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窩遺稿/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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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窩遺稿
年譜
作者:李命俊 李徵道
卷一

壬申皇明穆宗莊皇帝隆慶六秊宣祖大王五年閏二月甲辰二十九日乙酉甲申時。公生于京第。生有異質。穎拔不羣。

癸酉神宗顯皇帝萬曆元秊。宣祖大王六年。公秊二歲。○隨淸江公之任淸州牧。

甲戌萬曆二秊。宣祖大王七年。公秊三歲。○淸江公以母夫人病患遞職。隨還京第。

乙亥萬曆三秊。宣祖大王八年。公秊四歲。

丙子萬曆四秊。宣祖大王九年。公秊五歲。

丁丑萬曆五秊。宣祖大王十年。公秊六歲。

戊寅萬曆六秊。宣祖大王十一年。公秊七歲。○隨淸江公之任晉州牧。

己卯萬曆七秊。宣祖大王十二年。公秊八歲。

庚辰萬曆八秊。宣祖大王十三年。公秊九歲。○隨淸江公之任江界府。○遊戲異凡。少無幼志。

辛巳萬曆九秊。宣祖大王十四年。公秊十歲。○在江界。

壬午萬曆十秊。宣祖大王十五年。公秊十一歲。○淸江公繇江界移拜咸鏡北道兵使。公還京第課學。

癸未萬曆十一秊。宣祖大王十六年。公秊十二歲。○淸江公罹文網。配義州麟山鎭。○六月初八日。哭伯氏負暄公。○十月初六日。淸江公捐舘。公執禮如成人。哀毁逾制。

甲申萬曆十二秊。宣祖大王十七年。公秊十三歲。○正月扶櫬還京第。四月葬于楊根水回里。育于仲氏志范公。事兩兄如嚴父焉。

乙酉萬曆十三秊。宣祖大王十八年。公秊十四歲。○服闋。

丙戌萬曆十四秊。宣祖大王十九年。公秊十五歲。○始受學於白沙李公恒福,月川李公廷馣。有時質業於姊兄玄軒申公。業日長進。

丁亥萬曆十五秊。宣祖大王二十年。公秊十六歲。

戊子萬曆十六秊。宣祖大王二十一年。公秊十七歲。

己丑萬曆十七秊。宣祖大王二十二年。公秊十八歲。○讀書之餘。長在太夫人側。承顔順志。務盡慰悅。

庚寅萬曆十八秊。宣祖大王二十三年。公秊十九歲。

辛卯萬曆十九秊。宣祖大王二十四年。公秊二十歲。

壬辰萬曆二十秊。宣祖大王二十五年。公秊二十一歲。○倭賊入寇。奉太夫人。避地江都。

癸巳萬曆二十一秊。宣祖大王二十六年。公年二十二歲。○三月十五日。太夫人捐世。八月扶櫬歸楊根。祔葬于淸江公墓左。公凘毁骨立。幾不自支。○時倭冦尙熾。自楊根轉避于襄陽。

甲午萬曆二十二秊。宣祖大王二十七年。公秊二十三歲。

乙未萬曆二十三秊。宣祖大王二十八年。公秊二十四歲。○服闋。○秋負笈于牛溪成先生門下。神道碑淸陰所撰云學有師法。禀性剛正。志堅金石。論事是非。理當否一定於內。千萬人不能移也。於進退辭受之間。心一毫不安。不一苟處也。

丙申萬曆二十四秊。宣祖大王二十九年。公秊二十五歲。○聘義城金氏僉樞金公諱纘祖之女也。

丁酉萬曆二十五秊。宣祖大王三十年。公秊二十六歲。○十二月。子顯基生。

戊戌萬曆二十六秊。宣祖大王三十一年。公秊二十七歲。

己亥萬曆二十七秊。宣祖大王三十二年。公秊二十八歲。

庚子萬曆二十八秊。宣祖大王三十三年。公秊二十九歲。○寓居江華。○八月。女洪九疇妻生。

辛丑萬曆二十九秊。宣祖大王三十四年。公秊三十歲。○中司馬。庚子榜追設於辛丑也。

壬寅萬曆三十秊。宣祖大王三十五年。公年三十一歲。○寓居陽川篔簹谷。

癸卯萬曆三十一秊。宣祖大王三十六年。公秊三十二歲。○正月。登庭試壯元。卽拜成均舘典籍。○同月。拜司憲府監察。○三月。拜禮曹佐郞。俄遷兵曹佐郞。兼文臣宣傳官。

甲辰萬曆三十二秊。宣祖大王三十七年。公秊三十三歲。○以兵曹佐郞。兼知製敎。○三月。女沈光泗妻生。○五月。應選書狀官。朝京師。○時尹公敬立爲上价。尹公昉爲副。書狀舘所厨人失火。然盡衣衾。上价致衾一副。副价亦遺羊裘。公不肯受。副价復遣庶弟旰。特致殷勤而後乃受。伊後旰時往候之。每見裘掛壁間。及還渡灣。召軍官通事輩而語之曰。吾今已免凍矣。無以賞爾勞。此衾裘可直汝一醉耳。給之。一行人咸曰。萬里于役。他無所畏。惟畏李書狀云。出冶谷三官記。○墓誌銘谿谷所撰云其爲兵曹也。以剛明擧職。爲書狀也。以風裁肅下。人稱其能。

乙巳萬曆三十三秊。宣祖大王三十八年。公秊三十四歲。○五月復命。拜戶曹佐郞。○六月。移拜刑曹佐郞。○八月。往省仲氏於永興任所。○十月。復拜刑曹佐郞。兼春秋舘記注官。與修列聖實錄。○十一月。拜高山道察訪。

丙午萬曆三十四秊。宣祖大王三十九年。公秊三十五歲。○高山當北關孔道。且値興師。乘傳者越法濫責。驛路凋弊。公一依程式。雖監司必按牌發傳。監司怒甚不聽。公固爭不撓。疏聞于朝。朝廷直公而絀監司。○八月。棄官歸。

丁未萬曆三十五秊。宣祖大王四十年。公秊三十六歲。○三月初八日。哭仲氏志范公。行狀東淮所撰云公與二姪持制居喪側。哭踊之節。哀戚之容。如喪父母。憐孤子碩基穉弱。恐出入致傷。日必躳往敎之。或至徒步而行。○閏六月。子道基生。

戊申萬曆三十六秊。宣祖大王四十一年。公秊三十七歲。○二月。拜德山縣監。設學校以訓士子。量田疇以均賦役。事神臨民。一於誠敬。案無留牘。庭無滯獄。治理稱第一。

己酉萬曆三十七秊。光海元年。公秊三十八歲。○冬門人趙克善號冶谷逸掌令受業。冶谷日錄序曰。余生七歲。已能讀古人書。旁習屬詞綴文。巷窮地僻。無明師良友以啓發之者。至于志學之年。遇潛窩先生來蒞玆土。於是慕先生淸儉自持樂善愛人之道。而興起於斯學云。

庚戌萬曆三十八秊。光海二年。公秊三十九歲。○二月。子善基生。○刊淸江先生文集。○冬坐事免。有遺愛碑。

辛亥萬曆三十九秊。光海三年。公秊四十歲。○四月。拜兵曹正郞。○秋除京畿左道敬差官。俄拜西原縣監。物衆地大。而治理恢恢。邑居傍川。素被水災。一夕水鳥來集。公曰此水祥也。戒吏民修堤防。未幾果大水。民賴有備。得以全活。○公石友宋參判象仁。卽壬辰死事宋東萊象賢之弟也。後亦至觀察使。其居官制行。與公略相同。而宋主威嚴。至於聰明剖斷文之以儒雅。頗遜於公。世以伏節死義期之。相繼而沒。沒後家無餘資。自含殮以往。皆待人以擧。又無不同焉。遭誣於金直哉之獄。就理被杖。禍將不測。公抗疏訟寃。道臣見而驚怕。寢不進奏。竟以是劾免。有遺愛碑。

壬子萬曆四十秊。光海四年。公秊四十一歲。○十一月。拜平壤庶尹。平壤城底閭閻。卛以草苫盖之。屢有火災。屋比延燒。公發官帑陶瓦。廉價以市。半秊之內。瓦縫一新。所收帑布。亦有過當。公私俱得其便。有遺愛碑。

癸丑萬曆四十一秊。光海五年。公秊四十二歲。○賊臣爾瞻陰嗾死囚朴應犀。上變起獄。殺永昌戮延興。大張禍網。延及搢紳。公之庶弟耕俊株連入獄。以至杖死。臺閣柳活等忌公挾憾。枉法論竄。○六月。配盈德。趙浦渚語錄云公自平壤拿來時。監司鄭賜湖以綿布二同爲贐。公辭不受。○冶谷日記云公寓居縣東門外。草屋數椽。穿籬爲門。常戴幅巾。敎課門徒。

甲寅萬曆四十二秊。光海六年。公秊四十三歲。○謫居以來。每遇考妣諱日及四時節祀。則輒設位而祭。淸江先生諱日。有祭文。祭文載文稿。

乙卯萬曆四十三秊。光海七年。公秊四十四歲。○抄詩家溟渤。仍自序。

丙辰萬曆四十四秊。光海八年。公秊四十五歲。

丁巳萬曆四十五秊。光海九年。公秊四十六歲。○光海將廢母后。白沙李先生獻議以明春秋。子無讎母之義。得罪竄三水。公在謫草疏。援宋哲宗理宗事以證之。至曰遂爲貶降大妃。則何以入宣祖廟庭乎。又引柳宗元以柳易播之義。以爲三水苦寒。非南土之人所能堪居。乞以所配盈德換三水。辭甚峻切。縣官不敢上。公悲傷鬱悒。爲廢寢食。於天中節。忽蹶然起曰。今日屈原懷沙日也。將酒遊于淸心江。其意不在遊翫。門人張處士追往覘之。公果乘一小舸。沿洄於江上。至激湍處。悄然長吟曰。萬古湘江水。三閭此日沉。遂自投於水。張處士急𣴺而援之。

戊午萬曆四十六秊。光海十年。公秊四十七歲。○傳聞賊筠仍儺禮入西宮。已行大逆。公冞切隱痛。素服齋居。○六月。白沙先生訃至。哭之。葬時送長子顯基。操文祭之。文載文稿。

己未萬曆四十七秊。光海十一年。公秊四十八歲。○時有被竄逐者贖還之令。子弟親戚悶公久謫。欲從衆納贖。公嚴斥不許。因以詩示門人。有君胡滯至理。謂余尙迷惑之句。

庚申萬曆四十八秊。光海十二年。公秊四十九歲。○蟹甲窩成。疎庵任公叔英作記。

辛酉章宗哲皇帝天啓元秊。光海十三年。公秊五十歲。○八秊炎陬。貧病俱極。人所不堪。而公處之怡然。以道自適。潛心書籍。探賾聖贒微言。時與金時讓,沈詻諸公唱酬詩句以自遣。

壬戌天啓二秊。光海十四年。公秊五十一歲。

癸亥天啓三秊。仁祖大王元年。公秊五十二歲。○正月。哭仲姊申玄軒夫人。○三月十二日。仁祖大王反正卽大位。十五日。擢公拜司憲府掌令。冶谷日記云三月十九日聞京報。李公元翼爲領相。申公欽爲吏判。吳公允謙爲大憲。金沙溪爲掌令。趙修撰先生爲吏郞。且於方在竄謫者李庶尹先生爲掌令。鄭公蘊爲獻納。鄭公弘翼爲承旨。仁廟初政也。○秋拜軍器寺正。俄拜嶺南暗行御史。○十一月。拜弘文舘修撰。旋拜校理。上謂筵臣曰。校理官卑。不合於李某。陞拜應敎。○十二月。擢拜忠淸道觀察使。○同月初三日。始以御史復命。書啓中有曰方今聖上臨御寶位。何物不足。而需外藩私獻。如曩時乎。

甲子天啓四秊。仁祖大王二年。公秊五十三歲。○正月。辭朝赴湖藩。○二月。賊适擧兵叛。大駕奉廟社南幸公山。時公蒞任纔閱月。發丁壯入京勤王。卛老弱出境迎駕。行在供億。雖極浩多。而竭誠無乏。勞勩備至。上召見慰奬。特進嘉善階。賊平。申玄軒撰雙樹亭記。以述其顚末。後方伯李善溥伐石而鑱其記。藥泉南公九萬書之。樹諸亭下。○七月。以病遞拜副護軍。○十月。拜戶曹參判。○十二月。遞拜副護軍。

乙丑天啓五秊。仁祖大王三年。公秊五十四歲。○四月。以加望拜全州府尹。○九月。以病遞歸洪陽之東幕村。盖取溪山之勝。借人家以寓焉。玄軒以詩寄之曰。歸愚本是君家事。好向田間作故侯。張谿谷鄭畸翁,從孫參判行進和韻送之。公自詠曰。君寵國恩猶未報。可憐多病卧洪陽。

丙寅天啓六秊。仁祖大王四年。公秊五十五歲。在洪陽。○公淸白正直。私欲凈盡。居官一切廉介。在家不營纖毫。盖其天性然也。有時隱几於綠陰水石之間。山鳥覽而下之。止于座席。觀者異之曰。人無機心。禽鳥亦知之云爾。

丁卯天啓七秊。仁祖大王五年。公秊五十六歲。○二月。奴賊大至。大駕奉廟社入江都。東宮受委南下。公以分兵曹參判。陪至全州。設撫軍司。公爲堂上。夙宵匪懈。謨畫甚多。訛言賊兵長驅。分朝諸臣議欲移避嶺海之間。公獨抗言可以近江都一步。不可遠江都一步。豈忍遠避。置君父於相忘之域耶。及召對。請遣大將柳斐然領兩湖兵。入援大朝。○四月賊退。陪東宮會于行在。上賜酒賞賚。拜刑曹參判。○七月。沐浴呈辭。歸洪陽。○十月。聞李仁居變。還朝。拜刑曹參判。○十二月。拜江陵大都護府使。盖公力求外補也。

戊辰毅宗崇禎元秊。仁祖大王六年。公秊五十七歲。○正月上官。○四月。率二子顯基,善基。携高城郡守許啓遊楓嶽。有遊山錄。○七月。哭玄軒申公。

己巳崇禎二秊。仁祖大王七年。公秊五十八歲。○邑多豪强。設財役貧。小民不堪。破業流散。公下車之後。首召土豪。責諭非義。立禁定約。違捩者繩之以律。朞月之間。宿弊盡革。人相謂曰。吾州古多惠政。如公前所未聞。○刊白沙先生集。○刱建栗谷先生書院。○刊淸江先生瑣錄。○刊玄軒和陶詩。

庚午崇禎三秊。仁祖大王八年。公秊五十九歲。○五月遞歸。有遺愛碑。○六月。拜副護軍。上疏極論闕失。條進九事。曰嚴宮禁。重銓選。聽諫諍。明賞罰。擇守令。擇將帥。招武力。治屯田。整城池。其嚴宮禁一款。略曰趙琦金斗南之女。旣非禮選。則必夤緣曲逕而進。曲逕一開。亡國之兆。臣當食棄箸。爲世道深慮。請出二女。如宋仁宗故事。疏入。上嘉納。卽出二宮人。特除大司諫。公聞二宮人出。有詩曰瀝膽墮肝上諫書。一心精白拜丹除。吾王明聖齊堯舜。却出雙鬟送故廬。會大臣因公疏。覆啓請治媒進之人。上怒甚。辭氣極厲。至令査出言根。直啓媒妁。又命禮選淑儀。擧朝遑遑。皆爲公危懼。公又抗章曰。臣疏中辭氣容量等語意匪偶然。而疏墨未乾。辭氣猶前。特激於備局回啓。有此選嬪之敎。不幾於遂非之愆乎。上意感悟。手書慰勉。公不獲已。遂出拜命。○啓論陰城縣監鄭大鵬。啓載文稿。○八月病遞。旋拜兵曹參判。呈辭單至三。猶不允。疏陳病狀。乃蒙準許。扶病歸陽川篔簹谷舊廬。草屋數間。不蔽風雨。公嘗自號潛窩。仍以名其廬。谿谷記之。又搆一小堂。名之曰退思齋。盖識不忘君也。申東淮翊聖,朴汾西俱有記。○公自夏有食飮不下之症。至十一月。症勢日漸危劇。而有知舊往候者。則輒語及國事。亹亹不已。遺命儉葬。不請挽詞。貽書于梨川李公弘胄,鶴谷洪公瑞鳳,淸陰金公尙憲,谿谷張公,浦渚趙公,蒼谷李公顯英,晩沙徐公景雨,月塘姜公碩期,石門李公景稷,松郊李公,畸翁鄭公弘溟。托遺孤。書載文稿。○十二月二十二日戌時將絶。屛去婦女。易簀整衾。翛然待盡。訃聞。上下敎曰。李某盡心國事。有意格君。不幸俎逝。予甚惜之。其令官給石灰造墓軍。以表其忠。

辛未崇禎四秊。仁祖大王九年。○二月初四日戊申。遣禮官致祭。祭文見附錄。○初五日發靷。十六日。奉厝于楊根淸江公墓兆之右艮坐之原。素輿不餙。去外槨明器。皆公遺命也。惟用石灰。以彰君賜。○四月。申東淮撰行狀。○金淸陰撰神道碑。○張谿谷撰墓誌銘。○碑文云公歷位祿食三十秊。而衣服不完。妻子恒有飢色。誌銘云公忠孝廉直。得之天賦。名行操履。卓犖絶世。當於古人中求之。申相玄軒常稱公曰。從善如流。赴義如渴。方之古人。亦鮮其儔。趙浦渚論當世人物曰。若論第一人。卿相之列。莫如申玄翁。堂上之位。莫如金叔度。吾儕中莫如李昌期。如此等人。何可易得也。又曰。申敬叔,李昌期,金叔度輩。是物累中脫灑人也。東平尉公私見聞曰。余幼時侍長者之會。聽其所言。則曰趙龍洲絅,李潛窩某。在仁祖朝。入侍榻前。極言上過失曰。殿下於宮中。某時有某事。某日作某物。然乎。上或游辭以對。則再三更陳。仁祖必下敎服過然後。始乃退伏云。

甲申崇禎十七秊。仁祖大王二十二年。公第二子道基以金吾郞。拿致逆臣器遠。錄寧國原從功臣。贈公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世子貳師知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五衛都摠府都摠管。

戊子仁祖大王二十六年。○門人溫陽郡守趙克善上疏請褒公淸白。疏略曰。故參判李某。一生淸白。擧世所知。官經二品。年至六十。歷敭華貫。屢典雄府。生無數畝之宮。罷官僑寓而居。死無餘衣。親朋賻襚以殮。妻子飢餒。流落鄕曲。其淸修高節。國內牛馬卒皆誦姓名。又遺令薄葬。勿用外棺石灰。幸賴聖明察之。命賜石灰。則聖明亦知其淸白也。往在表選之日。某不與焉。臣竊惑焉。古今天下。淸白者何限。歷數較之。同於某者有之。愈於某則必無矣。疏廣之賢。嘗曰自有舊田廬供衣食。諸葛武侯亦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今某皆無之。故臣謂同於某則有之。愈於某則必無矣。或謂被選皆生存。某則已死。已死有若故相臣李元翼不與焉。人或節移於晩。守失於終。曷若已死之斷定平生乎。人或爲名譽爲廉謹者。能以其身忍苦耐辛。陰厚其妻子。某臨絶。爲書托其諸子於執友。是不厚其妻子。而知其無以自活也。伏願殿下下問于廷臣曰。李某之淸白。有所不足。果不合於表異耶。倘或以不足之言。有聞殿下者。臣請伏妄言之誅。答曰。省䟽具悉。此人之苦心淸節。予甚嘉之。當令攸司趁速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