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在維基數據編輯
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1980年9月29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1980年9月29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收錄於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在維基數據編輯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

的決議

(1980年9月29日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