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44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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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543(200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44(2004)号决议
2004年5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4968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45(200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第242(1967)号第338(1973)号第446(1979)号第1322(2000)号第1397(2002)号第1402(2002)号第1403(2002)号第1405(2002)号第1435(2002)号第1515(2003)号等以往各项决议,
再次申明占领国以色列有义务严格遵守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呼吁以色列在国际法的范围内处理其安全需要,
表示严重关切自1967年以来被以色列占领的领土上局势继续恶化,
谴责在拉法地区屠杀巴勒斯坦平民的行为,
严重关切占领国以色列在拉法难民营摧毁住房,
回顾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以色列政府根据《路线图》承担的义务,
谴责一切暴力、恐怖和破坏行为,
重申支持其第1515(2003)号决议赞同的《路线图》,
1. 呼吁以色列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义务,特别是坚决主张它有义务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摧毁住房;
2. 表示严重关切拉法地区巴勒斯坦无家可归者的人道主义局势,要求向他们提供紧急援助;
3. 要求停止暴力行为并尊重和遵守法律义务,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义务;
4. 呼吁双方立即履行《路线图》规定的义务;
5.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4968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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