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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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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7年12月23日安全理事会第384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索马里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索马里局势,包括政治、军事和人道主义领域最近的发展。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索马里危机的全面持久解决,同时铭记按照《联合国宪章》各项原则尊重索马里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这方面,安理会强调实现真正民族和解与和平的责任在于索马里人民本身。
“安全理事会表示完全支持区域和其他有关国家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特别是非洲统一组织、政府间发展管理局、阿拉伯国家联盟、欧洲联盟和伊斯兰会议组织作出努力,在索马里推动直接政治对话,促进产生基础广泛的中央政府。
“安全理事会欢迎索马里领导人在开罗举行会议于1997年12月22日取得的成果,特别是他们决定采用区域自治的联邦制度,同意组成民族团结过渡时期政府,以及在拜多阿举行包容各方的民族和解会议,该会议将选出总统理事会和总理。安理会还欢迎签署了《关于索马里的开罗声明》(S/1997/1000,附件)和所附的其他重要协议,特别是:协议设立经由选举产生的制宪议会、建立独立的司法系统和拟订过渡时期宪章。安全理事会吁请索马里各派领导人通过尽可能广泛地参加计划举行的会议,积极推动目前和平与和解的势头,这种势头是因为在开罗取得了重大进展以及以往在索德雷、内罗毕和萨那提出其他倡议所产生的。它又要求立即停止所有暴力行动和遵守停火。
“安全理事会促请各国响应联合国的呼吁慷慨捐助,以确保在索马里所有地区、继续进行救济和复原努力,包括旨在加强民间社会的努力。它又强调,亟需应付最近遭受水灾地区的人道主义情况。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所有国家履行义务,执行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决议实施的禁止向索马里运送武器和军事装备的禁运。在这方面,安理会要求各国不要采取任何可能使索马里局势恶化的行动。
“安全理事会也表示支持秘书长为探索联合国协助索马里恢复和平与稳定而作出的努力。在这方面,安理会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决定加强内罗毕联合国索马里政治事务处(联索政治处)。在这方面,它强调需要更密切地协调为促进索马里和平而作的一切努力。
“安全理事会再次向在索马里所有地区进行人道主义活动的所有联合国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安理会要求索马里各派确保所有人道主义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为运送人道主义救济物资提供便利,包括立即重新开放摩加迪沙机场和港口。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继续与索马里各方、关心的国家、该区域各国和有关组织协商,讨论联合国支持和平与和解努力的方式,包括通过1997年2月17日秘书长的报告(S/1997/135)所载的具体备选办法。安理会请秘书长经常向它通报情况,并在适当时候提出报告,说明这些协商的情况和局势的发展。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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