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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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7年12月23日安全理事會第3845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索馬里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索馬里局勢,包括政治、軍事和人道主義領域最近的發展。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索馬里危機的全面持久解決,同時銘記按照《聯合國憲章》各項原則尊重索馬里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在這方面,安理會強調實現真正民族和解與和平的責任在於索馬里人民本身。
「安全理事會表示完全支持區域和其他有關國家以及國際和區域組織、特別是非洲統一組織、政府間發展管理局、阿拉伯國家聯盟、歐洲聯盟和伊斯蘭會議組織作出努力,在索馬里推動直接政治對話,促進產生基礎廣泛的中央政府。
「安全理事會歡迎索馬里領導人在開羅舉行會議於1997年12月22日取得的成果,特別是他們決定採用區域自治的聯邦制度,同意組成民族團結過渡時期政府,以及在拜多阿舉行包容各方的民族和解會議,該會議將選出總統理事會和總理。安理會還歡迎簽署了《關於索馬里的開羅聲明》(S/1997/1000,附件)和所附的其他重要協議,特別是:協議設立經由選舉產生的制憲議會、建立獨立的司法系統和擬訂過渡時期憲章。安全理事會籲請索馬里各派領導人通過儘可能廣泛地參加計劃舉行的會議,積極推動目前和平與和解的勢頭,這種勢頭是因為在開羅取得了重大進展以及以往在索德雷、內羅畢和薩那提出其他倡議所產生的。它又要求立即停止所有暴力行動和遵守停火。
「安全理事會促請各國響應聯合國的呼籲慷慨捐助,以確保在索馬里所有地區、繼續進行救濟和復原努力,包括旨在加強民間社會的努力。它又強調,亟需應付最近遭受水災地區的人道主義情況。
「安全理事會再次呼籲所有國家履行義務,執行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號決議實施的禁止向索馬里運送武器和軍事裝備的禁運。在這方面,安理會要求各國不要採取任何可能使索馬里局勢惡化的行動。
「安全理事會也表示支持秘書長為探索聯合國協助索馬里恢復和平與穩定而作出的努力。在這方面,安理會讚賞地注意到,秘書長決定加強內羅畢聯合國索馬里政治事務處(聯索政治處)。在這方面,它強調需要更密切地協調為促進索馬里和平而作的一切努力。
「安全理事會再次向在索馬里所有地區進行人道主義活動的所有聯合國機構、其他組織和個人表示感謝。安理會要求索馬里各派確保所有人道主義人員的安全和行動自由,為運送人道主義救濟物資提供便利,包括立即重新開放摩加迪沙機場和港口。
「安全理事會鼓勵秘書長繼續與索馬里各方、關心的國家、該區域各國和有關組織協商,討論聯合國支持和平與和解努力的方式,包括通過1997年2月17日秘書長的報告(S/1997/135)所載的具體備選辦法。安理會請秘書長經常向它通報情況,並在適當時候提出報告,說明這些協商的情況和局勢的發展。
「安全理事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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