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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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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二一一八號令
1991年4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80年4月30日)
終止動員勘亂時期同日起,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頒布之全國戒嚴令同時失效。

  茲依據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十項之規定,宣告動員勘亂時期於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一日終止。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郝柏村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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