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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燕語辨/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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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石林燕語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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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辨樞密使拜罷皆用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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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退朝錄:「漢乾祐中,除樞密使始降麻,本朝循之。」石元懿罷為僕射亦降麻,然則罷而降麻,非常制矣。云拜罷皆用麻,豈後來遂為例也。狄武襄除樞密使自降麻,但高文莊罷,止舍人院出告。今云武襄自副使補其闕,止令舍人院草辭,自是遂為故事,非也。茶惇云:「熙甯中,呂公弼罷樞使,詔今後樞使罷,不宣麻。」

四十一辨起居注記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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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每日仗退後,宰臣議政,起居郎執簡記錄。高宗時,即隨仗便出。會要言:「高宗朝會端拱,無言。」非謂前殿不奏事也。國初,起居郎舍人止是官名,初不預史事,亦未有記注之名。淳化五年,始命梁周翰、李宗諤分掌左右史事,更直便殿,日奉內朝。此云「本朝記注,初不侍立,但於前後殿為次,使候上殿臣寮退,因問所嘗言書之,然未嘗有敢告之者」。非也。

至和元年八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御邇英,召侍臣講讀經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事,有可書隨即記錄。」從之,賜坐於御坐之西南。後修起居注石楊休言:「陛下有所宣諭,而臣坐遠不盡聞,慮記錄有遺。」乃命侍立於講讀官之末。此云「惟經筵得與講讀官並列,嘉祐間賈直孺所請」。非也。

四十二辨禁乘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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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興國七年,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商賈庶人有僭乘銀裝鞍勒、狨毛暖坐等,請禁斷。從之。當時以為僭,則非通上下用之矣。今箸令諫議大夫以上,及節度使、曾任執政官者,許乘狨坐。此云「大臣中書舍人以上,武臣節度使以上,方許用」。非也。

四十三辨呂正惠、寇萊公參政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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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中當作至道元年。

四十四辨郭進造第用𤭁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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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進為洺州防禦使,充西山巡檢,以備并寇。

太祖言:「進扼西山十餘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於兒女!」此云知雄州,又云捍契丹,皆非。

四十五辨哲宗元祐初未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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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元祐間但寡言耳,非未嘗語也。第九卷載所答蔡持正語。

四十六辨淳化中所藏法帖及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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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官帖,黃魯直、秦少游所記,皆云板刻,此云刻石,非也。魯直云:「元祐中,親賢宅從禁中借板墨百本,分遺宮僚」;此云「徐王府取閣本刻於木板」,豈各自一事耶?

續法帖跋云:「元祐五年四月十三日,秘書省請以秘閣所藏墨迹,未經太宗朝摹刻者,刊於石,有旨從之。至建中靖國元年四月二十三日,內出緡錢十五萬趣其工,以八月旦日畢,釐為十卷,上之。」此乃云「曾丞相當國,命劉燾別為續法帖十卷」,非也。

四十七辨宣徽使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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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徽使位樞密副使上。至道三年,周瑩請居其下,從之,遂為例。然熙甯三年宣徽使郭逵言:「故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以先後入為序,今請立其下。」從之。則是例亦不一也。此止云與樞密先後入序班,不分別使副又不及參知政事,非也。又云:每除樞密,先為使者,必辭請居其下,而後從之。亦非皆如此也。

元豐四年十一月,詔罷宣徽院,見任宣徽使依舊,自今更不除人。元祐間,馮當世亦為宣徽南院,張安道雖除不拜。

四十八辨職事官先試後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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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中,黃夷簡、曾致堯皆試而不除;嘉祐七年,司馬溫公既試除知制誥,力辭,改天章閣待制。黃、曾雖試而不除,非改待制也。溫公雖改待制,非試而不除也。

四十九辨韓維除翰林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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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持國未嘗賜出身,其除翰林學士乃熙甯元年。此云「賜出身」,又云「熙甯末」,皆非。

五十辨翰林學士結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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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第四卷云:唐翰林學士結銜,或在官上,或在官下,無定制;此云:「唐制,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其說前後自不同也。趙鳳乃端明殿學士,此云翰林學士,非也。此書第四卷亦云趙鳳為端明殿學士。本朝凡兼學士,結銜皆以職名為冠。第四卷又云唐以宰相兼昭文館、集賢殿學士,結銜皆在官下,蓋兼職宜然。本朝循用其舊云云,前後未免牴牾。

五十一辨尚書中書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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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至唐,有官名雖相沿,而實不同者。尚書,秦官;漢武帝使宦者典事尚書,謂之「中書」,故蕭望之謂「中書,政本」。又云「尚書,百官之本,宜罷」。中書,宦官也。至成帝乃罷中書宦者,置尚書。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改為中書令。此云「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中書省出令而門下省覆之」。又云「尚書省但受成事行之」。蓋漢、魏所謂尚書、中書者本出於一,且初未有門下省,今乃以歷代官名職制混而言之,非也。此卷內又云唐參知乃宰相,而平章乃參佐之名。

五十二辨致仕辭謝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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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朝,張齊賢、王嗣宗、馮起致仕,皆謝辭。起乃自鄆入覲,此云「不入謝辭」,非皆如此也。治平四年四月,李東之致仕,九月李受致仕,此云「後數日」,非也。

咸平三年翰林學士朱昂,慶曆八年翰林侍讀學士楊偕,皆以致仕召對賜宴。又元豐七年,文潞公既致仕入覲,仍賜宴,則召對賜宴,非特二李也。富鄭公謝致仕恩命云:已蒙指揮特放朝謝,兼以病發,無由暫至闕下一對天光。

五十三辨王沂公除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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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次道作宋元憲墓誌云:宰相俱罷,二府更易,將以公為同知樞密院事,獨一執政留。乃曰:故事,知制誥未有柄任者。命遂寢,即召入翰林為學士。今按景祐四年四月,宰相呂許公、王沂公,參政宋宣獻、蔡文忠皆罷,獨一執政留者乃盛文肅也。元憲寶元元年三月為翰林學士,二年十一月參政,此云「王沂公為相」,又云「明年除參政」,皆非。

五十四辨郭待舉等入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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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以郭待舉、岑長倩、郭正一、魏玄同並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上欲用待舉等,謂參知政事崔知濕曰:「待舉等資任尚淺,且令預聞政事,未可與卿等同名。」自是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始以平章事為名,此止云郭待舉,未盡也。

五十五辨進士榜分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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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正榜進士三十八人,初不分甲,此云第一甲何邪?又章郇公亦同榜。淳化三年,丁謂、王欽若、張士遜皆第一甲,但是年止兩甲爾。

五十六辨朱諤請除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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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朱諤奏者,止請除常侍,不及御史大夫也。

五十七辨禮部知名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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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知名表印,舊有之。未改官制前,館閣中能文者,同判禮部,使掌牋表,王禹玉嘗為之。後遷舍人學士,仍領其任。此云元豐官制謂之「知名表」,郎官別有印,曰「知名表印」,非始於元豐官制也。

五十八辨席帽裁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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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公談苑云:重戴者,大裁帽也。本野夫巖叟之服,以皂為之。後魏孝文帝自雲中遷代,以賜百寮;五代以來,惟御史服之。淳化初,宰相、學士、御史臺,比省官、尚書、兩省五品以上,皆令服之。王元之謝表云「頭有重戴」,謂為翰林學士也。

五十九辨繫金帶御仙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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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次道所紀,雖云金帶經賜者許繫,又云,近有罷參政黑帶佩魚而入者。且閤門當有定制,豈容其自為異邪?景祐雖著令,而元豐二年元絳罷政,以本官知亳州,特令服金帶如學士,則非特旨,雖學士所謂金帶亦不得矣。大觀初,門下侍郎吴居厚罷為資政殿學士,葛勝仲誌其墓云:故事,罷執政換御仙花帶,詔示許服毬紋帶,著為令,則又與元豐時不同矣。既著為令,而此書所記,近歲閤門之制又如此,何耶?

六十辨張安道知南京待高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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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過州,當云「使者所過州」。張安道以宣徽使判應天府,奏言:「臣班視二府,不可為陪臣屈」云云,詔令通判接送,如使人來見,即回謁。揚州依此,蓋故相陳昇之判揚州也。此云「知南京」,又云「嘗班二府」,又云「使通判代將迎」,而不言奏,謂與被旨,皆非也。大觀中,蓋已有此詔旨,非用安道例也。高麗來朝,當云「使者入貢」。

六十一辨本朝與契丹曆差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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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熙甯中,第九卷云元豐中。此云冬至本朝先契丹一日,第九卷云虜曆先一日;此云使副欲為慶,契丹館伴官不受,第九卷云虜趣使者入賀,皆先後牴牾。按蘇墓誌云:「熙甯十年冬至,本朝曆先契丹一日,虜疑,彼此致慶,當孰從?公言各從本朝曆可也。」

六十二辨賜紫服金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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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元年十一月,賜屯田員外郎知制誥高錫緋袍銀帶。又杜鞾周顯德中授戶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國初遷司門郎中,乃賜金紫。趙昌言自知制誥出知天雄軍,入為御史中丞,始賜金紫。王元之賀范舍人出知永興再入西掖詩云:「再入承明舊直廬,腰間仍得佩金魚。」注云:舍人前在綸閣,猶是朱綏。元之知誥,久之,加柱國,謝曰,面賜金紫。其詩云:「策勳何烜赫,賜紫便葳蕤。」又云寇平仲謝除密直啟云:「南面聽朝,特頒金紫。」他如此類尚多。故學士、中丞、知制誥等賜金紫,史皆特書之。此所云李憲成事,蓋出春明退朝錄,然春明退朝錄乃獨舉憲成一事,何耶?其云憲成召為學士,閤門舉例賜金帶,而不可加於緋衣,乃并賜三品服,豈非欲見金帶與紫並賜耶?此云給事中、中書舍人易服,而謂祖宗時知制誥皆然,非也。又以李憲成事而云,亦有不賜者,然祖宗時不止李憲成也。韓子蒼記宣和六年正月二十一日,除中書舍人,二月四日受告供職,九月賜章服,十四日正謝。此云正謝乃易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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