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極經世/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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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極,一也。不動生二,二則神也。神生數,數生象,象生器。

  太極不動,性也。發則神,神則數,數則象,象則器,器之變復歸於神也。

  心為太極,又曰道為太極。

  太極,道之極也。太玄,道之玄也。太素,色之本也。太一,數之始也。太初,事之初也。其成功則一也。

  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太極也。有萬物之中各有始者,生之本也。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陰陽生而分二儀,二儀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成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故二儀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八卦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類者,生之序也。體者,象之交也。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生則未來而逆推,象則既成而順觀。是故日月一類,物同出而異處也,異處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焉逃哉?

  天變時而地應物,時則陰變而陽應,物黝陽變而陰應。故時可逆知,物必順成。是以陽迎而陰隨,陰逆而陽順。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也。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有。行必由乎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

  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也。陰幾於道,故以況道也。

  陽尊而神。尊故役物,神故藏用。是以道生天地萬物而不自見也。天地萬物亦取法乎道也。

  陰對陽為二,然陽來則生,陽去則死。天地萬物,生死主于陽,則歸于一也。

  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生。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也。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性。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更詳之)

  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唱。陽知其始而享其成,陰效其法而終其用。

  陽能知而陰不能知,陽能見而陰不能見也。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也。陽有所不徧,而陰無所不徧也。陽有去陰常居也。無不徧而常居者為實。故陽體虛而陰體實也。

  陽之類圓,成形則方。陰之類方,成形則圓。

  陰事太半,蓋陽一而陰二也。

  陽主闢而出,陰主翕而入。

  春陽得權,故多旱,秋陰得權,故多雨。

  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

  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

  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五色也。驗之于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

  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是以乾、坤屢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

  得天氣者動,得地氣者靜。

  天以氣爲主,體爲次;地以體爲主,氣爲次。在天在地者亦如之。

  天主用,地主體。聖人主用,百姓主體,故日用而不知。

  顯諸仁者,天地生萬物之功,則人可得而見也。所以造萬物則人不可得而見,是藏諸用也。

  或問顯諸仁藏諸用。曰:若日月之照臨,四時之成歲,是顯諸仁也。其度數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諸用也。

  天之象類,則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則不可得而測也。

  天以理盡而不可以形盡,渾天之術以形盡天,可乎?倚蓋之說,崑崙四垂而為海,推之理則不然,夫地直方而靜,豈得如圓動也之天乎?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焉。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也。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天之陽在南,故日處之。地之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也。

  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地之陰在南而陽在北,人之陽在上而陰在下,既交則陽下而陰上。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也。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村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更詳之)

  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也。左旋右行,天日之交也。

  日朝在東,夕在西,隨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隨天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

  陽主舒長,陰主慘急。日入盈度,陰從于陽。月入縮度陽從于陰。

  日行陽度則盈,行陰度則縮,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道也。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為閏餘也。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

  堯典期三百六旬有六日,夫日之餘盈也六,則月之餘縮也亦六。若去日月之餘十二,則有三百五十四,乃日行之數,以十二除之,則得二十九日。

  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日月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木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月體本黑,受日之光而白。

  日入地中,構精之象也。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天之道也。陽中之陽,日也,暑之道也。陽中之陰,月也,以其陽之類,故能見於晝。陰中之陽,星也,所以見於夜。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也。

  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而為堆阜。

  天奇而地耦,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日月星辰共爲天,水火土石共爲地,耳目鼻口共爲首,髓血筋骨共爲身,此乃五之數也。

  天有五辰,日月星辰與天而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土而為五。五行之木,萬物之類也;五行之金,出乎石也,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金木生其間也。

  陽中陽,日也。陰中陰,月也。陰中陽,星也。陽中陰,辰也。柔中柔,水也。柔中剛,火也。剛中柔,土也。剛中剛,石也。夫四象,若錯綜而用之,日月,天之陰陽。水火,地之陰陽。星辰,天之剛柔。土石,地之剛柔。

  天之陽在東南,日月居之。地之陰在西北,火石處之。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天之陽也。巽,地之陽也。

  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而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剋陰,陰剋陽。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剋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故水火動而隨陽,土石靜而隨陰也(一云陰效陽而能伏,是以辰在天,而地之四物皆有所欠也)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火以性為主,體次之。水以體為主,性次之。

  天火,無體之火也。地火,有體之火也。

  火無體,因物以為體。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者,因物而然也。

  火生于無,水生于有。

  海潮者,地之喘息也。所以應月者,從其類也。

  燈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水者,火之地,火者,水之氣。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陰者,陽之影。鬼者,人之影也。

  明則有日月,幽則有鬼神。

  鬼神者無形而有用,其情狀可得而知也,於用可見之矣。若人之耳、目、鼻、口、手、足,草木之枝、葉、華、實、顏色,皆鬼神之所為也。福善禍淫,主之者誰邪?聰明正直,有之者誰邪?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誰邪?皆是鬼神之情狀也。

  天地之心者,生萬物之本也。天地之情者,情狀也,與鬼神之情狀同。

  以天地生萬物,則以萬物為萬物。以道生天地,則天地亦萬物也。

  天地生萬物,聖人生萬民。

  生生長類,天地成功。別生分類,聖人成能。

  動物自首生,植物自根生,自首生,命在首。自根生,命在根。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變之與應常反對也。

  有變則必有應也。故變于內者應于外,變于外者應于內,變于下者應于上,變于上者應于下也。天變而日應之,故變者從天,而應者法日也。是以日紀乎星,月會於辰,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棲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聯,肝膽之相屬。無它,應變之道也。

  陽交於陰,而生蹄角之類也。剛交於柔,而生根荄之類也。陰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也。柔交於剛,而生枝幹之類也。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足而騰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各以類而推之,則生物之類不過是矣。走者便於下,飛者利於上,從其類也。水之物無異乎陸之物,各有寒熱之性。大較則陸為陽中之陰,而水為陰中之陽。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于陸者必細于水,巨于水者必細于陸也。

  水之族以陰為主,陽次之。陸之類以陽為主,陰次之。故水類出水則死,風類入水則死。然有出入之類者,龜、蟹、鵝、鳧之類是也。

  魚在于水則生,離則死,交與不交之謂也。

  魚者,水之族也。蟲者,風之族也。

  風類、水類,小大相反。

  在水者不瞑,在風者瞑。走之類上睫接下,飛之類下睫接上。類使之然也。

  在水之鱗鬣,飛之類也。龜獺之類,走之類也。

  飛之類喜風而敏于飛上,走之類喜土而利于走下。飛之走,雞鳧之類是也。走之飛,龍馬之屬是也。

  馬、牛皆陰類,細分之,則馬為陽而牛為陰。

  鷹鵰之類食生,而雞亮之類不專食生。虎豹之類食生,而貓犬之類食生又食穀。以類推之,從可知矣。

  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

  草伏之獸毛如草之叢,林棲之烏羽如林之葉,類使之然也。

  禽蟲之卵,果穀之類也。穀之類多子,蟲之類亦然。

  蠶之類,今歲蛾而子,來歲則子而蠶。蕪菁之類,今歲根而苗,來歲則苗而子。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實象也。

  木之支幹,土石之所成,所以不易。葉花,水火之所成,故變而易也。

  葉,陰也。華實,陽也。枝葉耎,而根幹堅也。

  木之堅,非雷不能震。草之柔,非露不能潤。

  草類之細,入于坤。

  水之木,珊瑚之類是也。石之花,監法之類是也。

  龍能大能小,然亦有制之者。受制於陰陽之氣,得時則能變化,變變則不能也。

  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一時之物,有一歲之物,有十歲之物,至於百千萬皆有之。天地亦物也,亦有數焉。雀,三年之物。馬,三十年之物。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人,百有二十年之物。

  人為萬物之靈,寄類於走。走,陰也。故百有二十。

  人寓形於走類,何也?走類者,地之長子也。

  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

  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幹巨而葉繁,應天地之數也。

  飛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兩手,翅也。兩足,趾也。

  飛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飛、走也。故最貴於萬物也。

  天六地四,天以氣爲質,而以神爲神。地以質爲質,而以氣爲神。唯人兼乎萬物,而爲萬物之靈,如禽獸之聲以其類而各能得其一。無所不能者,人也,推之他事,亦莫不然。唯人得天地日月交之用,他類則不能也。人之生,真可謂之貴矣。天地與其貴而不自貴,是悖天地之理,不祥莫大焉。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人之四支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

  身,地也,本乎靜,所以能動者,氣血使之然也。

  水在人之身為血,土在人之身為肉。

  日為心,月為膽,星為脾,辰為腎藏也。石為肺,土為肝,火為胃,水為膀胱府也。

  天地並行則藏府配。四藏天,府地也。

  藏者,天行也。府者,地行也。天地並行,則配為八卦。

  體必交而後生。故陽與剛交而生心肺,陽與柔交而生肝膽,柔與陰交而生腎與膀胱,剛與陰交而生脾胃。心生目,膽生耳,脾生鼻,腎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髓,膀胱生血。故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坤為血,艮為肉,坎為髓,巽為骨,泰為目,中孚為鼻,既濟為耳,頥為口,大過為肺,未濟為胃,小過為肝,否為膀胱。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心居肺,膽居肝,何也?言性者必歸之天,言體者必歸之地。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膽象之也。

  心膽之倒懸,何也草木者,地之本體也。人與草木反生,是以倒懸也。

  口目橫而鼻縱,何也?體必交也,故動者宜縱而反橫,植者宜橫而反縱,皆交也。

  目口凸而耳鼻竅。竅者,受臭嗅氣物,或不能閉之。凸者,視色別味物,則能閉之也。四者雖象於一而各備其四矣。

  鼻之氣,目見之。口之言,耳聞之。以類應也。

  膽與腎同陰,心與脾同陽。心主目,脾主鼻。

  《素問》肺主皮毛,心脈、脾肉、肝筋、腎骨,上而下、外而內也。

  心血腎骨,交法也。交即用也。

  心藏神,腎藏精,脾藏魂,膽藏魄。胃受物而化之,傳氣於肺,傳血於肝,而傳水穀於脬腸矣。

  神者,人之主,將寐在脾,熟寐在腎,將寤在肝,又言在,正寤在心。

  天之神棲於日,人之神棲乎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此晝夜之道也。

  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則存于心。

  神統於心,氣統於腎,形統於首。形氣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神一而已,乘氣而變化,能出入于有無生死之間,無方而不測者也。

  潛天潛地,不行而至,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出入有無、死生者,道也。神無所在,無所不在。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于一也。道與一,神之強名也。以神為神者,至言也。

  所以造物者,神也。神不死,所更者,四時也。所以造人者,神人也,神人亦不死。假如一木結實而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木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一作造萬物。神人,一無人字)

  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

  形可分,神不可分。

  精氣為物,形也。遊魂為變,神也。又曰:精氣為物,體也。遊魂為變,用也。

  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矣。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止。故形在則魄存,形化則魄散。見氣變而形化。

  人得中和之氣則剛柔均,陽多則偏剛,陰多則偏柔。

  氣則養性,性則乘氣,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

  神無方而性有質。

  有形則有體,有性則有用。

  心性而膽情,陽性而陰情,性神而情鬼。

  發于性則見于情,發于情則見于色,以類而應也。

  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

  理窮而後知性,性盡而後知命,知而後至。

  人之類備乎萬物之性。

  人之貴,兼乎萬類。自重而得其貴,所以能用萬類。

  已配天地謂之人,唯仁者,其可謂之人矣。

  人之神,則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慎哉?

  人之精神,貴藏而用之。苟衒於外,則鮮有不敗者。如利刃,物來則剸之。若恃刃之利而求割乎物,則刃與物俱傷矣。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不精義則不能入神,不能入神則不能致用也。

  無思無為者,神妙致一之地也。所謂一以貫之。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心一而不分則能應,弗違此,君子所以虛心而不動也。

  人心當如止水,則定,定則靜,靜則明。

  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

  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誠者,主性之具,無端無方者也。

  資性得之天也,學問得之人也。資性由內出者也,學問由外入者也。自誠,明性也。自明,誠學也。

  至理之學,非至誠則不至。 物理之學,既有所不通,不可以強通。強通則有我,有我則失理而入於術矣。

  言發于真誠,則心不勞而逸,人久而信之。作偽任數,一時或可以欺人,持久必敗。

  天地日月,悠久而已。故人當存乎遠,不可見其近。智數或能施于一朝。蓋有時而窮,惟至誠與天地同久。天地無,則至誠可息。苟天地不能無,則至誠亦不息也。

  為學養心,患在不由直道,去利欲。由直道、任至誠則無所不通。天地之道直而已,當以直求之。若用智數,由逕以求之,是屈天地而循人欲也,不亦難乎?

  人必內重,內重則外輕。苟內輕,必外重。好利好名,無所不至。

  義重則內重,利重則外重。

  凡處失在得之先,則得亦不喜。若處得在失之先,則失難處矣,必至於隕穫。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事無大小,皆有道在其間。能安分則謂之道,不能安分謂之非道。

  人之為道,當至於鬼神不能窺處,是為至矣。

  凡人之善惡,形于言,發於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諸心,發于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此君子所以慎獨也(又云,思慮一萌,鬼神得而知之矣,故君子不可不慎獨)

  人之畏鬼,亦猶鬼之畏人。人積善而陽多,鬼益畏之矣。積惡而陰多,鬼弗畏之矣。大人者,與鬼神合其吉凶,夫何畏之有?

  循理則為常,理之外則為異矣。

  能循天理動者,造化在我也。

  天下言讀書者不少,能讀書者少,若得天理真樂,何書不可讀?何堅不可破?何理不可精?

  得天理者,不獨潤身,亦能潤心。不獨潤心,至於性命亦潤。

  君子之學,以潤身為本。其治人、應物皆餘事也。

  一國一家一身皆同,能處一身,則能處一家。能處一家,則能處一國。能處一國,則能處天下。心為身本,家為國本,國為天下本,心能運身,苟心所不欲,身能行乎?

  君子處畎畝,則行畎畝之事。居廟堂,則行廟堂之事。故無入而不自得。

  變從時而便,天下之事不失禮之大經,變從時而順,天下之理不失義之大權者,君子之道也。

  歛天下之智為智,斂天下之善為善,則廣矣。自用則小。

  人患乎自滿,滿則止也。故禹不自滿,假所以為賢。雖學亦當常若不足,不可臨深以為高也。

  人必有德器,然後喜怒皆不妄。為卿相,為匹夫,以至學問高天下,亦若無有也。

  無德者責人、怨人,易滿,滿則止也。

  人貴有德,小人有才者,有之矣。故才不可恃,德不可無。

  經綸,天地之謂。才遠,舉必至之謂。志並包,含容之謂。量剸割者,才力也。明辨者,智識也。寬弘者,德器也。三者不可闕一。

  人苟用心,必有所得。獨有多寡之異,智識之有淺深也(又云,凡人用心者,必有所得,只是有多寡)

  事必量力,量力故久。

  聖人利物而無我。

  易地而處則無我也。

  不我物則能物物。

  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

  人智強則物智弱。

  夫弓固有強弱,然一弓二人張之,財有力者以為弓弱,無力者以為弓強。故有力者不以己之力有餘,而以為弓弱。無力者不以己之力不足,而以為弓強。何不思之甚也。一弓非有強弱也,二人之力強弱不同也。今有食一杯在前,二人大餒而見之,若相讓則均得食矣,相奪則爭,非徒爭之而已,或不得其食矣。此二者,皆人情也。知之者鮮。知此則天下之事皆如是也。

  金須百鍊然後精,人亦如此。

  今有人登兩臺,兩臺皆等,則不見其高。一臺高,然後知其卑下者也。

  室中造車,天下可行,執轍合故也。苟順義理,合人情,日月所照,皆可行也。

  所行之路不可不寬,寬則少礙。

  能醫人能醫之疾,不得謂之良醫。醫人之所不能醫者,天下之良醫也。能處人所不能處之事,則能為人所不能為之事也。

  良藥不可以離手,善言不可以離口。

  大羹可和,玄酒可漓,則是造化亦可和、可漓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唯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也。

  人謀,人也。鬼謀,天也。天人同謀而皆可,則事成而吉也。

  事無巨細,皆有天人之理。修身,人也,遇不遇,天也。求之者,人也。得之與否,天也。得失不動心,所以順天也。強取必得,是逆天理也。逆天理者,患禍必至。

  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

  天道之變,王道之權也。

  為治之道必通其變,不可以膠柱,猶春之時不可行冬之令也。

  用兵之道,必待人民富、倉廪實、府庫充、兵強、名正、天時順、地利得,然後可舉。

  天時、地理、人事三者知之不易。

  學以人事為大,今之經典,古之人事也。

  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

  記問之學,未足以為事業。

  凡人為學,失於自主張太過。

  學在不止,故王通云:沒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