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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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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1957年11月12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46年11月12日)
總統府公報第861號第1頁

  玆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四條之規定將黄效先所受宣告之死刑減處爲無期徒刑。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俞鴻鈞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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