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21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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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19(201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第 7436 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科特迪瓦局势的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第 1880(2009)、第 1893(2009)、第 1911(2010)、第 1933(2010)、第 1946(2010)、第 1962(2010)、第 1975(2011)、第 1980(2011)、第 2000(2011)、第 2045(2012)、第 2062(2012)、第 2101(2013)、第 2112(2013)、第 2153(2014)和第 2162(2014)号决议,

重申其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回顾睦邻、 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欢迎秘书长 2014 年 12 月 12 日特别报告(S/2014/892),注意到联合国专家组 的 2014 年中期报告(S/2014/729)和 2015 年最后报告(S/2015/252),

欢迎科特迪瓦在恢复安全、和平与稳定方面取得全面进展,赞扬科特迪瓦总 统和政府继续努力在科特迪瓦稳定安全局势和促进恢复经济,加强国际和区域合 作,特别是继续与加纳和利比里亚政府合作,促请全国所有利益攸关方共同努力, 巩固迄今取得的重大进展,消除紧张局势和冲突的基本根源,

确认第 1572(2004)、1643(2005)、1975(2011)和 1980(2011)号决议规定的后来 经包括第2153(2014)号决议在内的各项决议修订的措施继续对科特迪瓦的稳定作 出贡献,包括阻止小武器和轻武器在科特迪瓦境内的非法转让,支持冲突后建设 和平、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复员方案)和安全部门改革,强调指出这些措 施旨在支持科特迪瓦和平进程,从而可以根据复员方案和安全部门改革、民族和 解和消除有罪不罚的进展情况,进一步修改或解除全部或部分剩余措施,着重指 出为此举行和平、可信和透明的总统选举和有效管理武器和相关物资的重要性,

注意到即将于 2015 年 10 月举行总统选举,为此欢迎为筹备这次选举进行改 革,包括欢迎修订选举法,欢迎独立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包括设立委员会的地方分支机构,鼓励委员会为筹备这次选举继续同所有政治利益攸关方进行接触, 还欢迎政府采取步骤促进政治对话与和解,鼓励政府和反对派继续积极携手开展 工作,确保继续有开放和透明的政治空间,

欢迎科特迪瓦当局作出进行安全部门改革的政治承诺并为实施改革做出努 力,包括制订安全部门改革的法律框架,提出国家安全部门改革战略和国家安全 战略,加强国家安全委员会与各职能部委和国际社会的合作,并努力下放安全部 门改革的权限,加强安全部门的民主治理,努力加强安全部队的男女平衡,同时 对涉及安全部门改革的相关法律和条例的实施出现延误和军队的内部凝聚力不 足表示关切,敦促加快努力改革安全部门,包括建立有效的指挥链,建立军事司 法系统和适当分拨预算,

欢迎安全局势整体好转,为应对安全挑战作出了努力,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 复员和重返社会工作取得重大成就,但对复员方案执行工作出现延误表示关切, 再次强调科特迪瓦政府必须提供足够的财政资源并为前战斗人员提供可行的重 返社会机会,以便按科特迪瓦总统宣布的目标在 2015 年总统选举前完成复员方 案进程,强调指出有必要继续作出努力,对未登记的战斗人员开展工作,并在 2015 年 6 月后开展复员方案工作的后续行动,确保方案的可持续性,

欢迎在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支持下作出努力,通过全国打击小武 器和轻武器的扩散和非法贩运委员会更好地监测和管理武器,包括为武器和致命 军用物资打标记,以及努力恢复和改进军械库,强调必须继续在这个领域作出努 力,在这方面注意到科特迪瓦签署和批准了《武器贸易条约》,鼓励有能力提供 支持的国家、政府间组织、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支持科特迪瓦履行和落实相关义务,

重申科特迪瓦政府迫切需要继续培训安全部队,为其配置装备,尤其是为警 察和宪兵配置标准警用武器和弹药,强调指出警察和宪兵负有维持法律和秩序的 首要责任,包括保障即将进行的选举工作的安全。

再次强调科特迪瓦政府必须有能力对科特迪瓦境内所有公民面临的安全威 胁作出相称的反应,促请科特迪瓦政府确保其安全部队继续致力于维护人权和适 用的国际法,

认识到科特迪瓦政府做出努力,大大改善它同最初由第 1584(2005)号决议第 7 段设立的专家组的合作,鼓励科特迪瓦政府与专家组进一步密切合作,

欢迎秘书处不断努力,扩大和改进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事务处的专家名册, 同时铭记主席说明(S/2006/997)提供的准则,

欢迎科特迪瓦当局在打击非法征税制度方面取得进展,肯定为减少非法检查 站和勒索事件的数目作出的努力,强调指出需要继续作出此类努力,包括制定一项国家边界管制战略,鼓励执行关于海关当局的 2015-2016 年行动计划,同时注 意到需要进行能力建设和调拨资源,以便管控边界,尤其是在该国西部,

回顾安理会在第 2153(2014)号决议中决定根据采用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和 改进钻石业治理取得的进展,终止第 1643(2005)号决议第 6 段规定的防止任何国 家从科特迪瓦进口任何毛坯钻石的措施,

注意到金伯利进程在其2013 年11 月22 日《最后公报》中确认科特迪瓦达到金 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的最低要求,鼓励科特迪瓦全面执行其行动计划,按照金伯利进 程的标准发展其钻石业,包括参加金伯利进程的马诺河联盟国家区域办法,欢迎2015 年 3 月进行了金伯利进程审查访问,赞扬财产权与小规模砂矿开采钻石发展计划二 期项目与科特迪瓦之友合作,努力在采矿社区内确立其他谋生方式,

回顾其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和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 平民的所有相关决议,

重申坚决谴责在科特迪瓦境内发生的一切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 行为,谴责一切针对平民、包括妇女、儿童、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外国国民的暴力 行为以及其他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强调指出必须在国内法院或国际法庭将各方 不法行为人绳之以法,鼓励科特迪瓦政府进一步继续与国际刑事法院密切合作,

在这方面,欢迎各国和国际社会努力将所有各方被指称有侵犯和践踏人权以 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人绳之以法,

强调指出必须为专家组执行任务提供充足资源,

认定科特迪瓦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所有国家均应在到2016年4月30 日截止的这段时间内采取必要措 施,防止从本国领土或由本国国民、或使用其旗船或旗机,直接或间接向科特迪 瓦供应、出售或转让武器或任何相关致命军用物资,无论它们是否源于本国领土;

2. 决定,为了让科特迪瓦安全部队在维持公共秩序时只使用适当和相称武 力而供应的非致命性装备和提供的技术援助、培训或财务援助,无须通知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14 段设立的委员会;

3. 指出第 1 段中关于武器和相关致命军用物资的措施不适用于提供与安 全和军事活动有关的培训、咨询、技术或财务援助及专业知识,也不适用于向科 特迪瓦安全部队提供的非致命军用物资,包括民用车辆;

4. 决定上文第 1 段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

  • (a) 专门用于支持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和支援联科行动的法国部 队或专门供其使用的用品,和在科特迪瓦过境的用于支持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或 供其使用的用品;
  • (b) 事先向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14 段所设委员会报备、暂时出口到科特 迪瓦供正在根据国际法采取行动的国家的部队使用的用品,而采取行动的唯一目 的是直接协助撤离科特迪瓦境内的本国国民和它有责任给予领事保护的人员;
  • (c) 事先通知了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14 段所设委员会、向科特迪瓦安全 部队提供的仅用于支持科特迪瓦安全部门改革进程或在该进程中使用的武器及 其他相关致命军用物资,但本决议附件所列武器或相关致命军用物资不在此列, 它们要事先获得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14 段所设委员会的批准;

5. 决定委员会应酌情在本决议附件所列武器和相关致命军用物资清单上 增列和删除物项,或对其进行说明;

6. 决定在上文第 1 段所述期间,科特迪瓦当局应酌情将上文第 3(c)段所述 物项的运送事先通知委员会或请委员会批准,还决定运送援助的会员国也可以在 向科特迪瓦政府通报它准备这样做后,根据第 3(c)段发出通知或请求批准;

7. 科特迪瓦政府确保,提交给制裁委员会的这类通知或批准申请必须列 有所有相关信息,包括用途和最终用户(包括打算运到科特迪瓦安全部队哪个单 位或预定存放地点)、待运装备的技术规格和数量、装备的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详 情、拟议交货日期、运输方式和运送行程表等信息;还强调指出必须特别重点详 细说明申报的装备如何有助于安全部门改革,强调这些通知和批准申请应有是否 打算将非致命装备改装成致命装备的信息;

8. 决定科特迪瓦当局应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和 2016 年 3 月 30 日前向委员 会提交半年期报告,说明复员方案和安全部门改革取得的进展;

9. 鼓励科特迪瓦当局同联科行动协商,在联科行动现有任务和资源范围内 确保在通知和批准申请中有必要的信息;

10. 敦促科特迪瓦政府允许专家组和联科行动在进口时和在向最终用户交 货前查获得豁免的武器和致命军用物资,欢迎全国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散和 非法贩运委员会作出努力,在科特迪瓦境内收到这些武器和相关致命军用物资时 对其加盖标记,鼓励该委员会继续作出此种努力,敦促科特迪瓦政府保留一个国 内所有武器和军用物资的登记册,特别关注小武器和轻武器,包括私人武器储藏 处,并有一个明确的程序来表明科特迪瓦政府打算如何追查武器的去向;

11. 决定在上文第 1 段所述期限结束之前审查上文各段规定的措施,以便根 据科特迪瓦实现稳定的进展和复员方案和安全部门改革、民族和解和消除有罪不罚的进展,进一步修改或解除全部或部分剩余措施,并为此铭记开展和平、可信 和透明的选举以及按上文第10段所述对武器和相关物资进行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12. 决定将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9 至 12 段和第 1975(2011)号决议第 12 段 规定的金融和旅行措施延长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强调指出安理会打算审查将受 这些措施限制的人继续保留在名单上的问题,条件是他们须采取行动促进实现民 族和解的目标;

13. 科特迪瓦政府继续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通报它在执行钻石行动 计划方面的最新进展,包括报告对非法走私进行的执法活动,建立海关体系,包 括为海关和执法人员编制一份风险概况,以及报告源于钻石的资金流动情况;

14. 欢迎科特迪瓦政府采取步骤,着手执行 2013 年 10 月金伯利进程审查访 问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关切从科特迪瓦走私毛坯钻石的情况继续存在,敦 促科特迪瓦政府继续作出努力,迅速全面执行所有这些建议,以帮助建立一个合 法的供应链来出口毛坯钻石;

15. 鼓励科特迪瓦和其他毗邻国家继续参与马诺河联盟国家区域办法等金 伯利进程的区域合作和执法活动;

16. 邀请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特别是它的监测工作组、统计工作组和钻石 专家组,酌情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提供科特迪瓦遵守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的 相关信息,在可能时供专家组审查;鼓励捐助方通过分享有关信息和提供技术援 助,支持科特迪瓦的努力;

17. 促请科特迪瓦政府采取必要步骤,强制执行上文第 1 段规定的措施,包 括在国家立法框架内做出相关规定;

18. 促请所有会员国,尤其是该次区域的会员国,全面执行上文第 1 和第 6 段所述措施;

19. 表示继续关切科特迪瓦西部局势不稳定,欢迎并进一步鼓励邻国当局采 取协调一致行动处理这一问题,特别是在边境地区,包括继续进行监测和信息交 流,协调采取行动,制订和执行共同的边境战略,以便除其他外,支持边境两侧 外国武装人员的解除武装和遣返作业;

20. 鼓励联科行动和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在各自任务、能力 和部署区范围内,继续进行密切协调,分别协助科特迪瓦政府和利比里亚政府监 测边界情况,欢迎专家组继续与第 1854(2008)号决议第 4 段任命的利比里亚问题 专家小组合作;

21. 敦促所有科特迪瓦非法武装作战人员,包括在邻国境内的非法武装作战 人员,立即放下武器,鼓励联科行动在其任务和能力范围内和在部署区内,继续协助科特迪瓦政府收缴和储存这些武器,并登记这些武器的所有相关信息,还促 请科特迪瓦政府,包括全国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散和非法贩运委员会,根据 西非经共体《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及其弹药和其他相关物资的公约》,确保这些 武器无法再使用,也不会非法扩散;

22. 回顾授权联科行动在监测军火禁运期间酌情收缴违反本决议第 1 段规 定的措施流入科特迪瓦的武器和任何相关物资,并酌情处置此类武器和相关物 资;

23. 重申科特迪瓦当局需要按照第 1739(2007)、1880(2009)、1933(2010)、 1962(2010)、1980(2011)、2062(2012)、2112(2013)和 2153(2014)号决议的规定, 允许专家组以及联科行动和支持联科行动的法国部队酌情在不进行通知的情况 下,不受阻碍地查看第 1584(2005)号决议第 2(a)段所述装备、地点和设施,以及 所有武装安全部队的全部武器、弹药和相关物资,包括从上文第 10 或 11 段提及 的收缴武器中发放出的武器,不论它们在何处;

24. 所有有关国家,尤其是该次区域的国家与委员会通力合作,并授权委 员会索取它认为必要的任何进一步信息;

25. 决定将第 1727(2006)号决议第 7 段规定的专家组任期延长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表示打算最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审议延长这一任期的问题,并请秘 书长采取必要措施支持专家组的行动;

26. 重申第1727(2006)号决议第7(b)段规定专家组的任务是收集和分析资金 来源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通过开采科特迪瓦境内自然资源获得的用于购买武器 和相关物资以及开展活动的资金的信息,并指出根据第 1727(2006)号决议第 12(a) 段,委员会可以指认那些因非法贩运自然资源包括钻石和黄金而被认定威胁科特 迪瓦和平与民族和解进程的人;

27. 专家组至迟于2015年9月15 日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其工作最新情 况的中期报告,并在同委员会讨论后,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最 后报告,说明上文第 1 段、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9 和 11 段、第 1975(2011)号决 议第 12 段和第 1980(2011)号决议第 10 段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为此提交建 议,并向委员会通报最新进展情况,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或小组认为必要时;

28. 决定上文第 27 段提及的最新情况通报和专家组报告可酌情列入委员会 可能另外指认第 1572(2004)号决议第 9 和第 11 段以及第 1980(2011)号决议第 10 段所述个人和实体的相关信息和建议,还回顾关于制裁的一般性问题非正式工作 组关于最佳做法和方法的报告(S/2006/997),包括阐述可采取哪些步骤澄清监察机 制的方法标准的第 21、22 和 23 段;

29. 决定,专家组还将根据上文第 28 段报告受制裁个人的活动,以及这些 人或其他继续对科特迪瓦和平与安全构成的威胁;

30. 秘书长通过委员会,酌情向安全理事会通报联科行动收集的、在可能 时由专家组审查过的关于向科特迪瓦供应武器和相关物资的信息;

31. 又请法国政府通过委员会,酌情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法国部队收集的、在 可能时由专家组审查过的关于向科特迪瓦供应武器和相关物资的信息;

32. 欢迎科特迪瓦政府努力参加经合组织主持的关于受冲突影响的高风险 地区所产矿物负责任供应链的尽责准则执行方案,敦促科特迪瓦政府与国际组织 接触,以便借鉴面临类似问题的其他举措和国家的经验教训,促请所有国家采取 适当步骤,提高对上述准则的认识,并敦促科特迪瓦矿产进口方、加工业和消费 者采用上述准则,履行应尽职责,同时特别关注黄金;

33. 促请科特迪瓦当局继续采取必要措施,摧毁非法征税网络,包括进行相 关和全面调查,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减少检查站数目和防止勒索事件,加强对有非 法开采自然资源,特别是黄金的活动的地区的管制和监督,还促请当局继续采取 必要步骤,继续重建和加强有关机构,加快在该国北部、西部和东部部署海关和 边境管制人员;

34. 专家组评估该区域的这些边境措施和管制办法的效力,鼓励所有邻国 注意到科特迪瓦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鼓励联科行动在任务规定范围内,继续协 助科特迪瓦当局恢复海关和边境管制的正常运作;

35. 敦促所有国家、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其他组织及有关各方与委员会、专家 组、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们所掌握的上文第 1、2 和 3 段、第1572(2004)号决议第9和11 段、第1643(2005)号决议第6段和第1975(2011) 号决议第 12 段规定措施可能被违反的信息,还请专家组酌情与所有政治行为体 协调其活动,并根据安全理事会关于制裁的一般性问题非正式工作组的报告 (S/2006/997)执行其任务;

36. 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 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根据第 1960(2010)号决议第 7 段和第 1998(2011)号决议第 9 段的规定,继续与委员会分享相关信息;

37. 在这方面,还敦促科特迪瓦各方和所有国家,特别是该区域各国确保:

– 专家组成员的安全;

– 专家组不受阻碍地接触有关对象,尤其是接触人员、文件和地点,以便 专家组执行任务;

3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附件[编辑]

  1. 口径大于 12.7 毫米的武器、直接和间接发射的火炮、枪炮及其弹药和部件。
  2. 火箭榴弹、火箭、轻型反坦克武器、枪榴弹和榴弹发射器。
  3. 地对空导弹,包括便携式防空系统(肩射导弹);舰对舰导弹;空对地导弹。
  4. 口径大于 82 毫米的迫击炮。
  5. 制导反坦克武器,特别是制导反坦克导弹及其弹药和部件。
  6. 武装飞机,包括旋转翼或固定翼飞机。
  7. 军用武装车辆或配装武器的军用车辆。
  8. 用于军事用途的炸药和内含爆炸材料的装置、地雷和相关材料。
  9. 夜视和夜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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