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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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发〔2020〕33号
2020年10月30日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玉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市水资源相对缺乏,水资源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离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期盼尚有差距。全社会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业用水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优质水资源保障仍需进一步提高,水污染排放尚未根本遏制,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加强节约用水是水安全战略的重要支撑,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生态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目标管理和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用水单元,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着力推进政策和技术创新,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强化约束。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发挥政府在节水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构建节水管理目标责任体系,统筹协调推进节水工作。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落实到“补短板、强监管”水利工作总基调中。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落实国家、浙江省节水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引导全社会节水护水。充分发挥水价制度、税费制度、奖惩制度在节水领域的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将区域水资源双控管理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加强节水科技支撑和先进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各项节水工作。

标杆引领、强化宣传。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力打造高标准、引领性节水标杆。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5%和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6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7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保持领先水平,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0%和50%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7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通过严格落实“六项管理”、推进建设“六大工程”、创新实施“三项机制”,推动形成具有玉环特色的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局面。

(一)严格“六项管理”。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分解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双控指标,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不同承载状态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节水评价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强化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严格节水标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级节水标准,落实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在取水许可、节水示范创建工作中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定期开展重点行业、用水户节水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用水监测统计。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灌溉、工业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用水统计制度。按照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推进跨部门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建立节水数字化平台,实现节水事务高效监管。

健全节水奖励机制。完善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

严格水效标识管理。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开展水效标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引导节水认证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二)推进“六大工程”。

1.农业节水增效。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大力发展坡耕地雨水集蓄喷微灌和水稻区管道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1.28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以上,建成节水型灌区2个。发展节水畜牧业。实施规模化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饲喂装置和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100%。

2.工业节水减排。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建立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名录,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组织实施化工、食品、火电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加快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引入工业企业和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水源分质供水,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水厂和节水标杆园区建设。

3.城乡节水降损。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淡化海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量。到2022年,力争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城市。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大力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深化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健全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到2022年,完成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控制漏损省级试点,新改建供水管网60公里以上。深入公共领域及服务业节水。公共机构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要安装节水器具。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家庭节水型器具的广泛使用。从严控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部市级机关、7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推动实行农村供水与城镇“同网、同质、同价”。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4.非常规水利用。大力推动亚海水淡化利用。以海水淡化利用规模化示范为基础,推动火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优先利用亚海水。完善亚海水淡化水进入城乡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到2022年,亚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6.0万立方米/日。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生态用水的再生水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2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5.节水标杆示范。创建节水标杆示范。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打造1个节水示范酒店、1个节水示范校园和1个节水示范小区,培育3个节水示范企业,建成玉环经济开发区亚海水淡化厂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水效领跑者建设。推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努力推进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和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创建。

6.节水技术推广。研发节水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动洁具、卫浴、水龙头等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鼓励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引导节水装备制造企业开发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水装备及产品,提高研发和制造水平。推广节水技术转化与应用。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非常规水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依托节水科研项目,加快推进节水科研成果转化。

(三)创新“三项机制”。

大力推进水资源价税改革。严格落实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台州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严格执行差别化税率政策。积极推进合同节水。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合同节水管理政策制度,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到2022年,力争完成1例合同节水试点示范项目。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开展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节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市政府对节水工作负总责,建立节约用水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推进落实。按照节水行动任务分工,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各分项牵头单位制定印发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报告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节水目标任务责任制,将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五水共治”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履责效能。围绕省市在考核指标等方面变化,扎实推进节水行动绩效考核工作。

(五)提升节水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节约用水相关知识纳入学校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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