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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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鼻草約 琦善 1841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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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欽奉全權善定事宜公使大臣駐中華領事義,為照會事:
接據
貴大臣爵閣部堂來文,均已閱悉。諒思 貴大臣爵閣部堂極欲承平,以使兩國彼此和好,且知籌畫盡善之中,所遇難辦之處,已屬不少。本公使大臣亦欲承平相和,自應認負重責,以期萬全。今擬照依 貴大臣爵閣部堂來文辨理,一面以香港一島接收,為英國寄居貿易之所;一面以定海及此間沙角、大角等處統行繳還 貴國也。再本公使大臣須以叠次公文開載議辦各款,彙寫盟約一紙,以俾兩國和好永久,則望於 貴大臣爵閣部堂,就便之時,幸得面譚,以期訂明可也。為此照覆。須至照會者。右照會欽差大臣文淵閣大學士署理兩廣總督部堂一等侯琦。
壹仟捌佰肆拾壹年正月十六日。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CharlesElliot
(火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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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一
︶
大英欽奉全權善定事宜公使大臣駐中華領事義
為照會事 接據
貴大臣爵閣部堂來文均已閱悉諒思
貴大臣爵閣部堂極欲承平以使兩國彼此和好且知籌畫盡善
之中所遇難辦之處已屬不少本公使大 臣亦欲承平相和自應認負
重責以期萬全今擬照依
貴大臣爵閣部堂來文辨理一面以香港一島接收為英國寄
居貿易之所一面以定海及此間沙角大角等處統行繳還
︵ 頁二
︶
貴國也再本公使大臣須以叠次公文開載議辦各款彙寫盟約
一紙以俾兩國和好永久則望於
貴大臣爵閣部堂就便之時幸得面譚以期訂明可也為此照覆
須至照會者
右
照 會 ︵ 頁三
︶
欽差大臣文淵閣大學士署理兩廣總督部堂一等侯琦
︵ 頁四
︶
壹仟捌佰肆拾壹年正月
十六 日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
二十四 日
CharlesElliot
(火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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