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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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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百家公案
◀上一回 第九十二回 斷魯郎勢燄之害 下一回▶

  斷云:

    包公嚴令神明圖,強暴招情已伏辜。

    黎庶招安皆欽仰,謳歌老幼滿街途。

  話說景佑五年三月,東京開省院貢舉天下才子。西京有一士人,姓馬名一字佑君,父曾為平原縣知縣。一日,因為東京出榜招賢,遂整備行李,出去赴省。其妻李氏,年方十九,美貌端方,見夫臨行,垂淚不忍別之,乃云:「結髮之情,可忍一旦別離?」其夫婿不忍舍之,答云:「十年立志芸窗,三年一次科舉,若此不去,又恐錯過;若去得來,我亦難捨,意欲與娘子同上東京走一回,娘子肯去否?」李氏云:「既事君子,惟命是從,豈有不隨之理。今日願伴夫主同行。」佑君大喜,擇吉日離家,與妻偕行。有詩為證:

    結髮深恩不可忘,臨行難捨兩分張。

    一時攜手同登奔,豈憚山遙與水長。

  話說佑君與妻路上曉行夜住,一日行到鄭州中牟縣,與其妻投於張家店。佑君出外訪朋友,其妻方濯足於房中,忽聞門外喧哄之聲,見有十數人在店前排列,有一人紫巾黃襖,威燄爍爍,乃一豪勢之家,名魯千郎,父為現任轉運。佑君妻見之,遂閉門不出。不想魯千郎驀見,因問店主:「適來是誰家女子,容貌可愛!」店主答云:「是西京士人帶來妻小,要往東京會試,在此安歇。」千郎遂請主人通知,令出來相見一次。

  店主人店中道與李氏知之。李氏聽說,力拒之云:「男女不通借問,我出來之人,有甚麼相見?」堅然不肯出。店主說知千郎,千郎大怒,遂令左右打開房門,扯出佑君妻,便行毆打。

  佑君歸店,妻具以告之。佑君怒云:「此人無理太甚。」便令妻直入府陳告於包拯。拯審狀明白,隨即差人追喚千郎來證;公吏聽罷說要拘千郎,竟徘徊不敢去,復拯云:「魯家原是豪強有勢之人,前後應殺人過犯,往年官司亦相讓他,只罰其銅,我等怎敢入他門?」拯思之良久,遂令諸吏遍告外人,來日判府生日,最喜人獻詩賀壽。來日天曉,官員士子詩詞駢集,群然賀壽。有魯千郎亦獻一詞,名《千秋歲》:寒垣秋草,又報平安好。樽酒上、英雄表。金湯止氣象,珠玉霏談笑。春近也,梅花得似人難老。莫惜金樽倒,鳳詔看看到。流不住、江東小。從容帷幄裡,整頓乾坤了。千百歲,從今盡是中書考。

  拯見詞,故褒獎之云:「足下文學優餘,詩詞清麗。」千郎有昂然自得之意,笑答云:「非我之才,亦不過述前人之作而已。」拯遂設筵席待之。飲至半酣,拯以佑君妻所陳狀示千郎云:「足下的有厚人妻小之事否?」千郎忿然作色云:「此事雖有,但如我何?縱殺人亦不過罰銅耳。」拯大怒云:「朝廷法度,爾敢故犯乎?罰銅是哪款律法?」隨喚公吏取長枷押送獄中。次日具榜張掛:「中牟縣豪強魯千郎,現監在獄,應有遠近冤枉人,各仰具狀前來陳告。」數日詞訟紛然。有父老告千郎三度殺人,俱被前次官司饒過,縱容其強暴。拯遂逐一根勘明白,千郎一一招伏。案款已成,遂將千郎斬了首級,號令四門。發回佑君夫婦。後來佑君得中高第,除授同州僉判,夫婦同去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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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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