:青龙泉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青龙泉老屋场,南面止于梅子园岗地至王家堡岗地南部边缘线,西面临梅子园岗地西部边缘,北面至209国道以南70米的二级台地上。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起杨溪镇财政所西50米,南面临江,西面达下沟,北面至209国道。

384. 郧阳府学宫大成殿(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山跟前孙家湾)

保护范围:郧阳府学宫大成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至棂星门外10米挡土墙,西北面至朝圣祠后挡土墙,东北面至大成殿右侧厢房后挡土墙,西南面至大成殿左侧厢房后挡土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大成殿为中心向外延伸,东南面至209国道边为界,西北面至朝圣祠后山脊顶部,东北面至大成殿右侧厢房后山脊顶部,西南面至大成殿左侧厢房后山脊顶部。

385. 辽瓦店子遗址(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辽瓦村四组)

保护范围:辽瓦店子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至黑沟口,东面至刘家湾山西部山坡,南面至鸡娃坡山和郭子园山的北坡,西面至后岭梁子中部,北面至汉江。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黑沟口山顶,南面至鸡娃坡山顶和郭子园山顶,西面至后岭梁子中部以西200米,北面至汉江中心。

386. 乔家院墓群(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肖家河村四、五、六组)

保护范围:乔家院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北、东、西部以江岸为界,南部至庹家洲梁子南坡。

建设控制地带:北、东、西部以江岸为界,南部至花瓶沟。

387. 徐大章老屋(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上塔村三组)

保护范围:徐大章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至徐大章老屋侧门外25米,西北面至徐德柱住房边界,东北、西南面紧邻其它建筑,以滴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徐大章老屋为中心,向东面延伸200米至乡村公路,向南面延伸100米至乡村公路,向西面延伸300米至山梁子,向北面延伸300米至乡村公路。

388. 冻青古建筑(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冻青沟村)

388-1 庆畅园

保护范围:庆畅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建筑主体门厅外10米,南面至南侧山墙滴水外5米,西面至西侧山墙滴水外10米,北面至北侧山墙滴水外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庆畅园为中心,向北面延伸200米至沟口,向东面延伸100米至山梁子,向南面延伸200米至沟口,向西面延伸100米至山梁子。

388-2 杨泗庙

保护范围:杨泗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至悬崖边20米处,北面至北侧山墙滴水外80米乡村公路处。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至悬崖边直线距离30米处,北面至北侧山墙滴水外120米处。

388-3 娘娘庙

保护范围:娘娘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西面向外延伸至乡村公路,北面至北侧山墙滴水外1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娘娘庙为中心,向东、南面延伸至乡村公路,向西面延伸至冻清沟小学院墙,向北面延伸100米至山梁。

389. 石鼓村后山坡遗址(十堰市丹江口市石鼓镇石鼓村一组)

保护范围:石鼓村后山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鼓村后山坡遗址发现的化石点为中心向四周放射性延伸,向东面延伸210米,向南面延伸150米,向西面延伸230米,向北面延伸180米。向外各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后山坡延伸410米,南面向丹郧公路延伸250米,西面延伸至石鼓河边230米,北面向殷家庄延伸280米。向外各平行延伸50米。

390. 古寨城(十堰市丹江口市凉水河镇檀山村二组)

保护范围:古寨城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寨城四周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檀山公路延伸200米,南面向大尖山延伸200米,西面临悬崖,北面临悬崖。向外各平行延伸100米。

391. 饶氏庄园(十堰市丹江口市浪河镇黄龙村二组)

保护范围:饶氏庄园由一、二、三庄园组成,三座庄园分别划定保护范围:

一庄园:东北面以一庄园右山墙为准,向外延伸35米至山谷崖边;西南以左山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山腰;西北面以右厢房后檐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14米至山脚下;东南面以一庄园大门门槛石为准,向外平行延伸50米至山脚下。

二庄园:北面以北山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32米至民房外崖边;南面以南山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23米至山脚下;西面以西檐墙为准,向外延伸27米至山腰;东面以前檐墙为准,向外延伸15米至门前台地崖边。

三庄园:以三庄园四周墙体为界,东北面以北围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73米至东北部二级台地小路旁;西北面以三庄园后檐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35米至后山脊下;西南面以山墙为准,向外平行延伸52米至西南部山坡下;东南面以三庄园大门为准,向外平行延伸63米至水田畈山脚下。

建设控制地带:一、二、三庄园实施整体控制。从北向南,从二庄园到一庄园,再至三庄园,分别设A、B、C、D、E、F、G、H、M共9点控制点。A点与二庄园保护范围西北角重合;B点以二庄园北部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延伸23.6米至二庄园崖下台地边缘;C点以一庄园保护范围西北角为界,向外延伸30米至山脊下;D点与一庄园保护范围东南角重合至崖边;E点以三庄园保护范围西北角为界,向外平行延伸31米至山脊;F点以三庄园东北角为界,向外平行延伸38米至崖边;G点以三庄园保护范围西南角为界,向外平行延伸23米至山脊;H点以三庄园保护范围西南边为界,向外平行延伸142米至黄龙村村部围墙外崖边;M点以三庄园保护范围东南角为界,向外平行延伸91米至山脊。

392. 龙山宝塔(十堰市丹江口市龙山镇龙山咀村一组)

保护范围:龙山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龙山宝塔塔基台明为界,向东面延伸60米至山坡边缘,向南面延伸50米至山坡下,向西面延伸50米至龙山崖边,向北面延伸10米至龙山顶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汉江延伸200米,西面向汉江延伸100米,南面向龙山咀延伸200米,北面向汉江延伸100米。

393. 均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十堰市丹江口市官山镇吕家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均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向吕家河民歌堂延伸200米,南面向后山延伸200米,西面至吕家河小学院墙,北面向官山河延伸100米。

394. 庞湾窑址(十堰市丹江口市习家店镇青塘河村七组)

保护范围:庞湾窑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庞湾窑址2012年考古勘探与发掘时探明区域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面水平延伸250米至小溪北侧,向南面水平延伸200米至小溪北侧,向西面水平延伸200米,向北面水平延伸100米至青塘河南岸。

395. 均州古城(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县镇关门岩村)

保护范围:均州古城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垣为界向四周各平行延伸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四周各平行延伸1000米。

396. 北泰山庙墓群(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县镇关门岩村六组)

保护范围:北泰山庙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北泰山庙墓群所含的七座墓地为界,东面至傅家院墓地水库边,南面至水牛坡墓地以南50米,西面至王家垭子墓地水库边,北面到吉家院墓地水库边。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三面与保护范围重合,A点吉家院墓地水库边,B点秦家坡墓地水库边,C点王家垭子墓地水库边向南平行延伸220米,D点水牛坡墓地向南面平行延伸200米。

397. 大晟庵箭楼(十堰市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银洞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大晟庵箭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晟庵箭楼四周墙体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面、东南面各向油坊洼平行延伸50米,西南面向长岭寺平行延伸100米,西北面向东坡洼平行延伸50米。

398. 羊鼻岭遗址(十堰市房县白鹤镇长龙村)

保护范围:羊鼻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长龙村村级公路,并沿公路东北为界,南端至羊鼻岭嘴即自然溪;南面至黄酒厂围墙边界;北面至居民住房。南北长425米,东西长16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长龙河,南面至高枧河与长龙河交汇处,西面至高枧河堤,北面至吴家梁子山脚。

399. 樟脑洞遗址(十堰市房县中坝乡上坝村一组)

保护范围:樟脑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洞口为中心,向东面延伸20米,向南面、北面各沿村级公路延伸30米,向西面延伸8米至龙滩村村级路西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00. 显圣殿(十堰市房县军唐镇军马铺村)

保护范围:显圣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部(下殿)以显圣殿配房东山墙外皮为界向东面延伸20米为界,上殿以真武阁东山墙外皮为界向东面延伸30米为界,西部以武圣官与藏经楼围墙外墙皮为界,北部以真武阁北山墙外皮为界向北面延伸40米,南部以下殿围墙外墙皮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蛤蟆井,南面至汤峪沟、军马河河道交汇口,西面至305省道,北面至房山移动发射塔。

401. 房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西街)

保护范围:房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中天井为中心点,向东面延伸8米至天主堂道子为界,向南面廷伸20米至西大街为界,向西面延伸20米至城关医院为界,向北面延伸8米至天主教会楼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02. 观音洞古建筑(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观音洞风景管理区)

保护范围:观音洞古建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观音洞石窟东门为界向外延伸30米,以观音洞石窟南壁为界向南面延伸20米,以关帝洞石窟西壁为界向西面延伸30米,以关帝洞石窟北壁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观音洞石窟东门为界向外延伸150米至山谷底,以观音洞石窟南壁为界向南延伸50米,以关帝洞石窟西壁为界向西延伸50米至山脊,以关帝洞石窟北壁为界向外延伸50米。

403. 宝堂寺(十堰市房县尹吉甫镇齐心沟村二组)

保护范围:宝堂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窟寺为中心,向东面延伸70米至古戏台东侧,向南面延伸120米至石塔墓南侧,向西面延伸30米至水潭西侧,向北面延伸8米至水窖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白渔河沟,西面至万峰山山脊,南、北面各至居民住房。

404. 彭家祠堂(十堰市房县门古寺镇彭家湾村)

保护范围:彭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彭家祠堂天井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东西宽36米,南北长39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彭家祠堂天井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东西长150米,南北宽85米。

405. 白龙洞猿人遗址(十堰市郧西县安家乡神雾岭村四组)

保护范围:白龙洞猿人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白龙洞洞口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徐家洼山脊,南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坡地,西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山顶村级公路,北面向外延伸200米至耕地。

406. 铁山寺宝塔(十堰市郧西县店子镇铁山寺村一组)

保护范围:铁山寺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山脚,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0米至山脊梁,南、北、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

407. 郧西湖北关(十堰市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湖北口村三组)

保护范围:郧西湖北关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西面至省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南面向黄龙洞方向延伸200米,北面向凤凰山方向延伸200米,西面至省界。

408. 罗汉寨石窟(十堰市郧西县店子镇天宝山村八组)

保护范围:罗汉寨石窟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窟本体为界,东、西、南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北面保护范围以外为山崖。

409. 刘家老屋(十堰市郧西县涧池乡军家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刘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410. 汪氏宗祠(十堰市郧西县马安镇下河庙村四组)

保护范围:汪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411. 竹山文庙大成殿(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大街社区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内)

保护范围:竹山文庙大成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竹山文庙大成殿墙基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9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12. 张振武故居(十堰市竹山县双台乡田沟村三组)

保护范围:张振武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张振武故居墙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13. 上庸古建筑(十堰市竹山县上庸镇西端)

保护范围:上庸古建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上庸古建筑墙基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7米,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7米,东北、西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414. 高家花屋(十堰市竹山县竹坪乡解家沟村一组)

保护范围:高家花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高家花屋墙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15. 关垭遗址(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关垭村)

保护范围:关垭城台、瓮城遗存墙体:以瓮城遗存墙体本体为中心,向外延伸20米至自然山脚。擂鼓台: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其所处平台处向外延伸20米距离的范围。山堡寨: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其所处平台处向外延伸20米距离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沿S305省道向外延伸200米,西北面沿S305省道向外延伸150米,西南面(山堡寨)向外延伸225米至山脊线,东北面(擂鼓台)向外延伸220米至山脊线。

416. 敖宗祠(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黄石头村四组)

保护范围:敖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敖宗祠外墙基线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米至祠堂后自然土坎,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通村公路处,西面向外延伸3米至祠堂前民居山墙基线处,北面向外延伸14米至祠堂老墙脚基石石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7米至自然土坎,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通村公路,西面向外延伸17米至祠堂前新建围墙,北面向外延伸21米至平地土坎。

417. 碧公台遗址(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启安村胡家湾)

保护范围:碧公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边缘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与湿地交界处,西面至孝感人家生态园东院墙,南面距楚天广电网络桩以内24米,北面距碧公台湾胡晓山家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抵孝感人家生态园院墙,南面以楚天广电网络桩为界外延26米,北面至碧公台湾胡晓山家大门前。

418. 西湖桥(孝感市孝南区书院街道西湖桥居委会)

保护范围:西湖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西湖桥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居民高小毛家正门,南面至下游20米处,西面至居民袁进五家东墙,北面至桥主体距西环河上游2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19. 金神庙遗址(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金神村、汪梁村)

保护范围:金神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边缘为界向外延伸,东南角至汪梁岗湾南50米的高速公路桥墩下,西南角至金神庙一桥桥头,东北角至六张湾100米,西北角至新桥头坡湾南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0. 东王桥(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东桥村小王湾)

保护范围:东王桥及周围一定范围,共22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桥主体为中心,向南、北面各延伸20米,东、西面为河流。

421. 杨店桥(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杨店街)

保护范围:杨店桥及周围一定范围,共136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桥主体为中心,向东、西面各延伸20米,南、北面为河流。

422. 夏家寨遗址(孝感市安陆市李店镇杨棚村夏家寨湾)

保护范围:夏家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3. 晒书台遗址(孝感市安陆市巡店镇三里村)

保护范围:晒书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4. 斗笠崖摩崖题刻(孝感市安陆市雷公镇白兆村白兆山)

保护范围:斗笠崖摩崖题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题刻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5. 德安府儒学大成殿(孝感市安陆市府城街道蒿桥村)

保护范围:德安府儒学大成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成殿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26. 王古溜城址(孝感市安陆市烟店镇双庙村一组)

保护范围:王古溜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址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7. 钱冲革命旧址(孝感市安陆市王义贞镇钱冲村)

保护范围:钱冲革命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28. 余家岗遗址(孝感市安陆市洑水镇洑水村四组)

保护范围:余家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

429. 吕王城遗址(孝感市大悟县吕王镇)

保护范围:吕王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老河道西岸,南面至吕王小学南小溪接玛瑙河,西面至仙居河东岸,北面至吕王电站南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30. 八字沟民居(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铁店村)

保护范围:八字沟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民居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31. 双桥古镇(孝感市大悟县城关镇双桥村)

保护范围:双桥古镇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镇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河边,南面至古桥以南10米,西面至三里公路边,北面至古镇北街口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北面向外延伸20米。

432. 徐海东故居(孝感市大悟县新城镇江冲村)

保护范围:徐海东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433. 四姑墩遗址(孝感市大悟县四姑镇四姑村二组)

保护范围:四姑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环壕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环壕边公路,南、西面至环壕外稻田,北面至环壕外居民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434. 大悟土城遗址(孝感市大悟县三里镇三里村土城湾)

保护范围:大悟土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环水河边,南面至三里镇街边,西面至三里镇正街边,北面至吕王电站南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35. 九重屋古民居(孝感市大悟县黄站镇熊畈村七组)

保护范围:九重屋古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民居外稻田,南面至熊畈村小学外边,西、北面至民居外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436. 九房沟古寨堡(孝感市大悟县丰店镇桃岭村九房沟)

保护范围:九房沟古寨堡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青龙台外,南面至民居前水塘外边,西面至民居外稻场,北面至民居外后山。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437. 刘华清故居(孝感市大悟县吕王镇刘院村刘家院子)

保护范围:刘华清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墙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38. 杨松故居(孝感市大悟县四姑镇同心村大吴家湾)

保护范围:杨松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水塘以外10米,西面至故居西墙以外10米,南面至故居南墙以外5米,北面至故居北墙以外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439. 霍城遗址(孝感市汉川市仙女山街道霍城村)

保护范围:霍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霍城拆迁还建房区域,西面至霍城村农田(东经113°49′12.6″,北纬30°40′9.6″),南面至霍城大道,北面至霍城村农田(东经113°49′10.6″,北纬30°40′8.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50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

440. 何羽道烈士墓(孝感市汉川市南河乡凤凰村兰家岭湾)

保护范围:何羽道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周分别至何羽道烈士墓护栏。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兰家岭湾农田,南面至凤凰村农田,西面至兰家岭湾,北面至龙燕山村农田。

441. 晒网台遗址(孝感市汉川市垌冢镇兴隆村七组)

保护范围:晒网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槐堰,南面至观堰山,西面至天门县交界处,北面至老山湾。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约100米。

442. 马口窑址(孝感市汉川市马口镇)

保护范围:马口窑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钱家湾,南面至祝吴严,西面至张何湾,北面至周家咀。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窑新村四组边界,南面至八屋村三组边界,西面至八屋村一组,北面至周湖村四组。

443. 台子湖遗址(孝感市孝昌县王店镇南街居委会)

保护范围:台子湖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台地边缘为界,东、西、南、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至支子沟,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0米至台渠,西面向外平行延伸40米至河边,北面向外平行延伸30米至北新街。

444. 小悟抗大十分校及孙家畈革命旧址

444-1 小悟抗大十分校(孝感市孝昌县小悟乡向阳村)

保护范围:小悟抗大十分校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南面向外平行延伸30米。

444-2 孙家畈革命旧址(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牌坊村)

保护范围:孙家畈革命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

445. 墩坡遗址(孝感市孝昌县周巷镇青山村张林湾)

保护范围:墩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周均以遗址坡脚边为基线,向外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50米至田埂,南面向外平行延伸50米至青山河河滩,西面向外平行延伸50米至乌龟山山脚,北面向外平行延伸70米至张家山山脚。

446. 石凤翔故居(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滑石村滑石咀湾)

保护范围:石凤翔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整栋建筑外墙为界,东北、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2米,西南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30米。

447. 三椁冢古墓群(孝感市应城市陈河镇王郑村三孤冢湾)

保护范围:三椁冢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边缘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三椁冢湾南侧,北面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应(城)古(楼)公路,南面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王郑公路。

448. 农村合作干部训练班旧址(孝感市应城市汤池镇汤池街道)

保护范围:农村合作干部训练班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鄂中革命烈士纪念馆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至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49. 文峰塔(孝感市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文峰社区)

保护范围:文峰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峰塔墙体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应黄公路,南面至炮竹湾,西、北面至院墙。

450. 应城文庙(孝感市应城市城中人民公园西部)

保护范围:应城文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大成殿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西面各距中轴线25米,南面至棂星门,北面至电影院。

451. 圣家岭天主教堂(孝感市应城市城北街道红堂村)

保护范围:圣家岭天主教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圣家岭天主教堂主体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水塘,南面向外延伸5米,西面至公路,北面至红堂小学教学楼北部院墙。

452. 红旗人民公社旧址(孝感市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杉树南路特1号)

保护范围:红旗人民公社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群跃楼”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至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米,西面向外延伸12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6米。

453. 应城石膏矿第一分矿旧址(孝感市应城市城北街道膏矿社区)

保护范围:应城石膏矿第一分矿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五○坑”矿井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机修厂以东5米,西面至发电厂、铸造车间、模具车间以西5米,南面至一矿老街,北面至“五○坑”北5米。

454. 云梦城郊古墓群(孝感市云梦县城关镇建新村、蔡陈村等)

454-1 睡虎地古墓区

保护范围:东面起县煤建公司煤场东侧院墙,南面起火车站旁铁路涵洞,西面至县水泥厂西侧院墙,北面至云梦火车站北面扳道房。

建设控制地带:南面以火车站旁铁路涵洞为界,北面以云梦火车站北面扳道房为界,东、西面各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20米。

454-2 木匠坟古墓区

保护范围:东面起金属物资仓库东墙,西面至汉丹铁路西侧300米处,南面起县水泥厂北院墙至石油仓库。

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55. 好石桥古城遗址(孝感市云梦县义堂镇好石村张杨湾)

保护范围:好石桥古城遗址西南城垣至滚子河,张杨湾北部台地范围。

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至滚子河。

456. 云梦楚王城遗址(孝感市云梦县城关镇幸福社区、建新社区等)

保护范围:316国道(楚王城大道)以东除去被学校、居民区和村庄完全覆盖的区域。东面至东城垣,南面至建新社区丁字口村,西面至316国道,北面至北城垣。

控制地带:以城垣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57. 泗洲寺(孝感市云梦县下辛店镇泗洲寺村)

保护范围:正殿、钟楼、原鼓楼、廊坊分布的范围。

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458. 九子墩墓地(孝感市云梦县曾店镇中份村)

保护范围:九子墩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边缘为界,北面为9号墩,东面为4号墩,南面为1号墩,西面为7号墩。

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59. 荆门东山宝塔(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东宝山)

保护范围:东山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东山宝塔塔基为界,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宝塔山东麓,南面至电视发射塔,西面至东宝山宾馆,北面至宝塔山北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60. 子陵岗遗址(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子陵村)

保护范围:整个子陵岗。东面至焦柳铁路,南面至207国道和焦柳铁路立交桥,西面至左家湾通村公路,北面至鑫贸家园北侧。其中不包括集镇建设范围:南面至子陵中学,北面至南陵加油站,东西向207国道与车站路交汇处向西120米,向东120米,207国道与罗堰路交汇处向西130米,向东200米,207国道与荆工水泥厂路交汇处向西80米,向东2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至子八河西侧,南面向外延伸150米至子陵老街,西面向外延伸150米至子陵线35千伏高压,北面向外延伸200米至330水泥厂专用公路南侧。

461. 陆夫子祠(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龙泉公园内)

保护范围:陆夫子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四周围墙外缘为基线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清河桥,南面至龙泉公园蒙正学堂,西面至四干渠,北面至张自忠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竹皮河,南面至龙泉公园盆景园南围墙,西面至四干渠,北面到龙泉中学围墙。

462. 白云楼(荆门市东宝区白云大道4号)

保护范围:白云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焦枝铁路,南面以围墙为界向南延伸28米至福城小区1号楼,西面至白云大道红线,北面以围墙为界向北延伸28米至白云山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东面至青龙山西麓,南面至福城小区2号楼,西面至汇河桥,北面至白云山庄。

463. 象山四泉碑刻(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龙泉公园内)

463-1 龙、蒙、惠泉石刻

保护范围:以龙、蒙、惠泉石刻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文明湖岸,南面至张自忠亭,西面至四干渠,北面至龙泉中学办公楼。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竹皮河,南面至龙泉公园北围墙,西面至四干渠,北面至来龙桥。

463-2 顺泉

保护范围:以碑刻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南面至龙泉中学教学楼,西面至老莱山庄遗址,北面至自来水公司泵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自来水公司围墙,南面至龙泉中学围墙,西面至四干渠,北面至海慧路红线。

464. 龙泉书院(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象山东麓文明湖北岸)

保护范围:龙泉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龙泉书院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来龙桥,南面至文明湖西岸,西面至龙泉中学办公楼,北面至龙泉中学教学楼后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来龙桥头,南面至龙泉公园围墙,西面至四干渠,北面至龙泉中学北围墙。

465. 蔡氏节孝牌坊(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仙居社区居委会一组)

保护范围:蔡氏节孝牌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牌坊明间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466. 升天塔(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道月亮湖社区月亮湖广场中部)

保护范围:升天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月亮湖广场北挡土墙,南面至竹皮河,西面至铁路大桥,北面至月亮湖路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洪源市场中路,南面至月牙岛南岸,西面至铁路大桥,北面至月亮湖路道路红线。

467. 郑家台遗址(原名京山梭子墩郑家台子附近遗址)(荆门市京山县永漋镇石女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郑家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郑家台东护城河东岸,南面至郑家台南土路北沿,西面至郑家台护城河西岸,北面以郑家台遗址北沿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石女山山麓村级水泥公路,南面至护城河南岸土路,西面向外延伸40米至水沟,北面向外延伸40米。

468. 王家集遗址(原名京山县何家垱王家集附近遗址)(荆门市京山县石龙乡何当村六组)

保护范围:王家集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河流西岸,南面至台地缓坡地带,西面至台地低洼地带,北面以遗址中部小屋为基点向北延伸17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王集村水泥公路,南面至台地与农田交界处,西面至两台地交界处,北面至台地最高处。

469. 石女山遗址(原名京山县石女山附近遗址)(荆门市京山县永漋镇石女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石女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台地与山坡交界处,南面至山坡小庙,西面至平台边沿,北面至人工断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石女山与农田交界处,南面至石女山南麓村落,西面至采石场配电房,北面至石女山村级水泥公路与小路交汇处。

470. 上刘家畈遗址(原名京山县司马河上刘家墩附近遗址)(荆门市京山县石龙镇梭墩村二组)

保护范围:上刘家畈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水塘西沿,南面至太子山—石龙公路与上刘家畈塆之间的农田,西面至司马河东岸,北面至人工水渠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水塘东50米,南面至上刘家畈塆北的小路,西面至司马河西岸,北面至人工水渠以北80米。

471. 古城口遗址(原名京山古城口)(荆门市京山县永漋镇古城口村三组)

保护范围:古城口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墙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到塆前堰塘东岸,北面向外延伸至石龙水库支渠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东面至城墙与小河之间的农田,南面至遗址南部村落北端,西面至塆前堰塘西边,北面至遗址北部村落南端。

472. 三王城遗址(荆门市京山县三阳镇三王城村一、二组)

保护范围:三王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四周延伸,东面至遗址东部村落,南面至上韩塆中部一线,西面至上韩塆、周家台一线,北面至遗址北部台地北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三阳至刘畈水库公路,南面至三阳至坪坝公路,西面至遗址西部一线,北面至保护范围外30米。

473. 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部旧址(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八字门村六组)

保护范围: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部会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旧址东南小桥边,南面至旧址西南角小溪北岸,西面至旧址西北角外10米,北面至旧址以北的村级水泥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旧址以东小溪西岸,南面至旧址前的山坡,西面至旧址西山冲,北面至旧址以北的村落。

474. 豫鄂边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址(荆门市京山县绿林镇向集村二组)

保护范围:豫鄂边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南面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至京山—绿林公路东沿,南面向外延伸10米;北面以旧址北边附属建筑北墙为界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旧址后山坡,南面至保护范围外30米,西面至旧址前小溪东岸,北面至旧址北部山沟。

475. 文笔峰塔(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文峰西路烈士公园内)

保护范围:文笔峰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笔峰塔塔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网球场西端,南面至公园院墙,西面至曾侯壶喷泉景点,北面至张文秋陵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体育馆西墙,南面至保护范围外50米,西面至公园西大门“云杜古关”,北面至聂绀弩亭。

476. 长山遗址(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舒家坡)

保护范围:长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台地东部边沿及宋河砖瓦厂机房以西一线,南面至鱼池北岸,西面至宋河民爆站东墙,北面至富水河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宋河砖瓦厂砖窑西端,南面至养殖小区民房北端,西面至民爆站以西的村级水泥公路,北面至舒家河北岸村级水泥公路。

477. 书映台遗址(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幸福村六组)

保护范围:书映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遗址与村落之间小路一线,南面至遗址南部堰塘南岸,西面至遗址台地与富水河之间的坡地,北面至遗址北部陡峭岩石与农田交界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遗址与村落之间堰塘西岸,南面至双河口村级水泥公路北边,西面至富水河东岸,北面至保护范围外50米。

478. 绿林寨遗址(原名绿林寨城址)(荆门市京山县绿林镇双桥村一组、东山村三组)

保护范围:绿林寨北城、绿林寨南城均以城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绿林寨遗址实施联体控制。东面以北城、南城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至山坡100米;西面以北城、南城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100米;南面以南城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100米;北面至绿林寨最高峰山顶。

479. 郝敬墓(荆门市京山县孙桥镇孙桥村五组)

保护范围:郝敬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以罗城为基点向外延伸20米,南面以神道前石狮为基点向外延伸30米,西面至墓地西侧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孙桥村五组与六组农田交界处,南面至郝家垱北岸,西面至郝家垱塆东边小路,北面至岗地最高处。

480. 太阳寺碑(荆门市京山县三阳镇太阳寺村五组)

保护范围:太阳寺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碑刻基座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太阳寺塆西侧,南面至太阳寺塆西侧小路,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太阳寺塆后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太阳寺塆东侧,南面至太阳寺塆南部路边附属建筑,西面至小溪东岸,北面至太阳寺遗址北端。

481. 油子岭遗址(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钱场村六组)

保护范围:油子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京山至天门公路,南面至与天门交界的岗地,西面至遗址西端坡地,北面至小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白家岭西北堰塘西南角,南面至油子岭岗地南沿,西面至油子岭遗址西面堰塘,北面至油子岭遗址北面堰塘。

482. 水磨畈遗址(荆门市京山县三阳镇三王城村三、四、五组)

保护范围:水磨畈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水磨畈东面小富水河,南面至水磨畈南面小富水河,西面至上韩湾村东面,北面至三阳至坪坝公路南40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以小富水河东岸公路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20米,西面以三王城村至贾家冲村的村级公路为界,北面以三阳至坪坝的公路为界。

483. 下安寺(荆门市京山县坪坝镇老街)

保护范围:下安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下安寺东面街道,南面以下安寺南墙为界向外延伸5米至一排民房,西面至农贸市场西边民房,北面以下安寺北墙为界向外延伸5米至一排民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分别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分别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下安寺东面民房,南面至坪坝老街东端,西面至下安寺西面民房,北面至坪坝派出所院内。

484. 荆门十里铺汉墓群(荆门市沙洋县十里铺镇)

保护范围:分别以南玉冢中心点(北纬30°37′31.0″,东经112°09′39.1″)、白玉冢中心点(北纬30°41′31.2″,东经112°10′29.2″)、夜嚎冢中心点(北纬30°42′26.3″,东经112°08′28.7″)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以花园湾墓群中心点(北纬30°39′21.9″,东经112°06′22.2″)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400米。

建设控制地带:分别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85. 岳飞城遗址(荆门市沙洋县十里铺镇)

保护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杨树当水库西岸,南面至五里铺镇杨集小学大门外侧,西面至五里铺镇杨集村三组居民点,北面至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鸦铺砖瓦厂大门外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0米,南、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486. 荆家城遗址(荆门市沙洋县毛李镇付黄村四组)

保护范围:荆家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北面各以遗址城壕外沿为界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以遗址内“望子台”墓葬西坡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87. 黄歇村墓群(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黄歇村十三组)

保护范围:

黄歇冢:黄歇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窑台冢:窑台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后港镇黄歇村十三组水渠,南面向外延伸至长湖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黄歇冢、窑台冢实施联体控制,控制范围为黄歇村十三组全境。东面至黄歇村十三组与黄歇村十二组交界处,南面至长湖北岸,西面至黄歇村十三组与后港镇凤颈村交界处,北面至后港镇黄歇村十组水渠。

488. 沙洋“五·七干校”旧址

488-1 财政部沙洋“五·七干校”旧址(荆门市沙洋县沙洋镇三峡土家族村一组)

保护范围:财政部沙洋“五·七干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西面各至旧址围墙,北面至新城船闸人工河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新城船闸人工河北岸。

488-2 “三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沙洋“五·七干校”旧址(荆门市沙洋县沙洋镇天娥村小江湖监狱)

保护范围:“三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沙洋“五·七干校”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旧址东围墙,南面至旧址南面连接沙洋至马良公路的乡村公路,西面至小江湖监狱采石场大门外,北面至小水塘眼睛塘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0米。

489. 金山墓地(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金山村六、七组)

保护范围:金山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金山墓地内唯一的一条南北向乡村公路路段中间点为基点,向东面延伸500米,向南面延伸至金山墓地南面的一条东西向乡村公路交叉处,向西面延伸500米,向北面延伸10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490. 崔家台遗址(原名钟祥崔家台附近遗址)(荆门市钟祥市长滩镇先锋村七组)

保护范围:崔家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崔家台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李家河,南面到吴家湾,西面至农田,北面至崔湾。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张陈家湾,南面到任家大湾,西面到水渠边,北面至游集街南。

491. 马家寨遗址(原名钟祥马家寨遗址)(荆门市钟祥市东桥镇金店村四组)

保护范围:马家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七房湾,南面至旱田(北纬31°10′16.2″,东经112°46′43.6″),西面至村庄(北纬31°10′25.2″,东经112°46′34.0″),北面至马家寨城址山脚下。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石门水库水面,南面至村庄(北纬31°10′10.3″,东经112°46′42.8″),西面至公路(北纬31°10′24.5″,东经112°46′35.9″),北面至石门水库水面。

492. 杨家庙遗址(原名钟祥杨家庙附近遗址)(荆门市钟祥市长滩镇金星村一组)

保护范围:杨家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村庄(北纬30°59′49.8″,东经112°44′43.5″),南面至小路(北纬30°59′38.7″,东经112°44′33.1″),西面至长滩镇东侧,北面到村庄(北纬30°59′54.5″,东经112°44′36.3″)。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季家河,南面至霸王岭,西面至长滩粮站,北面至公路。

493. 找鹰台遗址(原名钟祥找应台附近遗址)(荆门市钟祥市长滩镇大洪村一组)

保护范围:找鹰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找鹰台,南面至稻田,西面至灶山,北面至小河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到雷家河西岸,南面到小公路边,西面至山凹,北面到傅家庄。

494. 左家坡遗址(原名钟祥左家坡附近遗址)(荆门市钟祥市九里回族乡肖店村七组)

保护范围:左家坡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冲田,南面到311省道,西面至稻田,北面至九里电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曹家坡,南面至九湾河北岸,西面至肖店砖瓦厂,北面至九里电站北侧山岗。

495. 钟祥小皇陵(范氏一品夫人墓)(荆门市钟祥市郢中街道镜月湖社区)

保护范围:钟祥小皇陵(范氏一品夫人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北面以现外围墙为界向外延伸50米,南面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南面向外延伸150米。

496. 边畈遗址(荆门市钟祥市九里回族乡边畈村四组)

保护范围:边畈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四组仓库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金家台,西面至渡槽,南面至稻田,北面至四组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笪家台,南面至公路,西面至岳家湾,北面至村庄。

497. 李陈岗遗址(荆门市钟祥市丰乐镇邢台村三组)

保护范围:李陈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李陈岗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低洼地处,南面至树林小路,西面至小河边,北面至小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小河边,南面至防水堤,西面至旱地,北面至跑马河河堤。

498. 谢家湾古冶铜遗址(荆门市钟祥市东桥镇金店村四组)

保护范围:谢家湾古冶铜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到谢家湾,南面至巷子湾,西面至台地边缘,北面到村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冲沟,南面至堰塘,西面至山冲,北面至村庄。

499. 兴王府(荆门市钟祥市王府大道12号市二中院内)

保护范围:兴王府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至兴王府办公用房,西面至王府大道,南面至察院街,东面至二中篮球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北面至王府花园小区,西面至王府大厦,南面至统计局,东面至二中运动场。

500. 石牌戏楼(荆门市钟祥市石牌镇石牌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石牌戏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戏楼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至周围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01. 郢靖王墓(荆门市钟祥市九里回族乡三岔河村四组)

保护范围:郢靖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茔园建筑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南面各至公路,西、北面各至山岗顶。

502. 少司马坊(荆门市钟祥市莫愁湖路3号市博物馆门前)

保护范围:少司马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牌坊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馆前广场中间,南面至博物馆南侧门,西面至莫愁湖,北面至博物馆北侧门。

503. 罗山遗址(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罗山村七组)

保护范围:罗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罗家山头和刘家山头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到罗河边,南面至胡转公路,西面至胡集镇第三砖瓦厂边缘,北面至肖家湾。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公路,南面至罗山,西面至砖瓦厂公路,北面至刘家山头。

504. 乐堤城址(荆门市钟祥市石牌镇乐堤村五组)

保护范围:乐堤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四周围墙为界,东面到熊堤,西面至乐堤,南面是肖堤,北堤至石贺公路中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荆台小学,南面至公路,西面至公路,北面至石贺公路以北50米。

505. 梁庄王墓(荆门市钟祥市长滩镇大洪村二组)

保护范围:梁庄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茔园建筑为界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到山坡,南面至水渠,西面至山凹,北面到山坡顶。

506. 宋玉井(荆门市钟祥市石城大道中路26号市教育局门前)

保护范围:宋玉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井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电教馆,南面至教育局,西面至探花巷,北面至实验小学。

507. 节孝可风坊(荆门市钟祥市洋梓镇中山村五组)

保护范围:节孝可风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牌坊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08. 兰台书院(荆门市钟祥市石城大道20号市兰台中学院内)

保护范围:兰台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书院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兰台中学东围墙,南面至教学楼,西面至花坛,北面至宿舍楼。

509. 阳春台赋碑(荆门市钟祥市阳春台东巷29号市气象局院内)

保护范围:阳春台赋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碑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气象台东围墙,南面至气象台观测区,西面至气象台西围墙,北面至办公用房。

510. 吴家大湾遗址(原名鄂城金鸡乡遗址)(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十一组)

保护范围:吴家大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边缘为界向外延伸至遗址所在的整个台地。东、南面至吴家大湾居民点,西面靠村西水塘,北面临武黄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北面抵武黄公路边线,西面至村西水塘,南面为吴家大湾居民点,西北面至小港。

511. 彭楚藩烈士墓(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西山风景区古灵泉寺后)

保护范围:彭楚藩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彭楚藩烈士墓下的石台阶,南、北面至烈士墓围院短墙外5米,西面至烈士墓围院短墙外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29米,南面向外延伸77.8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36.7米。

512. 瓦窑咀窑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司徒村五组)

保护范围:瓦窑咀窑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西面各至湖塘,北面至水塘。

建设控制地带: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200米,其他各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513. 和尚山遗址(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熊咀村一组)

保护范围:和尚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所处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东面至台地东部耕地,南面至台地南部低洼水田,西面至台地西部低洼水田,东北面靠村级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14. 梁子湖窑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梁子居委会联合组)

保护范围:梁子湖窑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窑址坡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北面距牛头山约70米,南面距梁子镇渔业组和凡家山约220米,西面距跃进塘约70米,北面至梁子湖,距长山约60米。

515. 城塘城遗址(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白浒镇村五组)

保护范围:城塘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现存东部及南部城垣边缘为界,北面至观音山,南面抵宋熊湾居民点,西面至白浒镇村移民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南面各向外延伸5米,西面向外延伸13-115米。

516. 金盆垴遗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六组)

保护范围:金盆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遗址所在的整个台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延伸42—85米,向南延伸20—38米,向西延伸24—46米至谢埠村,向北延伸28—72米。

517. 庾亮楼(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四眼井社区古楼街北段)

保护范围:庾亮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庾亮楼和楼体相连的北部通道及南部低矮建筑的基墙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5米,南面向外延伸24米,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55米至建设街中心,南面向外延伸约70米至十字街中心,东面向外延伸约40米至辛家巷,西面向外延伸约35米至人民银行用地西边界。

518. 青云塔(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宝塔社区宝塔公园内)

保护范围:青云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青云塔塔基四周为界向外延伸50米,北面至安国寺新大雄宝殿台基,东面至泖湖南端,南面至宝塔公园游泳池北侧,西面至安国寺山门殿西侧山门。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约30米,北面至安国寺老庙南端,东面至宝塔大道西侧,南面至西湖一路北端,西面至安国寺路西侧。

519. 陈潭秋故居(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陈策楼村四组)

保护范围:陈潭秋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四周围墙为界,北面抵故居北围墙,东面向外延伸约12米至故居西侧宣誓广场西界,南面向外延伸约10米至故居门前堰塘北侧,西面向外延伸约25米至廉政教育馆。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20米至竹林湾自然村南,东面向外延伸约35米至宣誓广场东侧,南面向外延伸约70米至故居门前堰塘南端,西面向外延伸约70米至廉政教育馆北侧。

520. 禹王城城址(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禹王城村、张湾村、王家林村、四方湾村,112省道西侧、老黄堵路东侧之间的区域)

保护范围:禹王城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四周城垣(含护城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至张湾村、高新大道北侧,东北面至四方湾东侧、团黄公路的西侧,西南面至王家林村、新港北路北部,东南面至黄团公路与新港北路交汇处西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西北面至张湾村北部,东北面至四方湾东侧、团黄公路的东侧,西南面至王家林南、新港北路北侧,东南面至黄团公路与新港北路交汇处。

521. 螺蛳山遗址(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堵城村八组)

保护范围:螺蛳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螺蛳山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约20米,北面至025乡道南侧,东面至省道112西侧、025乡道南侧,南面至螺蛳山二路还建小区西侧,西面至遗址南水塘北部。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30米至堵城村七组民居点,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省道112西侧,南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遗址南水塘东北,西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老街村田地中部。

522. 对面墩墓(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龙王山村)

保护范围:对面墩墓及周围一定范围。南面起中环路北侧,东、西、北三面均以墓室边缘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至中环路北侧。

523. 安国寺(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安国寺路29号)

保护范围:安国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安国寺建筑群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至黄冈军分区家私城,东面至泖湖西北侧,南面至老庙外大雄宝殿,西面至黄冈市军分区家私城西侧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宝塔大道的街道西侧,东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宝塔大道西侧,南面向外延伸约10米至安国寺入口南侧,西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安国寺塔林区西界。

524. 黄州福音堂八角楼(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黄州区人武部院内)

保护范围:黄州福音堂八角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黄州福音堂八角楼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约10米,北面至成蜀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南端,东面至区人武部东部院落围墙东侧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20米至成蜀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南端,东面向外延伸约20米至老法院院内,南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人武部老宿舍楼,西面向外延伸约50米至人武部西院墙。

525. 寨上遗址(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豹子垴村三组朱家湾)

保护范围:寨上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上遗址本体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60米至岗云山湾乡村公路,东面向外延伸150米至岗云山湾水塘东岸,南面向外延伸约150米至岗云山农田灌溉水渠埂,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沙河图西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200米至岗云山地界,东面向外延伸约250米至莲蓬湾地界,南面向外延伸450米至擂鼓山村地界,西面向外延伸约250米至里河湾地界。

526. 李家咀墓地(黄冈市黄州区东湖街道余家湾社区七组李家咀湾)

保护范围:李家咀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李家咀墓地架子山为界,北面向外延伸至黄婆汊湖堰南岸,东面向外延伸至黄婆汊湖堰西岸,南面向外延伸至中环路北侧,西面向外延伸至李家咀湖堰东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200米至禹王街道王家林村,东面向外延伸约400米至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桥社区雷家湾,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中环路南侧丰收商贸中心,西面向外延伸约200米至禹王街道汪家冲村。

527. 汉川门(黄冈市黄州区中心城区西北,赤壁公园东侧)

保护范围:汉川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汉川门中轴线正中心为基点,包含南北两侧已保存的附属城墙,四周向外延伸。北面向外延伸400米至黄冈市林业局院内水库的北岸,东面向外延伸至魏街,南面向外延伸至胜利街,西面向外延伸至坡仙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500米至龙王山北坡面,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至阮家凉亭路,南面向外延伸450米至胜利街,西面向外延伸300米至长江河堤西侧。

528. 黄州文庙(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61号黄冈市实验小学内)

保护范围:黄州文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黄州文庙大殿中心为基点,北面向外延伸约60米至校操场南侧,东面向外延伸60米至市实验小学东围墙,南面向外延伸约75米至市实验小学正门,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市实验小学西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约150米至市实验小学操场教职工住宅楼北围墙,东面向外延伸约90米至市幼儿园东围墙处,南面向外延伸40米至胜利街南侧,西面向外延伸约120米至七一路。

529. 红安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小北街10号)

保护范围:红安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0. 天台山石刻(黄冈市红安县天台山管理处天台山)

保护范围:天台山石刻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天台山石刻各石刻刻面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1. 抗日干部训练班旧址(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罗畈村)

保护范围:抗日干部训练班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2. 鄂豫皖省委及陂安南苏维埃政府旧址(黄冈市红安县高桥河镇庙咀湾村)

保护范围:鄂豫皖省委及陂安南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33. 九焰山遗址(黄冈市红安县天台山管理处九焰山)

533-1 九焰山遗址

保护范围:九焰山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遗址寨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33-2 司马岩石刻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与九焰山遗址相同。

534. 横山凹墓群(黄冈市红安县杏花乡驳岸村横山凹湾)

保护范围:横山凹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以3号墓墓碑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5. 桃花塔(黄冈市红安县永佳河镇周垄村烟墩寨山)

保护范围:桃花塔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塔座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6. 永寿桥(黄冈市红安县上新集镇李氏畈村李氏畈湾)

保护范围:永寿桥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永寿桥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7. 高桥河桥(黄冈市红安县高桥河镇高桥河村高桥河湾)

保护范围:高桥河桥及周边一定范围。以高桥河桥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8. 似马山摩崖石刻(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似马山村似马山顶)

保护范围:似马山摩崖石刻及周边一定范围。以似马山石刻各石刻刻面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39. 黄安县农民协会旧址(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胜利街)

保护范围:黄安县农民协会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40. 黄安县三区农民协会旧址(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张石河村张石河湾)

保护范围:黄安县三区农民协会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41. 秦基伟故居(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盐店河村秦罗庄)

保护范围:秦基伟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42. 郑位三故居(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马鞍山村马鞍山湾)

保护范围:郑位三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43. 西汪家湾革命旧址(黄冈市红安县华家河镇新庙村西汪家湾)

保护范围:西汪家湾革命旧址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各旧址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44. 祝家楼古民居(黄冈市红安县华家河镇祝家楼村)

保护范围:祝家楼古民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祝家楼湾老村落花门楼巷、曹门楼巷、香铺行巷三条巷道两侧附属民居及祝氏祠堂建筑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祝家楼自然湾落及关联区域,东侧:自华龙(华河镇至龙桥村)公路与祝家楼村连接道路交点JS01向北沿田地东侧田埂穿JS06坐标点至JS05坐标点;南侧:自JS01坐标点向西沿华龙公路中心线至JS02坐标点;西侧:自JS02坐标点向北沿田地西侧田埂至JS03坐标点;北侧:自JS03坐标点向东沿田埂至JS04坐标点,转东南穿祝家楼村后山与JS05坐标点相连形成闭合区域(JS01:北纬31°28′39.11″,东经114°31′3.73″;JS02:北纬31°28′49.64″,东经114°30′52.36″;JS03:北纬31°29′1.20″,东经114°30′59.52″;JS04:北纬31°28′59.05″,东经114°31′5.77″;JS05:北纬31°28′50.28″,东经114°31′8.87″;JS06:北纬31°28′45.33″,东经114°31′7.76″)。

545. 石堰幽寻石刻(黄冈市红安县杏花乡五云山村)

保护范围:石堰幽寻石刻及周边一定范围。以石刻刻面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46. 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纪念碑(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陵园大道1号)

保护范围: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纪念碑及周边一定范围。以纪念碑及其附属广场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47. 陈锡联故居(黄冈市红安县高桥河镇长丰村陡山彭家湾)

保护范围:陈锡联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48. 郭天民故居(黄冈市红安县杏花乡郭受九村)

保护范围:郭天民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49. 韩先楚故居(黄冈市红安县上新集镇复兴村吴家咀)

保护范围:韩先楚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50. 王建安故居(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永佳河镇沙河村王家湾)

保护范围:王建安故居及周边一定范围。以故居建筑本体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51. 高塔寺砖塔(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古塔社区)

保护范围:高塔寺砖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身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52. 红十五军成立纪念地(黄冈市黄梅县大河镇吴祥村牛头山)

保护范围:红十五军成立纪念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地现有建筑四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553. 塞墩遗址(黄冈市黄梅县小池镇后湖村湖口闸西)

保护范围:塞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上后湖防汛指挥部为中心,向东、西面各延伸200米,向南面延伸50米,向北面延伸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54. 鲍照墓(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鲍照路县土肥站院内)

保护范围:鲍照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55. 王仙芝墓(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乡苦竹口村)

保护范围:王仙芝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56. 清咏亭(黄冈市黄梅县大河镇团山村伏虎山顶)

保护范围:清咏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亭身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57. 牌楼垸民居(黄冈市黄梅县杉木乡安乐村牌楼垸墩)

保护范围:牌楼垸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现存的三大栋民居建筑四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58. 宛希俨、宛希先故居(黄冈市黄梅县下新镇宛大屋村四组)

保护范围:宛希俨、宛希先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四面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59. 焦墩遗址(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张城村)

保护范围:焦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上合九铁路与焦墩卵石摆塑龙出土地交汇处为中心,向铁路东侧延伸300米,向铁路西侧延伸50米,向南、北两侧各延伸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60. 佛母塔(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东禅社区东禅寺内)

保护范围:佛母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为中心,向四周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61. 万密斋墓(黄冈市罗田县大河岸镇枫树塆村)

保护范围:万密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62. 王葆心墓(黄冈市罗田县大河岸镇滚石坳村)

保护范围:王葆心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563. 罗田文庙大成殿(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人民路23号)

保护范围:罗田文庙大成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外墙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6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64. 吴氏节孝祠(黄冈市罗田县河铺镇古人墩村)

保护范围:吴氏节孝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外墙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5米,西面向外延伸15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565. 新屋塆民居(黄冈市罗田县九资河镇官基坪村)

保护范围:新屋塆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外墙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5米,西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66. 独尊山寨及真武庙(黄冈市罗田县九资河镇平坦原村)

保护范围:独尊山寨及真武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墙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北、东南面各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567. 泗洲山石刻(黄冈市罗田县胜利镇周家垸村)

保护范围:泗洲山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每处石刻本体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68. 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生军指挥部旧址(黄冈市麻城市乘马岗镇乘马岗村)

保护范围: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生军指挥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及附属建筑外墙(围墙)为界,东、北、西三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80米。东面至黄甘胜屋后东北角,西面至乘马岗中学篮球场西侧倒岸,南面至夏远成屋前倒岸,北面至乘马岗中学北部水泥路北侧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69. 谢家墩遗址(黄冈市麻城市歧亭镇大胜山村谢家墩塆)

保护范围:谢家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所在台地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70. 万人墩遗址(黄冈市麻城市鼓楼街道许家凉亭村)

保护范围:万人墩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所在台地外缘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60米。东面至遗址东侧河沟桥南端,南面至遗址南部河沟北岸,西面至周家塆与下唐家塆中东部水塘东北角,北面至北部村级水泥公路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71. 五脑山庙(黄冈市麻城市龙池桥街道黄狮岗村五脑山林场)

571-1 五脑山庙

保护范围:五脑山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五脑山庙及附属建筑外墙基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0米。东面至东部山脊,南面至五脑山牌坊水塘西南角30米处,西面至毛家冲水库东岸山坳,北面至五脑山至麻姑仙洞老小路第二个分水岭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700米。

571-2 道观矶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道观矶摩崖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0米。

572. 麻城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黄冈市麻城市顺河镇柏树咀村)

保护范围:麻城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外墙基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朱善德屋西墙,南面至朱善光、朱永红屋后山脚,西面至朱启伢、朱传义屋前岸,北面至水塘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73. 金罗家遗址(黄冈市麻城市宋埠镇叶店村)

保护范围:金罗家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护城河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74. 女王城遗址(黄冈市麻城市宋埠镇红梅山村)

保护范围:女王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垣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75. 玉皇阁牌坊(黄冈市麻城市宋埠镇青山寨顶)

保护范围:玉皇阁牌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外墙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东至东面山寨寨墙东缘,南至南面山寨寨门南缘,西至西面山寨寨墙外缘,北至北面山寨寨墙北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576. 王氏祠(黄冈市麻城市黄土岗镇桐枧冲村)

保护范围:王氏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北、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王旭舟房屋东北角,南面至村级水泥路南侧外缘,西面至河东岸水边,北面至祠堂后山南坡竹园。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77. 雷氏祠(黄冈市麻城市盐田河镇百亩堰村雷氏祠塆)

保护范围:雷氏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外墙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8米。东面至河沟边缘,南面至雷胜勇屋角,西面至后山顶电线杆,北面至刘孝文屋角。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6米。

578. 中共麻城县委旧址(黄冈市麻城市龙池桥街道陵园路48号)

保护范围:中共麻城县委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山门及周围围墙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7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79. 麻城城区六乡农民协会旧址(黄冈市麻城市南湖街道关厢社区南正街)

保护范围:麻城城区六乡农民协会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山门及周围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米。东面至水泥路西外缘,西面至护城河西外缘,南面至护城河南外缘,北面至兽医站南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80. 红四军军部旧址(黄冈市麻城市福田河镇福田河社区老街中部)

保护范围:红四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主体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米。东面至旧址后山脚,南面至陈玉术屋南山墙,西面至西部楼房前檐,北面至郑登南屋北山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81. 喻家楼遗址(黄冈市麻城市阎家河镇喻家楼村)

保护范围:喻家楼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护城河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82. 周道一塔(黄冈市麻城市龟山镇大坳村)

保护范围:周道一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体建筑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83. 三星桥(黄冈市麻城市盐田河镇杨家冲村林家咀塆)

保护范围:三星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体建筑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4. 余诚墓(黄冈市麻城市张家畈镇涂家坳村)

保护范围:余诚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葬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5. 王树声墓(黄冈市麻城市龙池桥街道陵园路75号)

保护范围:王树声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葬外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6. 蕲春梅家唐遗址(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易河村江家垸)

保护范围:蕲春梅家唐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蕲河中间,南面至江家垸南蕲河坝与横路交叉处,西面至余大湾东余辉鱼池旁小屋,北面至蕲河坝顾存超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587. 坳上湾遗址(黄冈市蕲春县向桥乡毛咀村坳上垸)

保护范围:坳上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面至香炉山东边山脚,南面至香炉山西边河岸边,西面至宝林寺前路边,北面至黄金溪垸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8. 三角山摩崖石刻(黄冈市蕲春县株林镇三角山村)

保护范围:三角山摩崖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摩崖石刻为中心向外延伸,东南面至上山处山顶东边缘,东北面至山顶北边缘,西北面至山顶西边缘,西南面至山顶南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9. 詹大悲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街口村)

保护范围:詹大悲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0. 黄侃墓(黄冈市蕲春县青石镇大樟树村笔架山上)

保护范围:黄侃墓及周围一定范围。黄侃墓以墓冢边缘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6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9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84米,西南面向外延伸90米;圣旨碑以亭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水田中间,西北面向外延伸150米至公路,东北面向外延伸22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70米。

591. 高山铺战斗遗址

591-1 高山铺战斗遗址(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高山铺村、清水河村、上河桥村、洪祖二村)

保护范围:高山铺战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东南面至柳界公路与渡槽相接前的公路转弯处,西南面至大同水库干渠的洪大圈子湾,西北面至十里铺村与高山铺村交界的胡岗湾,东北面至大同水库干渠周家湾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591-2 高山铺战役总指挥部旧址(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胡凉亭村)

保护范围:高山铺战役总指挥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2. 蕲州城北门(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城内居委会)

保护范围:蕲州城北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蕲州城北门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93. 达城庙(黄冈市蕲春县株林镇达城村)

保护范围:达城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达城庙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4. 金陵书院(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城内居委会)

保护范围:金陵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金陵书院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5. 万年台戏楼(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长石村)

保护范围:万年台戏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万年台戏楼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6. 顾景星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街口村)

保护范围:顾景星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7. 羊角尖舍利塔(黄冈市蕲春县向桥乡童咀村)

保护范围:羊角尖舍利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地宫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8. 昭化寺(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红石头村)

保护范围:昭化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神龛外墙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34米,西北面向外延伸4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6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99. 仙人台庙(黄冈市蕲春县大同镇仙人台村)

保护范围:仙人台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仙人台庙外墙为界,南面向外延伸37米,西面向外延伸12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东面向外延伸17米至岩石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00. 罗州城址(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罗州城村)

保护范围:罗州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水渠与京九大道相交处的外城垣上,南面至罗州城路与外城垣相交处,西面至铁路北约100米的沿河路上,北面至陈上垸西的外城垣与沿河路相交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01. 明荆王墓

601-1 荆宪王陵(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席磐石村韩家塆)

保护范围:荆宪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2 荆靖王陵(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塘湾村王坟垴)

保护范围:荆靖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3 三角山荆王陵(黄冈市蕲春县株林镇下屋楼村下屋楼一组)

保护范围:三角山荆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4 荆和王陵(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银山村银山垄湾)

保护范围:荆和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5 荆恭王陵(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西驿村汤湾)

保护范围:荆恭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6 荆敬王陵(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火(炉)铺村)

保护范围:荆敬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7 荆康王陵(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盘石桥村)

保护范围:荆康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8 荆定王陵(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石鼓河村王坟林垸)

保护范围:荆定王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01-9 樊山王朱翊金氐墓(黄冈市蕲春县八里湖农场)

保护范围:樊山王朱翊金氐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0 永新王朱翊键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两路口村)

保护范围:永新王朱翊键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1 都梁悼惠王朱见溥与妃陈氏、赵氏合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土台村)

保护范围:都梁悼惠王朱见溥与妃陈氏、赵氏合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2 荆宪王妃桂氏、周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两路口村)

保护范围:荆宪王妃桂氏、周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3 荆康王妃冯氏、吴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席盘石村韩家垸)

保护范围:荆康王妃冯氏、吴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4 德安王朱翊䦃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席盘石村细吴湾)

保护范围:德安王朱翊䦃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5 都昌王朱见潭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枫树岭村潘家湾)

保护范围:都昌王朱见潭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6 都昌王朱祁鑑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塘垸村大泉山管湾)

保护范围:都昌王朱祁鑑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7 樊山王朱祐构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塘湾村黄家湾)

保护范围:樊山王朱祐构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8 荆靖王妃王氏、魏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塘湾村杨家井)

保护范围:荆靖王妃王氏、魏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19 桐城王朱祐樿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塘湾村)

保护范围:桐城王朱祐樿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0 东都昌王东轩悼僖王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打鼓台村张油坊湾)

保护范围:东都昌王东轩悼僖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1 荆端王妃刘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黄土岭村刘娘井湾)

保护范围:荆端王妃刘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2 富顺王朱常湢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枫树岭村)

保护范围:富顺王朱常湢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的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3 荆和王妃何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施家塘村)

保护范围:荆和王妃何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4 富顺王朱厚焜妃王氏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施家塘村)

保护范围:富顺王朱厚焜妃王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5 永新王朱厚熿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王要村)

保护范围:永新王朱厚熿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的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6 都昌王朱载塎墓(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雨湖村王宣湾)

保护范围:都昌王朱载塎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1-27 樊山王朱载埁墓(黄冈市蕲春县管窑镇圆峰山西侧)

保护范围:樊山王朱载埁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2. 田梦罴夫妇墓(黄冈市蕲春县檀林镇青草坪村)

保护范围:田梦罴夫妇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封土外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603. 双节流芳牌坊(黄冈市蕲春县张榜镇孙冲村牌楼垸)

保护范围:双节流芳牌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双节流芳牌坊建筑四周外墙为界,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04. 中湾民居(黄冈市团风县贾庙乡百丈岩村中湾)

保护范围:中湾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民居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吃人山西崖处,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水井处,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童宅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山腰樟树下,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后山北岸,西面向外延伸40米至山顶东端,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与稻田交界处。

605. 东岳庙(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回龙大街西端)

保护范围:东岳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老供销社西门,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便道前,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菜场东进口,北面以山门殿为界向外延伸20米至学校操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文化站西,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城中村,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菜场东出口,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教学楼南面。

606. 漆氏宗祠(黄冈市团风县贾庙乡汤漆村漆家湾)

保护范围:漆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宗祠建筑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民房西沿处,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清水池北岸,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饭堂门前,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后山南坡古墓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村道西端,南面向外延伸40米至贾大公路北端,西面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至后山山丘顶南端。

607. 林育南故居(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村林家大湾)

保护范围:林育南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小路边,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北岸边,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小路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后山竹园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小渠西端,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北岸,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至后山棉花田边。

608. 张浩故居(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村染铺湾)

保护范围:张浩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山道起点,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村道旁,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菜园旁,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竹林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后山腰,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北岸,西面向外延伸40米至回马公路东端,北面向外延伸40米至输电塔处。

609. 方本仁庄园(黄冈市团风县马曹庙镇戴家湾村戴家湾)

保护范围:方本仁庄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庄园围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水塘西岸边,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村道北端,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村级公路东端,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山丘竹林南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塘与苗圃园交汇处,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村晒场边,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稻田边,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水渠与土桥交界处。

610. 李四光故居(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沙畈村)

保护范围:李四光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坡上房屋处,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村道告示栏前,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村道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后山牛栏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坡上竹林西边,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山丘与水田交界处,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凉亭处。

611. 徐会之故居(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

保护范围:徐会之故居、展厅、洗笔池、桂花田、后山及徐会之墓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宋家坳村级公路两端,南面至山后水田田埂处,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

612. 鼓山遗址(黄冈市武穴市四望镇栗木村)

保护范围:鼓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心区团山寺正门口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50米至“京九”铁路老路边缘,向西面延伸80米至鼓山脚红石湖边缘,向南面延伸50米至鼓山脚,向北面延伸100米至人工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

613. 龙表山墓群(黄冈市武穴市石佛寺镇鸡公岭村)

保护范围:龙表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暴露在外的墓室口为中心,向东面延伸53米至土庙山脚,向西面延伸54米至田三寺,向南面延伸89米至村口水塘边缘,向北面延伸74米土庙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14. 居氏墓(黄冈市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泉塘村)

保护范围:居氏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群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15. 饶汉祥旧居(黄冈市武穴市武穴街道滨江公园)

保护范围:饶汉祥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16. 浠水文庙(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349号)

保护范围:浠水文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至博物馆巷,南面至文庙院墙基,西面至博物馆宿舍楼东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跃龙门路,西面至新华正街,南面至浠水河,北面至吴家花园巷。

617. 寨山遗址(黄冈市浠水县竹瓦镇周埠村七组)

保护范围:寨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寨山遗址所在整个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18. 王罗山墓群(黄冈市浠水县丁司当镇丁司当村七组)

保护范围:王罗山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南北走向含王罗山与城门咀两座山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郭家咀,南面至柳界公路,西面至城门塘(含城门塘),北面向外延伸50米。

619. 陶谷墓(黄冈市浠水县团陂镇大屋咀村六组)

保护范围:陶谷墓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起武英高速公路南侧,东、西、南面以墓冢边缘为界,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面起武英高速公路南侧,东、西、南面各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20米。

620. 舍利宝塔(黄冈市浠水县白莲镇大岭沟村七组)

保护范围:舍利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621. 古井庵(黄冈市浠水县绿杨乡范冲村范冲林场)

保护范围:古井庵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井庵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

622. 斗方寺祖师殿(黄冈市浠水县白莲镇斗方山风景管理区内)

保护范围:斗方寺祖师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祖师殿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

623. 登瀛室及登瀛墓(黄冈市浠水县绿杨乡牛头冲二组)

623-1 登瀛室

保护范围:登瀛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登瀛室外墙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南面至牛头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村级水泥路。

623-2 登瀛墓

保护范围:登瀛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24. 程氏祠堂(黄冈市浠水县绿杨乡查儿山村六组)

保护范围:程氏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程氏祠堂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30米。

625. 盛真人墓(黄冈市浠水县绿杨乡百丈村)

保护范围:盛真人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26. 望风尖摩崖石刻(黄冈市浠水县绿杨乡杨桥村四组)

保护范围:望风尖摩崖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山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627. 段氏宅(黄冈市英山县南河镇灵芝村)

保护范围:段氏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主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8米,南面向外延伸46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68米,南面向外延伸260米,北面向外延伸60米。

628. 毕升家族墓

628-1 毕升墓(黄冈市英山县草盘地镇五桂墩村)

保护范围:毕升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米,西面向外延伸80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西面向外延伸150米,北面向外延伸300米。

628-2 毕文忠夫妇墓(黄冈市英山县草盘地镇王家垸村五组)

保护范围:毕文忠夫妇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29. 段朝立墓(黄冈市英山县南河镇坪上塆村)

保护范围:段朝立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30. 李公桥(黄冈市英山县杨柳湾镇杨树堰村二组)

保护范围:李公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东、西面向外延伸至小河,南面向外延伸100米,北面向外延伸8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31. 陈氏宗祠(黄冈市英山县石头咀镇隘口河村七组)

保护范围:陈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5米。

632. 卫氏宗祠(黄冈市英山县金家铺镇象鼻咀村八组)

保护范围:卫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3. 灵芝桥(黄冈市英山县南河镇灵芝村)

保护范围:灵芝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本体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4. 安家大屋

634-1 安家老屋(黄冈市英山县陶家河乡陶家河街)

保护范围:安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主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4-2 安家新屋(黄冈市英山县陶家河乡严坳村四组)

保护范围:安家新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主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5. 乌云山摩崖石刻(黄冈市英山县红山镇乌云山村乌云山茶场)

保护范围:乌云山摩崖石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中心为界,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米,南面向外延伸5米,西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636. 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黄冈市英山县陶家河乡陶河村)

保护范围: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墙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7. 张氏宗祠(黄冈市英山县孔家坊乡竹坳亭村南希坪湾)

保护范围:张氏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宗祠建筑主体四至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38. 钱亦石故居(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钱庄村)

保护范围:钱亦石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钱亦石故居外墙为基线,东面向外延伸6米至故居后背山,西面向外延伸至门口乡村公路,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平行延伸5米至钱锋房屋北墙,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平行延伸8米至民房墙角。

639. 何功伟烈士故居、就义旧址

639-1 何功伟故居(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村)

保护范围:何功伟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西面以故居大门为基线向西延伸15米至民房外墙;向东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顶家西墙;向南平行延伸至围墙;北面至何伟民房屋南面外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顶家东墙,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何功志房屋外墙,北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功雄家北外墙;西面与保护范围基线重合。

639-2 何功伟烈士纪念亭(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村)

保护范围:何功伟烈士纪念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整座葫芦山山体四周为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米至水田。

639-3 何功伟烈士就义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

保护范围:现围墙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至恩施烈士陵园围墙。

639-4 刘惠馨烈士就义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

保护范围:现围墙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639-5 单独关押何功伟烈士的杨家老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

保护范围: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老屋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4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

639-6 国民党第六战区战时青年训导团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

保护范围: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滴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米,南面向外延伸3米,西面向外延伸5米;北面以墙体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米,南面向外延伸2米;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640. 庙山遗址(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李沛村九组)

保护范围:庙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庙山遗址所在整个台面为界,向四周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东面至港边田间小路,南面至水塘,西面至水田,北面至杉树林。

641. 刘家桥民居(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

641-1 上新屋民居

保护范围:上新屋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上新屋民居外围墙为基线,东面向外平行延伸6米至刘家河西侧,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后山脚下,北面向外平行延伸8米至上新屋老屋北面场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4米至刘家河东侧,南、西、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2米。

641-2 彭城世家民居

保护范围:彭城世家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彭城世家民居老屋外墙为基线,四周各向外延伸2米,东面至老屋后山,南面至民居南面菜地,西面至咸通公路,北面至通金桂湖路口。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

641-3 下新屋民居

保护范围:下新屋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下新屋老屋外墙为基线,东面向外延伸4米至背后山脚下,南面向外延伸4米至上首山腰,西面向外延伸4米至门前晒场,北面向外延伸4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

641-4 下厂民居

保护范围:下厂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下厂老屋外墙为基线,四周各向外延伸4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米。

642. 咸安古桥

642-1 高桥(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高桥村)

保护范围:高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高桥两端桥头为基点,桥东向外平行延伸10米,桥西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村民水忠和家房屋大墙,南、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

642-2 龙潭桥(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

保护范围:龙潭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龙潭桥四周边线为基线,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8米至外环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西面与保护范围基线重合。

642-3 西河桥(咸宁市咸安区永安镇西河村)

保护范围:西河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西河桥四周边线为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

642-4 万寿桥(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万寿桥村)

保护范围:万寿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万寿桥四周边线为基线,东、南、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4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642-5 白沙桥(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白沙村)

保护范围:白沙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白沙桥四周边线为基线,南、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9米,西、东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642-6 汀泗桥(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汀泗街)

保护范围:汀泗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汀泗桥四周边线为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

642-7 官埠桥(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官埠老街)

保护范围:官埠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官埠桥四周边线为基线,南、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6米,东、西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643. 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十七组)

保护范围: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墓冢为基点,东面向外平行延伸至大屋万小学外墙,南面向外平行延伸至纪念墙外3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至高桥到大屋万村庄的乡村路,北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至郭汪塘南面塘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至大屋万小学东侧山脚下,南面向外延伸至山脚下,西面向外延伸至大屋万村庄的水田边,北面向外延伸35米至郭汪塘北边的旱地。

644. 长山垴遗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桃林村)

保护范围:长山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付昌寿房屋西墙,南面至凉亭垴乡村公路,西面至城际铁路,北面至付家村庄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645. 孟养浩墓(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潜山村)

保护范围:孟养浩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石像东壁为基点向外平行延伸10米,南面以南石像南壁为基点向外平行延伸15米至外环公路,西面以石像为基点向外平行延伸15米,北面以石像为基点向外平行延伸至外环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5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北面与保护范围基线重合。

646. 笔峰塔(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

保护范围:笔峰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笔峰塔塔壁为基线向外延伸,东面至水塘东堤外边,南面至山脚下乡村公路外边线处袁建新房屋,西面至乡村公路,北面至梁金太房屋北面村级公路北边线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30米。

647. 赤壁之战遗址(咸宁市赤壁市赤壁镇赤壁山、南屏山、金鸾山)

保护范围:赤壁之战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赤壁山、南屏山、金鸾山三座山山脚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至镇卫生院,西面至长江边,南面至老合作社,北面至新景区内舞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镇政府院墙,西面至长江边,南面至东风大道,北面至东风二公路边。

648. 太平洞(咸宁市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四清村)

保护范围:太平洞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洞口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至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649. 羊楼洞、新店明清石板街

649-1 羊楼洞明清石板街(咸宁市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洞社区老街)

保护范围:羊楼洞明清石板街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街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松峰港,南面至饶伍义屋,西面至松峰港,北面至松峰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赵崇公路,南面至松峰山脚,西面至新街,北面至将军庙墙基。

649-2 新店明清石板街(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老街潘河北岸)

保护范围:新店明清石板街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街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新坦公路,西面至建设街西端,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北街水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变电站西边山脚,西面至建设街以西50米,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渣枫公路。

650. 花园岭墓群(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八组)

保护范围:花园岭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东面至孙家湾山脚,西面至山脚通信塔,南面至南边山脚,北面至北面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孙家湾田畈,西面至京珠高速,南面至村村通公路,北面至山脚本树林。

651. 王家岭墓群(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十组)

保护范围:王家岭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中心水泥公路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东、西、北面至山脚,南面至邱家湾。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面至任家湾村村通公路,西面至水沟边,南面至田埂,北面至田沟边。

652. 祝家岭墓群(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

保护范围:祝家岭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中心最高点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200米。东面至水塘边,西、南面至山脚,北面至山脚电杆。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望夫山脚,西面至白杨林,南面至荷叶塘边,北面至北面凹地小水沟。

653. 秦国夫人墓(咸宁市赤壁市余家桥乡洞口村十一组)

保护范围:秦国夫人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北面至山脚,西面至山顶,南面至山脚村落。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东、北面至湖边,西面至山顶,南面至大祭寺。

654. 赤壁古桥

654-1 珠桥(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老街)

保护范围:珠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胜利街60号房屋,西面至胜利街50号房屋,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水塘角。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胜利街62号房屋,西面至胜利街52号房屋,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水塘边。

654-2 太平桥(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老街)

保护范围:太平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建设街60号房屋,西面至建设街63号房屋,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北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建设街57号房屋,西面至建设街西端,南面至潘河边,北面至北街。

654-3 万安桥(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老街)

保护范围:万安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胜利街42号房屋,西面至胜利街41号房屋,南面至潘河南岸,北面至胜利街39号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胜利街48号房屋,西面至胜利街43号房屋,南面至潘河南岸,北面至胜利街37号房屋。

654-4 枫桥(咸宁市赤壁市车埠镇枫桥村七组)

保护范围:枫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5 斗门桥(咸宁市赤壁市车埠镇斗门桥村二组)

保护范围:斗门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6 袁家桥(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中伙村三组)

保护范围:袁家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7 三眼桥(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中伙村六组)

保护范围:三眼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8 永枫桥(咸宁市赤壁市官塘镇独山村一组)

保护范围:永枫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9 方家新桥(咸宁市赤壁市官塘镇独山村十九组)

保护范围:方家新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10 东丰桥(咸宁市赤壁市官塘镇石泉村七组)

保护范围:东丰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54-11 白沙桥(咸宁市赤壁市官塘镇随阳大竹山村四组)

保护范围:白沙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两侧各向外延伸10米。南、北面向外延伸至山脚。

655. 蒲圻城墙(咸宁市赤壁市蒲圻街道老城社区)

保护范围:蒲圻城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城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陆水河,西面至板桥街路口,南面至城墙外电杆,北面至一桥桥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陆水河边,西面至老人民法院,南面至陆水河边,北面至银河花园北端。

656. 峨石宝塔(咸宁市赤壁市蒲圻街道和尚岭社区)

保护范围:峨石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宝塔山顶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0米至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陆水河边,西面至公路局宿舍楼,南面至城西石雕楼,北面至陆水二桥纪念碑。

657. 毕家畈宝塔(咸宁市赤壁市神山镇毕家畈村十三组)

保护范围:毕家畈宝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毕家畈宝塔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58. 羊楼洞志愿军烈士墓(咸宁市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洞村十六组)

保护范围:现烈士陵园围墙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59. 青山崖洞堰(咸宁市崇阳县青山镇青山村)

保护范围:青山崖洞堰及周围一定范围。自洞口向外延伸,东至洞口上方的公路,南往青山水库大坝方向延伸50米,西往前15米至溢洪道河床边沿,北沿北边崖壁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东干渠,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青山水库大坝顶,西面向外延伸80米至溢洪道河床堤坝,北面向外延伸30米。

660. 重修咸宁堤记碑及石枧堰

660-1 重修咸宁堤记碑(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羊毛岸村蔡家咀)

保护范围:重修咸宁堤记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刊立石碑的“四邑亭”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北面至四邑公堤赤壁市堤防管理段二层办公楼南侧,东面至门卫值班室,南面至管理段围墙,西面至管理段仓库旧址。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60-2 石枧堰(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堰下村)

保护范围:石枧堰及周围一定范围。东(东南)面以子堰的基石边沿为界向外延伸50米至高堤河护堤,南(西南)面从堰坝主体往坝后延伸50米至“重修石枧碑记”石碑处,西(西北)面从主坝的基石边沿往前延伸50米,北(东北)面以堰坝主体为起点往河床流水方向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村级公路,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白(霓)铜(钟)乡级公路,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河床。

661. 刘景韶墓(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栎嘴村)

保护范围:刘景韶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山脊。

662. 米应生故居(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浪口村)

保护范围:米应生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故居正大门为起点往外延伸50米至水田,西面以故居外墙为起点往外延伸50米至屋后山旅游公路,南面以故居外墙为起点往外延伸30米,北面以故居外墙为起点往外延伸50米至竹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以屋后山旅游公路(含公路宽度)再往前延伸30米至玉米地。

663. 陈寿昌墓(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畈上村)

保护范围:陈寿昌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陵园东边周墙为界往外延伸20米,西面以墓冢边缘为界往外延伸70米至陵园大门,南面以陵园南边围墙起往外延伸20米至村民陈吉明家房屋旁,北面以陵园北边围墙为界往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80米至村级公路,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山沿脚下。

664. 王世杰故居(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回头岭村)

保护范围:王世杰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东南)面以祖屋北面墙为界向外延伸40米至村级公路,南(西南)面以老屋南侧墙体为界向外延伸50米至汪家老屋,西(西北)面以祖屋正大门墙体及老屋西面侧墙为界往外延伸50米至居民房,北(东北)面以祖屋侧墙为界往外延伸40米至老石板街王伯岳家外侧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东南)面向外延伸30米,南(西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回头岭小学大门,西(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田畈,北(东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老石板街。

665. 寿昌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金塘村)

保护范围:寿昌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东北)面以屋后墙体为界向外延伸50米至屋后山脚,南(东南)面以老屋侧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至金塘镇中心卫生院侧墙,西(西南)面以正大门为界向外延伸50米至稻田旁,北(西北)面从侧墙沿老街往前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东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山脊,南(东南)面向外延伸40米至卫生院侧墙,西(西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青山河堤,北(西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老木材厂门楼。

666. 下舒桥、净堡桥

666-1 下舒桥(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大牛村魏家湾)

保护范围:下舒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体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66-2 净堡桥(咸宁市嘉鱼县渡普镇静宝村静宝咀)

保护范围:净堡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体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67. 簰洲湾九八抗洪烈士陵园(咸宁市嘉鱼县簰洲湾镇中堡村)

保护范围:簰洲湾九八抗洪烈士陵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簰洲湾九八抗洪烈士陵园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668. 南虹桥(咸宁市通城县塘湖镇南虹村六组)

保护范围:南虹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40米;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米至双港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69. 天岳关(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天岳村)

保护范围:天岳关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关台中心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670. 尧家林遗址(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陈塅村五组)

保护范围:尧家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中心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南面至吴中华家旱地北部边缘,北面至台地北部边缘;东、西面各向外延伸60米,东面至台地东部边缘,西面至台地西部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至吴中华家旱地南部边缘,东、北面各至小溪堤边,西面至水田边。

671. 灵官桥(咸宁市通城县马港镇灵官桥村)

保护范围:灵官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面中心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至杨垴坳至灵官桥公路边,北面至熊师贵家房屋门前;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米,西面至灵官港上河床,东面至灵官港下河床。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至杨红农家房屋大门前,北面至熊家屋场边,西面至灵官港上河床,东面至灵官港下河床。

672. 天岳关抗日将士阵亡纪念亭(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天岳村)

保护范围:天岳关抗日将士阵亡纪念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亭园区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100米至仪门外,向南面延伸100米至永久亭外围,向西面延伸100米至碑林外围,向北面延伸200米至英雄泉外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至黄花坪山边,南面至湖南平江县虹桥村地界,西面至纪念碑座外围,北面至英雄泉外围山林。

673. 割耳坡红军烈士纪念碑(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药姑村)

保护范围:割耳坡红军烈士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纪念碑中心为基点,向东面延伸20米至纪念碑台阶外沿,向南、西、北面各延伸5米至护栏外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米至纪念碑台阶外山崖,南面向外延伸40米至看山屋南墙外,西面向外延伸5米至西面山林中,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山林陡坡边缘。

674. 药姑山遗址(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龙窖山)

保护范围:药姑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北纬29°2′~29′,东经113°35′~47′,面积40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药姑山文化生态保护圈。

675. 中共通城县苏维埃旧址(咸宁市通城县塘湖镇荻田村四组)

保护范围:中共通城县苏维埃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由正门至老公路沿边10米,南面至隔壁墙脚,西面至屋后墙脚,北面至隔壁墙脚处2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重合。

676. 通山杨家窝山洞(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大地村八组)

保护范围:通山杨家窝山洞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洞口为中心向四周延伸100米。东面至杨家窝东部山脚,南面至杨家窝山顶,西面至大地自然村居民点,北面至杨家窝山脚。

677. 圣庙(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圣庙巷6号)

保护范围:圣庙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至后檐挡土墙,南面至九宫大道北侧,东面至观音巷,西面至圣庙西庑后檐。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夏时雄屋后,南面至公路边缘,西面至西庑后檐,北面至圣庙崇圣祠后檐。

678. 祖爷殿(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镇九宫山村)

保护范围:祖爷殿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环山公路,南面至云中湖边,西面至道教养生院,北面至凤凰山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至凤凰山脚,南面至凤凰山顶,西面至云中湖宾馆。

679. 宝石民居群(咸宁市通山县闯王镇宝石村三组)

679-1 南岸

保护范围:宝石民居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舒尚寅屋外檐,南面至门楼前通村公路,西面至九宫山环形公路,北面至宝石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沿水田至玉屏山下,南面至门楼外100米处,西面至九宫山环形公路,北面至宝石河边。

679-2 北岸

保护范围:宝石民居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发电站渠道,南面至宝石河边,西面至九宫山环形公路,北面至五房祠。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发电站渠道,南面至宝石河边,北面至五房祠外100米处,西面至九宫山环形公路。

680. 谭氏宗祠(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白泥村)

保护范围:谭家宗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鸣公祠外巷道,南面至主建筑前檐,西面至德公祠正门,北面至后檐巷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通村公路,南面至祠前禾场外40米处,西面至德公祠外墙,北面至后檐50米处。

681. 周家大屋(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镇中港村)

保护范围:周家大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周家大屋外墙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外围入村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周家新村,南面至背后山脚,西面至西侧河边,北面至河边。

682. 王氏老屋(咸宁市通山县洪港镇江源村)

保护范围:王氏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至院墙,南面至后菜园,北面至老屋前稻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村民叶秋芳私房西墙外,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后背标土地庙,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村民王能电私房西墙外,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江源港河堤公路。

683. 节山大夫第(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郑家坪村)

保护范围:节山大夫第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孝子坊一进天井为坐标点,向东面延伸25米至东墙,向南面延伸30米至后墙,向西面延伸35米至西墙,向北面延伸15米至面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从东墙外延30米至村民乐振功菜地,从面墙外延30米至村民乐昌胃私房后墙,从西墙外延30米至蛇山边沿,从后墙外延30米至蛇山北坡中段。

684. 西花园遗址(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蒋家寨村十一组)

保护范围:西花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农田(北纬31°44′22.3″,东经113°27′42.9″),西面至水塘(北纬31°44′26.8″,东经113°27′29.8″),南面至西花园自然村(北纬31°44′19.8″,东经113°27′32.6″),北面至农田(北纬31°44′32.2″,东经113°27′33.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85. 义地岗古墓群(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文峰塔社区)

保护范围:义地岗古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文峰社区十组居民点,南面至汉东路,西面至八角楼学校,北面至青年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70米。

686. 九口堰革命旧址(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九口堰村四组)

保护范围:九口堰革命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李先念铜像前2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民宅,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岗坡,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民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87. 曾都文峰塔(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文峰塔社区六组)

保护范围:曾都文峰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中心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88. 金鸡岭遗址(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六组)

保护范围:金鸡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范湾后坡,南面至李子包,西面至阳堰岗,北面至余家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机耕道,西、南面至清水河,北面至无名土岗。

689. 周家古城遗址(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孔家畈村一组)

保护范围:周家古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民居(北纬31°35′46.4″,东经113°32′07.7″),南面至农田(北纬31°35′43.0″,东经113°32′04.9″),西面至堰塘(北纬31°35′46.4″,东经113°32′01.6″),北面至农田(北纬31°35′50.3″,东经113°32′04.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90. 雪公堂(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烈山社区实验中学内)

保护范围:雪公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雪公堂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校医务室前6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教学楼,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烈山大道,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操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护城河,南面至校园生活区,西面至烈山大道西行人通道,北面至校园北院墙。

691. 庙台子遗址(随州市淅河镇蒋寨村三组)

保护范围:以遗址四至为界,东北至北纬31°44′34.49″,东经113°27′31.98″;西 北 至 北 纬31°44′36.91″,东 经113°27′17.38″;西南至北纬31°44′19.62″,东经113°27′14.99″;东南至北纬31°44′18.14″,东经113°27′27.5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92. 叶家山墓地(随州市淅河镇蒋寨村八组)

保护范围:以墓地四至为界,西南至北纬31°45′17.38″,东经113°27′22.42″;西 北 至 北 纬31°45′28.14″,东 经113°27′23.99″;东北至北纬31°45′26.60″,东经113°27′31.82″;正东中段分别为,北纬31°45′21.15″,东经113°27′30.45″;北纬31°45′21.11″,东经113°27′35.00″;东南至北纬31°45′16.01″,东经113°27′34.6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93. 龙爬寨(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大贵寺林场)

保护范围:龙爬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墙为界,东南、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至寨门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694. 大城寨遗址(随州市广水市武胜关镇铺冲村)

保护范围:大城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墙为界,东南、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至寨门外,西北面至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至野猪洼山脊。

695. 将军寨遗址(随州市广水市武胜关镇孝子店村许家庙湾)

保护范围:将军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寨门外,西、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5米至寨门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96. 大块地墓地(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大块地)

保护范围:大块地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西面向外延伸至吴店河河滩,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至冯祥义民居外墙,南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90米至干二斗南埂。

697. 彭家湾墓地(随州市广水市应山街道前河村彭家湾)

保护范围:彭家湾墓地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彭家湾墓地保护标志为中心,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10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陈华庆民居北山墙,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彭维平民居后檐,北面向外延伸140米至应山河南岸通村路南侧,东北面向外延伸210米至田埂。

698. 千户冲民居(随州市广水市十里街道千户冲村六组)

保护范围:千户冲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民居群实行联体保护,东南、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至岗地,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门前小水塘。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99. 徐店戏楼(随州市广水市余店镇徐店村六组)

保护范围:徐店戏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戏楼本体墙基为起点,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街道处,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街道处民居南墙,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熊爱英民居后檐处,西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周增亮民居后檐处。

700. 玉皇顶(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东河村)

保护范围:玉皇顶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山寨寨墙为界,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东面至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701. 王子山遗址(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二组)

保护范围:王子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王子山遗址保护标志为中心,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4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02. 连舜宾墓(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虎弼冲村十一组)

保护范围:连舜宾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园边缘护墙为界,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向外延伸至连舜宾墓门前广场东边边缘。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面以彭道松家北墙北侧为界向北延伸10米,西北面至北纬31°27′0.1″,东经113°47′44.3″;西南面至北纬31°26′57.3″,东经113°47′43.2″;东南面以彭金红家南墙南侧为界向南延伸6米。

703. 唐县镇汉墓群(随州市随县唐县镇鲁城河村二组)

保护范围:唐镇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距林家湾约50米,北面紧连刘家大湾,西面至林家湾,南面紧邻聂家湾。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04. 冷皮垭遗址(随州市随县三里岗镇吉祥寺村三组)

保护范围:冷皮垭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角至岗分水岭,西北至牛东屋湾50米(东北纬31°29′15″,经113°05′30″),西南角北至牛东湾200米(北纬31°29′11″,东经113°05′2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05. “炎帝神农氏遗址”碑及洞穴(随州市随县厉山镇幸福村九龙山下)

保护范围:“炎帝神农氏遗址”碑及洞穴及周围一定范围。“炎帝神农氏遗址”碑以碑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神农洞以洞穴为基点,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日月门外墙角,南面至纪念馆广场南门,西面至景区大门,北面至养生堂北墙角。

706. 铁旗杆(随州市随县厉山镇郧水街二街十二组厉山镇小学内)

保护范围:铁旗杆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铁旗杆基座周边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姚家巷魏志明家西北墙,南面至学校门卫室,西面至镇小学教学楼外墙,北面至黄泥巴巷学校老伙房后墙。

707. 洪山寺塔及碑刻(随州市长岗镇绿水村二组)

保护范围:洪山寺塔及碑刻及周围一定范围。

1. 以洪山寺寺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东面至关山坡,南面至洪山河边,西面至银杏广场,北面靠九龙埂山坡。

2. 以东塔林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东面靠关山坡,南面至烟家湾,西面至景区公路外延,北面至景区公路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向外延伸。

1. 以洪山寺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关山坡山脊,南面至关山坡山边,西面至绿林山庄,北面至九龙埂山腰。

2. 以东塔林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关山坡山腰,南面至烟家湾龙珠山庄,西面至樵河边,北面至银杏广场边。

708. 黄土岗遗址(随州市随县均川镇贺氏祠村三组)

保护范围:黄土岗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角紧邻梨树湾,东南角与胡台相隔50米,西南角以随岳高速公路以西20米为界,西北角以随岳高速公路以西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709. 刘家崖墓群(随州市随县均川镇柳树河村六组)

保护范围:刘家崖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距黄家湾900米,南面离刘家崖约50米,西面至蔡家岗约1100米,北面到白鹤子湾约4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10. 解河戏楼(随州市随县万和镇解河村一组)

保护范围:解河戏楼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戏台基脚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711. 田王寨遗址(随州市随县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田王寨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东门外墙,南面至南门外墙,西面至无风垛附近外城墙,北面至北门外城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12. 太白顶塔林(随州市随县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区内)

保护范围:太白顶塔林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塔林:东面至8号塔外,南面至7号塔外,西面至6号塔外,北面至1号塔外。西塔林:东面至1号塔,南面至1号塔与2号塔之间,西面至2号塔外,北面至3号塔外。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塔林均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13. 云堂寺砖塔(随州市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

保护范围:云堂寺砖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砖塔东侧,南面至砖塔南侧,西面至砖塔西侧,北面至砖塔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14. 江汉军区司令部旧址(随州市随县洪山镇周家湾村三组)

保护范围:江汉军区司令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北角与周克义房屋相连,东北角至北纬31°40′22.2″,东经112°48′17.7″;东南角至北纬31°40′21.7″,东经112°48′18.5″;西南角至北纬31°40′21.8″,东经112°48′17.4″。

建设控制地带: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15. 连珠塔(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街道五峰山村龙首山顶)

保护范围:连珠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连珠塔本体为界向外延伸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5米,东南面向外延伸7米。

716. 文昌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解放路111号)

保护范围:现文昌祠围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2米至坎下四维街小学,南面向外延伸至围墙外居住户潘金明家围墙,西面向外延伸至文昌祠大门前解放路大道,北面向外延伸3米。

717. 叶挺囚居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叶挺路226号)

保护范围:叶挺囚居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209国道,南面至值班室,西面至铜像后围墙,北面至三级坪台左侧樟树。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旧址柚子树前209国道,南面至县值班室前3米处,西面至朱家梁子山脊,北面至围墙外12米卢宗来住房。

718. 武圣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城乡街104号)

保护范围:武圣宫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围墙为界向四周延伸1米,包括宫前石级。东面至围墙外王喜寿住房,南面至宫前阶梯尽头,西面至宫前石级左侧电线杆处,北面至宫后墙城乡街73号。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向学贵住房,南面向外延伸至停车场与旱桥交界点,西、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19. 滚龙坝古建筑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崔家坝镇鸦鹊水村)

719-1 狮子屋场(含狮子屋场、老屋)

保护范围:狮子屋场(含狮子屋场、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南面至院坝保坎外3米,东北面至向清极屋后,西北面至老屋右侧3米,东南面至狮子屋场前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南面至狮子屋场前20米户间公路及白果树下,东北面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北面至向成往屋右侧3米,东南面至向成然屋左侧。

719-2 茅坎山建筑群(长阶檐、向若清屋、向氏新屋、炳墙屋、新学堂屋、老屋)

保护范围:茅坎山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北面至老屋右户间道,西南面至谭大树左侧小路,东南面至并墙屋后檐5米,东北面至买花沟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西北面以鸦茅公路里坎为界,东北面至长阶檐屋左侧10米,西南、东南面至保护范围外10米。

719-3 中村屋场

保护范围:中村屋场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至滴水前3米,西北面至中村老屋院坝前1米,东南面至檐后檐1米,东南面至滴水前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西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

719-4 四房屋基及古坟岭古墓群

保护范围:四房屋基右侧4米(东北3°);东北面与茅坎山建设控制地带重合(西北297°);东北面至公路与河交界处(东北65°);东南面至古坟岭后张玉柏屋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东北14°);东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西北297°);东南面至张玉柏屋前10米;东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东北65°)。

720. 沙地天主教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沙地乡沙地居委会)

保护范围:沙地天主教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主体为界向外延伸,东南面至沙地乡政府大楼前(东南122°)、教堂右侧5米(东南197°),西南面至教堂后侧5米,东北面至教堂左侧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乡政府前公路及山包下河沟为界,东南至乡政府前公路,西南至河沟,东北至河沟及民英桥。

721. 向燮堂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沙地乡花被村私田组)

保护范围:向燮堂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地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至向必鸾门口公路外沿,东南、西南、西北面各至墓地外3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西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7米,东南面向外延伸3米。

722. 恩施抗战遗址

722-1 民享社东门招待所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中山路三义宫巷)

保护范围:建筑主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米。

722-2 窑湾医院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五峰山州卫校内)

保护范围:建筑主体。

建设控制地带:以建筑瓦檐滴水为界,向外延伸15米。

722-3 抗日伤亡将士公墓题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叶挺路风吹垭坟墓湾)

保护范围:石刻所在山崖崖体,石刻铭框左右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722-4 宝莲洞题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街道洗爵溪村宝莲洞)

保护范围:整个洞体。

建设控制地带:洞体所在山脚线以内。

723. 恩施地委、县委办公楼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解放路公园街6号)

保护范围:办公楼四周循环公路线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24. 秋风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信陵镇沿江大道狮子包古建筑群内)

保护范围:秋风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秋风亭台基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3.5米至李光明老屋外墙,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3米至寇公祠培坎,西面向外平行延伸6米至狮子包古建筑群外墙,北面向外平行延伸7米至巴东县衙外墙。

725. 狮子包古建筑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信陵镇沿江大道)

保护范围:狮子包古建筑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建筑群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至古建筑群外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东面至狮子包坡坎处,西面至体育广场内,南面至西陵路公路内侧,北面至沿江大道外侧。

726. 段德昌殉难处及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金果坪乡江家村一组)

保护范围:段德昌殉难处及墓和周围一定范围。以烈士墓园外墙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农田,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机耕路外侧坡坎,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外侧坡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82米至乡镇公路内侧坡坎,南面向外平行延伸60米至农田中,西面向外平行延伸43米至姜定恒住宅外墙,北面向外平行延伸87米至乡镇公路内侧。

727. 邓玉麟将军故居及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野三关镇石桥坪村五组)

保护范围:

邓玉麟将军故居:邓玉麟将军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故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米。东面至邓正文房宅外墙处,南面至邓玉麟墓西侧,西面至林贤梅住宅处,北面至门前坡坎处。

邓玉麟将军墓:邓玉麟将军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冢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1米至与邓正文房宅东侧墙平行处,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2米至邓玉麟墓后山坡培坎处,西面向外平行延伸2.8米与邓玉麟将军故居东侧保护范围重叠,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2米至邓正文房宅外墙处。

建设控制地带:邓玉麟将军故居及墓实行联体控制。以邓玉麟将军故居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42米至南北向乡村公路外侧培坎处,南面向外平行延伸36米至山包脚下坡坎处,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1米至覃仕文住宅外墙处,北面向外平行延伸50米至东西向乡村公路内侧培坎处。

728. 鹤峰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三组)

保护范围:鹤峰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围墙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光荣院围墙,南、西面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桃电公司围墙。

729. 李家祠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金岗村三组)

保护范围:李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祠堂围墙为界,北面向外平行延伸5米至杨铁公路内侧保坎,南面向外平行延伸8.5米至村组公路外侧保坎,西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至宿玉兵住宅,东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至杨铁公路,南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至田坎,西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北面向外平行延伸8米至杨铁公路外侧。

730. 茅坝会议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太平乡茅坝村五组)

保护范围:茅坝会议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围墙为界,东北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2米,西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村组公路,东南面向外平行延伸9米至房屋后山山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北、西北、东南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5米,西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

731. 贺龙旧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三组)

保护范围:贺龙旧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居围墙为界,北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徐立凡住宅,南面向外平行延伸5米,西面向外平行延伸5米至国土资源局围墙,东面向外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至鹤峰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围墙,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邮电局住宅,西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东面向外平行延伸20米至光荣院围墙。

732. 贺英殉难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太平乡洞长湾村二组)

保护范围:贺英殉难处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南面至贺英殉难处旧址围墙外10米,北面至贺英殉难处旧址围墙外20米以村组公路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北面向外平行延伸15米。

733. 花果坪化石点(原名建始花果坪山洞)

733-1 月亮洞化石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黑溪坝村十组)

保护范围:月亮洞化石点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起月亮洞顶外壁北50米处岩包,东南面至月亮洞东50米处田坎边,西南面至月亮洞南侧小路边,西北面至月亮洞正前岩下小路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北面起月亮洞北约120米处岩坎,东南面到月亮洞东侧130米处山槽边缘石坎,西南面至周自清房屋北侧山墙外小路,西北面到月亮洞西侧干沟河东岸边。

733-2 大扑龙洞化石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龙潭坝村七组)

保护范围:大扑龙洞化石点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洞东壁50米处房屋西侧石坎,南面至洞前50米田坎边,西面至洞西壁外50米山槽边缘,北面至洞顶壁后50米大石包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洞东壁东侧约100米岩包,南面至洞前约100米小河北岸,西面至洞西壁外110米处田边,北面至洞顶外约100米山腰横路上。

733-3 忆苦洞化石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后塘村五组)

保护范围:忆苦洞化石点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洞东壁外50米处小路边,南面至洞南壁外50米田坎边,西面至洞西壁外80米山脚边缘田边,北面至洞北壁后50米横路边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洞东壁外80米处山边田坎,南面至洞南壁外85米处山包边缘田边,西面至洞西侧130米山腰小路,北面至洞北侧约100米山沟边岩包。

733-4 石板水龙骨洞化石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稻子坦村九组)

保护范围:石板水龙骨洞化石点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洞东壁外50米乡村公路边,南面至洞南壁50米处小山包边缘田坎边,西面至洞西壁西侧60米处山槽东侧田坎边,北面至洞顶后50米处山间大石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洞东侧80米大山西侧山脚,南面至洞南壁外100处窝坑南边坎,西面至洞西侧100米大山西部边缘,北面至洞顶后100米山腰田边坎。

733-5 青松山龙骨洞化石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花果坪社区一组)

保护范围:青松山龙骨洞化石点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洞前50米花果坪街道边,南面至洞南壁外30米处石坎,西面至洞西壁外55米大岩包处,北面至洞前50米花果坪街道南边房屋西侧屋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洞前70米公路东侧边沟,南面至洞南壁外侧60米田坎,西面至洞西壁外110米山间横路中,北面至花果坪街道北边房屋西侧屋后。

734. 头坝堰崖墓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长梁乡桂花村四组)

保护范围:头坝堰崖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保护标志东50米河北岸,南面至崖壁南侧50米新修公路正中,西面至崖壁前80米新修公路桥东端点,西北面至崖壁北侧顶点,再向东至崖壁北面山槽引水渡槽桥西端。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起保护标志东南约100米盛竹河南岸边坎,南面至崖壁正前约120米高坎下水稻田边小路,西面至崖壁西北130米新修公路桥西北端点,再沿桥西北端点向东北至崖壁顶点80米处大岩包,再沿山槽向东南至山槽北侧引水渡槽桥东端。

735. 石柱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高坪镇望坪村十八组)

保护范围:石柱观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起石柱观东南“金盆堰月”堰塘东南角顶点外坎,沿堰塘外坎向西至望坪初中东北角院墙外(农业开发引水管桩处),再沿院墙外堰塘坎向西至“金盆堰月”堰塘西南角堰塘坎边(望坪初中北侧院墙外农业开发水管桩处),再沿院墙基田坎边向西北至石柱正西约60米大土坎转角处,沿大土坎边缘向西北至石柱正北距石柱基外缘80米处大土坎边,再向东南至石柱观保护标志牌正东50米小路交汇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起石柱东南侧150米公路转角处,向西南至望坪初中东侧院墙外转角处,再向西穿过校园至校园西侧院墙外转角处,再折向北至石柱正西100米处土坎边,再沿土坎向东北至石柱正北150米处高坎边,再折向东南至石柱东约100米处小山包边缘。

736. 五阳书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3号)

保护范围:五阳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起书院东侧山墙外20米奎星楼路边老政府宿舍楼前,再沿奎星楼路向西至书院大门南侧县工会大门处,继续沿奎星楼路向西至县实验小学校门东侧,再向北至书院后转东至连珠堂后宿舍楼东北墙角。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起奎星楼路起点东坎与业州大道交叉点,再沿业州大道向西至工会巷起点处,再沿工会巷向北转奎星楼路向西至县实验小学西侧边墙,再向北至老政府后小河沟南岸。

737. 景阳天主教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景阳镇双寨子村二组)

保护范围:景阳天主教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起正殿东侧山墙外30米学校教学楼前旗杆处,南至侧室院门正前20米乡村公路北侧,西至西侧院墙外10米田坎边,再沿后院墙向东至院墙北侧2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学校东侧院墙外侧,南面至侧室院门正前方50米房屋后,西面至西侧院墙外50米处田坎边,北面至后院墙外50米处。

738. 茶堰坪摆手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合光村)

保护范围:茶堰坪摆手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摆手堂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739. 牛王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大河镇龙潭坪村)

保护范围:牛王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牛王庙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西面、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土路,南面、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民宅。

740. 舍米糊摆手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糊村)

保护范围:舍米糊摆手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摆手堂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0米至公路边,南面向外延伸30米至土坎,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公路边,北面向外延伸40米。

741. 板沙界起义遗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旧司乡板沙界村)

保护范围:板沙界起义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寨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0米至公路边,西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万建全民宅,北面向外延伸45米至村民民居群。

742. 太平塘摩崖题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镇铁炉村)

保护范围:太平塘摩崖题刻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刻为中心,向东外延28米至观音洞洞口以上岩坎,向南外延63米至保护用房外墙,向西外延4米,向北外延44米至保护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318国道,东、南、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43. 石龙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团堡镇石龙村)

保护范围:石龙寺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4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32米,北面向外延伸18米至寺院现有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5米,南面向外延伸65米,西面向外延伸7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石龙寺所在山包山脚。

744. 如膏书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南坪镇南坪村)

保护范围:如膏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南坪小学围墙,西面向外延伸11米至南坪小学教师宿舍,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南坪小学操场。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面向外延伸16米至学校大门,东、南、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45. 三元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忠路镇木坝河村)

保护范围:三元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滴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木坝河岩坎,南、西、北面分别向外延伸50米至三元堂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利(川)文(斗)公路;东、南、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46. 花犁岭天主教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乡花梨村)

保护范围:花犁岭天主教堂及周围一定范围。教堂:以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米,南面向外延伸16米,西面向外延伸11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教堂现有围墙。育婴堂:以建筑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以育婴堂朝门外墙为界向外延20米至现有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教堂和育婴堂实施联体控制,东面以育婴堂保护范围东边界向外延伸100米至圣母山山顶,南面以育婴堂保护范围南边界向外延伸60米至教堂牌楼,西面以教堂保护范围西边界向外延伸50米,北面以育婴堂保护范围北边界向外延伸50米。

747. 建南崖墓群

747-1 七孔子崖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联合村)

保护范围:七孔子崖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崖墓边沿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公路,北面向上延伸至崖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南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47-2 石板滩崖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明星村)

保护范围:石板滩崖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面以崖根为界向外延伸1.5米至第一级自然陡坎外沿,西、北面以崖墓边沿为界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至崖前小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崖前小溪,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747-3 石龙坝崖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白石溪村)

保护范围:石龙坝崖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北面以崖墓边沿为界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以崖根为界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47-4 中部营崖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中部营村)

保护范围:中部营崖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崖墓边沿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崖根为界向外延10米,北面向上延伸至崖顶。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48. 佛堂墓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佛堂村)

佛堂墓群共10个墓冢:张开相墓、张母谭君孺人墓、张母周君孺人墓、张母黄君孺人墓、张学序墓、张开正墓、张开书墓、张母谭君墓、张母王君墓、张景燕墓。各墓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各墓冢分别以墓碑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49. 长坪墓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长坪村十七组)

长坪墓群共13个墓冢:1. 向仲五夫妇墓,2. 向母黄孺人墓,3. 向钟贞夫妇墓,4. 向钟川墓,5. 向钟文夫妇墓,6. 向英定墓,7. 向怀开夫妇墓,8. 向地玺墓,9. 向英泰夫妇墓,10. 向母赵君墓,11. 向母杨老太君墓,12. 向母闫君墓,13. 向母王、龙君墓。其中1—5号墓和8—13号墓较集中,6、7号墓分散。根据实际情况对长坪墓群分别实施联体保护和单体保护。

749-1 向钟五夫妇墓、向母黄孺人墓、向钟贞夫妇墓、向钟川墓、向钟文夫妇墓

保护范围:实施联体保护。东面以向钟五夫妇墓墓碑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向钟文夫妇墓边缘为界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以向钟贞夫妇墓边缘为界外延10米,北面以向母黄孺人墓边缘为界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49-2 向地玺墓、向英泰夫妇墓、向母赵君墓、向母杨君墓、向母闫君墓、向母王、龙君墓

保护范围:实施联体保护。东面以向母闫君墓墓碑为界向外延伸10米,南面以向英泰夫妇墓边缘为界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以向母赵君墓边缘为界向外延伸10米,北面以向地玺墓边缘为界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49-3 向英定墓

保护范围:以墓碑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49-4 向怀开夫妇墓

保护范围:以墓碑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50. 步青桥及字库塔(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毛坝乡双泉村一组)

保护范围:实施联体保护。以桥体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0米,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40米至青岩乡村公路。

751. 利川三塔

751-1 凌云塔(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南坪乡南坪村)

保护范围:凌云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2米至公路,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51-2 培风塔(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团堡镇晒田村)

保护范围:培风塔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塔基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4米,南面向外延伸12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15米至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2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崖根,北面向外延伸15米至崖下318国道。

752. 龙水文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龙水村三组)

保护范围:龙水文庙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5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龙水小学校舍墙外土坎。

753. 谌满氏节孝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长坪村十四组)

保护范围:谌满氏节孝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节孝坊基础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54. 雀岩墩碑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寨坝村十组)

保护范围:雀岩墩碑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碑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18米至罗贤才住屋界,西面向外延伸22米,南面向外延伸4米,北面向外延伸16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40米,北面向外延伸24米至崖边。

755. 范家老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柏杨坝镇团圆村七组)

保护范围:范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北面各以建筑外墙为界向外延伸20米;南面以建筑前朝门石阶为界向外延伸18米至操场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

756. 中共湘鄂西前敌委员会会议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忠路镇长干村十二组)

保护范围:中共湘鄂西前敌委员会会议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至石坎,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小溪,西面向外延伸100米至河边,北面向外延伸80米。

757. 大田口李氏庄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柏杨坝镇龙兴村五组)

保护范围:大田口李氏庄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建筑外墙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2米至院坝坎,北面向外延伸2米至岩坎。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面向外延伸8米至乡村公路,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758. 杜氏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农科村四组)

保护范围:杜氏祠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杜氏祠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59. 谢家老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龙水村三组)

保护范围:谢家老屋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谢家老屋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崖根。

760. 严家祠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尖山乡大水坪村)

保护范围:严家祠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祠堂本体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平行延伸18米,北面向外平行延伸22米,南面从石梯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

761. 风雨凉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丁寨乡十字路村)

保护范围:风雨凉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桥主体为界,向外延伸30米;南面以石梯为界,向外延伸至乡村公路;西面以桥主体为界,向外延伸至野猫河堤坝;北面以石梯为界,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15米,西面向外延伸至野猫河大桥,北面向外延伸10米。

762. 蒋家花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甲马池镇新场小学内)

保护范围:蒋家花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彭云海墓地后,南面至小水池南边,西面至新场小学校门,北面以屋檐滴水为界平行向外延伸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大水池南边,西面向外延伸抵033县道公路,北面向外延伸100米。

763. 大村会议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小村乡大村村)

保护范围:大村会议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围墙为界向外延伸至大石公路,南面以围墙为界向外延伸32米,西面以屋檐滴水为界向外平行延伸至水池边,北面以围墙为界向外平行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5米,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大村村委会围墙外。

764. 施南宣抚司旧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椒园镇水田坝村三组)

保护范围:施南宣抚司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赵家湾50米,南面至组级公路50米,西面至上游龙井河100米,北面至下游龙井河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倒插洞500米,南面至狮子堡250米,西面至望乡1000米,北面至交庆公路500米。

765. 小茅坡营苗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乡小茅坡营村)

保护范围:小茅坡营苗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村委会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学校厕所20米,南面至苗寨小学30米,西面至中间屋场500米,北面至村委会院坝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后头坪100米,南面至移动机站100米,西面至寨门1000米,北面至桐木坳200米。

766. 宣恩风雨桥

766-1 红军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李家河乡利福田村一组)

保护范围:红军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桥头田角50米,南面至下游第一棵柳树50米,西面至保护标志牌50米,北面至上游山洞水沟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覃家坪吊脚楼前100米,南面至下游人行拱桥100米,西面至乡村公路40米,北面至饮水洞50米。

766-2 姚家湾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会口村四组)

保护范围:姚家湾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松柏树20米,南面至上游河床30米,西面至桥头20米,北面至下游清水塘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组级公路100米,南面至上游石拱桥50米,西面至乡村公路50米,北面至下游大岩堡50米。

766-3 汪家寨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口村七组)

保护范围:汪家寨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球场5米,南面至下游竹叶青林50米,西面至楠木树田坎50米,北面至上游楠木田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锈水沟100米,南面至下游龙潭河床100米,西面至楠木树土坎100米,北面至上游石拱桥100米。

766-4 将科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将科村一组、二组)

保护范围:将科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上游大桂花村10米,南面至乡村公路10米,西面至下游大柳树20米,北面至杨泽勋猪圈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叉河口50米,南面至杨玉青屋角50米,西面至下游猫成堡50米,北面至龙家院子50米。

766-5 将军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沙道沟镇桃子岔村二组)

保护范围:将军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桥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桥上游水田角50米,南面至桥头竹林50米,西面至桥下游核桃树50米,北面至桥头水田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桥上游大柳树100米,南面至桥头何仟街沿100米,西面至人街道石拱桥100米,北面至尹文友院坝100米。

767. 伍家台贡茶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万寨乡伍家台村五组)

保护范围:伍家台贡茶园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伍家院子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枫香树200米,南面至组级公路100米,西面至村级公路100米,北面至严家沟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尖峰堡1000米,南面至郑家湾5000米,西面至三羊洞2000米,北面至椿木湾500米。

768. 观音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乡黄家河村九组)

保护范围:观音堂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观音堂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三棵古桂花树40米,西面至后坎50米,南面至桂花树40米,北面至观音堂小学操场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乡村公路100米,南面至张宇词房屋西头100米,西面至李布林墓100米,北面至龙洞湾100米。

769. 张官铺侗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张官铺村八组)

保护范围:张官铺侗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吊脚楼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保护标志牌25米,南面至陈开武后排水沟20米,西面至后堰沟墉10米,北面至水田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椒石公路(省道)30米,南面至陈文武房屋南头100米,西面至后山竹林50米,北面至小河沟50米。

770. 庆阳凉亭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椒园镇庆阳坝村一、九、十组)

保护范围:庆阳凉亭街及周围一定范围。以街四周为界向外延伸50米,东面至茶厂,南面至街后乡村公路鱼塘,西面至石拱桥50米,北面至茶园田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0米。东面至向家湾,南面至福寿山,西面至凤锦山,北面至倒角150米。

771. 箭竹坪手工榨油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李家河乡箭竹坪村小茅坡一组)

保护范围:箭竹坪手工榨油坊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榨油坊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大田角50米,南面至侯宙文阳沟50米,西面至火烧屋基50米,北面至大田坎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大岩板100米,南面至侯宙文屋头100米,西面至火烧屋场100米,北面至组级公路100米。

772. 两河口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口村一组)

保护范围:两河口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古街四周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街后排水沟50米,南面至码头50米,西面至乡村公路50米,北面至街头梯间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老山林10米,南面至石拱桥100米,西面至两河品小学200米,北面至街梯(第一步)100米。

773. 沔城遗址(仙桃市沔城回族镇南桥村、城郊村、七红村)

保护范围:沔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莲池环道为界,向外延伸5米至莲花池,南面、西面、北面以护城河为界,各向外延伸25米,南面至红升路与南桥村村级公路交汇处,西面至武侯祠,北面至漕河街。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0米。

774. 曹场墓群(仙桃市通海口镇五七村)

保护范围:曹场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五七桥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300米至五一桥,南面向外延伸1000米至五七村与陈家村田界,西面向外延伸500米至五七村四组田埂路,北面向外延伸500米至小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50米,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50米。

775. 鄂中特委旧址(仙桃市杨林尾镇段湾村二组)

保护范围:鄂中特委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米至段湾村二组2号居民点,南面向外延伸22米至段湾村道,西面向外延伸4.5米至段湾村与凤凰村交界村道,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段湾村二组居民点。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776. 越舟湖遗址(仙桃市张沟镇越舟湖渔场)

保护范围:越舟湖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遗址本体四周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灌溉渠,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鱼池,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越舟湖渔场与先锋村界沟,北面向外延伸15米至越舟湖渔场与旭湾村界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777. 排南城址(仙桃市郭河镇官伟村七组)

保护范围:排南城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排南城址本体四周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鱼池,南面向外延伸200米至二闸沟,西面向外延伸50米至三号沟,北面向外延伸20米至四级沟。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0米。

778. 司马桥(仙桃市沔城回族镇城郊村二组)

保护范围:司马桥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司马桥桥面正中心为基点,东面向外延伸13米至建兴门路90号民居旁,南面向外延伸17米至建兴门路街道,西面向外延伸13米至建兴门路85号民居旁,北面向外延伸17米至建兴门路街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779. 万家岭墓群(仙桃市剅河镇左脑村三组)

保护范围:墓群本体,东面至北纬30°18′59.8″,东经113°10′00.0″;南面至北纬30°18′51.2″,东经113°09′57.6″;西面至北纬30°18′49.1″,东经113°09′37.9″;北面至北纬30°19′01.6″,东经113°09′40.0″。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

780. 上谕免赋碑(仙桃市沔城回族镇七红村)

保护范围:上谕免赋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石碑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米,南面向外延伸1.6米,西面向外延伸2.6米,北面向外延伸5.6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米,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

781. 熊口红二军团部旧址

781-1 红二军团部旧址(潜江市熊口镇红军街25号)

保护范围:熊口红二军团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陈玉兵宅,南面至李喜宝民宅,西面至红军街街道,北面至周玉英民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10米,东面抵陈玉兵私宅西墙,南面到李喜宝房屋北墙,西面至胡绪仁房屋临街面,北面至周玉英民宅南墙。

781-2 红六军军部旧址(潜江市熊口镇红军街82号)

保护范围:红六军军部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红军街街道,南面至陈金仁民宅,西面至黄力秀民宅,北面至巷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10米,东面抵李传银民宅,南面至陈金仁民宅,西面抵黄力秀民宅,北面至周原明民宅。

782. 红军堤(潜江市周矶办事处田关河与东荆河交汇处)

保护范围:红军堤及周围一定范围。北面起贺龙题字纪念碑沿堤南至1500米处,以堤上路面为中心,东、西面各沿至堤脚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北面起大堤与公路交叉口,沿堤南至2500米处,以堤上路面为中心,东、西面各沿至堤脚100米处。

783. 十号湖墓(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十号湖村七组)

保护范围:十号湖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神道沿至30米处,南面至汉宜铁路北侧公路,西面到墓冢的西侧边缘丁全军农田,北面至七组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抵汉宜高铁站立交引桥,南面至汉宜铁路护网,西面到丁全军水稻田,北面至李顺元渔池。

784. 三甲咀遗址(潜江市积玉口镇资福村七组)

保护范围:三甲咀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南面至资福村七组郑忠勇家门前,西北面至资福村五组郑华美家,东北面至资福村五组抽水机房,东南面至资福村七组郑忠勇责任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西南面至资福七组27户郑玉怀家,西北面至郑玉海家路边,东北面至资福四、五、九组进水渠与资福河交汇处,东南面至资福河东北角交汇点往南延伸480米。

785. 陈家庄遗址(潜江市浩口镇西湾村二、三组交界处)

保护范围:陈家庄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西南面至西湾村二组民居西侧,西北面至西湾村村委会门前3米,东北面至总干渠铁桥西5米处,东南面至西湾村二组民居东侧。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西南面至老汉沙河中部乡村路交汇处,西北面至汉沙河北端,东北面至西湾二组民居东端,东南面至大基建沟向南260米。

786. 龚家大湾遗址(原名天门坟禁附近遗址)(天门市佛子山镇店子咀村八组)

保护范围:龚家大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遗址东边小水渠,南面到遗址南边水渠,西面抵村级公路,北面到石龙干渠以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787. 雷八家遗址(原名天门雷八家附近遗址)(天门市佛子山镇雷畈村二组)

保护范围:雷八家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抵江家坝,南面到雷八家新湾后15米,西面抵村级水泥路,北面到泥巴坟头北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788. 徐家场遗址(原名天门徐家场附近遗址)(天门市石河镇吴刘村)

保护范围:徐家场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吴刘村三组95号民房前,南面至吴刘村三组195号民房前,西面至吴刘村六组28号民房前,北面至吴刘村三组216号民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吴刘村三组84号民房前,南面到吴刘村三组81号民房前,西面到吴刘村六组12号民房前,北面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50米。

789. 谭元春墓(天门市黄潭镇黄嘴村九组)

保护范围:谭元春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护栏为界向四周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

790. 钟惺墓(天门市皂市镇鲁新村八组)

保护范围:钟惺墓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墓护栏为界向四周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91. 景陵古城墙

791-1 景陵古城墙(天门市竟陵街道鸿渐社区老卫生局院内)

保护范围:景陵古城墙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角至鸿渐路老卫生局大门南20米处,东北角至鸿渐路与文学泉交界处,西南角至天门市光荣院大门前,西北角至文学泉道陆羽茶楼东2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

791-2 陆羽文学泉井(天门市竟陵街道鸿渐社区文学泉路)

保护范围:整个水中央台地。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抵鸿渐路,南面至古竟陵城墙,西面到文学泉路至福利院的小路,北面达文学泉路。

792. 殉国烈士纪念碑(天门市石河镇马溪街)

保护范围:殉国烈士纪念碑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保护碑六角亭为界向四周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93. 笑城遗址(天门市皂市镇笑城村)

保护范围:笑城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熊家河西堤,南面到城垣南50米,西面达渔池中央高堤,北面抵装口堰北坡。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东面向外延伸90米,南面抵姚家河北堤,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至下熊岭民房前。

794. 丹台井(天门市竟陵街道鸿渐社区元春路华泰中学住宿院内)

保护范围:丹台井及周围一定范围。以保护亭为中心,向四周平行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20米。

795. 胡家花园(天门市竟陵街道雁叫社区竟陵中街)

保护范围:胡家花园及周围一定范围。南面至竟陵中街,东面到盐业公司院内,距胡家花园山墙5米,北面达房产单元门前,距胡家花园北墙院1米,西面抵孝子里水泥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30米。

796. 龙咀遗址(天门市石河镇张巷村一组)

保护范围:龙咀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吴刘村到张巷村村级公路,S49高速公路东100处,南面至北纬30°43′19.1″东经113°07′16.3″处,西面至张巷村一组西,吴刘村到石庙村村级公路,北面至北纬30°43′33.1″东经113°07′14.2″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797. 神祖台遗址(天门市佛子山镇戴河村七组)

保护范围:神祖台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小神祖台东侧,大河西堤岸,南面至大神祖台南10米处,西面至大神祖台西10米处,北面至小神祖台北,大河北堤岸。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798. 冢子台墓群(天门市佛子山镇南巷村五组)

保护范围:冢子台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北纬30°46′30.3″东经113°02′03.8″,南面至北纬30°46′27.9″东经113°02′00.8″,西面至北纬30°46′30.4″东经113°02′00.2″,北面至北纬30°46′35.8″东经113°02′01.2″。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100米。

799. 襄河、襄北地委旧址(天门市拖市镇白土地村四组)

保护范围:襄河、襄北地委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旧址东10米处,南面至旧址院墙南10米处,西面至旧址西10米处,北面至旧址北1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平行延伸50米。

800. 兰英寨(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官封村)

保护范围:兰英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兰英寨寨墙为中心,东面向外延伸至山坡1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面为河流,北面为悬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是河流,北面是悬崖。

801. 三闾书院(神农架林区阳日镇)

保护范围:三闾书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北面以滴水屋檐、南面以大门前石阶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5米至阳日镇粮管所门前街道,西面向外延伸26米至阳日镇国税分局屋檐,南面向外延伸40米至阳日镇供销社大门前街道,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省道公路。

802. 犀牛洞遗址(神农架林区红坪镇东池村四组)

保护范围:犀牛洞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洞口为界,向东、西面各延伸2米,南为山包,向北面延伸5米至山中小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下山路边,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农户田地边缘,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另外一处山包边缘,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洞口对面的山包边缘。

803. 蛇草坪古民居(神农架林区宋洛乡盘龙村)

803-1 坎上四合院

保护范围:坎上四合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滴水屋檐,南面以屋后石坎,北面以屋前石条走道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文物本体外墙,西面向外延伸15米至树边小路,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土坡边缘,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石坎下树边。

803-2 坎下四合院

保护范围:坎下四合院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滴水屋檐,南面以屋后石坎,北面以屋前石条走道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孙勇家外边的小路,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老屋后面的小土包,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屋后的土包,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门前道场石坎边。

804. 石屋头古民居(神农架林区新华镇石屋头村)

保护范围:石屋头古民居及周围一定范围。东、西面各以滴水屋檐,南面以门前石条走道,北面以屋后滴水屋檐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西面向外延伸3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房前道场坎边,北面向外外延4米至房后山坡边缘。

805. 天官庙摩崖造像(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九冲村)

保护范围:天官庙摩崖造像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东、南面为悬崖。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西面向外延伸至坡下九松线公路,东、南、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806. 中原突围阻击战指挥所旧址(神农架林区宋洛乡莲花村)

保护范围:中原突围阻击战指挥所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房屋右侧滴水屋檐,南面以门前石条走道,西面以房屋左侧滴水屋檐,北面以房后滴水屋檐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道场边缘,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房前石坎边,西面向外延伸3米至坎边,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悬崖处。

807. 房县十三区第八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神农架林区宋洛乡大树坪村三组马鞍坪)

保护范围:房县十三区第八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北面各以滴水屋檐,西面以房前石阶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至山坡田边,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道场外缘;南面以后建偏房为界向外延伸10米至树林边,北面以后建偏房为界向外延伸2米至农户田地边。

808. 川鄂古盐道(神农架段)

808-1 红举卡门(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

保护范围:红举卡门及周围一定范围。八步石条台阶至台阶上右边大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5米,北面向外延伸至乡村公路。

808-2 三道街驿站遗址(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

保护范围:三道街驿站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以屋后滴水屋檐、南面以后屋檐沟坎、西面以屋前滴水屋檐、北面以院坝前石坎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土堆,西面向外延伸18米至斜坡,北面向外延伸10米。

808-3 猴子石驿站遗址(神农架林区自然保护区)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景区公路,西面向外延伸2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

808-4 刘家寨(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

保护范围:刘家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东、南、西面至老岩底处,洞北即洞口至老岩尽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北面向外延伸100米至河边,东、南、西三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808-5 老爷岩沟老爷岩寨(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

保护范围:老爷岩沟老爷岩寨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寨墙角0.5米,西面至老岩,南、北面至老岩尽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延伸8米至乡村公路外延,西、南、北面至老岩边。

808-6 石板溪风雨桥遗址(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

保护范围:以桥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东、西面为河床。

808-7 弯杨树遗址(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村三组)

保护范围:以树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09. 大坪墓群(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大坪村)

保护范围:大坪墓群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农户陈为鹏家后院山坡,西面至菜园,南、北面至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