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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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在维基数据编辑
法律位阶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维基数据编辑
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维基数据编辑
有效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维基数据编辑
公布日期1980年9月29日在维基数据编辑
施行日期1980年9月29日在维基数据编辑
收录于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在维基数据编辑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的决议

(1980年9月29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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