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公案/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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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云:

    家法尤嚴王法重,忍叫其子虐良民?

    離任歸來多寶物,包公怒奏不容情。

  話說仁宗因貶黜了張轉運,甚喜拯之梗直敢言,遂擢為直諫大夫。其子包秀,年方十六,乃敕授為揚州天長縣知縣,即去赴任。不想包秀為官愛財貪贓,及任滿,多獲寶貨而歸。

  一日,拯公事餘,忽有一吏通報:「天長縣知縣任滿已回。」拯聞兒歸,甚喜。及見行李數擔,開視金寶無數,拯核計二年俸錢資財,猶餘一千貫。拯大怒,奏之朝廷:「臣有小兒為天長縣知縣,任滿已回,檢點行李物色,除俸錢猶餘一千貫,今貪財虐民,所合自劾。」天子覽奏云:「卿於子既無隱,可謂剛直,今依舊授卿子以官職,令其改過自新。」拯又奏:「臣蒙陛下擢為直諫之職,子有罪過,即父之罪也。臣子罷職則幸矣,朝廷豈宜復與之官哉?況臣自合貶謫,臣決不敢為直諫矣,乞另受他職,容臣報過。」上乃允奏,敕令為定州太守。

  拯謝恩,即日辭帝。臨任之後,政事條理,民懷其德。後因與朝官不協,遂乃匿其政績不報。忽一日聞謠言朝廷要來提之,拯乃棄了官職,隱居東京修行。且看後來因甚復取用,下回公察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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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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