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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私舉放重利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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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私舉放重利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養人施惠,患在不均,襃多益寡,務資適中。比來公私舉放,取利頗深,有損貧下,事須厘革。自今已後,天下私舉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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