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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制之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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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制之商榷
作者:李宗吾 1936年

自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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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前四川只有一個省立中學校,一個省立師範學校。民國三年春,添設三個省立中學校,三個省立師範。省立第二中學校,設在江油中壩(去年移設綿陽。改立省立綿陽中學),我奉委充任校長,前往開辦。民國五年春,調任省視學。我本是發明厚黑學的人,教職員與我餞行,說道:「天將以夫子為木鐸。」我覺得這個職務,於宣傳吾道是為適宜,一當就當了十幾年。查學之暇,有教職員或有其他的人,問及厚黑學,我就源源本本地大講而特講。我查學得罪的人很多,凡是控我的,或出印刷物攻擊我的,第一大罪,就是講厚黑學,省公署及教育廳,都是有案可稽。

  我查學,一面叫人遵守部章,一面又力說部章之不合。我認為全國教育之窳敗,病根全在學制之不善,主張施行一種考試制,以救其弊。民國十一年,當局召集全川各縣縣視學(其時之視學,即後來之教育局長),在重慶開會,我把我的主張,著為一文,曰:《教育芻議》,在審查會,即被打消了。旋同省視學遊子九,奉派赴南北各省,考察教育,同教育界名流討論,大都認為有實施考試制之必要。十二年下學期,成都開「新學制會議」,我同幾位「省視學」及會員多人,提出考試案,開會討論,又未通過。會畢,我單獨上一呈文,請在我原籍富順試辦,經省署核准,即於十三年暑假舉行。永寧道尹高鵬程,跟即呈請推擴於川南廿五縣。十三年年假時,敘州聯合縣立中校校長樊崇綱,呈請仿照富順中學辦理,省署委我主試員,學生罷考肆鬧,斥退八人,餘者一律就試。試畢,我呈准省署,通令試辦,各縣遂先後舉行。

  十四年暑假,敘州聯立中校畢業,永寧道公署科長何覺民為主試員,年假該校畢業,我複為主試員,考了幾場。一夜學生多人,手持木棒啞鈴,把我拖出寢室,痛打一頓。其時秩序非常之好,全場靜靜悄悄,學生寂無一語,我也默不一語,惟聞乒乓之聲。學生臨走,罵道:「你這狗東西,還主不主張嚴格考試?」我睡在地下,想道:「只要不打死,又來!」後來傷好了,我特做一篇《考試制之商榷》,說明考試之必要,由教育廳印發各縣討論,後來我又把他刊入《宗吾臆談》。一切說法,暗中以我的厚黑哲理為根據,不過莫有提明厚黑二字罷了。不經這一打,我這篇文字,是不能作的,對於該生等,不能不深深感謝。

  讀者至此,必發生疑問道:「厚黑教主,都被人痛打,我們學這門學問何用?」這種疑問,是應該有的,等我空了,把被打之經過,及被打以後之辦法,詳詳細細寫出來,諸君讀了,一定發生一種勇氣,恨不得什麼時候,也被學生痛痛的打一頓。閒話休提,言歸正傳。

  學生去後,我請宜賓知事來驗傷,將傷單粘卷,木棒啞鈴,存案備查。次晨,我請該校鄧校長到床前,口授電文,請其錄出,呈報上峰,曆述經過情形,末云:「自經此次暴動,愈見考試之必要,視學身受重傷,死生莫卜,如或不起,尚望厲行考試,挽此頹風,生平主張,倘獲見諸實行,身在九原,亦當引為大幸。伏枕陳辭,諸惟亮察等語。(原電及傷單載四川教育公報,第一卷,第一期)」

  現在全國舉行會考,許多人問我說道:你的希望,而今可算達到了。」我說道:我所主張的考試,有兩種意義:一是因為各校內容窳敗,用一種考試以救其弊。二是現在的學制,太把人拘束緊了,因主張徹底解放,而以考試制匯其歸。現行的會考制,只有前一種意義,後一種則無之。我因把從前所著的《考試制之商榷》,重印出來,籍供研究。

  我這篇文字,發表後,會引起許多人的指駁,大概說:「(一)考試偏重在智識方面,把德育拋棄了。(二)整頓教育,當從各方面進行,不單是一個考試制,就能整頓好。(三)文意重在提倡自修,提倡私塾,學校中科學繁多,又須種種設備,豈是私塾和自修,所能辦到?(四)我們提倡私塾,萬一私塾發達,學校中的學生,豈不減少,招生必感困難。(五)東西各國,教育方法很多,為甚捨去不談,只談考試?(六)即使要考試,只能考中學以上,小學則不必考,(七)關於考試的法子,應當討論的地方很多,何故忽略不談?(八)施行考試後,必發生如何如何的弊端……。」這些疑點,我原文中都有解釋,既是讀了後,仍有此種疑慮,我可再說一下:

  我當省視學十餘年,所有查學報告,無一篇不談整理的方法,此篇文字,注重在考試,故只談考試,其他整理方法,自然不能談及。我主張的考試,是於正式學校之外,再添一種自修生,和私塾生,同齊考試,並不是有了考試,就廢去學校,再辦私塾。如學生認為自修和私塾,不能操學問,儘管到正式學校去肄業就是了。現在的私塾,誠然壞的很多,我主張先把考試制確定了,私塾學校,平等待遇,使私塾學生有了出路,再籌劃改良私塾的法子。

  私塾未受公家金錢,學校是受了公家的金錢的,如果一經考試,而私塾遂發達,學校之學生遂減少,則學校辦理之不善可知,在此種情況之下,尚欲抑制私塾,學校豈不愈趨窳敗嗎?學校不是專商,為甚怕人與之競爭?我們站在國家立場上觀之,私塾與學校,同是造就人才的地方,學校方面,具何理由,取得專商資格?各縣每有一種規定:附近學校,如有私塾,即予查封,我真百思不解。

  至於考試的法子,應詳加討論,這是不待說的,施行考試,有種種流弊,也是當然的事。我的意思,先把考試制確定了,才能討論考試的法子和救弊的方法。我做這篇文字的時候,考試制尚未確定,故只說明原則,未說到具體辦法。

  教育家有良好的整頓方法,儘管辦去,東西各國的教育法,儘管採用,考制試並不能妨害它。像現今的學制,有了部令的限制,眼見許多良好辦法,也行使不出來。且各人之觀察不同,甲之所謂良好者,乙未必以為良好,我可斷定。任何教育家上臺,制出一部教育法令,都不能滿一般人之意。既是這樣,我們就該把現行學制打破了,使全國教育家,把各人心中所謂良好辦法,拿出來實行,分頭並進,教育才能儘量發展。我們設一個:考試制,統轄之,考試標準,由眾人共同擬寧,如此則散漫之中,仍寓劃一之制。

  施行考試,把德育一層拋棄了,這是最受人訾議的,但我還有一種說法,現在的教育法令,對於德育一層,可說是很注重了。我嘗聽見許多教職員說道:「成都這個地方真壞,許多外縣學生,初來時很誠樸,眼看他一天一天的壞。」我說道:學校是造就人才的地方,論理壞學生應該使他變成好學生,才是學校的天職。你只看見好學生入校,變成壞學生,曾看見壞學生入校,變成好學生否?聞者無詞以答。我每遇教職員,就向:「據你的實地經驗,壞學生入校,變成好學生的,屈指能數幾個?」竟無人能答。由此知:關於德育,另是一回事,考試制固然拋棄了德育,現行教育法令,諄諄顧及德育,實際上,也無何種效果,故文中於此點,特別說明。

  我是苦現在的學制太拘束緊了,主張以考試為開放。下手從小學開放起走,就從小學考試起走,從小學考試起走,小學收了效,再開放中學,由是以至於大學。民國十三年暑假,我在富順試辦,中學修業年滿者,方能與試,小學則不分私塾學校,只要程度及格,即給與畢業文憑。十四年二月,省署據我的呈請,制定各級學校畢業考試暫行條例,通令辦理。此項條例,是省署教育科科長萬克明擬的,萬君主張中小學俱會考,我則主張:小學會考時,不分學校與私塾,一律與考,中學則修業年滿,委員到校考試。因為小學考試易辦,中學較難,各校辦法參差,教科書不一致,且集多數學生於一處,一校學生,藉故鬧事,勢必波及全體,考試制難免不發生動搖。不如每校分考,由委員斟酌情形辦理,即使一校鬧事,與他校無關,俟考試制基礎穩固了,各中校漸歸劃一了,再舉中學會考,仿照小學辦法,自修生和私塾生,也能參與中學考試。萬君依我的主張,制為條例,後來我在敘校被毆,療養稍癒,即裹傷上堂,勒令全體學生,一律就試,不許一人不到,場規較前更加嚴厲。考試終了之後,才把毆我的學生,送交宜賓知事訊辦。這是由於一校鬧事,範圍小,易於辦理,故主試員雖被毆辱,考試制仍未發生動搖。

  十四年,川省頒佈畢業考試條例後,各縣逐漸推行。廿三年,中央頒行中學會考制,取消小學會考制,成都華陽等六十一縣教育局長,以川省小學會考,頗收成效,聯名協請保留此項制度,教育廳轉呈教育部,奉指令姑准再辦一年。廿四年四川省政府諮教育部,羅舉理由,請予保留,復電姑準再辦一年。至今年(廿五年)各縣遂一律停止小學會考,也未另辦私塾學生之考試,我在川省教育界遺留之痕跡,就算完全肅清了。

  我退出教育界後,專研究厚黑學哲理,對於教育情形,是很隔膜的。近日打算把平日作品,分印單行本,故將《考試制之商榷》也印出。而今事隔十年,環境變遷,文中許多說法,都不合現情了。但這篇文字,曾經教育廳編審處印作單行本,發交各縣,並載入十六年十月教育公報內,我也未便修改,只得依原本刻出,以存其真。將來擬寫一種隨筆,再將應當修改及補充之點說明。

自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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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五年我即充當省視學,至今已十年了,見各校弊端百出,細考其原因,由於學制太壞,學生肄業受種種縛束,讀書不自由,達於極點,因主張一切解放:(一)在校學生,私塾學生,自修學生,同等待遇。(二)學校內部如學年學科班次等項,由各校自由斟酌辦理,不必用表冊來限制他,惟實行考試制,把考試標準,明白規定出來,使各級學校,依著標準肄習,並一面為種種的設備,使力不能人校的學生,有自修的機會,有問難的地方。考試時不問曾否入校,不問肄業年限,只要程度及格,就一律給予畢業證書。我的主張如此,民國十三年,我請在富順試辦,十四年呈請全省試辦,因為呈文太簡略了,懷疑的人很多,推行起來,很感困難,因特著《考試制之商榷》一篇,於本年八月內,登載成都《國民公報》上,登了二十餘日,方才完畢,因為是零零碎碎的,不便閱覽,特刊為單行本,送請閱者賜教。

  數日前川省奉到教育部通令,舉行考試,這是很可忻幸的事。我刊行這本冊子的意思,一則替教育部說明考試的理由,使大家了然,免得施行時發生障礙,二則我還有進一步的希望,想多約些同志,一致主張,把這現行的學制,徹底改革了,使一般學子享受讀書自由的幸福。我把這篇文作成的時候,請教於教育廳秘書劉云階先生,彼此意見,不謀而合,他勸我刊為單行本,以便傳播。我因為要出外查學,他就代我校勘發布,私心甚為感謝。他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些文字發表,諸君如有意見,請即致函劉君磋商,我們把辦法決定了,就著手做去,實行把這表冊制的學校解放了。

  我這篇文字是倉卒作成的,中間的罅隙很多,諸君如有見到的地方,請即嚴加批評,並請在報紙上發表,以供眾人研究。從前改設學堂的時候,是由少數人把外國章程抄襲來,勒令全國實行,未經過眾人討論批評,所以實行起來,會發生流弊。我們想改革學制,是應該引為前車之鑑。我請諸君指摘,是出於誠意的話,不是客氣話。

  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日四川第一區省視學李世楷序於成都。

考試制之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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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楷平日主張,以為凡事重在實行,無取乎空談。民國十三年三月,我上一篇呈文,主張施行考試制,呈文上只略略說明理由,就自請先從富順縣試辦,經四川省長公署核准,十四年二月,我呈報川南各縣經過情形,並請通令舉行,復經省署核准,並頒發各級學校畢業考試暫行條例在案。擬調查所及,遵令辦理的同多,因懷疑而生反對的,卻也不少。十四年十二月,我奉令赴敘州聯合縣立中學校主試,起了一番大風潮,我從此得了一種覺悟,凡事固然重在實行,尤其重在宣傳。其所以起風潮的原因,是由於一般人對於考試制懷疑,才生出反對的事來。

  王安石的新法,本然是對的,他在鄞縣做官的時候曾經試辦過,人人都稱便利,他當了宰相,便把他的法子,推行天下,竟遭了一個大大的失敗。要說他莫得毅力,他是天變不畏、人言不恤的,其擔當宇宙的氣概,是古今不可多得的人物。要說他的法子不對,他死了過後,他的法子,幾乎完全被人採用,還有許多法子,一直行到而今,不過把名稱改一下,或把辦法略略修正一下。

  何以他當初會失敗呢?這就是他少了一層宣傳的手續,當時名流如司馬光、蘇東坡諸人,俱不能了解,一齊反對他,彼此各走極端,結果王安石與諸賢,兩敗俱傷,不但人民吃虧,國家吃虧,反種下亡國之因,真是不幸之至。

  假如王安石不汲汲實行,先從宣傳人手,把他的法子提出來,聽人指駁,取消那種執拗態度,容納諸賢的意見,把那法子酌量修改,諸賢也不泥守祖宗的成法,把那法子悉心研究,經過長時間的辯論,折衷一致,大家同心協力做去,豈不是很好的事嗎?我心中有了這個見解,所以把我主張考試的意見,發表出來,請閱者諸君,痛加指駁,先使理由成立了,然後再討論施行的方法。

  我主張施行考試制,很有些人懷疑,說是治標之法,怪我未能洞見病源,他說:學生成績不好,是由於校長不得其人,是由於經費支絀,而其最大原因,則在近年戰爭,兵匪縱橫,不從根本上補救,僅僅一個考試制,就想要挽起沈痾,這是徒勞無益的。諸君的議論,我是異常佩服,認為確切不移的。但是川省的情形,諸君是知道的,所有款項,業已搜羅罄盡,加以防區制未破除,川省各縣很有些校長及教育局長,是有強有力者保護的。關於籌款用人的權,教育廳幾乎不能自主,這是無可諱飾的事。惟有核准畢業,教育廳尚操有全權,所以我主張,先從這個地方下手。

  我輩能力有限,做一部分算一部分。假如我上一呈文,說要整頓全省學校,當先籌大宗款項,政府馬上就派我為籌措全省學款專員,我是要敬謝不敏的。又假如我上一呈文說,要整頓全省學校,非先行解決兵匪不可,政府馬上就派我去解決兵匪,我更要敬謝不敏。不但我辦不到,恐怕川省裏面,莫得哪個能夠自信辦得到。惟有考試一事,我有了這種主張,如果政府就派我去辦,我自問尚能勉強做到。責備我的人,所說種種病源,我並不是不知道,我從民國五年,充當省視學以來,公報各縣學務呈文,篇篇都是說這類話,這是有案可稽的。我呈請考試文中,目的在考試,所以對於那些事,未能深說,所有慎選校長、添籌學款等事,施行了考試制,還是可以辦理,並不是有了考試制,就會妨害他的進行。

  懷疑的人,都拿醫病作比方,我也拿醫病作個比方,與諸君商榷。施行考試制,猶如種牛痘一般,先年患天行痘很多,自從有了種牛痘的法子,就把這病消滅了。身有痘毒的,種了過後,不過數日之內,受點小小痛苦,終就無危險了。身無痘毒的,種了過後,毫不起作用,並無何種危險。我們實行考試,有不及格的學生,可以再行補習,不過略略費點時間,自己多操點學問,是很有益的。至於平日肯用功的學生,受了考試,當然是及格的,並無何種妨害。又有人說:考試只憑一日之長,不能考取真才。我說:這是無妨害的事,我們怕痘毒不能去盡,可以多種幾次,怕試場之中有僥倖及格的,我們多複試幾次就是了。

  四川的教育病狀甚多,諸君既已深知,就請分途治療,或治內病,或治外傷,或治一切雜症,我於各症中擔任了小小的一種,諸君各人擇任一種,大家懸壺問世,我們四川教育界的病,或有醫好的希望。

  從前的科舉,自然是為人所詬病的,但他的壞處,是由於考的東西不對,不該考八比試帖,其實那個法子,是很好的。那個時代,有一種頂好的精神,為現在學制遠不能及:那個時代,只要有志讀書,就有書可讀。國家衡文取士,只問學業,不問貧富。試場之中,貧如乞丐的,富埒王侯的,是一體待遇,無絲毫區別。現在學校的組織,完全是家資饒裕的佔便利,學校的等級越高,肄業其中的,所需的費用越多,於是乎高深的學問,就成為家資饒裕的私有物了。貧苦人的子弟,是終身不能求得的,即使實行義務教育,也不過得點粗淺知識罷了。

  就人民全數而論,貧窮的人多,殷實的人少,現在的學制,只有富家的子弟,才有造成高深學問的機會,貧家子弟,是在擯棄之列,立法未免偏枯了。我們實地考察,凡是富家子弟,多半怠惰,貧家子弟,多半奮勉。我們中國歷史上,許多名儒碩學,都是從極貧之家出來的。若照現在的學制,繼續行去,國家要少出許多人才,暗暗之中受了極大的損失,我們還不覺得。

  科舉時代,可以一面謀生活,一面自己用功,國家施行考試時,對於此等人,與朝朝日日在書院內肄業的人,同樣待遇,莫得歧視的心。現在學校的組織,定要朝朝日日,身在學校之內,住了若干年,才能承認他是某某畢業生。至於校外自修的,任他學問如何好,政府是不能承認的,把他當作棄材。我們把科舉時代名人的履歷來看,未遇之時,有教學糊口的,有充當書傭的,有務農下力的,這些人使其生在今日,我可以斷定他永無出頭之日。現在充當初小教師,與夫寫生錄事一流人物,要想得個學士博士,是終身不可能的,這不能不說是學制上的缺點。

  我先年上的呈文,主張舉行畢業考試之時,私塾學生,自修學生,一律准其與考,就是想彌補上面所說的缺點,使家務貧寒資質可造的學生,不至成為棄材。並且校內學生,見有校外自修的與之競爭,萬一成績不及他,豈不為人非笑,自己也就不能不用功了。所以考試時加入校外的學生,不惟不能妨害校內的學生,並且可以催促他們用功,同時可以成就校外的寒士,一舉兩得,我們又何苦而不為呢?

  有人說從前的科舉,注重在文字,可以自修,現在的科學,有許多非有人教授,是不能了解的,還有許多注重在實驗,並不是課本上知識,是不能自修的。這種議論,我是承認的。我從前也慮及此,所以我那呈文中,說得有多設補習學校,並可於適中場所,設公共理化室,圖書標本室,專聘教師,常住其中,許人自由請問等語,也就是救濟這種缺陷。依我看來,中學校的科學,自修能了解的很多,就使不了解,只要有人指示門徑,也可以循序自修。我的主張,先把考試制確定了,並且把校外自修生,准其與考一層,也確定了。我們基於考試制上,再想種種方法,去扶助他。例如設立補習學校,及公共理化室、圖書標本室之類,則自修學生,只患自己立志,不患莫得操學問的機會。

  現在的學校,各置儀器標本一部,封鎖的時候多,用他的時候少,這是很不經濟的。依我的主張,可以各學校公同購置,把他放在適中的地方,各校先在校中,把理論講解明白了,到了規定的時間,由各校把學生引到那個地方去試驗,每試驗一次,酌繳消耗費若干。如此辦去,一部標本儀器,可供多數學校之用,並且還可以把他開放,使校外之人,也能享受利益。

  我們可聘請專員,住居其中,專任指導之責。關於文科方面的來請問,自然無須取費,關於理科方面的,如標本器械之類,指導員可指與他看,講與他聽,也無須取費。因為指導員業經受了公家的薪資,自然不能再向他人索費。惟有請實地試驗的,則應酌量取費,因為藥品有消耗,器械有損毀,不能不酌量取費,以為添補之用。來請試驗的人,可多約些人同來聽講,大家的擔負就輕了。如果我們興下了這種制度,那些貧苦子弟,可以一面謀他的生活,一面抽閒自修,遇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向人請問,倘若無人可問,就可赴公共場所請指導員指示,又有儀器標本可供實驗,所得的知識,與在校無異。自己把學問操好了,與在校學生受同樣的考試,所得的結果,與朝朝日日在校讀書的,無有區別。如此辦去,那些貧家子弟,有出身之路,有求高深學問的機會,於文化上是很有增進的。

  我嘗想川省辦學,已經廿多年,所耗的金錢,不知有若干萬,假如興學之初,每年撥一筆常款,照上面所說的辦法辦去,所有經費,以大部份購置圖書儀器標本,小部份聘請指導員,歷年越久,購置越多,此處設置完備了,又設第二處,越推越廣,經過二三十年,圖書儀器標本。到處都充滿了,貧寒子弟,隨在都有求學的機會,何至會像在這麼困難?

  有人說:依你這種辦法,那個指導員就難覓人了,是必學問極高深,又必須各種科學,無所不通,各種書籍,無所不覺的,方能勝任。我說:這也不必慮及,我們著手之初,可先就中學的課程,分科聘請專員,負指導之責,並可以先把教科書標示出來,指導員對於這幾部教科書,負充分指導之責,若來問的,出了範圍以外,指導員對於他的問題,如能了解不妨說與他聽,如不了解,不妨謝絕他。因為指導員對於範圍外的問題,原未負有解釋的責任,如此辦去,只消能夠充當中校教師的,就可充當指導員了,此項人才,又何難覓之有。我們先把中學這一步辦到了,中學以上的各科,我們再慢慢的想法子。

  現在學校的學生,遇有父母死亡,身有家累的,或是家庭經濟起了變更,不能繳費的,只好半途輟學,甚至有隔畢業只有一二學期,也不能不輟學。這種學生,已經在校有年,於各種學科,本已略窺門徑,回到家中,即使發憤用功,把校中應授的學科,完全了解,甚或他的學問,比校中學生還要好點,學校還是把他當作棄材,不能與在校學生,同樣待遇,不能給與畢業證書。所以許多聰敏的學生,遇有迫不得已的事故,中途輟學出校,只好自暴自棄了。學校的組織如此,無形之中,不曉得摧殘了好多青年,如果考試時允許校外學生亦來與考,這個缺點,也就可以補救了。

  現在學校的組織法,缺點很多,不能滿一般人的願望。據我調查所及,很有些校長教員的子弟,都未送人學校,自己聘請教師,在家訓讀,又有送在學校去讀,每日歸家的時候,家中聘有先生,與他補授,現像如此。所以我想把現在的學校,稍稍開放一下,使校外的學生也有畢業的機會。

  民國十四年,省長公署公佈畢業考試條例,已經明定舉行小學畢業考試時,私塾學生,亦准考試,關於小學方面,算是業已定了案,我們不必再加討論,只須催促各地實行就是了。我現在所汲汲要討論的,就是中學一層,希望取得多數人的同情,請求政府仿小學之例,舉行中學畢業考試時,校外學生,亦準與考。那嗎,關於中學方面許多困難,都可減除了。至於專門以上的辦法,等把中學這一段辦到了,再行討診。我主張學校開放,由小學,而中學,而專門大學,慢慢的逐漸進行。

  我主張的考試制,原有兩個目的:一是杜絕學校積弊,使程度低下的學生,不能僥倖畢業。一是把學校開放了,使校外學生,亦能畢業,方可多造就些人材。消極積極兩方面都有的。我的意思,尤重在後一層,以求學自由四字為主旨。現在學校的組織,非設法解放不可,欲求解放,非先把考試制成立了不可。

  人的生性,本是不齊的,現在的學校,處處求整齊劃一,我以為整齊劃一這句話,是戕賊個性的代名詞。古時有個強盜,捉得人即按他在鐵床上,身比床長的,把他載短點,身比床短的,把他拉長點。現在的學校,注重在學年,學年一滿,就可畢業,資質高的,把他按下來,資質劣的,把他拖起走,學生感不感痛苦,他是不管的,美其名日整齊劃一,其實與某盜的鐵床主義,是一樣的,青年個性,被他戕賊的,不知若干。

  現在的學校,按鐘授課,學生對於本日應授的課,即使業已了解,鐘點到了,還是要叫他上堂聽講。其有程度太差,聽了茫然不解的,也要上去聽講,因為不如此就不整齊劃一了。犧牲學生的精力與時間,去換取形式上的整齊劃一,未免太不合算了。現在所說的三年畢業,四年畢業,並非是所習的學業,要三年或四年才能完畢,不過是講堂上規定了若干鐘點,必須上去坐滿罷了。彷彿是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是四年的有期徒刑,所以現在的學校,也可以說是監獄式的學校。

  我對於現在的學校,主張解放。第一種解放,是破除學校與私塾的界限,把在校肄業的,與閉戶自修的,一體待遇。第二種解放,是學校內部的組織,得由教職員體察情形,酌量變通,不必泥守那種死板辦法,隨各學生的程度,為適宜的誘導。有此兩種解放,自然呈一種紛歧狀態,我們設一個考試制立於其上,懸一定的標準去考試,操學問的方法,雖是各個不同,其結果仍統歸於一,參差之中,仍含著劃一之制。我們希望學生學至某種程度,就懸某種標準去考試,將考試標準明白規定出來,一般學生,自然望標準而趨了。

  近來辦學的人,個個都說學生的程度,越降越低,這也是當然的事。現在學校的辦法,學年一滿,就可畢業,學生的眼光,全在學年上,對於畢業方面,自然不甚注意,程度降低,勢所必至。若施行考試制,學年雖滿了,學業不及格,還是不能畢業,學生平日在校,不能不充分準備,程度自然就越提越高。現在辦學的人,大家都是關著門在辦,學生成績如何,外人不得而知。古人說:「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莫得競爭,就莫得進步,所以各校內容漸漸不堪問,學生的程度,就漸漸低下來。施行考試制時,匯合多數學校,同齊考試,並許私塾學生,自修學生,也來與考,大家爭先恐後,互相競爭,學生的程度,就可逐年提高了。

  有人說:照你這宗辦法,私塾學生,也可畢業,現在的學生,豈不盡向私塾去了嗎?學校內還招得到學生嗎?我說:學校內的學生,為什麼怕他向私塾去呢?施行考試時,所考的是學校內應授的學科,並不在雜誌經書上出問題,私塾如不改良,他的學生,斷不會僥倖畢業,自然學生不會到他那裏去,即使去了,仍還會回來。如果他的學生,考試能及格,可見他的私塾,業已改良,與學校無異,豈不是很好的事嗎?我們興設學校的目的,原在造就人才,現在有私塾幫我們造就,又不支用公家款項,造出的學生,又能合格,我們當歡迎之不暇,又何必阻止他?如果私塾盡都改良了,學校的學生,全體都要向私塾去,那就更好了,我們不妨把造就人才的事,讓與私塾去辦,我們只消設一個考試制,去考試私塾的學生就是了。所有辦學校的款項,移來辦平民學校,教授力不能人私塾的學生,抑或辦高級點的學校,教授私塾所不能教的科學,豈不很好嗎?所以私塾發達,是很好的事,並不是悲觀的事。

  我所說的私塾,是包括私立學校,未向政府立案者在內,不僅僅是鄉村的私塾。有人懷疑道:鄉間的老學究,思想頑固,科學知識缺乏,有了考試,他也未必能夠改良。我說:這問題,很容易解決,施行考試制,是百年的計劃,不僅為目前計,再過三二十年,那些人自然死盡了,那時候教私塾的老先生,就是現在最新的青年了。我主張的考試制,是用各種學科去考試學生,對於私塾,充其量不生影響,不能改良罷了,斷不會有了考試制,私塾內容越見腐敗。諸君如有改良私塾計劃,儘管實行起來,與考試是不相衝突的。

  現在學界上爭端很多,我們窮源竟委,細細推尋,可斷言有一大半的由於位置上的關係。這也無怪其然,全省教育局長,與夫校長教員,位置是有限的,具有局長校長教員資格者,是很多的,並且是逐年增加的,實在是消納不完。兼之實業不發達,各項人才,無所用之,只有匯集於教育之一途,怎麼不起爭端?現在公家所辦的學校,頗為人詬病,富厚之家,每出重金延師訓讀,所苦的就是得不到畢業證書。如果施行考試制,私塾學生與在校學生,一樣的可以畢業,那些家資富有的人,可以把他們禮聘去充當教師,也就可以消納許多人才了。或者自家約幾個朋友,組織私立學校,徵收學費自行辦理,無形之中增加許多學校,對於社會,豈不很有利嗎?這類私立學校,互相競爭,大家都想辦好,都想學生髮達,自然教育事業,就進步了。公家所辦的學校,見有私塾與他競爭,恐怕相形見絀,自然不能不整頓內容,兼之有了那些具有校長教員資格的人,去充當私家教師,那些腐敗塾師,就被天然淘汰了。

  從前書院的山長,官廳對他用聘,以師禮待他,他當然自己十分尊重,因此可以養成善良的風俗。而今把學校變成官廳的形式,官廳對他用令,他對官廳用呈,不惟尊師重道四字掃地淨盡,並且養成夤緣奔競、排擠傾陷種種惡習,長此以往,將來人心風俗,還不知要到什麼地步。中國歷史上,那些勝朝遺老,與夫隱居不仕的高人,大半是授徒終身,使其生在今日,要想教書,只好改變節操,受政府的委令去當校長,或是託人向校長關說,圖謀教員位置,若要講清高,只有餓死之一法。我所以主張於學校之外,另開私塾一途,安插這類人。

  有人向我說道,川省將來實行裁兵的時候,兵士可以叫他去開墾,去修鐵路馬路,惟有軍中的文人,把他消歸何處?我說:提倡私塾,使他們去當私塾教師就是了。軍中文人,由顧參以至錄事,大半是學堂出身,叫他去當教師,是很能勝任的,將來裁兵過後,這類人如有賦閒的,即由富豪之家隆禮厚歷,聘他去當教師,也就消納於無形了。但是要提倡私塾,首先要籌畫私塾學生的出路,所以我主張舉行畢業考試的時候,私塾也準與考,使私塾和學校,受同等的待遇,私塾自然就發達了。

  我主張改善學校的內容,主張提倡私塾,希望雖大,我的辦法卻很簡單,只是畢業時舉行綜合考試,校外的學生,也準與考就是了,所有一切推論,無非說明這個辦法的必要罷了。

  有人說:依你的主張,那教育上的辦法,未免太不一致了。我說:辦法何必求其一致,惟其不一致,才會發明些良好辦法出來。譬如周秦之際,學說頂不一致,個個都想獨樹一幟,因此就發明了許多精深的道理,為中國學術極盛時代。到了漢武帝的時候,尊孔子為聖人,罷黜百家,凡違反了孔子的學說,就是大逆不道,從此學說歸於一致了,可是思想界就從此銷沉了。孔子的學說,不是不好,但是要說除了孔子的道理而外,再沒得良好的學說,那就不對了。現在的新學制,也未嘗不好,但是要強令全國的人,就照那個辦法辦去,不許絲毫出乎範圍,那就不好了。

  有人說:許多良法美意,在外國行之無不益,獨至我國,任何方法取來行去,無不弊病叢生,不知是什麼道理?我說:外國所設各種法度,他是害了那種病,才用那種藥,中國未把自己的病源看清楚,就把方子照抄下來,檢藥來吃,成了個藥不對症,當然莫得病的人,都會生出病來。

  從前有個人,向我說:中國人變法,往往把好肉割壞了來醫。我下細一想,真是不錯。即以改書院為學校言之,從前書院中,所學的是八股試帖,是極無用的東西,學校中改為學各種科學,這算對症下藥,不會生出流弊。獨是那個時候的制度,不問貧富,只要學業及格,就一樣的取錄,那些貧窮子弟,國家把他取出來,他並莫有擾害國家,並且還替國家立了許多功業。

  為什麼興設學校的時候,定出這種制度,使貧窮人的子弟,永遠得不到博士學士的學問?請問這是不是把好肉割壞了來醫?那個時候在書院內肄業的,固然取錄,就是在書院以外的人,只要有了學問,一樣的可以取錄,這些人取錄出來,一樣的可以替國家做事,中國貧弱的原因,並不是這宗人的罪過,為什麼要限制這宗人,使他永無出身之路?請問這是不是把好肉割壞了來醫?國家立法如此,焉得不流弊叢生?

  現在甲處設小學,乙處設中學,丙處丁處設專門大學,凡未正式立案的學校,仕你學問如何好,是一概不取的。這就像講種植的,規定此山種鬆,彼山種柏,此園種李,彼園種桃,把那山坡土𡎚、屋前屋後的果木,一律取消,以歸劃一。那買果木的人到了,只須告訴他,這個村子是某山所種的,這個果子是某園所出的,他就給價購買,若告訴他這是山坡土𡎚、屋前屋後所種的,他就掉頭不顧。請問這個辦法,究竟對不對?

  現在的學校,由教育部規定,每年何時入學,何時放假,畢業期間若干年,每年分若干週,每週授課若干鐘,中分歷史幾鐘,地理幾鐘,……何時加授博物,何時加授地理,均以明令發表,命全國學校一律實行,據表面看起來,是很完備的,很整齊的,其實太限制人的自由了。更可怪者,只消入學之時,報個人校表,載明年齡籍貫等項,修業年滿,報個住校日期表,教授起訖表,如果填造合法,即可核准畢業,實際上學生學業,究竟是否完畢,是從不考查的。這個辦法的缺點,我可設個比方來說明:今年四川教育廳,召集中等學校校長會議,限期八月十號以前到省,假如也仿學制的辦法,規定距省城五百里者,五號起身,距省六百里者,四號起身,距省七百里者,三號起身,……每日行一百里。每一日歇某處,第二日歇某處,……並規定某日在某處早膳,某處午膳,某處晚膳,還嫌其疏略了,並規定某處打尖,某處休息,某處坐車,某處乘船乘轎。……明令發下,叫他們遵照,各校長奉命後,只消報一個公文:說我於某日起身了,到省之後,再報一個表,載明途中食宿行止情形,教育廳查核填造不錯,認為此人業已到省,即行開議。究竟此人曾否到省,也不清查。依我想:何必那麼麻煩,只消於八月十號,清查人數;如有無故不到,又不呈明的,酌予處分就是了,不惟省去麻煩,且可杜絕流弊。我主張的畢業考試,就是在八月十號清查各校長曾否到省,至於各校長的行程,可以不管他,如或怕他未上過省,不知途中情形,我只說明某處距某處若干裏,某處棧房如何,飲食如何,轎馬舟車如何,聽其自由基本斟酌,就算體貼入微了,何必那麼麻煩,費力不討好。現在學制的弊病,就是政府替人民耽心太過,反把人民害了。

  假如我國設立農業部,也仿教育部的辦法,規定某種地土種稻,某種地土種麥,某種地土種某種糧食,又規定每年某日播谷,播後若干日即栽秧,栽後若干日即收穫,其餘各種糧食,俱同樣規定,通令全國,一律實行,並令各農民填具表冊,呈由農業主管官廳丁查核,如有特別情形,必預先呈明核准,始能更改,每縣設一個農業局,委幾個專員,監督實行,由局將農人栽種情形,隨時呈報省垣農業廳查核,還怕他們奉行不力,再由農業廳派幾個農業視察員,仿省視學的辦法,親到各鄉,實地考查,如有應種這樣糧食的,種成別樣糧食去了,即命他改種,如有抗命不遵的,抑或所填表冊與實地情形不符,又或下種收穫的時期,不合農業部規定,即呈請農業廳,分別處罰。若問農業部為什麼要定出這種規程?他說:飲食為民命所關,教育為民智所關,教養二事,原是一樣,教育部的辦法,農業部為什麼不可仿辦?假如世間果有這種農業部出現,人民豈不鬧飢荒嗎?其實中國施行這種學制,人民的知識,早經飢荒了,不過飲食為有形之物,飢荒了我們看得見,知識為無形之物,飢荒了我們看不見罷了。現在教育上受病的原因,無須細說,只要把莊子的《馬蹄篇》,柳宗元的《郭橐駝傳》讀一下,就恍然大悟了。

  大凡興設一種制度,總要適合社會的現情,若是不適合現情,無論何種法良意美的制度,施行起來,都會生出弊病。比方四川內部人民,有吃白米飯的,有吃紅苕的,有吃雜糧的,假如政府變法,下一個令,勒令全省人民,仿照西人吃牛乳麵包,明定期限,滿了期,查出有吃米苕雜糧的要受罰。這個法令,如果實行了,不知要餓死若干人。就理論上說,牛乳麵包,含的滋養料最多,西人吃了身體強健,成效卓著,這些東西,人人都吃得來的,我們把種米苕雜糧的地方改種麥子,這又何難之有。我們多餵些牛,不但可以取乳,他還可以替人作工,兼之牧畜是一種獲利的事,許多人還要集資來辦,今由農家附帶養點牛,當然是毫不費力的事。從各方面想來,處處合理,似乎可以推行無阻了,無奈不適合現情,非鬧到餓死人不可。依我看來,中國一切新政,都是吃牛乳麵包的辦法,教育就是其中之一,無怪會生出流弊。我請問:為什麼要吃牛乳麵包?自然是要想身體強健,既是如此,我們只要達到這個目的就是了,難道吃米苕雜糧的人,達不到這個目的嗎?為什麼禁止米苕雜糧呢?

  興設法度,猶如縫衣服一般,身體長短大小不同,總要量體裁衣。王莽變法,是拿祖人的衣服來穿,他說祖人穿得,我總該穿得。中國變法,是拿鄰人的衣服來穿,他說鄰人穿得,我也該穿得。於是不假思索,就把他的衣服拿來插起。你想這種衣服,怎麼會合身?外國的良法美意,到了中國,會發生弊病,就是這個緣故。從前的學制,仿照日本,是藉東鄰的衣服來穿,後來覺得不妥,又打算仿照美國,去借西鄰的衣服來穿,依我想不如把身軀量一下,自己縫一件好點。

  現在學校的組織法,發源於歐洲,他們有他們的歷史,所以行起來適宜。我國的歷史,與他們迥然不同,所以行起來弊端百出。這個緣因,我們下細思考一下就了然。

  從前歐洲,原是許多小國,各國轄地不寬,君主即是酋長,把人民當如奴隸一般,也可以說當如子弟一般,對於奴隸或子弟,當然要養之教之。後來出了些明君賢相,於教養二字,著實關心。生怕他們衣食不足,凡屬農工商賈的事業,政府都設法去保護他,法子想得非常精密。那些君主的用意,本是很好,無奈太精密了些,反轉把人束縛緊了。營業不得自由,有礙經濟發展。後來斯密士著一部《原富》,力言保護政策的錯誤,主張一切任放,全部書以營業自由為主旨,歐洲各國,採用他那種學說,見之施行,於是歐洲就驟然富強起來了。

  我們須知:教養二字,是相連的。先年歐洲那些小君主,生怕他的人民莫得知識,想些法子去教育他,那些法子也是非常的精密,把人束縛得很緊,其流弊也是與營業一樣。可惜斯密士當日,只攻擊養字方面,未攻擊教字方面。經濟上種種不自由的組織被他打破了,教育上種種不自由的組織,未曾打破,結果人民能自由營業,還不能自由讀書。我國變法的時候,感到科學缺乏,想學他們的科學,就連同他們的組織法,也採用起來。把好好的一個讀書自由的中國,變成一個讀書不自由的國家,真可謂把好肉割壞了來醫。

  孔子說:「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繳了費,就入校聽講,不受入學試驗的。那個時候讀書,何等自由。當時有人譏孔子道:「夫子之門,何其雜也。」或者當時別個收生,還不如孔子之濫,所以才招旁人之疑。可見孔子當日是揭出讀書自由的旗幟,來號召學生。至於孟子書上,館人說「夫子之設科也,往者不追,來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等話,更有研究的價值了。孟子一書,據說是他自己做的,他生性好辯,往往無理的地方,都要強詞奪理。獨至遇看館人的履不見了,館人疑是孟子的學生偷的,孟子略略聲辯,他就明目張膽說:「你平日主張學生來去自由,只要有志讀書,就可收他進來,你招收學生,濫到這步田地,保無宵小之輩,參雜其中。」孟子聽了未答復一字,反深許館人是個知己,把他的話,大書特書,記載出來。

  由此可知:孔孟時代,讀書自由,真是到了極點。學堂之中,不但程度參差不要緊,就是流品複雜也不要緊。後來的教育家,秉承孔孟遺法,生怕人不來讀,斷莫有要來讀書反轉拒絕的道理。這個辦法,相沿了數千年,自從變法維新,歐洲學校的組織法,由日本傳到中國,於是學校之內,招收學生,有種種限制,從此有志讀書之士,受了限制,就無書可讀了。我查學所到的地方,往往有些校長對我說:「本年招收新生一班,投考一二百人,我選了幾十人,其餘很有些好的,因為額滿了,都未收入,我這班學生,程度很整齊。」我聽了口雖不言,心中不免納悶。我們還要行強迫教育,不讀書的都要勒令就學,為什麼想來讀的,我們反轉勒令廢學呢?調查未考上那些學生的去路,除廢學而外,有往別處尋學校住的,有人私塾的。猶幸有私塾這條路,不然,廢學的更多了。

  有人說:「現在學校內,教授各種科學,與中國舊學不同,不能不分班教授,每班程度不能不整齊,所以招收學生,不得不加以限制。」我說:程度整齊,固然好,就是程度不齊,也未見得莫有辦法。現在學校內的國文歷史地理等科,中國舊學是有的,現在學校內英文,是外國字外國音,從前講說文講音韻的,是研究古時的字,古時的音,都是一樣的艱難。理化等科,也未見得比經學詞章艱深好多。至於數學一科,從前的經師,精通的很多,並且他們的程度很高,看他的著作品,就可以知道。他們教授學生,並未取現在那種形式,居然能夠把學生教得好,豈不是很奇異的事嗎?

  有人說:「你既如此主張,我如果充當中學校校長,定要聘你當教員,交一百個程度不齊的學生,請你與我教。」我說:這件事我能夠擔任,你把學科挑定了,並規定學期之末,學生程度要教至某個地方為止,到學期滿了你來試驗,如果學生達不到那種程度,我受罰就是了。至於教授的方法,聽我自由,你不必過問。他問:「學生程度,參差不齊,你有什麼辦法?」我說惟其參差不齊,就有辦法了,我提倡學生看書,養成自修的能力,我只須指示門徑,說過大概,叫他們自己研究,互相切磋,有不了解的,先問同學,再不了解,才來問我,如此辦理,那程度高點的學生,就成為我的助教了。孟子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可見人的天性,是喜歡為師的。程度高點的學生,有人向他請問,他一定樂於講解,每與人講解一次,猶如自己複習一次,於他也是很有益的。當教師的,只立於考察地位,考察各生是否了解,某生之指導,有無錯誤,如有不合,即予指正。再者,學生的通性,大都喜歡問同學,不十分肯問教師,其有來問教師的,已經是苦心思索,不得其解,這等人即是孔子所稱為憤悱的人,只消就他懷疑之點,略略指點,他就會恍然領悟,無須多費言詞。我用這個法子做去,即使一百個學生,有一百個程度,教起來也不費好大的力。

  王壬秋先生,在四川掌尊經書院,前後不過六年,只用一個教師,造出的學生,有經學專家,詞章專家,古文專家,八股專家,歷史專家。現在的廖季平、宋芸子兩先生,不出四川一步,就造成名震海內的學問。吾川興設學校,已經二十多年,請問不出四川一步,造成名震海內的學問,有莫得人?這個原因,與學校的組織有關係。尊經書院,後來改為四川高等學堂。假如當日的尊經書院,也像後來高等學堂的組織法,每日八至九搖鈴上堂,王先生上去講經學,寫幾黑板,命全體學生照抄下堂,休息十分,搖鈴,王先生又上堂,九至十講詞章,十至十一講古文,十一至十二講八股,午後一至二講歷史,二至三講小學,每天上六點鐘,所有講錄,一一抄齊,又設幾個監學去巡查習室,督飭全書院學生,溫習本日功課。次日上堂,把昨日所講的逐一抽問,不了解者再講,到年暑假,在講錄上出題試驗,評定甲乙,如此辦去,經過六年,我們試想:廖宋諸先生的學問,會操到什麼地步!我可斷定,中國內絕不會有廖宋的大名,這就算消滅兩個人才。他們二人,早生數十年,逃脫現在學校的組織法,這是他二人的幸福。準此以推,四川興學十多年,無形之中,不知消滅了好多人才,連被消滅的人,自己都不覺得。

  依現在學校的組織,學生的勞力和時間,無謂犧牲的地方太多了。比方這點鐘的功課,某個學生本是早已了然,但是鈴子一響,還是要上去坐一點鐘,這就算犧牲了一點鐘的勞力和時間。某個學生,程度太差,就听了講,還是不了解,也要叫上去坐一點鐘,這也是犧牲了一點鐘的勞力和時間。我調查學校,常常冷眼觀察,見得有些不必講的,他也反覆的講,不必做的事,也叫學生去做,犧牲的時問,合計攏來,真是不可思議。每每聽見教員向學生說道,時間的貴重,同黃金一般,一寸光陰要當一寸黃金,我們不獨要惜寸陰,並且要惜分陰,我聽了只好暗笑,心想凡無須講解的話,也拿來講解,耽擱幾秒鐘,教員自己算是損失了幾秒黃金,每個學生,也損失幾秒黃金,合全班學生計之,那個損失就很大了。學生的黃金,被學校損失盡了,學生不知道,學校也不知道,彼此還互相勸勉,保守黃金,真可謂不思之甚了。

  以現在學校的組織法言之,管理人對於形式上負責任,鈴子一響,只要他能把學生全體弄上講堂去坐起,他的責任就算盡了,教員對於時間負責任,只要每點鐘能在講堂上講過十分,或四十五分,他的責任也就算盡了。孔子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這本是很好的教授法,而今用不著了,鈴子一響,就要上堂聽講,不憤者也要啟,不悱者也要發,學校的組織如此,怎麼會不生流弊?

  我們把斯密士發明那個分工的原理研究一下,就知道學校內的學生損失的努力和時間,真是不可思議了。

  據斯密士的調查,一個人做針,每天只能作二十枚,倘如把做針的工作,分開來,一個人拉,一個人截,一個人鑽,一個人磨,共分為十八人,每天可做八萬六千枚,平均每人每天做四千八百枚,所得成績增加二百多倍。現在學校的組織,每日要學幾種科學,每科以一點鐘為限,這就像一人做針,時而拉,時而截,時而鑽,時而磨一樣,當然是有許多勞力和時間,作為無益的消耗了。雖說學生肄習各種學科,與做針的情形不同,但是我們明白了那個原理,就知道每點改習一種學科,是最不經濟的。中學校應習的各科,不該同時並進,所有各科肄習的先後,與夫肄業的時間,都該酌量變通,取消那每天習五六科的辦法,所得的效果,一定要增加許多。

  我們取一種未經學過的科學,自己去研究,就知道其中的甘苦了。遇著不了得的地方,往往鑽研許久,都不了解,一經了解,以下的即迎刃而解。有時候發生了興趣,津津有味,自己不忍釋手,進行非常之快,比那教師講授的速度,真有天淵之隔,而且是自己研究得來的,心中也非常暢快。我常想,當初我進學校的時候,倘若學校中,許多用這樣的法子去研究,遇有不了解的地方,有教師可以請問,不至阻礙進行,能了解的地方,聽我一直前進,不受限制,我可自信所得的學問,要增加許多。

  煨肉的方法,初時用猛火,到了沸騰後,改用微火,只要能夠保持沸騰的溫度,雖是微火,所得的效果仍與猛火無異。我們看書,有時發生興趣,津津有味,這就是煨肉到了沸騰點的時候,我們就該一直看下去,這時用力少而成功多。倘此時無故把他擱下,隔許多時候,又來看,自己也覺興味莫得前時那麼好,看下去較為艱難了,這就是煨肉停了火的緣故。必要耐心看許久,方才發生興趣。我們把平日自己一人看書的經驗,下細觀察,就可發見學校中每一鍾換習一科的弊病了。

  例如中學校內,學生上講堂,聽教習講某種科學,初時一二十分鐘,還莫什麼趣味,這因為煨肉的水還是冷的。後來越聽越有趣味,就是到了沸點的時候了。忽然鈴子一響,改授他科,這就像肉還未煨好,就把罐子提開,改為煮飯一樣。學生又要經過一廿分鐘久,才能發生興趣,正在津津有味的時候,鐘點又滿了,又改授他科,這就是飯還未熟,又改而炒菜。每天學習五六科,改變五六次,結果時間也耗廢了,精力也疲倦,所受的長益,還是莫可好多。

  有人說:每日功課,難易相同,才不虧腦力,每一點鐘換一種科學,使腦筋一變,才不受損傷。這個說法,我也有點懷疑,請問世間事何者為難?何者為易?依我的解釋:(一)前進無阻則易,前進有阻則難,所以行平直的路易,行曲折崎嶇的路難。(二)順其習慣則易,違其習慣則難,所以讀書人以寫字為易,挑擔為難,鄉下農人,以挑擔為易,寫字為難。學生學習某種學科,正津津有味的時候,如果聽他一直學下去,豈不是前進無阻嗎?我們忽然換一種科學,喊他去學,這就像行路的人,正在埋頭前進,然後有了障礙,不得折而他走一樣。又學生津津有味的時候,順著他的慣性,叫他前進,自然是很便易的,為什麼要改授他科,阻止他的慣性?我們下細考察那種辦法,明明是化易為難,何嘗是難易相同?明明是紊亂學生腦筋,何得謂變換腦筋?即使說學生用功久了,腦筋應該休息,所習科學,應該難易相同,我們也只能講明這個道理,使學生自擇其所謂難,所謂易,我不能人學生之腦中,代擇其所謂難,所謂易。學生習某科,他要想繼續下去,不肯中止,這是可以的,他自覺厭煩了,想另換一科,也是可以的,純由學生自動,教師在旁邊輔導,隨時指點,卻不強制他,他的進步,自然很快,腦筋也不會損傷。

  工場的管理法,以最少銷耗,收最大的效果為大原則,對於金錢材料勞力時間四者,俱有精密的計劃。金錢材料,不能妄費,自不必說,就是工人的勞力,與夫作工的時候,都是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不使他有絲毫的虛耗。我們如果用管理工場的眼光來考察學校,他那金錢材料、勞力時間四者的虛耗,真要令人驚駭不已,無一個學校不是以最大的消耗,收最小的效果,無怪乎教育日形退化。

  勞力與時間的虛耗,前面已經說明了,至於金錢材料的虛耗隨在皆是,姑舉一二件來說。我曾說過:各學校的儀器標本,封鎖的時候多,用他的時候少,為什麼不把他公開,使一般人都享受利益,這就是材料不經濟的地方。

  從前書院的山長,得了幾百串錢,那全書的學生數十個,或是百多個,都由山長去教,此外莫得一個冗員。現在教育上的組織法,就是拿錢的人多,教書的人少。教育廳設廳長、科長、科員幾十個人,是拿金錢不教書的。四川全省設省視學十人,是拿錢不教書的。一百四十幾縣,每縣教育局長一人,是拿錢不教書的。每縣設幾個視學員,是拿錢不教書的。中等以上學校校長,一百幾十個,是拿錢不教書的。全省高小校校長幾百個,很有些未但任學科,是拿錢不教書的。從前書院時代,學生的品行,由山長負責,未另支薪,現在把他劃分出來,每校設管理員數人,拿錢不教書,這些人所得薪水,都比從前山長優厚,盡都喊他不消教書,實際上在教書的,只有所謂教員罷了。此外還有文牘收支僱員書記人等,都是拿錢不教書的。至於教育局董事,教育委員或學董,都有點輿費,也是拿錢不教書的。拿錢不教書的人有這麼多,教育經費哪得不支絀?

  用了那麼多的金錢,費了那麼大的勞力,所得的結果,不過是造成一個讀書不自由的組織罷了。我把他所有的組織法細加考察,無在不是荊棘發生,諸多窒礙。維新之初,手訂學制的諸公,未免太不思索了。

  外國的法令制度,只要能夠適合我國的需要,我們仿辦起來,一定是推行無阻的。例如中國男子辮髮、女子纏足,相沿也是很久的,如今男子學外國男子,把發剪了,女子學外國女子把足放了,未見發生何種流弊,這就是所服之藥對了症的緣故。現在的學校,弊端百出,人人一談及此,不是罵學生不好,就是罵管教員不好。依我想,如果少數學校不良,我們可以怪管教員,可以怪學生,而今則多數學校,都是如此,我們也應該在學制方面考慮一下。

  要改良教育,可以採用古人改良政治的法子:戰國時候,兵伐擾攘,人心險詐,與現在的情形是一樣。嬴秦繼起,政令煩苛,民不聊生,人人思亂,也與現在的情形一樣。到了漢朝的時候,人心忽然淳樸起來了,這豈不是很奇異的事嗎?其實並不奇異,他得力的地方:第一在漢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第二在文景之世,用黃老之術,休養生息,就把元氣培補起來了。漢高祖的謀臣是張良,他是講黃老之學,約法三章,當然是他上的條陳。惠帝用曹參為丞相,曹參奉蓋公為師,蓋公是黃老專家,所以曹參為相,專主清靜無為,文景沿用他的法子,就成了三代下頂好的時代。這可說漢初所請的醫生,與所害的病相合了。諸葛武侯說:「秦的政治很苛細,人民苦極了,所以高祖立法很寬,劉璋暗弱,人民很疲玩,所以我立法很嚴。」真是通達治體的話。武侯淡泊寧靜,他的性情,很近黃老,後來治蜀,卻純用申韓,我們試把他的本傳讀一遍,又把韓非子研究一下,就見許多舉動純是韓非家法,他並且手寫申韓,以教後主,真所謂對症下藥,可算名醫,宜乎後人稱他是三代以下第一人。我們明白這個道理,改良教育,就有辦法了。

  現在關於教育的條令,非常苛細,教育界排擠傾軋,無所不有,學生凌厲囂張,動輒就鬧風潮,教育紊亂的狀況,與戰國嬴秦的政治相似。依我的主張,要想改良教育,最好的是仿漢高祖約法三章的辦法,學校中規定:凡有嫖賭偷盜與夫吸鴉煙的,嚴重處罰,其他苛細的規則一切刪除,遇有應該救正的地方,臨時酌定,學文景之世,休養生息,可斷定學潮就會平息,教育就會發達,這是我深信不疑的。

  黃老之術,表面上看來,是莫得什麼道理,其實有絕大的道理。漢初取他的法子去治國,所得的效果,是彰彰可考的,養生的人,用他的法子去治身,無不享高壽,是人人知道的。我主張用他的法子去辦學,可斷定必會辦好。斯密士一部《原富》,主張放任,聽其自然,這明明是黃老之術。斯密士用之於養字方面,既已收了絕大的效果,我們把這個原則,應用於教字方面,一定也會收絕大的效果。

  現在中國的政治,一方面政令苛細,人民愁苦,一方面又是執政暗弱,人民疲玩,武侯所說的兩種現象,同時並存。那執政的暗弱,算是中國有的,那苛細的法令,是從外國抄襲來的。所以我們改良政治,當黃老與申韓二者並用,改良教育,也是如此。校中把嫖賭偷盜鴉片煙懸為厲禁,犯者嚴重處罰,絕不徇情,是用申韓之術。把苛細規則一切除去,是用黃老之術。主持教育的人,對於教育事業,持放任主義,是用黃老之術。考試時極端嚴格,舞弊者嚴重處罰,無絲毫假借,是用申韓之術。教育上能夠如此辦去,自然可望整頓,政治上一切事都如此辦,自然也會整頓好。

  莊子是尊崇黃老的人,他主張治天下要除去害馬者,因為害馬者是有礙自然的。斯密士談經濟,主張把營業上的障礙物去了,才能自由發展,其用意與莊子同。斯密士主張關於交通的事項,由政府辦,人民力量不能擔任的事業,由政府辦,其餘一切放任,聽人民自由去做,政府不必過問。政府應負的責任,只是清查商標,不許冒充他人招牌。遇有不履行契約,意圖賴騙的人,政府依法懲辦就是了。我們把他的法子,應用到教育方面,為種種的設備,使人民隨在有就學的機會。高級點的學校,人民力量不能擔任,由政府辦,其餘一切放任,政府只設一個考試制去考試學生。這考試制用意,就是不許他冒充招牌,不許他任意賴騙,照這樣辦法,教育自然會發達。人非飲食不能生活,人無知識不能在社會上立腳,其切要是一樣的,所以人的知識欲,與飲食慾是相等的,二者都於人的生存上有關係,政府替他籌劃,不如聽他自己籌劃,還要周密得多。斯密士在經濟方面,窺破了此點,故主張放任,聽其自然。我們知道:人民的知識慾望,與飲食相等,所以教育事業,也該放任,也該聽其自然。

  放任主義,施之經濟方面,還有流弊,施之教育方面,不會有流弊,因為經濟上一切放任,就生出自由競爭的現象,外國的大資本家,就是自由競爭產出來的。金錢的數目有限,他佔多了,我就要少得點,我佔多了,他就要少得點,所以自由競爭,就造成貧富的階級。惟關於知識則不然,斷莫有你把學問操好了,我的學問就操不好的道理,所以放任主義,施之教育,不會生流弊。

  有人說:放任主義,施之智育方面,或許要得,施之管理方面,如何要得?我說:管理方面,採用這個原理,為什麼要不得?中國因為國家貧弱才變法,才改書院為學校,中國貧弱,有他貧弱的原因,其罪過並不在學生,並不是由於學生在書院中放任慣了,害了國家社會,為什麼要設些嚴厲的規則,把學生拘束起來?這也是藥不對症,並且是對於無病的人妄加針砭。

  歐洲行徵兵制,全國人民,皆有當兵的義務,厲行軍國民教育。故學校之內,純以兵法部勒,校長是個司令官,學監彷彿是個營連長,學生的起居動作,都是軍營式的組織,處處取整齊嚴肅,使他養成習慣,將來人伍當兵,自然容易,西洋學校用意在此。我們中國並未行徵兵制,學校之中,也用軍營式的組織,學生在校的生活,也帶有軍營生活狀態,這也是無謂的事。

  有人說:學校之中,施行這種規則,目的在養成學生守時間守秩序的習慣,這種訓練是不可少的。我說:施了這種訓練,能不能夠養成學生的良好習慣,還是個疑問。川省興設學校,二十多年,受過這種訓練的人,卻也不少,請問成效安在?即如四川省議會的議員,是人民選他出來,那些人都是進過學校,受過這種訓練的,並且很多是當過校長教員的,曾經這種規則去範圍人,何以這些人聚在一處,全不遵守時間,往往無故不到,開會之時,不足法定人數。講到秩序一層,更說不上,打墨盒,飛板凳,報紙登載,不一而足,請問養成的良好習慣安在?因為一畢業出來,莫得司令官管束他,他就回覆未入校以前的狀況了。會場之中雖然有個主席,卻莫得校長的威權,不能記過扣分,不能懸牌斥退,他們不守時間,不守秩序,也無怪其然。

  所以我說:施行嚴厲規則,不過校中形式上好看點罷了,其實莫得什麼成效,在社會上不會發生何種影響。有人說:西人受了那種訓練,畢業出來不會忘去,依然能夠守時間,守秩序,中國人在校中受了同樣的訓練,畢業出來,還是不守時間,不守秩序,這是由於中國人道德觀念缺乏的緣故。我說:這不是道德上的關係,是行徵兵制與不行徵兵制的關係,歐洲行徵兵制,全國皆兵,即以全國為一軍營,全國的組織,是一個軍營的放大形。校中生活,與社會生活,是一致的,人民守時間,守秩序,校內校外是一樣的,故學生入校遵守規則,不感何種痛苦,畢業出來不會把校中養成的習慣拋去。

  中國從前也行過徵兵制,也是用兵法部勒全國,後來進化了,依分功之例,兵與民分而為二,民出財以養兵,兵出力以衛民。民與兵既經分開,無須乎再把兵法去部勒圈民。兼之大一統之後,戰爭的事漸漸減少,所養的兵,也漸漸少,需用兵法的地方,既經少了,社會上造下軍營式的組織,就逐漸消失。人民一切動作,純任自由,養成了習慣,所以一入學校,受軍營式的訓練,即感覺痛苦,隨時發生風潮,一出學校即與社會同化,校中所施的訓練,就等於零了。這就是由於歐洲的社會有拘束力,中國的社會莫得拘束力,歐洲養成那種習慣,是經過了長時間的涵濡漸漬。中國養成這種習慣,也是經過長時間的涵濡漸漬,所以要改良中國人的習慣,當另想法子,不是區區厲行校規,所能挽救的,更不是空言道德,就能生效的。

  現在各校關於請假點名,晚間熄燈,早晨起床,清查學生上堂人數,與夫其他事項,俱由學校職員管理,往往因此等事項,學生與管理人生出惡感,釀成極大風潮。我想:此等事,可改歸學生自行料理,教職員將此等規則的必要,向學生剴切說明,使他們自立公約輪流擔任,管理人從旁襄助,不必取司令官的態度,用強力去干涉他。因為用強力去干涉,學生居於被動地位,將來走到莫人干涉的地方,他就依然不規則起來了。如果使他們自立公約,養成自動的習慣,將來畢業出來,到了議場這類地方,大家感覺有守時間守秩序的必要,自然就能夠定出公約,互相遵守了。

  關於學生的操行,只好用儒家的舊學說,注重人格感化。當教師的,果然言可為坊,行可為表,利用學生的摹仿性,自然不知不覺,一切行為,就同教師一樣了。

  凡人作事,關於心理,心想做就做,心不做就不做,所以要改變人的行為,當先改變人的心理,心理改變了,生出來的效果,是很大的。例如有人出來提倡某種學說,始而少數人心理改變,少數人的行為就改變了,繼而多數人心理改變,多數人的行為就改變了,到了多數人的行為改變,就成為一種風氣了。這個道理,曾國藩的那篇《原才》,說得很明白,要想改良學生的操行,應該採用這個法子。

  改變心理的方法,在不斷的予以暗示。教師人格高尚,即是一種很好的暗示。耶穌的教理,本是很粗淺的,他的教能夠推行得那麼廣,不是得他的教理足以折服人,是他那種人格,足以感化人,他那種毅力,足以轉移人。現在學校內對於學生的操行,不用耶穌傳教的法子,去用商鞅行政的法子,並且是秦始皇箝制人民的法子,所以遇有可乘之隙,學生中有人出來振臂一呼,就應者四起了。全國學潮的根源,就在此處。

  有人說:考試制只能考察學生的知識,不能考察學生的操行,施行此制未免把德育方面拋棄了。我說:考試制固然不能改正學生的操行,就是現在的學校那種辦法,也不能改正學生的操行,要想學生有良好的操行,當格外想法,所以我才有上文的種種說法。

  世界各國的進化程序,都是一樣的。古時中國內部,也是許多小國,那些君主,也是把人民當如奴隸或子弟一般,對於奴隸子弟的教養事項,想的法子,也是非常精密。就以學制而論:周朝的時候,京師大學,名叫辟雍,諸侯大學,名叫泮宮,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大概八歲人小學,十五及十八人大學。其修業年限,是九年。比年入學,中年考校,至九年而大成,始得入官。有了畢業資格,才得做官。不率教者,有徵戒遷謫之刑,與現在犯了學規要斥退賠費相同。小學之秀者,移於鄉學,即是初小畢業,升人高小。鄉學之秀者移於庠,即是高小畢業,升人中學。庠之秀者,移於國學,即是中學畢業,升人大學。諸侯歲貢其秀者於天子,學於大學,就像現在的大學院一樣。到了春秋戰國的時候,兵爭不已,這些制度,就摧滅無餘。兼之社會進化,日趨自由,就學的人,不願再受舊學制的拘束,所以周初的學制,從此不能恢復了。此後關於教育事項,只有考試的時候,人民與政府有一度的接觸,此外皆聽其自由,政府從未干涉,直至清末為止。中間還有個現象,說來是很怪的:周朝施行那種學制,從周初到春秋,中間數百年,並莫發明得有何種特別學說,剛剛把那種學制消滅,學術就驟然發達起來,這是很可耐人研究的。

  我說社會進化,人民不願受舊學制的拘束,這是可以證明的:你看歐洲教育家,最新的主張,都是在解放一面,都是向活動自由那面趨去,至於道爾頓制,簡直更像中國書院的組織,進化的軌道,也就可以看見了。現在這種束縛人的教育方法,我國進化的程序中,業已經過了,歐洲方在圖謀解放,我們反退轉去仿效他,盡可不必。

  歐洲開化,比中國遲許多年,封建時的制度,存留得很多,人民處處受政府干涉,所以才力爭自由,創出不自由毋寧死這類話。中國統一很早,從秦始皇厲行干涉政策過後,歷代的君主,都引為前車之戒,廢去干涉政策,雖是君主國,其實人民很自由的。中國貧弱,並不是因為人民太自由了,維新以來,拿歐洲限制自由的法,施諸中國,藥不對症,無怪乎一切新政,都是荊棘叢生。新學制標準,取縱橫活動,取伸縮自由。其實中國以前的教育,縱橫活動到極點,如今設些法子,限制他活動,限制他自由。然後叫他尋覓活動自由,真不可解。中國貧弱的原因,是出於兵力不足,打不贏外國人,是由於科學知識缺乏,實業不發達,我們從這上面去補救,算是對症下藥。至於政治法度上一切組織,就要下細斟酌,如其不然,就會把好肉割壞了來醫。

  民族進化的程序,與身體的發達,是一樣的。人生由幼而壯而老,骨格軀幹的發達,有一定程序,不能飛越,也不能退回。一二十歲的人,任他衛生如何講得好,身體如何長得快,終究是一二十歲人的狀態,可一望而知的。三四十歲的人,即使衛生不良,疾病纏身,終究是三四十歲人的狀態,也可一望而知的。中國比歐洲開化得早,當然比歐洲進化得多。所以歐洲政治上許多制度,如徵兵制,如選舉制,中國都曾經施行過,後來漸漸進化,那些設施,就漸漸拋去,其蛻化的痕跡,彰彰可考。由選舉而變為考試,是進化必經的階級,美國近二三十年,也行考試制度了,美國的考試制度,與夫現在各國的考試制度,都是學英國的,英國的考試制度,是學我們中國的。(見孫中山講演五權憲法)歐美正在向考試那條路進化,我們反把考試制廢除了,退轉去行選舉制,違反了進化原則,所以選舉省縣議員的時候,就弊病叢生了。選舉制既不可行,只好仍求之考試制。

  中國的考試制,發源最遠,漢朝對策,固然是考試,其實戰國的遊說,也是一種考試,不過是人君當面口試罷了。我們可以說戰國重遊說,是考試的起點,後來越久越進化,考試的制度越完備,於是中國的考試制度,就成為世界最好的制度了。進化較後的歐美,自然要來取法。我們在歷史上,還看出一個進化的痕跡:周初學制,區分為小學中學大學幾種階段,以次遞身,肄業年限,是有定時,政府用人,是用畢業生。前面已經說過,最奇的是那種學制,剛剛破除,考試制的起點,就出現了,可見考試制是替代那種學制的。所以我主張施行考試,不問肄業年限,不問會否人校,概以程度為準。

  大凡一國的人民,進化到了某種程度,總會產出某種法令制度,換言之,即是某種法令制度,能夠推行無礙,必是與那種人民程度,恰相符合。歐洲開化比中國遲,我們把他現行制度,細細考察,覺得很像周初的組織,我們就可以斷定他們進化的程度,方才到我國周初。猶之年齡相同的兒童,其骨格驅幹是約略相同的,所以現在歐洲許多制度,與周初不謀而合。不過歐洲物質文明較為發達,猶之兩個兒童,一個衣服樸素,一個衣服華麗,其實兩兒衣服,大小長短,是差不多的。

  我們考察歐洲的社會,如果把他物質文明部分除去了,單看他的組織法,就可看見他社會進化的程度了。歐洲的法令制度,非常苛細,周初的法令制度,從三禮上考來,也是非常苛細。假如叫周初的人民,去守現在西洋的法令制度,他是能遵守的,叫現在西洋的人民,去守周初的法令制度,也是能遵守的。譬如年齡相同的兒童,所穿的衣服,可以互相掉換一樣。周初的法令制度,如果施行於現在的中國,一定扦格不通,所以西洋的法令制度,施行於現在中國,當然扦格不通,因為有骨格軀幹長大了,舊時衣服自然穿不得。

  中國從前的儒者,夢想唐虞三代,自從進化論出現,才知道那種思想是錯誤的,是開倒車的。於是厲行新政,摹仿歐西,哪曉得他們進化的程度,剛剛才到我們周初時期,變法諸公,自以為維新了,其實在復古,其實在學文武周公。依我的觀察,現行的新政,有許多是開倒車,廢除考試,恢復選舉,是開倒車之一,所以越弄越壞。歐人研究科學,著手得早,可以稱他是先進,此外許多地方,不能不算是我們的後進。我國到了現在這種狀況,自然該設法整頓。可是我們此後,應走的途徑,並無先例可循,只有按著進化的原理,自家開闢途徑,一面走,一面開闢罷了。

  中國古時,各國分立,國際戰爭最烈,非竭全國之力,不能取勝,所以行徵兵制,兵與民合而為一。後來全國混一,無通國皆兵的必要,只有設點兵來防內亂,就成為分功之局,所以兵與民分而為二,改行募兵制。大凡國家的各種制度,都是有連帶關係,兵制是國家的大政,他的組織改變了,其他各種組織,自必因之改變。周初行徵兵制,那時以兵法部勒全國,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那時學制就是閭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家用人,就在那畢業生中選取。後來漸漸蛻化,軍營式的組織,漸漸消除,學制的組織,也隨之而變。朝廷上莫得畢業生可用所以戰國重遊說,只要一席話說得人君喜歡了,就給他一個官。漢朝是由大臣推薦或是天子詔試,晉朝取之於門第,這都是由於周公所定那種學制廢除了,莫得畢業生可用的緣故。要想恢復那種整齊劃一的學制,但是社會的組織不同,勢有不能。到了唐朝實行募兵制,同時考試制就應運而生,這是社會進化必然的趨勢。

  選舉與考試,本是一樣的,都是認定這個人好,我把他挑取出來,但是由選舉進化了,才會有考試。外國的無記名投票法,與中國的糊名考試是一樣的。外國因為選舉有流弊,想出無記名投票法,把操選舉者的姓名掩住了。中國的法子更妙,糊名考試,把被選舉者的姓名掩住,我把他挑選出來,我還不知他姓甚名誰,這只好憑他的本事了。

  社會進化,有天然階級,由漁獵而游牧,而耕稼,而工商,五州萬國的民族,無不相同。進化到了某種時間,他的社會組織法,都是相同,這是彰彰可考的。徵兵制、選舉制、學校制,是同一時期的事。再進化了,就成為募兵制、考試制、書院制,這也是同一時期的事。西洋開化得遲,當然依著我國進化的軌道慢慢行來。西洋的道爾頓像書院了,考試已經有了起點,無記名投票法,已是糊名考試的動機。歐洲現在列國競爭,當然行徵兵制,將來全歐混一的時候,兵與民還是要依分工原則,分而為二。維新諸公,不明進化原理,把中國許多廢棄不用的舊法,恢復起來,所以就百弊叢生了。恢復選舉制,所出的流弊,是眾人共知的,周初行過的學制,恢復起來,無怪乎弊病百出,全國學潮,屢出不已。我們看清了此點,出來提倡考試制,可說是與進化的軌道,是很相合的。

  現在學校的組織,不是衣服大了,人民穿不得,實在是衣服小了,人民穿不進。讀書求學,處處受法令上的限制,不自由到了極點,即使強迫他,把這種衣服穿上,但是行動不自由,有礙發展,甚至於稍為運動一下,衣服就破裂了。現在有些學校,很是整齊嚴肅,偶有事故發生,就決裂而不可收拾,即是這個道理。我現在看見有幾種現象,(一)學生不受拘束,時時暴動。(二)一般人民不滿意學校,甘願把子弟送人私塾。(三)許多教育局長,學校校長,或教員,延師在家,教他的子弟。(四)有些私人組織學校,不在政府立案,也不遵章教授,這都是衣服小了,才有這些破裂現象。

  現在要整頓教育,只有把他那中斷了的考試制,繼續施行下去,才能挽救現在的積弊,才能企圖將來的發展。今人一聞考試二字,依心理上的聯想作用,就想及八比試帖,認為這個法子,陳腐不堪,其實大錯了。考試是一事,八比試帖是一事,八比試貼可說是腐敗,考試法斷不能說他是腐敗法子。現在的學校,如果不教科學,仍教八比試帖,還是腐敗不堪的。可見腐敗與否,全在學科上,不在形式上。有人說:依你的主意,莫非要把現在學校一齊廢了嗎?我說:不是那樣的,現在兵與民分而為二,國中有一般人,能夠受軍營的訓練,即可證明:有一般人能夠受現在學制的拘束。但是現在要把全國之人,一律勒令當兵,就會糾葛叢生,所以要把全國的教育,一律納入現行學制的範圍,也會叫葛叢生。中國現在的制度,當兵的施以軍營的訓練,未當兵的不施以軍營的訓練,這個辦法,是軍營制與非軍營制二者並存。現在中國的學校,已經設了那麼多,哪有廢去之理?我主張學校與私塾二者並存,願進學校的進學校,願進私塾的進私塾,願自修的聽其自修,統以考試制匯其歸就是了。

  我主張學校解放有兩種:第一破除學校與私塾的限界,一體待遇。第二變更學校內部的組織,採取書院制的精神,隨各生的程度,施以適宜的誘導。這兩種解放,前面曾經說過,如能實行,學校的風潮,可以立即減少。因為學生鬧事,不過停課罷了,學校原未叫他上課,停滯不前了何妨?學生主張擇師運動,見有良好教師,儘管前往受教,那良教師所在地,自然學者云集,不良好的教師,無人來學,就歸諸天然淘汰了。有了這種辦法,孔子所說的「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孟子所說的不屑之教,實行起來,也就不會起風潮了。

  現在的學校,往往被政黨操縱,這就是犯了莊子《膚篋篇》所說的毛病。我們把零零碎碎的東西,收集攏來,用一個櫃子裝住,強盜來了,把櫃子背去,所有的東西,全體損失,倘若散在各處,也不至全被偷去。現在的政黨,是用利害來操縱學生,如果把學校解放了,各政黨要號召學生,須要用宗教家傳教的法子,具有高尚的人格,強固的毅力,才能轉移一世。有了這種政黨出現,我們是很歡迎的。

  考試制是考察最終的成績,各種主張,均能容納,辦學的人,要仿日本制辦,要仿美國制辦,要照道爾頓辦,要依現行新學制辦,或是自出心裁,別創一種辦法去辦,政府可聽其自由,不加限制。除考試方法與夫考試標準,應當公同議定,同歸一致外,其餘的事項,都可各出主張,互相競爭,越競爭就越進步了。

  我說施行考試制,各種主張,均能容納,可以設比喻來說明:假如有城一座,我們想攻人,所有進攻的路,東南西北,不必拘定,攻取的方法,或用大砲攻擊,或是搏肉而上,或用飛機,或挖地道,也不必拘定,總以攻入城內為主。畢業考試,是考察他攻入莫有。至於進攻的路,與攻取的方法,應由前敵將士考察地勢,偵探敵情,自行選擇,當主帥的,只嚴令各將士限期攻入就是了。我對於學校的主張,就是如此。

  諸君有整頓學校的好法,盡可施行出來,整頓學校,是要使學生的成績良好。考試制是考察成績,是否良好,二者原是不生衝突的,本書重在把我主張考試的理由披露出來,所以對於各種整頓的法子,未及深說。

  我主張的考試,非常簡單,只是把在校學生,與私塾學生,自修學生,聚合起來,一體考試,只要程度及格,就給與畢業證書。民國十四年二月,四川省長公署,頒佈各級學校畢業考試暫行條例,已經明白規定,各地舉行小學畢業考試,私塾學生,亦準與試。現在我的主張,打算更進一步,舉行中學畢業考試,私塾學生,自修學生,也準與試,特地徵求眾人的同意。有人說:就使有了這種規定,恐怕也沒有合格學生來應考。

  我說:只要先把案定了,人人知道中學畢業考試,懸有這一格,自然就會有人朝那私塾,或自修方面趨去,將來自有人來應考。我把我的主張披露出來,目的在與人討論,請閱者諸君,切實批評,批評越嚴,我越是感激。我這種主張,究竟對不對,我自己不能知道,如有不合之處,經諸君指正,我可以加以修正,如或根本錯誤,諸君有良好的法子,可以救正現在學校的積弊,我定當拋棄我的主張,贊成諸君的法子,絕不敢固執己見。諸君有見教處,請交四川教育廳收發處轉交,萬望切實指教,幸勿客氣。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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