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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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第二号
(2022年3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2年3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小组会议对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决定草案修改稿在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代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赞成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有的代表还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3月9日下午召开会议,对决定草案修改稿进行认真审议,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修改稿是可行的,据此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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