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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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3

采章服飾,本明貴賤,升降有殊,用崇勸獎。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或於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農。如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繩糾,浪有徵求。雖於吉凶之家,小有裨助,在於百姓,非無勞擾。自今已後,宜令官司,嚴加禁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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