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迁建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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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迁建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会〔2001〕52号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1年10月19日
有效期:2002年1月1日至今
本文件属于《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的一部分

一、总说明[编辑]

1.本制度适用于三峡工程库区使用移民资金的迁建单位(以下简称移民迁建单位),包括城镇迁建、集镇迁建、工矿企业搬迁、专项设施复建等各类移民迁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已与移民管理机构办理搬迁销号手续的移民迁建单位,不再执行本制度。

2.移民迁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各省移民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应收投资借款”、“拨入其他资金”、“移民迁建借款”和“待冲基建支出”四个总账科目。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移民迁建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移民迁建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用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移民迁建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3.移民迁建单位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20天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报出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移民迁建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4.移民迁建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报送移民管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其中,向移民管理机构报送的会计报表,只反映国家移民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其编制方法是: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应直接按本制度规定的报表种类和格式,编制向移民管理机构报送的会计报表;使用拼盘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首先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报表种类和格式,编制拼盘资金的会计报表,然后再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将拼盘资金的会计报表转换为移民资金的会计报表,报送移民管理机构。

5.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二、会计科目[编辑]

(一)会计科目表[编辑]

序号 编号 资金占用类科目 序号 编号 资金来源类科目
1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8 201 拨入移民迁建资金
2 102 设备投资 19 202 拨入其他资金
3 103 待摊投资 20 203 移民迁建借款
4 104 其他投资 21 211 待冲基建支出
5 111 交付使用资产 22 221 应付器材款
6 112 搬迁销号资产 23 222 应付工程款
7 121 应收投资借款 24 231 应付工资
8 131 器材采购 25 232 应付福利费
9 132 库存物资 26 241 其他应付款
10 133 材料成本差异
11 141 预付备料款
12 142 预付工程款
13 151 其他应收款
14 161 现金
15 162 银行存款
16 171 固定资产
17 172 固定资产清理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编辑]

第101号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发生的构成迁建投资完成额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楼、住宅、商店、学校、食堂、车库、招待所等)和建筑物(如烟囱、水塔、水池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2)设备的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炼铁炉、炼焦炉、蒸气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等。

(4)公路、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等工程。

安装工程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工作(投料试运行工作不包括在内)。

2.移民迁建单位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科目;将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

移民迁建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可以直接在本科目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3.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有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还应同时将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借记“应收投资借款”,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

4.本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 设备投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发生的构成迁建投资完成额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和不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设备是指纳入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和投资计划的设备。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气锅炉、变压器、各种机泵、机床等。有的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如生产用电铲、塔式吊、门式吊、皮带运输机等也包括在内。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泵等。

2.需要安装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正式开始安装”,计算迁建投资完成额:

(1)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

(2)安装设备所必需的图纸资料已经具备;

(3)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开箱检验完毕,吊装就位,并继续进行安装。

需要安装设备领用出库交付安装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年终时,应对领用出库的设备进行清查,凡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下年初,再用蓝字作同样的分录,登记入账。

不需要安装设备到达移民建设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就可计算迁建投资完成额,根据设备入库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

需要安装设备安装完毕,试车合格交付使用,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使用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上述业务,有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还应同时将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借记“应收投资借款”,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103号 待摊投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发生的构成迁建投资完成额并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核算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移民迁建单位(如指挥部、管委会等)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聘用人员的人工费用、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以及印花税等。

移民迁建单位因管理需要购置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用具等,购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的工具用具还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工程完工后处置工具用具所取得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核算移民迁建单位购置土地所发生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

(3)勘察设计费:核算自行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可行性研究费:核算在迁建项目立项后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5)临时设施费: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所发生的临时设施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以及拆除费用。

(6)负荷联合试车费:核算在迁建工程交付验收以前进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费用。试车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

投料试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的试车产品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机试运行或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7)利息支出: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在建设期间所发生的移民迁建借款利息。

在建设期间内发生的借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移民迁建借款”科目。

(8)移民工程项目监理费:核算支付给工程监理单位的移民工程项目监理费。

(9)税金: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在建设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各种税金。按规定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0)其他待摊投资: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发生的除上述各种待摊投资以外的其他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待摊费用,如合同公证费、供电贴费、器材处理损失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其他待摊投资的费用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移民迁建单位不得自行增设列支内容。

发生的器材损失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实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移民迁建单位发生上述各种费用性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所有待摊投资,应在工程交付时,按照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进行分摊,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04号 其他投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购置现成房屋等所发生的构成迁建投资完成额的其他支出。

2.发生其他投资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购置的现成房屋等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用移民迁建借款购置的现成房屋,还应同时借记“应收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

3.本科目应按购置的财产进行明细核算。


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已经完成移民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移民迁建工程完工后,将移民迁建拨款形成的包干结余资金移交生产使用单位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不需要安装设备,一般只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3.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的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有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还应同时将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借记“应收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

移民迁建工程完工后,将移民迁建拨款形成的包干结余资金移交生产使用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或“库存物资”科目。

移民迁建单位与移民管理机构办妥移民项目销号手续时,借记“搬迁销号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资产的类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第112号 搬迁销号资产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与移民管理机构已办妥迁建项目销号手续的资产价值和实行关闭、破产、改制的搬迁企业直接补偿给职工的移民资金,以及迁建单位发生的停工停产损失、搬迁费。

2.与移民管理机构办妥迁建项目销号手续时,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即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关闭、破产、改制的搬迁企业直接支付职工移民资金,以及迁建单位发生停工停产损失、搬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3.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应在下年初全数冲转。全部使用移民迁建拨款的移民迁建单位,应冲转“拨入移民迁建资金……以前年度拨入”科目,即借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使用拼盘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应根据各种投资的实际比例,分别冲转,即借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以前年度拨入”、“拨入其他资金”和“待冲基建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21号 应收投资借款

1.本科目是使用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专用的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应向生产使用单位收回的用移民迁建借款建造完成的资产价值。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2.移民迁建单位将建造完成的资产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同时应根据移民迁建借款占总投资的比例,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

3.收到生产单位归还投资借款的通知,借记“移民迁建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31号 器材采购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购入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

2.器材的采购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

(1)买价;

(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4)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包括整理挑选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料价值);

(5)购入材料应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以上第1、5项应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2、3、4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

3.本科目的账务处理:

(1)根据发票账单支付器材价款、运杂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器材到达并已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时,在月份内可暂不记账,待发票账单到达时,再按发票账单金额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份终了,对于已经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的器材,应按合同价格和预算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分录予以冲回。下月发票账单到达,支付价款时,按正常程序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取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器材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根据有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器材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转销的途中损耗,借记“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4)将验收入库的器材登记入账,入库的材料和需要安装设备,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入库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借记“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5)经过上述处理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即为货款已经支付但器材尚未到达或尚未入库的在途器材。

4.本科目应设置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设备和材料的类别名称、型号设置采购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设备的日常核算,应采取实际成本。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采取计划成本,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由移民迁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材料品种繁多的移民迁建单位,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材料的成本可以根据地区材料预算价值确定。规模较小,材料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移民迁建单位,可以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第132号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库存材料和设备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设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的分录。

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物资,应于月份终了时,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数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相同的分录予以冲回。

3.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借记“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对已出库而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冲销原记录,下年度开始时,再重新入账。

领用的材料,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材料拨付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实际成本,借记“预付备料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按照计划成本,借记“预付备料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作同样分录。

销售积压和剩余的物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销售收入与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差额转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的借方或贷方。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日常领用、发出的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账,月份终了,按照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4.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的材料设备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盘亏、毁损的材料设备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库存材料”和“库存设备”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材料和设备的类别名称、型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33号 材料成本差异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各种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2.外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应从“器材采购”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提高或降低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将调整数自“库存物资”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增加数记入本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数记入本科目的借方。

3.发生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月初结存材本月收入材料

=(+)÷

成本差异率料的成本差异的成本差异

月初结存材料本月收入材料

(+)×100%

的计划成本的计划成本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4.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5.本科目应按材料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141号 预付备料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以及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各种材料。

2.预付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迁建单位,按照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作同样分录。

3.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根据合同规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预付备料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收取备料款的施工企业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42号 预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

2.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收取进度款的施工企业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51号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取的各种赔款、罚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应收、暂付款项,或有关单位、个人报销暂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161号 现金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每月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162号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规定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2.银行存款增加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等科目。支用存款时,借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

3.移民迁建单位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账面结存数与银行对账单上结存数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除了未达账项所发生的正常差额以外,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的,应立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本单位错记漏记的,应作更正分录或补记入账。

4.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应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

5.移民迁建单位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供货单位代为签发。


第171号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移民迁建单位根据概算和投资计划为生产使用单位购建完成的已完工程,如办公楼、宿舍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筹建工作需要经批准暂时使用的,不作为移民迁建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移民迁建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

2.移民迁建单位批准用移民资金购置的自用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在迁建过程中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处置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第172号 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在建设期间因报废、毁损、处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自用固定资产的原价以及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2.在迁建过程中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及工程完工后处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科目。

4.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第201号 拨入移民迁建资金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收到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迁建资金。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以前年度拨入:核算以前年度拨入而尚未冲转的移民迁建资金。

(2)本年拨入:核算本年内由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迁建资金。

3.收到移民迁建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年拨入)。

4.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将本科目所属“本年拨入”明细科目的上年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以前年度拨入”明细科目,即借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本年拨入”科目,贷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以前年度拨入”科目。

移民工程项目销号后,应于下年初将“搬迁销号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用移民迁建资金形成部分,分不清楚的,按移民迁建拨款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与本科目所属“以前年度拨入”明细科目相对冲,即借记“拨入移民迁建资金……以前年度拨入”科目,贷记“搬迁销号资产”科目。

5.本科目应按规定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202号 拨入其他资金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收到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的以及其他单位捐赠的用于移民项目建设的资金。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2.收到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或捐赠的移民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移民项目销号后,应于下年初,将“搬迁销号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用拨入其他资金形成的部分,分不清楚的,按拨入其他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与本科目相对冲,即借记本科目,贷记“搬迁销号资产”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其他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203号 移民迁建借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移民建设的投资借款。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2.用移民迁建借款支付的各项基建支出,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移民迁建借款实行贷转存办法,收到借入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借记“待摊投资——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迁建单位在建设期间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投资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211号 待冲基建支出

1.本科目是使用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已转入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2.已转入生产使用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同时将其中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根据投资借款占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借记“应收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移民工程项目销号后,应于下年初冲转用移民迁建借款形成的搬迁销号资产(分不清楚的,按实际投资比例计算),借记本科目,贷记“搬迁销号资产”科目。


第221号 应付器材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因购入器材所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2.购入材料、设备的应付款项,应根据发票账单,借记“器材采购”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器材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一般应在月份终了时,根据已经验收入库而尚未付款的入库凭证,按预算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时按正常程序记账。

3.偿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222号 应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的工程款。

2.实行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竣工时,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的工程项目,应在分段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按月结算的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企业每月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合同规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户名进行明细核算。


第231号 应付工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资金、津贴等。发给职工个人但按规定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付的工资,借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第232号 应付福利费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提取的福利费,借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福利费结余。


第241号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罚款、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

2.发生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上交或转销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会计报表[编辑]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编辑]

1.会计报表种类:

报表编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会移建01表 资金平衡表 月报、季报、年报
会移建02表 移民迁建投资表 年报
会移建03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 年报

2.会计报表格式:

(1)资金平衡表(会移建01表)。

(2)移民迁建投资表(会移建02表)。

(3)待摊投资明细表(会移建03表)。

资金平衡表

会移建01表
编制单位: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元

资金占用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资金来源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一、移民迁建支出 1 一、拨入移民迁建资金 24
1.搬迁销号资产 2 1.以前年度拨入 25
2.交付使用资产 3 2.本年拨入 26
3.在建工程 4 二、拨入其他资金 27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 三、移民迁建借款 28
(2)设备投资 6 四、待冲基建支出 29
(3)待摊投资 7 五、应付款 30
(4)其他投资 8 1.应付器材款 31
二、应收投资借款 9 2.应付工程款 32
三、器材 10 3.应付工资 33
1.库存物资 11 4.应付福利费 34
2.在途物资 12 5.其他应付款 35
四、预付及应收款 13 36
1.预付备料款 14 37
2.预付工程款 15 38
3.其他应收款 16 39
五、货币资金 17 40
1.现金 18 41
2.银行存款 19 42
六、固定资产 20 43
固定资产原价 21 44
固定资产清理 22 45
资金占用总计 23 资金来源总计 46
单位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制表人:


移民迁建投资表

会移建02表
编制单位: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元

工程及费用项目 开工日期 概算数 包干数 计划数 拨入移民迁建资金 拨入其他资金 移民迁建借款 移民迁建投资完成额
累计 本年 累计 本年 合计 搬迁销号资产 交付使用资产 在建工程 合计 搬迁销号资产 建安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总计
 
 
 
单位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制表人:


待摊投资明细表

会移建03表
编制单位: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元

费用项目 行次 本年数
1.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 1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2
3.勘察设计费 3
4.可行性研究费 4
5.临时设施费 5
6.负荷联合试车费 6
7.利息支出 7
8.移民工程项目监理费 8
9.税金 9
10.其他待摊投资 10
(1)合同公证费、诉讼费 11
(2)供电贴费 12
(3)器材处理损失 13
(4)减:利息收入 14
(5)其他 15
11.合计 16
单位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制表人: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编辑]

资金平衡表(会移建01表)[编辑]

1.本表反映移民迁建单位月份或年度终了时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综合反映移民迁建单位各种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互对应关系;检查资金的构成是否合理;考核、分析移民资金的使用效果。

2.本表“年初数”栏的数字,根据上年末本表“期末数”栏的数字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审查批复后,应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后的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金平衡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资金平衡表不相一致时,应对上年末资金平衡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口径一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资金占用方各项目反映的内容及“期末数”栏的填列方法:

(1)“搬迁销号资产”项目(2行),反映期末已办妥销号手续的移民项目的实际成本。根据“搬迁销号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交付使用资产”项目(3行),反映期末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5行),反映期末尚处于建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设备投资”项目(6行),反映期末尚处于安装过程中的设备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根据“设备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待摊投资”项目(7行),反映在建设期间发生的期末尚未分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种费用支出。根据“待摊投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6)“其他投资”项目(8行),反映期末尚未交付使用的其他投资的实际成本。根据“其他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投资借款”项目(9行),反映使用移民迁建借款的移民迁建单位应向生产使用单位收回的用借款形成的资产价值。根据“应收投资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库存物资”项目(11行),反映期末各种库存材料、设备的实际成本。根据“库存物资”科目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9)“在途物资”项目(12行),反映已经付款但在期末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设备和材料的成本。根据“器材采购”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预付备料款”项目(14行),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根据“预付备料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预付工程款”项目(15行),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根据“预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其他应收款”项目(16行),反映除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现金”项目(18行),反映期末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银行存款”项目(19行),反映期末银行存款的余额。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原价”项目(21行),反映移民迁建单位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价。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22行),反映移民迁建单位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原价以及清理费用减变价收入后的数额。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本表资金来源方各项目反映的内容及“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1)“以前年度拨入”项目(25行),反映以前年度由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迁建资金。根据“拨入移民迁建资金”科目所属“以前年度拨入”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本年度拨入”项目(26行),反映本年度由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迁建资金。根据“拨入移民迁建资金”科目所属“本年度拨入”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拨入其他资金”项目(27行),反映由上级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无偿拨入以及外单位捐赠的用于移民项目建设的资金。根据“拨入其他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移民迁建借款”项目(28行),反映移民迁建单位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移民建设的投资借款。根据“移民迁建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待冲基建支出”项目(29行),反映用移民迁建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根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付器材款”项目(31行),反映因购入器材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付工程款”项目(32行),反映已经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但尚未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根据“应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工资”项目(33行),反映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根据“应付工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应付福利费”项目(34行),反映移民迁建单位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其他应付款”项目(35行),反映除上述应付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本表各项目之间的关系如下:

(1)1行=2行+3行+4行

(2)4行=5行+6行+7行+8行

(3)10行=11行+12行

(4)13行=14行+15行+16行

(5)17行=18行+19行

(6)20行=21行+22行

(7)24行=25行+26行

(8)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

(9)23行=1行+9行+10行+13行+17行+20行

(10)46行=24行+27行+28行+29行+30行

(11)23行=46行

6.向移民管理机构编报本表时,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本表中的“应收投资借款”项目、“拨入其他资金”项目、“移民迁建借款”项目和“待冲基建支出”项目空置不填。使用拼盘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首先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编制拼盘资金的“资金平衡表”,然后根据实际拨入的移民资金数和投资完成额计算编制移民资金的“资金平衡表”。

移民迁建投资表(会移建02表)[编辑]

1.本表反映从开始迁建起到本年年末止累计拨入或借入的移民迁建资金和累计完成的移民迁建投资完成额以及本年的投资完成额。编制本表是为了检查设计概算、包干数和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并为编制竣工决算和移民项目销号提供资料。

2.“工程及费用项目”栏,按设计概算或投资计划所列的工程费用项目逐行填列。

3.“开工日期”栏,填列实际开始施工的日期。

4.“概算数”(1栏),反映移民迁建项目总概算,根据批准的概算数填列。

5.“包干数”(2栏),反映国家核定的移民迁建拨款总包干数,根据国家核定的移民迁建项目包干数填列。

6.“计划数”(3、4栏),反映批准的投资计划数。分别累计数和本年数填列。

7.“拨入移民迁建资金”各栏(5、6栏),反映从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由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迁建资金。“累计”(5栏),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和本年本表“本年”(6栏)数字合计填列。“本年”(6栏),根据“拨入移民迁建资金”科目所属“本年度拨入”明细科目的余额填列。

8.“拨入其他资金累计”(7栏),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无偿拨入以及外单位捐赠的移民资金。根据“拨入其他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移民迁建借款累计”(8栏),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借入的投资借款。不包括在建设期已经偿还的迁建借款。根据“移民迁建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移民建设投资完成额”所属累计各栏(9栏~12栏),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完成的移民迁建投资额。

“合计”(9栏),根据10栏至12栏的合计数填列。

“搬迁销号资产”(10栏),反映累计已销号的资产价值和实行关闭、破产、改制的搬迁企业直接补偿给职工的移民资金,以及迁建单位发生的停工停产损失、搬迁费。根据“搬迁销号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和搬迁销号资产辅助账计算填列。

“交付使用资产”(11栏),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及其明细记录(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分项目逐行填列。

“在建工程”(12栏),反映各种在建工程的年末余额。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的年末借方余额及其明细记录,分别项目逐行填列。其中,“待摊投资”可只填一个总数,不分行填列。

11.“移民迁建投资完成额”所属“本年”各栏(13栏~18栏),反映本年实际发生的各项投资支出。

“合计”(13栏)根据14栏至18栏的合计数填列。

“搬迁销号资产”(14栏)应根据“搬迁销号资产”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其他各栏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分栏逐行填列。

“待摊投资”(17栏),可只填一个合计数,不分行填列。填列该栏数字时,应扣除当年实现的利息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和器材所取得的收入。

12.向移民管理机构编报本表时,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本表中的“拨入其他资金累计”栏和“移民迁建借款累计”栏空置不填。使用拼盘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首先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编制拼盘资金的“移民迁建投资表”,然后根据实际拨入的移民资金数和投资完成额计算编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投资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会移建03表)[编辑]

1.本表反映移民迁建单位本年度发生的各种待摊投资明细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检查概算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在“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科目反映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和在“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反映的处理器材取得的收入,应分别从“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项目和“其他待摊投资”项目中扣除。

(2)“利息收入”项目,反映移民迁建单位实现的利息收入。根据“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本表其他各项目,分别根据“待摊投资”有关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向移民管理机构编报本表时,全部使用国家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本表“利息支出”项目空置不填。使用拼盘移民资金的移民迁建单位,首先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编制拼盘资金的“待摊投资明细表”,然后根据实际拨入的移民资金数和投资完成额计算编制移民资金的“待摊投资明细表”。

参见[编辑]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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