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86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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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 回顾其以往各项决议,包括2008年4月15日第1808(2008)号和2008年10月9日第1839(2008)号决议,
- 审议了秘书长2009年2月4日报告(S/2009/69),
- 欢迎2008年8月12日六点协议和其后2008年9月8日的执行措施,
- 注意到于2008年10月15日开始的日内瓦商谈,鼓励各参与方达成切实成果,
- 强调和平解决争端的重要性,
- 1. 回顾根据2008年8月12日和2008年9月8日协议作出的安排;
- 2. 要求在尚未就订正安全制度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前,遵守1994年5月14日在莫斯科签署的《停火和部队隔离协定》(S/1994/583)第2段(a)的规定,同时注意到秘书长2009年2月4日报告所载关于安全制度的建议;
- 3. 强调须避免对人员、团体或机构使用武力或进行任何族裔歧视,并且一视同仁地确保人员的安全、人员行动自由权以及对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财产的保护;
- 4. 要求各方协助向受冲突影响的个人,包括向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不设置任何障碍,还要求为他们自愿、安全、体面和不受阻碍地回归提供便利;
- 5. 要求各方加紧努力,通过目前正在日内瓦进行的商谈,处理区域安全与稳定问题以及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问题,请秘书长通过其特别代表继续充分支持这一进程,并报告此方面的进展;
- 6. 请秘书长至迟于2009年5月15日向安理会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报告当地形势和联合国特派团的活动,包括就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
- 7. 表示打算根据第6段所述秘书长报告中将提出的建议、日内瓦商谈的情况和当地的事态发展,至迟于2009年6月15日概要阐述联合国今后在该区域存在的各项要素;
- 8. 决定延长联合国特派团的任务期限,新期限到2009年6月15日结束;
- 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6082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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