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公案/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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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云:

    牛因去舌征奇夢,包判冰清竟能伸。

    孰謂神明天理遠,若存公直自然明。

  傳說包公守開封時,有民劉全者,住在城東小羊村,以農為業。一日耕田回來,但見牛帶血滿口,行而氣喘。劉全因而詳視之,乃知其舌為人割去。全遂寫狀告於拯。拯思之,遂問劉全:「你與鄰里何人有仇?」全無言應對,但告望相公作主。

  拯以錢五百貫與之,令歸家將牛宰殺,以肉分賣與四鄰,若取得肉錢,可將此錢添買牛耕作。全不敢受。拯固以與之,全受之而去。拯隨即具榜張掛,應有私宰耕牛者,召人捕捉,官給賞錢三百貫。

  劉全歸家,遂令一屠開剝其牛,將肉分賣與鄰里去訖。其東鄰人姓卜名安,與劉全有夙仇,扯住劉全云:「現今府衙前有榜,賞錢三百貫捕私宰耕牛,你敢違令?」隨即縛住劉全,要同去見包待制。不知劉全怎生解脫,有詩為證:

    私挾其仇事可評,誰知包宰似神明?

    奸人未識機關伏,一勘盡陳往日情。

  卻說包拯一夕睡至三更,得一夢:忽遇一巡官帶取一女子乘鞍,手持一刀,有千個口,道是丑生人,言訖不見。覺來思量,竟不能明此夢。次早升廳問事,值卜安來訴劉全殺牛之事,拯猛然思念,夜來一夢,與此事恰相符合:巡官想是卜字,女子卜乃安字,持刀割也,千個口舌也,丑生牛也。卜安與劉全必有冤仇,前日割牛舌者必此人,故今日又來訴劉全殺牛。隨即將卜安入獄根勘。獄令取出刑具,置於卜安面前云:「明實招認,免受苦楚。」卜安懼怕,不得已,只得招認:「因取蠶繭與劉全借柴薪,因此致恨,於七月十三日晚,見劉全牛在坡中食草,遂將牛舌割了。」獄吏審實,次日呈知於拯。拯將卜安依條斷決,長枷號令一個月,後來發放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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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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