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6月21日)
外观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1 日 2011年6月21日 |
總統府公報第6981號第157至158頁 |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1 日
任命陳瑞珍、林秀燕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黃朝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
任命嚴小梅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分處長。
任命李志偉、杜茂玄、簡文照、吳岱穎、趙青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冠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采蘋、許譽鐘、陳蔚祶、黃月雲、張翠娟、李清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潤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1 日
任命蔡水勝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宋羽濛、邱定星、吳明昌、張宜洲、顧憶東、廖谷訓、莊評旭、吳建邦、蔡立修、陳運福、劉文民、蔡銀德、陳義文、魏正光、高正章、林慶文、洪輝武、楊川質、林維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