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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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8年5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3888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责任”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对巴基斯坦不顾国际高度关注和呼吁克制,于1998年5月28日进行地下核试验深表遗憾。重申其于1998年5月14日就印度于5月11日和13日进行核试验所发表的主席声明(S/PRST/1998/12),安理会强烈敦促印度和巴基斯坦不要再进行任何试验。安理会认为,印度和巴基斯坦先后进行的试验违反暂停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试验的实际禁令,并且违背全球争取核不扩散和核裁军的努力。安理会还对这一事态发展对于该区域的和平与稳定产生的影响表示关注。
“安全理事会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扩散条约》)和《全面禁止试验条约》(《全面禁试条约》)极为重要。安理会呼吁印度和巴基斯坦以及还没有成为《不扩散条约》和《全面禁试条约》缔约国的所有其他国家立即无条件加入成为这两项条约的缔约国。安理会还鼓励印度和巴基斯坦本着积极的精神,与其他国家一道参加拟议在日内瓦举行的关于禁产裂变材料条约的谈判,以期尽早达成协议。
“安全理事会促请当事各方极力克制并立即采取步骤缓和和消除它们之间的紧张。安理会重申,只应该通过和平对话而不是通过使用武力或其他军事手段来解决南亚紧张局势的根源。
“安全理事会促请印度和巴基斯坦恢复它们之间关于所有尚待解决问题的对话,包括双方已讨论过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有关和平与安全的问题,以消除紧张,加强经济和政治合作。安全理事会促请印度和巴基斯坦避免任何会导致进一步不稳定或妨碍双边对话的步骤或声明。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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