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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私举放重利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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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私举放重利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养人施惠,患在不均,褒多益寡,务资适中。比来公私举放,取利颇深,有损贫下,事须厘革。自今已后,天下私举质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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