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林野哭
外观
細林夜哭 作者:夏完淳 |
細林山上夜烏啼,細林山下秋草齊。
有客扁舟不系纜,乘風直下松江西。
卻憶當年細林客,孟公四海文章伯,
昔日曾來訪白雲,落葉滿山尋不得。
始知孟公湖海人,荒台古月水粼粼;
相逢對哭天下事,酒酣睥睨意氣親。
去歲平陵鼓聲絕,與公同渡吳江水;
今年夢斷九峰雲,旌旗猶映暮山紫。
瀟灑秦庭淚已揮,仿佛聊城矢更飛,
黃鵠欲舉六翮折,茫茫四海將安歸?
天地跼蹐日月促,氣如長虹葬魚腹,
腸斷當年國士恩,剪紙招魂為公哭。
烈皇乘雲御六龍,攀髯控馭先文忠,
君臣地下會相見,淚灑閶闔生悲風。
我欲歸來振羽翼,誰知一舉入羅弋!
家世堪憐趙氏孤,到今竟作田橫客。
嗚呼!撫膺一聲江雲開,身在羅網且莫哀!
公乎公乎,為我築室傍夜台,霜寒月苦行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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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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