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2023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制定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4年3月11日
2025年
(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本模板所指的决定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废止法律的决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