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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林野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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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林夜哭
作者:夏完淳


细林山上夜乌啼,细林山下秋草齐。
有客扁舟不系缆,乘风直下松江西。
却忆当年细林客,孟公四海文章伯,
昔日曾来访白云,落叶满山寻不得。
始知孟公湖海人,荒台古月水粼粼;
相逢对哭天下事,酒酣睥睨意气亲。
去岁平陵鼓声绝,与公同渡吴江水;
今年梦断九峰云,旌旗犹映暮山紫。
潇洒秦庭泪已挥,仿佛聊城矢更飞,
黄鹄欲举六翮折,茫茫四海将安归?
天地跼蹐日月促,气如长虹葬鱼腹,
肠断当年国士恩,剪纸招魂为公哭。
烈皇乘云御六龙,攀髯控驭先文忠,
君臣地下会相见,泪洒阊阖生悲风。
我欲归来振羽翼,谁知一举入罗弋!
家世堪怜赵氏孤,到今竟作田横客。
呜呼!抚膺一声江云开,身在罗网且莫哀!
公乎公乎,为我筑室傍夜台,霜寒月苦行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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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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