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遷建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移民遷建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財會〔2001〕52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1年10月19日 有效期:2002年1月1日至今 |
本文件屬於《三峽工程庫區移民資金會計制度》的一部分 |
一、總說明
[編輯]1.本制度適用於三峽工程庫區使用移民資金的遷建單位(以下簡稱移民遷建單位),包括城鎮遷建、集鎮遷建、工礦企業搬遷、專項設施復建等各類移民遷建單位。
凡是符合規定條件,已與移民管理機構辦理搬遷銷號手續的移民遷建單位,不再執行本制度。
2.移民遷建單位應根據本制度規定和各省移民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不設置本制度規定的「應收投資借款」、「撥入其他資金」、「移民遷建借款」和「待沖基建支出」四個總賬科目。
對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移民遷建單位在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移民遷建單位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用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移民遷建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能只填會計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3.移民遷建單位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
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6天內報出;季度會計報表應於季度終了後10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20天內報出。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報出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移民遷建單位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單位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4.移民遷建單位的會計報表應報送移民管理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其中,向移民管理機構報送的會計報表,只反映國家移民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情況,其編制方法是: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應直接按本制度規定的報表種類和格式,編制向移民管理機構報送的會計報表;使用拼盤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首先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報表種類和格式,編制拼盤資金的會計報表,然後再按本制度規定的辦法,將拼盤資金的會計報錶轉換為移民資金的會計報表,報送移民管理機構。
5.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二、會計科目
[編輯](一)會計科目表
[編輯]序號 | 編號 | 資金占用類科目 | 序號 | 編號 | 資金來源類科目 |
---|---|---|---|---|---|
1 | 101 |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18 | 201 | 撥入移民遷建資金 |
2 | 102 | 設備投資 | 19 | 202 | 撥入其他資金 |
3 | 103 | 待攤投資 | 20 | 203 | 移民遷建借款 |
4 | 104 | 其他投資 | 21 | 211 | 待沖基建支出 |
5 | 111 | 交付使用資產 | 22 | 221 | 應付器材款 |
6 | 112 | 搬遷銷號資產 | 23 | 222 | 應付工程款 |
7 | 121 | 應收投資借款 | 24 | 231 | 應付工資 |
8 | 131 | 器材採購 | 25 | 232 | 應付福利費 |
9 | 132 | 庫存物資 | 26 | 241 | 其他應付款 |
10 | 133 | 材料成本差異 | |||
11 | 141 | 預付備料款 | |||
12 | 142 | 預付工程款 | |||
13 | 151 | 其他應收款 | |||
14 | 161 | 現金 | |||
15 | 162 | 銀行存款 | |||
16 | 171 | 固定資產 | |||
17 | 172 | 固定資產清理 |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編輯]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發生的構成遷建投資完成額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
建築工程包括:
(1)各種房屋(如廠房、倉庫、辦公樓、住宅、商店、學校、食堂、車庫、招待所等)和建築物(如煙囪、水塔、水池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消防等設備的價值及其裝設油飾工程,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及排水等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
(2)設備的基礎、支柱、工作檯、梯子等建築工程,煉鐵爐、煉焦爐、蒸氣爐等各種窯爐的砌築工程,金屬結構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築場地布置,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設計中規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工程地質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後建築場地的清理和綠化工作等。
(4)公路、橋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庫、堤壩、灌渠等工程。
安裝工程包括: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配、裝置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檯、梯子、欄杆的裝設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體設備、系統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行工作(投料試運行工作不包括在內)。
2.移民遷建單位根據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承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程款」、「銀行存款」科目;將預付的備料款和工程款扣減應付工程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科目。
移民遷建單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可以直接在本科目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3.工程完工並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有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還應同時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借記「應收投資借款」,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
4.本科目應設置「建築工程投資」和「安裝工程投資」兩個明細科目,並按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發生的構成遷建投資完成額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需要安裝設備和不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設備是指納入移民補償投資概算和投資計劃的設備。
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或幾個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或建築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如軋鋼機、發電機、蒸氣鍋爐、變壓器、各種機泵、機床等。有的雖不要基礎,但必須進行組裝工作,並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如生產用電鏟、塔式吊、門式吊、皮帶運輸機等也包括在內。
不需要安裝設備,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種設備,如電焊機、泵等。
2.需要安裝設備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作為「正式開始安裝」,計算遷建投資完成額:
(1)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2)安裝設備所必需的圖紙資料已經具備;
(3)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開箱檢驗完畢,吊裝就位,並繼續進行安裝。
需要安裝設備領用出庫交付安裝時,根據設備出庫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年終時,應對領用出庫的設備進行清查,凡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設備,應辦理假退庫手續,用紅字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下年初,再用藍字作同樣的分錄,登記入賬。
不需要安裝設備到達移民建設單位倉庫或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就可計算遷建投資完成額,根據設備入庫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器材採購」科目。
需要安裝設備安裝完畢,試車合格交付使用,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交付使用時,根據設備出庫憑證,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上述業務,有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還應同時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借記「應收投資借款」,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
3.本科目應設置「在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發生的構成遷建投資完成額並應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2.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核算經批准單獨設置管理機構的移民遷建單位(如指揮部、管委會等)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一般包括聘用人員的人工費用、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技術圖書資料費以及印花稅等。
移民遷建單位因管理需要購置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用具等,購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的工具用具還應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工程完工後處置工具用具所取得的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核算移民遷建單位購置土地所發生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被徵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着物補償費、安置補償費以及土地徵收管理費。
(3)勘察設計費:核算自行或委託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工程水文地質勘察、設計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4)可行性研究費:核算在遷建項目立項後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5)臨時設施費: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所發生的臨時設施費。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以及拆除費用。
(6)負荷聯合試車費:核算在遷建工程交付驗收以前進行投料試車所發生的費用。試車產品取得的銷售收入應沖減工程成本。
投料試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銀行存款」等科目。取得的試車產品銷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單機試運行或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行所發生的費用,應在「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7)利息支出: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在建設期間所發生的移民遷建借款利息。
在建設期間內發生的借款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移民遷建借款」科目。
(8)移民工程項目監理費:核算支付給工程監理單位的移民工程項目監理費。
(9)稅金: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在建設期間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各種稅金。按規定交納稅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0)其他待攤投資:核算移民遷建單位發生的除上述各種待攤投資以外的其他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待攤費用,如合同公證費、供電貼費、器材處理損失以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其他待攤投資的費用項目,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移民遷建單位不得自行增設列支內容。
發生的器材損失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
實現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移民遷建單位發生上述各種費用性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所有待攤投資,應在工程交付時,按照各項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的比例進行分攤,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購置現成房屋等所發生的構成遷建投資完成額的其他支出。
2.發生其他投資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購置的現成房屋等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用移民遷建借款購置的現成房屋,還應同時借記「應收投資借款」科目,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
3.本科目應按購置的財產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已經完成移民工程建設並交付使用的各項資產的實際成本。移民遷建工程完工後,將移民遷建撥款形成的包幹結餘資金移交生產使用單位時,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2.交付使用資產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管道、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採購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及各種特殊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3)不需要安裝設備,一般只計算採購成本,不分攤待攤投資。
3.已經完工並交付使用的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科目。有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還應同時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分不清楚的,按借款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借記「應收投資借款」科目,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
移民遷建工程完工後,將移民遷建撥款形成的包幹結餘資金移交生產使用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或「庫存物資」科目。
移民遷建單位與移民管理機構辦妥移民項目銷號手續時,借記「搬遷銷號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資產的類別(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和名稱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與移民管理機構已辦妥遷建項目銷號手續的資產價值和實行關閉、破產、改制的搬遷企業直接補償給職工的移民資金,以及遷建單位發生的停工停產損失、搬遷費。
2.與移民管理機構辦妥遷建項目銷號手續時,將「交付使用資產」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即借記本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關閉、破產、改制的搬遷企業直接支付職工移民資金,以及遷建單位發生停工停產損失、搬遷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3.本科目的年末餘額,應在下年初全數沖轉。全部使用移民遷建撥款的移民遷建單位,應沖轉「撥入移民遷建資金……以前年度撥入」科目,即借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使用拼盤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應根據各種投資的實際比例,分別沖轉,即借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以前年度撥入」、「撥入其他資金」和「待沖基建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是使用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專用的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應向生產使用單位收回的用移民遷建借款建造完成的資產價值。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移民遷建單位將建造完成的資產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科目,同時應根據移民遷建借款占總投資的比例,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
3.收到生產單位歸還投資借款的通知,借記「移民遷建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購入的各種材料和設備的採購成本。
2.器材的採購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項組成:
(1)買價;
(2)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倉儲費等);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4)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包括整理挑選中發生的工、費支出和必要的損耗,並扣除回收的下腳料價值);
(5)購入材料應負擔的稅金和其他費用。
以上第1、5項應直接計入各種器材的採購成本,第2、3、4項,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計入各種器材的採購成本;不能分清的,應按材料的重量或買價等比例,分攤計入各種器材的採購成本。
3.本科目的賬務處理:
(1)根據發票賬單支付器材價款、運雜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器材到達並已驗收入庫而發票賬單尚未收到時,在月份內可暫不記賬,待發票賬單到達時,再按發票賬單金額記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份終了,對於已經驗收入庫而發票賬單尚未收到的器材,應按合同價格和預算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庫存物資」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分錄予以沖回。下月發票賬單到達,支付價款時,按正常程序記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向供應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取材料短缺或其他應沖減器材採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根據有關索賠憑證,借記「應付器材款」、「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報經批准轉銷的途中損耗,借記「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4)將驗收入庫的器材登記入賬,入庫的材料和需要安裝設備,借記「庫存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入庫的不需要安裝設備,借記「設備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5)經過上述處理後,本科目的月末餘額,即為貨款已經支付但器材尚未到達或尚未入庫的在途器材。
4.本科目應設置材料採購和設備採購兩個明細科目,並按設備和材料的類別名稱、型號設置採購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5.設備的日常核算,應採取實際成本。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採取計劃成本,也可以採用實際成本。具體採用哪一種方法,由移民遷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規定。
材料品種繁多的移民遷建單位,一般可以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材料的成本可以根據地區材料預算價值確定。規模較小,材料品種簡單,採購業務不多的移民遷建單位,可以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庫存材料和設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2.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設備,借記本科目,貸記「器材採購」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器材採購」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作相反的分錄。
已經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尚未到達,沒有付款的物資,應於月份終了時,按合同價格或預算價格暫估入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數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相同的分錄予以沖回。
3.設備出庫交付安裝時,借記「設備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度終了,對已出庫而不符合「正式開始安裝」三個條件的設備,應辦理假退庫手續,用紅字沖銷原記錄,下年度開始時,再重新入賬。
領用的材料,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將材料撥付施工企業抵作預付備料款,按照實際成本,借記「預付備料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按照計劃成本,借記「預付備料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作同樣分錄。
銷售積壓和剩餘的物資,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銷售收入與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差額轉入「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的借方或貸方。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日常領用、發出的材料均按計劃成本記賬,月份終了,按照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計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4.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的材料設備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盤虧、毀損的材料設備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借記「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科目應設置「庫存材料」和「庫存設備」兩個明細科目,並按材料和設備的類別名稱、型號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各種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外購材料的成本差異,應從「器材採購」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提高或降低材料的計劃成本,應將調整數自「庫存物資」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增加數記入本科目的貸方,調整減少數記入本科目的借方。
3.發生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可以按當月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月初結存材本月收入材料
=(+)÷
成本差異率料的成本差異的成本差異
月初結存材料本月收入材料
(+)×100%
的計劃成本的計劃成本
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4.本科目月末借方餘額,為庫存各類材料的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餘額,為庫存各類材料的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
5.本科目應按材料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預付的備料款,以及撥給施工企業抵作預付備料款的各種材料。
2.預付施工企業的備料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以材料抵作預付備料款,按照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移民遷建單位,按照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作同樣分錄。
3.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企業結算已完工程價款時,根據合同規定,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預付備料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收取備料款的施工企業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預付的工程進度款。
2.按照合同規定向施工企業預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企業結算已完工程價款時,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預付工程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收取進度款的施工企業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除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以外的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包括應收取的各種賠款、罰金以及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2.應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收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應收、暫付款項,或有關單位、個人報銷暫付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單位和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的庫存現金。
2.收到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
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進行核對,做到賬款相符。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每月現金結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按規定存入銀行的各種款項。
2.銀行存款增加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等科目。支用存款時,借記「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器材採購」、「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現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應沖減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
3.移民遷建單位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清楚,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賬面結存數與銀行對賬單上結存數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除了未達賬項所發生的正常差額以外,屬於銀行對賬單差錯的,應立即通知銀行查明更正,屬於本單位錯記漏記的,應作更正分錄或補記入賬。
4.以現金存入銀行,應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交款回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不再編制銀行收款憑證;向銀行提取現金,應根據支票存根編制銀行付款憑證,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不再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以免重複記賬。
5.移民遷建單位應指定專人簽發銀行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別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准將支票交給供貨單位代為簽發。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在建設過程中自用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移民遷建單位根據概算和投資計劃為生產使用單位購建完成的已完工程,如辦公樓、宿舍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籌建工作需要經批准暫時使用的,不作為移民遷建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移民遷建單位的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
2.移民遷建單位批准用移民資金購置的自用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在遷建過程中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完工後處置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和名稱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在建設期間因報廢、毀損、處置等原因轉入清理的自用固定資產的原價以及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2.在遷建過程中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以及工程完工後處置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損失,報經批准後,借記「待攤投資——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科目,貸記本科目;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科目。
4.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相應的明細科目。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收到移民管理機構撥入的移民遷建資金。
2.本科目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1)以前年度撥入:核算以前年度撥入而尚未沖轉的移民遷建資金。
(2)本年撥入:核算本年內由移民管理機構撥入的移民遷建資金。
3.收到移民遷建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年撥入)。
4.下年初建立新賬時,將本科目所屬「本年撥入」明細科目的上年貸方餘額全部轉入「以前年度撥入」明細科目,即借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本年撥入」科目,貸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以前年度撥入」科目。
移民工程項目銷號後,應於下年初將「搬遷銷號資產」科目的上年借方餘額(用移民遷建資金形成部分,分不清楚的,按移民遷建撥款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與本科目所屬「以前年度撥入」明細科目相對沖,即借記「撥入移民遷建資金……以前年度撥入」科目,貸記「搬遷銷號資產」科目。
5.本科目應按規定的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收到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撥入的以及其他單位捐贈的用於移民項目建設的資金。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收到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撥入或捐贈的移民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移民項目銷號後,應於下年初,將「搬遷銷號資產」科目的上年借方餘額(用撥入其他資金形成的部分,分不清楚的,按撥入其他資金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與本科目相對沖,即借記本科目,貸記「搬遷銷號資產」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入其他資金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用於移民建設的投資借款。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用移民遷建借款支付的各項基建支出,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移民遷建借款實行貸轉存辦法,收到借入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建設期間發生的借款利息,借記「待攤投資——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遷建單位在建設期間歸還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投資借款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是使用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專用的備抵科目,核算待沖銷的已轉入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已轉入生產使用單位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科目,同時將其中用投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根據投資借款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借記「應收投資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移民工程項目銷號後,應於下年初沖轉用移民遷建借款形成的搬遷銷號資產(分不清楚的,按實際投資比例計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搬遷銷號資產」科目。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因購入器材所發生的應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2.購入材料、設備的應付款項,應根據發票賬單,借記「器材採購」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器材已經入庫,但發票賬單尚未到達的,一般應在月份終了時,根據已經驗收入庫而尚未付款的入庫憑證,按預算或計劃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庫存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付款時按正常程序記賬。
3.償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本科目應按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按照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工程合同的有關規定,與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應付的工程款。
2.實行工程竣工後一次結算的工程項目,應在工程竣工時,根據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結算應付的工程款,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分段結算的工程項目,應在分段結算工程價款時,根據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結算應付的工程款,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行按月結算的工程項目,應根據施工企業每月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結算應付的工程款,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支付工程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按合同規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回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科目。
3.本科目應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戶名進行明細核算。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資金、津貼等。發給職工個人但按規定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款項,如醫藥費、福利費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
月份終了,將本月應付的工資,借記「待攤投資——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設置「應付工資明細賬」,按工資的組成內容分設專欄,根據「工資單」或「工資匯總表」進行登記。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提取的福利費,借記「待攤投資——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科目,貸記本科目。
3.支付的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福利費結餘。
1.本科目核算移民遷建單位應付、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包括應付的各種賠款、罰款、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應付暫收其他單位的款項等。
2.發生各項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上交或轉銷各項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3.本科目應按單位和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會計報表
[編輯](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
[編輯]1.會計報表種類:
報表編號 | 會計報表名稱 | 編報期 |
---|---|---|
會移建01表 | 資金平衡表 | 月報、季報、年報 |
會移建02表 | 移民遷建投資表 | 年報 |
會移建03表 | 待攤投資明細表 | 年報 |
2.會計報表格式:
(1)資金平衡表(會移建01表)。
(2)移民遷建投資表(會移建02表)。
(3)待攤投資明細表(會移建03表)。
會移建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資金占用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資金來源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
一、移民遷建支出 | 1 | 一、撥入移民遷建資金 | 24 | ||||
1.搬遷銷號資產 | 2 | 1.以前年度撥入 | 25 | ||||
2.交付使用資產 | 3 | 2.本年撥入 | 26 | ||||
3.在建工程 | 4 | 二、撥入其他資金 | 27 | ||||
(1)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5 | 三、移民遷建借款 | 28 | ||||
(2)設備投資 | 6 | 四、待沖基建支出 | 29 | ||||
(3)待攤投資 | 7 | 五、應付款 | 30 | ||||
(4)其他投資 | 8 | 1.應付器材款 | 31 | ||||
二、應收投資借款 | 9 | 2.應付工程款 | 32 | ||||
三、器材 | 10 | 3.應付工資 | 33 | ||||
1.庫存物資 | 11 | 4.應付福利費 | 34 | ||||
2.在途物資 | 12 | 5.其他應付款 | 35 | ||||
四、預付及應收款 | 13 | 36 | |||||
1.預付備料款 | 14 | 37 | |||||
2.預付工程款 | 15 | 38 | |||||
3.其他應收款 | 16 | 39 | |||||
五、貨幣資金 | 17 | 40 | |||||
1.現金 | 18 | 41 | |||||
2.銀行存款 | 19 | 42 | |||||
六、固定資產 | 20 | 43 | |||||
固定資產原價 | 21 | 44 | |||||
固定資產清理 | 22 | 45 | |||||
資金占用總計 | 23 | 資金來源總計 | 46 |
單位負責人: | 會計機構負責人: | 制表人: |
會移建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工程及費用項目 | 開工日期 | 概算數 | 包幹數 | 計劃數 | 撥入移民遷建資金 | 撥入其他資金 | 移民遷建借款 | 移民遷建投資完成額 | |||||||||||
---|---|---|---|---|---|---|---|---|---|---|---|---|---|---|---|---|---|---|---|
累計 | 本年 | ||||||||||||||||||
累計 | 本年 | 累計 | 本年 | 合計 | 搬遷銷號資產 | 交付使用資產 | 在建工程 | 合計 | 搬遷銷號資產 | 建安投資 | 設備投資 | 待攤投資 | 其他投資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總計 | |||||||||||||||||||
單位負責人: | 會計機構負責人: | 制表人: |
會移建0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費用項目 | 行次 | 本年數 |
---|---|---|
1.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 | 1 | |
2.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 | 2 | |
3.勘察設計費 | 3 | |
4.可行性研究費 | 4 | |
5.臨時設施費 | 5 | |
6.負荷聯合試車費 | 6 | |
7.利息支出 | 7 | |
8.移民工程項目監理費 | 8 | |
9.稅金 | 9 | |
10.其他待攤投資 | 10 | |
(1)合同公證費、訴訟費 | 11 | |
(2)供電貼費 | 12 | |
(3)器材處理損失 | 13 | |
(4)減:利息收入 | 14 | |
(5)其他 | 15 | |
11.合計 | 16 |
單位負責人: | 會計機構負責人: | 制表人: |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編輯]資金平衡表(會移建01表)
[編輯]1.本表反映移民遷建單位月份或年度終了時全部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情況。編制本表是為了綜合反映移民遷建單位各種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的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相互對應關係;檢查資金的構成是否合理;考核、分析移民資金的使用效果。
2.本表「年初數」欄的數字,根據上年末本表「期末數」欄的數字填列。在上年度決算未經審查批覆以前,應填列最後上報的數字;上年度決算已經審查批覆後,應按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後的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金平衡表規定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上年度資金平衡表不相一致時,應對上年末資金平衡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口徑一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3.本表資金占用方各項目反映的內容及「期末數」欄的填列方法:
(1)「搬遷銷號資產」項目(2行),反映期末已辦妥銷號手續的移民項目的實際成本。根據「搬遷銷號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交付使用資產」項目(3行),反映期末已完工並交付使用的各項資產的實際成本。根據「交付使用資產」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3)「建築安裝工程投資」項目(5行),反映期末尚處於建設中的建築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設備投資」項目(6行),反映期末尚處於安裝過程中的設備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不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根據「設備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待攤投資」項目(7行),反映在建設期間發生的期末尚未分配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種費用支出。根據「待攤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6)「其他投資」項目(8行),反映期末尚未交付使用的其他投資的實際成本。根據「其他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應收投資借款」項目(9行),反映使用移民遷建借款的移民遷建單位應向生產使用單位收回的用借款形成的資產價值。根據「應收投資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庫存物資」項目(11行),反映期末各種庫存材料、設備的實際成本。根據「庫存物資」科目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期末餘額計算填列。
(9)「在途物資」項目(12行),反映已經付款但在期末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設備和材料的成本。根據「器材採購」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預付備料款」項目(14行),反映按規定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備料款。根據「預付備料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1)「預付工程款」項目(15行),反映按規定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根據「預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其他應收款」項目(16行),反映除預付備料款和工程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現金」項目(18行),反映期末的庫存現金。根據「現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4)「銀行存款」項目(19行),反映期末銀行存款的餘額。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5)「固定資產原價」項目(21行),反映移民遷建單位自用的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價。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6)「固定資產清理」項目(22行),反映移民遷建單位因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原價以及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後的數額。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本表資金來源方各項目反映的內容及「期末數」的填列方法:
(1)「以前年度撥入」項目(25行),反映以前年度由移民管理機構撥入的移民遷建資金。根據「撥入移民遷建資金」科目所屬「以前年度撥入」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本年度撥入」項目(26行),反映本年度由移民管理機構撥入的移民遷建資金。根據「撥入移民遷建資金」科目所屬「本年度撥入」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撥入其他資金」項目(27行),反映由上級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無償撥入以及外單位捐贈的用於移民項目建設的資金。根據「撥入其他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移民遷建借款」項目(28行),反映移民遷建單位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借入的用於移民建設的投資借款。根據「移民遷建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待沖基建支出」項目(29行),反映用移民遷建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根據「待沖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應付器材款」項目(31行),反映因購入器材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根據「應付器材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應付工程款」項目(32行),反映已經辦理工程結算手續但尚未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價款。根據「應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應付工資」項目(33行),反映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9)「應付福利費」項目(34行),反映移民遷建單位提取的福利費的期末餘額。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其他應付款」項目(35行),反映除上述應付款項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本表各項目之間的關係如下:
(1)1行=2行+3行+4行
(2)4行=5行+6行+7行+8行
(3)10行=11行+12行
(4)13行=14行+15行+16行
(5)17行=18行+19行
(6)20行=21行+22行
(7)24行=25行+26行
(8)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
(9)23行=1行+9行+10行+13行+17行+20行
(10)46行=24行+27行+28行+29行+30行
(11)23行=46行
6.向移民管理機構編報本表時,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本表中的「應收投資借款」項目、「撥入其他資金」項目、「移民遷建借款」項目和「待沖基建支出」項目空置不填。使用拼盤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首先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報表格式和編制說明編制拼盤資金的「資金平衡表」,然後根據實際撥入的移民資金數和投資完成額計算編制移民資金的「資金平衡表」。
移民遷建投資表(會移建02表)
[編輯]1.本表反映從開始遷建起到本年年末止累計撥入或借入的移民遷建資金和累計完成的移民遷建投資完成額以及本年的投資完成額。編制本表是為了檢查設計概算、包幹數和投資計劃的執行情況,考核和分析投資效果,並為編制竣工決算和移民項目銷號提供資料。
2.「工程及費用項目」欄,按設計概算或投資計劃所列的工程費用項目逐行填列。
3.「開工日期」欄,填列實際開始施工的日期。
4.「概算數」(1欄),反映移民遷建項目總概算,根據批准的概算數填列。
5.「包幹數」(2欄),反映國家核定的移民遷建撥款總包幹數,根據國家核定的移民遷建項目包幹數填列。
6.「計劃數」(3、4欄),反映批准的投資計劃數。分別累計數和本年數填列。
7.「撥入移民遷建資金」各欄(5、6欄),反映從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由移民管理機構撥入的移民遷建資金。「累計」(5欄),根據上年本表該欄數字和本年本表「本年」(6欄)數字合計填列。「本年」(6欄),根據「撥入移民遷建資金」科目所屬「本年度撥入」明細科目的餘額填列。
8.「撥入其他資金累計」(7欄),反映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由上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無償撥入以及外單位捐贈的移民資金。根據「撥入其他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9.「移民遷建借款累計」(8欄),反映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計借入的投資借款。不包括在建設期已經償還的遷建借款。根據「移民遷建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移民建設投資完成額」所屬累計各欄(9欄~12欄),反映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計完成的移民遷建投資額。
「合計」(9欄),根據10欄至12欄的合計數填列。
「搬遷銷號資產」(10欄),反映累計已銷號的資產價值和實行關閉、破產、改制的搬遷企業直接補償給職工的移民資金,以及遷建單位發生的停工停產損失、搬遷費。根據「搬遷銷號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和搬遷銷號資產輔助賬計算填列。
「交付使用資產」(11欄),反映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計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根據「交付使用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及其明細記錄(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分項目逐行填列。
「在建工程」(12欄),反映各種在建工程的年末餘額。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科目的年末借方餘額及其明細記錄,分別項目逐行填列。其中,「待攤投資」可只填一個總數,不分行填列。
11.「移民遷建投資完成額」所屬「本年」各欄(13欄~18欄),反映本年實際發生的各項投資支出。
「合計」(13欄)根據14欄至18欄的合計數填列。
「搬遷銷號資產」(14欄)應根據「搬遷銷號資產」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填列;其他各欄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欄逐行填列。
「待攤投資」(17欄),可只填一個合計數,不分行填列。填列該欄數字時,應扣除當年實現的利息收入、處理固定資產和器材所取得的收入。
12.向移民管理機構編報本表時,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本表中的「撥入其他資金累計」欄和「移民遷建借款累計」欄空置不填。使用拼盤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首先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編制拼盤資金的「移民遷建投資表」,然後根據實際撥入的移民資金數和投資完成額計算編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投資表」。
待攤投資明細表(會移建03表)
[編輯]1.本表反映移民遷建單位本年度發生的各種待攤投資明細情況。編制本表是為了檢查概算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2.本表各項目的填列方法:
(1)在「待攤投資——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科目反映的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和在「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反映的處理器材取得的收入,應分別從「移民遷建單位管理費」項目和「其他待攤投資」項目中扣除。
(2)「利息收入」項目,反映移民遷建單位實現的利息收入。根據「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科目的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本表其他各項目,分別根據「待攤投資」有關明細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向移民管理機構編報本表時,全部使用國家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本表「利息支出」項目空置不填。使用拼盤移民資金的移民遷建單位,首先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編制拼盤資金的「待攤投資明細表」,然後根據實際撥入的移民資金數和投資完成額計算編制移民資金的「待攤投資明細表」。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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